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跑,我喜欢你



三岁,更痛苦地学走路。(直立行走,是爬行动物的烦恼。)
四岁,我爱“洗澡”,皮肤好好。(浴缸里水洗电视机!事后差点被老妈吊起来扁。)
五岁,食神横空出世!(经常上树掏鸟窝鼓捣点蛋蛋做成串烧打打牙祭。)
六岁,一不留神,被狗咬。(打了一个多月的狂犬疫苗,屁屁差点成了漏勺。)
少年A篇
七岁,背着书包上学堂。(第一天上课走失,半路跟着卖冰棒的阿姨走了N公里。)
八岁,荷尔蒙超产,导致早熟。(暗恋同桌的She。)
九岁,恋爱未遂。She dislikes me !(She说,数学老师才是她想嫁的人。我叉!)
十岁,最爱上语文课。(语文老师特妩媚、倍儿温柔、贼漂亮。)
十一岁,突如其来的嫁衣。美丽的语文老师,被数学老师“拐”跑。(我叉叉!从此,痛恨数学。)
十二岁,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小学毕业那天,被班里一位身板儿壮硕的雌性恐龙诱骗到死胡同内,强行接受其表白并被迫拥抱一次。)
少年B篇
十三岁,翻身农奴把歌唱,很牛叉地当上语文课代表。七天后,班内刮起反腐雄风,因涉嫌利用权力之便诈骗女生零用钱,惨遭革职。(所得赃款总计人民币:4角,尚未来得及挥霍。)
十四岁,神啊,救救我吧!(连续被班内两位多情的恐龙看中,生不如死。)
十五岁,厌“理”症,病发。(文科成绩,全面告捷。理科成绩,集体自杀。)
十六岁,“病”情恶化。(文理偏科如珠穆朗玛与四川盆地,在嚎叫的应试教育模式下,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十七岁,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只带走数学卷纸上的红叉。(因理科分数呈射线式下滑,被迫退学。)
青年篇
十八岁,误入不良少年团伙,参与械斗N次。(主要扮演放风、充排场以及逃跑的角色。)
十九岁,弃暗投明,团伙成员集体从良。(主要原因:老大挂了!)
二十岁,“春”意盎然。(短命的初恋之花,绽放在烈焰中。)
二十一岁,混。(为了活着而活着,终日浑浑噩噩,无所事事。我丢了自己的明天。)
二十二岁,猛醒!(总觉得应该干点什么。于是乎,开始写小说骗人。)
二十三岁,漂亮妈妈。(生下“长子”《别跑,我喜欢你》。)
二十四岁,超生游击队。(“次子”《换个活法》出世。)
二十五岁,一个都不能少。(《像陀螺一样旋转的女孩》待产中。)
二十五岁半,阿弥陀佛。(由于曾在阴间棒打阎王,属负案在逃。没准儿哪天他老人家便会Call我。)
中年、老年篇
未知,待续……


第一章痛定思痛

0
这是今年夏天的第一场雨。
蒙蒙如雾,纤细如丝。它夹杂着忧郁,夹杂着愁绪,划过我无色的窗前,漫舞在这紫罗兰般的伶俜夜……
1
基本上,向别人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总是习惯于告诉对方我的姓,而尽可能的避免说出我的名。因为在我看来,我的姓名组合在一起,实在是一件让人痛苦的事情。
我叫何七。据说,这是因为起名字那天,老妈正在隔壁打麻将而且N次自摸七桶和了牌。于是,老爸认定“七”是个好兆头,就凑合着赏了我这么一个人神共愤的名字。但尽管如此,一直以来我对老爸总是怀有一种感恩的心态。毕竟,他老人家没有让我叫何七桶。
我现在是一名中文系大四的学生。快毕业了,因此整天无所事事。回首大学四年的生活,由于我生性懒惰又不思进取,所以至今也没能混进党组织,只能在党外徘徊。也就是说,论政治面貌,我一无所有。如果硬说有,我想那就是退役少先队员。
论本人面貌,我虽然算不上是一表人才,但也自命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然而,关于我的五官组合效果,不知道为什么总是饱受非议。诋毁我的男生女生,多得一撮就是一簸箕,一装就是几麻袋。而且,他们炮火猛烈,决不允许我翻案。无奈之下,我只好在广大的人民群众面前低头认罪,承认自己是潜伏在“校花”、“校树”丛中的青蛙。
2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的自信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毁灭性打击。这使得我每当看到漂亮的女生时,总是不敢抬起头勇敢地献上我这张59分的脸。可是我总认为,老妈对我还算是仁慈的。她虽然别出心裁地给了我一张不及格的脸,但却十分慷慨地给了我很高的IQ。我的学习成绩,在全系里总是能够挺进前十。然而遗憾的是,与学习成绩相比,我的恋爱成绩却糟糕得惨不忍睹。
具体说来,如果算上这次,这已经是我六天里的第九次失恋。这张衰败的恋爱成绩单若是被“情圣”们看到,我想,他们一定会围攻我。罪名么?自然是说我污辱了“男人”这个伟大的名词。
其实,我也知道六天以内就让人甩了九次,这的确是一个耻辱的战绩。但我搞不清楚究竟是为什么,那些让我看上一眼就直流口水的漂亮MM,一个个对我不是熟视无睹就是不屑一顾。甚至,就连我们班上一位公认的长得最“恐龙”的女生,现在见到我也总会习惯性地用一种仿佛我在暗恋她的眼神白我一眼。这让我痛心疾首,生不如死。我常想,或许,这要归咎于我第一次失恋后的口误。我曾经说过:“爱神丘比特,是用屁眼射箭的!”
3
痛定思痛。
在这样一个飘雨的夜,我静坐在窗前思考着恋爱死亡率飙升的原因。其实,就今天的失恋而言,我是不应该受到那样的待遇的。说到底,我只不过是没有经过那个女孩子的允许,擅自将我的嘴唇放在了她的嘴唇上面。仅此而已。没想到,她竟然说我是“流氓”,而且,还是个“臭流氓”。最委屈的是,那位女生临走时还赏了我一记内力实足的耳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女人抽男人的嘴巴,竟然被潜移默化地纳入了流行趋势的行列。这对于我这种懦弱的“小男人”而言,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4
实际上,我也知道强吻一个陌生的女孩子被其立毙掌下那是无可厚非的。不过,归根结底地讲,我也是个受害者。因为,此举并非我的本意。罪魁祸首乃是我的蹩脚参谋———乔灿。
阿灿,是我的死党。新闻系。他和我还有一个叫白雪的女孩子,我们合租着一套三居室的公寓。我们仨,是在一条巷子里长大的玩伴。但和我不同,阿灿由于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加之能言善辩嘴巴又甜,所以常引得无数女子魂不守舍,恨不能以身相许。
阿灿的相貌没有受到“自然灾害”的践踏,因此在女孩子眼中着实是一种畅销的硬通货。但也正是这一点,使得他养成了沾花惹草、玩世不恭的性格。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对他顶礼膜拜。白雪,就是阿灿为数不多的死敌中的一个。
白雪,日语系。她是一个率真单纯的女孩子。平心而论,白雪的容貌含糖量非常高,特别是她那双清泉般透彻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勾人魂魄。而且,令人窒息的是,白雪的身材也是一级棒,她有着能让所有的男生鼻血横飞的C罩杯胸围。这让校园里的无数“太平公主”自卑不已。
不过,白雪的性格和她妩媚的外表却不成正比。白雪性情豪放喜欢无拘无束。平时,她很少化妆,而且总是喜欢穿T恤衫和牛仔裤。从小到大,我几乎没有见她穿过裙子。不仅如此,白雪还喜欢喝小酒、设赌局,情绪激动的时候,还喜欢说脏话。另外,她练过空手道。总而言之,白雪这丫头,基本上不具备女性的阴柔之美。也正是因为如此,阿灿不止一次地在背地里说,白雪上辈子肯定是在水泊梁山混饭吃的。
虽然阿灿和白雪有着各自的不足之处,但每天尾随到我们宿舍门前给他们两人送花送信的痴男怨女,却依然络绎不绝。那些多情的伪王子和伪公主们,使得我们的宿舍门前长年车水马龙,从早到晚热闹得像个菜市场。
5
事实上,这次约会我本来是不想再听阿灿的计谋的。我觉得他所谓的计谋,嫁接到我的身上总是让我有种水土不服的感觉。换言之,阿灿的那些馊主意,常常把我害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但问题是,阿灿有着一张所向无敌的利嘴。他的那张嘴,上下张动便能轻而易举地说服N个得道高僧立马还俗,并使之终日“酒肉穿肠过,游戏花柳巷。”(这家伙,天生就是搞新闻的材料。)连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的佛坛僧侣都能被他诓住,何况吾等凡胎乎?我自然被他不费吹灰之力拿下
了。
6
阿灿说,他最近深层次地总结了自己纵横情场多年的一些经验,并由此揣摩自创了一套泡妞独门绝学———《灭花宝典》。
据他胡掰,此《灭花宝典》之威力,足可以横扫“八千里路云和月”。阿灿说,他只要轻出一招,不管是国产的“北妹”,还是进口的“金毛妞”,统统都要春情勃发,争先恐后地投怀送抱。
看他吹得神乎其神且态度诚恳,我终究未能抵挡得住“美女如云”的诱惑,再次拜他为师。代价是人民币30元外加替阿灿刷马桶一周。那30块钱,是我从这个月的伙食费里挤出来的。我肯将这笔“血汗钱”拱手换情,足可以证明我是个痴情的少男。


第一章苹果A

7
然而不幸的是,痴情自古多磨难。阿灿的那个什么叉叉宝典,最终把我害得狼狈不堪重伤而归。实际上,从现代经济学的范畴来分析,我应该明白,货币流通中30块钱所能够等价交换来的物质,也只能是三流的馊主意。
综上所述,一番思索过后,我终于得出结论。从某种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在情场上屡战屡败,完全是因为自己悟性太差参不透爱情的走势,与他人无关。于是我只好安慰自己想开些,毕竟,生米已经煮成了稀饭,一切的抱怨都是多余的。要怪就怪愿者上钩。我在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今天所受的掌掴之苦,全当是那个女生的温柔爱抚吧。尽管,力度有些过猛。
至于我那可怜的30块钱么,叉叉的,就当是阿灿被装甲车撞了捐款。
8
我坐在窗前,捂着仍旧发烫的半张脸胡思乱想的时候,寝室的门忽然“吱”的一声开了,接着阿灿哼着小调走了进来。从他的表情上判断,我估摸着今天他十有八九又有所收获。
“嗨!小七, 怎么样?我的《灭花宝典》威力如何?”阿灿一边倒着茶水,一边眉飞色舞地问。
“威力如何?哼,何你个大头鬼咧。还钱!”我怒发冲冠。
“啊?不会吧?七兄,难道说,你又挂了?”
“废话少说。还钱!”我说。
“还钱?!呵呵,要钱没有,要命不给。我只有这个了,给,拿去!”说完,阿灿头也不回地扔给我一样东西。我接过来一看,居然是一个安全套。
“谢了。不过,这东西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我把安全套又丢给了阿灿。
“切,不要拉倒。”阿灿把安全套攥在手里,然后拿起杯子嘬了一口,“不过也好,免得我下次再买。”
说完,阿灿从兜里掏出一支烟,叼在嘴角边,然后闭着眼睛得意地倒在床上晃着脚丫。很快,呛人的烟雾掺杂着他的淫笑在屋子里荡漾开来。
9
过了一会儿,阿灿倒在床上斜着身子问我:“哎,小七。说说你今天因为什么又挂了啊?说出来,兄弟我也好拉着你一起共奔小康生活。”
“我怎么知道?”我双手一摊,一脸的无奈。
“是不是,你没有按我教你的方法去做?”
“做了。”
“做了?做了怎么会是这样?”阿灿瞪大眼睛感到不解。
“你不信?切,你不是说‘别管美女多高分,搂住脖子打个‘啵儿’就能万事OK么?”
“对啊,对啊。OK了没?”阿灿激动得一下子从床上蹿了起来。
“哼!‘O’个屁!”
“唉。”阿灿摇了摇头,大感败兴,“看来,肯定是你这个笨蛋,啵儿人家的技术不过关。要不,就是你kiss人家之前吃过大蒜。”
“蒜你个头咧,我从不吃蒜。”我一激动,差点张开血盆大嘴以示清白。
“唉。好了,别难过,别难过。天涯何处无芳草?咱们重新来过就是了。”
“重新来过?”我问。
“嗯。重新来过。其实呢,小七,爱情这东西是要慢工出细活的。慢慢来,慢慢来……”言毕,阿灿站起身走到我身旁,很臭屁地摸了摸我的头。
“切,慢工出细活?那你怎么不慢工出细活啊?”我反问。
“唉。是啊,是啊。这一直是我的烦恼。可谁叫我长得这么人见人爱呢?没办法,实在是没办法……”阿灿摇摇头,一副痛苦的样子。
“切,我呸!”
虽然我一直不肯承认,但这是事实。乔灿这厮长得确实比较养眼。因此,他常常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每天都扛着爱的大屠刀,扇着情的小翅膀儿,拼命地狂奔在“花丛”之中。
但值得庆幸的是,阿灿虽有“少女杀手”的威名,但这家伙至今还未练成“天天当新郎,夜夜娶新娘”的情场《九阴真经》。否则,这所大学的女孩子们便要惨遭毒手了。要知道,阿灿可是那种连扫厕所的阿婶都不肯轻易放过的“三光”主义者。
10
尽管阿灿《九阴真经》修练未果。但在他的“爱情难民营”里,却已关押着近一个加强连的“女俘虏”。这些“女俘虏”中,虽以“残花败柳”居多,但也不乏小家碧玉偶藏其中。
“小七,今天的那个小妞儿,是个‘苹果A’吧?”阿灿问我。
“嗯。算是吧。”我点点头。
阿灿所说的“苹果A”,是指美女的意思。他把女孩子分成了A、B、C、D四个等级。他称一级美女为“苹果A”,二级凡女为“萝卜B”,三级丑女为“茄子C”。至于那些又肥又丑的超级劣女么,乔灿将其称为“苦瓜D”!
“哟,还是个‘苹果A’呢?嘿嘿,那你有没有把人家怎么样哦?”阿灿色迷迷地眨了眨眼。
“什么怎么样?”我问。
“假装纯情是不是?你刚才还说你亲了人家呢。小七,做人要厚道。你要老老实实地向组织上交待。说吧,你除了kiss她之外,有没有……啊……那个……哈哈哈哈……”
“你搞什么搞嘛?整天神经兮兮的!我是有说过亲过她,不过我……”
“不过什么?她是不是很兴奋?或者,她是不是很小鸟依人地束手就擒了?”
“那倒没有。”
“没有?”阿灿觉得不可思议,“喔。那接着呢?”
“接着,她就抽了我一个大嘴巴。”我说。
“哎,你有没有搞错?怎么会这样?那然后呢?”
“然后?”
“是啊。快说快说,然后怎么样了?”阿灿急得抓耳挠腮。
“没有然后。”
“啊?你有没有搞错?怎么会没有然后呢?”
“没有就是没有。完了。”我悻悻地说。
“完了?就这么完了?”
“废话!难不成,你还巴望着她抽完我一个大嘴巴,接着再K我一脚?”
“呵呵,言情片变武打片,也蛮有意思的哦!”阿灿说完哈哈大笑。


