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自己对这事得看法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的妻子。王浩是江苏南京人,从小家境贫寒,父母离异,他跟着母亲生活。母亲为了供他上学,不得不外出打工,而王浩的学习成绩一直很高考结束后,王浩考上了北京大学,并获得了保送研究生的资格。大学毕业后,王浩留在北京工作,成为了一名程序员。在这期间,他认识识了同样来自农村的女孩李倩。两人相识不久后,就坠入爱河。在恋爱期间,王浩对李倩非常好,经常给她买礼物,带她去旅游。

一、石家庄12岁女孩扶摔倒妇女被冤枉,母亲报警还女儿清白,如果警方不介入会怎样?

优质答案1:

国家应该出台或者修改相关法律,对那些故意诬陷、讹诈见义勇为、做好事的未成年人的违法嫌疑人,必须同时判罚给予被诬陷人高额“名誉损害”赔偿金。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净化社会风气。让未成年一代人感受到国家的希望、社会的公正、法律的尊严!

优质答案2:

6月1日18时左右,石家庄市井陉县某学校12岁女孩李同学骑着家里的电动车出外玩耍,忽然狂风大作下起了雨,李同学急忙骑车往家赶。此时,和她并向行驶的一名妇女张某突然不稳,向正在骑行的李同学这边倒去。看到有人摔倒,李同学赶紧停车和路过的一名路人将这名妇女扶起。

看到这名妇女没有什么问题,李同学就赶紧骑车返回了家中。过了一会儿,之前摔倒的妇女和其家属找到了李同学,认为之前是李同学骑车挂倒了张某导致张某摔倒受伤,要求李同学支付医药费。尽管女儿不断说“妈妈不是我撞的”,可李同学妈妈却认为女儿在撒谎,她生气地批评女儿后来到医院,为张某支付了1000元医药费。

回到家后,妈妈询问女儿经过,李同学哭着说“妈妈真的不是我撞的”。第二天,妈妈带着牛奶等看望了张某,又在缴费处为张某交了2000元医药费。之后妈妈多次询问李同学事情的经过,可李鹤始终坚持说“是张某自己摔倒,自己只是将其扶了起来”。

女儿一直坚持没有撞人,妈妈为此闷闷不乐,觉也睡不好,她决心将此事弄个明白,于是就报了报警。经民警调查取证后,终于还原了是张某自己不慎摔倒的真相。李同学妈妈迅速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了张某家属。

张某一家也感觉十分不好意思。急忙向李同学及家人道谢并致歉,并将李鹤家支付的所有医药费进行了退还。

6月8日,井陉交警在给李同学学校送感谢信时,正好碰到了来送李同学上学的妈妈。看到这封感谢信,妈妈一把将被自己责打过的女儿抱在怀里,妈妈哭了、女儿也哭了。

不知为什么,看到妈妈把女儿抱在怀里的那一刻,我心里也是酸酸的。在妈妈的坚持下,总算是还了女儿清白,可令我担心的是,如果妈妈不坚持调查取证结果又会是怎样?难道那位张某就不知道是自己不慎摔倒的吗?

如果不是妈妈报警,警方调查取证得到事实真相,张某及其家人会有感谢、道歉并退还医药费吗?虽然这件事看似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其反应出某些问题却不免令人心寒。

一、在某些大人们的眼里,似乎孩子犯了错就一定会说谎,理由是因为害怕被大人们批评或殴打。所以当孩子们“犯了错”,很少有大人们去耐心了解孩子的内心想法和事实真相。李同学是诚实的,虽然平时有些调皮,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她却比某些成年人做的都好。也正是因为孩子一味的坚持,妈妈才发觉事情蹊跷,才终于相信女儿想去把事情搞清楚。

二、张某自己摔倒后,并没有感谢李同学和路人给予的帮助,反而“大队人马”追到李同学家里去要个“说法”,很明显是认为小孩子好欺负。而李同学妈妈跑到医院又是买东西又是支付医药费,在张某及其家人看来这都是理所应当,可能张某的心里一丁点愧疚都没有。但“好景不长”,李同学妈妈报警了,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了解到了真相。

“受害人”张某觉得在这样讹人恐怕要负法律责任(也或许是良心发现),这才又是感谢、又是道歉、又是退还医药费。那如果公安机关不介入,张某会不会一直这样讹下去?我们总在争论“看到人摔倒了该不该扶”的问题,其实不是我们不想扶、也不是我们缺少善意、没有觉悟,而是某些人人性的丑恶确实让我们这些善良的人心有余悸。

