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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系统
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就是能够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信息的平台。比如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案号等等有关信息。而且里面的信息是时时更新的,一旦有新的名单,法院会及时更新。如果需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的,就可以到该系统进行查询。
一、什么是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怎么用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简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在执行中作出决定,将符合《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后,会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然后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将信息集中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登陆网站后,只需要输入部分姓名、名称就可以进行免费查询,可以查到的失信信息包括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具体失信情形、发布时间。目前,除军事法院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可以在平台上查到,这对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了解特定人员、企业的失信情况非常有益。与被执行人信息平台类似,当事人认为信息有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后,信息也可以被屏蔽。
什么是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怎么用?
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又称之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系统,也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查询系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维护,通过这个系统可以查出经过法院审判后,被执行法律裁决的人员信息。具体的使用方法十分简单,通过网页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入官方网页,在官方网页内输入查询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身份证号或组织代码,再通过法院范围选择,就可以查询到在某法院对某公司或某人执行的信息。
一、查询系统是仅针对自身公司和个人进行查询。
执行信息查询一般是由个人或公司对自己被执行信息的查询,未经他人许可,不可擅自查询他人被执行的信息,也不可以在查询他人信息后,将他人信息公开发至网上,以免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查询时要注意信息保密性,不能将个人信息或他人信息擅自泄露给他人,供他人查询。
二、使用时怎么找到被执行人查询系统?
一般情况下在生活中网络是很方便的一件事情,通过手机或者电脑在网页上进行直接查询就可以,如果网页无办没有办法搜寻到,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民最高法院网站,进入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偶发性会出现网络维护导致数据无法成功对接,只需要等一段时间后再次进行查询就可以。网上能查询到很多被执行信息,也可以查到失信人信息,但且不可冒用他人身份证号对他人进行私自查询。
三、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是失信被执行查询。
很多人因为生活压力太大会去通过网贷,信用卡,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资金补充,但是如果长时间不对欠款进行按时还款,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如果列为失信人之后依然对欠款无动于衷,很有可能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会影响自己正常生活和工作。
全国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入口:
全国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入口:
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
“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执行中”是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第十九条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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