第一章《灭花宝典》

11
我和阿灿聊了一会儿,阿灿说肚子有点饿了,让我下去给他买碗方便面。这种无理的要求自然被我一口回绝了。于是他就去翻冰箱,结果翻了半天,从冰箱里只翻到半截打了蔫儿的黄瓜。他咬了一口,然后问我:“哎,小七,你们两个见面后都聊了些什么?”
我无聊地白了他一眼,“聊什么聊?有什么可聊的?不过,我倒是有听你的话,盯着她看了她很久。”
“啊?什么都没聊,只是盯着人家看?”阿灿瞪大眼珠问,“喂,你白痴啊?见面一句话不聊,光是死勾勾地盯着人家看。接着,你就敢吻她?”
“是啊。”我说。
“是个屁!笨蛋!!”阿灿用手盖住我的脑门儿推了一下。
“那你要我怎么样?不是你教我的么?要先用眼睛迷死她,然后再用嘴巴搞定她么?”
“不错。我是有这么说过。不过,谈恋爱不是数学公式。老兄,拜托你不要机械地分析我的著作好不好?哪有你这么泡妞儿的嘛!”
“你又没有具体教过我?我怎么知道?”我委屈的要死。
“泡妞儿这种事,还用教吗?你是不是发育不良啊?”
“那怎么办?我没有经验嘛。”
“唉,怕了你了。”马儿停下来,想了想,“看你这么可怜,我今天就发发善心,教你一套《钓鱼神功》吧。”
“《钓鱼神功》?”我问。
“嗯。听着,说到泡妞儿嘛。它不能像你今天这样‘单刀直入’,你要学会‘曲线钓鱼’。”
“曲线钓鱼?我只听说过曲线救国耶。”
“闭嘴!老实听着。它大概要分五大步骤。”
改革开放,才不过分三步走。泡妞儿,却要分五个步骤。可见,女人,是个麻烦的生物。我想。
“五大步骤?哪五大步骤?”我问。
“简单地说,就是:一,聊天;二,拉手;三,拥抱;四,接吻;五,那个。”
“哎,等等。阿灿,‘那个’是哪个?”我问。
“那个,就是那个呗!还会是哪个?”
“到底是哪个嘛?”
“唉,小七。看来,六一儿童节,你还得过。听好了,那个就是go to bed 的意思。”阿灿说完摇了摇头。
“go to bed?哦,就是上床喽。哎,干吗要上床啊?”我追问。
“去死吧你。猪!”阿灿终于火冒三丈。
“本来嘛,好端端的,上床干什么?”我坚持自己的观点不动摇。
“做———爱———啊!!understand?”阿灿霎那间变成了穷凶极恶的棕熊。他的脸被表情扭曲得变了型,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你吼什么吼?我知道了。”
“那重复一遍!”阿灿喝令。
“哦。一,聊天;二,拉手;三,拥抱;四,接吻;五,做爱。”
“嗯。”阿灿满意地点点头。
12
“哎,阿灿。追女孩子,怎么这么麻烦?”我问。
“废话!不麻烦能叫爱情么?”阿灿吃完黄瓜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阿灿,你刚才说的这些,我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当然喽。这是《灭花宝典》的精髓所在,我能轻易地说出来么?”
“喔。”我点点头。
“喂。”阿灿走近我,低下头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问道,“想不想知道细节?”
“想。” 我又点了点头。
“钞票拿来。”阿灿伸过手。
“呸!你还想骗我的银子啊?”我一把打掉阿灿的手。
“那就下楼给我买一碗方便面吧。你考虑考虑,这已经是半卖半送了哟。”
“切,别说是半卖半送,你这回就是白送,我也不要。你和你的那个什么狗屁宝典,见鬼去吧!”
“哟呵,你竟敢污辱我的《灭花宝典》?你该不会是想把单身的牢底坐穿吧?”
“哼!你省省吧。我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还不是拜你这个‘扫帚星’所赐?”我抢过阿灿手中的杯子,头一仰,喝了个精光,“当然喽,这个房子的风水,可能也有点问题。”
“啊?风水?”
“嗯。风水。这房子,风水不好。哎,阿灿。你说,这幢楼下面,会不会埋着阿猫阿狗什么的?”
“喂,小七。给,这是一块钱。快拿去。”
“干吗?”我问。
“去医院脑神经科挂个号!”
阿灿说完不停地摇头,仿佛我是个失血过量的病人。他的那种无药可救的表情,让我沮丧不已。
“呵,算了吧。那种地方还是你去比较适合。你这只小蜜蜂,在花坊里泡了那么久,不妨去精神病院里转一圈,换换口味。”我揶揄他。
“谢谢你的建议,我会考虑的。”阿灿拍拍我的肩膀,递过一杯咖啡。
提到咖啡,这是我的痛处。因为,同样的一包咖啡,我冲出来的总是没有阿灿的有味道。更让我痛苦的是,一向和我站在同一“战壕”里的白雪,每每提及冲调咖啡的技术,她的天平居然也会向阿灿这个死敌倾斜。我真是死不瞑目。
“哎,阿灿。你说,为什么同样的一杯咖啡,我冲的总是没有你的好喝?”
“原因很简单。”
“为什么?”
“因为,和你不同,我每次冲咖啡,总会向里面吐我的口水。”
“啊?!”一阵剧呕在我的胃里翻江倒海。
“我经常和女孩子们接吻,口水里当然会掺进她们的口水。如此一来,男生喝了我泡的咖啡,能从里面品出女人的味道。同样,女生喝了我泡的咖啡,自然也能从中品出男人的味道。正所谓,阴阳调合,有机互补。”


第一章“红娘”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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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的话虽说有些调侃的成分,但我相信他所说的。记得有一次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就亲眼见过他和一个女生用两支吸管插在同一杯可乐里吸。不仅如此,他们还时不时向里面吹口水,然后继续吸。这让我忽然想起了阿灿以前所交的那些女友。
“哎,乔灿。你有没有想过如何安排被你吻过的那些‘花朵’?”
“呵,这个嘛。我可以选择A,定婚。也可以选择B,逃跑。哎,小七,你会选择哪个?”
“当然应该选A喽。怎么?你不是么?”我问。
“我可没你那么傻。我可能会选择B或者是C。”阿灿显得很得意。
“C?那又是什么?”
“拖!”阿灿说。
“拖?”我又问。
“嗯。这样最好。想她的时候,你可以让她随传随到。不想的时候嘛,还可以让她中场休息。这不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么?”
“喂,你这么做不觉得很下流么?”我很严肃地说。
“下流?下什么流?你每天站在中文系门口,给来来往往的女生打分,这算不算下流?”阿灿义正词严地反问我。
“那怎么能叫下流呢?那叫欣赏。”我纠正道。
“狗屁欣赏!你少清高啦。你敢保证,你打分的时候没有偷窥过女生的胸部么?你敢保证,你没有偷看过女生的臀部么?大家都是男人,有些事,何必非要把它说破呢?都是可以理解的嘛。哈……”
“……”我一时无语。因为阿灿所质问我的那两个“保证”,我通通犯戒,所以我只好用沉默来掩饰心虚。
其实,很多时候,我明明知道阿灿讲的话价值等同于牛屎,但我却无力扳倒他的谬论。似乎他胡说八道的本事,是上苍所赐,凡人对此,无懈可击。看来,阿灿的那张利嘴不仅可以诓骗僧侣去嫖妓,至于更加荒涎的事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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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灿扯淡正扯在兴头上,忽然,屋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阿灿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表说:“肯定是白雪。”
“石头,剪子,布!”我输了。按老规矩,谁输了,谁就要去开门。真是撞鬼了,每次和阿灿猜拳,受伤的总是我。
“小七,不好意思,又让你开门了。我今天忘带钥匙了。”白雪一边说着,一边抖着淋在发梢上的雨水。
“咦?小雪,你今天看起来突然漂亮了许多。而且,还多了一份内涵!”为了表示对她总是忘记带钥匙这种行为的不满,我打算小小地戏弄她一番。
“噢?真的么?”白雪的眼中荡起无限欣喜。
“别激动。随便说说而已。”我无精打采地关上门。
阿灿说得对,女人有的时候,真是天真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男人随便撒个小谎,她们就信以为真。天真得过了分,是不是一种愚蠢呢?我不知道。
实际上,当我说完这些话之后,我就有些后悔了。女孩子们不就是喜欢听一些甜言蜜语么?反正,这东西男人有的是,何必吝啬呢?更何况,我虽然三番五次地被女孩子们“甩卖”,但总能“前赴后继”佳人不断,全都多亏白雪这个“红娘”不厌其烦地为我拉线做媒。
15
白雪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上的雨水,一边侧着头说:“呵,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七,你什么时候也学得像阿灿那样油腔滑调了?”
“什么?我会像他?呵,别开玩笑了,这怎么可能呢?他可是一只蜣螂啊!”(《新华字典》注:蜣螂,俗称屎壳螂。坚甲,黑壳,吃屎。)
“喂,你说谁像蜣螂啊?”阿灿不知何时蹿到了我身后。
“啊?噢,对不起。纠正一下,我没说你像蜣螂。”我说。
“那你刚才……”
“我刚才说你是蜣螂,而不是像蜣螂。”
“你……”阿灿听罢,气得想去投河。从小到大,这还是我第一次说得他哑口无言。值得记念,值得记念!
“够了,别吵了。你们两个是蜣螂配臭虫,彼此彼此!”白雪幽灵一样地在我们眼前飘过。她竟然留下了这么一句让人七孔流血的话。
“喂,白雪,你什么意思嘛?”
很显然,阿灿是觉得把他这个“情圣”和我这个“情剩”相提并论,是对他莫大的污辱。
“什么意思?呵,难道你还不明白?半斤对八两的意思喽!”
“咚!”白雪说完进了卧室。
阿灿岂能甘心就此败北?他披盔戴甲,狼啸一声之后,直奔敌营杀去。说不清是为什么,阿灿和白雪这对“冤家”,从小就爱斗嘴。没想到,战火燃烧了二十三年依旧未能焚毁两人的“仇恨”。我猜,他们两个上辈子一定有杀父之仇。要么,两人当中的某一位欠了对方很多钱。
16
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宿,整夜无梦。醒来的时候看了看表,已然是十一点多了。不知阿灿和白雪鏖战到了凌晨几点,战绩如何?我只记得临睡前,阿灿和白雪斗得天昏地暗,山呼海啸。后来,我不知怎么就睡着了。我起了身,正想去问问阿灿昨日战况如何,但推开他的房门之后,却发现“狼窝”之内不见“狼身”。
今天是周末,想必他又去“狩猎”了。唉,不晓得今晚又是哪只无知的小白兔,要惨死在他的猎枪之下。


