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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投诉最狠的方法,只有投诉最有效的方法——四个字有理有据。
一个有效的投诉必然是能够有理有据,既能打动人也能说服人才可以。具体阐述如下:
一是12345受理案件的范围,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12345受理下列投诉:1.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方面的咨询;2.服务对象生活、生产、工作等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辖区内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解决的诉求事项;3.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表扬、投诉或批评;4.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综合查询;5.其他属于政务服务范围的事项。在上述五个方面的投诉,12345都能予以受理,并处理。除此之外,就不是12345受理范畴了。
二是有理。有理才有节。比如家里冬天供热温度不达标,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小BABY,还有老人,急需迅速解决问题,提高温度,避免孩子感冒,大人生病,老人难受。
三是有据。证据,依据都是有据。我们因为什么投诉,按照什么规定投诉。比如,家里冬天供热温度不达标,那么根据供热条例规定,通过怎么样的方式进行测量之后,具体温度应该达到多少。具体有视频,拍照等作为证据。
投诉12345的方法:1、直接致电12345人工服务向客服人员反应情况。2、上12345的微博,私信向其反映情况。3、关注12345公众号,发消息向其反映情况。他们会倾听取个人的意见,并努力促使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和回复的。
“12345”是政府服务热线,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非紧急类公共服务平台,由多媒体联动渠道构成,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各类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举报和表扬等事项。
市民拨打“12345”,话务员会对市民诉求进行记录,随后交由转办工作人员,对投诉进行分析分类,准确地交至相关单位,由单位进行直接办理,根据投诉内容,分为一般紧急件,即一小时之内,要求相关单位给出结果,而一般事项在3到5个工作日内,由各单位进行办理后,需要直接向市民回复,同时需要给“12345”答复。
凡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投诉和建议时,请一定直接拨打12345电话和上12345微博、向12345反映他们一定会全力以赴为大家服务的。
1,找出原因。
多次出现投诉件的原因是处理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因为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拖拉敷衍了事,还是是对投诉人解释不够;是投诉人不按照正常救济途径,还是属于投诉人故意诽谤诬告。
2,调查处理。
对于有关单位履职不到位,故意不作为造成出现多次投诉件,应当向相关部门反映,追究有关责任单位的责任,并且做好矛盾化解和解释工作。
3,查处责任人。
对于个人工作拖拉、敷衍了解等行为造成的多次诉求件,应当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4,耐心解释。
对于有关部门开展的工作没有瑕疵,投诉人认识不到位而产生的多次投诉件,要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让其能够主动选择其他维权方法。
5,选择其他途径。
对于有些民事纠纷,必须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才能解决,要向投诉人解释清楚,让其到法院诉讼。如果不听劝阻仍然多次投诉的,应当给予告诫。
法律分析:投诉12345的方法:1、直接致电12345人工服务向客服人员反应情况。2、上12345的微博,私信向其反映情况。3、关注12345公众号,发消息向其反映情况。他们会倾听取个人的意见,并努力促使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和回复的。
法律依据:《山东省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务服务热线管理,规范运转流程,提升效率和质量,保障反映诉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来电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热线,是指省政府、各市政府设立的由12345电话及配套设置的手机短信、电子邮箱、手机客户端、微博、等共同组成的专门受理公众诉求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 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政务服务领域的政策咨询、服务诉求、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等事项。
第四条 按照“12345一个号码对外、省市两级受理、各级各部门依责办理”的建设运行模式,以整合为原则,不整合为例外,除紧急类热线外,其他政务服务热线原则上应整合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各级、各部门不得建设新的热线电话。
第一,可以直接致电12345人工服务向客服人员反应情况。第二,可以上12345的微博,私信向其反映情况。第三,关注12345公众号,发消息向其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