一个12岁女孩扶起摔倒的妇女本来是好事,本该被表扬和奖励,但她换来的却是被外人冤枉、被自己妈妈责骂。试想:如果孩子不坚持自己的想法,如果警方不介入,结果又会是怎样?以后遇到相同状况,孩子会不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呢?孩子那颗纯真、善良心需要保护,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文中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二、看到有人摔倒不起,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优质答案1:

我会首先想到什么呢?我会首先想到南京的法官断案说的话,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再就是你既使不扶,打 *** 报警,警察也要找你录口供,有时候老人的家属还能讹上你,要是讹上你,你就要赔一笔钱,要是讹不上你,就是给你一句道歉了事,实际上现在的讹人违法成本太低,助长了这种讹人的风气

优质答案2:

碰到过这样的情况,立马把周围几个人叫过来一起将老人扶起。一会儿老人就好了。

优质答案3:

如果是步行,马上靠近到一个安全距离看看是不是我的家人或者熟人,如果是开车远远停车步行过去看看,如果不认识,拜拜?如果有多人愿为我作证,我可以帮助摔倒的人打110、120。不是我没有爱心,是我收入少胆也小。

三、你如何看望江事件仍未有调查结果的情况?

优质答案1:

望江女孩溺亡事件自12月4日发生至今,至目前为止近十天的时间仍无官方的结论,这就足见事件的严重性。表象看该事件不过是一桩平凡的青少年自杀性事件,但从事件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是绝不能轻视或无视的。事件中不该有的“冷漠”和“漠视”问题,它绝不仅仅是“工作态度”和“恪职尽守”的简单性问题,它也不是仅仅在“道德层面”去论辩责谴或作探讨的问题,而是它将对我国正在努力构建的和谐社会体系产生严重危害的大问题!事件虽小但影响极大并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反响,这绝不仅仅是因为痛心、同情和惋惜小女孩溺水死亡的那般简单,而是关乎国民不能缺失的正确的“三观”性的标志性事件!所以,我们还得静静的等待国家对该事件的最后结果!注:仅系本人的观点和认知!诚恳接受批评、指正!

优质答案2:

望江事件基本上纠结于几方面,第一就是女孩子当时的位置是不是可以救,第二点就是当时为什么没有救,慢慢悠悠,感觉并不是像在救人,更像是在做一件不是很重要和紧急的事情,正所谓救人如救火,从整体反应来看就可以看出来了责任心问题,就是动作不急不慢,漫不经心的整个过程,反应出来了大家为什么对这个事情关注那么久。

女孩子下沉,他们进水两三步,水深超过膝盖以后他们退回,而还是和前面一样,上岸后所有的动作都是慢慢悠悠的,我们很难相信,以后遇到犯罪分子的紧急事件,他们会奋不顾身和动作迅速的去处理,因为很多时候一些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真实的情况态度,再怎么装都改变不了一些习惯的。

作为跳河自杀的案件,如果自己不会游泳,但是为什么不准备一些水中的安全配套东西,比如说救生衣这些呢,明知道去了有可能会下水,但是完全没有准备,又说自己不会游泳,不会游泳还不准备安全设备,至少带一根绳子都好,都比手拉手强多了吧。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在整个事情的态度上面,大家一直在说态度问题,救不回来可以理解,但是连紧张的态度都没有,让人看到的只是冷漠,说实话如果当时不是旁边有很多人看着,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会去尝试一下,旁边那么多人看着,如果不做一点行动很有可能说不过去,所以才有了大家看到的。

或许我说的有一点过火了,就像一些人说的,不能因为救一个人而牺牲另外一个人,但是这种说法其实并没有说服力,因为谁说下去一定会牺牲,正常来说不管是否能救回来,穿上了这身衣服,那你就有救人的态度和责任,如果当时消防在,我们可以想象,消防会像他们这样吗。

我们其实不希望有任何人牺牲,但是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不退缩的态度,从这个事情去看他们的态度很明显就是有问题,根本就是那种不像在救人一样,以后有事情,大家真的很难去相信他们的,毕竟这个事情搞成这样,你说自己会如何负责和奋不顾身,谁相信呢!