第一章谁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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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阿灿的寝室,我转身的时候忽然看见了白雪。她站在洗手间里的镜子前,梳理着自己的长发。我回到屋内拿出手巾和牙具准备洗漱。见我过来,白雪很友好地给我腾出了地方。
“你用吧。”
“哦。谢了。”其实,我一直觉得她不说脏话的时候,也蛮可爱的。
“小七,昨天给你介绍的那个女孩子,怎么样?”
“哦。昨天的事,忘了谢你了。谢谢。”
“我没问你这个。快说,进展如何?”
“Game over!”
“啊?又完了?”白雪无奈地摇摇头。
“哎,她可是我们系的‘系花’啊!这种机会你也不好好把握?唉……”
“呵,还‘系花’呢。我的脸,差点被她打成了麻花!”
“什么麻花?她为什么要打你?”
“哼,都是阿灿的那个狗屁《灭花宝典》给闹的。”
“《灭花宝典》?”白雪不解。
“嗯。阿灿说,那是他新编的泡妞著作。”
“哼!TMD,这个人渣。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就是,就是。”我在一旁煽风点火。
“就是个屁!死猪头,你怎么总没记性啊?你还不了解他?他的那张臭嘴巴,什么歪话放不出来啊?前阵子,他还和我胡诌‘潘金莲’大战‘陀斯妥耶夫斯基’呢!哼,这个败类!!”
白雪把我和阿灿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我知道,我们仨毕竟是在一条巷子里长大的死党,她只是“恨铁不成钢,恨鬼不成仙”而已。
18
训斥了我一顿之后,白雪在我洗漱的时候准备好了早餐。我早就说过,她是一个蛮不错的女孩子。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发亮的长发,让人窒息的三围,还有像她名字一样雪白的肌肤。说她是金相玉质、秀色可餐一点也不为过。当然,我指的是她不说脏话的时候。
作为对她早餐的回报,我打算盛赞她几句。子曰:来而不往,非礼也。大丈夫,岂能无礼乎?
“白雪,我突然觉得我们的这座公寓,是一座天堂。”
“啊?哼,天堂?!”白雪的表情显得特别夸张。我想,她一定是把这里当成了猪圈。要不然,当我说这里是天堂的时候,她决不会用一种看猴子似的眼神看我。
“是啊。白雪,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误入人间的天使。天使住的地方,当然是天堂喽!”
“何以见得?”谢天谢地,她没骂我是在放臭屁。我这颗悬在半空中的心,安全着陆了。
“比方说……比方说……”
“比方说什么?”白雪焦急地问。
“比方说,你很残忍。”
“残忍?我?”白雪的脸上忽然乌云密布起来。
“是啊。你有没有想过,你长得这么漂亮,这对于其他的女孩子而言是一种惨忍。她们和你相比,估计连活下去的信心都会丧失。你让她们多么的自卑啊!对她们来说,你难道还不残忍么?”(盗用阿灿惯用的台词,罪过,罪过!不得以也。)
19
“哈。听你这么一说,我的确觉得自己很残忍哦。嗯。我很坏,我很惨忍。哈……”白雪笑得很开心,“死猪头,没想到你倒是蛮会哄女孩子开心哦。虽然酸是酸了点,不过,你这个马屁拍得本姑娘很舒服。”
“唉,哪里哪里。没想到,我这点小伎俩,终究没能逃过你那天使般的慧眼啊。不过,你要相信哦,我刚才说的那可都是肺腑之言啊。”(sorry,二次盗版。)
“哈哈……”白雪爽朗一笑。表情开始多云转晴。
呵,看来女孩子也不过如此。她们比我想像中的要好哄骗。怪不得阿灿会说,有时候,男人一句漫不经心的屁话,能换来女孩子的贞洁。也许,我要重新审视一下阿灿以前所说过的每一句话。
我是否真的应该将阿灿的《灭花宝典》奉为圭臬呢?
20
白雪静静地坐在我的对面。她的手里捧着一本《蜡笔小新》。时不时的,她会嘬一口牛奶。那纤细的手指,甚至那举杯的动作,都近乎于完美。
“小七,你说实话,叶琳她漂亮么?”白雪头也不抬地问。
“叶琳?谁啊?”
“就是我昨天介绍给你的那个女孩子。”
噢,原来她叫叶琳。这名字听起来蛮性感,可能会让色狼们浮想联翩。古人云:琳者,玉也;玉者,洁也。我想“豺狼”们向来对“virgin”是垂涎三尺的。不过,话说回来,如今仅凭一个名字便断定她是不是个处女,这是一个让白痴笑白痴的拙举。
“喂,想什么呢。哎,小七?”白雪推了推我的胳膊,打断我的思绪。
“啊?哦,没……你刚才说什么……”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叶琳漂亮么?”白雪又问。
“老实说,她的确很美。”我实话实说。
“有多美?”
“这个……”
“快说啊,有多美?”白雪提高了嗓门儿喊道。
“天呐,这种问题让我怎么回答呢?美就是美呗,怎么还能分出有多美呢?”
“快说!”白雪怒目圆睁,火力四射。
“喔。她属于那种能偷走男生的三魂六魄的女孩子。”
“切,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白雪白了我一眼。
“就是,就是。没一个好东西,没一个……”见白雪的脸色又阴沉下来,我很识相地顺着她的话柄往上爬。
“哎,小七。你说,我和叶琳谁更漂亮?”奇怪!女孩子们怎么都有这种毛病?她们总是喜欢问男孩子自己与某人相比,谁更漂亮?
记得阿灿曾经说过,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不想昧着良心说瞎话,就要学鲁迅先生在《立论》里所描述的那样,要含糊其辞地讲:“啊呀!这个……你瞧……多么……啊唷……哈哈……”
不过,阿灿也提醒过,这个招数只能用来对付那些患有类似“脑积水”的低能女孩儿。大脑稍微发育正常的女生,是不会吃这套的。而且,弄不好还会被骂是“瞎子阿炳”。


第一章“三鲜”馅儿

21
曾几何时,阿灿告诫过我一句话。他说,和女生交往千万不能在一个女孩子面前称赞另一个女孩子。否则,将死无葬身之地!平心而论,白雪和那个叶琳相比各有千秋。
我想,我不是个没有良知的人。所以我应当实话实说。但我也不想死无葬身之地。权衡利弊之后,我决定将拍马屁进行到底。
“还用问么?当然是你更漂亮喽。你这么温柔可爱、楚楚动人、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国色天香、秀色可餐,倾国倾城,金相玉质,冰清玉洁……”我把我这辈子所学到的用来形容女孩子漂亮的词汇,全都抛了出来。
言毕,我忽然觉得这个马屁似乎拍得有些离谱。于是乎,一丝恐惧膨胀在刚才拍马屁时泛起的鸡皮疙瘩里。然而让我大感意外的是,白雪听罢竟意犹未尽地说:“哈哈哈哈,其实,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嘛?我只不过是有一点点天生丽质而已。(该死,竟然让这个词漏网。)我已经尽可能地去掩饰我的这些小优点了,没想到,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你魔鬼般的眼睛哦。不过,你说得倒是对的啦。哎,还有么?接着说,接着说……”
天呐!我简直要对阿灿的《灭花宝典》佩服得“无”体投地了。
阿灿曰:“灭女有三,拍马为大!”
然也,然也……
22
其实,我刚才只是临场救急。说到底,还是胡诌的成分多些。可没想到,白雪竟然信以为真。唉,看来女子最为致命的弱点就是天真、易信!由此,我又领悟到一条相对应的“真理”:“男人要是靠得住,母猪搬家树上住!”
我正在为如何“续拍”而愁眉不展时,白雪的手机救了我一命。她看了看手机屏上的电话号码,断掉了来电。刚才荡漾在她脸上的微笑,转眼间烟消云散。
没多久,手机又响了起来。白雪依旧未接。如此反复七八次后,白雪的嘴里冒出三个字:“王八蛋!”
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组合在一起,似乎把我刚才所夸过她的话,全盘否定了。我看着神色凝重的白雪问:“哎,怎么了?”
“有只苍蝇!”
“苍蝇?”
“嗯。小七,帮个忙,行么?”白雪说得特诚恳。
“呵,除了让我卖身,一切好说!”
“啊?卖身?你卖身谁会买啊?呵……”白雪勉强挤出一丝微笑。
“喂,干吗这么说嘛?”我开始有些不高兴,“再怎么说,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你说得我一点面子也没有,好像我是个清仓大甩卖的处理品似的。”
“干吗还好像啊?你本来就是嘛!哈……”白雪雪上加霜,给我以沉重的打击。
“好好好,只要你高兴,随你怎么说喽。谁让我们是好兄弟呢?”
“嗯!够朋友!”白雪把我的肩膀拍得直发麻。
“说吧,什么事?”
“别急。来,好兄弟,本姑娘以奶代酒,(此语欠酌,容易引起误会)敬你一杯。”白雪说完将那杯她喝了一半的牛奶递到我面前。我看见杯口边,淡淡地印着她的口红印。
“行了,快说吧。什么事?”我接过杯子将牛奶全部灌进嘴里。(想知道我喝牛奶时所选择的“杯边角度”吗?嘻,当然是印有口红的那边喽。罪过,罪过……)
“好!小七,你能不能……能不能……”
23
“小七,你能不能做我的男朋友?”
“噗!”
白雪的这句话把我吓得将刚刚才喝到嘴里还没来得急咽下去的牛奶全都喷了出来。她该不会是“饥不择食”了吧?我想。
“白雪,你……你说什么?”
“我说,你能不能做我的男朋友?”
“啊?你还是杀了我吧!”
“哎,死猪头,你什么意思嘛?难道说,本姑娘配不上你?”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担心,我要是做了你的男朋友,那追你的那些男生还不得把我淹死在马桶里,再捞出来晒干,做成小人儿罐头啊?”
“只不过是临时客串一下嘛!你说的也未免太夸张了吧?”
“啊?客串?临时?这么说,是假的喽?”
“当然了。你以为呢?”
“我还以为……”
“你少臭美了。最近,有个苍蝇总是死缠着我。我想让你冒充一下,也好让他死了那条心。”
“哦。是这样。”我会意地点点头。
我就说嘛,天上怎么会凭白无故地掉下个馅儿饼呢?更何况,还是个“三鲜”馅儿的。
24
不晓得追求白雪的那个傻小子是不是个白痴。在不到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他居然被我这种如同三脚猫的演技给诓住了。“驱蝇”工作格外顺利。可以说,是“兵不血刃”。
那个傻瓜皮肤黝黑,比我高大威猛。听白雪说,是土木工程系的。这趟差事办得不差,相对轻松。但如果非要说有些惊险,那便是我色厉内荏地跟他说“哎,小子。小雪她爱我,我更爱她。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搔扰她。”的时候,他那张蜥蜴一样的脸,瞬间变成了青色。
我原以为,比我又高又壮的他会走上来拎着我的脖子恶狠狠地说:“我们决斗!”
事实上,我连求饶的话都已经准备好了。倘若他真的要修理我这副“塑料体格”,我便会说:“大侠,放我一条生路。我只是逢场作戏,养家糊口而已。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瘫妻两位……”
可没想到,那个“黑铁塔”竟然上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要好好对她。”
接着,他转过身用百感交织的眼神深情地望了白雪一眼后说:“小雪,我能抱你一下么?”
白雪被杀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她愣在那里。倒是那家伙快刀斩乱麻,顺势将白雪搂在了怀里。
事情的经过,大抵如我所述。哦,对了。临走前,那家伙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很有震慑力。他说:“好好对她。否则,我拆你们家祖先的牌位!”


