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5年以“杭州大学教育革命组”名义在学校内部初次出版拙著《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算起,至今已整整过去三十年了,其间文章和书也写得不少,虽然态度总算严肃认真,本意也在求真解惑,且喜时时有所发现,但毕竟成果有限,遗憾多多,许多想做的事没有做,想解决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与自己能够满意地从各个角度来解读《红楼梦》这部伟大的著作还相距甚远。
漓江出版社刘文莉同志来与我商谈,希望能在我现有的红学文章、专著中精选一部分较为重要的、论述精彩的、可读性强的文字,集成一本书,以满足广大《红楼梦》爱好者的需求,我当然欣然同意。只是眼前正为编写教育部计划中今年暑假后要试用的高中语文选修课教材《红楼梦选读》忙碌,任务紧迫,挤不出时间来编书。文莉便为我找了现在国家图书馆任职,对红学研究功力颇深,也是我好友的于鹏同志来帮我选编此书,我很高兴,也十分感激。看了小样,比较满意,此书收罗甚广,与原来设想的大体一致,希望读者能喜欢。
书中有些文章本来较长,由此书责任编辑花了不少气力去“整容”,或将其分作两篇,或另拟了一些小标题加插在其中,使之醒目,对原来所用的文章题目,也视必要或保留原样,或略作改动,目的都为方便阅读。书前有幅精美插图,是杜春耕兄提供的。在此表示我深深的谢意。
此书缺失疏误难免,欢迎广大读者多提宝贵批评意见。
作者
2005年3月16日于北京
第一部分 “石头”撰记第1节 “石头”撰记(1)
“石头”撰记——从通灵宝玉和神瑛侍者说开去
我国的古典小说总是写前人、别人的故事,绝少写自己的实事,尤其是长篇小说,几无例外地用第三人称。较晚的沈复《浮生六记》是用第一人称的,但那是一部家庭、夫妇生活的回忆录,应算作记叙兼抒情的散文。晚清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虽标“目睹”、“游记”,以示所写的是见闻实事,但仍借自号“九死一生”者和自号“老残”者的经历为情节线索。用的是第三人称,却多了第一人称的局限。看来,两种描述方式之所长,亦如鱼与熊掌,不可得兼。但《红楼梦》却是个例外:曹雪芹创造性地在叙述方式上把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巧妙结合起来,一方面向读者显示小说所写内容是“我”“亲自经历的陈迹故事”(第一回),另一方面又不至于处处受到这个“我”的耳目闻见的可能性的限制。这是别出心裁的。
曹雪芹假托小说是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录下来的,他自己仅仅做一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和题书名的工作。曹雪芹让“石头”来充当作者(如甲戌本《凡例》所谓“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同时让它代替“我”的角色(它常常自称“蠢物”)在小说中出现。如果说小说是第一人称,则石头并非一般小说中虚构人物“我”,它仅仅是个无生命的物体,一块挂在贾宝玉颈上的通灵玉,并不与小说中的人物对话,发生交往关系。所以故事仍不妨以第三人称的角度自由展开。那么,小说的叙述是否就与通常第三人称方式一样呢?也不。这块青埂峰下的极大的顽石之所以“幻形入世”,变成扇坠大小的美玉来到人间,虽然书上说是因为“打动凡心,也想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其实,曹雪芹安排给它的任务,却是让它伴着小说主角贾宝玉,充当一名随行记者,以便它“劫终之日”将自己经历之事写成故事。
有人以为顽石投胎成了贾宝玉,贾宝玉的前身便是石头;至于他衔玉而生,那是表明他有如此来历的标记。如果真是这样,贾宝玉便与孙悟空同出一源了。其实,这是不对的。贾宝玉的前身,根据小说的虚构,是赤瑕宫里的神瑛侍者,他对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曾有灌溉之恩。所以,神瑛“凡心偶炽”,向警幻仙子挂了号,下世为人,绛珠也就要跟着他去,用自己一生的眼泪去偿还他的甘露之惠。这一点,脂砚斋评本《石头记》中是描写得清清楚楚的。至于石头,据说是空空道人闻知“这一干风流冤家(即神瑛、绛珠等)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即石头)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的。由谁来“夹带”呢?由下凡的神瑛侍者。所以贾宝玉就衔着它来到了人间。偌大的顽石变幻成小小的美玉,是它在青埂峰下遇僧道“念咒书符,大展幻术”的结果,上面的字也是癞僧在那时镌刻下的。它来到世间,并没有再变成人形;还是小说楔子中描写过的、甄士隐在梦中见过一面的老样子,一块小小的通灵宝玉——顽石的幻相。所以,不能把被夹带的石头与带着它入世的神瑛侍者混为一谈。当然,作者这样设计,也为了表明两者是有着特殊密切关系的,但毕竟不能视为一回事。
曹雪芹这样构思的意图,后人不太了解,以为“神瑛”之名本亦“宝玉”之义,又何必在石头幻为美玉之外,又另写一神瑛侍者,不如就将二者合为一体,倒能免滋读者疑惑。于是就将小说原来的叙述加以改写。在脂评本中,“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句,原是另外叙起的;到了程高本,便在它的前面凭空添上几句话,说:
只因当年这个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中,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引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后同,第一回)
经这样改动,石头就成了神瑛侍者了。可是却发生了许多令人无法理解的矛盾。前面写石头因为“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里却说它“落得逍遥自在”;前面写石头遇见僧道后,即被那癞僧袖了而去,原来也是癞僧与跛道一起,“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交割清楚”的,这里却又说它到“各处去游玩”,并且自己“来到警幻仙子处”,成了“神瑛侍者”,这岂不叫读者无所适从了?有的研究者发现了程高本对脂评本作了这样的改动,不但不认为这样改有什么问题,反而责怪脂评本写石头是石头、神瑛是神瑛不妥,使人搞不清贾宝玉究竟是石头投胎呢,还是神瑛投胎(应该说是自己不了解作者意图,又没有细心去读),认为应该合二为一。甚至由此而进一步得出结论,认为脂评本既写石头,又写神瑛侍者,是一个破绽,证明小说这部分的文字是由两种稿子拼凑而成的:“石兄”旧稿写石头投胎为宝玉,曹雪芹新稿则写神瑛侍者投胎为宝玉。他在缀合新旧二稿时,没有来得及把相互矛盾的地方统一起来,以致留下了明显的接合痕迹。如果《红楼梦》真的一开卷就如此矛盾,它还能成为最优秀的古典小说?如果曹雪芹只会拼凑别人的成稿,而且连在两种稿子所写的不同开头中只保留一种,或统一成一种都不会,他还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显然,这样的说法是太不了解作者在构思上所花的一番苦心了。
石头变成通灵玉被贾宝玉“夹带”到世上来后,虽则被挂在宝玉的脖子上,却并不同于薛宝钗的金锁或史湘云的金麒麟。它是有意识、能思想的,它在十分留心地观察着周围的事物,包括观察据有它的那个人——贾宝玉;它的职能就是把这一切记录下来,写成《石头记》。
在早期脂本中有不少表明石头在整个故事发展过程中总是执行着自己任务的文字(有的还是石头的自白),因为后人不甚了解作者的意图,有一些被当作是误植入正文的脂评文字而剔除了。有一些则干脆被认为是作者自己多余的说明,也将它删去了。现将有关文字举例如下:
其口碑排写得明白,下面皆注着始祖官爵并房次,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脂评:忙中闲笔,用得好!〕,今据石上所抄云:(甲戌本第四回)
按:程高本将这几句连同“贾不假……”四句口碑下面的作者原注一并删去,是很不合理的。
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脂评:妙谦,是石头口角。〕逐细言来。方才所说这小小一家……(甲戌本第六回)
按:“诸公若嫌”至“逐细言来”数句,戚序本有;己卯、庚辰本无。俞平伯同志说:“此殆作者初稿,校本从己卯、庚辰本删去。”意为己卯等本缺此,是后来作者自己改掉的。这不可能。因为有了石头的这样一段插话,下面继续说到刘姥姥家时,才用“方才所说”等字样。己卯、庚辰本只删石头口吻的插话,而不删“方才”等字,前后不合榫,可知必非作者所改。
那顽石亦曾记下他这幻相并癞僧所镌的篆文,今按图画于后……(甲戌本第八回)
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脂评:忽又作如此评断,似自相矛盾,却是最妙之文。若不如此隐去,则又有何妙文可写哉!……借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甲戌本第十五回)
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脂评: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
按:石头说的这一大段话,甲戌本已移作批注,程高本全删。
岂无一名手题撰,竟用小儿一戏之辞苟且搪塞……诸公不知,待蠢物〔脂评: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同上)
按:程高本删石头自言等文字。
第一部分 “石头”撰记第2节 “石头”撰记(2)
从以上数例,我们看到石头确像通常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一样,时时向读者表明他是事件的经历者,一切都系“追踪蹑迹”所得,并非任意编造。这些表白是不可少的。否则,读者就可能弄不清作者为什么要虚构一块石头通过僧道之助,让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来到这温柔富贵乡;也可能想不到这块石头在贾宝玉身上,就像现代人利用科学成就,为获取情报而特制的、能够用伪装形式安置在人或动物身上的一架微型的自动摄影机。当然,为这样的目的而作的表白也不必多,它毕竟是一些“闲话”,只要能让人记得石头是了解这些事情的就行了。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故事情节既是石头见闻,石头又只跟着贾宝玉,那么,这位“随行记者”的见闻不是也要受到它活动范围的限制吗?怎么在叙述故事时,就可以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自由展开呢?
这使我想起曹雪芹的同时人纪晓岚的话,纪晓岚以为小说不论是自叙或代言,只能写叙者可能的见闻,所以《阅微草堂笔记》虽为志怪故事,却都要交代从何闻见所得。他对《聊斋志异》的写法曾有微词说:“今燕昵之词,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信,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又所未解也。”(盛时彦《〈姑妄听之〉跋》中述其语)这话对于《聊斋志异》当然是落空的,因为蒲松龄写狐鬼异事,并不局限于见闻,自不妨大胆想象,随意虚构。那么,如果将这话用之于《石头记》呢,是否因为小说既已作为石头见闻,而又描写了石头的主人贾宝玉所未曾在场的种种情事细节,而显得指责有点道理呢?也不。“何从而闻见之”的诘问是难不倒曹雪芹的。他在构思全书时早就把这个问题考虑到了,所以才特意让石头充当记者的角色。石头是通灵宝玉,顾名思义,是灵性已通的宝物,所以,贾宝玉没有看到听到的事,石头却能够看到听到。石头不是人物形象,但在观察、了解周围事物上,却有着超人的功能,这就是曹雪芹的小说之所以能够兼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种叙述方式之所长的关键。
石头的视听能力是无限度的吗?也不是,它的见闻也只能限于一定的范围。那就是石头只能了解它所见到过的、实际上也就是贾宝玉所接触过的那个人的种种事情;如果从未有过交往关系的,那么,石头的了解也如常人一般,只能限于听别人所说的了。甲戌本《凡例》中有一条说:“此书只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这种好像只着意于写大观园儿女情事的详内略外的总布局,与书中声称“毫不干涉时世”一样,当然出之于作者有所忌讳,但这也与其所构思的石头的可能见闻范围相一致。因为贾宝玉是一直娇生惯养在深宅大院里的,很少出贾府大门;他总爱在脂粉队里混,而不愿交结做官的须眉浊物。贾雨村仕途升沉、起复应天府、乱判葫芦案等外事,石头怎么会知道的呢?无非因为宝玉会见过雨村(第三十二回),刘姥姥进过大观园,所以她乡下家里的琐事如狗儿喝闷酒,生闲气等,石头也知道。唯有甄士隐是贾宝玉不曾见过面的,但甄在梦中曾与癞僧所携的通灵石有过一面之缘,所以小说可以拿甄士隐故事开头。作者在描写“护官符”时,加进“石头亦曾抄写一张”的话,在叙述“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时,用石头口吻发表“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的声明,都是为了提醒读者,这些略涉外事的描写,也属石头见闻。在描写元春省亲时,写了“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之后,让石头“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从而想作赋作颂,表示庆幸。这是为了点明小说情节至此已到了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的顶点,因为石头本来就是为羡慕人世的富贵荣华而下凡的。将来贾府落到一败涂地的悲惨境地时,不知石头是否还要出面来感慨一番。
有时,作者也讲俏皮话,竟把石头的视听能力说得跟常人一样。上引秦钟私通智能,被宝玉撞见,宝玉声称“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账”,作者接着写“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这样,石头就说,宝玉与秦钟算什么账目,自己“未见真切……不敢纂创”。脂砚斋说,这样写“似自相矛盾,却是最妙之文”。一个“似”字,说明作者并非真的行文不顾前后,不合逻辑。石头虽被置于凤姐枕下,其实照样能知道宝玉之所为;“未见真切”云云,只不过是作者行文的幽默,是一种对他们同性恋式的胡闹不写而写的手法罢了。
石头虽有“通灵”的能力,但作者在描写大观园中发生的种种故事时,还是尽量让宝玉多少沾上一点边,以便使这部石头见闻录显得比较现实。比如写鸳鸯抗婚,她嫂子来做说客,碰了一鼻子灰回去;接着是袭人、平儿与鸳鸯谈心事,正在私语,后面钻出一个人来,“三人吓了一跳,回身一看,不是别个,正是宝玉走来”。对此,脂砚斋曾有一条重要的批语,说:
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然各有各稿,穿插神妙。
这是说得很对的,细检前八十回情节,的确无不如此。本来像尤家姐妹故事,与宝玉根本没有什么关系,是可以不必写到她的。但是当柳湘莲准备娶三姐而产生疑惑时,作者却让他去见宝玉,还特意由宝玉口中说出“她是珍大嫂子继母带来的两位小姨。我在那里和她们混了一个月,怎么不知”等等的话来。既然宝玉和她们“混了一个月”,石头还有不一清二楚的吗?总之,诸事都让宝玉沾边,亦即“从石兄挂号”,其用意是为了使小说描写的情节作为石头的见闻,足以显示其合理性。作者构思是相当严密的。
后四十回续作者虽明知作者假托小说是石头所记,却没有想到曹雪芹为使石头有可能了解到小说中所写的全部情节,在结构安排上还费了这么多心机,有这么多的讲究。续作者在石头被挂到宝玉的脖上以后,显然已忘记了它还有“记者”的职务,而仅仅把它当作一件神奇的宝物。他从石上所刻“莫失莫忘”的字样,想到既已有此告诫,以后必有失玉之事,而贾宝玉与通灵玉在续作者看来,是二而一的。这在上述程高本改楔子文字,将石头与神瑛侍者合为一体时已提到过。所以,宝玉失玉,必致失魂落魄,疯疯癫癫。通灵玉上还有“除邪祟”、“疗冤疾”之类的话,所以,只要有人能送还玉,宝玉也就得以除邪疗疾了。然而,曹雪芹的构思是这样的吗?显然不是。以通灵玉除邪疗疾来说吧,第二十五回写宝玉受镇于魇魔法时似乎有过应效;但那是经癞僧持诵,说道指迷以后才灵验的,本来并不灵验。可见,所谓“除邪祟”、“疗冤疾”,只是将来终能醒悟,跳出迷津的一种象征说法。所以在此回中畸笏叟有“叹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的感慨。类似此回中石头除邪的情节,作者是不再重复的。甲戌本有脂评说:
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见,却又不灵,遇癞和尚、跛道人一点方灵应矣。写利欲之害如此。(庚辰本评语有异,作“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
续书从第九十四回到一百十五回,让宝玉失掉通灵玉达二十一回之久,而这玉既非被偷,又非遗忘在某处,它究竟到哪里去了呢?到第一百二十回才有明确的交代:“那年荣宁查抄之前,钗黛分离之日,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玉不离世,宝玉就不疯傻;他性情乖张,就难以使他舍弃黛玉而与宝钗“撮合”。)续作者对石头作这样的安排,确实解决了自己要写“调包计”情节的最大难题,但却给石头作记造成了极其不利的条件。原来,贾府抄家、黛玉之死、金玉良缘以及其他许多重大事情发生之时,石头都不在场,那么,它只能在世外遥测了。曹雪芹是千方百计让石头接触它所要描写的对象,而续作者却偏偏在最紧要的关头,让负有记者使命的石头开了小差,使它失去了体验生活的机会。所以我想,续书中那块没有经历过贾府重大变故的石头,是不可能写好《石头记》的。
那么,在曹雪芹的后半部佚稿中,是否就不会有失玉的情节呢?那倒不是。据脂评透露的线索,也有宝玉失掉通灵玉的情节,所不同的是,第一,通灵玉并非神秘地“离世”,它只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完全可能的原因而转换了一个地方;第二,失玉并没有使宝玉变成疯傻,他的神志是清醒的,理智是正常的;第三,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是作者在既要将“真事隐去”又“不敢稍加穿凿……反失其真传者”的特殊矛盾情况下,所采用的小说结构形式的需要:石头从宝玉身边落到别人手里,小说所叙述、描写的人物、场景,也随之而转移了。要说明这一点,还得先从甄(真)与贾(假)的问题谈起。
第一部分 “石头”撰记第3节 贾假甄真与曹家旧事(1)
一、两个宝玉和“真事欲显,假事将尽”
有人说,《红楼梦》中的所谓“真事隐去”,其实就是文学的典型化创作方法。这话对不对呢?我想,有一半是对的。比如贾宝玉这一形象,脂砚斋等有时把他当成作者,有时又从中看到自己,有时则根本不承认实有其人,他说:“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庚辰本第十九回评)这些从典型化创造人物形象的角度去看,都是非常自然的。但是,《红楼梦》的写法上也有不少用典型化理论所无法解说的现象。比如曹雪芹在塑造贾宝玉形象之外,又写了一个与他同名、同相貌、同性情,甚至处境都非常相似的甄宝玉。如果按一般典型化的创作规律,他们是完全应该综合成一个人的,因为,典型应该是所谓“这一个”。但《红楼梦》却偏偏写成了“这两个”,这是为什么呢?这样写,究竟有什么必要?甄宝玉在八十回中,虽通过贾雨村和甄家来京的女人之口提到过,贾宝玉也因为听到了甄家人所说的话而梦见过一位与自己同名的、一模一样的人物(第二回和第五十六回),但真人却未曾出场。那么,在曹雪芹八十回后的佚稿中,这位甄宝玉是不是也不出场呢?
续书是这样写的:甄家的仆人包勇来贾府说,甄宝玉自从一次大病中梦见自己到了一个有牌坊的庙里,见柜子里有册子,又见无数女子变成鬼怪、骷髅(这是从第五回来的),病愈后,便改邪归正,成了君子贤人,“惟有念书为事。就有什么人来引诱他,他也全不动心”,而且还“能够帮着老爷料理些家务”(第九十三回)。后来还写到他成亲、中举。看来,甄宝玉与贾宝玉的差别是一个“改了脾气了”,一个还没有改。续作者大概想说,知错能改的才是真宝玉。其实,依我们看来,续书中的贾宝玉,脾气也改得差不多了:他不是也开始用功读书,准备“博得一第”,“不枉天恩祖德”了吗?(第一百十八回)最早批评续书与甄宝玉不符作者原意的是裕瑞。他在《枣窗闲笔》中说:
观前五十六回中,写甄家来京四个女人见贾母,言甄宝玉情性并其家事,隐约异同,是一是二,令人真假难分,斯为妙文。后宝玉对镜作梦云云,明言真甄假贾,仿佛镜中现影者。讵意伪续四十回家,不解其旨,呆呆造出甄、贾两玉,相貌相同情性各异,且与李绮结婚,则同贾府俨成二家,嚼蜡无味,将雪芹含蓄双关极妙之意荼毒尽矣。吁!雪芹用意,岂惟至五十六回而始发哉?其于第二回贾雨村与冷子兴言,其在金陵甄家处馆时,见甄宝玉受责呼姐妹止痛,及惟怜爱女儿情性等语,已先为贾宝玉写照矣。伪续之徒,岂得梦见!
裕瑞批评续作者不解曹雪芹用意,写甄宝玉笔墨大杀风景,是很有艺术鉴赏眼力的。但他自己对曹雪芹写甄宝玉的用意也只看出了一半,那就是“真甄假贾,仿佛镜中现影者”。可是,作者又为什么要这样写呢?难道仅仅是因为要取得“含蓄双关”或“先为贾宝玉写照”的艺术效果吗?我想不是的,冷子兴在演说荣国府时,已把贾宝玉“怜爱女儿情性等语”先向贾雨村介绍了一番,这不是“先为贾宝玉写照”吗?何必非待雨村说出甄宝玉才算是写照呢?至于“真甄假贾”的“含蓄双关”其用意何在,正是需要加以揭示的。比如后四十回续书以能改邪归正者为真(甄)宝,有毛病不改者为假(贾)宝,这也是一种用意。曹雪芹的用意当不是如此吧!
《红楼梦》中以“甄贾”谐“真假”,是作者在全局构思中为解决既要“追踪蹑迹”地“实录”真事,又因有所避忌而必须将“真事隐去”这一矛盾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艺术手法。真事,当然主要是指曹家“离合悲欢,兴衰遭遇”的实事。“隐去”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得已而用之的手段,实录才是目的。为此,作者就得用各种办法将生活原貌加以变形(不仅仅是一般文艺作品提炼生活素材,使之典型化所需要的变形),使读者一眼看去扑朔迷离,真假难分,认不出它的原貌来。但作者又不愿使人终于“认不出”,所以又要留下一些可以从中窥见真事的隙缝,让人有蛛丝马迹可寻,这就像作者遵长辈亲友之命,隐去初稿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情节而将秦氏改写为病死,却又在薄命司的册子中故意留下她悬梁自尽的图画和判词一样(这并非曹雪芹改写中的疏忽)。
曹雪芹是将自己曹家的真事分拆作金陵甄府和都中贾府两处来写的。曹家破败之前,地位是煊赫的,真事多为同时人所知。所以在前八十回中,用变形的办法,大写贾府之事,以所谓假象幻相示人。当然,假中有真。通过人物对话偶尔提到的,仿佛是贾府的影子的甄府,其作用就是在大关节处透露这种真事的信息。但真中也有假。如果第一回回目如甲戌本《凡例》第五条(即他本开卷第一段)所揭示的,作者意在隐寓此书用“假语村言”将“真事隐去”的话,那么,第二回既写冷子兴说贾府,又写贾雨村说甄府,作者的用意,则是让读者从两府的隐约异同中,领悟到甄与贾,原非俨然二家。为此,作者才写“这甄府和贾府就是老亲,又系世交,两家来往极其亲热的”,甄家不但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宝玉,而且“他令尊也曾下死笞楚过几次,无奈竟不能改”;还有一个“溺爱不明”的祖母,居然也常常“因孙辱师责子”等等。这固然可以说是用甄府为贾府写照,但也未始不可反过来说,写贾府是为了写甄府,如果从“假贾真甄”去理解的话。脂砚斋等人批“甄家”时就是说:“又一个真正之家,持与假家遥对,故写假则知真。”总之,是暗示甄与贾所写是同一个对象——曹家。所以列举金陵“大族名宦之家”的“护官符”上,有了贾家,就不列甄家,甄已被包括在“贾不假(不假即真也)”之中了。
贾府在都中,甄府在金陵。以盛时的曹家说,都中是假,是“变形”;金陵是真,只暗点。称贾府门第为“宁、荣二公之后”,既有“变形”,不妨说是假,但不太令人注目处,却又用真。写冷子兴说到“皇上因恤先臣……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时,脂评就指出:“嫡真实事,非妄拟也。”我们知道,曹寅死后,康熙甚怜恤曹家,曹除承父职掌江宁织造外,又“蒙天恩加授主事职衔”(《江宁织造曹奏谢继承父职折》)。后来,曹也承此职。这些被写在贾政身上了。但如曹寅所任通政使、兼巡视两淮盐漕监察御史、督江宁织造显职,是不能在写贾府中明言的。于是就借甄家来透露其真,说甄家是“钦差金陵省体仁院总裁”,摄通政使、出为监察御史和掌织造关防,都是“钦差”;“体仁”,即所谓“仰体皇仁”,是对皇帝常用的感恩颂圣的话;曹家祖孙三代四人,蒙康熙特加恩私,任江宁织造半个多世纪,所以虚构此衔。脂评说:“此衔无考,亦因寓怀而设,置而勿论。”显然是明知而不肯道破。可见,说真时,也要用点假。
康熙南巡,以江宁织造署为行宫,曹寅曾四次接驾。其中康熙四十四年的一次南巡,曹寅除在南京接驾外,又以巡盐御史身份赶到扬州接驾,在苏州还得到御赐手书对联等礼物。康熙因曹寅预备行宫勤劳诚敬,命授以通政使之衔。如此种种是曹家门中引为极大荣耀的盛事,虽后生小辈如凤姐所说未早生二三十年,不及亲见大世面,也早听长辈不知说过多少遍了。所以,在小说中不写昔日繁华盛况则已,要写则非得写南巡接驾不可。但这样的盛事又不能明写,否则《红楼梦》一抄传,作者圈子外的人也都知道小说是写曹寅家的事了。因此,就构思了元妃省亲、建造大观园等经过变形的人物、地点、事件、情节来曲折地加以反映。这就是脂评向我们揭示的作者意图: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甲戌本第十六回总批)
康熙南巡,豪华奢靡,在作为行宫的江宁织造府署中进宴演戏,君臣赋诗,分赐礼物等等,史料记载甚多(参见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史事稽年》)。在小说中,无非是变成了贾府内的家宴演戏,元春姊妹间的赋诗馈礼而已。所以那些分咏大观园的诗,虽出诸闺阁,却一律都是应制诗。而君臣间的尊卑礼数,森严等级,也通过描写贾政父女之间颠倒可笑的关系而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曹雪芹还惟恐这样隐去真事的变形写法,或许会最终导致真事湮没无考,所以又特地从省亲一事引出妇人家闲谈大世面的话,从中泄漏一点天机。这样,就有赵嬷嬷说“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一段文字。她说:“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如上所述,康熙四十四年春夏间的那一次南巡,曹寅确曾前往苏、扬接驾,而且就在三个月前,他上过奏折说:“臣同李煦已造江船及内河船只,预备年内竣工。”可见,“监造海舫”云云,亦非无本。但这些当年的详情,局外人或不至于都记得起、想得到,所以不妨说出是贾府。唯有名声最大的在江宁四次接驾事,作者不敢直接与小说主要描写的贾府连在一起,于是又归之于贾府的“影子”——甄府,说:
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若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也不过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有那些钱买这个虚热闹去!(庚辰本第十六回)
这就是曹雪芹借省亲情节而要出脱的真正心事。所以脂评提醒读者:“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过节,切勿作泛泛口头语看!”又批“接驾四次”曰:“点正题正文。”意思说,这是作者所以要写省亲故事的本心真意。
探春兴利除弊的治家,能使人联想到执政者在某些经济问题上的改良措施。我疑惑这也是曹家真事的变形写法。比如大观园管理实行包干责任制,众人反映说:“不必动官中钱粮,我还可以交钱粮。”宝钗说:“不过这几样,都是他们包了去,不用帐房去领钱,便算算,就省下多少来?”等等,极似曹寅等人分别为朝廷包干承办铜节省银两开支等事;诸如下面这些话,在曹寅和有关奏折中比比皆是:
蒙主人鸿恩,将浒墅等十四关铜,分为三份,赏给奴才等承办以来,我等每年将节省银俱已如数交纳内库。……今若将浒墅等十四关应付我等之铜价银一钱,脚费银五分,停止向关监督领取,改由附近江苏藩库支付,则……船夫雇价及各地杂用等项,即可节省银一万两。因此,比我等以前节省之十四万两,又可增加节省银一万两。……若能施行,则我等可免大江行船之苦,而亦有益于钱粮……(康熙四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折)
小说以假写真,以小寓大,恐读者忘却兴利除弊中假贾真甄的关系,特在管园众人向主子谢恩,说出“我们再要不体上情,天地也不容了”之后,立即插入家人忽报“江南甄府里家眷昨日到京,今日进宫朝贺,此刻先遣人来送礼请安”等语,将此事打断,暗示的痕迹十分明显。
曹家被朝廷治罪的真事,亦如南巡接驾事一样,在小说中是既不能不写,又不能如实明写的。脂评提到过八十回后贾府的“抄没”,若全是正面落笔地明写,恐难以隐去真事而又达到实录目的。我想,作者也许会使用一些侧笔暗写的办法来补足这件事,而其中有一些情景、细节,则很可能事先已化入了变形的“惑奸谗抄检大观园”回中了。当然,抄检大观园只是一个家庭内部的“自杀自灭”,但雍正夺嫡,党同伐异,杀戮锢废诸王子、宗室大臣,又何尝不是同室操戈呢?作者仿佛忙中偷闲,特意让探春流着眼泪说到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又在下一回让尤氏补充说:“昨日听见你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事,调取进京治罪。”等等,这难道是偶然的吗?这与作者写元春省亲而特意让赵嬷嬷提到南巡和甄家接驾事,何其相似!
第一部分 “石头”撰记第4节 贾假甄真与曹家旧事(2)
十年浩劫期间,我曾在浙江安吉五七干校劳动,有一次与陈企霞同志(他当时被江青打成“叛徒”、“大右派”、“反党分子”,是“专政对象”。晚上,他悄悄过来与我聊天,我们常常谈到《红楼梦》)聊天,他说:“我有一个特别的想法,《红楼梦》中贾府的内部矛盾,反映了清朝统治集团内当权派跟在野派之间的矛盾。王夫人、凤姐等代表着在朝执政的当权派,邢夫人、赵姨娘等则是在野的反对派。”他还笑笑说:“我这只是胡说八道,别人不会相信的。”但我倒觉得这话极有见地。当然,曹雪芹不是简单地用小说情节隐写政治历史,也不会以某一小说人物呆呆地影射某一真人,否则,他塑造的人物形象就不会有真正的艺术生命力。他只是发现了封建宗法制大家庭与封建宗法制王朝之间所固有的许多相似之处,于是以其特殊的敏感,出于特殊的需要,有意识地用不同寻常的典型化方法,将两者的某些特征综合起来,沟通起来,虽表面只写一个家庭内部之事,其中或以小寓大,或借题发挥,或指东说西,人物形象、事件,既有其本身独立存在的价值和真实性,而认识意义又不局限于其本身。就用这个办法,曹雪芹才以“儿女笔墨”的形式,写出了一部十分深刻的“怨时骂世”的小说。太虚幻境石牌坊上的对联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对联于第一回与第五回两次出现,是作者着意强调。)我以为这是作者在提请读者注意小说的写法:人物与故事都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的,甄府与贾府正为表现这种关系而设。用假的敷衍,用真的点醒,它们是互为补足的。不要把假的当作真的,真的倒当成假的了。二、通灵玉最后到过甄宝玉手中
那么,甄府是否始终只用暗线,只在必要时偶尔一提,而不会作正面描写的呢?光看八十回书,仿佛是如此。裕瑞以为甄宝玉只不过是贾宝玉的“镜中影”,实际上作者并不会再另写一个各方面都相同的甄宝玉,这便是他根据八十回书的印象所得出的匆促结论。如果在小说开始时就作了交代,而中间又几次提到的甄府和甄宝玉,到故事最终都没有正面描写,都不出场,而只不过是一种传闻,那么,从结构艺术说,就成了前有呼而后不应;对甄家的事先交代和常常提到,都可以从这一角度上说它是多余的了,因而就不能算是一种完美的结构。而且如果写甄府仅仅只为了点醒所写贾府中省亲、抄检等事,其依据的真事是南巡或抄家,那是尽可以想出更简捷的办法来的,又何必特意再造出一家,而花那么多笔墨去交代一个与贾宝玉一模一样的甄宝玉呢?曹家显赫时,那些热闹的大事固人所周知,写在小说中是需要用变了形的幻相示人的;但势败家亡后的种种凄惨情景,知道的人就不会那么多了,而且骨肉离散,饥寒死亡,在当时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正不妨更多地用真而不必都用假了。所以,为便于写曹家真事而设的甄府,也就不妨多写一点,让甄宝玉也有机会代替贾宝玉出场,使之更多地表现小说主人公遭遇的真相。曹雪芹正是这样设想,这样写的。这一点,有读过通部书稿的脂砚斋等人所作的评语可以证实,试看下列脂评:
士隐家一段小荣枯至此结住,所谓“真不去,假焉来”也。(甲戌本第二回)
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宝玉之文,则正为真宝玉传影。(甲戌本第二回)
(贾母生日,问及送礼来的人家,凤姐回话时提及“江南甄家”)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庚辰本第七十一回)
(准备抄检大观园,凤姐唤周瑞家的等人进来,小说列举五家陪房后说“余者皆在南方,各有执事”)又伏一笔。(庚辰本第七十四回)
从以上一、三条脂评所说真去假来和假尽真显,我们推知作者写甄府与贾府是交替的,正面描写贾府时,不写甄府,后来写甄府时,也会暂时将贾府搁置一边。从二、四条脂评,我们更明确无误地知道八十回后是要正面描写甄宝玉和甄家事的。因为既然说“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那就等于告诉我们下半部是要写他的;说有些陪房在南方执事是作者的伏笔,也就可知后来有写江南甄家的情节。再结合“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之语来看,也就可以证明我们前面推断后半部可能多写真事是不错的,而且在八十回之后不久就该写到了。此外,甄士隐注解《好了歌》说:“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脂评特指出是“甄玉、贾玉一干人”,也可见后来要写到甄宝玉跟贾宝玉遭遇一样,也是“贫穷难耐凄凉”和蒙受“世人诽谤”的;而且还不只是通过旁人之口提到几句而已,因为那样由旁人提及的写法,是在上半部用的。这在脂评看来,只能算作是“不写者”的。
说到这里,就应该提出与我们上一节所说的有关的一个问题了。小说既是石头所记之见闻,那么,难道甄宝玉也有一块同样的通灵玉吗?如果没有,他与贾宝玉不曾见过面,石头又何从获悉远隔千里的南京之事,又如何能正面描写甄府和甄宝玉呢?甄宝玉肯定是没有通灵玉的。否则,贾雨村对冷子兴说起甄宝玉种种异常时,为什么不说呢?而且任何人都没有说过,可见他是没有通灵玉的。因此,要由对“假贾”的描写转到对“真甄”的描写,除非通灵玉也随之而转移,才不至于使这部假托石头所记的小说,在情节结构上前后发生矛盾。这又是曹雪芹在构思全书时,早就安排好了,并且被脂评所证实了的。通灵玉确是由于某种我们尚未弄清楚的原因,而转到了甄宝玉的手中。小说写元春归宁时点了《豪宴》等四出戏,脂评就戏名一一揭示出作者的隐意,其中对《仙缘》一出评曰:
《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
还指出:“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邯郸梦》是马致远等人从唐传奇《枕中记》情节中脱胎而成的杂剧,演钟离权使吕岩从一枕黄粱中省悟过来而出世成仙的故事。则“甄宝玉送玉”,应是使贾宝玉由失而复得的通灵玉,触发了他追昔抚今的悲感,并由此顿悟了“万境归空”的道理,终至“悬崖撒手”,弃家为僧。他以前曾几次发作“痴狂病”,摔玉说:“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但都未摔成。这一次大概是真的将它摔掉了。这样,石头也就最终完成了它经历兴衰的任务,可以向警幻仙子销号,回到青埂峰下去写他的《石头记》了。倘若像后人篡改那样,贾宝玉是石头投胎,那么,小说也就非要写到贾宝玉死了不可;只要宝玉活着,哪怕是做了和尚,石头也是不能提前离世的。曹雪芹当然不会这样构思。不过,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说说通灵玉落到甄宝玉的手里吧。
石头的转移,是出于生活场景转换的需要。在“家亡人散各奔腾”之后,故事再也不能只限于大观园为背景了,何况事败、抄没,曹家的真事本发生在南京。从现有线索看,下半部有许多情节都越出了贾府甚至都中的范围。狱神庙就不是在贾府,“芸哥仗义探庵”,也不会是探望栊翠庵,凤姐有“哭向金陵”事,妙玉也流落到“瓜洲渡口”(据靖藏本第四十一回脂评):此外,还有巧姐“遇难成祥,逢凶化吉”的曲折遭遇,诸子孙流散等等,总之,如脂评所说“后日更有各自之处也”(庚辰本第四十六回)。当然,对于这些,石头毋需都亦步亦趋,众多事件可以各有各的写法,详略亦可不同,但场景变化很大,头绪纷繁,不像上半部那么单一,则是显然的。与其让石头依旧挂在贾宝玉的脖子上,使其见闻受到限制,倒不如根据情节发展的需要,让它变动一下地方,以利于它的深入观察更好。所以,通灵玉也就有了一些不寻常的遭遇。提到这块玉的下落的脂评还有两条:
(正文“袭人伸手从他项上摘下那通灵玉来,用自己的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次日带时,便冰不着脖子,那宝玉就枕睡着了”一段)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一回伏线。(甲戌本第八回)
(正文写宝玉走至怡红院的“穿堂门前”)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一丝不乱。(庚辰本第二十三回)凤姐在怡红院的穿堂门前执帚扫雪时所拾得之玉,是否即通灵宝玉,尚属疑案(我以为可能性极大)。如果正是通灵玉的话,它既已被人误窃(当是窃者本来想偷的是别的东西或一般珠宝),怎么仍会在大观园内?莫非刚到手就失落了?它后来又怎样到了甄宝玉那里?其间曲折奥妙,尚未找到线索,不敢臆测。但通灵玉一度失窃,则是确实的。第五十二回中平儿曾私下告诉麝月说,宝玉房中的小丫头坠儿偷了她的镯子,已经追回,她怕多事,对凤姐只说是自己不小心,在园里走,“镯子褪了口,掉在草底下,雪深了,没看见,今儿雪化尽了,黄澄澄的映着日头,还在那里呢,我就拣了起来。二奶奶也就信了。”还说,“那一年有个良儿偷玉,刚冷了一二年间,还有人提起来趁愿”等等。对此,有脂评说:“……可以传奸,即可以为盗。二次小窃皆出于宝玉房中,亦大有深意在焉。”这些话多么像是为后来通灵玉失窃及扫雪拾玉等更重要的情节先露端倪。尽管那些事的来龙去脉,我们难以必其究竟,但作者这样让通灵玉转移地方,在安排故事情节上的用意,却可以窥见:那就是他要描写的某些情节,恰好是宝玉完全不可能知道的——他当时远离了事情发生的地点;或者与那些人并未有过接触。宝玉虽然不在,不知道,只要石头在那个地点,它仍可以是事件的见证人,这就是作者让宝玉失玉、他人得玉在情节结构上的用意。
但贾宝玉是小说的主人公,充当观察员和记者的石头一直离开主人公是不合理的,所以才又转到了与贾宝玉相映射的甄宝玉手中,以甄代贾来写主人公,而且在转向对江南甄府描写时,仍不妨带到都中贾府和贾宝玉,就像上半部中石头虽在贾府,也不妨“略涉于外事者”,仍可通过第三者提到甄府、甄宝玉一样,只不过繁简重点有所不同而已。此外,我还以为八十回既已写到甄府抄没家事,甄宝玉等人终于也要来到都中,与贾府人见面的。这不但符合曹家从江宁搬到北京的真实情况,也照应了贾雨村所说“两家来往极其亲热的”的话,以及几次写到甄府来人送礼问安、商量事情等情节;何况,第七十五回已伏了一笔,说朝廷要将甄府“调取进京治罪”。这样,遭遇、处境相同的两家,更使人觉得似乎可以合二为一了,也许到那时再回想“假作真时真亦假”的话,对其中的含义会豁然开朗起来。
总之,曹雪芹以石头来代替自己作为故事的经历者和叙述者,虚构了它与主人公宝玉天生有缘,形影相随,但又并非一体的微妙关系,通过甄真贾假、此隐彼显的两条线,来写自己“历过一番梦幻之后”的真实故事,是根据当时的政治气候和表达内容的实际需要,经过深思熟虑后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叙述方式和结构形式。它完全是曹雪芹所独创的,并无先例的(或以为甄、贾宝玉脱胎于《西游记》中的真假悟空,其实两者是很不相同的)。了解这些,是会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作者的艺术匠心和创作真意的。
附:
拙文属稿既就,友人对我说:“《红楼梦学刊》有谈‘石头’为小说之叙述者的文章,你见过吗?”经翻检,知是香港马力先生《从叙述手法看“石头”在〈红楼梦〉中的作用》一文,载于《学刊》1980年第三辑。马力先生大作甚为精湛。其中如论及“石头、宝玉、作者是既可分又不可分的”关系时说:
其可分是因为宝玉是《红楼梦》故事中人,担任这个故事的叙述者角色的是石头,叙述者又不同于它背后的作者。其不可分则是因为那块顽石幻化为通灵玉,它是贾宝玉的身上物;宝玉的所见所闻,甚至所思所欲,石头都能感同身受地记录下来;而在宝玉身上,又寄托着作者的感情和理想。这就会使读者觉得他们是三位一体的。笔者认为,胡适所犯的错误,是因为他只注意到其不可分的一面,因此他得出了石头=贾宝玉=作者(曹雪芹)的结论,提出了自传说。戴不凡呢,则是只注意到其可分,但又分错了。
此说所见极是。如此类者尚多,有文章可读,兹不烦引。
该文亦有与拙文所言不尽相同之处。如谓“作者尝试了将作者(写书的人)和叙述者(讲故事的人)分开的写法。……这样一来,直接讲‘《红楼梦》故事’的,便不是作者,而是另外一个人——‘石头’了,作者所讲的,不过是‘石头的故事’而已”。拙见则以为作者并未承认自己是作者(写书的人),他只扮演“披阅增删”的角色(这一点被脂评揭穿了,说他用笔“狡猾之甚”);他假托作者是石头,因而小说以石头的立场、口吻来叙述故事,实在未曾将作者与叙述者分开。至于脂评中有时把“作者”与“石头”分别开来,那是因为他知道真正的“作者”是谁,而“石头”只不过是一个虚拟的“作者”。
又该文论“石头”作为整个故事的观察者的叙述原则时说:“如果石头失去了观察故事的机会,记录就得中断。”并以通灵玉被袭人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第八回)和被凤姐拿去,塞在自己枕边(第十五回)为例,说明在类似情况下,石头已“失去观察故事发展的机会”。拙见则以为作者在应用这一叙述原则时,有更大的自由。因为我们不应忘记石头是“通灵”的,它的视听等感觉能力都超过了常人,所以它仍可以叙述宝玉(石头是伴随着他的)并不直接在现场的许多事。比如凤姐捉弄贾瑞,使他一夜到天亮吃足苦头,其时,宝玉必不会不去睡觉,则袭人也照例要将通灵玉包好,塞在褥下,以免次日冰了宝玉的脖子。但石头照样可以叙述得头头是道。如果以为石头被塞在褥下枕边,真的就对宝玉如何向秦钟“算账”“看不真切”,我想,脂评也就不至于说这样写是“似自相矛盾”的了;正因为作者一直都描写石头能通灵,能闻见常人所不曾闻见的事情,而现在却忽然故意说“未见真切”,这才可以说“似自相矛盾”。石既通灵,小说能剖析、描写宝黛的内心活动(贾瑞正照风月鉴时所产生的幻觉、秦可卿托梦于凤姐等等也是),以及许多暗中发生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毋需认为“除了‘作者观察’这个基本的观点之外,《红楼梦》里有许多细节的描写,则是加入了‘作者全知’观点作为辅助的”。因为在曹雪芹的构思中,石头的观察本不同于一般的“作者观察”,在一定范围之内,它的“观察”本身就能达到“全知”,就像《聊斋》之类小说中所描写的,你刚一转念,鬼狐就知道了。这种借性能通灵的观察者具有某种全知能力,因而可以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种叙述方式结合起来的描写法,是曹雪芹所独创的,同时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并非是所谓“观点转换”(Shiftingofpointofview),恐怕同西欧小说中“作者往往混合使用了许多不同的叙事观点”的情况不完全一样。
此外,该文还以为“石头以第一人称直接介入叙述”的一些插话,“严格说起来都是败笔,破坏了叙述的流畅”,脂评中所说“甄宝玉送玉”,“可能是指这块玉由甄宝玉把它送回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的”等等,亦与拙文所述不同。这些问题都是见仁见智,很难有统一看法,正不妨各抒所见。因读马力先生大作而知道海外尚有赵冈、陈钟毅先生、黄锦明先生等红学专家在研究这个问题,这也是令人高兴的事。
又日本东京大学伊藤漱平教授前不久寄赠所著红学大作多种,其中《〈红楼梦〉中甄(真)、贾(假)问题》一文(见《中哲文学会报》第四号)与拙文后一节涉及的方面差近,而伊藤教授大作至为精深宏博。
笔者尚未写完的《论红楼梦佚稿》一书中,原拟写“论甄宝玉”一章。去年夏天,参加首届全国红学讨论会自哈尔滨回杭经沪,曾晤徐恭时先生,谈及这个题目。我把曹雪芹佚稿中必有借石头易主而写甄宝玉及江南甄府的情节的看法告诉徐先生,徐先生以为然,极力怂恿我写成文章。当时,因猬务丛集,未能如愿。时隔一年,值1981年红学讨论会即将在济南举行之际,匆匆草就此稿。实不暇再检读海外诸红学家之著述,多方采纳高见以补拙文之不足也。
第一部分 “石头”撰记第5节 《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之特色(1)
一、文体齐备,丰富多彩
我国人民引以为荣的伟大文学家曹雪芹,除了有一部不幸成为残稿、由后人续补而成的长篇小说《红楼梦》传世以外,几乎什么别的文字都没有保存下来。然而,谁也不会怀疑他的多才多艺。小说家要把复杂的生活现象成功地描绘下来,组成广阔的时代画卷,这需要有多方面的知识和修养。在这一点上,曹雪芹的才能是非凡的。他能文会诗,工曲善画,博识多见,杂学旁收,三教九流,无所不晓。
自唐传奇始,“文备众体”虽已成为我国小说体裁的一个特点,但毕竟多数情况都是在故事情节需要渲染铺张,或表示感慨咏叹之处,加几首诗词或一段赞赋骈文以增效果。所谓“众体”,实在也有限得很。《红楼梦》则不然。除小说的主体文字本身也兼收了“众体”之所长外,其他如诗、词、曲、歌、谣、谚、赞、诔、偈语、辞赋、联额、书启、灯谜、酒令、骈文、拟古文等等,应有尽有。以诗而论,有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排律、歌行、骚体,有咏怀诗、咏物诗、怀古诗、即事诗、即景诗、谜语诗、打油诗,有限题的、限韵的、限诗体的、同题分咏的、分题合咏的,有应制体、联句体、拟古体,有拟初唐《春江花月夜》之格的,有仿中晚唐《长恨歌》、《击瓯歌》之体的,有师楚人《离骚》、《招魂》等作而大胆创新的……五花八门,丰富多彩。这是真正的“文备众体”,是其他小说中所未曾见的。
二、借题发挥,伤时骂世
《红楼梦》当然不像它开头就宣称的那样是一部“毫不干涉时世”、“大旨谈情”的书,它只不过把“伤时骂世之旨”作了一番遮盖掩饰罢了。诗词曲赋中有时比较可以说些小说主体描述文字中所不便直接说的话,在借题发挥、微词讥贬上,有时也容易些。比如薛宝钗所讽和的《螃蟹咏》,其中有一联说:
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写的虽然是横行一时、到头来不免被煮食的螃蟹,但是作为给那些心机险诈,善于搞阴谋诡计,不走正路,得意时不可一世的政客、野心家画像,也十分惟肖。他们最后不都是机关算尽,却逃脱不了灭亡的下场吗?小说中特意借众人之口说:“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可见,确是在借题发挥“骂世”。
《词》看起来对立面是所谓“‘黄巾’、‘赤眉’一干流贼余党”,颂扬的是当今皇帝有褒奖、前代所遗落的可嘉人事的圣德,实质上则是指桑骂槐,揭露当朝统治者的昏庸腐朽:
天子惊慌恨失守,此时文武皆垂首。
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
如果不是借作诗为名,敢于这样直接干涉时世、讥讽朝廷吗?