虽然说在事情的发展下,暂时对他们进行简单的处罚,还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但是那么多天过去了,这个事情其实并不难调查,只是时间越长关注的人就越少,很多时候耗时间其实真的被发挥到了极致,时间长了大家忘记了,然后他们该干嘛就干嘛,回归原来的生活和工作。

四、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 *** ,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优质答案1:

这就奇怪了。

昨天我刚好在我们饭堂附近看到一个人离我十几米,手舞足蹈非常夸张的摔倒在地上,四十来岁的样子。

旁边有两个人经过也没人理。

我也怕事啊!新闻看多了,我也不敢去扶啊!

我只能马上拨打110,可是打了两次都忙,打不进去,让排队等候!

没办法,我自作主张打了120,喊了工业园的经理一起去扶那个人。

那个人还是站不稳,只能躺在地上。

大概过来七八分钟的样子,他可以坐起来了。

十几分钟以后120车子来了。检查一下说是什么羊癫疯,已经没事了。

那个人自己也不愿去医院检查了,就手有点擦伤,头摔了一下。

120的医生做完笔录以后就走了,没有问任何人收费啊!

所以我认为120和110,119一样是不收费的啊!

只是浪费了公共资源,报假警才收费吧?

当然如果真的要收费的话,只要不赖上我,200块钱我还是愿意出的,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像题主遇到的这件事情,老人摔倒,你好心报警救急反而被要求承担200块钱120出警费 确实是不合理,有点小委屈的意思。

举头三尺有神明!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与人为善,富虽未至,祸已远行。

两百块不就是多搬一天砖的事吗,能买个心安也是值得的,大家说呢?

优质答案2:

总结下,题主路过,发现本村78岁老人摔倒在一个小巷子里,担心说不清,就先喊了下,发现老人没有回音,就打了120,又到老人家中喊了老人家属。题主和老人家属赶到后,发现老人恢复了意识,手臂轻微擦伤。这个过程中,120赶到。老人家属坚决认为老人不需要去医院,只需要涂点药就好了,拒绝支付120费用。最后,120司机认为是题主打的 *** ,要求题主支付。老人家属认为与他们没有关系,最终题主只能自己支付了。

当然不合理,就是这种家属的存在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变的冷漠。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题主完全不用支付这笔费用。我下面展开讲讲。

一、120收费是否合理?

首先,目前我国对120急救的收费对象,也就是120急救费向谁收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全国性的法律。

但一般来说,不论是从法理上还是现实来说,120急救费都应当是向患者收取的,患者死亡的,应当由其继承人或者家属来支付。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针对急救收费对象的问题,都在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中进行了规范,这些地方性法规在当地范围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地方性法规基本都是按照上面的规则制定的。

比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明确规定收费的对象是患者及其家属,而非拨打 *** 的人。

其次,120急救车收费是有相应的标准的,虽然各地收费标准不同,但一般来说,前三公里大致在10到20元之间,超过三公里一般每公里2到5元。院前急救费是50到150元之间。就题主表达的情况来看,120急救车仅出车,没有进行急救,所以只应当支付出车费,那按照公里数算,是绝对不会达到200元的。

因此,120的急救费应当向老人以及老人家属收取,以题主拨打 *** 为由让题主支付急救费是不对的,收取的费用数额也是不合理的。

二、如果老人或老人家属支付了急救费,是否能够向题主索要赔偿

那么,如果老人或者老人家属支付了这笔费用,是不是能够向题主索要呢?

就这个问题,可能老人会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去医院,题主却擅自拨打120,给老人造成了急救费的损失。

不讨论这种损失是否客观存在,是不是算得上损失。

即便这是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老人也不能要求题主赔偿。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题主当时是考虑老人需要急救,拨打120 *** 是一种紧急救助行为,这种行为即便给老人造成了损害,老人也是没有权利要求题主赔偿。

综上,题主完全可以要求老人赔偿自己代为支付的200元急救费,当然也可以要求医院退回多收取的费用。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您的点赞、评论、关注都是我继续答题的动力!

五、九江一女子驾车途中扶起倒地老人反被告肇事逃逸,如何看待?