第一章两个苦命的汉堡

25
事实上当我看到那家伙弯着问号一样的背影离去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伤天害理的坏事。一种强烈的负罪感有油然而生。我记得那个傻瓜临走的时候,佯装抚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其实,他骗不了我的。尽管,那个假装拂发的动作做得很逼真。但我知道,那是他在擦自己的眼泪。
“白雪,为什么不试着接受他?他看起来,还不错。”我同情地说。
“有些事情,是勉强不来的。况且,我在等着一个我爱的人。”
“你爱的人?!谁?说来听听。”我睁大眼睛问。
“小七,你知道喜欢一个人可是他却不知道你在喜欢他,有多痛苦吗?其实,我想,那个死木头,他也是喜欢我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在逃避我。好像就是不明白我喜欢他。哼,气死我了!”
白雪说完慢慢地抬起头,然后望着天空做了个深呼吸。我看到她的眼神中充斥着一种郁闷。那种郁闷,我似乎在何时何地也曾见过。或者说,我似乎熟悉那种郁闷的颜色。但仔细想来,它却总是给我一种似是而非的错觉。
26
“嘀嗒嘀……”白雪的手机忽然又响了起来。她低头看了一眼说,“小七,不好意思。有个姐妹找我,那你自己就先回去吧。哦,对了,小七,我在冰箱的第二层给你留了两个汉堡和一袋牛奶,回去以后,记得吃哦。就算是我付你的出场费吧。我们两清啦!”
“哦。还有,小七,记得吃汉堡的时候要先喝点牛奶,要不然,会噎死你的。好了,不多说啦。闪了。”
“哎,白雪。等一下。”
“嗯?还有事么?”
“喂,你未免也太不人道,太不公平了吧?”我说。
“怎么了我?”白雪问。
“刚才那家伙什么都没做,你就让他抱了你一下。我冒着生命危险演出,你也应该报答一下吧?”
“你的意思是?”
“嘻嘻,白雪。我能不能得到和他一样的待遇抱你一下啊?”
“这样啊?呵,好吧。”白雪沉思片刻,欣然应允。(她的脸上,掠过一丝狡黠的坏笑。)
“哈。那我就不客气喽。”我张开双臂向她的怀抱飞去。
“咣!”
一声闷响过后,我像一只翻了壳的海龟一样,四脚朝天地倒在了地上。眼前,布满了“星星”。金色的那种。
当我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白雪已经拍拍手,扬长而去。我看见,风拂起了她丝一样的长发。那发,仿佛是武士的披风。
我差点忘了交待,白雪的父亲是体院的空手道教练。依“虎父无犬子”这句话推算,白雪现在至少也能算是准黑缎带选手。
27
比起不幸被摔的我,阿灿则更加不幸。我被白雪K过的次数,至少掰着手指头再加上脚趾头是算得过来的,而作为白雪的“死敌”,阿灿同学被K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幼儿园时代。
阿灿从小就爱吃棉花糖,然而很不幸的是,白雪也有这个嗜好。于是乎,白雪经常抢他的糖吃。可是,阿灿是个犟脾气。每次白雪前来“扫荡”,他总是“宁死不屈”。于是乎,他那可怜的脸蛋总是被白雪修理得像棉花糖那么大。可是阿灿的母亲对此却很少过问。因为从很小的时候起,阿灿的母亲就幻想着白雪将来能做她的儿媳妇。所以对她儿子那张日渐浮肿的脸,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阿灿的父亲,阿灿的母亲的意思就是他的意思。他老人家承袭了“惧内”的传统美德,在家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可是阿灿的父亲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忘记他老人家常跟我说的那句“名言”:“俺们家小灿,是被白雪摔大的!”
28
回到宿舍,打开冰箱一看,找了半天,里面也没有白雪说的汉堡和牛奶。我暗想,难道白雪骗我?不,不会。我是了解白雪的,她虽然爱说脏话,但从来不说谎话。更何况,不过是两个汉堡一袋牛奶而已。
可是,那些东西哪儿去了呢?该不会是汉堡里的“火腿”真的长出了“腿”,然后带着牛奶“私奔”了吧?
恰逢此时,里屋内传出了一声“鬼叫”:“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羊,独自走在失恋的旷野中……迷不住女人的我,总是眼睁睁看她溜走……”
能把一首首经典的曲目五马分尸,然后再烩到一块儿,做成一锅杂碎汤的人,除了阿灿,恐怕没几个人能干得出来。(我知道汉堡和牛奶的下落了。)
从他改编的“哀曲集锦”里,我猜出了他今天“打猎”的收成。我猜,他今天一定是走麦城,连个鸟毛都没有逮到。而且,还踩了一坨子牛屎。
29
果不其然,当我走进厨房的时候,我看见我那两个苦命的汉堡,已被他报销得只剩下两片生菜叶了。(阿灿吃汉堡包,从不吃里面的生菜。)那袋牛奶,也未能幸免于难。
见我进来,阿灿站起身从左屁股兜里拽出一瓶“二锅头”,接着又从右屁股兜里掏出一包用塑胶袋包着的大块儿卤猪蹄,请我陪他喝一杯。为了给我冤死的汉堡和牛奶报仇雪恨,我未加推辞。我打算以暴治暴,把他的食物吃个精光。
席间,一番推杯换盏过后,我跟阿灿提起了那个被白雪抛弃的傻瓜。不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此举,竟引得阿灿兔死狐悲。阿灿狂饮一杯,不禁仰天长啸:“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饭前便后要洗手!我去嘘嘘先。”
“轰!”
我晕死过去。
30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阿灿这厮,竟然撇下我一个人流着“哈喇子”睡着了。阿灿的鼾声很大,可以动用“震耳欲聋”这个词汇来形容。我把他拖到了他自己的床上,然后又把厨房里的残席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否则,有洁癖的白雪回来,我们一定会被她骂死。
说起请我喝酒,还要插上一句。阿灿这家伙绝对是“金口玉言”。他说让我陪他喝一杯,那就是一杯。而且,这一杯,还是以“二锅头”的瓶盖儿为“一杯”的计算单位。
古人云: 一醉解千愁。接二连三的失恋,让我逐渐对酒有了一种依赖感。刚才喝了一点,这使得“酒虫”在我的腹中不断地兴风作浪。
我忽然觉得整间屋子里格外地空蒙,莫名地有一种想去酒吧的冲动。于是我套了件外衣,向门外走去。


第一章忘忧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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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了一家叫“忘忧岛”的酒吧。那是我遭受失恋的打击后常去的酒吧。我喜欢这个酒吧的名字。进了酒吧,我还是选了那个靠窗的老位子,坐了下来。
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是一个多雨的城市。窗外不知何时又纷纷扬扬地飘起了小雨,仿佛是故意想印证这是一个雨城。透过玻璃窗,我望雨沉思。一种无名的忧郁,沉淀着我的愁绪。
我转头环顾四周看了一圈,酒吧里的人并不是很多。人们稀疏地静坐在属于自己的那片角落里。看得出来,这里除了我之外,都是成双成对的恋人。
眼前的这一只只“鸳鸯”们,正在用近乎于800赫兹的频率释放出约1000伏的超高压电流电击着对方的眸子。
我不禁黯然神伤。
32
静静的时间,静静地流逝。静静的酒吧,静静地荡漾起那首say you say me。一切,皆于静寂之中。
然而造物主似乎总是吝啬完美,当众人都陶醉于优美的旋律时,一个人工的高八度音符打破了如梦的幽静。
“席湘美,我们分手吧!”
我和众人带着惊讶寻声望去。声音,源自坐在我对面的一个男生。由于灯光昏暗,加之他又背对着我,我无法看清他的模样。但他的声音,听起来,却很有磁性。
“为什么?怎么会是这样?”女孩问。
“没有什么为什么。我们分手吧。这样,对我们大家都好。”
“能给我一个理由么?明骏。”女生的声音近似于哀求。
“没有理由。就这样吧。”男生站起身要走,却被女孩一把抓住衣袖:“明骏,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一定改,一定……”女孩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然而,这并没有改变那个男生的初衷。男生最终还是狠心地走了。
女孩,呆呆地坐在那里望着桌子上的烛光。良久,她的口中才送出一句话:“周明骏,你这个骗子……”
33
我偷偷地盯着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女孩子,但还是因为光线的关系,我没能看清她的脸庞。但我却看到了她有一头齐肩的长发。那发的长度,是那么的恰当。似乎多一分则长,少一分则短。
看着她,我的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腾起一种怜悯。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同情。因为,像我这样一个爱情的“穷光蛋”,是没有什么资格怜悯别人的。
“看什么看?没见过别人失恋啊?”正对面的那个女孩好像在跟我说话。我狐疑地向两边望了望。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那个女孩指着我说道。
“我?”我机械地用手指了指自己。
“对。就是你。喂,你过来!”
“请问,你是在叫我么?”我惶恐不安地走到她的身边。
“废话!不叫你叫谁?!”女孩冷冷地点了点头,接着,她猛地喝了一杯酒,然后目光迷离地对我说,“你想不想和我睡觉?”
“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又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女孩子站起身对我大声地说:“我说,你想跟我睡觉吗?”她的声音很大,周围的人全都听到了。其中还有几个好事的吹了几声口哨。
“同学,你喝醉了。”我说完下意识地扶了她一下。
那个女孩一把甩开我的手,“谁要你假惺惺的,不用你管!”接下来,那女孩没有理我,她只是不停地喝酒。
34
随着距离的拉近,我终于看清了她的容貌。以前,我一直以为被男生甩掉的女孩子都是些“陈糠败谷”。没想到,“天使”竟然也会一样。
眼前这个叫席湘美的女孩子,漂亮得一塌糊涂。我甚至认为,像“花容月貌”这样美丽的词汇用在她身上都会黯然失色。或者说,使用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她,这本身就是对于她的美丽的一种亵渎。我想,她的美丽已经超出花以及文字所能代表的界域。
她的五官搭配得恰到好处。双眸,晶莹剔透。皮肤,光滑细腻,在昏暗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种道光晕。我觉得她的那份美丽以及高贵的气质足以让我窒息。我不由得开始怀疑起刚才那个叫周明骏的家伙是不是个低能儿。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甩掉这么一个颠倒众生的尤物。
35
席湘美把我叫到身边但却不理睬我,只是不停地喝酒,这让我尴尬万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觉得无所适从。记不得站了多久,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站那么久,我的腿开始有些发软。于是,我情不自禁地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谁让你坐下的?起来!”她凶巴巴地说。
“噢。”我被她吓了一跳,“请问,你请我过来有事么?如果没有,我要走了。”我站起身想要离开。
“站住!你……你刚才……是不是在偷窥我?”她醉醺醺地问。
“我……”
“我什么我?到底有没有?”
“有。”我低头认罪。
“干吗偷看我?我是不是很漂亮?”
“啊?”我吃惊地问。
“啊什么啊?我问你,我是不是很漂亮?”
“喔。”
“嘻,哎,你……你是不是看上我了?嗯?”
“什么?!”我问。
“我说,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不,不,不。不是!我没有!!”我提高了嗓门,试图用这样一种方式来证明什么。
“那你脸红什么?心虚了吧,是不是?嗯?她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捏了捏我的脸。(就像拉橡皮筋那样。)
这时,我忽然发现,她竟然穿了一件让我鼻血横流的粉红色的超短裙。老实说,比起她的超短裙,更吸引我的,是裙子里面包裹着的那双如同莎朗•斯通般性感的美腿。她的腿,看上去白皙滑嫩极富弹性。这让我看上一眼,便心跳加速,血液倒流。


第一章自投罗网

36
“啪!”
“混蛋!乱看什么?”我毫无防备地被她扇了一记耳光。
由于作贼心虚,所以我并没有狡辩什么。我只是捂着发烫的半边脸,看着周围的人向我投来鄙夷的眼神。一时间,我臊得恨不能钻进酒杯里。
“喂,你还没说呢!”
“说……说什么……”我战战兢兢地问。
“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不是说过了,没有么?”
“喂!你的意思是说,我配不上你喽?”她拍案而起,大声吼道。桌上的蜡烛和酒杯被她吓得一起投“地”自尽。
真是冤死了!为什么所有的女孩子都这么问我?好像我是一坨烂牛屎,谁都配不上。
“不。不是的。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试图想解释点什么。
“不是那个意思?这么说,你就是看上我喽?”她阴森森地问。
“啊?喔……”无奈之下,我只好坦白以求从宽。
“喂!谁让你看上我的?你配么?”她大声问。
“我……我……”我想说些什么,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看这架式,我想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清楚了。想必,她是存心找碴儿的。罢了,三十六计,走为上。我打算开溜。
37
想跑?自然是没那么容易。我刚想转身而去,就被她一把拉了回来。
“哎,干吗去?”她掐着小蛮腰问。
“哦。我……我……我想去洗手间。”
“洗手间?呵,你是想溜吧?”(不会吧?这么容易就被她看穿?)
“不是的。我真的是想去洗手间。不信,你跟着我来好喽!”
其实,我只不过就是这么一说。说穿了,就是想增加一点说谎的成功率。凭我的经验,毕竟男女授受不亲。一般情况下,女孩子出于羞涩是不可能跟来的。
然而,她……
38
“跟就跟,本姑娘,还怕你不成?”
“啊?你……”我的舌头一下子打了结。
我就这么被她押解着进了洗手间。不幸中的万幸,是她没有要求跟着我进男洗手间的内门。我躲进了一个暂时的自由世界。不过,获取自由,历来是要付出代价的。这里的味道,实在是太那个了。
我在洗手间里寻望了一圈,想试着找个通风窗什么的逃走。找了半天,通风窗倒是真的有一个。而且,其直径也足可容我全身而退。不过,我却没有逃之夭夭。
这绝非是我对门外的那个席MM有什么眷恋,而是这个窗子与地面的距离太高了,保守估计也有八九米高。我若是强行突围,恐怕下半生就要用轮子行走了。
无奈之下,我只好在马桶上和她打起了“持久战”。对于胜利,我是有信心的。反正,她是个女生又不敢进来。时间久了,或许会自讨没趣地走开。
然而,我又错了……
39
大概过了五分钟左右,门外传来了她的催促声:“喂,你好了没?”
我没有理她。
“哎,你怎么比女生还麻烦呀?好了没?”
我还是没理她。
“哼!臭小子,和本姑娘玩这套!喂,我限你三秒钟后乖乖地出来投降。要不然,我让你死得很难看!!”听起来,这像是最后通牒。不一会儿,她便开始倒计时。
“一!”
“二!”
“三!”
“咣当!”
一声沉闷的响声过后,我听到了男洗手间里响起了清脆的高跟鞋声。天呐,我心头一惊。她该不会是破门而入了吧?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我这个蹲室里的门栓,My God!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蹲室的门上,居然没有横栓!!
救命啊!!!
40
“吱……”我所在的蹲室的门开了。(我躲在门后。)
不久,门关上了。于是我那颗提到嗓子眼儿、只要一张嘴就可以吐出来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处。可谁知,此时门外传来一声冷笑:“哼。出来吧。我都看见你了。”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推门出来缴械投降。不料,当我走出来的时候,那个叫席湘美的女孩儿却站在另一个蹲室门前。我猜,她一定是把那个蹲室里的人当成了我。我当时只觉得头晕眼花,整个世界在我头顶旋转。我想,世界上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投罗网吧!
“咦?原来你在这儿。呵,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看来,落在我手里,是你的宿命。臭小子,你就认命吧。”
“喂。你……你到底想怎样?”我问。
“不怎么样。哼,跟我来!”她把我连拉带扯地拽到了吧台。“想喝什么,自己点。我请客。”她把酒牌扔给了我。
事实上,我对酒牌上所写得那些什么“夏威夷之春”、“红色回忆”、“冰岛爱恋”这类东西是一窍不通的。(我很少喝调制酒。)所以,我看了半天不知该要些什么。
“喂,你怎么这么‘鸡婆’啊?慢吞吞的。Waiter,两杯‘烈焰焚情’。谢谢!”
我一听这四个字,差点立马倒地而死。虽然我很少喝调制酒,但我知道她说的这个“烈焰焚情”。这是一种烈酒,深红色。有一次,阿灿被一个让他穷追了近三个月的水利系女生,一脚踹下爱河之后,就曾经带我来喝过这种酒。