再如“杜撰”诔文,以哀痛悲切为主,感情当然不妨强烈些,夸张些,文章不妨铺陈些,把可以拉来的都拉来。“况且古人多有微词,非自我作俑。”既然古时楚人如屈宋等可以用香草美人笔法来讥讽政治黑暗,我当然也不妨借悼念芙蓉女儿之名,写上一点“伤时骂世”的“微词”,责任可以推给“作俑”的“古人”。所以,在祭奠一个丫头的诔文中,把贾谊、鲧、石崇、嵇康、吕安等在政治斗争中遭祸的人物全拉来了。“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妒其臭,兰竟被芟锄!”“固鬼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钳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任意纂著”的文中表达了屈原式的不平,“大肆妄诞”的笔下爆发出志士般的愤怒。从全书来看,似此类者,虽则不算多,但却也不能不予以注意。
三、组成情节,融为一体
《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是小说故事情节和人物描写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也是有别于其他小说的一个特点。当然,其他小说也有把诗词组织在故事情节中的,比如小说中某人物所写的与某事件有关的诗等等,但在多数情况下,则是可有可无的闲文。如果我们翻开李卓吾所评的一百回本《明容与堂刻本水浒传》,就会发现它的诗和骈体赞文,要比后来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或七十回本来得多,但其中有一些被评者认为是多余的,标了“可删”等字样。的确,这些无关紧要的附加文字,删去后并不影响内容的表达,有时倒反而使小说文字更加紧凑、干净。有些夹入小说的诗词赞赋,虽则在形容人物、景象、事件和渲染环境气氛上也有一定作用,但总不如正文之重要,有些读者不耐烦看,碰到就跳过去,似乎也没有多大影响。《红楼梦》则又不然,它的极大多数诗词曲赋都是融合在小说的故事情节中的。如果略去不看,常常不能把前后文意弄明白,或者等于没有看那一部分的情节。比如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所看到的十二钗册子判词和曲子,倘若我们跳过不看,或者也像宝玉那样“看了不解”,觉得“无甚趣味”,那么,我们能知道的至多是宝玉做了一个荒唐的梦,甚至简直自己也有点像在梦中。读第二十二回中的许多灯谜诗,如果只把它当成猜谜游戏而不理解它的寓意,那么,我们连这一回的回目“制灯谜贾政悲谶语”的意思也将不懂。
有些词赋,表面看游离于情节之外,但细加寻味,实际上仍与内容有关。《警幻仙姑赋》是被脂评认为近乎一般小说惯用的套头的闲文,他说:
按此书凡例(体例也,非甲戌本卷首之《凡例》。——笔者)本无赞赋闲文,前有宝玉二词,今复见此一赋,何也?盖此二人乃通部大纲,不得不用此套。前词却是作者别有深意,故见其妙。此赋则不见长,然亦不可无者也。(甲戌本第五回眉批)
这里指出《红楼梦》在一般情况下,不用其他小说所常用的“赞赋闲文”是很对的。至于说此赋不像评宝玉的《西江月》二词那样“别有深意”,所以“不见长”,似乎还值得研究。就赋本身内容而论,确实像是闲文,看不出多大意义,可以说写得“不见长”。因为它仅仅把警幻仙姑的美貌夸张形容了一番,而且遣词造句也多取意于曹子建的《洛神赋》。但正是后一点所造成的似曾相识的印象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曹植的文句,在这里常常只是稍加变换,比如:一个说“云髻峨峨”,一个就说“云髻堆翠”;一个说“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一个就说“纤腰之楚楚兮,回风舞雪”;一个说“若将飞而未翔”,一个就说“若飞若扬”;一个说“含辞未吐”,一个就说“将言而未语”;一个说“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一个就说“待止而欲行”,如此等等。难道以曹雪芹的本领,真的只能模拟一千五百多年前他的老本家之所作(而且又是大家熟悉的名篇)而亦步亦趋吗?我想,还不至于如此低能。让读者从贾宝玉所梦见的警幻仙姑形象,联想到曹子建所梦见的洛神形象,也许正是作者拟此赋的意图。曹植欲求娶原为袁绍儿媳的甄氏而不得,曹操将她许给了曹丕,立为后,不久被赐死,曹植过洛水而思甄氏,梦见她来会,留赠枕头,感而作赋。但他假托是赋洛神宓妃的,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事,遂作斯赋。”(《洛神赋序》)所以,李商隐有“贾氏窥帘韩掾小(晋贾充之女与韩寿私通事),宓妃留枕魏王才”(《无题》)的诗句。小说写警幻仙姑不也是写宝玉与秦氏暧昧关系的托言吗?在《不了情撮土为香》一回中,宝玉曾说:“古来并没有个洛神,那原是曹子建的谎话……今儿却合我的心事,故借他一用。”这些话正可帮助我们窥见作者拟古的用心。总之,此赋原有暗示的性质,非只是效颦古人而滥用俗套的。可惜深悉作者用意的脂砚斋,没能体会出来。
第一部分 “石头”撰记第6节 《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之特色(2)
四、社会风俗,尽现其中
《红楼梦》中通过赋诗、填词、题额、拟对、制谜、行令等等情节的描绘,多方面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封建阶级的文化精神生活。诗词吟咏本是这一掌握着文化而又有闲的阶级的普遍风气,而且更多的还是男子们的事。因为曹雪芹立意要让这部以其亲身经历、广见博闻所获得的丰富生活素材为基础而重新构思创造出来的小说,以“闺阁昭传”的面目出现,所以把他所熟悉的素材重新锻铸变形,本来男的可以改为女的,家庭之外,甚至朝廷之上的也不妨移到家庭之内等等,使我们读去觉得所写的一切好像只是大观园儿女们日常生活的趣闻琐事。其实,通过小说中人物形象、故事情节所曲折反映的现实生活,要比它表面描写的范围更为广阔。
我们从小说本文的暗示,特别是脂评所说“借省亲事写南巡”等话,可以断定在有关元春归省盛况的种种描写中,有着康熙、乾隆南巡,曹家多次接驾的影子。这样,写宝玉和众姊妹奉元春之命为大观园诸景赋诗,也就可以看作是作封建时代臣僚们奉皇帝之命而作应制诗的情景的一种假托。人们于游赏之处,喜欢拟句留题、勒石刻字的,至今还被称为“乾隆遗风”。可见,这种风气在当时上行下效,是何等盛行!这方面,小说中反映得也相当充分。此外,如制灯谜、玩骨牌、行酒令,斗智竞巧,花样翻新,也都是清代极流行的社会风俗。
大观园儿女们结社作诗的种种情况,与当时宗室文人、旗人子弟互相吟咏唱酬的活动十分相似。如作者友人敦诚的《四松堂集》中就有好些联句,参加作诗者都是他们圈子里的一些诗伴酒友。可见文人相聚联句之风,在清代比以前任何朝代更为流行。(小说中两次写到大观园联句。)如果要把这些生活素材移到小说中去,是不妨改芹圃、松堂、荇庄等真实名号为黛玉、湘云、宝钗之类芳讳的。《菊花诗》用一个虚字、一个实字拟成十二题,小说里虽然说是宝钗、湘云想出来的新鲜作诗法,其实也是当时已存在着的诗风的艺术反映。比如与作者同时代的宗室文人永恩《诚正堂稿》和永(嵩山)的《神清室诗稿》中,就有彼此唱和的《菊花八咏》诗,诗题有《访菊》、《对菊》、《种菊》、《簪菊》、《问菊》、《梦菊》、《供菊》、《残菊》等,小说中几乎和这一样,可见并非向壁虚构。至于小说中写到品评诗的高下,论作诗三昧,以及谈读古诗的心得体会等等,与其说是为“闺阁昭传”,毋宁说是为文人写照。
史湘云《对菊》诗有写傲世情态一联说:“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试想这是一位公侯小姐的形象吗?男子读书的有儒冠,做官的戴纱帽,只有那些隐逸狂放之士才“科头”(光着头)。闺阁女子本来就不戴帽子,何必说“科头”呢?再说,也很少见小姐“抱膝”坐在地上的。原来这里就是一般文人所写的傲世的形象,它取意于王维《与卢员外象过崔处士兴宗林亭》诗:“科头箕踞长松下,白眼看他世上人。”探春所作的《簪菊》诗也是如此。它的后半首说:“短发冷沾三径露,葛巾香染九秋霜,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短发”一作“短鬓”。这一句是以杜诗“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春望》)为出典的,不然以探春自己身份写,用不上“短”字。如果必以女郎诗来衡量,探春也像“葛巾漉酒”的陶渊明装束,成何模样!特别是末联情景,李白作《襄阳歌》说“襄阳小儿齐拍手……笑杀山公醉似泥”,是很自然的。倘若闺房千金喝得酩酊大醉,让路旁人拍手取笑,还自以为“高情”,这未免狂得太过分了吧!固然,闲吟风月,总要有点“为文造情”,也未必都要说自己的。但如果看作是作者有意借此类儿女吟哦的情节,同时曲折地摹写当时儒林风貌的某些方面,不是更为合适吗?
五、按头制帽,诗即其人
曹雪芹深恶那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的“佳人才子等书”。可知他自己必不如此。但有一条脂评说:
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有”字的草写形讹)传诗之意。(甲戌本第一回夹批)
这又如何理解呢,是否脂评所说不确?我以为倘若理解为曹雪芹想把自己平时所创作的诗,用假拟的情节串连起来,以便传世,那是不确的。但如果说,曹雪芹立意在撰写《红楼梦》小说的同时,把在小说情节中确有必要写到的诗词,根据要塑造的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文化修养,模拟得十分逼真、成功,从而让这些诗词也随小说的主体描述文字一道传世,我认为,这样理解作者“有传诗之意”的话是可以的。这里的关键在于小说中的诗词曲赋是从属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故事情节的描述的需要的,而不是相反。这是《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不同于一些流俗小说的最显著、最重要的特点之一,这些诗词曲赋之所以富有艺术生命力,主要原因也在于此。用茅盾同志所作的比喻来说,叫做“按头制帽”(见《夜读偶记》)。
要描写一群很聪明而富有才情的儿女们赋诗填词,已非易事,再要把各人之所作拟写得诗如其人,都适合他们各自的个性、修养、特点,那必然加倍的困难。海棠诗社诸芳所咏,黛玉的风流别致,宝钗的含蓄浑厚,湘云的清新洒脱,都各有个性,互不相犯。黛玉作《桃花行》,宝玉一看便知出于谁手。宝琴诳他说是自己写的,宝玉就不信,说“这声调口气迥乎不像蘅芜之体”,还说“姐姐断不许妹妹有此伤悼语句,妹妹虽有此才,比不得林妹妹曾经离丧,作此哀音”。这些话表明作者在模拟小说中各人所写的诗词时,心目之中先已存有每人的“声调口气”,“潇湘之稿”绝不同于“蘅芜之体”,而且在赋予人物某些特点时,还考虑到他的为人行事以及与身世经历之间的联系。宝钗的“淡极始知花更艳”,不但是咏白海棠的佳句,而且完全符合她为人寡语罕言、安分顺时,喜欢素朴淡雅、洁净无华,遇到旁人会见怪的事情,她能浑然不觉,因而博得贾府上下夸赞的个性特点。湘云的“也宜墙角也宜盆”,当然是赞好花处处相宜,但好像也借此道出了她对自幼在绮罗丛中受到娇养,如今却来投靠贾门、寄人篱下的环境改变,倒满不在乎的那种“阔大宽宏”的气量风度。被评为压卷之作的《咏菊》诗说:“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大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味道,只是已女性化了而已。这样幽怨寂寞的心声,自非出自黛玉笔下不可。作者让史湘云的《咏白海棠》诗“压倒群芳”(脂评语),让林黛玉在《菊花诗》诸咏中夺魁,让薛宝钗所讽和的《螃蟹咏》被众人推为“绝唱”,以吟咏者的某种气质、生活态度与所咏之物的特性或咏某物最相宜的诗风相暗合,这也是作者的精心安排。
曹雪芹把“追踪蹑迹”地忠实摹写生活作为自己写小说的美学理想,因而,我们在小说中常常可以读到一些就诗本身看写得很不像样,但从模拟对象来说,却是非常成功的诗。比如,绰号“二木头”的迎春,作者写她缺乏才情,不大会作诗,所以,猜诗谜也猜不对,行酒令一开口就错了韵。她奉元春之命所题的匾额叫“旷性怡情”,倒像这位懦弱小姐对诸事得失都不计较、听之任之的生活态度的自然流露。她勉强凑成一绝,内容最为空洞,如说“奉命羞题额旷怡”、“游来宁不畅神思”,句既拙稚,意思也不过是匾额的一再重复,像这样能使读者从所作想见其为人的诗,实在是模拟得绝妙的。在香菱学诗的情节中,作者还把自己谈诗、写诗的体会故事化了。他揣摩初学者习作中易犯的通病,仿效他们的笔调,把他们在实践中不同阶段的成绩都一一真实地再现出来,这实在比自己出面做几首好诗更难得多。再如,芸儿所写的书信、贾环所制的谜语、薛蟠所说的酒令,都无不令人绝倒。他们写的、讲的之所以可笑,原因各不相同,也各体现不同个性,绝无雷同,然而又都可以看出作者出色的摹拟本领和充满幽默感的诙谐风趣的文笔。在这方面,曹雪芹的才能真是了不起啊!
《红楼梦》诗词曲赋的明显的个性化,使得后来补续这部小说的人所增添的诗词难以鱼目混珠。我们知道,在制灯谜一回中,宝玉的“镜子谜”和宝钗的“竹夫人谜”,并非曹雪芹的原作,因为原稿文字止于惜春谜,“此后破失”,“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脂评语)。这两个谜语和回末的文字都是后人补的。谜语补得怎么样呢?因为回目是“制灯谜贾政悲谶语”,所以谜语要有符合人物将来命运的寓意,这一点续补者是注意到了。宝玉的谜“南面而坐,北面而朝;像忧亦忧,像喜亦喜”,似乎可以暗射后来有金玉之“喜”和木石之“忧”;一“南”一“北”,也仿佛可以表示求仕与出家之类相反的意愿或行为。谜底镜子,则可象征“镜花水月”。所以,续补者颇有点踌躇满志,特地通过贾政之口赞道:“好,好!如猜镜子,妙极!”但续补者显然忘记了宝玉是“极恶读书”(按脂评所说“是极恶每日‘诗云子曰’的读书”。见甲戌本第三回)的,而现在的谜语却是集四句儒家经语而成的,而且还都出自最不应该出的下半本《孟子》的《万章》篇上。小说于制谜一回之后,再过五十一回,写宝玉对父亲督责他习读的《孟子》,尤其是下《孟》,大半夹生,不能背诵,而早在这之前,倒居然能巧引其中的话,制成谜语,这就留下了不小的破绽,破坏了原作者对宝玉叛逆性格的塑造。宝钗的谜虽合夫妻别离的结局,但一览无余,与“含蓄浑厚”的“蘅芜之体”绝不相类。一开口“有眼无珠腹内空”,简直近乎赵姨娘骂人的口吻;第三句“梧桐叶落分离别”,为了凑成七个字,竟把用“分离”或者“离别”两个字已足的话,硬拉成三个字,实在也不比贾芸更通文墨;至于“恩爱夫妻不到冬”之类腔调,倘用在冯紫英家酒席上,出自蒋玉菡或者锦香院妓女云儿之口,倒是比较合适的,薛宝钗如何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呢?再看后四十回续书中的诗词,不像话的就更多了。试把八十九回续补者所写的宝玉祝祭晴雯的两首《望江南》词与曹雪芹所写的宝玉“大肆妄诞”“杜撰”出来的《芙蓉女儿诔》比较一下,就会发现,一则陋俗不堪,一则健笔凌云;其间之差别,犹如霄壤。续书九十四回中还有一首宝玉的《赏海棠花妖诗》,也可以欣赏一下,不妨引出:
海棠何事忽摧颓?今日繁花为底开?
应是北堂增寿考,一阳旋复占先梅。
第一部分 “石头”撰记第7节 《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之特色(3)
这只能是乡村里混饭吃的、胡子一大把的老学究写的,读了不免心头作恶。如此拙劣庸俗的文字,怎么可能是“天分高明,性情颖慧”(警幻仙子的评价),写过“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入世冷挑红雪去,离尘香割紫云来”一类漂亮诗句的宝玉写的呢?再说,宝玉本是“古今不肖无双”的封建家庭的“孽根祸胎”,现在又怎么忽然变成专会讲些好话来“讨老太太的喜欢”的孝子贤孙了呢?看过后人“大不近情理”的续貂文字,才更觉得曹雪芹之不可企及。
六、诗作谶语,预示将来
《红楼梦》中诗词曲赋在艺术表现上另有一种特殊现象,是其他小说中诗词所没有的,那就是作者喜欢预先隐写小说人物的未来命运,而且这种暗中的预示所采用的方法是各式各样的。
太虚幻境中的《十二钗图册判词》和《红楼梦十二支曲》是人物命运的预示,这已毋庸赘述;《灯谜诗》因回目点明是“谶语”,也可不必去说它。甄士隐的《好了歌注》甲戌本脂评几乎逐句批出系指某某,虽然在传抄过录时,个别评语的位置抄得不对(如“如何两鬓又成霜”句旁批“黛玉、晴雯一干人”,其实这条批应移在下一句“昨日黄土垄头埋白骨”旁的,即《芙蓉诔》中所谓“黄土垄中,女儿命薄”是也),个别评语可能抄漏(如“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句旁无批,可能是抄漏了贾巧姐的名字)。但甄士隐所说的种种荣枯悲欢,都有后来具体情节为依据,这也是明显的事实,因为小说开卷第一回所写的甄士隐的遭遇,本来也就是全书情节,特别是主要人物贾宝玉所走的道路的一种象征性的缩影。
除了这些比较明显的带有预言性质的诗歌外,小说人物平日风庭月榭、咏柳吟花的诗歌又如何呢?我们说,它也常常是“诗谶式”的。我们就以林黛玉之所作为例吧,她写的许多诗词,甚至席上行令时抽到的花名签,都可以找出一些诗句来作为她后来悲剧命运的写照。
首先,她的全部“哀音”的代表作《葬花吟》就是“诗谶”。与曹雪芹同时,读过其《红楼梦》抄本的明义,在他的《题红楼梦》诗中就说: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所谓“似谶成真”,就是说《葬花吟》仿佛无意之中预先道出了黛玉自己将来的结局。究竟是否如此,这当然要看过曹雪芹写的后来黛玉之死的情节方知。所以,有脂评曾说:自己读此诗后很受感动,正不知如何加批才好,有一位“《石头记》化来之人”劝阻他先别忙着加批,“俟看过玉兄后文再批”,他听从了这话,“故掷笔以待”(庚辰本第二十七回眉批,甲戌本略同)。
我把有关佚稿情节的脂评和其他资料,与这样带谶语性质的许多诗加以印证、研究,发现曹雪芹笔下的黛玉之死,与续书所写的完全是另一种性质的悲剧。要把问题都讲清楚,需专门写一篇长文,这里只能说一个大概:八十回后,贾府发生重大变故,宝玉离家远走,淹留不归,很久音讯隔绝,吉凶未卜。黛玉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终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爱,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唯一的知己宝玉。那一年事变发生于秋天,次年春尽花落,黛玉就“泪尽夭亡”了,宝玉回来已是离家一年后的秋天。往日“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的景色,已被“落叶萧萧,寒烟漠漠”的惨相所代替;绛芸轩、潇湘馆也都已“蛛丝儿结满雕梁”。人去楼空,红颜已归黄土垄中;天边香丘,唯有冷月埋葬花魂。据脂评透露,黛玉“证前缘”后,宝玉“对景悼颦儿”亦有如“诔晴雯”之沉痛文字,可惜我们再也读不到这样精彩的篇章了!
这样看来,《葬花吟》中诸如“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秋天燕子飞去);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也许就是变故前后的谶语。“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也有可能正好写出后来黛玉宁死不愿蒙受垢辱的心情。至于此诗的最后几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在小说中通过写宝玉所闻的感受、后来黛玉养的鹦鹉学舌,重复三次提到,当然更不会是偶然的了。上引明义的诗的后两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也是佚稿中的黛玉并非如续书所写死于宝玉另娶的明证(在佚稿中,成“金玉姻缘”是黛玉死后的事)。须知明义读到的小说抄本,如果后来情节亦如续书一样,他就不可能产生最好有回生之术能起黛玉之“沉痼”而为她“续红丝”的幻想了!因为黛玉即使能返魂复活,她又和谁去续红丝呢?
《代别离·秋窗风雨夕》也是未来宝玉诀别黛玉后,留下“秋闺怨女拭啼痕”(黛玉这一《咏白海棠》的诗句,脂评已点出“不脱落自己”)情景的预示。这一点从小说描写中也是可以看出作者用笔的深意来的:
……随便拿了一本书,却是《乐府杂稿》,有《秋闺怨》、《别离怨》等词。黛玉不觉心有所感,亦不禁发于章句,遂成《代别离》一首,拟《春江花月夜》之格,乃名其词曰《秋窗风雨夕》。
这里,“心有所感”四字就是文章。如果说黛玉有离家进京、寄人篱下的孤女之感,倒是合情合理的。但《秋闺怨》、《别离怨》或者所拟之唐诗《春江花月夜》,写的一律都是男女相思离别的愁恨。(李白的乐府杂曲《远别离》则写湘妃娥皇、女英哭舜,男女生离死别的故事。)在八十回之前,黛玉还没有这种经历,不能如诗中自称“离人”,对秋屏泪烛,说“牵愁照恨动离情”等等,除非是无病呻吟。所以这种“心有所感”是只能当作一种预感来写的。
再如她的《桃花行》,写的是“泪干春尽花憔悴”情景。既然《葬花吟》“似谶”,薄命桃花当然也是她不幸夭亡命运的象征。这一点,我们又从脂评中得到了证实。戚本此回回前有评诗说:
空将佛事图相报,已触飘风散艳花。
一片精神传好句,题成谶语任吁嗟。
意思是虽然宝玉后来不顾“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弃而为僧”,皈依佛门,以图报答自己遭厄时知己黛玉对他生死不渝的爱情,但这也徒然,因为黛玉早如桃花之触飘风而飞散了!批书人读过已佚的后半部原稿,他说诗是“谶语”,当然可信。
上面谈的只是她的三首长歌。其他如吟咏白海棠、菊花、柳絮、五美诸作,以及中秋夜与湘云的即景联句等等,也都在隐约之间通过某一二句诗,巧妙地寄寓她的未来。如联句中“寒塘渡鹤影(湘云),冷月葬花魂(黛玉)”一联,就可以看作是吟咏者后来各自遭遇的诗意画。甚至席上行令掣签时,也把花名签上刻着的为时人所熟知的古人诗句含义,与掣到签的人物命运联系了起来。黛玉所掣到的芙蓉花签,上刻“莫怨东风当自嗟”,是宋人欧阳修著名的《明妃曲》中的诗句。该诗的结尾说:
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
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
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这与《葬花吟》等诗简直就像同出一人之手。这里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深思:为何花名签上不出“红颜胜人多薄命”句呢?现在所刻之句,既有“莫怨东风”,又说“当自嗟”,岂非有咎由自取之意?这能符合黛玉悲剧结局的实际情况吗?我们说,不出前一句主要是因为它说得太直露了,花名签上不会刻如此不吉祥的话;隐去它而又能使人联想到它(此诗早为大家所传诵),这是艺术上的成功。至于“莫怨东风当自嗟”,正是暗示黛玉泪尽而逝的性质和她在这个悲剧中所达到的精神境界的借用语。如前所述,黛玉最后只是痛惜知己宝玉的不幸,而全然不顾惜自己,虽明知自己的生命因此而行将毁灭,也在所不悔。戚序本第三回末有一条脂评,可以作这句诗的注脚:
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馀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借用《论语》的话)。悲夫!
宝玉的“不自惜”,无非是引起他父亲贾政大加笞挞的那类事,亦即使袭人感到“可惊可畏”的、“将来难免”会有“丑祸”的那种“不才之事”(见第三十二回)。看来,黛玉怜惜宝玉后来之遭厄,又比宝玉在家里挨打那次更甚了。我由此想到警幻仙子所歌:“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以及薄命司所悬对联:“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也都并非泛泛之语;就连薛宝琴《怀古绝句十首》那样不揭示谜底的诗谜,我认为曹雪芹也都是别出心裁地另外寄寓着出人意料的深意的。
当然,这种诗谶式的表现方法,也可以找出其缺点来,那就是给人一种宿命的、神秘主义的感觉。我以为它多少与作者对现实的深刻的悲观主义思想有关。但从小说艺术结构的完整性和严密性来说,它倒可以证明曹雪芹每写一人一事,都是胸中有全局,目光贯始终的。这一特点,无论其优劣如何,它至少对我们探索原作的本来构思、主题、主线,以及后半部佚稿的情节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部分 《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第8节 《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
今年春节回宁波老家看望弟妹,有客来谈红学,告诉我现在有人研究出《红楼梦》中那些“脂评”都是假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是根据高鹗本子伪造的,问我有什么看法。我说:“笑话!《红楼梦》研究中什么怪事没有?你千万不要相信它。”客说:“许多刊物报纸都刊登了呢,还出版了一本什么书,要不要我去找来给你看看,如果你觉得这种说法有问题,何不就写篇文章反驳它。”我说:“你不必找了,这种文章我不看,浪费时间,我也不想写文章反驳。”我不知客人是否以为我太自负。说实在的,凡有点新发现的红学考证文章,我都特别有兴趣,很想立即找来读,但对一些以红学为名的欺人之谈,确实不屑一顾。现在有人说,“脂本”是根据高鹗本改头换面的,这与说司马迁的《史记》是抄袭了班固的《汉书》有什么两样?倘若真把它当作一回事,写文章与之争论,岂不连自己也变得很可笑了吗?所以只当作新闻听听,根本没有理睬。前些天一位红学老友又向我提起此事,并告诉我那位提出“脂本作伪说”的人叫欧阳健,并劝我换一个角度来考虑问题,即现在社会上一般爱好《红楼梦》而并不研究其版本、脂评的人思想被搞得很乱,颇有些人被迷惑了,还以为真是个重大发现,好像某地区还要为此而举行什么研讨会,写点文章澄清一下,还是有必要的。我回答考虑考虑。接着友人就给我送来一本《贵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上面有一篇欧阳健的《脂本辨证》。后来,我又从红楼梦研究所得到几篇他的同类文章,有发在《复旦学报》(1991.5)上的,有发在哈尔滨《求是学刊》(1992.1)上的,有发在《贵州社会科学》(1992.7)上的,有发在长沙《求索》上的……据说还不止这些,真可谓遍地开花。欧阳健自认为有道理的话,这里也说,那里也说;有些例子,也是这里用那里用,翻来覆去,就那么些。而若真正想要横扫红学界,独创新说,就不能不触及的许多重要问题,则又避而不谈。我想,为了说得有条理些,下面分别就本子、文字、脂评三方面来看看欧阳健同志提出的新见是否站得住脚。
第二部分 《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第9节 抄本何曾作伪
抄本何曾作伪
《红楼梦》“脂本系统”一词的含义,被红学界普遍接受的不是用来说明各种脂本之间的抄承、演变的源流关系的,因为这种关系相当错综复杂,研究者们完全可以也必然会有不尽相同的看法;但它作为在底本文字上早于程高刊本、未经程高改动过(当然,被以前的整理者、抄手也作过一些有意无意的改动,但远不及程高改动之大)的前期各种抄本的总称,却是公认的。后期的各种坊本则是据程高刊本文字或再加批印行的,即所谓“程本系统”。时间上的前与后,也是没有疑问的。
现在欧阳健要把红学史的时间顺序颠倒一下,把前期的本子说成是后期的,全盘否定脂本系统的存在,说脂本是篡改程本而成的,不顾事实地把足以否定他奇谈怪论的多得不胜枚举的证据都加以曲解或说成是伪造的,还连累那些对保存脂本很有贡献的收藏者、鉴定者、发现者,只要他们的存在不利于自己立论,一概毫不容情,几乎都被他说成是制造假古董、假文物的骗子。在欧阳健笔下,脂本作伪者是一支庞大的队伍。
“脂本系统”本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一书中列出的、不算程甲本在内,就有十一种,它们彼此间都有联系,共同之点大于差异,而且总体来看,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又比它们与程甲本的差异要小得多。最晚的甲辰本(仍早于程甲本好几年)较其他诸本接近于程甲本,诸本大体上的先后,有迹可寻。真正对《红楼梦》版本稍有研究的人都知道,其中不可能有哪一种是能够单独伪造得出来的。
但是欧阳健偏说能伪造。他首先集中攻击底本最早,提供我们研究资料最丰富,因而也最有价值的三脂本:甲戌、己卯、庚辰本。说什么“为了迎合胡适考证的需要,在民国以后制造甲戌、己卯、庚辰三脂本”,还发挥想像力说:“甲戌、己卯、庚辰所谓‘三脂本’,是在各不相谋的条件下炮制出来的。”这怎么可能呢?听听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是怎么说甲戌本来历的:“去年(1927)我从海外归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来了,藏书的人(按:后来胡适另文说明‘可惜我把他的姓名地址都丢了’。)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文章接着交代此本残存的回数、“首页首行有撕去的一角,当是最早藏书人的图章”;介绍书中今存的五六条题跋和十余枚图章,从题跋上知道“刘铨福得此本在同治癸亥(1863)”;然后又仔细地说明“此书每半页十二行,每行十八字。楷书。纸已黄脆了,已经了一次装衬。第十三回首页缺去小半角,衬纸与原书接缝处,印有‘刘铨福子重印’图章,可见装衬是在刘氏得此书之时,已在六十年前了”。这里说得清清楚楚,刘铨福得到此书和怕它再破损而加以装衬是在胡适得书的六十年前,即同治二年“癸亥”。(按:我以为更确切的说法还应加“以前”二字,因为刘得书之时是否便即加题跋还难说。)怎么在欧阳健笔下忽然变成“民国以后制造”的呢?是不是以为胡适在蒙骗人,或者胡适被书贾、被制造假货的人给蒙骗了?
怎么认为都可以,但总得说出个道理来。你说“此本来历,胡适始终未作具体交代”(《脂批年代辨析》),胡适“并未对抄本的来历以及纸张墨色、字体行款、题署讳字等紧要关目进行鉴定”(《脂本辨证》)。胡适对此书来历不止说过一次,有时间、地点甚至登广告一起办新月书店的人,还要他怎么个“具体交代”?是不是非要找出那位已找不到了的卖书人的姓名地址,问个一清二楚才算“具体交代”?我想即使找到也未必真能弄清,最后还得凭鉴定得出结论。胡适说“纸已黄脆了,已经了一次装衬”,有“朱评”,有“墨笔眉批”,难道说的不是“纸张墨色”?“每半页十二行,每行十八字。楷书。”难道说的不是“字体行款”?书名、题跋都一再说了而且对照了笔迹,作了无可辩驳的鉴定,怎么说他没有对“题署”等“进行鉴定”呢?写文章总得据事实、讲道理,对读者掩盖真相总不大好吧。
当然,欧阳健自有其苦衷:胡适的鉴定,尤其是对此书纸张和收藏者刘铨福笔迹的鉴定,欧阳健是非掩盖不可的,哪怕是掩耳盗铃,也只好硬说没有了。否则,他遍地开花的那些文章,立即就会变成海外奇谈。
“为了迎合胡适考证的需要”刚刚制造好的本子,怎么能“纸已黄脆了,已经了一次装衬”呢?实物今天还在,有幸的红学家都见到了,岂能说假话?刘铨福(字子重,号白云吟客)的题跋有四条之多,且是行草,盖的许多印章不说,这笔迹又谁有这么大的本领能伪造得出呢?胡适说:“我在台北得看见陶一珊先生家藏的刘子重短简墨迹两大册,其中就有他在辰州写的书札。一珊在民国四十三年影印《明清名贤百家书札真迹》两大册(也是中央印制厂承印的),其中(四四八页)收了刘铨福的短简一叶,是咸丰六年(1856)年底写的,也是辰州时期的书简。这些书简真迹的字都和他的《石头记》四条跋语的字相同,都是秀挺可喜的。”(《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这还有什么话可说呢?那些完全无关情况下别人收藏的书札,总不是迎合谁的需要伪造的吧?其实,要证明刘铨福的字是真迹,也不必去台湾出版的画册中找,冯其庸先生告诉我,他那里就藏有好几幅刘铨福的字,甚至还有他父亲刘宽夫的真迹。字是真的,本子是假的,同治年间的跋语,为胡适需要而亲笔题写于民国十一年之后,天下有这样的怪事吗?
