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住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限制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划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是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经济适用住房转化为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购买二手经济适用住房要特别注意,经济适用住房未满五年不允许上市交易,如果是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人私下签订合同或采取公证方式购买二手经济适用住房的,一旦发生纠纷,卖家反悔,购房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买家只能向卖家主张债权,而不能主张房屋产权。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2、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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