第二章两难的境地

41
没过多久,服务生就把我们要的酒递了过来。她举起酒杯喝了一口,接着扭头问我:“哎,傻蛋。你叫什么名字?”(哼,她竟然叫我傻蛋!)
“对不起,我不叫傻蛋。在下,小姓何,何七。你就叫我阿七吧。”
“阿七?切,什么狗屁名字嘛!呵,我还阿八咧!”她冷笑一声,然后用肘尖推了推我,“哎,干吗的你?”
“学生。中文系的。”我说。
“哦,小鬼,多大了?”她用一种慰问灾民的口气问我。
“二十三。”
“噢。这么说,你是大四喽,快毕业了吧?对了,你生日是几月几号的呀?”
“这位同学,你干吗问得这么仔细啊?嘿嘿,怎么,你是想给我买个生日蛋糕么?”我向她投去善意的一笑。不料,却被她的冷漠一脚踢了回来。
“啊呸!想得倒美,还想吃蛋糕?哼,吃大便吧你!”她白了我一眼,又说,“臭小子,你少跟我臭贫!到底几月几号?说!”
“六……六月三号。”我透过她那张天使般的脸庞,仿佛看到了一张黑手党老K的面孔。
“呵。没看出来。你不仅年龄比我老,而且连生日也是。傻蛋,你虽然比我大一点,可是甭想欺负我。”
“对不起,再纠正一遍。我希望你能叫我的名字。我叫何七,不叫傻蛋。谢谢。”我一脸的严肃。
“行。没问题。傻蛋!”她回答得倒是蛮爽快的。
“咚……”
我觉得自己被五雷轰顶。
42
接下来,我们双方是一阵长长的沉默。偶尔,四目相撞,但却彼此无语。她不停地喝着酒。喝着喝着,她忽然哭了起来。这让我手足无措起来。
“哎,你怎么了?别……别哭啊……我今天可是没带身份证……你千万别哭……”我焦急地说。
她一边哭着,一边看了我一眼,接着冲我勾勾手指,“哎,过来。你。”
真的,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尽管她如此“虐待”我,可我对她的命令却总像遵循圣旨般的惟命是从。我想,这大概是我上辈子欠她的。
“干吗?”我问。
“想借你的肩膀用一下。”
话音未落,她不容我作答便把我的肩膀拽了过去。
“呜……”
她的眼泪倾泻在我的肩头。每每哭到动情处,她总要用力地捶我的胸口。其实,这些我倒是还能够勉强忍受。我受不了的,是她激动的时候,总要掐拧我的胳膊。看她哭得这么伤心,我又不好意思向她抗议。所以,只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吞。
隐隐地,我似乎感受到了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子的心灵之声。
“嘀嗒,嘀嗒……”
听,她的心在流血。
她歇斯底里地哭了很久,也许是酒喝得太多了,这个特立独行的疯丫头,哭着哭着,竟然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她那淡淡的发香,强烈地刺激着我的嗅觉神经。我忍不住拂了一下她的长发。柔柔的……
43
结了账之后,我扶着她跌跌撞撞地走出了酒吧。外面的雨,依然淅沥沥地下着。但是有些弱了。偶尔,吹来一袭清风,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
原本说好的是她请客,可到头来买单的却是我。一共一百三十五元。其中,一百三十块是酒水费。五块,用来赔偿她打碎的酒杯。
临走时,服务生告诉我,门亭外还有这位姑娘寄存的一只狗。我原以为那只狗是一只小得可以装在塑胶袋中的宠物狗,可到了那里我才发现,那只狗居然是一只牧羊犬,我看着那只狗,差点晕死过去。
老实说,提到狗,我对它们并没有什么好感。因为,我在六岁的时候曾经被一条狗咬过。依稀记得,那时我打了近一个月的狂犬疫苗。从那时起,我便患上了“恐犬症”。
看了看这条牧羊犬,它的体积基本上和一只警犬差不多。但不同的是,它的眼里似乎没有那种凶残的野性。甚至可以说,它看上去比较温顺。
我想唤醒酒醉的那个女生,好让她去牵狗,可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指望她,肯定是不行了。没办法,于是我只好壮起从下辈子借来的胆量,试着去牵了牵那条狗。
还好,它很乖巧顺从。我背起那个女孩,(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女孩子的身体)右手撑着伞,左手牵着狗向雨幕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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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地,我便陷入了迷茫。三更半夜的,我背着一个女孩子,应该去往何处呢?把她带到我的宿舍么?不行。孤男寡女的,我该做何解释?而且,阿灿的那张破锣嘴,不一定会歌颂出什么花边新闻。
再说,宿舍是我们三人一起租的,寝室约法三章中的第一条,便是未经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带友人入住。更何况,还有一条狗。
那么把她扔在路边的街椅上?也不行。这样做未免太过冷血。
那我应该怎么办呢?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第二章福无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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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如今最好的办法是把她送回自己的家。可天知道她的家在哪里。情急之下,我很冒昧地翻了翻她的手提包。我想,里面或许会有通讯录什么的。可是,结果却很让我失望。里面只有一些化妆品,还有一包卫生巾。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在公车亭里站了半天,我一筹莫展。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那条狗的身上。小时候,我听外婆讲过“老马识途”的故事。于是,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不妨试试用狗识途。我小心翼翼地走近那只狗问道:“哎,你知道回家的路么?”
那只狗看也不看我一眼,“哎,你知道回家的路么?”我提了提声调,但是狗还是不理睬我。
“shit!蠢东西。连家都不认识!”我懊丧地冒出这么一句。
“汪汪!”话音刚落,它朝我叫了两声。那声音仿佛是在向我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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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什么叫?说你蠢,难道不对么?笨!连家都不认识。家,你懂么?Home !Go home!”
或许,因为它是外国血统的关系。这家伙,听到我说的英语之后,(阿灿常说,我讲的英语是正宗的———“四川英语”)竟然站起身拉着我朝右走去。我连忙再次背起那个叫湘美的女生随它而去。
牧羊犬很有耐力,跑起来很快。我背着湘美在后面紧追不舍。后来,我实在是跟不上了,便下意识地说了句:“慢点!Slow down!”
没想到,它竟然真的放慢了脚步。(这简直让我不可思议!!)
最后,记不清走了多久,也记不清转了多少个弯,这只狗在一幢公寓楼口停了下来。
“哎,我们到了么?”我指着楼口问。
“汪!”它朝我叫了一声。(看来,它的汉语学得也不错!)
“哎,那你知道是几楼么?”
我原以为,它会朝我叫几下。这样一来,叫几声,我便知道是几楼了。可是,这次它却没有理我。我猜想,可能它和我一样,数学学得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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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幢二十几层的公寓,但我没有坐电梯而是选择了爬楼梯。我想,凭着这只狗的灵性,它若是到了自家,一定会叫门的。
我一步一步地背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子,艰难地走在楼道内。汗水顺着脖子流到胸前。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此语,言之有理。
当我辛苦地背着她爬到十四层的时候,她“呜”的一声,吐了。真准!一滴都没浪费,全都吐到了我的头上。呕吐物,缓缓地流过我的脸颊滴落在地上。
还好,在我痛不欲生的时候,那只狗在十六层的一户住家前停了下来,随后叫了两声。
不久,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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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的是一个很清秀的女孩子。她一边开门一边问:“你是?”
“先别问我是谁,麻烦你接一下我背上的这位大小姐。”
我之所以如此肯定这是这个叫湘美的女孩的住所,不仅仅是相信这只狗的灵性,而是我在这户人家门前所放的垃圾袋中,看到了一个装狗食的包装袋。
“咦?湘美?”那个女孩子连忙帮我扶下了她。
少顷,我和那个女孩把她搀进了自己的房间。
湘美的卧室很大,但各种物品却摆放得错落有致。整个房间,也很干净。而且,还散发着淡淡的玉兰花香。
“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艾,叫艾晴。你就叫我小艾吧。”
“哦。我……我姓……姓何,叫我阿七吧。”我特不好意思地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嗯?阿……阿七?这名字有点怪怪的哦。”小艾淡然一笑。
“嗯,他们都这么说。”
“谢谢你送湘美回来。哎?你的身上怎么……”小艾指着我衣服上的脏物说道。
“哦。她酒喝得太多,所以……不过,没关系的。”我指着湘美说。
“这怎么可以呢?你等一下。”小艾转身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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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出去以后,整间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湘美两个人。湘美静静地躺在床上,我站在一边,呆呆地看着她。我看见雨水把她的头发粘在了一起。有几缕,还被她无意中含在了嘴角边。她那白皙的颈部,戴着一串细细的银色项链。那项链,让她更增添了几许妩媚。
颈部以下,湘美白色的涤纶衬衫紧紧地贴裹在了她那婀娜起伏的线条上。这使得我隐隐约约地看见了她的胸罩,玫瑰红的。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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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面对这样一个如同剥了皮的鸡蛋的女生,我还是自信自己是一个坐怀不乱的人。但我实在是没有信心再将自己的视线向下挪移,哪怕是一微米。因为我的“道行”尚浅,坐怀不乱,仅限于上半身。
“热水器可以用了。”小艾不知何时走了进来。
“热水器?你的意思我可以在这里洗个澡么?”
“呵,当然了。小美今天多亏遇到了你。”
“哪里哪里。那……那我就不客气喽。”
“呵,请便吧。”
由于湘美刚才呕吐时,我的头部被她命中十环,从而引起了胃的强烈不满。为了去除异味,抚平胃的创伤。我径直朝洗澡间走去。


第二章湘美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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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一身的清爽,但问题也紧跟着出现了。由于我的衣服全部被雨淋湿,所以导致我无衣可穿。山穷水尽之时,我就地取材裹上了一条摆放在洗澡间里的长条白色毛巾。见到我这般装束出来,正在用吹风机给狗烘毛的小艾,差点笑弯了腰。
“呵,我手上有犬毛,你自己先泡杯热茶喝吧。对了,茶叶在电视柜下面。还有,衣柜底下的第三个抽屉里有一套睡衣,你拿出来,先穿上吧。”
“哦,不用了。小艾,你能不能借我一块钱?”
“一块钱?怎么了?”
“我想,我该回去了。可是,我的兜里已经……”
“喔。可是,呵呵,你这个样子,能走么?”
“这……”我看了看自己,觉得挺别扭的。
“呵,都这么晚了,恐怕公车也早就没有了。这样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在沙发上将就一夜吧。”
“啊?这样可以么?”
“没关系的。”小艾说。
“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
“呵。别客气。好了,你早点休息吧。”小艾收起吹风筒又撮了撮手上的犬毛。
“哦,对了。你叫何七是吧?呵,小七,睡前记得关掉台桌上的灯哦。”
“好的。哎,等一下。小艾,我能问你一个问题么?”
“什么?”小艾眨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我。
“你不担心我是个坏人么?呵呵,万一,我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呢?那你们岂不是……”
“呵,没关系。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是个坏人。既便退一万步讲,你真的如你所说,是个大灰狼,那也不要紧哦。因为……”
“因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们好久没吃狼肉了。呵呵……”
小艾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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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躺在沙发上面熟睡的我忽然被一杯凉水泼醒。就在我站起身唤醒受惊的睡眼时,一记热辣的耳光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扫过我的脸颊。
这一记耳光,让我彻底的清醒了。我定睛一看,原来这是湘美的“杰作”。
“喂,你疯了?”一个男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终于震怒了。
“你才疯了呢!”她顺势抡起胳膊想要“梅开二度”。
“喂,你想干什么?冷静点。”
“干什么?哼,我还想问问你昨天晚上干了什么呢?”
“我昨天晚上干什么了?我昨晚帮你付账、帮你牵狗、帮你回家,怎么了?你这个人怎么恩将仇报啊?”
“不要避重就轻,说重点!”
“重点?什么重点?”我一头雾水。
“这是怎么回事?”湘美指着身上的睡衣说。
“什么怎么回事?莫明其妙!”
“这不是我昨天穿的那套。”
“那又怎么样?有人给你换过喽。”我若无其事地说。
“谁换的?是不是你?说!”
“是……”没等我把话说完,湘美断章取义,“在十分之一柱香之内,湘美的N记耳光以排山倒海之势,踏平了我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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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抱头鼠蹿,一边极力地解释,“喂,你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是小艾给你换的。”
“小艾?”她停下了罪恶的手臂。
“嗯。”我捂着受伤的脸,恨不得大哭一场。
“咦?傻蛋,你怎么认识小艾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把发生在昨天晚上的事,从头至尾向她讲了一遍。我在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头,抬得高高地。腰,挺得直直地。我为我昨晚的“大侠”之举而感到自豪。同时,我也在等待湘美万分内疚地向我道歉。可谁知她听完了我的话,竟然对我说:“傻蛋,你少神气!别指望我会感激你。哼!”
天呐!耶酥叔叔,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女人?


