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指楼房中各种共用区域面积的总和,诸如电梯、管道、楼道等,同时这个面积将由各业主按照各自所购房屋的面积比例共同分摊。虽然现在大家几乎都了解公摊面积的概念,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概念最初是由谁所提出的。实际上,这一概念最初是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提出的,旨在能够有效地保障房屋的质量,确保公共区域得到充分利用。
公摊面积是哪个孙子发明的
霍启刚1957年,香港香槟大厦第一个采用了公摊面积概念。而香槟大厦是霍英东的,他其中一个孙子是霍启刚。
213年香港就已经结束了长达6年的公摊面积计算历史,而大陆仍在沿用。
坑人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谁又赚了“公摊”的钱?
其实这是一个伪命题,所谓公摊面积,是指自家室内面积以外的分摊,我们都知道,打开你的住户门,都有一些走廊过道,电梯井,设备用房,办公用房等,有的还会有商业用房,租金用于小区的,这些面积是小区房必须配备的,是套内面积必须以外必须有的,开发商不可能免费增送给你,必须要分摊在你买的房屋面积里的,这就公摊面积。
有人认为减去公摊面积,就能减少买房钱了,就能少缴物业费了,这不是太阿Q了吗?既然是公摊面积,就是为了分摊费用,比如120平的房子卖120万,单价是每平一万元。如果去掉公摊面积,以100平的实际面积卖给你,售价肯定还是120万,那单价就是一万二了。开发商卖房是商业行为,不可能不赚钱,所以,要求去除公摊的说法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网上不是常看到有人号召取消公摊面物业费吗?竟然会有这么荒唐的人?难道不知道物业费也是全体业主分摊的吗?你少缴不缴谁替你缴?这不是故意沾别人的光吗?实际上是 *** 的行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可能掉馅饼,该我们缴的钱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