下面是()法学编辑部小五为大家分享“人伤鉴定三期标准”的专业法律知识在线阅读。
在人身侵权案件中,侵权人可以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之一是伤残程度。对于残疾程度,侵权人不能任意得出结论,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人伤鉴定三期标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人伤鉴定三期标准三期鉴定的申请:
申请三期鉴定的,一般是在伤情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提出。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即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司法鉴定,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可以节省费用。三期必须同时鉴定,不得分开再进行。达不到伤残等级,也可以有三期鉴定。没有伤残不等于不需要误工、护理、营养的时间。
1、休息期
休息期(亦称误工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一般工作、学习、活动的时间。
2、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3、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二、人身伤残怎么鉴定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λ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δ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三、司法鉴定的类别和内容司法鉴定结论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人伤三期鉴定一般是在伤情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提出,即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司法鉴定,这点大家要注意。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人伤鉴定三期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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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话题:刑事案件请律师有用吗
很多人在遇到官司的时候一个刑事案件发生后,里面的人和家属都很着急,平时电视剧看多了,他们会想着找解决问题。但是现实中,请律师真的有用吗?
在多年的办案中,遇见各种各样的律师,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有些律师为了挣钱,可以说是在夸大问题,让家人更担心,实际上有些事情本来并不严重,但是会被说成很严重。
有些案件可能本身就可以取保成功,律师会把问题说的很复杂,把原本公安机关会主动取保的案件说成很难办的样子,让家属也是多花了不少钱。
其实目前的司法体制下,公检法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出现冤案的概率已经很小,特别是罪与非罪之间辩护的余地并不是很大了,一年全国有多少无罪案件?这是屈指可数的。
我们不否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会见、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必须需要委托律师。有时候你需要一个直接了当的答案。
律师诉讼前准备阶段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当事人看来,起诉状仅仅是一两页A4纸的内容,一个小时就能完成。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不是打字员,不以字数定工作量。
起草起诉状之前,首先需要结合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方案;然后确定诉讼案由,详细审阅证据材料;再者,根据证据和案件信息确定赔偿项目,查询数据,计算每个项目的数额。
因此,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起诉状起草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不同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起草起诉状收费从几百到几千不等了。
起草完毕后,约见当事人,起诉状签字。
2、证据梳理
1.梳理证据,整理证据目录
证据是案件评判的重要依据,不能毫无章法向法庭出示,法官不喜欢看到你提交的是杂草般的一堆证据。
2.复印证据
向法院立案,提交证据复印件,至少一份。很多法院会要求您提交的证据份数为被告的数量+1,即所谓的N+1份。
复印多份:交通事故案件大多数涉及到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等,少则两个被告,多则四五个以上,并且办案律师自己也要留一份复印件备用的,因此证据需要复印多份,并按照顺序排好。
证据规整:复印证据时,比如单据、交通票据等大小或形状均不同意,律师还要在A4纸上分别黏贴,再行复印。
证据编号:归纳案件焦点,按照顺序对证据进行编号。
法院立案:
1、早早排队
如果律师卡着法院上班的点赶到,也许就已经排十几号甚至二十几号了,即使能排到自己也许已经中午了。因此律师要早早去法院排队立案。
2、立案
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因此法院审核过程中往往也更为严格,因为种种原因,律师也经常会出现第一次不能成功立案,需要多跑几次后法院才能成功受理。
3、因为立案多次去法院
每年十月后,法院往往不给予正式立案了,大多只能立诉前调解。元旦之后,未调解成功的,律师需要再次去法院正式立案。
诉讼保全:
交通事故案件往往伴随着诉讼保全,立案受理前或立案后,律师到法院办理诉讼保全的业务。
1、联系保险公司出具保函,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
当事人自己能够提供担保的,律师配合办理保全担保的手续。
2、保全车辆、房产的,律师须提前到相应部门调取车辆或房产的信息。
3、单独去法院,联系承办法官办理诉讼保全,提交材料,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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