第二章强盗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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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关于我昨晚会不会猥亵湘美和小艾,这是一个连白痴用脚趾头都能想到的问题。对于像我这样的“小男人”而言,抛开“双拳难敌四手”不论,单单看她们两个身边的那条牧羊犬,我就不敢有什么想法了。在这种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我若是再居心叵测,那岂不是送“狼”入羊口?
“哎,傻蛋。小艾哪儿去了?”湘美忽然问我。
“哦。她八点左右的时候出去了。听说,是要去联系房子的事。对了,听小艾说,你们的房东要收回这幢公寓给他的儿子做新房。是么?”
“是与不是,关你屁事!”湘美当头一棒。
“喔。哎,你……你叫席湘美吧?”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能怎么样?”
“不怎么样。只是……”
“只是什么?别像个‘鸡婆’似的。快讲!”
“哦。湘美,你能不能借我一块钱?”
“一块钱?干吗?”
“我想回家,可是兜里没路费了。”
“路费?”湘美用一种看骗子的眼神瞥了我一眼。想了半天,“好吧。看你这么可怜,借就借吧。不过,要记得还!否则,我放火烧你们家厨房!”说完,她冲我做了个鬼脸。很可爱。我想,她的意思可能是,如果届时我不还钱,便要让我投胎做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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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从抽屉里拿出钱夹,接着掏出一张一元钞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地接过钱,然后冲她说了声谢谢。不料,她回了句:“谢什么,又不是白借给你。还钱时,记得带上利息。”
“喔。”我悻悻地答了一句。我心想,女孩子就是小气,连一块钱,还要利息。
“利息是一小时,五块!”
“喔。”我点了点头,“啊?什么!?一小时五块?”我吓得半死,“我一共才借一块钱,可你一小时就要收我五块钱的利息,你放黑债啊?”
“放黑债?呵,对!本姑娘就是放黑债。哼!怎么样?”
“那……那……那我不借了!”我说。
“不借了?好哇。算你有志气。不过,五块钱,拿来!”
“五块?什么五块?我只借了你一块钱哦。”
“不错。不过,那是本资,你还没算利息呢!”
“利息?现在不是还没到一小时么?”
“没到一小时,也按一小时算!”她的语气很坚定。
“切,谁定的?”
“本姑娘定的。怎么,傻蛋,你不服气?”
“你定的?哼,凭什么你定?”
“哎,搞清楚。要借钱的是你,肯借钱的是我。当然应该由我来定喽。难不成,还是你定么?你这个人到底讲不讲理嘛?”
“什么?我不讲道理?你……”我气得鼻子差点没歪掉。
“你什么你?快拿钱。哼!”
湘美一副“强盗”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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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是饮恨妥协了。古人虽云: 士可杀而不可辱。然,古语又云:识时务者为俊杰,通机变者为英豪。故尔,我弃愚忠而择大势所趋。尽管这有点像叛徒的行径,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因为我当时全面地分析了一下情势,发现情况比较严峻,各个方面我都不占优势。
一方面,论“文斗”。她的口才我昨天就领教过了。一番唇枪舌剑过后,我总是被她杀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换言之,她总是把我玩得近乎于休克。“文斗”,我一败涂地,湘美完胜于我。
另一方面,论“武斗”。理论上讲,我比她高一头。所以,在这方面我是有便宜可占的。但问题是,她是个女的。老妈从小就传授给我一套《好男人手册》,具体如下:
“女人,是用来爱的。男人,是用来打的。被女人打死而不还手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有点夸张,但就是这个宗旨。)
其实,除了母亲编撰的《好男人手册》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左右着“武斗”的输赢。那便是蹲在湘美身边的那条棕白相间的牧羊犬。
我早就说过,我是怕狗的。小时候,我被狗咬过。所以,对狗特别是狗牙非常敏感。我一见到狗,屁屁上的那块儿产自十几年前的疤就隐隐作痛。
结合上面的论述,无论是“文斗”还是“武斗”,湘美都占尽了绝对优势。我若是苦苦死撑,那只有死路一条。所以,我只好效仿蒋公的“不抵抗”政策。
至于可不可耻么?我也就顾不得了。


第二章眼前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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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借了高利贷,我捂着上身跑到阳台取下昨晚晾晒的衣服。衣服风干之后穿在身上,感觉好多了。这时,湘美牵着狗站在门口。我又一惊,“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哎,你紧张什么?我又不能吃了你。那个,傻蛋,你还没吃早餐呢吧?”
“喔。”我点了下头。
不知是何种基因作祟,女孩子们大都喜欢明知故问。呵,还早餐咧。我还没起来呢,就被她左右开弓地上了“刑”!
“呵,好吧。算你有福气。今天,本姑娘高兴,KFC我请客!”
“呵呵,该不会又是你请客,我掏钱吧?我兜里就只有这一块钱哦。你最好别打它的主意。这点钱,买根肯德基鸡翅膀上的一根毛都不够。”
“鸡婆!我不是说过了么?今天我高兴,所以我请客!”
高兴?呵,昨天刚失恋,今天还能高兴?“情圣”阿灿若是受了情伤,最快也要两三天方能恢复元气。难道,她的自我修补能力比阿灿还先进?切,鬼才信!
不过,是鬼信也好,人信也罢。重要的是,难得有女孩子要请我吃饭。哼,不吃白不吃。反正,吃了也白吃。干吗不吃?吃!吃不到死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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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脱下的那件红色带花纹的睡衣叠好之后,我转身要进洗手间。湘美问我干什么去,我说,去洗脸。湘美立刻白了我一眼,“算了吧你,你洗不洗脸都是那副德行。”说完,她不由分说就拉起我的手向外走去。(第一次有女孩子主动拉我的手。她的手软软的,滑滑的。)
我当时心中暗想,有没有搞错?她怎么和阿灿那家伙合穿一条裤子?难道我真的就那么差么?
没用多长时间,她就牵着我进了一家肯德基店。这一路,我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明明说好了要请我吃肯德基,可在路上,湘美却买了好多馒头。
不晓得,她又在搞什么花样。不论她搞什么,有一点我是清楚的。她玩花样的结局,肯定是想让我“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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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点了很多吃的。一杯大可乐、两袋爆米花、三个汉堡包、四个炸鸡腿、一大包薯条外加玉米棒一个。看到她如此慷慨,旧日的“仇恨”顿时烟消云散。我感动得差点鼻涕横飞。
其实,我只不过是比常人多了一点点自控力,多了一点点忍耐力,多了一点点善心,多了一点点君子风度,再多了一点点魅力罢了。(关于最后这个“一点点”,大概似乎好像仿佛或许差不多有可能,会遭到女孩子们的群殴!)
“湘美,只不过是吃顿便饭嘛。何必搞得这么隆重呢?”
“隆重?隆重么?”她问。
“呵,是啊。让你如此破费,真是过意不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搔了搔头。
“好了,别装腔作势了。吃吧,傻蛋。”
“嗯。那我就不客气喽。”说完,我顺手就拿了一个炸鸡腿。
“错了!”湘美用吸管打了一下我的手。
“错了?错什么了?”我问。
“我是说,你拿错了。”
“我拿错了?”
哦,大概湘美比较爱吃鸡腿吧。也好,子曰: 君子不夺人所爱。我放下鸡腿转手去拿汉堡包。
“又错了。”她纠正道。
“嗯?又错了?”我放下汉堡包去拿玉米棒。
“也错了。”
“哎,那我拿点薯条,总没错吧?”我问。
“还是错了。”
“那?”我不知如何是好。
“你应该拿这个。”
说完,她递给我一塑胶袋馒头。我看了看馒头,又看了看眼前的美食,忍不住想抱着一棵大树痛哭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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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坐在我的对面,津津有味地享受着食物带来的快乐。而我,则坐在那里和一堆馒头面面相觑。也不知道湘美是不是故意的,她吃爆米花的声音听起来特别的酥脆。
“搞什么搞?哪有到肯德基来啃馒头的嘛!”我火山爆发。
“哎,有没有搞错,神经啊你!”湘美质问。
“是!怎么样?”众目睽睽之下,大丈夫岂能无威乎?
“喂,不要这个样子嘛,傻蛋。”她的声音低了下来。
“哼!”我不予理睬。
“傻蛋,其实,你不知道。馒头蘸果酱是很好吃的哦!”
“既然好吃,那你怎么不吃?”
“正因为好吃,我才舍不得吃,留给你吃哦。”她狡辩。
湘美冲我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然后,把手撑在下巴处,用一种期待的眼神望着我。


第二章惊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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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了她一眼,“NO!打死我也不干。”我很男人地吼道。
“喂,你想造反?吃!”湘美下了“圣旨”。
“不吃。我就不吃。我走。哼!”堂堂七尺男儿,岂能为五斗米而催眉折腰。
“呵,走?哪儿去?”
“回家!”我说。
“回家?我让你回家了么?” 她横眉冷对。
“哈,笑话。我回不回家,难道说还要请示你?”我站起身准备离去。
“坐下!”
“我要是不坐,你能把我怎么样?哼!”
“你要是敢走出这个店门半步,我就放狗咬你。”(狗拴在门外。)
“你……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湘美怒吼。
看样子,她不像是在开玩笑。我的杀气值,在她的一怒之下顿时被吓成了负数。
“呵呵。其……其实……有话好好说嘛……有什么不能商量的呢……”
“商量?哼!”
“就是嘛。万事好商量。湘美,你自己真的能把这些吃完么?用不用我来帮帮你呢?”
“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说过,今天我高兴。只要我高兴,吃多少都没问题。”
我好像明白她所说的“高兴”是什么意思了。书上说,有些女孩子伤心的时候,往往会用疯狂购物或者暴饮暴食的方式,来排解心中的苦闷。湘美点了这么多食物,想必她今天的确很“高兴”。
看来,我要是不想横尸街头,就要小心伺候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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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湘美所说,她似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把这么一大堆食物通通搞定了。不过,她的吃相要比我想像得更“淑女”。至于苦命的我么?呵,肯德基里啃馒头是在劫难逃的啦!
吃完了这顿“刻骨铭心”的早餐,来到阳光灿烂的街上已经快十一点了。既然如此,刚才吃的那顿饭,准确地说应该是中饭。
“哎,傻蛋。今天有空么?”湘美没头没脑地问了我一句。
“倒是没什么事。不过,我一夜未归,得给公寓里的死党打个电话,免得他们担心。”我说。
“呵,傻蛋。凭直觉,我认为你是一个好男人。”
“哦?是么?呵,她们都这么说。真是没办法,烦恼啊!”
我极力装出一副从容的神态。只可惜,我拙劣的演技无法掩饰内心的兴奋。毕竟,活了二十三年,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异性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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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的手机打吧。多少号?”湘美把她的手机递给我。
“这……”我犹豫不决。
“怎么了?”
“这不太好吧。我怕……”我说。
“怕什么?放心,我不会收你通话费的啦。”奇怪?她好像一眼就能穿透我的灵魂。就像小时候,只要我一翘屁屁,老妈准能知道我要干什么坏事。
“这样吧,我好人做到底,你说号码我帮你搞定。”
我把宿舍的电话号码告诉给湘美,不一会儿,电话通了,“喂,听我说,我是傻蛋的朋友,他现在和我在一起。你们放心吧,他没死!”一串连珠炮似的话语过后,没给对方回答的机会,湘美就把电话挂断了。
自从我知道有电话这东西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打电话的人。
“哎,你怎么这么打电话啊?”我问。
“因为我不喜欢电话那边的声音。”
“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噢,是阿灿。这就难怪了。)
“湘美,你为什么不喜欢那个男人的声音呢?”
“我觉得他的声腺有些异常。”
“什么异常?” 我又问。
“色迷迷的。我猜,一定不是什么好鸟!”
我惊愕!


第二章情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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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电话,湘美说要带我去个好地方。我问她是哪儿,她只是给我一个淡淡的笑。那个微笑,包含着许多内容。有些神秘,有些落寞。还有一些我说不出来的东西。
“湘美,你说的那个好地方,离这里远么?”
“从这家KFC店,向东走七分钟,有一个地铁站。在那里坐五站地铁,再转乘一辆专线巴士约六十分钟以后就可到了。”
“你好像对这一带蛮熟悉的哦。”我说。
“呵,”她淡淡地笑了一下,“傻蛋,你知道么?从这里走到前面的地铁站,需要走836步,如果走这边的小路需要走517步。”
“啊,这么精确啊?”我惊诧不已。
“以前,明骏陪我去那个好地方的时候,我们总会路过这条街和这家KFC店。而他每次都会进这家店给我买很多好吃的。可他自己却背着我吃馒头。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唉,说这些干吗。不说了,不说了……”
湘美的话语中充满了惆怅和感伤。我看见她转过头偷偷地擦了擦眼角流下的泪。原来,她外表坚强,但在茫茫的心海深处也漂泊着一叶多愁善感而又脆弱的“情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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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周折,我们转乘上了一辆去那个“好地方”的专线巴士。车上的人寥寥无几,司机的生意很凄惨,凄惨得连他的车窗都要潸然泪下。
起初,湘美的狗由于并非是高等动物的关系,遭到了拒载。后来,待湘美付了双倍的车钱后,那司机便在狗和人类之间画上了一个等号。
不知过了多久,车子驶出了市区。路,开始有些崎岖不平。其间,我和湘美不曾言语。我只是借口车厢内过于燥热,脱去了长袖的衬衫。
事实上,车里面虽然没有空调,但车窗是开着的,所以并不见得有多热。我这么做只是因为湘美今天穿了件清橙色的T恤,短袖的。如此一来,我便能在车子颠簸的时候与湘美那白皙滑嫩的手臂零距离接触。
老实说,我并不认为这么做有什么可耻的,更谈不上什么卑鄙。我只是觉得做为男性,这是一个正常的举动。就像在一个寒冬腊月里流浪的乞丐,突然发现地上躺着一件大衣,还是个裘皮的。他想去捡,那是一种正常的思维模式。反之,倒是一种病态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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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觉得累了。或者,是车子太颠簸的关系。湘美睡着了。她不知不觉地依偎在了我的肩头,那淡淡的发香再一次刺激着我的嗅觉神经。我一动也不动,生怕她醒过之后不再靠着我的肩。
莫名地,我想搂着她。无奈我的勇气是一根纸糊的棒槌,它最终也未能击碎我的胆小与懦弱。不过,这样也好,免得偷鸡不成倒蚀把米,脸上再次绽放“五指红花”。
约一小时后,我不得不叫醒她。
“哎,湘美,醒醒。我们到站了。”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
“哦?这么快?”
是啊,我何尝不是希望车子开得再慢些呢?
“啊!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湘美下车之后,一边吟诗一边伸了个懒腰。我心想,伸个懒腰,也要这般诗情画意一番。唉,女孩子们真是情感丰富的生物。
“哎?傻蛋,会骑车么?”
“骑车?呵,不是我吹,我三岁就……”
“少吹牛皮的啦!你该不会是三岁就偷车吧?”
“切,你才偷车呢!”
“什么?好大的胆子,你竟敢污辱本姑娘?知道么,你很臭屁哦!”
“哎,干吗把我说的这么难听?”
“就说,就说。怎么样?怎么样?牛屎臭屁!牛屎臭屁!哼!!” 湘美掐着小腰耍赖的样子虽然有些幼稚,不过倒是也很“卡哇伊”!
“汪汪!”
跟在湘美身边的那只牧羊犬,这时也叫了起来。那样子,仿佛是对它的主人赐给我的这个“雅称”表示赞同,故尔投了一票。
“‘公主’乖,我们不理那个臭屁蛋哦!”湘美拍了拍牧羊犬的头。
“哎,湘美,你说的那个鬼地方到底在哪儿啊?”
“什么鬼地方?那叫‘好地方’!”
“哦。对不起。那个‘好地方’在哪里呢?”
“就在前面。前面,是人们埋梦的地方。”
“埋梦的地方?梦也能埋么?呵,假使能,那梦不是也要烂掉了么?”
我以为自己开了一个蛮幽默的玩笑。不料,湘美理都没理我。她只是静静地眺望着远方,眺望着那个埋梦的地方……


