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无情,预防先行,防火安全关系你我,消防安全重于泰山。为此,小编特整理了往年在全国发生的十个典型火灾案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希望大家重视火灾防范工作,别让悲剧重演!
案例1: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
1994年12月7日,新疆自治区教委组织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检查验收团一行25人,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12月8日16时,克拉玛依市组织15所中、小学校的15个规范班及教师、家长等796人,在友谊馆进行文艺汇报演出。16时20分因舞台上方的照明灯燃着幕布蔓延成灾,该友谊馆共有7个向室外疏散的出口,演出时两侧和舞台左侧5个出口都被关闭锁死,现场人员不能疏散。
此次火灾造成323人死亡,烧伤130人,其中重伤68人,直接经济损失210.9万元。
【经验教训】:公共场所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封堵。
案例2:河南东都商厦火灾
2000年12月25日21时35分(圣诞狂欢夜),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75万元。
法医鉴定结果309人均为吸入式窒息死亡(其中男135人,女174人)。经查,此次火灾是因为经营期间违章动火作业所致。
【经验教训】:经营期间不得动火焊接作业。
案例3: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火灾
2008年1月2日20时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此次火灾使投资1000万元安装的建筑消防设施,形同虚设。过火面积达65000平方米,导致1046家商户的财产化为灰烬,有3名消防官兵殉职,火灾财产损失约5亿元。
【经验教训】:固定灭火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不得随意关闭。
案例4:央视北配楼火灾
2009年2月9日(农历十五元宵节)20时27分;位于北京市央视新址北侧配楼“文化中心大楼”工程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名消防人员死亡,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
经查,起火原因是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有关规定,距建筑50米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经验教训】:不得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案例5:上海教师公寓火灾
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许,位于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07弄1号胶州高层教师公寓,经查,当日14时14分,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此次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经验教训】:建筑外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案例6:吉林宝源丰禽业液氨重大火灾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造成起火的直接原因: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是否穿管保护不详),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经验教训】:人员密集作业场所应远离重大火灾危险源。
案例7:北京喜隆多购物广场重大火灾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59分,位于北京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的喜隆多商场开始着火,大火整整烧了八个多小时,直到上午11时才被扑灭,过火面积约1500平米。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共计调派了15个消防中队的63辆消防车、300余名官兵会同石景山分局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由于火灾发生在凌晨,大厦工作人员及商户无人员伤亡,但两名参与救火的消防官兵不幸牺牲。
【经验教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尤其要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业素质,引以为戒!
案例8:浙江天台县重大火灾
2017年2月5日17点26分,浙江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花园5幢5-1号(足馨堂足浴中心)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
经查,该足浴中心2号汗蒸房西北角墙面的电热膜导电部分出现故障,产生局部过热,温度持续升高,引燃周围可燃物并蔓延成灾。员工和顾客自救逃生方法不当、场所采用大量的可燃易燃装修材料等诸多的原因最终酿成惨剧。
【经验教训】:切记公共场所不要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消防审批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和规章制度要落实明确,及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案例9:“6·22”杭州“保姆纵火案”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事件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
经查,该户保姆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
【经验教训】:杭州保姆纵火案毕竟是一起人为纵火案,其实除了极为偶发的人为纵火,很多住宅中发生的火灾都是可以提前避免的,因为虽然火灾可能是突如其来的,但火灾的隐患是固定的。提前消除这些隐患,并学会在应急突发情况下的自救逃生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案例10:北京大兴“11·18”火灾事故
2017年11月18日18时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
经查,火灾发生的地下一层是一处服装加工厂,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经验教训】: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火灾隐患大排查,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工业大院、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等的清理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看了上面这些火灾案例,
是不是感觉触目惊心,心有余悸!
血一般的教训警示我们:
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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