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支付包括那些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工资决定办法;
(二)工资支付项目;
(三)工资支付标准;
(四)工资支付形式;
(五)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
(六)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七)各类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八)工资扣除事项;
(九)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十)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二、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制定工资支付制度要遵循哪些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吗?可否以实物代替?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有何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4、工资是否必须由劳动者本人领取?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吗?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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