第二章抱紧我好么

67
过了很久,湘美走出了她的思绪。她告诉我,那个埋梦的地方,是一片海。说起来,也真够孤陋寡闻的了。在这个多雨的城市里住了这么久,我居然不晓得郊外还有一片海。我想我是爱海的。就像地主爱钞票!
“湘美,从这里到海边大概需要走多久呢?”
“十分钟左右。”
“傻蛋,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回来。不要乱走哦。”话音未落,湘美把狗链递给我后,像蜻蜓一样翩翩而去。
不一会儿,湘美回来了。她推着一辆单车。
“哎,你的这辆车是哪里弄来的?”
“租的。哎,傻蛋,你不是说会骑单车么?那就带着我开路吧。”她显得神采奕奕。
“呵,你就这么相信我的车技么?你不怕我把你摔下来?”
“你敢!你要是敢把我摔在地上,哼,我就活埋了你!听清楚没?”湘美攥起一个小拳头在我的眼前晃了晃。
“喔。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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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市区一样,海边的天气也不错。穿过一片茂密的椰树林后,湛蓝色的海呈现在了我们面前。湘美没有骗我,这里的确是一个人间仙境。
海水澎湃在白色沙滩上,蓝浪追逐着蓝浪。高高的椰树沿着海岸线像月牙一般向西北方向漫延。其中,有一棵倾斜在了海面上。远远望去,就像是一个待嫁的新娘在对着镜子梳洗妆扮。这棵老椰树旁,有一间简陋的木亭。
亭顶,已然伤痕累累。上面,记录着岁月的沧桑。亭前,有一排木椅,木椅看上去和亭顶一样的饱经风霜。离木椅不远,有一架长长的带护栏的木桥笔直地伸向海中央。
“喂,傻蛋。快带我上桥。快!”湘美像孩子似地说道。
这是一辆带横梁的男式单车,湘美坐在车的前端。她把两腿交叉在一起,时不时的,她还会调皮而又有节奏地晃动两下。
刚刚骑上桥面,一阵海风吹来。风,轻轻地掀起了湘美的长发。发丝,拂面而过的同时,在我的脸上留下了那熟悉的发香。。
湘美一边催促我加速,一边慢慢地伸开了双臂。她说,她在感受飞翔。可是,没过多久,她却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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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单车停了下来,然后注视着湘美。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极力地躲避着我的视线。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轻轻地捧起了她的脸。接着,我用拇指为她擦去了眼角边那道未干的泪痕。
“湘美,你哭了?”
“没……没……我没哭……没哭……”
她慌乱地推开了我,然后跑到桥栏边背对着我。我追了上去。这次,没等我开口湘美抢先把话题岔了过去:“傻蛋,大海美么?”
我想了想说:“美。不过,你比大海更美!”
我这么说,并无意拍她的马屁,只不过是想调解一下伤感的气氛。顺便安慰一下她那颗受伤的心。然而,她却抽噎着转过身。
“湘美,你怎么了?”
“我……我想他……”
看见她咬着单唇无声地哭泣,我怔了。她那紧蹙的眉头,隐隐地藏匿在墨色的发帘背后。晶莹的泪链,像两条透明的小溪。湘美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眼泪,肆意地纷飞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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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历过,所以从未有过这种感受。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两只手臂,像是多余的装饰品,一时间,竟不知该放在哪里才好。
“傻蛋,抱紧我好么?”
“喔。”我机械地弯动我的肘关节,可那个部位却像是生了锈一样。或许,是因为它从未接收过这样一条指令的缘故。
“傻蛋,你知道么?”
“什么?”
“他从前也这么说过。他也说我比大海更美。”
“是那个叫明骏的人么?”
“嗯。傻蛋,我现在好想他。真的。好想,好想……”
湘美的一句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话语,让我的心瞬间冰冻到了极点。心灵深处,莫名地有一种酸溜溜地东西在滋生并且不断地膨胀,膨胀……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第二章“大丈夫”横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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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傻蛋。你怎么了?很难受么?”
“没有啊。”
“可是,你的表情看上去很痛苦。”湘美正身看着我,可我却不敢看她。我的眼神,狼狈不堪地向四处逃蹿。
“哎,傻蛋。你怎么怪怪的?干吗这么紧张?”
“切,我哪里有嘛。是你神经过敏而已。”
“哦。哎,你过来一下。”
“干吗?”
“叫你过来就过来喽。多事!”
“喔。”
“帮我把项链取下来。”
“项链?”
“嗯。”湘美撩起她的长发,将修长的颈部呈现给我。我轻轻地解下项链递给了她。
“呐,给。”
湘美缓缓地接过项链,她把它捧在掌心凝视了很久。
“哎,湘美。这破玩意儿,是那家伙送的吧?”
“喂!说什么?你再说一次!”(女孩子们翻脸比翻牌还快。)
“破……破玩意儿呀……”
“你才是破玩意儿呢!这是铂金的。铂金,你懂么?”
“哎,你凶什么凶嘛。我也没说它是铁的啊。”
“哼!真是个傻蛋,懒得理你!”
湘美把那个项链捧在手里看了又看。最后,她把脸庞贴在上面。那样子,仿佛是在听着项链的心跳。
片刻,她竟然慢慢地将项链举起。接着,湘美一边落着泪一边将那条铂金项链抛进了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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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你疯了?那可是铂金的,能卖钱哦。你不要,可以给我嘛。”我痛苦不已。
“呵。傻蛋。是你的,那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就要学会放弃。因为,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美丽!”(由于湘美的这些话太过深奥,我一句也没听懂。)
湘美望着项链沉没的地方,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我望着那条项链沉没的地方,痛上加痛。我真恨不得飞身去捞那条项链。可是,我不会游泳。如果我不顾一切地跳下去,那恐怕就会被海里的虾兵蟹将们把我抬进龙宫的后厨,成为龙王他老人家菜谱里的主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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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栏桥,湘美把我带到了一棵椰子树前。那棵椰树很高,叶子也十分茂盛。长长的树颈,向海边伸展。
“傻蛋,你喜欢椰子树么?”湘美问得很突然。
“不。我只喜欢椰子。不喜欢椰子树。”
“为什么?”
“因为,椰子可以吃,而树却不能。”我说。
“切,白痴!”湘美对我的回答显得很失望,“哼,这种问题,我本来就不该问你。”
湘美踽踽地走到椰树前。她在沙滩上留下了一排脚印,每一个脚印里,似乎都镶嵌着沉重与惆怅。
“呵……”湘美一声长叹,“高高的椰子树,美丽的椰子树,说谎的椰子树……”
“嗯,也许是时候了吧。”她说。
湘美对着椰子树说着词不达意的话。我想,女孩子们大抵都是这个样子,她们总是喜欢说一些云里来雾里去,让人摸不着边际的话。怪不得阿灿常说:“女人,是上帝留给男人的歌德巴赫猜想!”
可白雪对此,则另有一番高论。她说:“女人,是一本书。男人,是一头猪!猪,不会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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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朝着椰子树说了一长串只有椰子才能听得懂的话之后,转过身又向我传达精神:“喂,傻蛋。再帮忙挖个坑吧。”
“啊?挖坑?”我不禁毛骨悚然。她该不会是真得要把我活埋了吧?
我曾经在一个小报上读过一篇《失恋女狂砍路人》的报道。他们称这种现象为“报复社会”。天呐,想我小七,一,没有欺压百姓;二,没有贪污公款;三,没有逼良为娼。(虽然这些都是因为没有机会。)何故天亡吾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悲哉,壮哉,哀哉,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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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为……为什么要……要挖坑呢?”
“呵,怕什么?担心我会把你活埋了么?呵,傻蛋。放心好了,我不会把你埋在这儿的。”
“哦。谢谢。”我说。过了一会儿,我想,咦,不对呀。不会把我埋在这儿?那会把我埋在哪儿?说到底,还是要埋我嘛!
“喂,傻蛋。想什么呢?还不快挖?”
“呵呵,湘美,你说不会把我埋在这儿,是什么意思啊?”我又问。
“噢。没什么意思。我是担心要是把你这个‘坏蛋’埋在这儿,会破坏这里的生态环境。哈……”(她笑得好恐怖。)
“好了。蛋蛋,乖哦。快点挖吧。”
她说完竟然也像阿灿那样很臭屁地摸了摸我的头。而且,居然还得寸进尺地叫我“蛋蛋”。我想这大概是“傻蛋”的简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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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可爱么?为什么他(她)们总爱摸我的头?哼,我最恨别人摸我的头了,再怎么说我也是一个有自尊心的人,更重要的是,我还是一个男人(尽管不断被甩),但岂容一个小女子一而再,再而三地骑在我的头上呼风唤雨作威作福?
我一怒之下狠狠地甩下一个“哼”字后拂袖而去。
“喂,傻蛋,干吗去?”
“关你屁事!”
我愤怒的枪膛,终于飞出一颗比较具有杀伤力的“猛男”牌子弹。身后的湘美大概是“中弹身亡”了吧?她居然没有还击。身后,一片寂静。那寂静,是一种异常的静。我吓得不敢回头,但也不敢继续向前。
“你———敢———罢———工?”她终于说话了。(声音好凶,好冷。)
“罢……罢了又……又怎么样?你以为你是谁?武则天?英国女皇?哼,不管你是谁,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我越说越勇敢,“大丈夫”横空出世!


第二章静待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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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湘美听完了我说的这些话,一定会火冒三丈。不想,她竟然笑容满面地鼓起了掌。
“呵呵,臭屁是臭屁了点。不过,听起来倒是能蒙骗一部分无知的群众。继续努力,有前途,大有前途啊!哈……”湘美仰天长笑。
“哎,湘美,你的东西掉了。”
“东西掉了?什么东西?在哪儿?”湘美止住狂笑,四处环顾。
“没有啊。我掉什么了?”她问。
“有。你看,你现在还在掉呢!”
“掉什么?”
“良心!”我说。
“良心?好哇,你敢戏弄本姑娘。哼!我警告你,我数三下,你给我老老实实地滚回来!否则……”(切,又是那套台词。)
湘美故意把最后一个字抻得像糖稀那么长,也许,她是想借此给我提供足够的联想空间,比方说,让我想想“清代十大酷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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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怎么样?”我英姿飒爽地问。
“否则,本姑娘让你死无全尸!”
“切,你这人怎么也跟阿灿一样呀。说话没谱儿,骑个摩托也敢上树。现在可是法制社会,量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我扭身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一!”湘美大声地喊。
“哎,大婶儿。你不如直接喊‘三’吧!”
“二!”
“麻烦!”我说。
“三!”
“呵,有没有‘四’啊?”我问。
“傻蛋,我劝你临死之前再回头看一眼这美丽的世界吧!”
听她的口气,不像是在开玩笑。
嗖!一片阴云笼罩头顶。
冥冥中,我仿佛看见“小鬼儿”正涂着猩红色的口红,扛着“招魂牌”向我投来那迷人(对不起,是迷鬼)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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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我是把心含在嘴里转过头去的。她的肩上没有扛着“招魂牌”,手里也没有拿着“照妖镜”。然而,尽管如此,她也仅仅只用了不到十分之一柱香的时间便把我刚才的那句“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变成了“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压迫”!
原因很简单,我又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的,就是那条总是拖我后腿的牧羊犬!它已经刷完牙,蓄势待发了。
“呵,傻蛋,你还有什么遗言么?说吧,我是让‘公主’先咬你的上半身呢?还是下半身呢?要么,先把你的衣服扯烂,再用我的手机给你拍几张照片如何?”
“你……”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什么你?这样一来,你们中文系的楼道口和女生宿舍门前,可以布满你那动人的‘裸姿’哦。等你小有名气之后,本姑娘在网上再给你粘几张,这样你就可以名扬四海喽!哈哈哈……”
“你……你……”我双腿抖动,眼前一片漆黑。
“你个屁!有本事,你再往前走一步。哼,本姑娘,说到做到!”
“我……”
“我什么我?还不过来挖坑!”
我突然觉得,女孩子好可怕。真的,就像狼外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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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蹭个屁!快过来。”
“对不起,湘美。其实,我刚才是在和你开玩笑,你别介意,行么?咱们以和为贵,有什么事,好商量嘛!哦,对了。你不觉得你今天漂亮了许多,而且,还……”
“还多了一份内涵,是不是?”她问。
“是。咦,你怎么知道?”我惊奇万分。
“拜托,撒谎也要下点本钱嘛。换句台词吧,这是上世纪的东西了。”
“哦。那你简直就是闭月羞花,沉 鱼……”我继续说。
“喂,老兄,你有没有新鲜点的啊?原创的,OK?”
“对不起,我只会这些了。”
“那你叽叽歪歪个屁!还不快挖!”
“挖哪儿?”
“这棵椰子树下。”
“喔。”
我蹲在沙地上,用手一下一下地挖着沙土。我尽可能地装出一副可怜相,想以此来换取她的一点同情。(哪怕是怜悯。)可她就是不上当!看来,她是一个比狐狸还狡猾的猎手。
所谓“江山易主,只在朝夕之间”。此语不假。就在几分钟之前,我还是一个雄纠纠,气昂昂的“大丈夫”。可眨眼之间,我却成了一文不值的臭豆腐!
事到如今,我只好静待佳机,重整山河了。不过,东山再起的日子,在我看来却是那么的遥遥无期。就好像我在期待着公羊生小羊的那一天。


