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酷刑太恐怖了,观后毛骨悚然
中国古代刑罚里有五刑的制度,简单说就是把对罪犯施行的刑罚分成五类,这种制度从奴隶社会一直延续到清代。
隋唐以后,出现了专门针对女性的五刑。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残忍的女性刑罚。
“刑舂”是女子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古代女子深居简出,犯罪几率比较低。官府对犯罪较轻的女子一般判处刑舂,就是先在女犯脸上刺字或者割去鼻子,然后送到官府或者边境军营,从事晒谷舂米这种比较轻的工作。
“拶刑”是一种常用于刑讯逼供的酷刑,也叫“夹刑”。拶刑的刑具非常简单,只是几根用绳子穿起来的木棍,行刑时套在犯人十指上用力收紧。别看这刑具造价低、原理简单,但是嘴再硬的女犯只要一用拶刑也得服软。
“杖刑”说白了就是打屁股,是女子五刑中比较重的一种惩罚。生杀轻重全在于行刑者的手艺,一顿板子下去,轻的血肉模糊,筋分骨断;重的直接致残,甚至死亡。由于被打后的惨状,也有人把杖刑叫做“一丈红”。
宋、明、清三代,犯淫罪的女子必须去衣受杖,也就是光着屁股挨板子。因为行刑时,通常会有很多的围观群众,所以脱衣受刑也是为了达到凌辱的效果。
“宫刑”被古人认为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一般针对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针对男性的宫刑可以理解为阉割;而针对女性的宫刑同样是残酷地破坏女性生殖器官。
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一种被称为“幽闭”的宫刑过程。行刑者用木槌打击犯人的腹部,使犯人体内的一个器官脱落。至于这个器官是什么却没有定论,总之,结果是女性无法再行房事。
“死刑”是中国刑罚的极刑。“赐死”是死刑里特别讲究的一种,有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形式。对于身份特殊的女性来说,往往是“赐陵段”,由于死后留有全尸,属于比较体面的一种死法,唐明皇赐死杨贵妃的故事里就有三尺白绫这一说法。
除了女子五刑外,“骑木驴”也是一种文学记载中的附加刑罚。最早出现在宋朝,对于勾结奸夫,谋杀亲夫的死刑女犯,会予剥光衣服绑在木驴上进行游街。木驴的造型类似于一个圆长型的木凳,木凳面上有一根粗木棒。游街时女犯被捆住双手,分开双腿,下身对准木凳上的粗木棒,直插进去,然后再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挣扎。最后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而女犯往往还没有到达刑场就被木棒捣烂了内脏。
古代针对女性的刑罚,“一丈红”排第五,第一竟是秦朝的耐刑
据记载,历史上的酷刑多达23种,个个让人闻风丧胆,莫言在《檀香刑》中便描述了部分酷刑。其中有很多是专门针对女性罪犯的,这些刑罚中最厉害的是哪一种呢?
第六名:站砖
站砖,顾名思义就是站在砖上,那么站在砖头上怎么就是酷刑了呢?我们知道,中国自宋朝以后开始流行裹脚,女子都以小脚为美。
而这种站砖的刑罚就是将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然后让差役架着她赤脚站在砖上。由于古代女子经过缠足后,骨头都是畸形的,不裹脚缠布根本无法站立,人站上去之后不到半小时,便会觉得腿重如铅。再过一会,两脚发酸,身体发抖,多站一会甚至会大小便失禁。
第五名:一丈红
这是一种专门用在后宫中的刑罚,主要用来惩罚犯错的妃嫔宫人。具体实施方法就是:用两寸厚五尺长的板子责打女犯腰部以下的位置,一直打到筋骨断折,血肉模糊。因其受刑后远远看过去鲜红一片,故得名“一丈红”。我们对它所熟知是在《甄嬛传》中,常在夏冬春因为气焰太嚣张,被华妃实施了“一丈红”。
第四名:针刑
针刑通常是用来对女犯进行逼供。具体的方法便是:先将犯人双手固定在一个地方,让其十指伸直,再将针一根根从指甲缝中穿刺进去。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刑罚之疼痛,堪称无与伦比,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住,更别说是女子了。而且倘若这样还达不到目的,甚至还会连脚趾也通通扎一个遍。《还珠格格》中容嬷嬷对紫薇使用的针刑可以说是很多人的童年阴影了。
第三名:“虎豹嘻春”
这个刑罚听起来像是一个很好玩热闹的游戏,其实却是一个残酷无比的刑罚,这是一种专门对付女犯人的,让女犯人脱光衣服装进麻袋里面,在往麻袋里面装进猫和老鼠,点燃鞭炮丢进麻袋,同时还要把麻袋口扎紧。在鞭炮响起的时候,猫和老鼠受到了惊吓只能拼命咬女罪犯的肉。这些想想就让人感觉到十分残忍,原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更惨的还在后面。稍微间隔一会儿等麻袋里面没有动静了,再把女罪犯拉出来往伤口上撒盐,简直是惨无人道的刑罚,让罪犯生不如死。
第二名:烹煮
烹煮之刑由来已久,春秋战国时期便有先例,实施的方法是找个大缸加满水,把人直接扔下去,然后在下面加柴烧热。随着水温逐渐升高,受刑之人会越来越难以忍受,最终被活活煮熟在缸里。不过这种刑罚与“一丈红”一样,一般用在皇宫中,用来对付犯了错不愿招供的宫女,比如《步步惊心》里面就有过这样的场景。
第一名:耐刑
耐刑是秦朝的一种刑罚,就是将犯人除头发以外的发须剃掉,这种刑罚的严厉对比上面几种根本算不上刑罚,但为什么还能排到第一呢?