这种荒唐事还真有。欧阳健一面认定甲戌本是在胡适考证发表后的短短几年内炮制出来的假货,一面又再三引用他认为假货上署有同治年月的刘铨福跋语和孙小峰(桐生,绵痴道人)的署名眉批,不说明它为何又可当作真的史料,而据此推断刘、孙六十年前的动机行为,作为自己立论的根据,让矛与盾同时取胜,把读者搞得稀里糊涂。
刘铨福化名脂砚斋?
他的论点是:“脂砚斋从来就不是独立的存在,他是与很晚以后才出现的脂本相伴而来的。”他谈到台湾一篇文章中提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王雪澄日记粘笺上记有“脂砚堂朱批红楼原稿,其目如‘林黛玉寄养荣国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与现行者不同。闻此稿仅半部,大兴刘宽夫位坦得之京中打鼓担中;后半部重价购之,不可得矣”等语,便又发挥想象,制造出三代脂砚斋说:第一代是刘宽夫所得的“十有八九也是书贾的伪托”的“脂砚堂本”;第二代是其子刘铨福,“他在这个本子上做了手脚”,“他将‘脂砚堂’改为‘脂砚斋’”,“脂砚就是刘铨福自己”;第三代是“在1927年卖给胡适的时候,显然经过了一次重新抄写”的甲戌本。
我现在要来证明那条笺记所记的“脂砚”不是欧阳健所说的什么“最早记录”,脂砚斋也绝非由“脂砚堂”改成的刘铨福,确实感到丧气。这跟要我证明司马迁早在班固之前就已存在有什么两样?欧阳健没有读过裕瑞的《枣窗闲笔》吧?或者即便读过,在创作“作伪说”时也想不起来了吧?裕瑞是高鹗同时人,其前辈姻亲与曹雪芹还有点关系。他在那本书中说:“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板之前,见抄本一部,其措辞命意与刻本前八十回多有不同。抄本中增处、减处、直截处、委婉处,较刻本总当,亦不知其为删改至第几次之本。”“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裕瑞的话不可能每个字都有事实依据,比如“脂砚斋”前的“其叔”二字,就有可能只出于揣测或传闻,但他在程、高未刻板前就见到抄本上“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却是已被今存之“三脂本”证明了的千真万确的事实。《枣窗闲笔》成书于1814年至1820年,其时,那位所谓改“脂砚堂”为“脂砚斋”而作为自己代号的刘铨福还没有出生呢。这又该怎么说?欧阳健现在发现自己的奇谈原来有这么大的漏洞,他准备作怎样的辩解呢?我也能猜到几分,他大概会说,“刘铨福化名脂砚斋”,就是受到那个胡编乱造的裕瑞的启示呀!
我并不想故意挖苦欧阳健,他确实玩过这种手法,比如刘铨福在甲戌本一条跋语中说:“《红楼梦》纷纷效颦者,无一可取;唯《痴人说梦》一种及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一种尚可玩。”这本是十分正确的见解,因为事实上苕溪渔隐和二知道人的眼光确实大大高出于当时纷纷效颦的流俗辈。我随便引几句二知道人的话,看是否如此:“蒲聊斋之孤愤,假鬼狐以发之;施耐庵之孤愤,假盗贼以发之;曹雪芹之孤愤,假儿女以发之,同是一把酸辛泪也。”你还能举哪一位旧红学家说过如此精辟的话?再如:“大观园之结构,即雪芹胸中丘壑也:壮年吞之于胸,老去吐之于笔耳。”我以为这与运用当今文艺理论而得出的最公允的结论也没有什么两样。再如:“宝玉悬崖撒手,宝玉之梦觉矣,宝玉之情了矣。”“悬崖撒手”四字,我想是欧阳健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这是乾隆时的二知道人用它来指宝玉出家,却又偏偏出在欧阳健硬说是很晚很晚才出现的伪造的脂本的脂评中,如说“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第二十一回)“叹不能得见宝玉‘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五回)等等。有些对自己立论不利的证据,所以非贬低不可。苕溪渔隐列举小说人物年龄大小前后不一致处(有的是续书中的用编年表的方法,虽然有点多余,但毕竟不是《林黛玉日记》),怎么就用“对小说人物和‘史事’将无作有地予以考订校雠”的罪名,将此书贬得一钱不值,说刘铨福“作伪”是从中得到“启示”呢?原来苕溪渔隐还做了件有碍欧阳健立论的事,他把新刊行的程甲本与“归抄本”作了对照,花了一番“考订校雠”功夫,列举出一些重要异文都见之于甲戌、己卯、庚辰、戚序等脂本的,其中如“护官符”四句口碑之下,旧抄本便有各家房次的小字注文。而这些注文恰恰是欧阳健以为万万不可能有的,是他用来证明“民国以后制造”的甲戌本中“后人妄加”,又故意在行侧加批作伪证的得意的例子。现在居然又在乾隆时人的著述中找到(其实,批有“兰墅〔即高鹗〕阅过”字样的梦稿本和早于程甲本的戚序本中也都有此注文,只是欧阳健不敢提及罢了),岂非重重地打了自己耳光?所以非预先断喝一声不可。欧阳健随口骂刘铨福为“狡猾伎俩”,我们又该如何来说欧阳健呢?其实,根本不存在什么“三代脂砚斋的嬗变史”,本子只有一个,就是今存的甲戌本。对于前述那条日记中的笺记,欧阳健自己也承认“王雪澄对于此事的追记,已远在50年以后,看来并未亲见刘宽夫所得之本,一切当来源于其后之传闻”。要知传闻走样的事可太多了。就说曹雪芹吧,从同时的袁枚到清末的俞樾,有多少人说他是曹寅的儿子或者曹寅自己(所谓“雪芹,字子清”即是),刘铨福被传为其父刘宽夫又有什么奇怪呢?胡适就发现过这种情况,他说:“《百家书札真迹》有了念先先生撰的小传,其中刘铨福小传偶然有些错误(一为说‘刘字铨福’;一为说他‘咸同时官刑部,转湖南辰州知府’,是把他家父子认作一个人了)。”(《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至于“脂砚堂”更显然是“脂砚斋”的讹传,因为小说本子以“堂”称的本来不少,如《水浒》之有容与堂本、贯华堂本等等。《石头记》称作《红楼梦》,也没有什么文章可做,脂本脂评中本来就常见两个书名通用;俞平伯先生当年辑录脂评,五种本子倒有四种原称《石头记》的,但他却不妨题作《脂砚斋红楼梦辑评》。笺记只是据传闻记下有这么一种本子,却无从核对原书题名是什么,记作“原稿”也不过是传闻而已,哪可真作书名看?回目“林黛玉寄养荣国府”不就是甲戌本回目“荣国府收养林黛玉”的误记吗?“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也是甲戌本脂评中所提到的本来回目。笺记所引朱评,都只简说大意,只要不故意挑剔,全与甲戌本合榫。总之,就是刘铨福所藏、后归了胡适的甲戌本。凭什么厚诬做儿子的在父亲留下的本子上“做了手脚”?
第二部分 《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第10节 厚诬他人是不道德的
我总以为学术问题看法不同,可以自由争论,但褒贬人物最好尽量客观些、公允些,特别是说到某某人造假作伪,这无异于指责人家做贼,说话总得有可靠证据。刘铨福、胡适,一个是十九世纪的人,一个去了台湾,也已作古,都不可能再以诽谤罪向法院起诉欧阳健了。但他们不可能了,我们说话就可以不负责任吗?为什么不想一想其人有无干此类勾当的可能?刘铨福不但是红学史上的功臣,也是个品格志趣都很高尚的人。虽然官至刑部郎中,却不肯与官场名利之徒同流合污,所以为官并不得意。孙诗樵《馀墨偶读》中说他“嗜金石,善画梅兰;终日温袍敝履,晏如也”。他的友人乔松年有《赠刘子重》诗,摘句云:“意中万里风云开,骅骝中道犹徘徊;侧身人海感不偶,独立一世心悠哉!学术贵厚气贵老,致远晚成不在早;况是吾侪淡富贵,龌龊科名安足道?”你觉得这样的人像不像是干卑鄙勾当的?撇开人的品德不论,刘铨福还是当时收藏古物之富“都下无比”的大收藏家,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会去造一本假书的。当代北京收藏最富的不知是不是张伯驹先生,他收藏有唐代杜牧手写的《张好好诗》真迹,这很自然。倘若有人说,这幅字是伯驹老先生为牟利而伪造的,其谁信之?胡适,大家都很熟悉。我只想提醒一句,今天已不是五十年代或红卫兵时代了,不能再把什么脏水都往胡适身上泼,应当实事求是地评论。他作为一位我国现代学术文化史上很有影响的学者,不是扣一顶“实用主义”的帽子就能一棍子打死的。从他的为人看,我以为还不至于干那种明明知道是假货而还要借此沽名钓誉的事。
与大骂刘铨福相反,欧阳健对同治年间的孙小峰(桐生)则大捧而特捧,赞他“才识卓越”,誉之为“《红楼梦》水准颇高的鉴赏者和批评家”,目的也仅仅为了对自己写文章有利。因为他像写小说那样地虚构了如下情节:“他(指刘铨福)之所以把妙复轩的评语本连同脂批本一起推荐给孙桐生,不过是希望引起孙桐生对脂本的重视,也能予以刻印,或者至少能将此本的评语一道汇编排比到刻本中去;可惜大约孙桐生并没有赏识这个出于‘曹雪芹亲朋好友’的脂砚斋之手的‘最古的评本’,不久又把此本退还给他了。刘铨福对于孙桐生的不赏识,颇为不平……”什么“推荐”、“希望也能予以刻印”、“将此本的评语一道汇编排比到刻本中去”、“颇为不平”云云,全属无中生有。作为推测,也根本不合情理。妙复轩评本是张新之个人的评本,又不是集评,如果把脂评也“汇编排比”进去,成个什么了呢?比如老兄有一本红学论文集要出版,有人就要求把胡适的几篇红学论文也收到老兄的集子里去,这不有点荒唐吗?孙小峰赏识不赏识甲戌本能说明什么呢?说明他“才识卓越”吗?他在此本上郑重地署上年月、名号,加盖了印章的一条眉批说:“予闻之故老云:贾政指明珠而言,雨村指高江村。盖江村未遇时,因明珠之仆以进身,旋膺奇福,擢显秩,及纳兰势败,反推井而下石焉。玩此光景,则宝玉之为容若无疑,请以质之知人论世者。”听别人说《红楼梦》是写纳兰明珠家事的,自己读过甲戌本后,便投了一张信任票。这就是所谓“才识卓越”吗?他把甲戌本中曹雪芹讥讽娇杏终于当上了雨村夫人的“偶因一着错,(脂评旁批:‘妙极,盖女儿原不应私顾外人之谓。’)便为人上人”两句话,照程甲本文字点改成“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从笔迹可认出是他改的),使之变成称羡语。这也算是“水准颇高”吗?还有形容黛玉的“似喜非喜含情目”一句,甲戌本原来大概因为认不清底本所写,将二“喜”字和“含情目”三字位置都空着,也是这位孙小峰照程甲本给填满的,也不顾与下文“泪光点点”是否有矛盾(列藏本此句作“似泣非泣含露目”,我以为最妥)。胡适说他“没有什么高明见解”,一点也不苛刻。满脑子贾宝玉就是纳兰容若的人,要他去赏识脂评的价值,怎么可能呢?
颠倒是非,混淆视听
前后迟早,优劣高下,有无真假,在欧阳健文章中都是颠倒了的。读他的文章,如果没有一点定力,还非被他搞得晕头转向不可。其实只是看着吓人,一经戳穿,都是些豆兵纸马。他把本子的发现年代混同产生年代,比如他要找什么脂批年代的“准确的坐标”,就说“甲辰本发现于1953年,梦稿本发现于1957年,蒙府本发现于1961年,时间比三脂中还迟,不能胜任此任”。本子本身的迟早才是重要的,发现的迟早又有什么关系呢?否则,我们岂不也该怀疑秦兵马俑和汉马王堆墓的可靠性了,因为这些也都是新中国建立后才发现的呀!他还把底本与过录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关系搞得很混,以便使读者相信他的怪论在客观上也符合大多数红学家研究的初步结果,只是别人没有最终发现,也不敢大胆提出而已。比如他谈甲戌本说:“红学家大多不承认胡适‘最早古本’的结论,而倾向于认为是相当晚的过录本子。”“抄本决不是什么稿本,甚至也不是接近原稿的过录本,它们只能是文化水准较低的抄手的产品。”说到所有脂本是:“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现存的脂本,都不是曹雪芹的原本,而是相当后出的过录本,并且还很难说是曹雪芹原作的直接过录本。”
这些话就算你说得全对,(其实也非真对:“相当晚”也未必晚到程甲本刊出之后;“不是接近原稿的过录本”,如何衡量接近不接近,你知道原稿是怎么样的吗?“抄手的产品”不就是“过录本”吗?)还是跟你得出的结论毫不相干。现存的脂本都是过录本,这没有错。作者的原稿和脂砚斋等人抄阅加评的原本都不存了,正因为如此,那些保存下来的过录本才有价值。胡适怎么说的且不管,多数研究者说甲戌本最早,其次是己卯、庚辰本,都是指其今已不存的底本而言的,并不是说它们过录的时间,这是两码事。甲戌本的过录时间可以迟于己卯、庚辰本,这有什么难理解的呢?决定抄本价值的不是过录的早迟,而是:一、底本本身的价值;二、过录的质量(过录者改动多不多,抄错的程度如何)和数量(保存的回数,抄录脂评的多少)。“文化水准较低的抄手的产品”,未必都价值低,抄错较多,固然不好,少一点自作聪明的妄改,却是好的。抄错、改动,甚至像程、高那样从头到尾的整理(得失是另一回事),都与欧阳健说的存心作伪有着严格的区别。欧阳健在甲戌本中找出一个“玄”字,没有减笔省去末了一点或另写作“元”字,即没有避康熙的讳,就以为抓到了抄本出自民国的证据①。这是靠不住的。小说是通俗读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饱学之士,当然不会像官场行文或公开刊本那样恭肃谨慎,留心避讳(底本上如何还不得而知)。道光年间被俄国人从我国携走的列藏本,据文章介绍,原收藏者还在修补装订时,将乾隆《御制诗》拆开反折起来,作了这部“淫书”的页间衬纸,这岂非比未避“玄”字更大逆不道?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既然欧阳健对抄本的避讳字看得那么重要,为什么不敢谈谈己卯、庚辰本中的避讳呢?从他文章的引语看,他是读过吴恩裕、冯其庸先生详谈这方面问题的文章的。1975年,吴、冯两位在这两个本子中发现了多处避讳的“”字和“”字,从而确定了己卯本(一般认为不如说成“己卯本的底本”更稳妥些)是怡亲王府的抄本,是怡亲王弘晓(允祥之子)组织人力进行过录的本子。这从雍正要曹完全听从怡亲王允祥看管的两家特殊关系看,是完全可信的。吴、冯二位为证实此事,还核对了钤有“怡亲王宝”等几种图章的原抄本《怡府书目》中对这两个字的写法,发现避讳与己卯本完全一样。这有力的内证足以说明“民国之后制造”己卯、庚辰本云云,纯属极端荒谬的无稽之谈。不必说为迎合胡适考证需要的书贾绝对无法制造出来,除去当时深谙怡亲王与曹家关系的圈内知情人外,即便是清末之前的任何考据家也决计想不到这一层关系上去的。
欧阳健还把戚序本(有正本,实则指其底本)等一批明明在程甲本之前的脂本,都颠倒说成在程甲、程乙之后。所举理由是序写得早,不等于本子也早;今存的本子上有批语,而作序时是没有的,都还是“白文本”。(真能别出心裁!)何以见得呢?他说:一、“戚序只回答了‘未窥全豹’即八十回的问题,而没有回答批语的问题。”舒序本、甲辰本的序中也“同样未说到批语的事”。可见批语都是后来加上去的。二、“假如上述批语确实写于乾隆年间,那么在弥漫浸淫于‘乾嘉学风’的整个清代,是没有理由不把这些关涉作品作者考证大事的批语弃置不顾的。”
前人写书序与今天出版书写“前言”或“出版说明”往往面面俱到不同,一般都很简短,集中地只谈书本身的价值、影响。如果书只有半部,那自然要交代;或者以往只有半部,现在忽成“全璧”,那当然更会作为主要内容来谈。至于评点,若非专刻(抄)某家的,又说不清究竟是以前推评的,即使编入了,也肯定不会谈到(当然,这里也还有对评语价值的认识问题);要提到也不在序中说,如甲辰本只在第十九回的总评中说到“原本评注过多,未免旁杂,反扰正文,今删去……”,程乙本只在“引言”中说到(与“序”性质不同,都谈具体问题)“但创始印刷,卷帙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评点”。因而序中未说到批语事,根本不能证明就是白文本。相反的,从甲辰本总评、程乙本引言所述看,倒可推知以前的抄本多数是带有评语的,而不是白文本。
第二部分 《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第11节 乾嘉学风与现代新观念(1)
乾嘉重考证之学,但学人文士们也不是什么都考,对待经史子集、名物制度与对待稗官野史、适趣闲文的态度截然不同。小说本来就受到封建正统观念的轻视,何况《红楼梦》又属多次被朝廷诏令列入应予禁毁的“淫书”,这是应该想到的。但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历来野史总是只写古人、死人或别人的事,从来没有以自己的家庭兴衰遭际、悲欢离合和自己的亲见亲闻、亲身经历作为素材来编故事、写小说的。(《红楼梦》在我国小说创作史上的划时代的意义也在于此。当然,还有他坚持“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现实主义创作的美学理想)所以,作者的思想、经历、家世等等是从来不在考据范围之内的。《三国》、《水浒》、《西游记》、《金瓶梅》,哪一部小说不是作者弄不清的?或者有哪一部小说的作者是被乾嘉学者认真考据过的?因为在人们的观念上作者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与关云长、李逵、孙悟空、西门庆都没有什么关系,反正这些人物原型,绝不会是作者自己或他家里的人。以为只要关涉到作者及其家事情况的话,都会被看成重要材料,都不会被“弃置不顾”,这是把“五四”以后才有的新观念,甚至是今天的文艺创作思想加到乾嘉时代的人的头上去了。乾嘉学风对红学不是没有影响,而是影响很大。只是因为时代的传统的思想观念的局限,使他们想不到小说还能写自己,曹雪芹竟敢暴露自己家庭的种种丑闻(虽则都是变了形的、以假存真的),总以为是写别人的事,因怕得罪人,故将真事隐去。这样,他们一开始就落入了“迷津”,于是以为写顺治皇帝和董小宛爱情故事、纳兰明珠家事、金陵张侯家事、和家事、傅恒家事、宫闱秘事等主张纷纷提出,不一而足。在这方面他们还真引了不少史料,作过一番站不住脚的考据。“五四”前后,西方文化迅速传入,小说观念、创作观念都革新很快,对《红楼梦》的理解,才得步入正路和加深。乾嘉学风的积极面也因此而才得在红学中得到充分的发挥,于是有了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等一批学者考证《红楼梦》的可喜成果。
我说这些是为了说明欧阳健的想象存在着根本性的错误,他以为清代会有人去冒充“与雪芹同时人”而宣称“事皆目击”,不管是不是所谓假托脂砚的刘铨福。不,没有人会这样做,因为没有人相信书中所写是作者自家事,根本不存在想证明这种关系的需要,造出来又能吸引谁呢?程伟元说的“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是指大家迫切需要读到这部写得妙极因而可卖大价钱的奇书,但并不关心作者是谁,所以“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红楼梦序》),连程伟元自己也不清楚。由于书只有八十回,大家非常想知道八十回以后的故事情节,所以有清一代,凡伪托原著的都是各式各样的续书,手法也笨拙得可笑,如书前加“雪芹母札”或干脆叫《林黛玉日记》之类,而绝没有另造前八十回文字或伪托知情者加批语把书中所述与作者经历、家世联系起来的事,因为红学中这种看法还没有形成。孙小峰读甲戌本,并没有不信其为“真本”,也没有怀疑刘铨福所说的“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这些都是可以从脂评中知道的)的话,却熟视无睹,并不觉得它特别重要,其原因也正在于此。因为他头脑里装着的还是纳兰家事。二、文字问题
文字是判别版本早迟及其价值的决定性因素,但判别工作不是简单地用一种尺度去衡量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对《红楼梦》这样传抄过程十分错综复杂的本子来说,尤其是如此。比如某句话、某个字A本是对的,B本是错的,它们间的早迟可能得出两种相反的结论:一、原来是对的,后来再抄时抄错了,则A本早,B本迟;二、原来是抄错的,后来再抄时发现了,改正了,则A本迟,B本早。所以判别其早迟,得分析具体情况,视其可能性之大小。再就原来对的、后来抄错这一情况来说,反映在版本上仍可能出现非单一现象。比如有A、B、C三种本子,各代表着抄本时间的早、中、晚,那么它们的情况不但可以是A对、B对、C错,或A对、B错、C错,也可以是A对、B错、C对。为什么会有最后一种情况呢?因为传抄并非单线相承的,即并非A被B抄,B被C抄;可能B、C都抄自A,早抄的抄错了,迟抄的反没有抄错。这只是大大简化了的道理,实际情况远比它要错综复杂得多。比如,一、较早的底本原不止一种;二、一种底本被不同对象借抄或多种水平不一的转抄本;三、一种抄本用几种早迟不同、水平不一的底本抄配而成,或互参几种底本抄成等等。总之,判别版本的早迟,弄清其发展演变的渊源,需要做大量综合考察、多方比较和潜心分析的研究工作。不少《红楼梦》版本研究者在这方面已经花费了许多精力,弄清了大体情况,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欧阳健无视这些宏观存在的事实,为独创其程甲本是现存的最早版本这一怪论,他把几种本子的一些有异文的句子排成长长的表,企图通过其正误优劣的比较来增强其立论的可信性,这纯属是一种对《红楼梦》版本问题缺乏常识的简单化做法,是没有什么科学价值可言的。再说,这样写论文也太方便了,因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本》一书已经把现存的十余种本子的异文全都列出来了,你根据自己需要选些例句,抄成表还不容易?它本身并不说明问题,得看用这些例句想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所论述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所以我们还是来看看欧阳先生讲的道理究竟怎么样。
甲戌本第一回写顽石下凡,比其他诸本(当然也包括程甲本)多出四百二十余字。研究者曾据脂批提到删去天香楼一节所减少的字数、页数,推算出甲戌中的底本每页的字数,谓诸本最初依据之本在过录时恰好漏抄了双面一页,这结论是可信的。因而在这一点上,甲戌本就很有价值。这一段文字写顽石求二仙携带下凡,二仙事先提出警告,劝他别去,顽石不听。从情理上说,是不可缺少的,否则,像诸本所写那样,二仙主动提出要带它去,岂不等于诱骗石头下凡,哪能是作者的本意?但欧阳健却认为这四百余字是“甲戌本的妄加”,对其评价是“简直粗俗不堪”。你说精彩,他说粗俗,你说很妙,他说不堪,这不大争论得清。还是看欧阳健提出的理由。他说了三点:
其一,“二仙师居然对红尘中荣华富贵称羡不已,而石头更是凡心大炽、欲到富贵场温柔乡享受几年的俗物,都与全书的基调相格。”说一僧一道称羡荣华富贵,完全是凭空捏造,这段文字根本没有那样写。其实石头思凡,又不是这四百余字中独有,小说接着就写僧答应带他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石头听了,喜不能禁”,这不是在说僧人之言正中石头下怀吗?此回中还说“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盛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不也是同一个意思吗?再有写宝玉神游太虚境而生“邪”思,“但不知何为‘古今之情’,何为‘风月之债’?从今倒要领略领略”。如此等等,欧阳健居然都视而不见,硬说这样写就是“俗物”,就“与全书的基调相格”。我不知欧阳健心目中的小说主人公该是怎么样的圣洁人物。
其二,“前文既已交代此石经过锻炼,‘灵性已通’,但此段又说‘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前后矛盾。”我初读《贵州大学学报》时,疑惑排字工人排错了,或者欧阳健一时笔误,才出现“性灵却又如此质蠢”这样完全不通的话。后读《复旦学报》,欧阳健另文中又说:“说石头‘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已与上文‘灵性已通’矛盾”。这才完全排除了排错和笔误的可能。原来欧阳健读不懂《红楼梦》的字句,把一句并不难懂的话,读了破句,又解释错了。小说原文是:“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用现在通俗说法,即:“如果说你聪明灵巧,可是你的样子又长得这么粗大笨重。”是说他的外表还不能与其内质相称,所以才要变化其外形,欧阳健竟把上一句中的“性灵”二字硬割下来,安置在下一句头上当主语,曲解成“头脑(或心灵、智力)却又如此之愚蠢”,以便指责其“前后矛盾”。“性灵”者,即所谓“灵性已通”也,不是名词,不能解作智力、智商;“质蠢”者,形象粗大丑陋也,此“蠢”字,不作愚蠢、弱智解。——我要像教学生那样逐字逐句地解说,确实感到丧气。连这样的句子都读不懂,居然敢讥笑别人“粗俗不堪”?我不知道究竟是曹雪芹“不堪”还是妄评者“不堪”。
其三,“程甲本写……僧道来到青埂峰下,‘见着这块鲜莹明洁的石头,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甚属可爱’,便托于掌上。在石头的外观和大小之间,加一连词‘且’,文从字顺,十分自然;而甲戌本中,石头是那僧大展幻术,‘登时’变成美玉的,这本是一刹那间完成的过程,根本不需经过‘变成’、‘缩成’两个阶段,‘且’字就完全不通了。”这又是误解句意而生出来的歪理。甲戌本写石头变美玉哪里有什么“两个阶段”,它只是说石头在那僧大展幻术下,质地和大小两个方面都变了:由粗糙的石头变为莹润的美玉,用“变成”;由大变小,用“缩成”,中间用“且”字连接,表示同时完成,一点也不错。比如我们说“歌且舞”,就是边唱边跳,而不是先歌后舞“两个阶段”。
第二部分 《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第12节 乾嘉学风与现代新观念(2)
如果真要挑“不通”的毛病,那倒是程甲本的改文。如前所述,由于被其他诸本作底本的最初过录本漏抄了一页四百余字,“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这句话,只剩下了后半“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与前面僧道来到青埂峰下的情节连接不上,遂添上“见着”二字,将它连了起来。己卯、庚辰等诸本便是如此。后来程甲本整理者重新披阅时,发现有问题:前面只说顽石,从未提到过“美玉”,怎么这里忽然说见到一块美玉呢?于是就把“美玉”二字改为“石头”,而却没有想到把形容美玉的四个字“鲜明莹洁”(以后形容通灵宝玉还几次用过相类的词)也改一改,把连接两个动词、表示同时发生的“且”字删去。这一来,闹了笑话:“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的大顽石,居然可称之为“一块鲜明莹洁的石头”!再说,石头又怎么能自己缩小呢?只好在前面“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之后,横生枝节,再添上“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八个字。但问题仍没有解决,只说石可变小,不说已变美玉,难道后来挂在贾宝玉脖子上的是一块小石头?上句缺了动词“变成”(换作“见着”,主语就不是石头),只剩下一个动词“缩成”,前面仍保留作连词的“且”字,这样的语法,还能说是“文从字顺”吗?
如此理解,令人哭笑不得宝玉太虚幻境惊梦一节,甲戌本与诸本差异甚大,我曾有《〈红楼梦〉校读札记之一》一文论及其文字最近原著;欧阳健则以为是脂本擅改。他举出伴宝玉午睡之四婢中的一个名叫媚人的,以为此即擅改留下之破绽。因为此人“从此不再复出”。其实,八十回前光点到名字而不写的,并非只有媚人,作者构思中后来与史湘云结缡的卫若兰,也是早在送秦氏出殡时先出现一下名字而不再交代的。八十回后原稿已佚,焉知其人“从此不再复出”?欧阳健又说“媚人之名,当依袭人而来,只能是先有袭人,后有媚人,而不可能相反”。我不知他有何根据这样说。他反问:“此名出何僻典?”还说:“‘媚’的本义为取悦、巴结、逢迎,又通‘魅’字,总之不是一个好的字眼,贾府诗礼簪缨之族,绝无可能以之为丫鬟之名,容忍其去媚惑主子的。”我只能说,欧阳健又错了。“媚”字不是个坏字眼,其本义更非“巴结、逢迎”,那层意思是后来才引申出来的,不信你去翻翻词书。“媚人”之名也不出于“僻典”,而出于经典。《诗·大雅·卷阿》:“维君子命,媚于庶人。”朱熹注:“媚,顺爱也。”“媚于庶人,顺爱于民也。”又《诗·大雅·下武》:“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朱熹注:“媚,爱也。一人,谓武王。”“言天下之人皆爱戴武王以为天子……”后来“媚”字更多的是作美解。如武则天十四岁被太宗召为才人,因其美,赐号武媚。《聊斋·道士》描写石家姊妹“一细长,如弱柳;一身短,齿最稚;媚曼双绝。”何垠注:“媚,言神情之美;曼,谓声音之细也。”其实,也不必多引书,林黛玉不是就有“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的诗吗,难道忘了?取为丫鬟之名,我看雅致得很。
读欧阳大作总觉其歪理层出不穷。这回是绛珠仙子饥餐“密青果”、渴饮“灌愁海水”。他以为应以程甲本作“秘情果”、“灌愁水”才对,还赞之曰“文笔优美,寓言深湛”,甲戌本反而是“误抄”、“胡乱改错”。其实,“密青”谐音“秘情”便是“寓言”,犹“青埂”谐音“情根”,这是作者惯用的方法,若都以其寓意直接命名,反无“深湛”可言。否则,青埂峰何不就叫情根峰?群芳髓、千红一窟、万艳同杯何不就叫群芳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探春、英莲、冯渊何不就叫叹春、应怜、逢冤?可见“秘情果”倒是后改的。欧阳还说:“甲戌本……将‘灌愁水’误抄成‘灌愁每水’……己卯、庚辰二本自作聪明,又把‘密’改为‘蜜’,‘每’字添上三点水,成了‘海’字,这样一来,‘秘情果’成了蜜渍的青果,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旁,居然有了一大片‘灌愁海’,岂非大谬?”我欣赏欧阳先生的诙谐幽默,但不能欣赏他所用的手法。甲戌本上明明是“灌愁海水”,并无丝毫涂改添加的痕迹,怎么硬说它“误抄成‘灌愁每水’”,还说己、庚本“添上三点水,成了‘海’字”。这不又是凭空捏造吗?如果欧阳先生在哪里见到过这样的版本,请明示以广见识。欧阳嘲笑己、庚本改“密”为“蜜”,成了“蜜渍的青果”,他不觉得“灌愁水”之名也有点像加工饮料吗?本来寓愁深似海,故虚拟此海名,“终日游于离恨天外”的绛珠仙子渴饮海水,十分合乎情理,怎么又扯上“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旁”?是不是以为修成人形的绛珠仙子,就像一棵人参那样还是草木,仍长在原来的地方?这才是真正的荒谬。警幻仙姑对贾宝玉自我介绍说:“吾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这一次,程甲本不敢再改为“灌愁水”了。可见其顾此失彼、前后不一,这才是真正的“胡乱改错”。
小说写荣国府荣禧堂古雅珍奇摆饰说:“一边是金彝,一边是玻璃。”程甲本因“”(wei,长尾猴)字太生奥,遂改成“錾金彝”;“”(小说中有时通作“海”,古代大酒器)字又看错,讹成“玻璃盒”。这本是最易鉴别文字早迟的地方。欧阳却硬要说程甲本是对的,倒是脂本“大谬不然”“蒙骗世人”。他承认周器有“虎彝”、“彝”,却又说“殷周的彝器,皆为青铜铸就,决无所谓‘金彝’者”。居然不知青铜也就叫做“金”。秦始皇收天下兵器,铸成十二铜人,世称金人十二;殷周的钟、鼎、彝上的古文字,也叫金文,不叫铜文。可见脂本原名无懈可击。欧阳又说玻璃“是舶来品”,“芳官拿了一个五寸来高的小玻璃瓶来……可知其时之玻璃器皿,大都比较小巧,岂有以玻璃制造盛酒大器之理?且‘’为中国古代酒器,后世已不多见,更非外国所能仿造……”这太缺乏常识了,又好像没有读过《红楼梦》的人说出来的话。我先抄一条《辞源》释义如下:“玻璃,也作‘颇黎’(旧题汉东方朔《十洲记》)、‘玻璃’(《旧唐书·一九八·波斯传》)。古代所说的玻璃,大抵指天然水晶石一类,有各类颜色,非后世人工所造的玻璃。”且不管《红楼梦》中所说的“玻璃”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是古已有之的还是舶来的,反正写到它的不少:灯有玻璃灯,缸有玻璃缸,晴雯不是说宝玉“先时连那么样的玻璃缸、玛瑙碗也不知弄坏了多少”吗。还有贾蓉向凤姐借过玻璃炕屏。炕是中国才有的,玻璃炕屏总该是国货,未必是中外合资的仿制品吧?宝玉有写他“富贵闲人”生活的《夏夜即事》诗,有一联道:“琥珀杯倾荷露滑,玻璃槛纳柳风凉。”大观园的修造,未闻承包给外商,或采购舶来的建筑料,堤岸的玻璃栏杆,总也小不到哪里去吧?试想,在荣国府最庄重的正堂上,悬挂的是御题匾额、“待漏随朝墨龙大画”,还设有“三尺来高的青绿古铜鼎”,倘一边放着殷周器皿,另一边却放一只小小的玻璃盒与之相配,这不太滑稽了吗?欧阳先生的高论多属此类。
此外,如神瑛侍者的居处本是赤瑕宫,他偏要说“赤霞宫”是原文,是从什么道观“碧霞宫”脱胎而来;还据程甲本将本来要僧道携带、让人替它“夹带”下凡的石头改成它能“自来自去”、与神瑛侍者合二为一的情节,说“神瑛只是此宫建成以后很久才请来的一名侍者”,“宫的真正主人是警幻仙子”;甄宝玉挨打时,叫“姐姐妹妹”就不疼了(即以此代替止痛药),甲戌本说“遂得了秘方”反而不通,只有程甲本用“秘法”才通;说“护官符”私单上只应有几句不解释看不懂的谜语式的话,下面有“始祖官爵并房次”的注文是“后人妄加”的;秦钟临终被都判、小鬼暂放还阳一段通常以为是讽刺世情的绝妙文字,他却说“纯属无的放矢”、“完全不真实的”、“陈腐滥言”、“对《红楼梦》主旨的莫大歪曲”,等等等等,若都一一与之展开争论,拙文未免太长了,不如就此打住。我只想奉劝广大读者一句:欧阳健所说的“几乎一律是程甲本文字精当而脂本却相形见绌”的话,绝对不可信,最好不要让他的奇谈怪论把你的头脑搞得稀里糊涂。
第二部分 《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第13节 脂评问题(1)
脂砚斋是信笔涂鸦吗?
欧阳健说:“古今中外,有哪一位作家允许别人在自己尚未完成的书稿上信笔涂鸦、乱加评点呢?”“决不可能在作品还未完成的情况下,由作者本人或者别的亲友在未定稿上滥加评点吹嘘的。”这是他断定脂评系后人伪造的总体理由。这里实际上包含着有联系的两个问题:一、一个作家是否可能在自己作品尚未最终完成前就让人加评?二、脂评是不是信笔涂鸦、滥加评点吹嘘?
一位伟大的作家,走的是自己的路,并不肯随人脚踵。从创作到成品,独创性和仅有的现象,真是太普遍太普遍了,这还用得着举例吗?两人或数人合作写一部小说的事情都有,曹雪芹写小说、脂砚斋等人加评,合作而成一部金圣叹批评《水浒》《西厢》那样的书的事为什么就不可能呢?须知金评之书曾风靡过清代,脂评中几次提到,连曹雪芹写小说引用《西厢记》字句,用的也一律是金圣叹评改本,(如第四十回黛玉行牙牌令,说“纱窗也没有红娘报”,用的即是金本改文。王实甫原本作“侯门不许老僧敲,纱窗外定有红娘报”。)可见其影响之大,受其启发而加评是很自然的事。脂砚斋加评,当然是得到作者允许的,而且从其所批内容看,作者还把自己的创作意图告诉过他。否则,不了解创作“内情”,小说中有许多人名、地名、物名的谐音寓意,是不大可能想到的。即以人名而言,除甄士隐(真事隐去)、贾雨村(假语存焉,脂砚斋错听作“假语村言”)和元(原)、迎(应)、探(叹)、惜(息)外,那些次要人物如霍启(祸起)、封肃(风俗)、娇杏(侥幸)、余信(愚性)、詹光(沾光)、单聘仁(善骗人)、吴新登(无星戥)、戴良(大量)、戴权(大权)、卜固修(不顾羞)、卜世仁(不是人)等等,光凭加批者个人聪明,也都很难猜到。
脂砚斋是“信笔涂鸦”吗?恰恰相反,他批书认真细心得很,几乎一字一句都不肯轻易放过。“滥加吹嘘”是什么意思呢?指用了那些“妙极”、“千古奇文”、“愧杀古今小说家”等等的话吗?难道这些话对曹雪芹的《红楼梦》来说是溢美之词,它不配受到这样的褒赞?欧阳健之褒贬,真是味在酸咸之外,他对脂评如此诋毁贬抑,却将不知甲戌本价值何在,仍赞同小说影射纳兰明珠家事说的孙桐生和处处用《易经》五行八卦之说来附会小说情节用语的张新之捧上了天。这究竟算不算“滥加评点吹嘘”呢?脂评比其后任何一家的评语都更出色,更有价值,这在我看来是毫无疑问的。别的且不说,它自始至终都表明小说是在作者自己亲身经历、亲闻亲见的基础上写成的,因而能使那些同时代的圈内人物展读之时,产生“都来眼底复心头”(爱新觉罗·永忠吊雪芹诗句)的深切感受。这是关系到小说究竟是写什么的这一根本性的问题,是除脂评以外的任何一家评语都不曾指出过的。相比之下,后来的众多评点家都不免隔靴搔痒,他们连原作的构思和后来的续貂文字都分不清。对脂评的评价原非本文的任务,只因被欧阳健说得一钱不值,才忍不住说上几句,我们还是回到要讨论的问题上来吧。
脂评是谁也伪造不来的
欧阳健认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是嘉庆十六年(1811)至道光三十年(1850)之间出现的“不下数十家”的评本中的一种,因为它“较差”才没有刊刻问世。他以为从脂砚斋的话中找到了证据。甲戌本有一条脂评,提到“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等语,他觉得有文章可做,便说:“‘诸公’是谁呢?在甲戌本上找不到任何迹象……这里的‘诸公’,实际上是指当时社会上风行的数十家批本的评点者。”欧阳健以为脂评的署名,甲戌本在过录时已删去,便无迹可寻了,不妨曲解“诸公”为道光年间的王雪香、张新之等“数十家批本的评点者”。这未免过于粗心了。甲戌本虽删脂砚、畸笏、棠村等等诸公之名,仅过录其评语,但并未删得干净,第十三回还留有松斋、梅溪二公之名在,岂容欧阳健指鹿为马?再说,欧阳的解说也太悖情理了,既然认为脂砚斋是后人假冒作者之亲友,那么,他怎么又会谈到道光年间的批本和评点者呢?譬如今天有人伪造一篇“文革”时期的文章,却又在文中谈什么用资金去炒股票、房地产,你以为有这样的事吗?欧阳健在逻辑上竟混乱到如此地步!
