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老李去村委会办事时,认为村委会工作人员私藏了有他签字的纸张,老李担心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决定到法院起诉村委会,要求法院判令“确认村委会以欺诈手段留有一张表格纸,其工作人员与本人所签的无落款日期且内容不详的协议,无论在任何时间出现,任何双方签署的材料都属无效,本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查认为,老李的诉讼请求不具体,且缺乏事实与理由,所诉法律关系不明确,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最终对老李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24日,老李到村委会会计室办理壁挂炉修理费报销事项时,工作人员让老李在一张表格上签字,老李签完字后,认为其没有看清纸上的内容,要求拍照留存,遭到拒绝后,老李认为其中有诈,要求工作人员把纸张退还给他,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纸张被工作人员当场撕毁。老李认为村委会工作人员撕毁的并不是他签字的那张纸,而是以欺诈手段私藏了有他签字的纸张,老李担心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就决定到法院起诉村委会。
老李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判决确认村委会以欺诈手段留有一张表格纸,其工作人员与本人所签的无落款日期且内容不详的协议,无论在任何时间出现,任何双方签署的材料都属无效,本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起诉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老李的诉讼请求不具体,且缺乏事实与理由,所诉法律关系不明确,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最终对老李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法官说法
1.什么是具体的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起诉人必须明确其起诉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具体内容。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比如请求确认原被告双方的收养关系,请求确认某公民失踪或死亡;二是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比如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请求对方偿还贷款本息,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三是请求变更或者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请求离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简单来说,具体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就是原告通过诉讼对想要达到的法律效果进行主张,并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将诉讼请求的内容予以明确化和详细化,使法院能明确审理对象和裁判范围。回到前述案例中,老李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署的无落款日期内容不详的材料无论在任何时间出现都无效”,其诉讼请求形式上看是确认之诉,但又无法明确双方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以及需要确认的内容是什么,也没有证据证明发生纠纷的事实,无法确定法院审理的对象和裁判范围,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规定,因此老李的起诉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2. 如何认定诉讼请求是否达到“具体”的要求
起诉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要从两方面入手:
首先,应结合实体法的规定,根据实体法关于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的形式去确定诉讼请求的内容。其次,要从诉的种类出发,根据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的不同特征,将诉讼请求详细化。
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诉讼请求要重点明确民事法律关系,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要通过时间、空间、行为、名称、物理性质等加以具体化,例如:确认某号房屋归原告所有;确认某年某月某日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某合同无效。
形成之诉的诉讼请求区分为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和程序法上的形成之诉,将具体的法律关系与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相结合,就可以达到诉讼请求的具体化,例如: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请求判令停止对某房屋的强制执行,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
给付之诉要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首先要确定提起诉讼请求的民事法律关系,并将诉讼请求归入相对应的责任承担方式。财产类给付之诉如果不是特定物或合同有约定的情况,需要明确具体种类、数额和计算方法,例如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 xx元、护理费 xx元等;行为类给付之诉应明确具体履行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例如判令被告在某报刊上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内容。
明确诉讼请求是提起诉讼的第一步,而且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此外,当事人在提出诉讼请求时还应注意,诉讼请求合理更有利于诉讼目的的实现,财产类案件诉讼请求标的金额越大,案件受理费越高,如果盲目提出过高的不合理的诉讼请求,可能存在败诉后承担高额诉讼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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