在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发肤受损当然是一种刑罚。另外就是对于女性而言,除头发外还有腋下以及腹部以下,也就是身体中间的部分会长有毛发。
那样一个年代女性的身体只要稍微一外露就会被人说有伤风化,何况受此刑罚,在心理上势必会带来巨大的打击,很多因为心理承受能力弱,在经受过刑罚之后羞愧自杀。而即使承受下来了,这件事也会成为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受人指点。
这是一种非常具有侮辱性的刑罚,带来的是心理上长期的伤害和折磨。
古代西方动不动就“绞刑”,而中国古人,却为什么更爱打屁股
我们在看西方的一些历史类影视或者书籍的时候,可能会看到“绞刑”这一词汇。绞刑是一种刑罚,在中国古代也有绞刑,分为缢死和勒死,也就是用绳索将人吊死在半空中和直接用绳子勒死犯人两种。
而在古代西方,这种刑罚在实施过程中,犯人被绑在绞刑架上,头却被绳索吊着勒住,直到死亡之后尸体腐烂掉下,尸体与绞刑架分离,才算完成行刑。
这种残忍的刑法是与当时的统治力量相关的,他们认为这样的方式可以长时间的打击灵魂。而在中国古代,也有一种长时间盛行的刑法,叫做“笞杖”,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屁股。
笞杖最先是起源于老师用藤条惩罚犯错学生,教育学生记住教训,我们中国人信奉性本善,相信人是变坏的,只要惩戒了,有教训了,就能变好,所以中国最大的刑法,或多或少都有“教育”的意义。
笞杖在我们古代中国基本上是运用最广的刑罚,它是用荆条或竹条抽打背臀的一种刑罚。
最早在周朝就有文献记载了和它类似的棍棒刑罚了,我们也可以把笞杖看作是由它演化而来的。随后的春秋战国也已经把这种棍棒刑罚纳入军中成为规定刑罚之一。
但在秦朝乃至汉朝初期,笞杖还没在刑罚中占据主导地位,秦时规定的五刑里面,并没有笞刑的存在。直到汉孝文帝时期,有一个官员因为获罪被判肉刑,他的女儿们一片孝心最后为他求得了可以复原的笞杖。自此,笞杖才开始一点点地渗透进了中国的刑罚体系。
笞杖这一刑罚方式,在中国古代历史悠久,一直在发展之中。可是我们也知道在现代它并没有维持下来,也就是说现在的法律体系里并没有这种惩罚方式了。那么它是在什么时候走向衰亡的呢?
随着对外的交流,中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笞杖遭到了西方文明的批评指责,虽然在中国人看来,笞杖时裸露身体,给予犯人肉体和精神痛苦,是对他们的侮辱,可西方人认为这一形式没有让他们身体留下屈辱的烙印,而裸露对西方人也算不得重要的侮辱,西方人因此并不认同,认为这并没有体现刑罚的意义。
最终笞杖是在什么时候结束的呢?在光绪年间,张之洞上表提出对中国古代的一系列刑罚的修改,其中正好含蓄地提出去除笞杖的建议。这件事情似乎是受到了西方思想,以及当时政局改革的一系列原因影响,冲击了清朝以及古代沿袭下来的的封建规则。
当时的清王朝统治者似乎意识到了统治的危机,为了拉拢百姓,去除笞杖也作为了一种争取民心的手段,它在清末的确也被移除了《大清律例》,但是封建残余是这么轻松的就能被去除的吗?当然不是。
虽然它在规定的法律中被废除,但是在之后的一段时期内仍然被用于惩罚。甚至在袁世凯统治时期,他仍然用笞杖的手法来惩罚罪人。
在我看来,打屁股这一种刑罚方式,有好有弊,可轻可重。轻是因为受伤若不是很严重的话,自我调养一段时间便可以恢复,相比如割耳等其他刑罚,显然显得有人情味许多。但是如果是杖责致死的话,犯人要经历很长时间的痛苦,在痛苦的杖刑之中慢慢地失去生命。我认为这真是十分痛苦的地方。
中国古代的犯人们自然受到了许多身心上的摧残,和现代的法治社会不同。所以我庆幸于我生在现代而不是封建顽固统治,皇权极度集中的古代。
文案策划、监制:袁载誉
文案:毛毛娜
参考资料:
"笞杖”是什么刑罚,古代女子为何宁死也不愿受笞杖之刑?—幸福的上单恶霸
笞杖的变迁——从汉的督笞至唐的笞杖刑——冨谷至,朱腾;2013.9.30辑刊法律史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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