脂评是谁也伪造不出来的,随着红学界研究的深入,不断发现那些闪烁其词、初读难懂的评语之所指,愈来愈证明了这一点。
例一:癞僧对抱着女儿的甄士隐念了四句言词,后两句说:“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在前一句旁甲戌夹批曰:“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此批不细心探索和作一点考证就不易看懂。众所周知,甄士隐故事不但是贾府和宝玉故事的缩影,在某种意义上,又是作者家世遭际的艺术象征。那么,“烟消火灭”也就不仅是指葫芦庙的火烧毁了甄家,或后来贾府事败,应该也与现实中的曹家获罪被抄家有着某种关系。脂评特指出“前后一样”,难道说现实中的事情是发生在元宵之前?是的,正是如此。让我引几句孙逊兄的话:“原来曹家被抄,是在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由皇上亲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去查封的,如果把文书行程计算在内,其实际被抄时间正是在元宵前夕。脂砚是个‘知者’,这一点当然讳不了他。而小说故意在此‘不直云前而云后’,正是一种‘讳知者’,亦即‘将真事隐去’的手法。”(《红楼梦脂评初探》8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这只能是当今的研究成果,因为我们已知道曹家败落的大概,又能随意地查阅已出版的有关的清廷档案,而在清代,别说嘉庆、道光年间人无从知晓,即便是作者同时人,若非关系特别密切的家属亲友,又有谁能弄清曹家几十年前发生变故的确切时间?所以,光凭这一条就能确定脂评是真的,而绝不可能是伪造的。
例二:著名史学家、学者顾颉刚从《江南通志》中查出历任江宁织造的职官及时间,他列表与康熙六次南巡时间、驻驿地点两相对照,考出六次南巡有五次以织造署为行宫,其中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他把这一考证结果告诉了胡适,被后者写入了论文。这又是与曹家无关的外界人不大弄得清楚的问题,更非一个多世纪之后的哪一个存心作伪牟利的书商、评点家所能想得出来的。事实上也从没有《红楼梦》评点者提到过什么“南巡”或“接驾”的事,更不必说几次了。但脂评所作的暗示,却又处处与近人考出的史实合榫。甲戌第十六回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当赵嬷嬷说到“咱们贾府……只预备接驾一次”时,庚辰夹批:“又要瞒人。”说到“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甲戌夹批:“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庚辰夹批于“接驾四次”旁曰:“点正题正文。”说到“‘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庚辰夹批:“真有是事,经过见过。”作假之人,何来这么大的本领?
例三:谈省亲一段中还有一条周汝昌先生认为错了位置、该指赵嬷嬷的脂评说:“文忠公之嬷。”乾隆时,谥文忠的是傅恒,评语意谓赵嬷嬷的说话全是傅恒乳母的声口。傅恒与曹家有姻亲关系,与雪芹饮谈交往的明琳为其侄辈,而明琳又是后来《枣窗闲笔》作者裕瑞的母舅。这些关系是近几十年由周先生穷考力索所得(《红楼梦新证》105—109页),在此之前的作伪者,又岂能凭空想象出一个“文忠公之嬷”来?例四:小说中写到“树倒猢狲散”的话,前八十回中仅有一次,即第十三回秦氏托梦凤姐所说的“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但脂评在前二十几回中,提到它竟有四次之多。如第五回中仙姬唱《飞鸟各投林》一曲,对起头两句“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蒙府本有批曰:“二句总宁荣。与‘树倒猢狲散’作反照。”至末句“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则甲戌本批曰:“与‘树倒猢狲散’反照。”第二十二回贾母作谜语“猴子身轻站树梢”,庚辰本批曰:“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从这些脂评看,很像八十回后的佚稿中有以这句俗语作回目的一回,写的当是“贾府事败,子孙流散”事。但脂评之所以再三提及这句话,主要还是因为它勾起了往事的回想。如庚辰本批秦氏之言曰:“‘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原来那是曹家事败前家里的人常谈的一句不祥的口头禅。施《隋村先生遗集》卷六《病中杂赋》诗:“廿年树倒西堂闭。”自注云:“曹楝亭公(寅)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今忆斯言,车轮腹转。”与脂评不谋而合。从脂评屈指计年及哀叹的习惯用语看,系畸笏叟所加无疑。畸笏壬午年(1762)署名批书之评语特多,此评倘亦在其内,上推三十五年,恰好是曹获罪、曹家被抄没,“树倒猢狲散”的1728年。这又岂是作伪者“信笔涂鸦”“乱加评点”所能言中的?
第二部分 《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第14节 脂评问题(2)
例五:关于“西”字的问题。现成的有陈庆浩先生文字可引,就不必费词了:
脂批对“西”字特别敏感。靖藏本第十三回秦可卿丧事,“另设一坛于西帆楼(蔡按:诸本已改作‘天香楼’)上”有眉批:“何必定用‘西’字?读之令人酸鼻。”第二回“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句旁有夹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蔡按:后一条为‘诸公’中的另一位所批,是对前批的回答。因前者见‘西’字便‘酸鼻’‘堕泪’动感情,所以与他开个玩笑)。”第三回写荣国府花园,有批:“试思荣国府今在西,后之大观园偏写在东,何不畏难之若此。”这些批语有的写在己卯前,有的写在己卯后。下面两条提及“西堂”之批,则是己卯后所写:“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合灵芝之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按雪芹祖父曹寅爱用“西”字,织造署的花园称“西园”,园中有“西池”、“西亭”。北京和南京府中都有“西堂”的书斋,他自称是“西堂扫花行者”,有人称他为“西堂公”。他在真州巡盐御史使院内有“西轩”。他有词集《西农》,他的诗集《荔轩集》又名《西轩集》。“西”字是曹家繁华时代的象征,所以批书人见到“西”字甚多感慨。(《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导论》111、112页,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很显然,批这些触“西”生情的评语的,只有曹家内部的人。可是欧阳健的思路特别,他认为这是伪造者故意影射作者与曹寅的关系以蒙人。他说:“其实,‘后一带’是相对于‘前面’的大门而言,决无用‘西一带’之理;饮酒行令乃极平常事,有何‘西堂故事’可言?”我们已说过,清代人对小说作者是谁,根本没有认真研究的兴趣。至于说到曹雪芹而提及曹寅之名的,也只是个别的学者文人,且有时连曹寅的字号及其与雪芹的关系都弄错了。所以,光用一个“西”字或提“西堂故事”是达不到蒙人的效果的。因为读者不知道那些事,不明其所云何指,哪里就会联想到什么“曹寅自称西堂扫花行者”?以为可借此作假,全是今天已接受了半个多世纪以来红学考证成果的人的头脑里生出来的念头。脂评说“‘后’字何不直用‘西’字”,并非真在说语句的用字,这一点我不知道欧阳健是真不懂还是装作不懂,怎么认真从语法角度上去反驳它说“决无用‘西一带’之理”,难道这就能证明自己有理?饮酒行令,当然是“极平常的事”,但总有怎么饮法和如何行令的具体情景,小说中写的是用“大海饮酒”、行令时要说“悲”“愁”“喜”“乐”四字,要唱一个新鲜时样曲子,还用古诗、成语“席上生风”等等,脂评以为它取材于“西堂故事”,故引起了他怀旧的感慨,加了批。这究竟与事情本身是“极平常的”还是极奇特的又有什么关系呢?因其平常而欲否定其真实性,岂非强词夺理。
例六:皇帝见贾代善临终遗本,动了顾恤之心,“遂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甲戌本夹批:“嫡真实事,非妄拥也。”要知这额外赐加主事之衔的真事,是要先费一番考证功夫的。欧阳健也轻率地认为这是作伪者故意“影射作者与……曹(即小说中的贾政)的关系”以骗取读者信任,然后他就板起面孔来批判曰:“贾政即曹,更系牵强附会的不根之说。”我们不禁想问:加此评是为了影射作者与曹的关系,你是怎样才知道的?难道脂评说过贾政就是曹吗?“牵强附会”、“不根之说”的指责怎么可以凭空加在脂评头上呢?必须指出,曹之名,在清代任何评红文字中都没有出现过,因为压根儿不知其人;作伪者(如果真有的话)也无从知道,又怎么能去影射呢?是因为贾政生了宝玉、曹生了雪芹吗?雪芹之生父竟是曹还是曹?现在又出了一个曹《(说什么是”金水生”故生“”),笔墨官司至今还在打,今人尚不确知,何况对作者家世几近无知的清人。曹是也领过织造主事之衔的,但那是继领亡兄之衔,非承亡父之职,更不是额外赐加的。脂评所指乃曹事(当然,用其事,不等于说曹就是贾政;曹死后只留一遗腹子,而贾政则生有儿女五人,可见附会无疑,小说人物本多拼凑而成,如鲁迅所言。脂评也只在细节上提供现实素材之来源,从未有某人影射某人之说)。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三曹折:“荷蒙万岁旷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继承父职;又蒙天恩,加授主事职衔……”(《红楼梦新证·史事稽年》529页)可见脂评所说不妄。此事连欧阳健都没有弄对,即便作伪者有天大的本领能作,作了又给谁看?
任意曲解,缠夹不清
明明不是这个意思,欧阳健却偏要说是这个意思。这些地方,我不知如何与你辩论。比如第十九回有一条脂评说,宝玉是“今古未有之一人耳”,要评出他是怎样的人物来很难,只有黛玉一人与之可对,最后说:“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耳,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是何等人物。”这本是我们很能理解的话,说明小说实非作者简单的自传,曹雪芹也并非照自己的样子来塑造宝玉形象的。作者利用自己的生活经历、体验、积累,创造出两个全新的、独特的艺术形象,而这些形象不是某一种概念的代表,也不是生活中某一真人的仿制,或在某本书中可以找到的。它相当复杂,要想用几句话说清楚并不容易。我想大体是这个意思。可是欧阳健怎么说?他说这是“明白宣示批点者对作者身世与小说本事毫不了解的批语”。这里哪有一丝一毫关系到“作者身世”?艺术形象的个性独特怎么可以跟什么了解不了解“小说本事”扯在一起呢?欧阳健还想用脂评来证明戚本(有正本)早于甲戌、己卯、庚辰本,说得也够怪的。大家知道戚本虽与甲戌、己、庚本没有直接过录关系,但它的整理成书,却比上述诸本迟得多,其中脂评也可能是不止一种本子评语的集合,并经过删除和改动,所以不免时有讹误。如第二十二回黛玉问宝玉:“至贵者是宝,至坚者是玉,你有何贵你有何坚?”原来的脂评是:“拍案叫绝。大和尚来答此机锋,想亦不能答也。”至戚本,却讹成“拍案叫绝,大都尚未答此机锋,想亦不能答也。”正误是一目了然的。但诸如此类的例子,欧阳健却有相反的说法。如第十五回宝玉于送殡途中,留情于邂逅之村姑二丫头,小说写其离去时有“争奈车轻马快”之语,甲戌评“车轻马快”曰:“四字有文章。人生离聚未尝不如此也。”至戚本,“文章”已作“文意”,“离聚”已作“难聚”,都因形近致讹。欧阳健却倒过来说:“‘车轻马快’,纯从宝玉之意绪写出,故曰‘四字有文意’,而甲戌本侧批改‘文意’为‘文章’,就不通了,又改‘人生难聚’为‘人生离聚’,也与文情不合。”居然以通为不通,以不通为通,真是少有的怪事。请问老兄在什么地方曾见到过“有文意”这样可笑的用法?宝玉遇二丫头是“聚”,又上路是“离”。批者以为作者用“车轻马快”四字,话中有话(即所谓“有文章”),它包含着更深的感慨:人生恰似过客,离合聚散,皆来去匆匆,瞬间即还;欲寻旧迹重见无期,此亦“雪泥鸿爪”之叹。二丫头非宝玉长相思而不得相见者,又刚刚才见过面,这里如何用得上“难聚”二字?
类似这样可笑的是非颠倒,还有欧阳健驳周汝昌先生的一段话:
周汝昌认为,己卯、庚辰本夹批的署名,是被甲戌本与戚本(有正本)删去的。他说:“最可笑的是戚本,他好像不明白这个署名是什么玩意儿,不但删去,而且还添上别的字充数。例如庚辰本第十六回一夹批云:‘补前文之未到,且并将香菱身份写出。——脂研。’戚本无‘脂研’字样,却多出‘来矣’两字,以致末句变成‘写出来矣’,令人绝倒!其余类此者有很多处,杜撰的字如‘奈何’、‘者也’、‘如见’、‘理’、‘纸上’、‘妙甚’、‘确甚’等闲话,全是删掉‘脂砚’又接上文而续出来的!”(《红楼梦新证》)其实,事情恰好应该倒转过来,“脂砚”二字正是把有正底本上的相关的文字改动而成的。
周先生的判断是对的,戚本之所以删去其不知为何物的“脂砚”署名而要用闲话填补,我以为这与该本是准备石印出版,故要求抄写必须整齐美观有关。大概初时每条评语抄成双行的式样,照有署名的字数设计好了,后要删去署名,就会多出空格来,所以要填补。删二字的就补二字;二字补不好,补一字也行,因为双行批语末了留一个空格还是可以的。这样的添补,自然难免出现蛇足。如果照欧阳健的颠倒说法,是己、庚本改戚本评语最后二字而成“脂砚”,这就完全想不出有什么必要了。己、庚本想署名就署好了,反正作眉批、旁批,多二三字有什么要紧,就作双行夹批,己、庚本也未曾严格要求双行的字数相差不得超过一个,不信翻翻本子,第二行空一大截的尽有,与戚本之整齐划一全然不同。那么,它何不惮烦地非要砍去批语的尾巴而改成署名不可呢?道理上也根本讲不通。周先生举“写出来矣”为例,说它末二字“杜撰”得可笑;欧阳健却以为原应如此。孰是孰非,只好让稍能写写文言文的人来判断了,反正我从来没有读到过“写出来矣”或者“看出来矣”“哭出来矣”一类的句子。
我主张搞学术研究应该反对“三不”作风,即应反对不顾常识、不择手段和不负责任的作风。没有起码的严肃态度,很难算得上是真正的学术研究。一种新说,无论它说得怎么天花乱坠,耸人听闻,能引起社会上的轰动效应,如果它不想实事求是,不是为了弄清是非,追求真理,那它至多也只能走红一时,到头来总不免成为浪花中的泡沫,不会给人们留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我将以此自勉,也希望与红学界的朋友们一道,共同引以为戒。
第三部分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第18节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1)
在了解曹雪芹为什么要虚拟石头撰书之前,先要澄清一个许多人可能存在的误会:他们以为贾宝玉是石头投胎的。那么,石头撰书不就是贾宝玉在讲自己一生的经历吗?既然石头只不过是曹雪芹虚拟的作者,那么小说不就是真正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吗?这从逻辑上说,是A=B,B=C,所以A=C,是没有问题的。
一、石头投胎为贾宝玉是后人的妄改
问题在于曹雪芹并没有写贾宝玉是石头投胎的。写石头投胎为宝玉的是经后人之手篡改过的文字。曹雪芹写贾宝玉的前身是神瑛侍者,就是那位让林黛玉的前身绛珠仙子为报答他“甘露之惠”而许下还泪之愿的老兄,居于赤瑕宫的仙界人物。神瑛侍者不就是石头吗?不是的。将二者合而为一,是后人自作聪明地改动的结果。
后人是怎么改的呢?
〔原作〕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
〔改文〕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
加重点的八个字是后加的,它不符合作者原意。作者写的石头并不能“自去自来”,所以它要求僧道携带它,后文也不见石头能自由行动。“可大可小”的本领也是没有的,它不是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十数丈的大石头变成一块小小的美玉是仙僧“大展幻术”的结果,被携入红尘后,也没有见它再变大变小。这还情有可原,因为除甲戌本外,其他的本子中,石头恳求僧道带它下凡去及僧人“念咒书符,大展幻术”一大段四百二十余字的情节都缺漏了。所以,在甲戌本被发现之前,人们都不明白大石怎么会变成美玉的。
小说的楔子中只讲石头,不提神瑛侍者,因为石头是虚拟的此书作者,是说明“此书从何而来”必须提到的;神瑛侍者是石上故事中主人公贾宝玉的前身,所以留待故事开始后,甄士隐午梦中去交待。
那么曹雪芹是怎么写到神瑛侍者而后人又是怎么改的呢?
雪芹写甄士隐梦至一处,忽见来了一僧一道,边走边谈。只听道人问僧人说:“你携了这蠢物(石头),意欲何往?”那僧说将有一批风流冤家要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道人又问,这些风流冤家将“落于何方何处”?那僧笑道:
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
很显然,这是接着楔子中僧人“便袖了这石,同那道人飘然而去”的继续叙述。因此,此时由僧人携带着、藏在他袖中的石头,并非他跟道人说的神瑛侍者。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是僧人说的“风流冤家”中最主要的一对,僧人准备趁他们投胎时,好将石头“夹带”入世。
再看后人的改文,前面的叙述倒差别不太大,僧人也携带着石头,就在他向道人提及“有绛珠草一株”之后,讲神瑛侍者时,竟凭空添上几句话,说:
只因当年这个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中,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引文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
这一来,石头就成神瑛侍者了。
我说篡改者是自作聪明,并没有冤枉他。因为经这一改,留下了让人完全弄不懂的矛盾破绽,或者简直可以说是闹了个大笑话。
书开头说,石头因“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里却说它“落得逍遥自在”,这怎么回事?前面写石头遇见二仙后,即被该僧袖之而去,而且是僧道对话时,石头还在他袖中,正准备去往太虚幻境,一会儿还要拿出来给甄士隐看,怎么此僧人又说它“各处去游玩”,后来到警幻仙子处,被留在那里了呢?那么石头究竟在哪里呢?是在仙僧袖中还是警幻处?难道它有分身法?
若说石头成为神瑛侍者是在它遇见僧道之前的事,那也不对啊。既然事先已被警幻仙子“留他在赤霞宫中”了,为什么又会在青埂峰下遇二仙?难道说它不满意新岗位,擅离职守,又偷偷地跑到老地方来呆着?原书中是在写石头“日夜悲号惭愧”之后,紧接着就说“正当嗟悼之际”,忽遇二仙的,并没有安排它出去作逍遥游又在警幻处供职的任何机会啊!
再说,僧人说要让风流冤家夹带石头去入世,那风流冤家指的是谁呢?从后面情节看,就是神瑛侍者。虽说是夹带,二仙也没有让神瑛侍者偷偷地将石头走私入境,他们是很遵纪守法的,知道天下“情案”都属警幻仙子管,所以要携带着石头“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交割清楚”,也就是说是经过正式审批托办手续的。我在想,当石头被交到神瑛侍者手中之前,它是不是该像《离魂记》中出窍的倩女魂回到自己的卧榻那样,灵魂与躯体合而为一了?
总之,因为改石头为神瑛侍者,便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再也不通了。
遗憾的是有的研究者也比较粗心,不但不认为后人这样改是妄改,反而责怪早期脂评抄本中写石头是石头,神瑛侍者是神瑛侍者,不妥,使人搞不清贾宝玉究竟是石头投胎呢,还是神瑛侍者投胎。其实,搞不清楚的是因为多数人先看的是经过篡改的一百二十回程高刻本;在早期抄本上倒是清清楚楚的:贾宝玉是神瑛侍者投胎的,只不过他落地时口里衔着一块美玉而已。
石头的投胎,不是通常的概念,即非世间之人(神、鬼)或动物,入产妇之胎变为新生儿。而石头什么也没有变,它成为“通灵宝玉”是在青埂峰下遇见二仙后就被幻化而成的,连石上字迹也是仙僧镌刻的,所以它来到世上时,还是甄士隐在梦中见过一面时的老样子,它只是搭乘了一趟顺路车而已。所以不能说石头投胎成贾宝玉,曹雪芹并没有落入《西游记》的窠臼。
还有研究者进一步得出结论,认为脂评抄本中既写石头,又写神瑛侍者,是一个破绽,证明小说这部分文字是由两种稿子拼凑而成的:“石兄”旧稿写石头投胎为宝玉;雪芹新稿则写神瑛侍者投胎为宝玉。雪芹在缀合新旧二稿时,没有来得及把相互矛盾的地方统一起来,以致留下了明显的接合痕迹。
如果《红楼梦》真的一开卷就如此矛盾,它还能成为最优秀的古典小说?如果曹雪芹只会拼凑别人的成稿,甚至连在两种稿子所写的不同开头中只保留一种,或统一成一种都不会,他还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显然,这样的说法是不太了解作者在构思上所花的一番苦心了。
又有主张不必将石头与神瑛侍者分开来的人说,“瑛”,是像美玉的石头,“神”字,岂非言其能通灵?这解说自然有道理,小说中起个名号不是随意的,往往都与人物的某个特点联系着,“神瑛”之隐合“通灵宝玉”,犹“绛珠”之隐合“血泪”。这还可举神瑛侍者的居处叫“赤瑕宫”;“瑕”,是玉有病,其意可会。后来被人提笔一挥,改为“赤霞宫”,就看不出来了。最直截了当的还是“木石前盟”“金玉良姻”之说,明确地以石、玉指代贾宝玉。
但这些都只是说明两者之间密切相关,并不能成为不可分的理由。打个比方,有人说,“护花使者”的“花”是指女子,这当然有道理。但不能因此说护花使者就是女子。同样,神瑛侍者尽管与石头关系非比寻常,但他毕竟还是赤瑕宫中的一名侍者(佛家多有称菩萨为“侍者”的,谓其亲炙于佛主左右,任其使唤)。总之,我说的分开,是指各自成一个个体,而不是指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我还认为只有将两者区分开了,才能弄清两者的关系,也就是理解作者之所以要这样写的意图。
第三部分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第19节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2)
二、石头幻形入世担当“随行记者”
石头变成美玉被“夹带”到世上来后,虽则被挂在贾宝玉的脖子上,却并不同于薛宝钗的金锁或史湘云的金麒麟。它是“通灵”的,能看,能听,能思想的。它在十分留心地观察着周围发生的一切,包括据有它的主人贾宝玉。石头的初衷也许只是来享受享受人间的富贵乐事,但作者曹雪芹给它安排的任务,却是要它当一名“随行记者”,以便将来把它观察到体验到的一切都写下来,撰成《石头记》。
在早期脂本中,有不少表明石头在整个故事发展中总是执行着自己任务的文字,多半都是石头以自谦态度自称“蠢物”所作的说明。因为后人不甚了解作者的意图,有一些文字就被当作是误植入正文的脂评文字而剔除了;有一些则干脆被认为是作者自己多余的说明,也将它删去了。现在举几个例子:
①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脂评:“妙谦,是石头口角。”)逐细言来。(甲戌本第六回)
②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脂评:“忽又作如此评断,似自相矛盾,却是最妙之文。若不如此隐去,则又有何妙文可写哉!……借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甲戌本第十五回)
③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脂评:“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
④岂无一名手题撰,竟用小儿一戏之辞苟且搪塞。……诸公不知,待蠢物(脂评:“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同上)
当然,还不止这几处,但也不算太多。这些话使我们看到石头确实像通常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一样,时时向读者表明,它是事件的经历者,一切都系“亲见亲闻”、“追踪蹑迹”所得,它“不过实录其事”,并非“假拟妄称”,任意编造。这些表白是不可少的。否则,读者就可能更弄不清作者为什么要虚构一块石头通过僧道之助,让入世的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来到这“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了;也可能更想不到这块由石头变成的美玉,在贾宝玉脖子上,就像现代人利用高科技,为获得情报而特制的,能够用伪装形式安置在人或动物身上的一架微型的自动摄像机。当然,为这样的目的而作的表白也不必多,它毕竟只是一些“闲话”,只要能让人们记得石头是了解这些事情的就行了。
我把石头比作“随行记者”或“自动摄像机”,主要是就其目的任务而言的。若说到石头的本领,那可要大得多了。记者要受活动范围的限制,摄像机总要让拍摄对象对着镜头,但石头不必,只要是它见过的人(其实就是贾宝玉见过的人,因为石头始终挂在脖子上),他们的一切事情,石头都能知道,哪怕是心里想的、梦中见的或者暗地里背着人做的。因为它是“通灵”的,在获得信息方面有特异功能。这就像《聊斋》里的狐狸精,你才一动念头,它就知道了。因此,连贾宝玉并不在场或不可能知道的隐私,都能写出来。
第四十六回,鸳鸯抗婚,她在园子里与平儿、袭人三人私下说话,宝玉突然出现,让她们都吓了一跳。有脂评说:
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然各有各稿,穿插神妙。
批语当然是说“通部”小说中,那些非关宝玉的“情案”,也总“穿插”着宝玉出场。有趣的是批语不说“皆必从宝玉挂号”,而代之以“石兄”,这是否在提醒读者注意宝玉脖子上的那块要写书的石头?石头固可写宝玉不在场的事,但让读者加深在各种“情景”中石头都在场的印象,也是必要的,就像前面提到书中屡屡让石头插话,以表明它是经历者和撰写者一样。
当然,石头也不是万能的。贾宝玉从来没有接触过、不知道的人,石头自然也无从了解和记述有关该人的事了。所以在石头没有离开宝玉前,故事主要在荣国府、大观园范围内展开。甄士隐是宝玉未接触过的人,就连士隐之女英莲(香菱),因被拐卖时太幼小,也完全记不得了。小说却以他的故事开头,这是否欠考虑呢?我想,大家一定记得甄士隐在午梦中曾问癞僧何为“蠢物”的那段话:
那僧道:“若问此物,倒有一面之缘。”说着,取出递与士隐。士隐接了看时,原来是块鲜明美玉,上面字迹分明,镌着“通灵宝玉”四字,后面还有几行小字。
既然石头曾与甄士隐有此“一面之缘”,那么写他的故事,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你看,雪芹为安排石头撰书的虚构情节,前前后后设想得多么周到、缜密!说他是在别人现成的旧著基础上增删而成《红楼梦》,我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相信的。
如果将石头说成投胎为贾宝玉,那么,与雪芹虚拟石头是书的原作者之间的矛盾就大了:石头有掌握贾府全面情况的通灵本领,可以说书中一切都是自己亲见亲闻、亲身经历;宝玉没有这种本领,就很难说一切都是他的见闻经历了,比如他虽与刘姥姥有接触,但怎能知道她进贾府前在乡间家里与狗儿拌嘴生气的那些琐事呢。诸如此类,比比皆是。
再说,如果石头就是宝玉,写宝玉就不能只写到他“悬崖撒手”,将“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弃而为僧”为止了。因为宝玉做了和尚,人还活着,石头也就只能仍留在世上,回不到青埂峰下去写书,除非小说写到宝玉圆寂。
我想,宝玉出家时,是不会再挂着这劳什子的。如果这一次真的将它扔掉,故事也该结束了,癞僧跛道正可带它到警幻仙子处去销号,顺便让它看看《警幻情榜》,然后按早先的约定“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仍让它变回一块山中的大石头,直至多年以后,由经过此山的空空道人将石上的“陈迹故事”抄了去。
曹雪芹的构思是很周密的,他让僧道找风流冤家夹带石头入世,早就认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神瑛侍者。因为他的后身贾宝玉不但是书中第一主角,且是贯穿始终的。倘使当初换另一个风流冤家比如说绛珠仙子夹带,事情就麻烦了。黛玉不大可能和贾芸、柳湘莲、蒋玉菡、冯紫英或者北静王水溶等等一类人都见过面,视野狭窄多了,不利于石头“体验生活”。再说黛玉病死后,还能不将她随身之物一同入殓棺木,埋于黄土垄中?就算通灵玉有土遁的本领,能逃回到大荒山去,可《石头记》不待后半部散失,就已先成残稿了。作者当然不会如此设计。可见,把夹带石头者名之为“神瑛侍者”是完全有理由的。三、曹雪芹为何要扮演增删者
曹雪芹为什么要虚拟石头撰书而自己只扮演增删者的角色呢?
我以为不是怕触犯政治禁忌(现在这样假托石头撰书,反而容易使某些人增加其中“有碍语”的疑虑);也不是像许多小说作者那样不愿让人家知道自己在写此类文字而用了个别号,也就是笔名。我想不是的。因为书中既已明说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实在与承认自己就是作者也差不多了,当时真想查问书是谁写的,是很容易的。所以,批书人和永忠、明义等,都并不讳言作者是谁;雪芹也犯不着费这么大的劲去遮遮掩掩。
我以为虚拟石头撰书的主要意图有二:一、强调“满纸荒唐言”的小说中所蕴藏之“真”;二、说明故事取材之主要来源。两者是结合的,统一的。
《红楼梦》故事,若说是作者雪芹“亲闻”,还问题不大;说“亲见”,就成问题了;说“亲身经历”,怕更难符事实了。因为我说过与小说中贾府气象略可仿佛者,是曹家的盛期,早在雪芹出生前二三十年。而那时诸如曹寅接驾、江宁织造署修行宫等许多盛事,都是听他奶奶说的,或者可能还有经历过的老婢仆,他自己怕是连曹“事败、抄没”、大祸降临时的许多情况,都因为当时年纪实在太小而记不清了,还得听父母、伯母等家人给他讲述。
至于小说在构思中也采用和融合了其他贵族家庭荣枯的素材,虽然也属作者自己的见闻,但更难说是自己亲历的了。
所以,被虚拟成原始作者的石头,只作为随主角所经历种种的一个不参与矛盾、纠纷的沉默的旁观者,而不是其中的某一个人物角色。
曹雪芹自己没有经历过连脂砚斋都误以为有过的那种“锦衣纨绔”、“饫甘餍美”的生活,所以特别想告诉读者:别看我编的风月繁华故事是荒唐的,什么秦氏大出殡啦,大小姐省亲啦,皇家规模的大观园啦,金陵十二钗等聚集在一起的女儿国啦,还有一个性情怪异,“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十九回脂评)的贾宝玉啦,等等等等,那虽是我虚构的,但其中却包含着许多实实在在的真事和真情实感。我虽没有亲自经历过,却又的确有人曾经历过,比如我奶奶、家人,还有一些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他们给我提供了极丰富的创作素材,没有这些素材,我的《红楼梦》就写不成。我是在许多以往故事的基础上,经过选择、提炼、想象后才写出来的。所以我虚拟了一个原始作者石头,说此书就是他“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只不过经我之手,花十年工夫,反复“披阅”(酝酿、构思),大加“增删”而已。我这番虚拟的用意,难道不好理解吗?
第三部分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第20节 曹雪芹在黄叶村著书了吗?(1)
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黄叶村著书,这好像没有什么疑问,还有画家专就此题材作过《黄叶村著书图》的画,怎么现在却提出疑问来了呢?
我不是故意要标新立异,不过是尊重事实而已。在我看来,曹雪芹确实没有在黄叶村著书,尤其是没有在黄叶村继续写《红楼梦》。
《红楼梦》已在雪芹迁往西郊前写成了,还写什么呢?
一、“不如著书黄叶村”释
乾隆甲戌(1754)“抄阅再评”的书上已说“增删五次”,若非先有全稿,如何计算几易其稿?这一点前面已说过。
何况,脂评不但多次提到书“末回”《警幻情榜》,对小说重要人物在八十回后的遭遇、结局,也几乎都提到过(这才使红学中的“探佚学”有可能盛行),这还能说没有全稿吗?只有这些书稿,全部交付给整理者,让批书人读到全稿(至少脂砚斋是读过全稿的),才有可能在书稿上加批,说后来如何如何。
甲戌以后书稿,始终在畸笏、脂砚等人手中誊清、核对或再加批,是有大量证据的。曹雪芹既已交出全稿,就只能等待他们批好、誊抄好,返还给他,他才能去做最后一道扫尾工序,这不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吗?我们不能先抱胡适那样的成见,说是“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按:我说的是‘全稿’),那么,从甲戌到壬年(除夕),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么书”这样一个前提,就硬塞给没有再写书的雪芹去写书的任务,并由此做出一系列错误的判断。
雪芹最后十年左右迁居西郊某山村后,吟诗、作画、出游、访友、饮酒、哭歌、高谈、题壁、留僧舍、悲遇合、举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资料依据,惟独找不到一点著书、改稿的迹象。
脂评中虽有“书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话,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写书而来不及写成的证据。那只是表示书稿残缺后,没有去补成它,遂使这些耗费半生心血写成的文字,最终却不能成书的憾恨。
曹雪芹晚年生活贫困,所谓“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城《赠曹雪芹》)。所以,赊欠、求援、告贷、牢骚,甚至得看人脸色,就为作“稻粱谋”,解决小家庭的生计问题,实在都在情理之中,也是十分现实的。这才有好友敦诚《寄怀曹雪芹》诗中的话:
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
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用今天的话来说,大概可以是:我劝老兄不必依附别人,为不被重视而发牢骚,也不要去敲富贵人家的门,去寻求资助;他们给你一点残羹冷菜吃,还摆出一副有恩于你的脸色来给你看,依我想来,倒不如安心于黄叶村的贫居生活,依旧著著书更好些。很显然,这是对友人的规劝和慰勉,希望他虽僻居山村,生活艰苦,仍能安贫守静,继续像从前那样写写书。所以“著书黄叶村”不是雪芹生活状态的客观描述,而仅仅是对好友的一种期望。
我们不能不顾这四句诗中前三句和末句表示劝勉的“不如”二字,而断章取义地只说“著书黄叶村”,因为这样去头地引用,很像是故意以假象示人,让人信以为真。
1999年6月初,我与友人们访问了当年雍正发还给曹赡养“两世孀妇”的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老宅(今已拆毁,开了大马路)。我想,这里是有清档案可查的确确实实的曹雪芹故居。雪芹从幼年随家自南京回到北京后,就住在这儿。到他三十岁左右独自迁往西郊某山村居住前,是否还搬到别的地方去过,因资料缺乏,难以推断。《红楼梦》的创作既开始甚早,作者还不满二十岁,必定还住在这里。所以,我十分感慨地写了一首小诗说:
曹家余此宅,春梦了无痕。
泣血书成后,独迁黄叶村。
二、雪芹晚年并未著书改稿
说曹雪芹晚年没有继续写小说,也没有对书稿再进行加工修改,主要还是从此书版本研究中得出的。
哪些版本的《红楼梦》可看出这一点来呢?
有条件作为分析依据和能反映出问题的本子,其过录的底本只能是在作者还活着时抄出的。我们可确知的只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因此,我也只就这三种抄本的情况来谈。
最接近原稿的是甲戌本。
如果作者直到最后时刻还在写书或改书,那么,距他逝世时间最近的庚辰本应是他自己的最后定本(有的研究者就是这么认为的),文字上应比早于它的甲戌本更接近原稿、更优,情节上或至少在某些细节上应比甲戌本有更合理、更精彩的改动。
可是,情况却全然相反。
从总体上看,前后抄本的情节或文字并没作什么变动,凡有异文处,几乎都是甲戌本的文字优于庚辰本,可信度也大得多;庚辰本却只有抄漏、抄错和个别字句细节上的改变,不难看出,这些改变都出自他人自作聪明的妄改胡添。
下面所举,都是些最明显的例子。
(一)大段文字抄漏为何不补上?
这一点我已经说过,小说楔子中青埂峰下的顽石,遇见一僧一道的一段情节,从“说说笑笑”到“登时变成”共四百二十几个字,仅见于甲戌本,且与其前后文字一样,都有朱笔脂评侧批,共七条,而庚辰及其后诸本皆无。
从情节的不可或缺看,只能是抄漏的结果。这样的漏,在我看来,还不可能是抄手看错了或多翻了原稿一页所致,因为如果那样,前页最后一句话缺尾,跳过一页,后页开头一句无头,必能发现或必有语不可通的破绽痕迹出现。可是没有。前后接不起来的话,被“焊接”得好好的,从语句上基本挑不出太大的什么毛病来,只有文理上太突兀,令人有点不可理解;还有应作改动而未改的“且又”二字,可算是瑕疵。这最大的可能是,甲戌本过录时,原稿还是完好的,以后才缺了一页,所以无可依据,只好勉强将两头连接起来。
在整理、誊抄过程中,原稿缺页或破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到惜春谜为止,“此后破失,俟再补”。此外,还有第四十回《金鸳鸯三宣牙牌令》,刘姥姥说过“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后,接着道:
众人大笑起来。只听外面乱嚷——
到此为止,连“下回分解”之类的话也没有。这是庚辰本的情况。诸本此句也均无交代。因而我们无从知道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乱嚷嚷。下回开头也没有结束行牙牌令的交代,直接写喝酒。据此可推断第四十回末也因破损而残缺了一页。
可知到了庚辰本过录时,原稿于一僧一道“说说笑笑”之后的确缺了一页。不得已,才经整理者一番“缝补”,将前后文句连接起来。这当然不可能是作者自己删去的,因为这段文字是根本不应删也不会删的。退一步说,就算作者自己删,也得删得合理,说得清楚才是。正是因为漏这一大段,草草连接起来,显得不合理也不清楚了,这才被程伟元、高鹗整理时,在前面添上“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八个字。自作聪明而妄改雪芹文字的人,他哪里知道在弥补了这一不大不小的不合理、不清楚后,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乱,变得更不合理、不清楚了。
如果庚辰本是甲戌本后雪芹自己定的稿,怎么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呢?他要是亲自阅过,岂能不发现添上?
(二)为什么要打上几个框框?
第三回描写黛玉容貌,有两句写其眉目的,甲戌本上是:
两湾似蹙非蹙烟眉。
一双似□非□□□□。
下句打了五个红框框,表示阙文。但其行侧有批语说:
奇目妙目,奇想妙想。
可见,最初加批时并不缺字,到誊抄时,我揣测这五个字被水渍或墨迹所污,无法辨认了,只好用红方框表示,以便以后让作者自己来补上。
我想,雪芹若近在身边,问一下不就解决了,何必在抄得整整齐齐的本子上留方框呢?可见,从雪芹交出书稿后,他就不再与畸笏、脂砚斋等替此书加批、整理、誊抄者同在一处,很可能各居一隅,往来不便,难得相见,所以才只能如此处理。
说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有研究者竟将脂砚、畸笏当成是什么史湘云,即雪芹的续弦妻。倘果如其所言,那他们不是日夜相守在一处的吗?有什么必要对认不清书稿上的字打方框呢?又有什么必要在书稿上加“缺中秋诗,俟雪芹”(第七十五回)一类批语呢?
