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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如果行为人卖假货的,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那么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情节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卖假货触犯了哪条法律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卖假货触犯了哪条法律店铺卖假货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种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上述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中有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
(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行为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店铺卖假货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种罪行。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卖假货触犯了哪条法律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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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话题:刑事案件中 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相信有一部分人认为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由国家机关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其拥有收集证据的技术、手段往往是普通人没有的,这种情况下想要跟国家机关对抗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律师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更不可能改变审判结果,所以请律师没有必要。但是在刑事案件律师真的发挥不了作用吗?
并非如此,我们举个最常见的情况,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后,往往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在侦查阶段家属又不能跟犯罪嫌疑人见面,家属在看守所外面着急,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面也着急啊,那谁来充当信息的桥梁呢?
这种情形下只能是律师,因为法律赋予了律师会见权,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去看守所跟犯罪嫌疑人见面、了解案件情况。
实际上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懂法律的,遇到侦查人员实施了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如何救济?犯罪嫌疑人了解目前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情况吗,如何自己进行有效辩护呢?能不能辨别非法取证行为?
被关押在看守所如何去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等等,这些是否都能由犯罪嫌疑人自己进行?尤其是在死刑案件中,一个不起眼的证据,一条很简短的意见,就有可能决定着被告人的生死存亡。
当然在刑事案件中并不是只有律师才能成为辩护人,我国《刑事诉讼法》了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成为辩护人。
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自行辩护。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律师是最常见的辩护人,因为相比其他辩护人,律师最有能力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其原因在于律师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等,可以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好的准备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在刑事案件中,是否需要请律师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看,比如属于法律援助律师范围的,国家会指定援助律师。总的来说,因为刑事案件最终可能影响当事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且案件难度较大的话,当事人最好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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