优质答案1:

一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不会感觉奇怪,因为就老人倒地“扶不扶”,以及扶老人被赖上的新闻屡见不鲜了。但是如果详细了解整件事情过程,我认为家属的反映也属实正常,没必要一顿抨击和嘲讽老人家属的这种行为,在没有看到现场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对方说的一面之词,不能确定事实的真相。

2020年12月20日,在江西修水县修水县爱心联合会三名义工去修水县黄港镇渎坑村看望两名孤儿,在待两名孤儿去镇上理发途中,在某条马路边,看到一位老人摔倒坐在路边,于是两名义工立即停车,下车将老人扶起,并将老人送至当地的卫生所。在卫生所,医生对老人进行了检查,老人身体无大碍,而且老人知道是自己摔倒的,并感谢两名帮助他的人。在确认老人身体无大碍后两人离开卫生所。

而事情发生变化就是在老人的家属接到 *** 后来到卫生所,听说老人被一辆车撞到了,在没有分清事实的情况下,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而警方通过车牌号等信息联系到了爱心联合会的义工,并将他们叫回卫生所协助调查。义工介绍自己是做好事,是老人自己摔倒的,他们好心把老人扶起来送到卫生所的,但是老人的家属不相信。为查明真相,警方通过调阅事发地的监控录像,证明了老人是自己摔倒的,两名义工做好事将其扶起来送到卫生所。老人的亲属向义工道歉。

其实,我认为老人的亲属有这种反应也很正常,毕竟自己家的老人年岁大了,突然接到 *** 说摔倒在路上,被人送到卫生所。第一反应自然是自己家的老人是不是被人撞倒了?

其次在家属来到卫生所时,当时两位义工已经离开,家属更是怀疑,是不是送老人来卫生所的人就是撞倒老人的肇事者,怕追责才匆忙离开。

第三,家属们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在理解整件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盲目听卫生所人说你家老人被车撞了,赶紧过来的话,首先意识里认为老人是被车撞的,而且到达卫生所后也没有听老人对于这件事情的说法,就匆忙报警。

终究是一场闹剧,但是我们对于家属的反映应该给予理解,他们第一时间是向警方报警求助,帮助解开自己的怀疑。我们作为旁观者,是在知道事情结果的基础上来看待这件事情,知道两名义工确实做了好事,但是作为事发当时的家属来说,他们确实不了解情况,难道就凭卫生所以老人的话就断定自己的亲人是自己摔倒的,别人是做好事扶起并送到卫生所的。

老人家属有质疑的权利,从结果上看,好像老人的亲人不近情理,人家做好事你还冤枉人家,但是从老人亲属的角度来看,老人万一是被车撞倒的,老人现在检查没有问题,保不准过一段时间会查处什么大问题,如果是这样花费可就多了,这钱自己出不就更冤枉了吗?自己家人被车撞了,还得自己掏钱治疗。

还好事发地点有一家安装了监控,监控正好把两位义工做好事的过程给拍摄了下来,证明了两位义工说的话是真的,是老人自己摔倒的。再加上老人自身也承认,是自己摔倒的,不是别人开车撞的,最终还两位做好事的义工清白。

如何能破解这种既做了好事,又被冤枉的症结呢?我认为有些办法还是可以借鉴的,现在很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为了确保自己不被冤枉,一些人在做好事的时候,拍摄了视频或者照片,这样就能够给对方家属一个实实在在的证据,自己确实是做的好事。而作为老人的儿女们,也要在日常注意老人的身体健康问题,尤其在特定的时节比如冬季、雨天等,最好在老人外出的时候能有人陪伴,这样可以保障老人的自身安全

优质答案2:

九江一女子驾车途中扶起倒地老人反被告肇事逃逸,如何看待?

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

但是近些年由于多次碰瓷的现象的出现,导致很多人在面对需要帮扶的老人、孩子的时候,无法出手相助,因为一但被碰瓷损失太大。

事情回顾

12月20日下午2点左右,九江市修水县一名92岁的老人在路边晕倒,一时坐在地上起不来。而老人身旁经过了数辆私家车,都没有停下来救助老人。这时,当地爱心联合会的几名义工在前往当地某村看望两名孤儿的途中,发现晕倒在地的老人。

于是其中一名义工便下车将老人扶起,查看情况。之后,老人的亲属恰好路过此地,义工们便将老人交给了其亲属照顾,之后便驾车离开了。不料事后老人家属反告该女子肇事逃逸,老人说是自己摔倒的,家属仍不相信。通过查看事发地居民家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当地交警确认老人系自己摔倒。最后,老人家属当面向女子等人道歉并致谢。

事情视频

本文地址:[https://chuanchengzhongyi.com/kepu/9d4e3bb949e782ee.html]
熊猫分布(熊猫分布地区)
上一篇 2024-05-12
日元贬值对中国的影响(日元贬值对中国的影响 2022)
下一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