再看看被有的研究者说成是雪芹最后定本的庚辰本吧(请注意,这是标明“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本子),它的情况又如何呢?甲戌本上打的方框,它有没有补上?没有,不但五字阙文没有补上,反而以重拟的办法来替代,将原来的九字句改为六字句,成了两句俗套,即:
两湾半蹙鹅(蛾)眉,
一对多情杏眼。
你想,这样庸俗的文字会是曹雪芹自己改定的吗?它与最初脂评赞其写眉目奇思妙想的批语全不相称。
可见,雪芹根本不知道别人在胡改。
第三部分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第21节 曹雪芹在黄叶村著书了吗?(2)
(三)幻境中宝玉惊梦一段的异文。
这段异文,曾有一些研究者以为是己卯、庚辰本胜过甲戌本的地方,因而认作是作者自己的改文。其实不然,我们只需细察雪芹写这段情节的本意,便不难分辨两种文字哪一种是对的了。
甲戌本:“警幻携宝玉、可卿闲游至一个所在”,最后是迷津中一“怪物窜出,直扑而来”,将宝玉惊醒。
己卯、庚辰本:则是“二人携手出去游玩”,直至危急关头,才见“警幻从后面追来”,最后是迷津中的“许多夜叉海鬼将宝玉拖将下去”。
两种文字的差别,还不止于此。详细的比较和论述,可参见拙撰《宝玉惊梦的两种文字》一文。
在雪芹的构思中,宝玉梦游幻境是警幻仙子为使他能“以情悟道”而设计的一幕,警幻自始至终是导演或导游,宝玉不会也不可能脱离警幻而擅自行动。所以,写警幻携二人出游是对的,二人私自出游是不对的。末了,“怪物”象征情孽之可怖而又无可名状,“直扑”宝玉而来,在此紧急关头,让宝玉惊醒,正是望他能早早觉悟,以防堕入迷津,故后来宝玉有“悬崖撒手”出家为僧事。他若真被神魔小说中常见的“夜叉海鬼”拖下了黑水迷津,警幻岂非白白告诫他了?梦游幻境也失去了意义。
可见,己卯、庚辰本上的异文是单纯为追求情节惊险而全然不顾也不懂作者寓意、自作聪明的妄改。雪芹若见,岂能认可。(四)不该睡的正睡觉,不该醒的要弄醒。
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甲戌本写道:
便经凤姐处来,穿夹道,从李纨后窗下过,越西花墙,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
提到李纨的只有“从李纨后窗下过”七个字。因为她青春守寡,不戴花,本可以不写,这里顺便带到一句,按脂批说只为“照应十二钗”而已。
可是己卯本、庚辰本却在七个字后,又凭空添了一句说:
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
这就完全是画蛇添足了。且不论李纨在炕上会不会白天睡觉,(下文立即写到周瑞家的以为凤姐在睡中觉,早已过了睡中觉时间,该叫醒了。凤姐尚且不宜贪睡,何况是自幼接受“以纺绩井臼为要”家教的李纨,她能那么懒怠吗?)既睡觉而又不挂窗帘,让过往的人从外面就能直视自己的睡态,李纨哪能如此浪漫、开放?
要说这是曹雪芹自己的改笔,你能相信吗?
接着到凤姐处。甲戌本写道:
只见小丫头丰儿坐在凤姐房槛上,见周瑞家的来了,连忙摆手儿,叫她往东屋里去。周瑞家的会意,慌得蹑手蹑脚的往东边房里来。只见奶子正拍着大姐儿睡觉呢。周瑞家的悄问奶子道:“奶奶睡中觉呢?也该请醒了。”奶子摇头儿。
周瑞家的只当凤姐在睡中觉,不愿别人打扰,才由小丫头坐在她房槛上把守,故有“该请醒”之语。她哪会想到凤姐夫妻白天还会有房中戏。
己卯、庚辰本看走了眼,竟提笔将“奶奶睡中觉呢?也该请醒了”句中的“奶奶”改为“姐儿”,以为这样才能与上一句“正拍着大姐儿睡觉”相对应。
我真怀疑妄改者是个白痴。
大姐儿是哺乳婴儿,白天大半时间也都要睡觉,有什么“中觉”晚觉的?凭什么要弄醒她,还恭敬有加地说“请醒”呢?雪芹要是看到这样的改文,不气死也要笑死。但不幸的是这一妄改造成的错误,却在后来的本子上都延续了下去。
还有周瑞家的给黛玉送花来说:
林姑娘,姨太太着我送花儿与姑娘戴。
早期抄本中常见笔画繁的字,被简化写成别字,如将“黛玉”写作“代玉”之类。甲戌本“戴”都别写作“带”,这句便是,再如“留着给宝丫头带(戴)罢”等等,庚辰本不知是别写,竟添字改作:
林姑娘,姨太太着我送花儿与姑娘带来了。
真可大发一笑。诸如此类,多不胜举。
(五)“作者自云”的话迷惑了多少人?
不少研究者都特别看重《红楼梦》除甲戌本只在《凡例》中有以外,各种抄本、刻本都在首回开端有的那一大段话,即“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云云,把它当作研究曹雪芹生平及其创作意图的极重要依据,因为那里明写着“作者自云”字样。
我说过,这里有个根本性的误会,即“作者自云”不是脂砚斋转述作者的话,而是他对小说文字作解释时的一种习惯用语,绝对不能当作作者自己的话来引用。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第五回脂评对“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所作的批,说:
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
显然,这里的“作者自云”是为揭示作者起此曲名的含义而作的解释。即使这解释很有道理,却也不能混同作者自己说的话。诸如此类的说法(或用“设云”)尚有,读者可自行比较。总之,开卷那段话里的“作者自云”,如果将它的含义都补出来,大概可以是:作者通过自己所拟的回目,在告诉读者说……
对首回回目作如此大加发挥式的解释,有没有依据,对不对呢?
我的看法是:有的有依据,有的没有,还有的是出于误解,因此,这样的阐释,有对的,有不对的,也还有未必妥当的。
我这里只说说有问题的:
1.说作者曾经历“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这与史实不符;它与敦诚所说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同样出于不了解雪芹幼年生活而只听其本人活灵活现地“高谈”其家庭往昔繁华似锦的情况而产生的误会。这一点长期以来对读者和研究者产生的误导和影响最为严重。
2.作者对脂砚斋说:我在开卷第一回回目中就写“甄士隐”“贾雨村”,其实就是开宗明义暗示“真事隐去,假语存焉”。脂砚斋将后四字听作“假语村言”了,也不核对清楚,便自信地写入《凡例》,又写入批语,以致讹传了两个半世纪,竟成了不成其为成语的成语了。如果雪芹审阅过,岂能不予以纠正?
3.女清男浊、水做泥做的话,虽只出于小说人物贾宝玉之口,但至少也能反映出作者的愤世态度和对受制于男性的女儿们的深切同情和爱心。那么,“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那样大男子主义腔调的话,像是雪芹自己说的吗?就算揣摩作者的心态,也不大对头吧?
4.说从前锦衣玉食,辜负了长辈们的“教育”“规训”,“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云云,说贾宝玉还可以,说曹雪芹符合实况吗?“无材补天”、“不堪入选”是他自己不争气吗?还是家庭剧变,客观上断绝了他做大事业的路(清制:三代内有重犯者,不得参加科考)?
5.“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我每读到这些话就纳闷:曹家被抄,举家北迁时,雪芹尚在“学前儿童”年龄,那么“闺阁中”“当日所有之女子”,他又如何能“念及”呢?何况,“十二钗”有极大虚构成分,连钗、黛都被视作作者之“幻笔”,哪会都是真有其人?
6.《凡例》在前面已声称“此书不敢干涉朝廷”,“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这里又说“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当作他讲真话看,是明显地在误导读者,当作替作者打掩护看,一再声明“此地无银”,则又实在是在帮倒忙。
我想,如果脂砚斋等批书人不是长期面对的只有一部书稿,而能经常与雪芹见面,彼此交流交流,恐怕许多误会和不恰当的提法,就有可能及时纠正或避免了。(六)等待作者做的事一件也没有做成。
还有些等待雪芹删补或分回的批语,也一直保留着,不见有任何反应。
如第十三回批“另设一坛于天香楼”句说:
删却!是未删之笔。
从命令式语气看,可知是对作者有权威性的畸笏叟加的。他“命芹溪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情节,可在写祭奠场面时,又说出“另设一坛于天香楼”这样“招认”真相的话,自然以为未删干净。但批语和正文都原样一直保持着。
第二十二回批惜春灯谜后断尾说:
此后破失,俟再补。
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更证明雪芹逝世前,并未着手去做小说的修补工作,否则,要补全这小小的“破失”结尾,又有何难(而且还是自己写过的)?
第十七、十八回未分,是一长回,十九回无目。己卯、庚辰本长回前有总批说:
此回宜分二回方妥。
作者生前也没有分开或重新拟目,庚辰本以后的诸本,将此长回一分为二,那是后人分的,所以不同的本子,分法并不一致,回目也各异。
第七十五回总批:
乾隆二十一年(1756)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从对清、加此批之时起,到雪芹去世(1764),等了八年,也没有等到。说句笑话,简直就像曹雪芹被调到国外工作去了。
梅节兄八十年代初曾写过《曹雪芹脂砚斋关系发微》一文,论说雪芹晚年对脂砚斋的疏远和对《红楼梦》的冷淡,怀疑二人是“某种雇佣关系”。我不敢作如此大胆的推断,以为雪芹还不至于对他自己花了那么多心血写成的书会如此不关心,冷漠置之,而是出于一般人也常常会有的原因。
雪芹晚年独居“寂寞西郊人到罕”(张宜泉诗)的荒僻山村,要为妻儿一家生计奔忙,且与脂砚斋等人交往不便;特别是书稿早已写完交出去了,要等脂砚斋等人将全书初步整理誊清好返还给他后,才来做填缺补漏和修改订正的扫尾工作。可是整理者却一直没有交还书稿,主要是因为八十回后断断续续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既无法继续抄出,又不好向雪芹交代。他们很可能含糊其辞,没有对作者讲清此事,强调事情的严重性和紧迫感。或者即使雪芹知道了,也必然先会等待将丢失的稿子找回来,哪有马上就动手重新补写的心情。对于一个只有三十几岁的人来说,也不会感到事情的严重和紧迫,不是很自然地觉得来日方长吗?谁又料到这已是雪芹短暂的一生的最后旅程了呢?
总之,我想,雪芹与脂砚的关系,还不至于那么糟。但梅节兄的说法中有一点我们是有共识的,也丝毫不存怀疑,即曹雪芹晚年确实没有在写作或披阅《红楼梦》。
第三部分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第22节 元春省亲是否即康熙南巡
读到一篇报上文章,以小说中元春省亲情节为例,来证明《红楼梦》是写曹家真事的。文章以为元春判词称“二十年来辨是非”,是隐指康熙皇帝南巡,曹寅最后一次接驾,在康熙四十六年(1707),至雍正五年(1727)雍正下旨问罪,抄曹的家,恰好二十年。又“虎兔相逢大梦归”,谓指康熙死于寅年(虎),紧接雍正开元之卯年(兔)(此说早有人讲过)。又有十六回脂评称:“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因而认为小说中省亲之元春,实则即南巡之康熙皇帝。
我不想否认曹雪芹很想在自己的书中,说说当年曹家的泼天盛事——祖父曹寅亲自接驾四次,以其江宁织造署为行宫的荣耀。但此事太有名了,绝不能写。写出来,稍留意于时事见闻的人都知道这是谁家的事,这一来,“真事”也便无法“隐去”了。不写又不甘心,也难以充分表现荣国府“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况,不得已,只好编造一个身为贵妃的女儿恩准回家省亲的热闹故事,并借赵嬷嬷与凤姐等谈论省亲事,扯到“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事故”,又随口带出小说“前半部不写者”(脂评语)的江南甄家,以“独他家接驾四次”这句话,来“点正题正文”、“大关键”、“大节目”(脂评语)。这些都是作者煞费苦心的安排。
那么,写元春省亲是不是写康熙南巡呢?
可说是,也可说不是。说是,因为在听到省亲消息时安排聊天情节,就为了说出“接驾四次”真事来,为了点正题。再说,在贾府内修建大观园,可比作将江宁织造署改修作行宫;元春一路上的仪仗、排场、气派,到家后亲人们的行大礼、谨慎恭肃地启事等等,都与御驾亲临差不多;就连她命宝玉和众姊妹赋诗,也颇似皇上有诗兴,命臣僚们应制唱和。
说不是,“借省亲事写南巡”,毕竟是“借”,为的只是借此想象当年的盛况,抒发忆昔的感慨。若当真把元春比作康熙,皇上成了他家的女儿,岂非大逆不道!元春是一个有独立意义、写得很成功的艺术形象。你看雪芹写她对父亲的诉说:
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然骨肉各方,终无意趣。
再看她与祖母、母亲见面的情景:
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
还有她与宝玉见面一段,话不多,也很感人:
元妃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进前,携手拦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
这是一个充满温柔亲情的活生生的元春,她泣不成声地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完全像从一个幽闭囚禁她的地方出来一样。这样的形象,如何能与威加海内的康熙大帝联系在一起?说元春是康熙,岂不是完全抹煞了这一形象独立的思想与艺术价值?这绝非曹雪芹的用意。
我们详细地分析了这个例子,目的是想让大家对作者宣称“真事隐去,假语存焉”的真正含义和操作方法,有更实际、更深切的理解。《红楼梦》其实就是作者在现实基础上产生的最具有想象力、最大胆的艺术虚构。这不仅仅是对元春省亲的描写,它在小说中不是个别的特殊现象,整部《红楼梦》也无不都是艺术虚构,人物形象如此,故事情节如此,环境背景也是如此.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23节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1)
——“曹雪芹墓石”辨伪
通县张家湾发现的所谓“曹雪芹墓石”,我以为不是真的。
这样说,不是因为七十年代以来,有关曹雪芹的“假冒伪劣”的东西太多,也不是因为“墓石”的提供者李景柱以前说了许多假话,使一些人大上其当(见1992年9月26日《北京日报》周末版载《〈曹雪芹的足迹〉摄制组成员谈李景柱》一文中有严宽、侯刚、张耀龙等同志所述);更不是我有特别本领能鉴定出凿在一块石头上的那几个毫无笔意的字有多少年了。我不信其为真,只是因为它不符合我已经知道了的事实。
一、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一年之后
曹雪芹的卒年有三说,正确的只能有一说,我以为从胡适开始考证《红楼梦》到今天,经过70余年的研究争论,是非已可判断。当然,要红学界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一致的看法,并不容易;否则,“墓石”的真假,在我看来不但无需讨论,且其出现的面目也许都会不同。现在,且说说这三说各自的依据,以及哪一说我认为是真正能站得住脚的。
(一)壬午说,即认为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壬午指乾隆二十七年,其除夕为公历1763年2月12日。最早提出此说的是胡适,但胡适主张此说之前,先有另外二说,共三个阶段:1.从“敦诚兄弟与曹雪芹往来”的一些很不完备的材料,“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见其《〈红楼梦〉考证》,1921年)。2.后又见敦诚未刻的《挽曹雪芹》诗,题下注明“甲申”,因修正其前说曰:“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我在《考证》说他死在乾隆三十年左右,只差了一年。”(见其《跋〈红楼梦考证〉》,1922年)3.又过五六年后,他见到了残存十六回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据书中“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脂批,再次修正前说,谓前所考定“与此本所记,相差一年余。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次日即是癸未,次年才是甲申。敦诚的挽诗作于一年以后,故编在甲申年,怪不得诗中有‘絮酒生刍上旧垌’的话了。现在应依脂本,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见其《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1928年)。其后,俞平伯等主此说。
(二)癸未说,即认为曹雪芹应死于下一年——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的除夕,公历为1764年2月1日。周汝昌首先提出此说,时间在1947年。因为他从敦氏兄弟的诗文中发现壬午的下一年癸未曹雪芹还活着的许多证据,再证以敦诚的挽诗写在又下一年甲申的开春,所以认定脂批“壬午除夕”四字是“误记干支”,但“除夕”不误,因为“一个人在大年除夕逝世,这样一个日子不会记错”(见其《红楼梦新证》)。次年,胡适致周君函发表,称“先生推测雪芹大概死在癸未除夕,我很同意。……大概没有大疑问了”。(胡适再次修正了自己的看法。这不能责备他没有主见,随意改变初衷;科学总是要发展的,不会一成不变。我倒很钦佩他不固执己见,能接受新说,修正错误的治学态度和勇气。)五十年代,周总理曾作指示,希望学术界尽可能就曹雪芹卒年取得一致意见,究竟是1763年2月还是1764年2月,以便开展对这位伟大作家的纪念活动。于是有关报刊上开展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规模的关于曹雪芹卒年的大辩论。从当时参与辩论的阵容看,壬午说与癸未说两派势均力敌;以文章对读者的说服力和影响看,癸未派占了上风,但也未能说服壬午派。结果只好折中两派的主张(取其中间时间),把纪念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的活动,暂定在1963年10月。
癸未说之所以能使首创壬午说的胡适相信,能在论争中占上风,全在于其论证曹雪芹不可能死于“壬午除夕”占了理。癸未派攻击壬午说,我认为是非常有力的,因为他们掌握了癸未年曹雪芹还活着的难以否定的证据。破壬午说,也等于破了凿有“壬午”字样的石头是出土的真墓石的说法,所以想要多说上几句。至于癸未说本身也有根本性的弱点,后面也将谈到。
曹雪芹绝不可能死于“壬午除夕”的理由,最重要的我想有三点:
1.敦诚写的是挽诗,非平时任何时候都能写的凭吊诗,这无论从情理或惯例上说,都只能写在曹雪芹死后不久,岂有相隔一年以上再写挽诗之理?何况诗中明明白白说“晓风昨日拂铭旌”。铭旌,又可称“哀旌”、“明旌”或“旌铭”,是殡礼中竖于灵柩前的旌帛(“墓石”提供者描述发掘时,雪芹遗骸为无棺裸葬情况,纯属无稽)。“昨日”不一定是狭义的昨天,可以是几天之前,但不可能早到一年以前,若死于壬午年除夕,当葬于癸未初,有什么必要将遗体或棺木停放了一年多,到甲申初正值冰封土冻之时再殡葬呢?何况,清代的规矩是禁止死者隔年葬的。把挽诗“絮酒生刍上旧”的“旧”解说成“旧坟”也不对。,是郊野的意思,不作坟墓解。“旧”,意即郊野那个老地方。
2.甲申春初写的挽诗,注明“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这“前数月”不是癸未年的秋冬间吗?因为儿子夭折而“感伤成疾”的,只可能是活着的曹雪芹吧?若他早已死了,敦诚的诗注不是应改成“前数月,伊子因苦念亡父,感伤成疾而殇”了吗?——这当然只能是笑话。
3.癸未仲春末,敦敏曾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约他于“上巳(农历三月初三)前三日”来自己家的槐园吃酒赏春,因为三月初一是敦诚的三十岁生日。诗曰:
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
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
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
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
如果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敦敏当然不会在他死后又写诗相约,这又成了破壬午说的硬证,于是壬午派只好说,诗可能编错了年份。但此诗是不可能编错年的,因为把它编在癸未年的是敦诚,《懋斋诗钞》上所注“癸未”二字的笔迹,我核对过,也是敦诚写的。一个写挽诗的好友,怎么可能把约雪芹来过自己生日的诗错编在他死后呢?
认为错编者的具体说法也不能成立。如美国赵冈怀疑此诗原是庚辰年作的,被贴改成癸未(见其《红楼梦新探》)。且不说《懋斋诗钞》中编入癸未年占三单页的前四首诗(小诗代简为其第四首),首首相连,其间并无贴改痕迹;只论事历,便知此诗不可能作于庚辰。因为这一年秋天敦敏写过一首诗,题目开头就是“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可知从己卯春夏到庚辰秋,是雪芹离别京师诸友(一般认为他大概南下,趁此重游秦淮旧地去了)“一载余”期间,怎么可能在这中间去约他来赏春呢?俞平伯则曰:“安知不是壬午年的诗错编在这里呢?”(见其《曹雪芹的卒年》)为此,曾次亮作了最有力的论证,他查考了当时的“时宪历”,知此诗只有在癸未年作才与所写情景符合。他说:“癸未年春季的交节比壬午年早十八天。假定敦敏写此诗是在壬午二月二十五日(当阳历3月20日),则该日刚交春分。假定是在癸未年二月二十五日(当阳历4月8日),则该日为清明后三日。前者方在春寒料峭,有时冰雪还未尽融化;后者也不定已到落花时节,但杏花可能已经盛开,赏春是相当适宜的。由此可证敦敏写此诗的年份是癸未而不是壬午。”(见其《曹雪芹卒年问题的商讨》)
壬午说确是站不住,但癸未说也只对一半,它只能破而不能立,它在立论时解说脂批“壬午除夕”四字,以为是“癸未除夕”的误记,这就不凭证据而只凭揣测了,也缺少说服力,所以俞平伯反驳周汝昌说:“周君对于脂评虽不信其‘壬午’,却信其‘除夕’,不知信了‘除夕’,即不能不同时信这‘壬午’。雪芹死在癸未除夕是断不可通的。”再说,别人记错干支或者还有可能,像脂砚、畸笏等批书人与雪芹关系如此密切,且又对“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如此伤感,加批时间又不会距雪芹逝世太远,怎么可能会记错年份呢?这确是“断不可通”的。癸未说也没有能最终站住脚,就在于此。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24节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2)
(三)甲申说。雪芹卒于甲申年,虽是胡适1922年最早说过的,但他仅据敦诚挽诗诗题后所注“甲申”字样判断,后来因见甲戌本批语便放弃了。八十年代初再次提出曹雪芹卒于甲申年(1764年2月2日为阴历正月初一)的是香港梅挺秀。他的《曹雪芹卒年新考》对甲戌本该脂批作了新的解说,解决了脂批所述(其实是出于误解)与现存史料之间的矛盾,因而是一个极重要的发现,应视为与胡适无关的新说。此说得徐恭时等赞同,因其言之成理,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现试杂愚见略加申述。
甲戌本的底本文字是现存诸本中最早的。但甲戌本过录较迟,它把后十几年中续加的一些脂批,多数经删除署名、年月后,也同时过录了。开头几回的批语特别多,因地位拥挤而又常常出现将两条应分开的批语连抄在一起的错误。如第一回甄士隐“亲斟一斗为贺”句旁有夹批云:“这个‘斗’字莫作‘升斗’之‘斗’看。可笑。”其实,“可笑”二字是另一个人不同意批语前面这句话的说法而加的批语,应分开而没有分开。又如第二回“后一带花园子里”的夹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很显然,这句也应分成两条,是后批者在回答前批者。我们要讨论的那条提到雪芹逝世的脂批,也属此类情况,只是过录者把该分的连在一起而反把该连在一起的给分开了。现以愚见校读其文如下: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唯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
前一条是批作者题诗“谁解其中味”的,联系其“一把辛酸泪”语来回答。意思说,能解者怕不多吧,只有像作者那样历尽辛酸、又能流着泪把这一番经历写成书的人,才有可能真正的解味。语言是机智的,感情比较平静。后一条批语则完全是痛悼雪芹、脂砚的相继去世,终使此奇书成了残编,又不能再起作者于地下而问个究竟,遂生“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以弥补此大憾恨的幻想,情绪是十分激动的,从“泪笔”二字亦可见。二批语绝不应相混。
两条批语都是畸笏叟加的,只是批的时间不同。他署年月的后期批语甚多,尤其是壬午、丁亥两年。从壬午之批看,署为“壬午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壬午孟夏雨窗”、“壬午九月”、“壬午重阳”等等,不计这条“壬午除夕”在内,已多至42条,且形式上短短一句话即署年月或名号的也不少。如“数字道尽声势。——壬午春,畸笏老人”,“实表奸淫尼庵之事如此。——壬午季春”,等等。所以没有理由不认为“壬午除夕”也像“壬午重阳”之类那样是批语所署的年月。
反之,若连下作“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把“壬午除夕”当作这一句的时间状语,推敲起来,便存在着一些问题:1.整个句式就与今人写白话文喜欢用较多的状语、定语的习惯一样了,而古文一般不如此行文。2.更主要的是时间状语加不加在开头,所表达的意思很不一样。没有这个状语,是此书尚未成完璧,雪芹就逝世了的意思。“泪尽”是泛说其一生辛酸之事多。这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倘有这个状语,则是连上说雪芹是一直在用辛酸之泪写此书,写到壬午除夕那天,还没有将此书写完,他就死了。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雪芹死前数月,因丧子感伤成疾,不能写书,自不待言。自甲戌(1754)之前,他写完此书(宝玉出家回叫《悬崖撒手》、末回是《警幻情榜》),将书稿交脂砚等人抄阅加批后,因有五、六稿在誉清时被借阅者遗失而无法抄出后半部,此后就一直怀着懊丧和侥幸之心在等待找回失稿而没有及时去重写和补全那些残缺部分,致使造成如此重大的遗憾。甲戌重评后的诸本,虽有许多个别文字上的差异,但均非经作者之手修改的,这只要看诸本因漏抄了甲戌底本上第一回四百二十余字,使原来石头羡慕尘世荣华、苦求二仙携带他下凡的情节,变成僧道主动要带石头下凡而居然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这就足可证明作者自己根本没有再审改过已写成的书稿。因为,说他死前一直在写书是不符合实际的。3.甲戌本脂批一般是删署名、年月的。但偶尔也有未删的,如第十三回有松斋、梅溪二名,或因其非主持批书的脂砚、畸笏自己而予以保留的。署年月的有第一回的一条夹批,留着“丁亥春”字样,我以为与“壬午除夕”一样,是属于漏删的。此外,仅有的一条可认为是有意保留的,那就是此条末了的“甲申八月泪笔”,因为这年月有着纪念意义:甲申初雪芹逝世,几个月后(八月之前)脂砚又相继死去,畸笏批语说的正是此二事,故用“泪笔”这两个不轻易下的字。甲戌本此条除过录中分合有误外,也有错字,如“癞”讹作“獭”、“幸”讹作“本”;其所署“甲午八日”正是“甲申八月”的讹写,当从靖藏本中有“夕葵书屋石头记卷一”字样的另纸所录此批的文字校正。证之以靖藏本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畸笏批语,时间上完全合榫:“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与《红楼梦》关系最密切的四人——一个作者和三个主要合作者,到甲申八月时,已只剩下畸笏、杏斋二人;再三年,到丁亥夏,连杏斋也已去世,“只剩朽物一枚”了。可见,甲戌这条脂批既已标明“甲申”是伤悼“一芹一脂”之年,当然“壬午除夕”四字更不可能是用来记雪芹“泪尽而逝”的时间状语了。
总之,种种事实都证明曹雪芹癸未年还活着,他不可能死于壬午除夕,而是死在壬午除夕的一年之后,即甲申年初。“墓石”之伪造欺世者,因只摸了一下红学皮毛,闻有壬午之说,而不知其他,遂凿上“壬午”二字以附会之,殊不知恰好是这二字使他露出了作伪的马脚。二、曹雪芹死前没有离开过西郊的居处
“墓石”在张家湾出现后,人们有种种揣测。特别是那块既非墓碑又不像墓志铭的石头是如此之不像样和不合乎常规,于是想象曹雪芹大概最后已穷极潦倒,迫于生计,不得不移居张家湾,投靠那里的什么亲友;或者说因为借贷甚多,年关将近,为避催讨,只好跑到张家湾去躲债,结果贫病交加,猝死在那里,等等。但这些情况,实际上都是不可能发生的。
曹雪芹晚年从北京城内移居西郊,确切的时间虽还没有考出,但估计他在西郊住了大约十年左右。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
敦诚在喜峰口替他父亲瑚做松亭关征税的差使,写《寄怀曹雪芹》诗时,雪芹早搬到那里住了。因而诗中有“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指雪芹居处)松亭樽(指自己所在)”之语,又有“于今环堵蓬蒿屯”、“不如著书黄叶村”等句。此后,直到雪芹逝世,敦氏兄弟、张宜泉等一些朋友,始终和他保持着诗酒交往。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到次年:雪芹离别在京诸友后,张宜泉作《怀曹芹溪》诗,有“似历三秋阔,同君一别时。怀人空有梦,见面尚无期”等语。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秋:敦敏作长句记“别来已一载余”的雪芹回京后,在明琳的养石轩相遇呼酒话旧事。后又写了《题芹圃画石》诗。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敦敏、敦诚赠雪芹及亲自去西郊拜访他的诗,现存就有三首。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即“墓石”上所凿的卒年)雪芹在敦诚家西园兴高采烈地看其“小部梨园”演出敦诚改编的《琵琶行传奇》,还写了一首七律作题跋,现存“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一联。又张宜泉《题芹溪居士》诗,据吴恩裕考,也作于是年三月。又在壬午年的一个“朝寒袭”的深秋早晨若雪芹果死于当年除夕,则此时正该是“伊子殇,因感伤成疾”的时候,敦诚“遇雪芹于槐园”,作《佩刀质酒歌》,述得酒后“雪芹欢甚”情景,有“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等句。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仲春:敦敏作《小诗代简寄曹雪芹》,邀其前来赏春饮酒。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年)初春:敦敏作《挽曹雪芹》诗。同年或次年春夏间,张宜泉作《伤芹溪居士》诗。
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暮春:敦敏作《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诗。
总之,曹雪芹最后六七年的生活轨迹,在他友人的诗文中,是可以看得比较清楚的。
雪芹西郊居处,是一个近山傍水、丛林曲径、极幽僻优美的山村。其友人写到它的诗句,除称“黄叶村”外,尚有“满径蓬蒿老不华”、“日望西山餐暮霞”、“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庐结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等等,可知与张家湾一带一片平旷的地势环境截然不同。而这些环境描写又前后始终一致,其中多数诗句还是在辛巳、壬午年(若按“墓石”所刻,该是最后两年)写的,根本没有丝毫迁徙到北京以东的通州去居住的迹象。倒是张宜泉《伤芹溪居士》诗也可证明曹雪芹死前并没有离开过西山。大概张宜泉闻噩耗比敦诚兄弟要迟,没有赶得上在行殡葬之礼时写一首挽诗,但他平时与雪芹倒有“一别三秋”的深厚情谊,故于春夏之间特地再去西郊雪芹故居看看,或者也借此探望慰问亡友的家属(寡妻)。只见门前池草晓露,室内琴囊剑匣,物是人非,触景伤心。诗云:
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
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
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
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25节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3)
末联谓我再访其家,已是“空山不见人”了。藏修地,语出《礼记·学记》:“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指雪芹生前专心读书写作的地方,亦即其居处。结句是西山夕照景象,则雪芹最后病死在西山原来的居处还有什么疑问呢?
或许有人会说,曹雪芹虽没有迁居,但迫于生计,为什么不可能因借贷、躲债或别的什么不得不办的事而在除夕前临时到通州张家湾呢?我想,我们是否把曹雪芹的贫困想象得过于严重了。他的生活确实不可能宽裕,敦诚是说过他“举家食粥酒常赊”,但理解诗也不能太实了。“举家食粥”语出颜真卿著名的《乞米帖》,东坡还用此典写诗说晁补上:“晁子拙生事,举家闻食粥。”“酒常赊”,众所周知是用老杜“酒债寻常行处有”诗意。总之,不能以为都是实写。雪芹是寻学旁收、多才多艺的,岂能连养家糊口都成了问题!他生性高傲,“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所以才宁愿“卖画钱来付酒家”、“步兵白眼向人斜”,过着闲云野鹤般的不依傍他人的自由生活。他有不少宗室和非宗室的朋友,他们虽然也未必富裕,但解佩刀以质酒,“司业青钱留客醉”,看来在急难时也乐意向他援手的,所以很难想象他最后生活上会落到走投无路、非在近大年夜时离家涉远不可的地步。至于猝死无棺木收殓而裸葬,墓石竟没有人书写(却又知其名讳),只凭无镌刻经验的人的一把凿子,这就更难令人置信了。
但上述理由都远不及其“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更重要,也就是说,彼时即使雪芹想要出门也已出不去了。或以为雪芹数月前得病,至年底前已愈,故可以离家去往通州;又因其病后之躯,未复强健,故不耐风寒劳顿,以至有此不测。其实,这些想法是不能成立的。如果雪芹仅仅是生了一场病,不管他病得多凶、多久,最终还是好了,那就不能说他死于这场病,敦诚也就不会在挽诗中特地加注说“因感伤成疾”,加此注的意思是明白无误的:他告诉大家雪芹是因此而一病不起的。决不存在着痊愈的可能。这有敦诚挽诗初稿的两句话可证:“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敦诚感到雪芹过去对自己一直情谊很深,这次他病了,自己却照顾得太少,没有积极地去想办法找一位名医来将他的病及早治好,所以觉得很对不起好友,心里深深地内疚。可知雪芹自癸未秋冬间惟一的爱子殇于痘症后,便感伤成疾,数月来,一直委顿苟延于病榻之上,一病无医,终于在甲申初“泪尽而逝”了。
至今并没有发现张家湾是曹家祖茔所在的任何证据。雪芹死后,再远远地送到那里去埋葬也是没有理由的。若说那里有曹家祖坟在而尚未发现的可能,雪芹又有归葬祖茔的必要,特别是他家属也有运送其灵柩绕城北而东行的经济能力,那么,殡葬前在京的诸亲友又岂能不告知,何至于草率得如同就地掩埋战骨饿殍?这也是绝对说不通的。三、曹雪芹死后葬于西郊
曹雪芹既殁于西郊,即使将来能考出通州有曹家墓地,雪芹身后萧条,也必然无力归葬。故伴其亡儿孤魂同葬于西郊故垄该是情理中事。敦诚挽诗有“鹿车荷锸葬刘伶”句,其用意除说雪芹生前好饮外,实兼喻其不拘礼俗的洒脱人生态度,恰似刘伶对人说的“死便埋我”。这也可视作雪芹死后就地葬于西郊的一个旁证。
有一首吴恩裕几次提到过的敦敏诗,被收入《熙朝雅颂集》而未见于《懋斋诗钞》残本,吴恩裕认为诗是写曹雪芹的,我信。题目为《西郊同人游眺兼有所吊》,诗云:
秋色招人上古墩,西风瑟瑟敞平原。
遥山千叠白云径,清磬一声黄叶村。
野水渔航闻弄笛,竹篱茅肆坐开樽。
小园忍泪重回首,斜日荒烟冷墓门。
这首诗写的时间比较晚,当是雪芹死后若干年,《懋斋诗钞》只到雪芹去世的次年,即写《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诗的乙酉年(1765)为止,以后的诗都缺失了,所以见不到这首诗,它是靠选入《熙朝雅颂集》中才得以保存下来的。诗题没有写明“所吊”是谁,我想,这只是因为在此之前,已经有在河岸“兼吊雪芹”的诗了,为避免用语雷同而不提名的;再说,在作诗人及其友好看来,提不提名都一样明显,住在“寂寞西郊人到罕”的山村里的故友,除了曹雪芹还能有谁呢?你就翻遍敦敏、敦诚的集子也绝找不出第二个人来。倘或是一般熟人,也可能因为敦敏跟雪芹多年交往的关系而在西郊再结识几个,但那样的人的存殁,就未必会反映在诗作里了,当然更不会怀着“忍泪重回首”的深情悲感去相吊了。吴恩裕注意到此诗“就环境说,遥山、清磬(蔡按:雪芹居处附近有寺庵)、野水、山村、茅肆、小园,都是在敦氏兄弟赠雪芹诸诗中可征的特点”,这是不错的;还可以补充那里有一条遐远的曲径。我想,此诗中不但“黄叶村”之名是有意识用的,连它写到闻笛和末句“斜日荒烟冷墓门”的凄凉景象,也像是有意在与以前敦诚挽诗中“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等语暗合。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这首诗正是凭吊曹雪芹的。
但也有人对此怀疑,认为此诗中“兼有所吊”的对象可能不是曹雪芹。理由是《熙朝雅颂集》中还收有敦敏的另一首《赠曹雪芹》诗(《懋斋诗钞》中有,原题作《赠芹圃》),但编在此诗之后,因而揣测二诗在原来未残缺的《懋斋诗钞》中(按时间排列)其先后顺序也是如此;既然吊诗在先,赠诗在后,则所吊者必另有其人了。这怀疑我以为应该消除。首先,《懋斋诗钞》残缺失佚的是其乙酉年以后的部分,现存的敦敏“自山海关归”后积数年诗作而成的《东皋集》,是他最初自编的集子,那首不见于此集的《西郊同人游眺兼有所吊》诗,无疑不是他早年未编入集中的作品,而该是属于诗钞残缺部分的诗,应在集子中所见的《赠芹圃》等诗之后。那么,为什么在《熙朝雅颂集》中它们前后的次序被颠倒了呢?这很简单,因为那是一部广掇诸家诗作的选本,诗的来源本就庞杂,编集者并不考虑入选者诗作是否前后编年,他有自己心目中择诗和编排的标准,他把那首泛说有所凭吊的诗看成是通常的山水游眺之作而置于前,将赠人诗视为应酬之作而置于后,也完全可以有他的理由。须知这种任意性对综合性选本来说,不但完全允许,而且是实际存在的极其普遍的现象。我们最常见的《唐诗三百首》就是如此,如王维的五绝《杂诗》(君自故乡来)、《相思》(红豆生南国),在《王右丞集》和《全唐诗》中编排次序是我说的这样,到《三百首》中就倒了过来,是先《相思》后《杂诗》了;再如杜牧的七绝《遣怀》、《秋夕》、《赠别》二首、《金谷园》这几首,《三百首》的编排次序也与《樊川诗集》和《全唐诗》完全不同。所以我以为不应为这一不成问题的问题而怀疑敦敏诗之所指确是曹雪芹;诗,点出墓在西郊。
那么,对敦敏指出名字来的《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诗又作如何解说呢?我以为此诗恰好证明了曹雪芹的墓不在北京东面的通州。为了讨论方便,还是再引其诗:
花明两岸柳霏微,到眼风光春欲归。
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
河干万木飘残雪,村落千家带远晖。
凭吊无端频怅望,寒林萧寺暮鸦飞。
诗题把“集饮题壁”和“吊雪芹”联系起来,说明以往遇到大家在一起喝酒作诗的场合,总少不了雪芹,这河边酒楼大概就是他们曾来过的地方。雪芹诗思敏捷,高谈豪饮,总能增添大家的逸兴,所以以“诗客”“酒徒”相称,而在登此酒楼时想起他来了,现在再也不能相见,自然不免怀念他。诗的立意如此而已,与雪芹死在哪里、葬在哪里毫不相干。
以为此诗与雪芹墓地有什么关系的,或许因为诗题中用了一个“吊”字。其实,“吊”固可用在眺望或来到死者墓地的情况下,如前引西郊游眺诗;但也可用在其他事物引起对死者的追念伤悼上,如林孝箕等《红楼诗借》中有《悼红轩吊曹雪芹先生》诗(见周汝昌《新证》),永忠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等等,用得是很广泛的,此诗正亦属后一种,所以“凭吊无端频怅望”句用了“无端”二字。不是吗,说“凭吊”,实可吊而不可为凭;说“怅望”,虽望而又望,眼前却不存在真想要望的东西,它只有因怅然而悲所引起的无意识的举动。末句景象正渲染了这种心绪情态。倘若像有些同志想象的曹雪芹的墓就在近旁,则无论说凭吊或眺望,都非无缘无故,就不应用“无端”二字;今用了它,就只能证明雪芹之墓并不在这一带。此诗所说的“河干集饮题壁”,徐恭时考其地点在“通惠河的庆丰闸旁的酒楼上”(1976年9月6日的信),有人则沿河而东,把地点拉到更远得多的张家湾附近。但不论是近是远,此诗都无助于“墓石”提供者以假作真。
属于“吊雪芹”而又指明其葬地之作的还有一首,是从周汝昌《新证》中《史事稽年·末期》部分读到的。周君将其引录于甲申年曹雪芹既卒、诸友好及他人的挽吊诗文、笔记之末,出处为佚名《爽秋楼歌句》——我不知这是怎样的一部书,作品也有一二处不得甚解,但它是了解一些曹雪芹情况的清人所作,是可以肯定的。《新证》成书较早,尚无雪芹葬地西东之争,且周君引录时也未加只字按语,故似无伪托之必要。正因为如此,我愿再抄引出来,作拙文立论依据之一:
〔八声甘州蓟门登眺凭吊雪芹〕尽长空万里见神州,关河莽微曛。指盘房霭,巫闾缈没,寒木疏匀。去住归鸦万点,是山村。残石欺秋草,不表孤坟。回首红蕖铺海,傍清溪老柳,桥迹都湮。认谁家前邸,碧瓦尚连云。奋笔椽,黄车阅世;枉尔曹,牛鬼谤遗文。高风起,散余霞处,洒酒酬君。
看标题,这首吊雪芹的词是写登临蓟门眺望所见所感的。蓟门,在北京的西北角。乾隆皇帝曾寻访其古城址,立碑题写“蓟门烟树”四个大字,使之成了“燕京八景”之一的地方,实不过是“元大都城西面城墙、靠北端的一个门,即肃清门的遗址”(见《北京地名漫谈》53页),并非真正的古蓟门。登城西望,郊野远处,便是曹雪芹晚年所居住的西山一带。故敦诚《寄怀曹雪芹》诗中即以“蓟门落日”四字指其所在。此词的作者登眺的方向,也正是西面,故开头写所见谓“关河莽微曛”,曛,落日余晖也;结尾则说“散余霞处”,余霞,落霞、晚霞也。
上阕写所见景物,视野由大而小,从旷阔到集中,从远处的“去往归鸦万点”,归到“是山村”上去,点出雪芹的居处。“山村”之称,与敦敏《访曹雪芹不值》诗所写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完全符合。接着就想象其埋骨之地,以申“凭吊”之意说:“残石欺秋草,不表孤坟。”他坟前的断碑残石,已早被茂密的秋草所掩埋,再要寻找墓址都很困难了。所以只得像词的结语所说,在古城上眺望着落日晚霞的远处,以酒酹地,表示祭奠了。我们退一步说,即使词的作者并不真正确知雪芹的墓址所在,只是据当时传闻这样写,那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墓石”出现之前,又有谁曾听说过北京有曹雪芹葬于张家湾的传闻?
