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正在建设的经适房(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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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满一年);

2、中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6周岁;

6、申请人家庭成员不能拥有10万元以上消费性轿车;

7、个体经营者注册资金不能超过10万元的。

8、现役军人,除应符合洛阳市就地安置条件外,还需满足2、3款条件;如已婚,配偶户口为洛阳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在本人不符合就地安置的情况下,可以配偶名义申请。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因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住房实行福利性实物分配制度,房改房是单位根据职工职务、年龄、工资、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相当于将多年积累的工资差额,一次性补发给职工。作为参加房改的一方父母,其购买的房改房,无论是以市场价、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房屋价格并非房屋价值的直接体现,房屋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是优惠很多,而这主要是因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的优惠福利。
如果一方父母是与子女或共同生活的亲属共有房改房,房产管理部门经申请并登记核实后,可发给权利人《房屋共有权证》,并根据投资比例,注记每人所占份额。所以,房产权属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认定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而拥有产权的住房。同时,国家房改政策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有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
所以,如果因为夫妻共同出资而认定为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多少会损害一方父母的财产权益和父母的基本居住权。从国家房改政策精神和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出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不可取的。
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一起契合下列规范的本市乡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证住宅:家庭成员在本市实践寓居,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接连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乡镇常住户口接连满2年。
2、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产业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产业规范按前述规范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产业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2月2日,河南省洛阳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如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折旧费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5年或实际居住满5年需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的,须报经市住建部门审查,确定是否回购。政府不回购的,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经核准同意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洛阳市二手房交易流程办理。
按照规定,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意见》提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房屋收益所得收取标准按单套面积是否超过90平方米位标准分为两大类。
对于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按购房价格和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取得完全产权时的价格(以税务部门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准)差值部分的比例征收。2012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收益收取比例为10%;2013年1月1日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收益收取比例为15%。
对于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收益所得按上述标准双倍收取。
按照《意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按下列程序办理:
产权人向住建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住建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政府是否回购答复,不回购的向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或《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意见书》。
对政府不予回购、同意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产权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或《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意见书》,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补缴土地出让金,向住建部门缴纳收益所得,并持缴费凭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或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完全产权手续。
政府决定回购的房产,产权人持购房要件与住建部门办理回购手续;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建部门与产权人凭回购手续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回购不动产登记在住建部门名下,同时为原购房人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注销手续。
《意见》指出,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特殊情况,购房人申请退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洛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原购房价格扣除折旧费后由政府回购。
另外,对购买满5年或实际居住满5年已列入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的,经市政府批准,按征收决定发布之日市场价格扣除折旧费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按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意见》明确,住建部门须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产权人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的,不再具有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资格。

洛阳2022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时间为第四季度。
洛阳2022年经济适用房第四季度开始申请,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或者关注其官方网站。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有,新修订的认购条件具体为:

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1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18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935元(每月2994元)。因此,我市今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不超每月2994元。

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含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私有住房、公寓、非住宅等,拥有商业用房的家庭不得申请);

扩展资料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家庭(或个人)名下车辆(限1辆),不得超过10万元;申请家庭(或个人)名下注册公司(限1家),个人注册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

其中,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指夫妻双方含未满23岁的子女;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建成区的家庭未婚子女,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应当将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私有住房合并计算

高新区天津路以西、规划路以东、以南、周山路以北 26.8 住宅 划拨 周山新城(经济适用房)
洛龙区东至学府路、西至王城大道、南至规划路(原大青渠)、北至洛宜铁路 6.67 住宅 划拨 桃源小区(经济适用房)
涧西区东至秦岭路、西至规划路、南至西出口、北至谷水村 2.5 住宅 划拨 阳光花园(经济适用房)
高新区武汉路东侧东马沟村 14.67 住宅 划拨 东方花园(经济适用房)
高新区东至秦岭路、西至水陈沟、南至大口嗍村、北至防洪渠 10.67 住宅 划拨 丽山佳苑(经济适用房)
东至规划的金谷园北路红线、西至规划陵园北路红线
南至中建隧道局用地界、北至自然路 4.02 住宅 划拨 亚秀佳苑(经济适用房)
老城区东至卫校、警校西围墙、西至中沟村村道、南至石油公司铁路专用线、北至红山路 33.33 住宅

去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地址联盟路与江西路交叉口,坐21,46,35,31路公交车能到。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对象,由市住房办统一审核购房资格,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家庭人口户口薄;
(三)原住(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租赁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
(五)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丰和_东方光源”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洛阳市华山路北段。
项目东至嵩山北路、南邻国家牡丹园(310国道)、西靠华山北路、北接环城高速路辅道。2022年底,经河南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批准将该项目列入洛阳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
4、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月收入证明;
5、私家车状况;
6、住房情况证明;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2022年洛阳经济适用房的楼盘有很多,包括全盛天悦城、保利大都会、香榭里兰溪、绿都中梁和风雅叙、绿都中梁青云赋、夏都水岸等等。如果购房者具有购买经济适用的资格,那么是可以考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注意事项:

1、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

2、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追求大面积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3、合同:

根据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

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

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

4、交房:

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最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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