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


下面是()法学编辑部小五为大家分享“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的专业法律知识在线阅读。

刑事证据的收集是能够左右案件审判的重要因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证据的收集不能够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证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

  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

  2、收集证据要有目的,有计划。

  3、收集证据要客观、全面。

  4、收集证据要深入、细致。

  5、依靠群众与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

  6、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

  7、证据必须及时固定,妥善保存。

  二、刑事诉讼证据如何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

  3、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三、刑事证据收集的办法

  1、询问

  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2、讯问

  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

  3、辨认

  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

  4、勘验

  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5、检查

  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6、搜查

  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搜查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书证的重要途径,搜查笔录本身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7、实验

  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需要用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来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

  8、鉴定

  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刑事证据收集必须主动、及时且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其次便是要客观、全面、要深入、细致等。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hi,分享“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的相关文章内容,你学到了吗?


热门话题:刑事案件请律师有用吗


很多人在遇到官司的时候一个刑事案件发生后,里面的人和家属都很着急,平时电视剧看多了,他们会想着找解决问题。但是现实中,请律师真的有用吗?

在多年的办案中,遇见各种各样的律师,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有些律师为了挣钱,可以说是在夸大问题,让家人更担心,实际上有些事情本来并不严重,但是会被说成很严重。

有些案件可能本身就可以取保成功,律师会把问题说的很复杂,把原本公安机关会主动取保的案件说成很难办的样子,让家属也是多花了不少钱。

其实目前的司法体制下,公检法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出现冤案的概率已经很小,特别是罪与非罪之间辩护的余地并不是很大了,一年全国有多少无罪案件?这是屈指可数的。

我们不否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会见、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必须需要委托律师。有时候你需要一个直接了当的答案。

律师诉讼前准备阶段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当事人看来,起诉状仅仅是一两页A4纸的内容,一个小时就能完成。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不是打字员,不以字数定工作量。

起草起诉状之前,首先需要结合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方案;然后确定诉讼案由,详细审阅证据材料;再者,根据证据和案件信息确定赔偿项目,查询数据,计算每个项目的数额。

因此,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起诉状起草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不同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起草起诉状收费从几百到几千不等了。

起草完毕后,约见当事人,起诉状签字。

2、证据梳理

1.梳理证据,整理证据目录

证据是案件评判的重要依据,不能毫无章法向法庭出示,法官不喜欢看到你提交的是杂草般的一堆证据。

2.复印证据

向法院立案,提交证据复印件,至少一份。很多法院会要求您提交的证据份数为被告的数量+1,即所谓的N+1份。

复印多份:交通事故案件大多数涉及到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等,少则两个被告,多则四五个以上,并且办案律师自己也要留一份复印件备用的,因此证据需要复印多份,并按照顺序排好。

证据规整:复印证据时,比如单据、交通票据等大小或形状均不同意,律师还要在A4纸上分别黏贴,再行复印。

证据编号:归纳案件焦点,按照顺序对证据进行编号。

法院立案:

1、早早排队

如果律师卡着法院上班的点赶到,也许就已经排十几号甚至二十几号了,即使能排到自己也许已经中午了。因此律师要早早去法院排队立案。

2、立案

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因此法院审核过程中往往也更为严格,因为种种原因,律师也经常会出现第一次不能成功立案,需要多跑几次后法院才能成功受理。

3、因为立案多次去法院

每年十月后,法院往往不给予正式立案了,大多只能立诉前调解。元旦之后,未调解成功的,律师需要再次去法院正式立案。

诉讼保全:

交通事故案件往往伴随着诉讼保全,立案受理前或立案后,律师到法院办理诉讼保全的业务。

1、联系保险公司出具保函,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

当事人自己能够提供担保的,律师配合办理保全担保的手续。

2、保全车辆、房产的,律师须提前到相应部门调取车辆或房产的信息。

3、单独去法院,联系承办法官办理诉讼保全,提交材料,缴纳费用。
本文地址:[https://chuanchengzhongyi.com/kepu/000330cef32c8658.html]
22岁生日文案朋友圈,22岁生日的祝福语文案句子
上一篇 2024-04-29
电视机尺寸一览表 电视机尺寸是多大
下一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