从词的下阕所写来看,词作者还是相当关心并了解有关曹雪芹的一些事的。下阕前半仍是景物,分两截:“回首”三句,当是说词作者曾见到过的雪芹故居周围的环境;借“桥迹都湮”暗示其身后萧条,许多往事也都随时间而湮没无闻。这是回想中景象。“认谁家”二句,则是眼前所见,是用以作对比的。前面不远的地方,不知是哪一家的官邸,现在还建筑辉煌,气势巍巍,显赫得很。后接四句写所感,也分两截:先说雪芹奋起如椽大笔,把他一生对世事的观察经历写成小说。“黄衣”,西汉小说家虞初,号“黄衣使者”,人称“小说九百,本自虞初”;借代写小说的雪芹。然后再说世人对雪芹的妄加嗤点评议是徒劳的。所谓“牛鬼谤遗文”是说有人对雪芹传世文章乱加讥谤,比之为李贺的“牛鬼蛇神”文字,因而大有“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的愤慨。看来,词作者是读过敦诚的挽诗或其《鹪鹩阉杂志》的,后者有“余挽诗有‘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亦驴鸣吊之意也”等语。但对敦诚以李贺比雪芹的诗句,不免有所误解,以为是在讥哂。长吉歌诗,后人本多不一的褒贬,而杜牧“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李长吉歌诗叙》)的赞词,也容易被人误当作是讥语,所以引得词作者生气了。其实敦诚是极佩服雪芹的。“牛鬼”之喻,只在赞其为文“新奇可诵”,并无“谤遗文”之意。总之,我觉得此词是考证雪芹葬地颇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周汝昌爬罗剔抉地搜集,功不可没。我希望不要因为尚未查出它是何时何人所作就忽略了它。
附:
本文主要是从正面申述我不信“曹雪芹墓石”为真的理由,有不得不涉及一些不同的意见者,也只是就事论事,绝没有想与持异见的同行师友们一争短长的意思。惟对好事者的作伪,颇不以为然耳。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26节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1)
本文将要谈到的一些看法,基本上是1976年间形成的。几年来,我一直都想将它写成一篇专论,作为我打算写的《论红楼梦佚稿》一书中的主要章节,但老是受到其他事情的牵制,没有充裕的时间。凑巧,北京出版社决定将我1975年前所编由杭州大学内部印行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一书正式出版,我就借修改此书的机会,将这些看法分散地写入有关诗词曲赋的评说和附编的资料介绍中去了。该书在1979年年底已与读者见面,但我还是觉得那样东谈一点、西说几句的写法很难使人获得比较完整的印象,也难使人根据我分散在各处提到的材料来通盘地衡量这样的推断是否真有道理;此外,受该书体例限制,有些问题也放不进去。所以,还是决定再写这篇专论,把自己的看法和依据的材料比较全面地谈一谈,以便于听取红学界朋友和读者的意见。
一、前八十回已埋下伏笔
本文要探讨的“林黛玉之死”,正如题目所标明的是指曹雪芹所写的已散佚了的八十回后原稿中的有关情节,不是现在从后四十回续书中能读到的《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等。当然,为了便于说明问题,也还得常常提到续书。
《红楼梦》后半部佚稿中宝黛悲剧的详情,我们是无法了解的了。但只要细心地研究八十回前小说原文的暗示、脂评所提供的线索,以及作者同时人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并将这些材料互相加以印证,悲剧的大致轮廓还是可以窥见的。
这里有两点情况,特别值得说一说。
(一)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胸中有全局、目光贯始终的,小说有完整的、统一的艺术构思,情节结构前后十分严密。在写法上,曹雪芹喜欢把未来要发生的事情,人物以后的遭遇、归宿,预先通过各种形式向读者提明或作出暗示,有时用判词歌曲,有时用诗谜谶语,有时用脂评所谓“千里伏线”,有时用某一件事或某一段描写“为后文所引”等等。即如以“不听菱歌听佛经”去做尼姑为归宿的惜春,小说开始描写她还是个孩子时,就先写她“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一处顽耍”,她所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她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哪里呢?”(第七回,所引文字据甲戌、庚辰、戚序等脂评本互校。后同)这就将后半部线索提动了。诸如此类,小说中是很多的。这是《红楼梦》写法上不同于其他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它使我们探索佚稿的内容有了可能,特别是作为全书情节的大关键之一的宝黛悲剧,更不会没有线索可寻。倘若换作《儒林外史》,我们是无法从它前半部文字中研究出后半部情况来的。
(二)脂砚斋、畸笏叟等批书人与作者关系亲近得很,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作者的助手,他们是读到过现已散佚了的后半部原稿的。而这后半部原稿除了有“五、六稿”是在一次誊清时“被借阅者迷失”(但批书人也读到过,如“狱神庙慰宝玉”、“卫若兰射圃”和“花袭人有始有终”等)以外,其余的稿子直到脂评的最晚年份,即作者和脂砚斋都已相继逝世三年后的丁亥年(1767,即惋惜已有数稿“迷失”的脂评所署之年)或者尚可怀疑写讹的甲午年(1774),都还保存在畸笏叟或者畸笏叟所知道的作者某一亲友的手中,而没有说它已经散失。可知脂评是在了解小说全貌的基础上所加的评语,这就使它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现在有人骂脂砚斋,骂脂评“庸俗”、“轻薄”、“恶劣”、“凶狠”、“立场反动”、“老奸巨猾”等等,这也许是没有真正懂得脂评。笔者是肯定脂砚斋的,并且还认为以往研究者对脂评的利用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对脂评的价值不是估计得过高,而是大大低估了。就算脂砚斋等人的观点很糟糕(其实,这是皮相之见),而我们的观点比他高明一百倍吧,但有一点他总是胜过我们的,那就是他与作者生活在一起过,与作者经常交谈,对作者及其家庭,以至小说的创作情况等都非常熟悉,而我们却所知甚少,甚至连作者的生卒年、他究竟是谁的儿子等问题也都没有能取得统一的意见;脂砚斋他读过全部原稿,而我们只能读到半部,他对后半部情况有过调查研究,而我们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怎能对脂评采取不屑一顾的轻率态度呢?所以,本文仍将十分重视脂评,并尽量加以利用。这不是说我们要完全以脂砚斋等人的观点为观点,而是说要尊重他们所提供的事实,要细心地去探寻使他们产生这样那样观点、说出这样那样话来的小说情节基础是什么。
二、原书与续书情节大异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的是完全不同性质的悲剧。悲剧的原因,不是由于贾府在为宝玉择媳时弃黛取钗,也没有王熙凤设谋用“调包计”来移花接木的事,当然林黛玉也不会因为误会宝玉变心而怨恨其薄幸。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与婚姻不能自主并无关系,促使她“泪尽夭亡”的是别的原因。
悲剧发生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宝黛爱情像桃李花开,快要结出果实来了,梦寐以求的理想眼看就要成为现实,不料好事多磨,瞬息间就乐极悲生:贾府发生了一连串的重大变故。起先是迎春被蹂躏夭折,探春离家远嫁不归,接着则是政治上庇荫着贾府的大树的摧倒——元春死了。三春去后,更大的厄运接踵而至,贾府获罪(抄没还是后来的事)。导火线或在雨村、贾赦,而惹祸者尚有王熙凤和宝玉。王熙凤是由于她敛财害命等种种“造孽”;宝玉所惹出来的祸,则仍不外乎是由那些所谓“不才之事”引出来的“丑祸”,如三十三回忠顺府长史官告发宝玉无故引逗王爷驾前承奉的人——琪官,及贾环说宝玉逼淫母婢之类。总之,不离癞僧、跛道所说的“声色货利”四字。
宝玉和凤姐仓皇离家,或许是因为避祸,竟由于某种意外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归来。贾府中人与他们隔绝了音讯,因而吉凶未卜,生死不明。宝玉一心牵挂着多病善感的黛玉如何熬得过这些日子,所谓“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他为黛玉的命运担忧时,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不幸。
黛玉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她怜惜宝玉的不幸,明知这样下去自身病体支持不久,却毫不顾惜自己,终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爱,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惟一的知己宝玉。那一年事变发生、宝玉离家是在秋天,次年春尽花落,黛玉就“泪尽夭亡”“证前缘”了。她的棺木应是送回姑苏埋葬的。
“一别秋风又一年”,宝玉回来时已是离家一年后的秋天。往日“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的景色,已被“落叶萧萧,寒烟漠漠”的惨相所代替;原来题着“怡红快绿”的地方,也已“红稀绿瘦”了(均见第二十六回脂评)!绛芸轩、潇湘馆都“蛛丝儿结满雕梁”(第一回《好了歌注》中脂评)。人去楼空,红颜已归黄土垄中;天边香丘,惟有冷月埋葬花魂!这就是宝玉“对景悼颦儿”(第七十九回脂评)的情景。
“金玉良缘”是黛玉死后的事。宝玉娶宝钗只是事态发展的自然结果,并非宝玉屈从外力,或者失魂落魄地发痴呆病而任人摆布。婚后,他们还曾有过“谈旧之情”,回忆当年姊妹们在一起时的欢乐情景(第二十回脂评)。待贾府“事败,抄没”后,他们连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了。总之,作者如他自己所声称的那样,“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耳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他没有像续书那样人为地制造这边拜堂、那边咽气之类的戏剧性效果。
尽管宝钗作为一个妻子是温柔顺良的,但她并没有能从根本上治愈宝玉的巨大的精神创伤。宝玉始终不能忘怀痛惜自己不幸而牺牲生命的黛玉,也无法解除因繁华消歇、群芳落尽而深深地留在心头的隐痛。现在,他面对着的是思想性格与黛玉截然不同的宝钗,这只会使宝玉对人生的憾恨愈来愈大。何况,生活处境又使他们还得依赖已出嫁了的袭人和蒋玉菡(琪官)的“供奉”(第二十八回脂评),这一切已足使宝玉对现实感到愤慨、绝望、幻灭。而恰恰在这种情况下,一向人情练达的宝钗,又做出了一件愚蠢的事:她以为宝玉有了这番痛苦经历,能够“浪子回头”,所以佚稿中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一回(第二十一回脂评)。以前,钗、湘对宝玉说:“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第三十二回)还只是遭到反唇相讥。如今诸如此类的“讽谏”,对“行为偏僻性乖张”的宝玉,则无异于火上加油,所起的效果是完全相反的。这个最深于情的人,终于被命运逼成了最无情的人,于是从他的心底里滋生了所谓“世人莫忍为之毒”,不顾一切地“悬崖撒手”,离家出走,弃绝亲人的一切牵连而去做和尚了(第二十一回脂评)。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有关材料中所提供的线索勾画出来的宝黛悲剧情节的梗概。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先谈一下:脂评中所说的小红“狱神庙慰宝玉”的“狱神庙”,或者刘姥姥与凤姐“狱庙相逢之日”的“狱庙”是否即宝玉、凤姐这次离家后的去处。以前,我确是这样想的,以为他们是抄家后,因被拘于狱神庙才离家的。后见有人异议,以为这不可能,若贾府已被抄没,则宝玉就不得重进大观园“对景悼颦儿”。这意见是对的。脂评有“因未见抄没、狱神庙”等语,则知狱神庙事当在抄没之后。可见,此次离家,另有原因,很可能是贾府遭谴责后,二人外出避风。其次,“狱庙”究竟是“狱”还是“庙”?红学界比较公认的看法以为它就是监狱,是凤姐、宝玉获罪囚禁之所。重庆有一位读者来信说,“狱神庙”不是狱,应是庙;“狱”就是“(岳)”的简写,“岳神庙”也可称“岳庙”,即“东岳庙”。此说是把狱神庙当作凤姐、宝玉流落行乞之处的。因为小说预言宝玉后来“潦倒”“贫穷”(第三回《西江月》词),脂评则提到凤姐“他日之身微运蹇”(第二十一回),但都没有关于他们后来坐牢的提示;而在《好了歌注》“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句旁,却有脂评说:“甄玉、贾玉一干人。”而提到将来“锁枷扛”的,却只是“贾赦、雨村一干人”。这样说,虽有一定道理,但应该指出,“狱神庙”之名是实有的;脂评中也未必是“岳神庙”的别写,它有时虽用指监狱,有时也可以指牵连在刑讼案子中人临时拘留待审之处。宝玉等留于狱神庙,我以为应属后一种情况,他们毕竟与判了罪,遭“锁枷扛”的贾赦、雨村等人有别。至于流落行乞,备受冻馁之苦,应是离家甚远,欲归不得而钱财已空时的情景。
有人说脂评中“芸哥仗义探庵”(靖藏本第二十四回脂评),指的就是贾芸探监,我很怀疑。本来,如果是真庙,改称庵,似乎还说得通,犹“栊翠庵”在《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中称之为“栊翠寺”。但如果“庙”是指监狱中供狱神的神橱石龛,那就很难称之为“庵”了。所以,我以为更可能的是庙是庙,庵是庵。因为贾府事败,有一些人暂时居住在庵中是很可能的,妙玉、惜春当然更是与庵有缘的人。在“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时刻,由于某种需要(比如传言、受托、送财物等等),贾芸为贾府奔波出力的机会很多,不一定非是他自己和倪二金刚先探监,后又设法营救宝玉等出狱不可。贾芸、倪二尽管在社会上交结很广,很有办法,但如果宝玉等真的到了坐牢的地步,以贾芸、倪二这样的下层人物的身份要营救他们出狱,恐怕是不那么容易的。宝玉等能从狱神庙获释,应是借助了北静王之力。蒙府本第十四回有脂评说:“宝玉见北静王水溶,是为后文之伏线。”已透露了佚稿中的情节线索(此条及狱神庙事得刘世德、蓝翎兄指教)。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27节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2)
三、黛玉之死印证了眼泪还债
据脂评,佚稿中黛玉之死一回的回目叫《证前缘》,意思是“木石前盟”获得了印证,得到了应验;换一句话说,也就是黛玉实践了她身前向警幻许诺过的“眼泪还债”的誓盟。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作者写“眼泪还债”的真正含义。绛珠仙子的话是这样说的:
“他(神瑛侍者)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第一回)
这就是说,绛珠仙子是为了偿还神瑛侍者用甘露灌溉她的恩惠,才为对方流尽眼泪的。因而悲剧的性质从虚构的果报“前缘”来说,应该是报恩;从现实的情节安排来看,应该写黛玉答谢知己已往怜爱自己的一片深情。
我们对“眼泪还债”的理解,常常容易忽略作者所暗示我们的这种性质,而只想到这是预先告诉我们:黛玉一生爱哭,而她的哭总与宝玉有关。这虽则不错,却是不够的。因为一个人的哭,或是为了自己,或是为了别人;或是出于怨恨,或是出于痛惜,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黛玉只为自己处境的不幸而怨恨宝玉无情,她的流泪,对宝玉来说,并没有报恩的性质,也不是作者所构思的“还债”。用恨的眼泪去还爱的甘露,是“以怨报德”,怎么能说“也偿还得过他了”呢?
所以,黛玉之死的原因是不同于续书所写的。符合《证前缘》的情节应是:前世,神瑛怜惜绛珠,终致使草木之质得成人形——赋予异物以人的生命;今生,黛玉怜惜宝玉,一往情深而不顾自身,终致仍旧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化为异物。这样,才真正“偿还得过”。
这是否对本来只作黛玉一生悲戚的代词的“眼泪还债”的话求之过深了呢?我想没有。这话本来并不平常。脂评说:“历来小说可曾有此句?千古未闻之奇文!”眼泪就是哭泣、悲哀,谁都知道。倘意尽乎此,何“奇”之有。又说:“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脂评这话本来也不过是赞作者对人情体贴入微,又能用最确切的简语加以概括。谁知它竟成了不幸的预言:自从小说后半部因未传而散佚后,“眼泪还债”的原意确实已不大有人知道了;再经续书者的一番构想描写,更使读者以假作真,燕石莫辨,也就不再去探究它的原意了。
但是,原意还是寻而可得的。第三回宝玉与黛玉初次见面,有宝玉摔玉一段情节。书中写道:
宝玉听了(按:黛玉没有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好东西。”
宝玉骂通灵玉“高低不择”,高者,黛玉也,故曰“神仙似的妹妹”;低者,自身也,见了黛玉而自惭之语。这样的表露感情,固然是孩子的任性,“没遮拦”,大可被旁人视为“痴狂”,但惟独其赤子之心无所顾忌,才特别显得真诚感人。黛玉再也想不到一见面自己就在宝玉的心目中占有如此神圣的地位,一个寄人篱下的孤女竟会受到贾府之中的“天之骄子”如此倾心的爱恋,这怎能不使她深受感动而引为知己呢?尽管黛玉刚入贾府,处处谨慎小心;也早听说有一个“懵懂顽劣”的表兄,心里已有防范,但她的心毕竟是敏感的,是善于体察别人内心的,又如何能抵挡如此强烈的爱的雷电轰击而不使自己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呢?所以,她回到房中,想到险些儿因为她自己,宝玉就自毁了“命根子”,不禁满怀痛惜地流泪哭泣了。这也就是脂评所谓:“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
脂评惟恐读者误会黛玉的哭是怪罪宝玉,特指出:“应知此非伤感,还甘露水也。”针对黛玉“倘或摔坏那玉,岂不因我之过”的话,则批道:“所谓宝玉知己,全用体贴工夫。”这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脂评告诉我们这样性质的流泪是“还甘露水”。所以又有批说:“黛玉第一次哭却如此写来。”“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剩下还该多少?”如果以为只要是黛玉哭,就算“还泪债”,那么,脂评所谓“第一次哭”就说错了。因为,黛玉到贾府后,至少已哭过两次;她初见外祖母时,书中明明已写她“哭个不住”了。同样,对所谓“第一次算还”也可以提出疑问:在黛玉流泪之前,宝玉摔玉时不是也“满面泪痕泣”的吗?倘可两相准折,黛玉不是什么也没有“算还”吗?可见,属于“还债”之泪是有特定含义的,并非所有哭泣,都可上到这本账册上去的。
黛玉为宝玉摔玉而哭泣,袭人劝她说:“姑娘快休如此!将来只怕比这个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你伤感不了呢!”不知宝黛悲剧结局的读者是想不到作者写袭人这话有什么深意的,然而,它确是在暗示后来许多“还泪”的性质。袭人所谓“他这种行止”,就是指宝玉不自惜的自毁自弃行为;所谓“你多心伤感”,就是指黛玉觉得是自己害了宝玉,即她自己所说的“因我之过”。这当然是出于爱惜体贴,并非真正的“多心伤感”。针对袭人最后两句话,蒙古王府本有一条脂评说: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这是非常重要的提示,它告诉我们后来黛玉泪尽夭亡,正是由于宝玉这种不自惜的行止而引起她的怜惜伤痛;而且到那时,黛玉可能也有“岂不因我之过”一类自责的想头(所谓“多心”)。当然,我们没有批书人那样的幸运,不能读到“后百十回”文字。不过,脂评的这种提示,对我们正确了解八十回中描写黛玉几次最突出的流泪伤感情节的用意,还是很有帮助的。
我们暂且把第二十七回《埋香冢飞燕泣残红》放在一边以后再谈,那一回的情节是为“长歌当哭”的《葬花吟》一诗而安排的。此外,作者特别着力描写黛玉“眼泪还债”的大概还有三处。
第二十九回《痴情女情重愈斟情》,写的是因“金玉”之说和金麒麟引起的一场小风波,并非真正出于什么妒忌或怀疑,而是双方在爱情的“你证我证,心证意证”中产生的“琐琐碎碎”的“口角之争”,但结果闹到宝玉痴病又发。“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玉来,咬牙狠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劳什子,我砸了你完事!’……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林黛玉见他如此,早已哭起来,说道:‘何苦来,你摔砸那哑巴物件!有砸他的,不如来砸我!’”袭人劝宝玉说,倘若砸坏了,妹妹心里怎么过得去。黛玉“听了这话说到自己心坎儿上来,可见宝玉连袭人不如,越发伤心大哭起来”,刚吃下的香薷饮解暑汤也“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这里,小小的误会,只是深挚的爱情根苗上的一点枝叶,它绝不会导致对对方的根本性的误解,如续书中所写那样以为宝玉心中另有所属。何况黛玉之误会有第三者插足事,至三十二回“诉肺腑”后已释。所以无论是宝玉砸玉(对“金玉”之说的愤恨),还是黛玉痛哭(惜宝玉砸玉自毁),都不过是他们初次相见时那段痴情心意的发展和重演。所以此回脂评又有“一片哭声,总因情重”之说,特提醒读者要看清回目之所标。其实,只要看黛玉当时的内心独白,就知道她因何流泪了。她想:
“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按:宝玉却听不得‘金玉’这两个字,一提就恼火)……”
又想:
“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
这些都是说得再明确不过的了。这样全出于一片爱心的流泪,名之曰“还债”,谁谓不宜。
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注意!回目中又连用三个“情”字),宝玉挨了他父亲贾政狠狠的笞挞,黛玉为之痛惜不已,哭得“两个眼睛肿得桃儿一般”。并且实际上等于以“泪”为题,在宝玉所赠的手帕上写了三首绝句。绛珠仙子游于离恨天外时,“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黛玉见帕,领会宝玉对自己的苦心,也“一时五内沸然炙起”,“由不得馀意缠绵”。这样的描写,恐怕也不是巧合。在前八十回中,这是黛玉还泪最多的一次。作者还特写明这种激动悲感,使她“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最后一句话值得玩味:表面上只是说黛玉之病起于多愁善感,哭得太多;实则还是在提请读者注意,不要以为黛玉的悲伤只是为了自身的不幸,她将来泪尽而逝,也正与现在的情况相似,都是为了酬答知己,为了还债。所以她在作诗题帕时“也想不起嫌疑避讳等事”,直截了当地提出了“暗洒闲抛却为谁”的问题。
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宝玉听紫鹃哄他说,林姑娘要回苏州去了,信以为真,竟眼直肢凉,“死了大半个”。不必说,林黛玉自然为此“又添些病症,多哭几场”。她乍一听宝玉不中用时,竟未问原因,就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反应之强烈和不知避嫌,简直与发“痴狂病”而摔玉的宝玉一样:
黛玉一听此言,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
这是把宝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真正罕见的爱!有这样的爱的人,将来在宝玉生死不明的情况下,能为他的不幸而急痛忧忿、流尽泪水,这是完全能令人信服的。
总之,作者在描写黛玉一次次“眼泪还债”时,都在为最后要写到的她的悲剧的结局作准备。四、“潇湘妃子”暗示宝黛关系
“潇湘妃子”是古代传说中舜妃娥皇、女英哭夫而自投湘水,死后成湘水女神之称,也叫湘妃。历来用其故事者,总离不开说夫妻生离死别、相思不尽、恸哭遗恨等等。如果不管什么关系,什么性质,只要有谁老哭鼻子便叫她潇湘妃子,推敲起来,恐怕有些勉强。因为娥皇、女英泣血染竹本是深于情的表现,并非一般地多愁善感,无缘无故地爱哭。同样,如果黛玉真是像续书所写那样,因婚嫁不如意而悲愤致死,那与湘妃故事也是不相切合的,作者又何必郑重其事地命其住处为“潇湘馆”,赠其雅号为“潇湘妃子”,称她为“林潇湘”呢?
雅号是探春给她取的,探春有一段话说:
“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她住的是潇湘馆,她又爱哭,将来她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她作潇湘妃子就完了。”(第三十七回)
话当然是开玩笑说的,但作者的用意就像是写惜春与智能儿开玩笑说自己将来也剪了头发去做尼姑一样。同时,探春所说的“想林姐夫”意思也很明确,当然不是续书所写那样“恨林姐夫”或者“怀疑林姐夫”。
在探春给她取雅号之前,宝玉挨打受苦,黛玉作诗题帕,也曾自比湘妃说:
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
“湘江旧迹”、“香痕”,都是说泪痕,也就是以湘妃自比。这是作者在写黛玉的内心世界。在她心中已将宝玉视同丈夫,想象宝玉遭到不测时,自己也会同当年恸哭殉情的娥皇、女英一样。同时,作者也借此暗示黛玉将来是要“想林姐夫”的。倘若不是如此,这首诗就有点不伦不类了:表哥不过是被他父亲打了一顿屁股,做妹妹的怎么就用起湘妃泪染斑竹的典故来了呢?
此外,据脂评提示,佚稿末回《警幻情榜》中对黛玉又有评语曰“情情”,意谓一往情深于有情者。它与“潇湘妃子”之号的含意也是一致的。但与我们在续书中所见的那个因误会而怨恨宝玉的林黛玉形象,却有点对不起头来。
五、《终身误》与《枉凝眉》
判断黛玉之死最可靠的依据,当然是第五回太虚幻境的册子判词和《红楼梦曲》。因为人物的结局已在此一一注定。册子中钗、黛合一个判词,其隐喻已见拙著《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且置而勿论。关于她们的曲子写得更明白易晓。为便于讨论,引曲文如下: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终身误》是写宝钗的,曲子正因为她终身寂寞而命名。宝钗的不幸处境,表现为婚后丈夫(宝玉)对她并没有真正的爱情,最后弃绝她而出家为僧。但宝玉的无情,又与他始终不能忘怀为他而死的林黛玉有关。所以,曲子从宝玉对钗、黛的不同态度去写;不过,此曲所要预示的还是宝钗的命运。从曲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木石前盟”的证验在前,“金玉良缘”的结成在后。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28节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3)
《枉凝眉》是写黛玉的,意思是锁眉悲伤也是枉然。在这支曲子中,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有三个:
(一)在前一曲中,写到了宝、黛、钗三人;而此曲中,则只写宝、黛,并无一字涉及宝钗。这是为什么呢?我们认为合理的解说应该是:宝钗后来的冷落寂寞处境,如前所述,与宝玉对黛玉生死不渝的爱情有关,而黛玉之死却与宝钗毫不相干,所以一则提到,一则不提。倘如续书所写宝钗是黛玉的情敌,黛玉乃死于宝钗夺走了她的宝玉,那么,岂有在写宝钗命运的曲子中倒提到黛玉,反在写黛玉结局的曲子中不提宝钗之理?
(二)曲文说:“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嗟呀”,就是悲叹、悲伤;“枉自嗟呀”与曲名《枉凝眉》是同一个意思,说的是林黛玉;“空劳牵挂”,则说贾宝玉。只有人分两地,不知对方情况如何,时时惦记悬念,才能用“牵挂”二字。如果不是宝玉离家出走,淹留在外,不知家中情况,而依旧与黛玉同住在大观园内,那么,怡红院到潇湘馆没有几步路,来去都很方便(通常宝黛之间一天总要走几趟),又有什么好“牵挂”的呢?续书中所写的实际上是“一个迷失本性,一个失玉疯癫”,既然两人都成了头脑不清醒的傻子,还谈得上谁为谁伤感,谁挂念谁呢?
(三)曲子的末句是说黛玉终于流尽了眼泪,但在续书中的林黛玉,从她听傻大姐泄露消息,精神上受到重大打击起,直到怀恨而死,却始终是一点眼泪也没有的。她先是发呆、精神恍惚,见人说话,老是微笑,甚至来到宝玉房里,两人见了面也不交谈,“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接着便吐血、卧床、焚稿绝情;最后直声叫“宝玉!宝玉!你好……”而死。如果宝黛悲剧的性质确如续书所推想的那样,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受骗、被人推入最冷酷的冰窟里的黛玉,因猛受巨大刺激而神志失常是完全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她没有哭泣,反而傻笑,也符合情理;甚至可以说,这样的描写比写她流泪更能说明她精神创伤之深。所以,许多《红楼梦》的读者,甚至近代大学者王国维,都很欣赏续书中对黛玉迷本性的那段描写。然而,如果把这一情节与前八十回所写联系起来,从全书应有统一的艺术构思角度来考虑,从宝黛思想性格的发展逻辑、他们的精神境界应该达到的高度、他们在贾府中受到特别娇宠溺爱的地位,以及事实上已被众人所承认的他俩特殊关系等等方面来衡量,这样的描写就失去了前后一致性和真实性。因为,毕竟曹雪芹要写的宝黛悲剧的性质并非如此,而这种既定的性质不是在八十回之后可以任意改变的。真正成功的艺术品,它应该是由每一个有机部分组成的统一整体。由于失魂落魄的黛玉没有眼泪,对宝玉断绝了痴情,怀恨而死,曹雪芹原来“眼泪还债”的艺术构思被彻底改变了,取消了。黛玉这支宿命曲子中唱词也完全落空了。很显然,从曲子来看,黛玉原来应该是日夜流泪哭泣的,她的眼中泪水流尽之日,也就是她生命火花熄灭之时。所以脂评说“绛珠之泪至死不干”。
曲文中“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初读似乎是泛泛地说黛玉一年到头老是爱哭,因而体弱多病,终至夭折。程高本删去了“秋流到冬尽”的“尽”字,就是把它当成了泛说。其实,它是实指。贾府事败是在秋天,所谓“到头来,谁见把秋挨过”,宝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仓皇离散的(后面还将谈到)。于是,“秋闺怨女拭啼痕”(黛玉这一《咏白海棠》诗句,脂评已点出“不脱落自己”),自秋至冬,冬尽春来,宝玉仍无消息,终于随着春尽花落,黛玉泪水流干,红颜也就老死了。“怎禁得……春流到夏”,就是暗示我们,不到宝玉离家的次年夏天,黛玉就泪尽夭亡了。曹雪芹真是慧心巧手!六、明义的题诗是佐证
富察明义是曹雪芹的同时人,年纪比雪芹小二十岁光景,从他的亲属和交游关系看,与雪芹有可能是认识的。他的《绿烟琐窗集》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并有诗序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可知题诗之时,曹雪芹尚在人世。因此,无论富察明义所见的钞本是只有八十回,还是“未传”的更完整的稿本,他无疑是知道全书基本内容的。因为二十首诗中,最后三首都涉及到八十回后的情节。所以从资料价值上说,它与脂评一样,是很可珍贵的。
我们不妨来看看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中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直接有关的第十八、二十两首诗。前一首说: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这一首诗中,值得注意的是两点:
(一)前两句告诉我们,林黛玉的《葬花吟》是诗谶,但她当初触景生情、随口吟唱时,并不知道自己诗中所说的种种将来都要应验的,“成真”的。这使我们联想起第二十七回回末的一条脂评说:“余读《葬花吟》至再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下批。有客曰:‘先生身非宝玉,何能下笔?即字字双圈,批词通仙,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玉兄之后文再批。’噫唏!阻余者想亦读《石头记》来的,故停笔以待。”这条脂评说,批书人如果“身非宝玉”,或者没有看过“玉兄之后文”,不管你读诗几遍,感慨多深,都不可能批得中肯。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有宝玉才能从歌词内容中预感到现实和将来,而领略其悲凉,想到“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想到那时“自身尚不知何在何往,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倘换作别人,听唱一首诗又何至于“恸倒山坡之上”呢?批书人当然不能有宝玉那种预感,不过,他可以在读完小说中写宝黛悲剧的文字后,知道这首《葬花吟》原来并非只表现见花落泪的伤感,实在都是谶语。所以批书人要“停笔以待”,待看过描写宝玉《对景悼颦儿》等“后文”再批。或谓批语中“玉兄之后文”非指后半部文字,乃指下一回开头宝玉恸倒于山坡上的一段文字。其实,实质还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那段文字中宝玉预感到黛玉将来化为乌有,以及大观园将属于别人等等,并非泛泛地说人事有代谢,其预感之准确可信,也只有到了这些话都一一应验之时才能完全明白,才能真正领会其可悲。因此,正可不必以指此来排斥指彼。
从“似谶成真”的角度来看《葬花吟》,我们认为,如“红消香断有谁怜”、“一朝飘泊难寻觅”和“他年葬侬知是谁”等等,可以说是预示将来黛玉之死,亦如晴雯那样死得十分凄凉。但那并非如续书所写大家都忙于为宝玉办喜事,无暇顾及,而因为那时已临近“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时刻,“各自须寻各自门”,或者为了自保,也就顾不上去照料黛玉了。“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或含此意。“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或者是说,那年春天里宝黛的婚事已基本说定了,可是到了秋天,发生了变故,就像梁间燕子无情地飞去那样,宝玉离家不归了。所以她恨不得“胁下生双翼”也随之而去。宝玉被人认为做了“不才之事”,总有别人要随之而倒霉。先有金钏儿,后有晴雯,终于流言也轮到了黛玉。从“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等花与人双关的话中透露了这个消息。此诗结尾六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最值得注意,作者居然在小说中重复三次,即第二十七回吟唱、第二十八回宝玉闻而有感,以及第三十五回中鹦鹉学舌,这是作者有意的强调,使读者加深印象,以便在读完宝黛悲剧故事后知道这些话原来是“似谶成真”的。它把“红颜老死”的时节和凄凉的环境都预先通过诗告诉了我们。“花落人亡两不知”,“花落”用以比黛玉夭折,“人亡”则说宝玉流亡在外不归。
(二)明义的诗后两句告诉我们,黛玉之死与宝玉另娶宝钗无关。明义说,真希望有起死回生的返魂香,能救活黛玉,让宝黛两个有情人成为眷属,把已断绝了的月老红丝绳再接续起来。这里说,只要“沉痼”能起,“红丝”也就能续,可以看出明义对宝玉没有及早赶回,或者黛玉没有能挨到秋天宝玉回家是很遗憾的。使明义产生这种遗憾心情的宝黛悲剧,是不可能像续书中写的那样的。如果在贾府上辈做主下,给宝玉已另外定了亲,试问,起黛玉的“沉痼”又有何用?难道“续红丝”是为了让她去做宝二姨娘不成?
明义的最后一首诗说: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有人以为此诗中的“王孙”,可能是指作者曹雪芹。我以为这样理解是不妥当的。组诗是《题红楼梦》,说的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不会到末一首,忽然去说作者家世,何况小说是假托石头所记,不肯明标出作者的。再说,石崇因得罪孙秀而招祸,终致使爱姬绿珠为其殉情,以此作比,对于曹被抄家时,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的曹雪芹来说,事理上是根本不合的。
小说中的贾宝玉倒确实曾以石崇自比。他在《芙蓉女儿诔》中就说:“梓泽(石崇的金谷园的别名)馀衷,默默诉凭冷月。”(这“冷月葬花魂”式的诔文,实际上也是悼颦儿的谶语。靖藏本此回脂评说:“观此知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证前缘》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此外,黛玉的《五美吟》中也写过石崇:“瓦砾明珠一例抛,何曾石尉重娇娆?”这些就是富察明义借用石季伦事的依据,可知此诗是说贾宝玉无疑。首句言瞬息繁华,次句即宝玉后来“贫穷难耐凄凉”时的形状的写照;“王孙”一词宝玉在作《螃蟹咏》中就用以自指,所谓“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是也(第三十八回)。后两句是自愧之语。不能保全的“青蛾红粉”之中,最主要的当然是指林黛玉,则黛玉之死乃因宝玉惹祸而起甚明,故可比为石崇。倘若如续书所写,宝黛二人都是受别人蒙骗、摆布、作弄的,那么,黛玉的死,宝玉是没有责任的,又何须自感“惭愧”呢?
七、“莫怨东风当自嗟”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众姐妹席上行令掣签,所掣到的花名签内容,都与人物的命运有关(参见拙著《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黛玉所掣到的是芙蓉花签,上有“风露清愁”四字,这与富察明义诗中说晴雯的“芙蓉吹断秋风狠”含义相似,不过蕴蓄得多。上刻古诗一句“莫怨东风当自嗟”,出自欧阳修《明妃曲》。我最初以为这句诗仅仅是为了隐它上一句“红颜胜人多薄命”。否则,既有“莫怨东风”,又说“当自嗟”,岂非说黛玉咎由自取?后来才知道它是黛玉为了宝玉而全不顾惜自己生命安危的隐语,看似批评黛玉不知养生,实则是对她崇高的爱情的颂扬(如果按续书所写,这句诗当改成“当怨东风莫自嗟”了)。这一点,可以从戚序本第三回末的一条脂批中找到证明:
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馀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石头有“无才补天,枉入人世”之恨,绛珠是从不为石头无才补天而落泪的;宝玉“不自惜”,黛玉却千方百计地怜惜他。所以,黛玉虽眼泪“至死不干”,却“万苦不怨”,也就是说,她明知这样悲戚等于自杀,也不后悔。脂评用“悲夫”表达了极大的同情,而作者却把这一点留给读者,他只冷冷地说:年轻人又何必这样痴情而自寻烦恼呢!所以,警幻仙子有歌曰:“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首句说繁华如梦,瞬息间风流云散,次句喻红颜薄命,好比落花随流水逝去。警幻的这首“上场诗”实也有统摄全书的作用。)又有薄命司对联说:“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皆自惹”与“当自嗟”或者“觅闲愁”也都是一个意思。可见,曹雪芹写小说是八方照应,一笔不苟的;就连“春恨秋悲”四字,也都有具体情节为依据而并非泛泛之语。
八、贾府中人眼里的宝黛关系
第二十五回中王熙凤曾对黛玉开玩笑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儿?’众人听了,一齐都笑起来。”对此,甲戌本、庚辰本都有脂评夹批。甲戌本批说:
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
庚辰本批说:
二玉之配偶,在贾府上下诸人,即观者、作者皆为无疑,故常常有此等点题语。我也要笑。
接着,“李宫裁笑向宝钗道:‘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庚辰本又有批说:
该她赞!
这些脂评说明,(一)宝黛应成配偶,是“贾府上下诸人”的一致看法,这当然包括上至贾母、下至丫鬟在内;贾母说宝、黛俩“不是冤家不聚头”,脂批便指出“二玉心事……用太君一言以定”(第二十九回);凤姐合计贾府将来要办的婚嫁大事,把宝、黛合在一起算,说:“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第五十五回)尤二姐先疑三姐是否想嫁给宝玉,兴儿便笑道:“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第六十六回)凡此种种都证明宝、黛之应成为夫妻是上上下下一致的看法。后来“岂其不然”是出于他们意料之外的原因。(二)不但“众人听了,一齐都笑起来”,批书人也逗乐了,故曰“我也要笑”。倘若曹雪芹也为了追求情节离奇,后来让凤姐设谋想出实际上是最不真实的“调包计”来愚弄宝黛二人,那么脂评应该批“奸雄!奸雄!”“可畏!可杀!”或者“全是假!”一类话才对。现在偏偏附和众人说“我也要笑”,岂非全无心肝!(三)李纨为人厚道,处事公允,从未见她作弄过人;由她来赞,更说明凤姐的诙谐说出了众人心意,并非故意取笑黛玉。程高本把说赞语的人换了,删去“李宫裁”,而改成:“宝钗笑道:‘二嫂子的诙谐真是好的。’”故意给读者造成凤姐与宝钗心照不宣、有意藏奸的错觉,看来是为了避免与续书所编造的情节发生矛盾。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29节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4)
如贾母那样的封建家庭的太上家长形象,其特点是否必定只有势利、冷酷,必定只喜欢宝钗那样温柔敦厚,有“停机”妇德,能劝夫求仕的淑女呢?恐怕不是的。现实中任何身份的人都不可能是一个模子中铸出来的。曹雪芹笔下的贾母的性格特点,不是势利冷酷,相反的是以“怜贫惜贱,爱老慈幼”为其信条的;她自己好寻欢作乐,过快活日子,对小辈则凡事迁就,百般纵容溺爱,是非不明。她对宝钗固有好感(只是不满她过于爱好素净无华),但对凤姐那种能说会道、敢笑敢骂的“辣子”作风更有偏爱。一次,凤姐拿贾母额上旧伤疤说笑话,连王夫人都说“老太太因为喜欢她,才惯得她这样……明儿越发无礼了”。贾母却说:“我喜欢她这样,况且她又不是那不知高低的孩子。家常没人,娘儿们原该这样,横竖礼体不错就罢,没的倒叫她从神儿似的作什么?”(第三十八回)从贾母那里出来的晴雯和陪伴她的鸳鸯也都不是好惹的。她对宝玉百依百顺,对外孙女黛玉也是非常溺爱的。第二十二回写凤姐与贾琏商量如何给宝钗做生日,贾琏说:“你今儿糊涂了。现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往年怎么给林妹妹过的,如今也照依给薛妹妹过就是了。”不过,小说中黛玉过生日并未实写。有一条脂评说:
……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脂评认为按理应写黛玉作生辰而未写,是“不写而写”,这且不去管它。值得注意的是脂评认为“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如果批书人读到的后半部中,贾母也像续书中所写的那样,一反以往,变得对外孙女极其道学、冷漠、势利,竟将她置于死地而不顾,试问,他会不会写出这样的评语来呢?有人说,续书中的贾母写得比八十回中更深刻,更能揭露封建家长的阶级本质。就算这样,那也不妨另写一部小说,另外创造一个冷酷卫道的贾母,何必勉强去改变原来的形象呢?再说,从封建社会里来的、一味溺爱子女而从不肯违拗他们心意的老祖母,难道我们还见得少?
第五十七回《慈姨妈爱语慰痴颦》写了薛姨妈对黛玉的深深爱怜、抚慰(如同她对宝玉一样)。最后,她对黛玉说:“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当然,有了这一想法,不等于非要立即去说,马上催促定亲不可。小说也不能这样一直写去的。不过作者的用意显然是像写凤姐说诙谐话一样,是在描写贾府上下诸人对宝黛之可成配偶已无疑问,“故每每提及”,以便将来反衬贾府发生变故、宝黛“心事终虚化”。但有人以为这是写薛姨妈的虚伪、阴险,即使在回目中已明标了“慈”、“爱”,他们也认为这是虚的,大概如果实写,应作《奸姨妈假语诳痴颦》了。这真是用有色眼镜在看问题了!薛姨妈如果真的存着要将宝钗嫁给宝玉之心(其实,薛氏母女寄住贾府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送宝钗上京来“待选”后宫“才人赞善之职”的,所以没有要为宝钗说亲的问题。当然,后来四大家一衰俱衰,这个目的达不到了),那么,她理应在黛玉面前千方百计回避谈这一类问题才是,究竟有什么必要非要主动将问题挑明不可呢?
九、宝钗与黛玉的关系
宝玉精神上属于黛玉,最终却与宝钗结婚,于是在小说布局上似乎鼎足而三;“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既然都是宝玉不可改变的命运,所以小说的前半也得有种种伏笔。在“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情况下,这三者的关系是很容易错看成是三角关系的。我想,在这一点上,续作者就是想追随原作而误解了它的线索才写得貌合神离的。
黛玉因为爱宝玉,对宝玉的似乎泛爱,难免有过妒忌。首先对宝钗,其次是湘云。这在小说中都可以找到。湘云是“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宝钗呢,实在也不曾与黛玉争过宝玉,或者把黛玉当情敌对待。宝钗因为和尚有以金配玉的话“总远着宝玉”,元春赐物,给她的与宝玉同(薛姨妈一家在贾府毕竟是客,与自己的妹妹们或视同妹妹的黛玉自应有所不同,待客优厚,“礼”所当然),她“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第二十八回)。她并非第三者,应该说是清楚的。有人以为宝钗滴翠亭扑蝶时的急中生智的话是存心嫁祸于黛玉,这恐怕求之过深了。当时宝钗心里在想些什么,书中是明明白白写出来的。想,便是动机,除此之外,再另寻什么存心,那就是强加于人了。宝钗想的,根本与黛玉无关,而且说“犹未想完”,就听到“咯吱”一声开窗,她不得不当即作出反应,装作在与黛玉捉迷藏。对于这样的灵活机变,脂评只是连声称赞道:“像极!好煞!妙煞!焉得不拍案叫绝!”并认为“池边戏蝶,偶尔适兴,亭外急智脱壳,明写宝钗非拘拘然一迂女夫子”。我是赞成脂评的分析的,并认为如果后半部的情节发展足以证实宝钗确是用心机要整倒黛玉,以脂评之细心,又何至于非要谬赞宝钗不可呢!
黛玉妒忌宝钗,对宝玉有些误会或醋意,都是开始一阶段中的暂时现象。自从第四十五回起,就再也没有了。可惜许多读者都忽略了这一点。误会已释,黛玉知宝钗并非对自己“心里藏奸”,就与她推心置腹地谈心里话了。这一回回目叫《金兰契互剖金兰语》,正是说两人义同金兰,交情契合,并不像是反话。此外,当宝钗说到“将来也不过多费得一副嫁妆罢了,如今也愁不到这里”时,脂砚斋有双行夹批说:
宝钗此一戏,直抵过通部黛玉之戏宝钗矣!又恳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致,又不穿凿,又不强牵,黛玉因识得宝钗后方吐真情,宝钗亦识得黛玉后方肯戏也。此是大关节,大章法。非细心看不出。细思二人此时好看之极,真是儿女小窗中喁喁也。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脂砚斋的陈腐观点,扬薛是错误的,不足为据。我们一开始就说过,问题不在于脂砚斋观点如何,而应该先弄清楚他的这种观点必须建立在怎样的情节基础上。我们说,只有在八十回之后宝钗确实没有与黛玉同时要争夺宝玉为丈夫的情况下,脂砚斋才有可能说宝钗的话是恳切的、真情的,才有可能说黛玉是“识得宝钗”的,才有可能认为她们确如回目所标是金兰之交。
十、书中处处有线索
小说中可推断后来黛玉之死情节的线索还有不少,现列举如下。
第一回:“蛛丝儿结满雕梁。”脂评:“潇湘馆、紫(绛)芸轩等处。”按:独举宝、黛二人居处并非偶然。一个离家已久,一个人死馆空。倘以为这是一般地指贾府没落,脂评何不说“荣国府、大观园等处”?
第二十二回:“(黛玉说)‘这一去,一辈子也别来,也别说话!’宝玉不理。”脂评:“此是极心死处。将来如何?”按:评语末四字已点出将来情景:对黛玉来说,宝玉一去,真是到死也没有回来。
又脂评:“盖宝玉一生行为,颦知最确……”按:据此知黛玉不会误会宝玉变心。
第二十八回:(黛玉说)“赶你回来,我死了也罢了!”脂评:“何苦来,余不忍听!”按:此语成谶,故曰“不忍听”。
第三十二回:“宝玉出了神,见袭人和他说话;并未看出是何人来,便一把拉住,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袭人听了这话,吓得魄消魂散……这里袭人见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来,将来难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想到此间,也不觉怔怔的滴下泪来,心下暗度如何处治方免此丑祸。”按:用如此重笔来写,可以预料袭人所担心的“不才之事”和“丑祸”肯定是难免的。
第三十四回:袭人对王夫人说:“二爷素日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若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得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牲不如。二爷将来倘若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又宝玉挨打,薛氏母女责怪薛蟠,兄妹因此怄气闹了一场。脂评:“袭卿高见动夫人,薛家兄妹空争气。”按:脂评褒袭对不对是另一个问题。但由此可见,宝玉后来确实未免“丑祸”,所以脂评赞袭人之言为“高见”,说她有先见之明;说蟠、钗争吵生气是“空争气”,意思是宝玉惹祸,怪不得别人调唆。
第三十五回脂评:“此回是以情说法,警醒世人。黛玉因情凝思默度,忘其有身,忘其有病(按:黛玉之‘痴’在于忘我);而宝玉千屈万折,因情忘其尊卑,忘其痛苦,并忘其性情(按:此所谓宝玉之‘痴’)。爱河之深,何可泛滥,一溺其中,非死不止(按:黛玉死于此)。且泛爱者不专,新旧叠增,岂能尽了;其多情之心不能不流于无情之地(按:宝玉之出家缘此)。究其立意,倏忽千里而自不觉,诚可悲夫!”
第五十二回:(宝玉说)“你一夜咳嗽几遍?醒几次?”脂评:“此皆好笑之极,无味扯淡之极,回思则皆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按:宝玉此时“扯淡之极”的话,正是将来自身遭厄、不能回家时,日夜悬念黛玉病况的心声,亦即《枉凝眉》中所谓“空劳牵挂”也。
第五十八回:“芳官笑道:‘你说她(藕官)祭的是谁?祭的是死了的药官。’……‘她竟是疯傻的想头,说她自己是小生,药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人竟是你恩我爱。药官一死,她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她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她得新弃旧的。她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可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喜欢,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的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因又忙拉芳官嘱道:‘既如此说,我也有一句话嘱咐她……以后断不可烧纸钱。……以后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随便焚香,一心诚虔就可感格了。……即值仓皇流离之日,虽连香亦无,随便有土有草,只以洁净便可为祭……’”按:藕、药、蕊实为宝、黛、钗写影。本来,一个戏班中死了小旦,小生没有人搭配,再补一个是很平常的,谈不上什么“得新弃旧”。而现在偏要以真的丧妻续弦相比,说出一番“大道理”来,让宝玉听了觉得很合他的心意,这自然是有目的的。对此,俞平伯先生提出过很有道理的看法。大意是:有的人会想,宝玉将来以何等心情来娶宝钗,另娶宝钗是否“得新弃旧”。作者在这里已明白地回答了我们,另娶有时是必要的,也不必一定不娶,只要不忘记死者就是了。这就说明了宝玉为什么肯娶宝钗,又为什么始终不忘黛玉(见《读〈红楼梦〉随笔》)。此外,宝玉强调对死者不必拘习俗礼教,只要“一心诚虔”。他祭金钏儿、诔晴雯是如此,悼颦儿想必也如此。其中“即值仓皇流离之日”一语,触目惊心,简直就像在对我们宣告后事。
小说中的诗词带谶语性质的更多。除已提到的外,如《代别离·秋窗风雨夕》是在“仓皇流离”后,黛玉“枉自嗟呀”的诗谶;《桃花行》是黛玉夭亡的象征。《唐多令·咏柳絮》也是黛玉自叹薄命:“嫁与东风春不管(用李贺《南园》诗‘可怜日暮嫣香落,嫁与春风不用媒’意),凭尔去,忍淹留!”这岂不等于写出了黛玉临终前对知己的内心独白:“我的生命行将结束了!时到如今,你忍心不回来看看我,我也只好任你去了!”《大观园中秋联句》中的“冷月葬花魂”(有抄本中“花”形讹为“死”,后人误以为音讹而改作“诗”)是用明代叶小鸾的诗意作谶的,叶年十七未嫁而卒,著有诗词集《返生香》,是著名才女,如此等等。
小说中也还有为宝黛悲剧作引的有关情节。如第二十五回,宝黛相配事刚被凤姐说出,仿佛好事可望,便乐极生悲,凤姐、宝玉同遭魇魔,险些丧命。第三十三回,宝玉大承笞挞,黛玉怜惜痛哭。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第七十七回,晴雯夭折。第七十八回,宝玉作诔。直至第七十九回,迎春已去,宝玉“见其轩窗寂寞,屏帐然”,一片“寥落凄惨之景”,脂评明点出“先为《对景悼颦儿》作引”。种种暗示越来越多,造成了一场暴风雨已渐渐迫近了的感觉。脂评提到“狱神庙”事说:“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靖藏本第五十二回批)看来,后半部确是大故迭起,黛玉死后,不久就有“抄没、狱神庙”等事,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盛,瞬息间皆熏歇烬灭,光沉响绝,景况是写得很惨的。
总之,只要我们潜心细读,谨慎探究,曹雪芹本来的艺术构思和原稿的情节线索是不难窥见的。
十一、换个角度看《红楼梦》
我们讨论的问题,大概会与《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问题发生关系的。比如小说的主题思想问题、情节的主线问题、人物的评价问题、艺术表现方法问题等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有人说,续书所写的宝黛爱情悲剧,使小说有了更深一层的暴露婚姻不自由的反封建的意义。其实,这层意义原来就有,典型人物是迎春,她的遭遇足以暴露封建包办婚姻的罪恶(丫鬟司棋是另一种婚姻不自由的受害者,此外,还有英莲、全哥、智能儿等等)。《红楼梦》不是《西厢记》、《牡丹亭》或《梁祝》,它所包含的思想意义要深广得多。续书将宝黛悲剧也写成包办婚姻的悲剧,反而影响了小说主题的统一。因为宝黛不同于迎春,他们是小说中的主角,主角的命运是与主题分不开的。这样,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就各自有了不同的中心:前八十回反复强调的是“盛宴必散”,将来贾府“树倒猢狲散”,“一败涂地”,而后四十回则突出了封建家长包办婚姻所造成的不幸。婚姻不自由与大家庭的败落是两回事,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将它们凑合在一起,我看不出究竟有多大好处。
在情节主线的讨论中,已见到好几种不同意见。在这方面,我是一个调和主义者。在我看来,以贾府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衰败,与宝黛悲剧的发生是同一回事,而宝玉愤俗弃世、偏僻乖张的思想性格或者说叛逆性格的发展,也是与他经历这样重大的变故、翻了大筋斗分不开的。同样,《红楼梦》是反映政治斗争还是写爱情悲剧的问题,研究者也有不同意见。在我看来,两者几乎是不可分的。贾府之获罪、抄没,大观园繁华消歇,当然是封建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结果,但宝黛爱情悲剧的发生也正与此密切相关。
在人物评价上,诸如宝钗、袭人、凤姐、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人,多被认为是作者所讽刺、揭露的反面人物。是否都是讽刺、揭露,我很怀疑。《红楼梦》中是找不到一个完人的。作者常常有褒有贬,当然,褒贬的程度有不同,倾向性也有明显不明显。曹雪芹的创作思想与今天有些理论不同,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形象很难简单地划归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再说,对这些人物的客观评价是一回事,而作者对他们的主观态度又是一回事,两者是有距离的,有时简直相反。加之更麻烦的是,如果我们不了解作者的完整构思,不知道这些人物后来怎样,而囫囵读一百二十回书,那么,续作者的构思、描写,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我们发生影响,使我们很难作出符合原意的评价,从而也就不能很科学地来总结《红楼梦》这部伟大的古典小说的艺术经验。从悲剧的性质,到人物的精神境界,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有如此大的差异,就不难想见构成故事情节的其他各式各样人物的描写,原作与续作又有多么大的不同。所以,我觉得光是对《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及其社会意义,要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分析评价,我们就还得做许多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0节 嘲李景柱
1992年,河北通县张家湾农民李景柱献其自凿“曹公讳墓壬午”字样阶石一方,玄其说,京城内外轰动,新闻媒介纷纷披露。知李之为人者及上过当者,则起而揭其惯以诳语骗人之伎俩,因作小诗以嘲之。
绿学羡红楼,潮来献石头。
吹嘘多假话,穿凿少深谋。
友约仲春日,儿殇癸未秋。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
人谓李曾见胡适、俞平伯文章,故知雪芹名,死于“壬午除夕”(实际上是误解)。李则辩曰:我非红学家,只种田,是“绿学家”。其所述掘到石头情况,似纯属编造,如言某年某月大队平整土地,其实当时大队正整风学习,不出工;某某与他一道掘到石头、用车运回,其实所指之人还是念书的学生,不参加劳动;掘到的雪芹尸骨是裸葬的,其实是有棺木的(敦诚挽诗言其有棺木前的“铭旌”可证);给人的印象是雪芹因故岁末赶到张家湾来而暴卒的,其实是“数月前,伊子殇,因感伤成疾”,在西山“一病无医”的(见敦诚的挽诗及原注),如此等等。至于在此之前李所提供的曹石碑、曹家墓地、“被改为食堂”的曹家旧宅等等假情况,曾使一些热心人劳命丧财、大上其当。1992年9月前后的《北京日报》周末版上连续有刊出,后来贵州省的《红楼》杂志上也续有刊出。当初,我听说石头上凿有“壬午”二字,便断定其是伪造无疑。因为“壬午”的下一年癸未的仲春,友人敦敏尚以诗代简寄雪芹,约其来家饮酒赏春,同年的秋冬间,其爱子殇于痘症,雪芹才“感伤成疾”,在北京西山一病不起,死于再次年甲申春天的。这一切都有无可置疑的文字记载。故知其为穿凿附会“壬午”说而添此二字,反弄巧成拙,露出了有意作伪的马脚。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1节 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1)
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非他人续作,而仍是曹雪芹原著,或者说其中有相当多的章回、文字都是雪芹写的,这样的人虽不算多,但是有,周绍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但认为后四十回中多多少少还留有些雪芹的残稿或者至少有像回目、提纲之类文字的人,恐怕就要多得多了。记得我在大学教书时的同事,对戏曲颇有研究的徐朔方先生就曾这样说过。
后一种想法,最早说出来的还是裕瑞,他说自己在程、高刻书前,见过一部抄本,“八十回书后,惟有目录,未有书文”,且目录与刻本目录“迥然不同”。我已说过,这些话是为加强其论后四十回书非雪芹原作的说服力而编造的。非雪芹原作说是有见地的,但有目无文说就编得离谱了,不足凭信。
我还在以前的拙作中多次说过,在后四十回续书中,不论其文字优劣是非,都没有曹雪芹自己写的一个字,无论是回目或提纲都没有,现在仍坚信如此。因为这是可以举出许多理由来的。
一、后人看不到雪芹八十回后的书稿
曹雪芹本已写完此书,八十回后之所以成了残稿,也是因为在开始誊清阶段有五、六稿被借阅者弄丢了,无法继续抄出才致残的。而那部分未抄出的残稿一直保存在畸笏叟手中,他再也不肯拿出来示人,所以后来也未见有谁再读到过或者提起过畸笏所保存的八十回后的文字。
我根据畸笏所加的批语,查考其以往的经历、遭遇与雪芹的关系,认定他便是雪芹的生父曹。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难道我们能知道曹后来的事历?不能。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内务府奏折称奉旨准予包衣佐领人等“凡应追取之侵贪挪移款项,倘本人确实家产已尽,着查明宽免”,开列了一批人的名单,其中有曹的名字,说:
雍正六年六月内,江宁织造、员外郎曹等骚扰驿站案内,原任员外郎曹名下分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交过银一百四十一两,尚未完银三百二两二钱。
这就是说,从雍正六年到十三年,这七年多时间内,倾家荡产的曹连四百多两银子都赔不出,不得不被“枷号”追催(雍正谕旨:须得赔补完后方得脱枷),结果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银两须朝廷宽免,曹家一贫如洗的境况不难想见。这是雍正皇帝崩逝、乾隆皇帝嗣位才两个月内的事,也是曹的名字在清档案中最后一次出现。自乾隆元年始,便不再有这个革职为贱民者的音信了。
所以,如果那位自称“朽物”、“老朽”、“废人”的雪芹书稿保管者兼批书人畸笏叟就是曹的话,那也同样查不出他后来的踪迹。
从此书其他圈内人那里,有没有可能将八十回后的残稿流传出去呢?
不可能。因为他们死得比畸笏还早,在雪芹逝世三年后的丁亥年(1767),畸笏就说:
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虽然,这条完整的批,仅见于靖藏本,有人对曾有过靖藏本并不承认,那也不要紧,因为庚辰本中有此批,只是缺了中间“不数年”那句提及三个名字的话罢了,“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这十个字还是有的,一字也不缺。畸笏说只剩自己一个,当然是特指知道作此书内情或参加了批阅整理的圈内人。当时已无这样的人了,再往后就更不必说了。
所以,在畸笏后来离世去追随雪芹的时候,如果此残稿不是与他一起毁灭,而留在了世上,旁人见了也会当作一堆废纸随便处理掉的,还有谁会知道它的价值,将它珍藏起来呢?须知那时的曹家早不是有许多文人墨客往来的往昔了。事实上,外界也没有一丝一毫这方面的消息。由此可知,残稿恰巧被正准备续写后四十回书的人拿到,这种可能性等于零。
二、续书与脂评提示无一相合
畸笏叟、脂砚斋等批书人是读过或基本上了解《红楼梦》全稿内容的,因而在他们的批语中,常常提及八十回后的故事情节、人物命运,或个别回目、字句。这些脂评与前八十回所预示的全书结局及主要人物的遭遇(如第五回中的册子判词及《红楼梦十二曲》),行文中所埋下的伏线,或通过诗词、谜语、酒令所作的谶语式暗示,都是一致的。但如果与后四十回续书所写的种种相对照,竟无一处是能完全符合的。
贾府:原稿中写的是“将来事败”(第十七、十八、二十二回),“抄没、狱神庙诸事”(二十七),“诸子孙流散”(二十二),丫环们或死或散“日后更有各自之处也”(四十六)亦“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五、二十二),即正文所谓“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五)。续书则写其“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一百二十)。
贾宝玉:被拘留于“狱神庙”,得到“茜雪、红玉”的相“慰”(二十、二十六)。他“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十九),正合其正文所说的“贫穷难耐凄凉”(三)或“展眼乞丐人皆谤”。“一别西风又一年”,待他再入大观园时,原来自己住过的“怡红快绿”院落,“展眼便红稀绿瘦矣”(二十六),黛玉住处,先前有“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景物,此时也面目全非,惟见一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二十六)的惨相。人去室空,甄士隐所说“蛛丝儿结满雕梁”句,正好用于“潇湘馆、紫(绛)芸轩等处”(一)。宝玉比迎春出嫁后,面对寂寞的紫菱洲更伤感地“对境悼颦儿”(七十九),伤悼已在“《证前缘》回”(七十九)中“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二十二)的林黛玉。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
续书虽写了宝玉最终出家为僧,却是《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原稿是叫《悬崖撒手》(二十一、二十五),从回目就能看出不同。所以续书中的宝玉是“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被“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一百二十)心情是依恋的,行为是被动的。原稿中的宝玉却是态度十分决绝的,就像甄士隐抢过跛道人肩上褡裢来背着,说声“走吧”一样,所以有脂评说:“‘走吧’二字真‘悬崖撒手’,若个能行!”(一)
林黛玉:续书写贾母薄情寡恩,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而采纳“调包计”,使黛玉误会宝玉负心,在“金玉姻缘”缔结之时,含恨而殁。这实在是以怨报德,并非以其眼泪报答神瑛甘露之惠,又如何证得前缘?原稿写黛玉悲剧实与贾府择媳无关,且是宝玉娶钗之前的事。黛玉临终时,如脂评说的“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三),跟续书写其抱怨毒憾恨之心于无尽,根本不是一回事。参看《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
薛宝钗:在原稿中,她没有因扮演“调包”对象、赢得宝二奶奶身份而落到尴尬的境地;从事态发展上说,她与宝玉的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因而“后文成其夫妇时”,才能写他们的“谈旧之情”(二十)。只是宝钗并不理解宝玉,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一回中,她仍想以伦理道德信条去“箴”宝玉归正,可她哪里知道宝玉“已不可箴耶”(二十一)?也许这更增加宝玉的反感,促使其产生“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连脂砚都责怪宝玉过于“偏僻”,视其为“三大病”之一,说:“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二十一)这里特提“麝月之婢”是因为他们夫妻身边只有麝月一人了(二十)。这些显然也与续书所写不同。
贾元春:其册子判词称“虎兔相逢大梦归”。解说者有以为是影射康熙死于壬寅(虎)年,雍正嗣位后,明年癸卯(兔)改元的时间。又早期的己卯本及梦稿本(杨本)上,此句都作“虎兕相逢大梦归”,若是原文,则可能暗示元春死于两派政治势力的恶斗之中。其曲子《恨无常》说:“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更像她确是成了统治者内部斗争的牺牲品。脂评证实了这一点,在指出元春“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的同时,说“《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十七、十八)。以杨贵妃作比,倒未必说后来有类似“安史之乱”的情节,但她属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导致贾府势败家亡是可以肯定的。但续书写元春之死,则是因为“圣眷隆重,身体发福”,才“多痰”致疾,仿佛她的死也足以显示皇恩浩荡似的。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2节 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2)
贾迎春:嫁给“中山狼”受苦,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写的,续书除了开始时提到过外,几乎将她忘了。只到“贾母这病日重一日,延医调治无效”时,才有孙家婆子来报:“姑娘不好了!前儿闹了场,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接着说:“岂知那婆子刚到邢夫人那里,外头的人已传来说:‘二姑奶奶死了。’邢夫人听了,也便哭了一场……知贾母病重,众人都不敢回。”(一○九)如此草草收场,还不如太虚幻境中她的判词和曲子《喜冤家》说得周详,实在未能充分体现雪芹通过迎春、薛蟠的嫁娶,来表现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脂评曾指出:
此文一为择婿者说法,一为择妻者说法。择婿者必以得人物轩昂,家道丰厚,荫袭公子为快;择妻者必以得容貌艳丽,妆奁富厚,子女盈门为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试看桂花夏家、指挥孙家,何等可羡可乐,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贻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
贾探春:前面说过,脂砚斋有“探春远适”之批,说到“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二十二)。脂评远嫁不归之说,与正文暗示其命运的“千里东风一梦遥”、“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五)的预言完全吻合。可是续书却写她出嫁后服采鲜明地回娘家来探亲,这真是匪夷所思的败笔。倘果真可随时回娘家看看,还有必要名属薄命司吗?
贾惜春:续书中她的归宿是进栊翠庵——一幢自然环境优美的单身女子的高级别墅。这不但与脂评叹“惜春为尼”说“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二十二)的境况截然不同,也与正文说她“独卧青灯古佛旁”对不上号。栊翠庵难用“青灯古佛”来形容且不说,续书既让紫鹃陪伴惜春同去,那就也不是“独卧”了。
史湘云:有一种说法,以为原稿后来写宝玉沦为更夫,巧遇湘云,与其结为夫妻。这绝对信不得。那是另一种今已不见的文字很粗糙的续书抄本中的情节。但上世纪头几十年中,姜亮夫、陶秋英夫妇,吴宓、张宗祥等在清华大学读书或任职时还读到过,清人笔记中也有提及。后人构思这一情节,实与误解又附会小说中《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有关。
他们把“白首双星”解说成“白首夫妻”、“白头偕老”了,并以为是指宝玉、湘云。其实,它是“白首分离的夫妻”的意思,也非指宝、湘。黛玉曾疑心又出个“金玉姻缘”,故脂评说“何颦儿为其所惑”(三十一)!我们今天不要再“为其所惑”才好。
“双星”一词,在现当代或可有泛义,比如指一对明星;今天发射地球卫星还有“双星计划”;可它在从前只有一个用法,词义是固定的,即牛郎织女星。所以“七夕”也叫“双星节”。《骈字类编》中于“双星”词下,除一条“双星钱”不能算外,共收古籍例句九条,都是牛郎织女星的意思,未收的例子还能找出更多,却绝对找不到“双星”可泛指连理夫妻或两个随便什么人的例句。
金麒麟,虽是宝玉为湘云从张道士手中拿的,但后来却到了卫若兰身上。脂评正确理解回目含义指出:“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三十一)所以,梅节兄《史湘云结局探索》一文中曾揣测过,卫若兰与湘云婚后分离,是怀疑她曾与宝玉有染,疑点就起于这个金麒麟,因为它曾经是宝玉的。是否如此,难断定,但脂评有“湘云是自爱所误”(二十二)的话,倒似乎能与之相合。
这些姑且不去管它,湘云后来与丈夫分开独处,是可以肯定的。这既与其判词“湘江水逝楚云飞”和《乐中悲》曲“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五)合榫,又有其《白海棠和韵》诗句及脂评可证。脂评批“自是霜娥偏爱冷”句说:“又不脱自己将来形景”。(三十七)这里的“冷”,正寓其冷落孤寂处境。还有她“花因喜洁难寻偶”、“幽情欲向嫦娥诉”等句,也包含着同样的隐意。
续书让湘云完全“淡出”了,几乎没有她什么故事,也像写迎春一样,安排在贾母临终前来交待,让打听消息的人回来说:
老太太想史姑娘,叫我们去打听。哪里知道史姑娘哭得了不得,说是姑父得了暴病,大夫都瞧了,说这病只怕不能好,若变了个痨病,还可挨过四五年,所以史姑娘心里着急,又知道老太太病,只是不能过来请安。……(第一○九回)
这算什么?还有一点点像曹雪芹的文字吗?
妙玉:她是完全依附贾府过寄生生活的,其命运必然与贾府的兴衰成败密切相关。第四十一回,叙及妙玉不收刘姥姥吃过的成窑杯时,靖藏本有一条原文错乱难明、经红学家校读后的批说:
妙玉偏僻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各示劝惩,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岂不哀哉!(据1973年第2期《文物》中周汝昌校读文字)
校读是否合理,可以讨论,但基本意思我以为相差不远,也相信原稿确是那么写的,妙玉落难于由京师到江南途中的瓜洲渡口,也是合情理的,因为正文已预言她“终陷淖泥中”,“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读kǎnɡzǎnɡ,强项挣扎也)违心愿”。续书写她被盗贼劫持,是与贾府荣枯无关的偶然事件,且结果死活不明,并没有什么挣扎于风尘之中的故事情节。至于妙玉原本清高,后来写得不免庸俗,那是另一回事了。
王熙凤:脂评提到后半部有关凤姐的事不少,如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一回,是关于贾琏藏多姑娘头发的秘密“泄露”出来的事,其时凤姐“身微运蹇”,已无可奈何了(二十一)。她也被拘于“狱神庙”(二十七),与刘姥姥“狱庙相逢”,使巧姐得“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四十二)。还有“凤姐扫雪拾玉”情节(二十三)。其《弄权铁槛寺》一类收赃害命事,将来都要“消缴”(报应、事发),终至“回首惨痛”(十六),“短命”而死(四十三、四十四),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或者写法不同的。
贾巧姐:巧姐的命运与刘姥姥息息相关。小说刚叙起“小小一个人家,向与荣府略有些瓜葛”,便有脂评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真千里伏线!”(六)“正脉”,是指有真正血缘关系的后裔,非硬拉扯上亲戚关系的“连宗”。
怎么后来会成“正脉”的呢?因为刘姥姥的家,将来就是“巧姐的归着”(六),姥姥“后有招大姐之事”(六),招她给板儿做媳妇。这在板儿和巧姐还都是孩子时,脂评就已揭出他们原是有“缘”的(四十一)。
侯门千金的巧姐,怎么会下嫁到农村呢?因为“势败”“家亡”时,“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五)将她卖到妓院里去了,即甄士隐《好了歌注释》中说的“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刘姥姥要将她从火坑里救出来,必然要承受乞求于人和招为媳妇的种种巨大压力,幸亏善良的有侠义心肠的“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六)。
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有一条脂评,是针对姥姥为巧姐取名时说过“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的话而发的,评曰:
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第四十二回)
既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的预言应验了,该感到庆幸才是呀,为什么批书人倒“心伤”起来,要“哀哉伤哉”呢?就因为巧姐在获救前,已“流落在烟花巷”,受到摧残了。这在当时有很深封建贞操观念的人看来,是天大的不幸,已无“吉”“祥”可言。刘姥姥之所以要“忍耻”,这便是重要原因。巧姐遇上“恩人”终于成了在“荒村野店”里“纺绩”(五),过着自食其力生活的劳动妇女。
续书写巧姐的曲折,只有一场不合情理的虚惊,最终嫁给“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当媳妇。“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些将来怎样升官,怎样起家,怎样子孙昌盛。”(一二○)
李纨:脂评对李纨的命运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注释》“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句侧批“贾兰、贾菌一干人”。贾兰的官运从李纨的判词和曲子中可得到证实,所谓“到头谁似一盆兰”、“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贾菌的腾达,续书中根本没写;二是对李纨判词、曲子个别语句的评赞,如《晚韶华》起头“镜里恩情”,说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对判词末句“枉与他人作笑谈”,批曰:“真心实语。”总之,是对第五回中预言的肯定。
预言中有关她命运的关键句是“也抵不上无常性命”和“昏惨惨黄泉路近”。其曲名也有恨“韶华”来得已“晚”的意思。虽然“黄泉路近”,有人以为非指李纨,乃说贾兰,且不去争辩死者是母是子,但总不会像续书所写的,贾兰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纨心下自然喜欢”(一一九)作结束。
香菱:其册子有画:“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判词有“自从两地生孤木(脂评: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寓意很显豁:两个“土”字加上一个“木”是“桂”字。这是说自从薛蟠娶夏金桂为妻后,香菱就被迫害死了。第八十回,既写她“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羸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是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香菱原名英莲;藕即莲根,又谐音配偶的“偶”,乐府民歌中常见),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拟目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颠倒了原著的构思。
袭人:续书写袭人,是贬得很厉害的,她直到最后宝玉出家为僧了,才想死节而没有死成,嫁给了蒋玉菡,被续书者嘲讽一番结束(一二○)。雪芹原稿中却写她因贾府发生某种变故,迫于形势而离开宝玉嫁人了,可能还出于自告奋勇,因为脂评有“袭人是好胜所误”(二十二)的话。她走后还嘱咐留住麝月,有脂评说:
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第二十回)
她与琪官(蒋玉菡)夫妻俩,不忘旧日情义,一直都关照着贫困中的宝玉夫妇,故“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二十),对“有始有终”,也有一条脂评说道: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
凭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与续作差异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写出来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举了;没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与续作各异,比如鸳鸯,我写过《鸳鸯没有死》一文。总之,续书文字与原作预言、脂评提示无一相合者,这也证明在后四十回书中,确实没有雪芹写的一个字。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3节 《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1)
一、变了主题,与书名旨义不符
《红楼梦》是一部描绘风月繁华的官僚贵族大家庭到头来恰似一场幻梦般破灭的长篇小说。这里可以把我们称之为“主题”而脂砚斋叫做“一部之总纲”的那“四句”话,再引用一次:
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第一回)
所以,在警幻仙子说到有“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时,脂砚斋批道:“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又另有批说:“红楼,梦也。”“红梦”是富贵生活的象征,则书名《红楼梦》其实也就是“繁华成空”的意思。所以,故事的结局是“家亡人散各奔腾”,是“树倒猢狲散”,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可是这一主题或总纲,在续书中被改变了。贾府虽也渐渐“式微”,却又能“沐皇恩”、“复世职”,还预期未来说:“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第一二○回)这就根本说不上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了。倒是宝、黛、钗的恋爱婚姻,有点像一场梦幻。所以如果全书依照续作者的思路,小说只能叫《良缘梦》之类书名才合适。毕竟大家庭的荣枯,与恋爱婚姻的成败并非一回事,其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说到这里,我想起当年拍成电影,由徐玉兰、王文娟主演的越剧《红楼梦》,它就是部典型的《良缘梦》。当时反响强烈,至今余音不绝。这首先得归功于编剧,他在原著和续作两种不同思路中,敢于只取其中一种而舍弃另一种,他按照续书中写宝、黛、钗的封建婚姻悲剧为主的发展线索去编写,于是前八十回中,凡与这条线关系不大的人物、情节,都一概舍弃,诸如甄士隐和香菱的故事,包括贾雨村、秦可卿之死与大出殡、元春省亲与修建大观园、刘姥姥进荣国府及游园、众姊妹结社赋诗,二尤姊妹的悲剧、探春的兴利除弊、抄检大观园、晴雯之死、迎春受包办婚姻之害等等,都一律砍掉,也不管它在雪芹原来构思中有多么重要。在处理钗、黛间的关系上,也扬黛抑钗,暗示彼此是“情敌”,绝不提她们经过一段含酸的你讥我讽后,互相以诚相待,倾吐内心真实的想法,以释往日的疑虑与误会,从而结成了“金兰”友谊的情节,如《蘅芜君兰言解疑癖》(第四十二回)或者《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第四十五回)等章回,为的就是与表现钗欲取黛而代之的思路一致。越剧就其本身而言是成功的,但也不过在《孔雀东南飞》、《梁祝》、《西厢记》、《牡丹亭》等作品外,又增加了一个写封建恋爱婚姻的故事;若就雪芹原作的构思而言,则应该说是一种颇为彻底的篡改。
但这样的篡改,责任不在编剧而在续书。既然最终要写成恋爱婚姻悲剧,还要前面那许多与此无关的人物情节何用?前几年南方又新编越剧《红楼梦》,想在前面增加那些被旧编越剧删去的部分,诸如元妃省亲之类,以为能够丰富内涵,接近原著,其实只能增加枝蔓,成了累赘。我一听到消息,就断言吃力不讨好,非失败不可。果然,新编的不及旧编远矣。
周雷、刘耕路等编剧,王扶林导演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也是只想保存一种思路,与越剧相反,他们选择了尽量寻找雪芹原作构思之路。这样,占了三十集的前八十回情节,尽管改编的艺术功力不高,也还是让许多未认真读过原著的人以一个全新的印象,反映甚好。最后六集是八十回后的情节,他们探索着一条崎岖难行之路:根据某些红学家的一些探佚看法来编,这当然很难讨好,不被普遍认可,还招致非议,却也普及了一点红学常识:原来《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所作,它本来还有另一种与我们能读到的很不一样的悲剧结局。
总之,续书让黛玉死去、宝玉出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小说的悲剧结局虽属难得,但悲剧被缩小了,减轻了,其性质也改变了,且误导了读者。
二、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
曹雪芹在创作上有个崇高的美学理想,或者叫美学原则,是许多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所未能意识到或者即使意识到却达不到,或者不能自觉地去遵循的,那就是要竭力追求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高度统一、完美结合。因此,不同的作者在运用文学艺术创作所必不可少的虚构时,就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结果自然也就完全不同了。雪芹曾通过其虚拟的小说作者石头之口说:
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这话真是说得太好、太重要了。所谓“穿凿”,在理论上是任意牵合意义以求相通,在创作上就是不合情理地编造情节以求达到“供人之目”的效果。
续书中编造宝玉婚姻的“调包计”情节,就是最典型的“穿凿”例子。比如贾母,本来何等宽厚爱幼,明白事理,续书竟以焦仲卿阿母形象来写她利欲熏心,冷面寡恩,竟至翻脸绝情,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这合乎情理吗?凤姐是有算机关、设毒计的本领,那也得看对谁,是不是侵犯了她自身利益。在贾府这许多姊妹兄弟中,她算计过谁?谋害过谁?就连鸳鸯、晴雯这样的丫头,她也从不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何况是对她处处爱惜的宝玉和钗黛,她能出这样不计后果又骗不了谁的拙劣的馊点子吗?
还有雪芹曾写过《慈姨妈爱语慰痴颦》的薛姨妈,怎么也会变得那么虚伪藏奸、愚昧无知,竟同意女儿去当替身,做别人变戏法的道具?而一向“珍重芳姿”、自爱自重的宝钗居然会那样屈辱地让人任意戏弄?最不好处理的当然还是既“天分高明,性情颖慧”又“行为偏僻性乖张”的宝玉,所以只好让他“失玉”成“疯癫”,变成可以任人摆布的一枚棋子。所有这一切,不是为了增加“供人之目”的戏剧性效果而大加穿凿是什么?还有什么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可言?
金玉成婚拜堂与绛珠断气归天,被续作者安排在同一天同一个时辰内,这边细乐喧阗、喜气洋洋,那边月移竹影、阴风惨惨,虽渲染得可以,但也属穿凿之笔,也是“为供人之目而失其真传者”。
也许有读者会大不以为然地反驳我:这样写能形成强烈的对比,给人以更深刻的印象,有什么不好?好就好吧,我不想争辩。反正我相信曹雪芹不会有这样穿凿的笔墨,他是把写得“真”放在第一位的。
三、扭曲形象,令前后判若二人
我在前面说“调包计”时,已提到贾母、薛姨妈、宝钗等一些人物形象,在续书中为编故事被任意扭曲,这样的例子,在后四十回中可谓俯拾皆是。
贾宝玉虽不情愿,却乖乖地遵父命入家塾去读书。贾母笑道:“好了,如今野马上了笼头了!”——这像贾母说的话吗?
一开始,宝玉看不起八股文章,他的惟一知己黛玉便劝说道:
我们女孩儿家虽然不要这个,但小时跟着你们雨村先生念书,也曾看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候虽不大懂,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第八十二回)
你听听,这位从来不说“混账话”的林妹妹,现在也说起这样的混账话来了。
更有奇者,宝玉上学才第二天,塾师贾代儒要他讲经义,他就能讲得让老师认可,在讲解“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一章时,居然已经有道学家的思路,什么“德是性中本有的东西”,什么“德乃天理,色是人欲”等等,真叫人刮目相看。
宝玉本来诗才“空灵娟逸”,“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油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乱扯,敷演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厉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的”。(第七十八回,此段文字在一百二十回本中被删)所以他能信手即景便写出“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一类极漂亮的诗句来。当然更不必说他“大肆妄诞”撰成的一篇奇文《芙蓉女儿诔》了。
到八十回后,宝玉完全变了个人,什么文思才情都没有了,他几乎不再做什么诗。只有一次,怡红院里在晴雯死时枯萎了的海棠,忽然冬日开花。贾赦、贾政说是花妖作怪,贾母说是喜兆,命人备酒赏花。宝玉、贾环、贾兰“彼此都要讨老太太的喜欢”,这才每人都凑了四句,若论优劣,半斤八两,都差不多。宝玉的诗说:
海棠何事忽摧?今日繁花为底开?
应是北堂增寿考,一阳旋复占先梅。
末句说,冬至阴极阳回,故海棠比梅花抢先一步开了。你看,这像不像三家村里混饭吃的胡子一大把的老学究硬挤出来的句子?遣词造句竟至如此拙劣俗气,还有一点点“空灵娟逸”的诗意才情可言吗?说它出于宝玉笔下,其谁信之?更奇怪的是这个“古今不肖无双”的封建逆子,现在居然成了那么会拍马屁、能迎合长辈心理的孝子,这个转变也太惊人了。
还可举那个送白海棠来给宝玉及姑娘们赏玩的贾芸,他处事乖巧,说话风趣,地位卑微,没有多少文化,写一个帖子,能让人喷饭,但为人不坏。曾为了告贷,受尽了势利舅舅卜世仁的气,可行事却有理、有节、有骨气,且对其母亲很有孝心。因此,已知后半部故事情节的脂砚斋,有批语说他道:
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
这话能和靖藏本批语称后来有“芸哥仗义探庵”事完全对应起来。可是续书中的贾芸,却被写得极其不堪,让他去串通王仁出卖巧姐,成了个十足的坏蛋。
四、语言干枯,全无风趣与幽默
《红楼梦》的语言问题,从广义上来说,作品的所有艺术表现方法都可包括在内,这又是可以写成一部大专著的题目。如裕瑞《枣窗闲笔》贬后四十回文字称“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备具之物”,便是从总体上来评价的。虽然我很欣赏和钦佩他敏锐的鉴赏眼光,但有许多人并不接受。所以我想,还是尽量将其范围缩小,只就其语言的诙谐风趣、富有幽默感这一点上来说。
从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看,富有风趣幽默语言才能的作家并不算太多。战国时的淳于,汉代的东方朔,都颇有名气。但他们或并无作品,或传世文章不多(不包括托名的),对后来的影响都不算很大。真正在这方面具有影响力的了不起的大作家,庄子是一个,苏东坡是一个,曹雪芹也是一个。有些大诗人如杜甫,有时也说几句幽默话,《北征》诗叙述他乱离中回家,说“床前两小女,补绽才过膝。海图拆波涛,旧绣移曲折;天吴及紫凤,颠倒在褐”,又说痴女儿“学母无不为,晓妆随手抹。移时施朱铅,狼藉画眉阔”等,在全首长诗中呈现出异彩,但其主体风格仍是所谓“沉郁顿挫”。后来的戏曲家善诙谐的便多些,而《红楼梦》中风趣幽默的语言,则是其他小说中所罕见的。
贾芸将年纪比自己小的宝玉叔认作干爹,处处讨宝玉欢心,他写的一篇似通非通的《送白海棠帖》,颇能看出雪芹的幽默感。其中有“上托大人金福,竟认得许多花儿匠”的话,脂批云:“直欲喷饭,真好新鲜文字!”又有“大人若视男如亲男一般”的句子,批云:“皆千古未有之奇文!初读令人不解,思之则喷饭。”
在制灯谜中,也有类似文字。元春做了灯谜叫大家猜,命大家也做了送去,贾环没有猜中元春谜,自己所作的也被太监带回,说是“三爷作的这个不通,娘娘也没猜,叫我带回问三爷是什么”。众人看了他的谜,大发一笑。谜云:
大哥有角只八个,二哥有角只两根。
大哥只在床上坐,二哥爱在房上蹲。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4节 《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2)
把枕头(古人枕头两端是方形的,共有八角)、兽头(塑在屋檐角上的两角怪兽,名螭吻好望,俗称兽头)拉在一起,称作“大哥”“二哥”,有八个角还用“只”字,兽既真长着两角而蹲在房屋上,制谜就不该直说。凡此种种,都说明“不通”。故脂评说:“可发一笑,真环哥之谜。诸卿勿笑,难为了作者摹拟。”即此也可看出雪芹文笔之诙谐风趣。
贾宝玉同情香菱遭妒妇夏金桂的虐待,向卖假的江湖郎中王一贴打听,“可有贴女人的妒病方子没有?”有一段精彩的描写说:
“倒有一种汤药,或者可医,只是慢些儿,不能立竿见影的效验。”宝玉问:“什么汤药?怎么吃法?”王一贴道:“这叫做‘疗妒汤’,用极好的秋梨一个,二钱冰糖,一钱陈皮,水三碗,梨熟为度。每日清早吃这么一个梨,吃来吃去,就好了。”宝玉道:“这也不值什么,只怕未必见效。”王一贴道:“一剂不效,吃十剂;今日不效,明日再吃;今年不效,吃到明年。横竖这三味药都是润肺开胃、不伤人的,甜丝丝的,又止咳嗽,又好吃。吃过一百岁,人横竖是要死的,死了还妒什么?那时就见效了。”
多么风趣!再如所谓能解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的“冷香丸”(其实“热毒”“冷香”都是在隐喻人的品格),要用白牡丹、白荷花、白芙蓉、白梅等四季花蕊,加雨水日的雨、白露日的露、霜降日的霜、小雪日的雪拌和,分量都是十二之数。很显然,这是中医药行家编造的趣话,若以为真有这样的海上方,便傻了。还有贾瑞因妄动风月之情,落入凤姐毒设的相思局而得病,书中说他“诸如肉桂、附子、鳖甲、麦冬、玉竹等药,吃了有几十斤下去,也不见个动静”,就像老中医言谈,说得何等风趣!诸如此类,都只诙谐谈笑,从不炫耀自己的医药知识,却又字字句句不背医理。这才是真正伟大的艺术家。
续书的作者不懂得这一点,每写一张方子,必一本正经地去抄医书,有何趣味。
作为出色的艺术形象,凤姐受到读者特殊的喜爱,读《红楼梦》的人,每当凤姐出场,往往精神为之一振,这是为什么?我想,凤姐总能说出极其机敏生动而有其鲜明个性特点的话来,也许是最重要的原因。“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明义《题红楼梦》诗)她敢大说大笑,调侃贾母,甚至拿贾母额头上的伤疤来开玩笑,毫无小家子媳妇不敢言笑的拘束态度,却又十分得体地能赢得贾母的欢心。这又是续书笔墨所望尘莫及的。
还有宝钗“机带双敲”地讥讽宝、黛,黛玉指桑骂槐地借丫头奚落宝玉,为卫护宝玉喝酒,嬉笑怒骂地弄得好多事的李嬷嬷下不了台,只好说:“真真这林姑娘,说出一句话来,比刀子还尖!”
诸如上述种种有趣的语言,续书中有吗?我们不必苛求续作者能写出多少,你只要在四十回书中能找出一处,甚至一句半句称得上精彩机智、幽默风趣的话来,就算我看法片面,有问题,可你能找出来吗?五、缺乏创意,重提或模仿前事
续书作者为了要将自己的文字混充与前八十回出自一人之手,所以,除了不肯留下自己的名号外,还惟恐读者不信其为真品,便时时处处重提前八十回旧事,或模仿前面已有过的情节。其实,这样做并不聪明,只会更暴露自己的心虚、缺乏自信与创意。
令我感到奇怪的倒是在“新红学派”出现之前的一百二三十年时间内,居然能蒙骗过大多数人,包括王国维那样的国学大师。所以,尽管胡适以及后来的许多红学家都把续书的作者认定为其实只做了“截长补短”的整理工作的高鹗,这一点缺乏证据,不能成立,已逐渐被当今一些研究者所否定外,但胡适等对后四十回书乃后人续作,非雪芹原著的判断还是正确的,是有很大正面影响和历史功绩的。
续书有哪些地方是在重提或模仿前八十回情节的呢?
这太多了。你若带着这个问题去细细检点后四十回文字,那真可谓是触目皆是。这就好比一个从未到过北京而要冒充老北京的人,他说话既没有一点京腔京韵,行事也全无老北京的习惯,却在口头上老是挂着从《旅游指南》上看来的关于天安门、故宫、颐和园、王府井、长安大街等等的话头,这就能使人相信他真是世居于北京的人?除非听他说话的人自己也不知道老北京该是怎么样的。
翻开续书第一回,即一百二十回本的第八十一回,这样的地方就不下四五处之多。如宝玉对黛玉说:
“我想人到了大的时候,为什么要出嫁?(按:类似的想头宝玉以前也表述过,且表述得更好)……还记得咱们初结‘海棠社’的时候,大家吟诗做东道,那时候何等热闹!……”
宝玉被贾母派了人来叫去,无缘无故地见了便问:
“你前年那一次大病的时候,后来亏了一个疯和尚和一个瘸道士治好了的,那会子病里,你觉得是怎么样?”
接着又叫来凤姐也没头没脑地问:
贾母道:“你前年害了邪病,你还记得怎么样?”凤姐儿笑道:“我也不很记得了。但觉自己身子不由自主,倒像有些鬼怪拉拉扯扯要我杀人才好,有什么拿什么,见什么杀什么。自己原觉很乏,只是不能住手。”
还有写宝玉“两番入家塾”的第一天光景:
回身坐下时,不免四面一看。见昔时金荣辈不见了几个,又添了几个小学生,都是些粗俗异常的。忽然想起秦钟来,如今没有一个做得伴说句知心话的,心上凄然不乐,却不敢作声,只是闷着看书。
这些就是续书文字在刚亮相时,便喋喋不休地向读者作出的表白:“你们看哪,我与前八十回的联系是多么紧密啊!”我不想一回回地去搜寻此类重复前面的地方,读者不妨自己去找。下面只想再举些在阅读时曾留有印象的例子:
薛蟠从前行凶,打死冯渊,现在又犯命案,打死张三,同样也得到官场保护,翻案免罪(第八十六回)。宝钗在等待结案期间,给黛玉写信,居然又旧事重提说:
回忆海棠结社,序属清秋;对菊持螯,同盟欢洽。犹记“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之句,未尝不叹冷节遗芳,如吾两人也!(第八十七回)
曹雪芹写的《勇晴雯病补雀金裘》自然是非常精彩感人的,但到后面是否还有必要用《人亡物在公子填词》来旧事重提呢?原作之所缺是应该补的,原作写得最有力的地方是用不着再添枝加叶的。可续书作者却认为这样的呼应,可以使自己的补笔借助于前文获得艺术效果,所以他也模仿《痴公子杜撰芙蓉诔》情节,写焚香酌茗,祝祭亡灵,并填起《望江南》词来了。这实在是考虑欠周。它使我想起从前一个故事:传说李白在采石矶江中捞月,溺水而死,后人便造了个李白墓来纪念他。过往游人作诗题句者不绝,其中一人诗云:“采石江边一土,李白诗名耀千古。来的去的吟两句,鲁班门前掉大斧。”有了《芙蓉女诔》这样最出色的千古奇文,再去写两首命意和措辞都陋俗不堪的小令来凑热闹,不也是班门弄斧吗?到宝玉对她亡灵嘀咕什么“孰与话轻柔”之类的肉麻话,一定会像当初补裘时那么说:“不用你蝎蝎螫螫的!”
雪芹写过宝玉参禅,被黛玉用语浅意深的问题问住答不上来的情节,写得很机智(第二十二回)。续书因而效颦作《布疑阵宝玉妄谈禅》一回,让黛玉再一次对宝玉进行“口试”,没遮拦地提出了“宝姐姐和你好,你怎么样?宝姐姐不和你好,你怎么样”等一连串问题。宝玉的回答,话倒好像很玄,什么“弱水三千”啦,“瓢”啦,“水”啦,“珠”啦,还引古人诗句,意思却无多,无非说只和你一个人好,你若死了,我做和尚去。所以“补考”顺利通过。前一次是谈禅,这一次是用佛家语词、诗句来掩盖的说爱。回目上虽有“布疑阵”三字,其实是一眼可以看穿的。宝玉“谈禅”我后面还将提到,这里不多说了。
雪芹曾写贾政命宝玉、贾环、贾兰三人各作一首《词》,评其优劣。续书亦效仿此情节,让这三个人来作赏海棠花妖诗,由贾母来评说。
续书写宝钗婚后,贾母又给她办生日酒宴,而且还模仿从前《金鸳鸯三宣牙牌令》情节,在席上行起酒令来。只是把三张牙牌改为四个骰子,可惜的是没有把行令的人也改换一下,依旧是鸳鸯。说的是“商山四皓(骰子名)、临老入花丛(曲牌名)、将谓偷闲学少年(《千家诗》句)”等等,应该是描写贾府败落的时候,偏又行酒令、掷骰子。情节松散游离,十分无聊,所引曲牌、诗句,略无深意,只是卖弄赌博知识罢了。这还不够,以后又让邢大舅王仁、贾环、贾蔷等在贾府外房也喝酒行令。但续书作者对那些典卖家当、宿娼滥赌、聚党狂饮的败家子生活不熟悉,无从想象描摹他们酒席间的情景,所以只好“假斯文”地引些唐诗、古文来搪塞。
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的情节也被仿制了。续书让宝玉魂魄出窍,重游了一次。可是为能宣扬“福善祸淫”思想,将匾额、对联都改了,“太虚幻境”成了“真如福地”,那副最有名的对联现在被改成:
假去真来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
原本“真”与“假”、“有”与“无”是对立的统一,现在却将它截然分开,用“真胜假”“有非无”之类的废话来替代曹雪芹深刻的辩证思想。
小说以“甄士隐”“贾雨村”二人开头,有“真事隐去,假语存焉”寓意在,续作者却不从这方面想,他离不了八股文“起承转合”章法的思路,定要让首尾相“合”,所以必让二人最后重新登场,因而有《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一回,貌似前呼后应,实则大背原意。六、装神弄鬼,加重了迷信成分
曹雪芹虽然不可能是个彻底唯物主义者,但也不迷信鬼神。他有宿命观念,这与他所处的时代社会环境、家庭变迁及个人遭遇等都有关系。所以,小说中时时流露出深刻的悲观主义思想情绪。这一点,在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翻看“金陵十二钗”册子和听仙姬唱《红楼梦十二曲》的情节上表现得最为明显(虽然这样写还有别的目的和艺术表现上的考虑)。
小说刚开头,但其中的人物与大家庭的未来,诚如鲁迅所说:“则早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坟·论睁了眼睛看》)但这只是一种局限,而局限是任何人都避免不了的。
被遗弃的补天石的经历、癞僧跛道二仙的法术、宝黛前身——神瑛与绛珠的孽缘、警幻的浪漫主义手法,大概不会有人将它们与宣扬封建迷信观念联系在一起。秦可卿离世时灵魂托梦给凤姐,向她交代贾府后事,八月十五开夜宴时祠堂边墙下有人发出长叹之声,这又是为了情节发展的特殊需要而作的安排,且在艺术表现上写得极有分寸,可以就其真实性作出各种不同的解说,也不能简单化地与迷信鬼神相提并论。
明明白白地写到鬼的,只有秦钟之死。因为这一段各种版本的文字差异较大,我想把自己的《红楼梦》校注本(浙江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中的有关文字全引出来,书中说:
那秦钟早已魂魄离身,只剩得一口悠悠余气在胸,正见许多鬼判持牌提索来捉他。那秦钟魂魄哪里就肯去,又记念着家中无人掌管家务,又记挂着父亲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又记挂着智能尚无下落,因此百般求告鬼判。无奈这些鬼判都不肯徇私,反叱咤秦钟道:“亏你还是读过书的人,岂不知俗语说的:‘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我们阴间上下都是铁面无私的,不比你们阳间瞻情顾意,有许多的关碍处。”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5节 《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3)
正闹着,那秦钟的魂魄忽听见“宝玉来了”四字,便忙又央求道:“列位神差,略发慈悲,让我回去,和这一个好朋友说一句话就来的。”众鬼道:“又是什么好朋友?”秦钟道:“不瞒列位,就是荣国公的孙子,小名宝玉的。”都判官听了,先就唬慌起来,忙喝骂鬼使道:“我说你们放回了他去走走罢,你们断不依我的话,如今只等他请出个运旺时盛的人来才罢。”众鬼见都判如此,也都忙了手脚,一面又抱怨道:“你老人家先是那等雷霆电雹,原来见不得‘宝玉’二字。依我们愚见,他是阳间,我们是阴间,怕他也无益于我们。”都判道:“放屁!俗话说得好,‘天下的官管天下的事’,阴阳本无二理。别管他阴也罢,阳也罢,敬着点没错了的。”众鬼听说,只得将秦魂放回。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勉强叹道:“怎么不肯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忙携手垂泪道:“有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
这段出现阴司鬼差的文字,用不着我来说明,脂评就有过许多精辟的批语,只需择要抄录几条就行了。它批“正是许多鬼判持牌提索来捉他”句说:
看至此一句令人失望,再看至后面数语,方知作者故意借世俗愚谈愚论设譬,喝醒天下迷人,翻成千古未见之奇文奇笔。
又有批众鬼拘秦钟一段说:
《石头记》一部中,皆是近情近理必有之事、必有之言;又如此等荒唐不经之谈,间亦有之,是作者故意游戏之笔耶?以破色取笑,非如别书认真说鬼话也。
“游戏之笔”、“非如别书认真说鬼话”,说得多好!可谓一语破的。再如批鬼都判先倨后恭的对话说:
如闻其声。试问谁曾见都判来?观此则又见一都判跳出来。调侃世情固深,然游戏笔墨一至于此,真可压倒古今小说!这才算是小说。
“调侃世情”,又是一针见血的话。我由衷地钦佩脂砚斋的理解鉴赏能力,并且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竟有少数所谓研究者,老往这位对我们加深理解《红楼梦》一书作过如此重要贡献的脂砚斋身上泼脏水。我想,他们如果有脂砚斋十分之一的理解力,就真该谢天谢地了!
再看看续书所写有关情节,完全可以说是“认真说鬼话”了。
宝玉因失玉而疯癫,得玉而痊愈,这是将通灵玉当成了宝玉的魂灵,是写他自己视玉为命,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因僧道而获救是重复前面已有过的情节,已与脂评所说“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见,却又不灵,遇癞和尚、跛道人一点方灵应矣。写利欲之害如此”,“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等语不合,这且不说。为寻玉而求助于扶乩(一种占卜问疑的迷信活动,骗人的鬼把戏),由妙玉来施术,请来“拐仙”,还神奇地在沙盘上写出一首诗来指示通灵玉的去处,虽小说中人不解其意,但读者却能领略其去处的神秘性。妙玉本是出身于官宦之家的普通姑娘,除了能诗和懂茶艺外并无特殊本领,现在居然硬派她来扮演巫婆的角色,让她画符念咒,装神弄鬼。
《大观园月夜感幽魂》一回更是活见鬼。先是凤姐在园内见似“大狗”“拖着一个扫帚尾巴”的怪物向她“拱爪儿”,接着就碰见秦可卿的鬼魂。吓得这个原来“从不信阴司报应”的凤姐去散花寺求“神签”,签儿自动蹿出,上书“王熙凤衣锦还乡”。
下一回又写宁府“病灾侵入”、“符水驱妖孽”,更是肆无忌惮地宣扬封建迷信。请来毛半仙占卦问课,什么“世爻午火变水相克”,什么“戌上白虎”是“魄化课”,主“病多丧死,讼有忧惊”,还通过人物之口肯定“那卦也还算是准的”。又写贾赦在大观园里受惊,吓得躺倒在地。人回:“亲眼看见一个黄脸红须绿衣青裳一个妖怪走到树林子后头山窟窿里去了。”于是大写特写道士如何作法事,驱邪逐妖。
《死缠绵潇湘闻鬼哭》写得阴风惨惨、鬼气森森,恐怖异常。宝玉指潇湘馆道:“我明明听见有人在内啼哭,怎么没有人?”婆子劝道:“二爷快回去罢!天已晚了,别处我们还敢走,只是这里路又隐僻,又听得人说,这里林姑娘死后,常听见有哭声,所以人都不敢走。”
鸳鸯上吊前见到秦可卿,并领悟“必是教给我死的法儿”,所以死后也随秦氏的鬼魂去了。
最突出的是正面描写赵姨娘“被阴司里拷打死”的场面:
赵姨娘双膝跪在地下,说一回,哭一回。有时爬在地下叫饶,说:“打杀我了,红胡子的爷,我再不敢了!”有一时双手合着,也是叫疼。眼睛突出,嘴角鲜血直流,头发披散。人人害怕,不敢近前。……到了第二天,也不言语,只装鬼脸,自己拿手撕开衣服,露出胸膛,好像有人剥她的样子。
也还写凤姐“被众冤魂缠绕”。
在《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一回中,写宝玉病危,被前来送玉的和尚救活,但他让宝玉魂魄出窍,重游一次幻境,使他领悟“世上的情缘,都是那些魔障”的佛家说教。于是把小说楔子和第五回情节都拉了进来:宝玉一会儿翻看“册子”,一会儿看绛珠草,其中也有神仙姐姐,也有鬼怪,也在半途中喊救命等等,读之,足能令人作呕半日。还遇见尤三姐、鸳鸯、晴雯、黛玉、凤姐、秦可卿等阴魂,只是太虚幻境原有的三副联额都被篡改了,成了十分庸俗的“福善祸淫”的劝世文,太虚幻境也成了宣扬因果报应迷信观念的城隍庙。
七、因袭前人,有时还难免出丑
续书中有些故事情节,不是来自生活,而是来自书本。说得好一点,就像诗文中在用典故,你可以找出它的出处来;说得不好一点,则是摭拾前人唾余。
比如宝钗替代黛玉做新娘的“调包计”,不论其是否穿凿,是否真实,情节的故事性、离奇性总是有的,所以也就有了一定的可读性。但那是续作者自己构想出来的吗?倒未必。比曹雪芹早半个多世纪的蒲松龄,其《聊斋志异》中有《姊妹易嫁》一篇,就写张氏以长女许毛家郎,女嫌毛贫,不从。迎娶日,彩舆在门,坚拒不妆。不得已,终以其妹代姊“调包”出嫁。这一情节,还不是蒲氏首创,赵起杲《青本刻聊斋志异例言》谓:“编中所载事迹,有不尽无征者,如《姊妹易嫁》、《金和尚》诸篇是已。”的确,冯镇峦评此篇时,就提到姊妹调包的出处:
唐冀州长史吉懋,取南宫县丞崔敬之女与子顼为妻。女泣不从。小女白母,愿代其姊。后吉顼贵至宰相。
可见,“调包”之构想,已落前人窠臼。
再如黛玉焚稿情节,全因袭明代冯小青故事。小青嫁与冯生为妾,冯生妇奇妒,命小青别居孤山,凄婉成疾,死前将其所作诗词稿焚毁,后其姻亲集刊其诗词为《焚余草》。记其事者有支小白《小青传》等多种,亦有好几种戏曲演其故事。
《施毒计金桂自焚身》则套的是关汉卿《感天动地窦娥冤》杂剧,差别只在恶棍张驴儿欲毒死蔡婆,而结果反毒死了自己的父亲,而悍妇夏金桂欲毒死香菱,而结果反毒死了自己。
最能说明问题的其实还是诗词。
明清时,小说中套用、移用古人现成的诗词,作为散文叙述的点缀或充作小说人物所作的诗词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红楼梦》续书也如法炮制本算不了什么问题,只是曹雪芹没有这种写作习惯,《红楼梦》前八十回也不用此套,所以置于同一部书中,前后反差就大了。
比如写黛玉见旧时宝玉送的手帕而伤感,说:
失意人逢失意事,新啼痕间旧啼痕。
对句用的是秦观《鹧鸪天》词:“枝上流莺和泪闻,新啼痕间旧啼痕。”
宝玉去潇湘馆看黛玉,见她新写的一副对联贴在里间门口,联云:
绿窗明月在,青史古人空。
也不说明出处,令读者误以为是续作者代黛玉拟的。其实,它是唐代著名诗人崔颢的《题沈隐侯八咏楼》诗中的原句。沈隐侯即沈约,他在任东阳郡(今浙江金华市)太守时建此楼,并于楼中写过《八咏诗》,后人因以此名楼。《八咏诗》的第一首是《登台望秋月》,故崔颢凭吊时感慨窗前明月景象犹在,而古人沈约已不可见,只留下历史陈迹了。续作者取古人之句充作自己笔墨不说,还让黛玉通过联语忽发思古之幽情,泛泛地慨叹“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似乎也没有必要。
写黛玉病中照镜,顾影自怜说:
瘦影正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
这是全抄冯小青《焚余草》中的诗。诗云:“新妆欲与画图争,知在昭阳第几名?瘦影自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这首诗很有名,故演小青故事的戏曲有以《春波影》为名的。续作者竟摭拾此类,滥竽充数,以为可假冒原作,实在是太小看曹雪芹了。
黛玉窃听得丫头谈话,说什么王大爷已给宝玉说了亲,便心灰意冷,病势转重,后来知是误会,病也逐渐减退,续作者感叹说:
心病终须心药治,解铃还须系铃人。
这又是小说中用滥了的俗套。系铃解铃,语出明代瞿汝稷《指月录》。
第九十一回宝黛“妄谈禅”,黛玉说:“水止珠沉,奈何?”意思是我死了,你怎么办?宝玉要回答的本是:我做和尚去,不再想家了。但他却引了两句诗来作为回答:
禅心已作沾泥絮,莫向春风舞鹧鸪。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6节 《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4)
这次拼凑古人诗就不免出丑了。“禅心”句,虽然是和尚写的,却是对妓女说的。苏轼在酒席上想跟好友诗僧参寥开开玩笑,便叫一个妓女去向他讨诗,参寥当时就口占一绝相赠,说:“多谢樽前窈窕娘,好将幽梦恼襄王。禅心已作沾泥絮,肯逐东风上下狂?”怎么可以用宋人答复娼妓的话来答复黛玉呢,不怕唐突佳人?黛玉从前听宝玉引出《西厢记》中的话来说她,又哭又恼,说是宝玉欺侮了她,怎么现在反而不闹了?想必是黛玉书读少了,连《东坡集》及《苕溪渔隐丛话》之类的书也没看过,所以不知道。我在想,将《红楼梦》说成就是《青楼梦》、金陵十二钗就是秦淮河畔十二个妓女的欧阳健,实在不必引袁子才把黛玉当成“女校书”(妓女)的“糊涂”话来为自己作证,他大可振振有词地说:“你们看,贾宝玉都认为林黛玉是妓女,你们还不信!”
“莫向”句出自唐诗。《异物志》云:“鹧鸪其志怀南,不思北徂(往),南人闻之则思家,故郑谷诗云:‘坐中亦有江南客,莫向春风唱鹧鸪。’”(《席上赠歌者》)唐时有《鹧鸪天》曲,故曰“唱”。不知续作者是记性不好,背错了唐诗,还是有意改歌唱为舞蹈,说什么“舞鹧鸪”,谁曾见有人跳“鹧鸪天舞”来?如此谈禅,真是出尽洋相!
还有凤姐散花寺求神签,求得的是“第三十三签,上上大吉”,签上有诗云:
蜂采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是抄唐罗隐《蜂》诗:“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它与“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同一个意思。这样明确表述白白地辛苦一生的极不吉利的话,怎么可以写在“上上大吉”的签上呢?这是连基本常识都不顾了。
诸如此类,还不包括指明是“前人”所作的“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一二○)清初邓汉仪诗。可这样的例子,在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中是一个也找不到的(行酒令用的“花名签”之类戏具上多刻《千家诗》中句,非此例)。雪芹非但不喜移用前人现成之作,恰恰相反,倒自拟以托名,将自己写的说成是古人写的。
如秦可卿卧房中的所谓“宋学士秦太虚写的”对联:
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
秦观,字少游,一字太虚,号淮海居士,“苏(轼)门四学士”之一。这副假托他手迹的对联只是雪芹学得很像的拟作,并不出自秦观的《淮海集》。
再如为表现探春风雅志趣而写的她内房中悬挂的一副对联:
烟霞闲骨格,泉石野生涯。
说明是唐代著名书法家“颜鲁公墨迹”。颜鲁公,即唐大臣颜真卿,代宗时封鲁国公。《全唐诗》存其诗一卷,并无此两句,也是雪芹的拟作。
这一方面固然因为作诗、拟对本雪芹平生所长,所谓“诗才忆曹植”(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根本无须借助他人之手;另一方面也与他文学创作的美学理想有关,或者说与他文德文风大不同于流俗有关。
小说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的原稿,在惜春谜后“破失”。雪芹未动手补写就突然病逝了。此回因此断尾。脂评只记下宝钗谜诗一首,并无叙述文字;后由旁人将此回补完。有两种不同的补写文字。其中一种特自以为是,将宝钗谜改属黛玉,又另增宝玉的镜谜和宝钗的竹夫人谜各一首,为程高本所采纳。宝玉的镜谜云:
南面而坐,北面而朝。
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后两句语出《孟子·万章上》。“象”,本人名,舜之异母弟,在谜中则是“好像”之义。我在读冯梦龙《挂枝儿》一书中发现了此谜,梅节兄则看到更早一点的出处,原来在李开先《诗禅》中也有。很难设想曹雪芹会将已见李开先、冯梦龙集子中的谜语,移来充作自己的文字,还特地通过本该“悲谶语”的贾政之口喝彩道:“好,好!猜镜子,妙极!”居然毫无愧色地自吹自擂。曹雪芹地下有知,看到这样几近乎剽窃他人的补法,也许会摇头说:“这太丢人了!”八、续书功过,看从什么角度说
我谈论续书,给人的印象大概是全盘否定的。所以,当我有时提到续书的整理刊行者程伟元、高鹗有功时,便使一些也持否定看法的朋友大不以为然,认为我自相矛盾,想与我争论续书何功之有。同时,另一些肯定续书或基本肯定的人,则仍认为我的看法太偏颇,竟把续书说得全无是处。
看来,这确是个不容易让人人都满意的问题。
我不存让大家都认可的奢望,也不想迁就各种议论、无原则地搞折中。我以为论续书之得失功过,全在于你从什么角度说,而且以为要做到公允,还必须理智地全面地考虑问题,不能情绪化,也不能只从一个角度去想。
《红楼梦》既然“书未成”,是一部残稿,那么是世上只留存八十回好呢,还是有后人续写四十回,使之成为“全璧”好呢?
先不论哪种情况更好些,且说说如果没有程高本的刊行,《红楼梦》能在社会上得到如此长期、广泛、热烈的反响吗?小说的影响能像今天这么大吗?不能。我想这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它也误导了广大读者,长期以来,让多少人误以为《红楼梦》就是如此的。这也是事实。可就在这样读者长期受蒙蔽,后来又得研究者指点,逐渐知道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的状况下——不管你指斥续书是阴谋篡改也罢,是狗尾续貂也罢——《红楼梦》仍被公认为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一部,而不是半部。
这究竟应当作怎样解说呢?
我想,这首先说明曹雪芹的伟大,他写得太出色了,前八十回文字太辉煌了,光芒能直透后四十回,也就是说后面的文字沾了前面的光。续书只要写某个人,无论是宝玉、黛玉、宝钗或凤姐,读者头脑里就会立即闪现他们鲜明的个性形象,从而关心起他们的命运来,这在相当程度上能弥补后面叙述的平庸、干枯和缺乏想象力;只要续作者不是存心与原作者唱对台戏,读者就会把后来写的那个人当作还是原来的那个人在说话、行事。
《红楼梦》一书的续书最多,不算今人新续的,也至少不下十几种,有的曾流传过一段时间,后来找不到了,如写贾宝玉与史湘云结合的那一种。续书有如此多的数量,这是中外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
为什么其他续书都没有程、高整理的续书那样幸运呢?
原因之一是它们不满意或不满足于程高本后半部带有悲剧性的结局,要改弦易辙,另起炉灶,却又思想观念极其差劲,正如鲁迅所说:“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坟·论睁了眼睛看》)他们都署有自己名号(当然是“笔名”),没有再打曹雪芹牌子的,倒也有想打曹雪芹牌子的(如逍遥子),可又太愚蠢,手法太过拙劣,没人相信。这样,不留自己名号,经程、高整理的续书,就借了曹雪芹原著之光,得以风情独占了,尽管它是以假作真的。
“假冒”,本来是个坏字眼,对商品来讲,质量也一定是坏的。但对写《红楼梦》续书来说,“假冒”,就意味着要追踪原著,尽量使自己成为一名能以假乱真的出色模仿秀。这不但不坏,而且还是续作者应该努力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那么,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在这一点上做得怎么样呢?
以我们今天占有的作者生平、家世和有关此书的资料的条件,对雪芹原来构思和佚稿进行研究所积累起来的成果去要求乾隆时代的人是不切合实际的。因为当时有些资料还看不到,如清档案和作者友人的诗文,有些资料又认识不到它们的重要价值,如脂评及其提供的佚稿线索。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他只能在比我们今天更黑暗的环境中摸索。好在曹雪芹的小说前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结构,人物的命运、故事的结局,在正文中往往先有预言性的话头、谶语式的暗示,给续作者悬想后半部情节发展以某种程度的指引。
贾府是彻底败亡的,人物的各自悲剧也环绕着这个大悲剧展开。这一点续作者或者没有看得很清楚,或者虽隐约意识到了,却又没有那样描述的自信,因为他没有那样的经历和体验,无从落笔;或者还受到头脑里传统思想观念的左右,觉得写成一败涂地、悲惨无望不好,从来的小说哪有那样结局的?如此等等。所以就走了一条较便捷的路,即只就宝、黛、钗的爱情婚姻为主线来写,觉得这样有章可循,有前人现成的作品题材可参照。
所以,我想续书改变繁华成梦的主题、不符合原著精神等种种问题,是出于续作者在思想观念上、生活经历上、美学理想上、文字修养上都与曹雪芹有太大的差距,无法追踪蹑迹地跟上这位伟大的文学天才,倒不是蓄意要篡改什么或有什么阴谋。我在其他文章里谈到某一具体问题时,也说续书篡改了这篡改了那,那只是说它违背了雪芹这方面那方面的原意,不是说续作者一开始便整个地反对原作意图而存心背道而驰。
正因为续作者有这么一点追随原作思路的动机,所以在他与雪芹各方面条件都相差极大的情况下,仍能在后半部故事情节中保持相当程度的悲剧性。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让黛玉夭亡、宝玉出家和宝钗最终守寡,尽管在写法上已知与雪芹原来的构思有别;还有其他大观园的女儿,也有一部分写到她们的不幸。这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续书能长期被许多读者不同程度地认可,甚至误认其为雪芹手笔,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你可以比较《红楼梦》十几种不同续书,单纯从语言文字水平看,它们未必都低于程高本续书,可是就因为续写的出发点不对,结果都只能是“闭眼胡说一通”,根本无法与之争锋。
总之,只要你不认为雪芹这部残稿没有必要再去续写,就让它断了尾巴好了,或者偏激地认为有后四十回续书比没有更坏(确实也有一些人这样认为),那你就得平心静气地承认续作者和整理刊刻者所做的工作都还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不能否认他们都是有功绩的。这样说,并不妨碍你在研究时以严厉的态度去批评续书的短处,包括续作者、整理者对前八十回文字的妄改。
也许有人会想,断尾需要续写没有问题,但是否有可能写得更好些,亦即更符合曹雪芹原意些呢?我想,在乾隆时代应该是有这种可能的,只可惜实际上并没有那样的人出现。越到近代,到今天,这样的可能性就几乎没有了,最根本的一条是我们已无从体验那个时代环境中的那种生活了。就算我们可以研究出比续书所写更符合曹雪芹八十回后佚稿的人物结局和故事情节的大概,这也无济于事。难道仅凭这些就可以进行再创作了吗?任何一部世界文学名著,都能找到介绍它情节内容梗概的文字,可是谁又能据此再写出一部与原著水平相当的作品来呢?
今人已有好几位不满旧续的作者做过这样的努力,并且已出版了自己新续的书。我对他们的热情、执着,表示理解和敬意。但我一种也没有读过。不是先抱有成见,不想读,我也曾试着去翻看,当我读到贾府中人进宫去探望元春,就像今天我们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或者开着自己的车去探亲访友一样方便时,我就再也读不下去了。如果那几位新续的作者,早就是我的要好朋友,并事先知道他们的打算,我一定会尽力劝说他们放弃这种努力。因为你对雪芹创作原意的理解和对后半部情节发展的合理构想是一回事,要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哪怕你的理解再深刻,再正确,构想再符合脂评对佚稿线索的提示,你也无法重写续书去取代二百多年前写成的、不很符合雪芹原意的后四十回续书。编个结尾不同的舞台剧本、影视剧本倒有可能,因为它与小说的要求很不相同,只是要编得成功,得到广大观众的认可,也很不容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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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义江解读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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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老的少年之迷惘的依维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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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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