第三章取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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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能告诉我为什么要挖这个坑么?”
“取一样东西。”
“东西?什么东西?”
“梦。”
“梦?”
很快,我便在这棵椰子树下挖到了一件被湘美称为“梦”的东西。
梦,是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就瓶子的本体而言,它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是在精品屋中随便都可以买到的那种。
瓶子,不是很大,却很精美。里面,装满了“幸运星”。有红的,黄的,蓝的,绿的,颜色像彩虹一样斑斓。“星”的最上面,放着一条锁在一起的微型锁。
“湘美,这就是你的梦么?”
“嗯。一个凄美的梦。”
“你的这个梦,会醒么?”
“我原以为,我的梦千年不醒,纵然醒来,还会继续。呵,我真傻!”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不是么?这个世界上除了谎言,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你们男人,是用谎言做成的。没一个好东西!”(女孩子们说这句话的时候,其不负责任的程度通常大于或至少等于男人们常说的那句:“亲爱的,我只爱你一个。”)
“湘美,你真的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么?”
“呵,傻蛋。你真的认为男人有一个是好东西么?”
“有!”我斩钉截铁地点点头。
“哦?谁?”
“我!”
“去死吧,你。白痴!”
“喂,湘美,你说脏话了。”(这一点,她怎么有点像白雪?)
“我说了么?”
“嗯。你说了。”
“没有!我没说!”
“不,你说了。”
“真的?”
“嗯。真的。”
“那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的语言输出神经,顿时短路。
湘美捧着那个装满“梦”的瓶子,默默地向海边走去。风,又一次撩起了她的长发。发香,依旧。
“傻蛋,你也一起来吧。来帮我,送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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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尾随着湘美来到了海边。海浪,很蓝,很蓝……
她慢慢地打开瓶封。她捧出一把“幸运星”向天空抛去。“星星”们,像流星雨一样划过黄昏的天空。
海边,泛起了一抹嫣红。彩色的“星星”伴着落日余辉,洒满了海面。
大概过了阿灿吃完一碗面的时间。(约合,一分三十秒。)湘美把最后一颗“流星”送回了天堂。
瓶子,空了。
我和湘美坐在了木亭中。坐了很久,我们都没有说话。渐渐地,我依着亭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抬头望了望四周,似乎除了木板上多了点我睡觉时淌下的口水之外,周围的一切和刚才一模一样。
天,开始有些黑了。
“傻蛋,我们回去吧。”
“哦。”
老实说,她的这条“释放令”,我等了几个钟头了。要不是口袋里没了银子,要不是她的那条狗,要不是她长得很漂亮,我早就和她“永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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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傻蛋。这个,送给你。”湘美把刚才那把拷在一起的微型锁递给了我。
“咦,这个,你没有扔掉么?”
“笨蛋!扔掉了,还能在这儿么?送给你吧。希望,你能和你的女朋友长相厮守。”
有时候,我真是搞不懂她们女生。女孩子们为什么会如此天真?她们居然会相信“同心锁”这种鬼东西。可能,是因为她们都比较单纯吧。
不过,有一点是必须要承认的。正因为有了这些“单纯”而又“傻”得可爱的女孩子们,生活才显得格外炫美。
试想,这个世界没有了女孩子将会怎样?抛开人类的繁衍生息不谈,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男人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主要有两大“使命”支配和主宰着他们的命运。
一,“欺骗女人”。
二,“生产战争”。
假如,某一天没有女人可骗。那么,这个地球上恐怕除了飞机大炮,便是男人们的尸骨。堆积如山的尸骨!
我是一个不善于说谎的人。(至少,现在还是。)特别是在情感方面。虽然,我仍是一周内让人连续甩了九次的“无冕之王”。虽然,至今还没有一个女友是件很糗的事。可是当湘美把那块同心锁送给我并且祝福我和我的那个未知数女友长厢斯守时,我还是将我没有女友这个羞于启齿的事实告诉了湘美。
她听完倒是没怎么惊讶,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湘美说,我的这项纪录按我本人的相貌而言,倒是蛮成正比的。我听她这么一说,真想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第三章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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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原路返回,走出地铁站时,已经是晚间的七点一刻。城市的夜晚,华灯初放。虽然,这里有一种繁华的美,却少了份海边的恬静。
“哎,傻蛋。用不用本姑娘送你回府啊?”
“送我?呵,开什么国际玩笑!送人的,应该是我吧?”
“哈。就你?假如,送我回家的路上真的遇到了流氓,我敢对天发誓,第一个跑的准是你!”(这种事,她也能够算得出来?厉害,厉害……)
“算了,我们还是各走各的吧。噢,对了。傻蛋,等一下。”
“什么事?”我问。
“你说你没有女朋友,是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哦。”
“那傻蛋,你想不想赚点意外之财?”
“意外之财?多少?”
“一百。”
“想!当然想喽,做梦都想!”
“呐,这是一百块。收下。”湘美递给我一张百元钞。
“无功不受禄,你不会这么便宜我吧?”
“聪明!我要你做我三天男友。或者说,我租你做我男友三天。OK?”
天底下竟然真的有此好事?不仅可以骗财,而且,还可以骗色?(一阵狂喜……)
“好,一言为定!”我暗自窃喜。
“够爽快,我喜欢!来,签个合同吧。”
“啊?还……还要签合同?”我问。
“当然喽。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嘛。”湘美从提包里取出笔和纸递给了我。
“那,要怎么写呢?”我问她。
“笨死了你!去去去,让我来!”她把纸笔又抢了过去。
五分钟后,一张合同(卖身契)诞生了。
临时男友租赁合同书
甲方:席湘美
乙方:阿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定如下合约:
(1)乙方自愿做甲方男友三天,甲方付乙方酬劳计人民币100元整。乙方不得单方面反悔。否则,赔偿甲方精神损失费1000元。
(2)乙方在履行其义务时,不得向甲方提出不合理要求。严禁性骚扰。
(3)乙方应在受租期间做到“两到”。一,随叫随到。二,服务周到。每迟到一分钟,扣除违约金十元,依次类推。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人身权归甲方支配。
(5)乙方受租期内的伙食,由甲方全权代理。
(6)其他未尽事宜,以保障甲方利益为出发点。另附,在乙方的强烈要求下,甲方本着发扬“人道主义”的伟大精神,特承诺:在乙方受租期内,甲方不得欧打乙方。禁止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及虐待行为。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设定的各项条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约。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升效。
甲方:席湘美 乙方:阿七
签完了合同,湘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湘美,你为什么要租临时男朋友呢?”
“我想忘记过去。”湘美平静地说。
“可是……”
“好了,别可是啦。回家吧,乖哦。”
“啵儿。”
天呐!她居然亲了我一下。
“喂……你……你干吗……干吗亲我……”我受惊过度。
“亲一下能死啊?”
“啵儿。”她又亲了我一下。
“嗯。一左一右,这才对称嘛。好了,你可以走了。记得等我电话,不许关机。否则,要你好看!”
就这样,有点荒唐地又极富戏剧性地,我谢幕了。她蹦蹦跳跳地牵着狗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路灯下,我再次看见她的长发轻舞。然而,这次却未能闻到她的发香。


第三章空袭“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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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公交车,拖着疲惫的躯壳,怀着一颗衰竭的心,我敲响了公寓的门。
开门的,是阿灿。(为什么我倒霉的时候,总会看见他?)
“咦,小七,你没死?”
“你都没死,我怎么忍心比你先死呢?”
“哎?小七,你回来了?来,快坐下。还没吃饭呢吧?”白雪突然变得格外热情,她的这份热情让我不安。
“嗯。还没吃呢。白雪,今晚我们吃什么?”
“哦。馒头!”
“轰!”我头晕目眩。
“啊?又是馒头?”
“怎么了?你不是挺爱吃馒头么?”
“诸位,请听好。我阿七郑重宣布,以后,我再也不吃馒头了。拜托,两位日后吃馒头的时候,不要让我看见。多谢!”
“哎?你对馒头过敏么?”阿灿问。
“我现在,看见馒头就想吐。”
“哦。小七,你这是正常的妊娠反应。哈……”
阿灿这厮,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他从不浪费任何“报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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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吧,小七,你稍等一下。我去给你买点速冻饺子。”
“哎呀,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算了吧,不用了。”我虽然嘴巴上说“不用了”,但心里却担心她真的“恭敬不如从命”。
没用五分钟,白雪就回来了。看她发角上的汗,我猜她是跑着去的。
“唔唷,白雪,回来得可够快哦。骑着飞机去的吧?”阿灿阴阳怪气地说。
“呵,快么?不过,要是骑着你去,我想会更快!”白雪转身走进厨房,没有留给阿灿反唇相讥的机会。
“哎,小七。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
“什么话?”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阿灿说得特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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饺子出锅了。
白雪左挑右选,最后在碗里找了一个相对大一点的夹给我。
“切,搞什么风花雪月嘛!”阿灿忌妒得要死。
“闭上你那乌鸦嘴!”白雪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我又没和你讲。哎,小七,今晚我还是委屈一下,和你睡一个床吧。”
“干吗和我睡一床?你发春啊?变态!”
“就是,就是。玻璃(同性恋)!”白雪与我同仇敌忾,阿灿痛苦万分。
“哎,小七,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啊!”
“为我?为我什么?”我问。
“为了你的贞操啊!我担心今晚有人要强奸你哦。”
“强奸我?呵,不会吧。谁那么没眼光啊。”
“呵呵,愿者上钩。这种事,可不好讲哦。”阿灿笑得特阴险。
“就算如此,那关你屁事?”我说。
“此言差矣。关键时刻,我可以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披荆斩棘、立马横刀……”
“干吗?”
“替你受奸喽。”
“我呸!”我和白雪异口同声。
就我和阿灿“同床”而论,我宁愿去跳楼或者卧轨,也绝不和他同睡一张床!这厮睡觉时的毛病太多。像什么呓语、磨牙、踹人、抢被子这类自然不在话下。
最让人头痛的是,这家伙睡觉总爱———摸人!而且,每每总是空袭“禁区”!


第三章连“再见”也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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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饺子味道如何?”白雪问。
“嗯,好吃。”我说。
见我吃完一个没死,阿灿连忙夹起一个送进自己的嘴里。
“嗯。这个,趁大家都在,我现在向大家宣布一件事……”白雪的口吻像是要第二次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
“呸,呸,呸,呸。我可没吃哦,这不能算的,不能算。”阿灿把饺子吐得满桌子都是,“好险呐,我就说嘛,你会这么好心给我们买饺子吃?而且,还亲自下厨。幸亏我的警惕性高。要不然,差点中了你的奸计!”
“你吵个屁!想吃就吃,不吃滚蛋。瞧你那副死相,吐得到处都是。我一看见你就倒胃!”白雪心头的一把无明业火烈焰腾空。
屋子里,霎时鸦雀无声。阿灿吓得口吐白沫,差点昏死过去。
“昨天,我收到一个Call。我有两个朋友遇到了点麻烦,她们暂时居无住所。所以,我想……”
“没门儿!我反对!”事关“领土”完整,阿灿情急之下“复活”了。
“真的不行么?”白雪的语气软了下来。
“不行!”阿灿的口气很坚定。
“她们两个可是———女———生———哦!”
白雪故意把“女生”两个字从撒哈拉沙漠拖到了西伯利亚。
“女生?”
一听到这两个字,阿灿的眼珠立刻瞪得像轮胎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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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其实……这个……”阿灿后悔自己的定论下得过早。
“有屁快放!”白雪还以致命一击。
“古人云,助人乃快乐之本。我们都是好心人,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切,你刚才不是说‘没门儿’么?”我问。
“是啊。我是说过。可那又怎么样?没门,不是还有窗户嘛!”
“嘻,白雪,看在我们‘同居’四年的份上,能不能透露一下她们的三围啊?哈……”阿灿说。
“我呸!谁跟你同居了?你还要不要脸嘛?我告诉你,就算是这个世上的男人死绝了,我也不会和你这个‘死排骨’同居!哼!”(“死排骨”,白雪赏给阿灿的别名。)
“呵。我问你,我们从入学到现在,是不是同住一幢居民楼?”
“那又怎么样?”
“同住一幢居民楼,简称不就是‘同居’么?”
“切,臭屁!”
阿灿在白雪那儿碰了一鼻子灰,转身过来又和我搭讪:“哎,小七。你说这个饺子如此饱满,又软绵绵滑溜溜的,像什么?”
“像什么?像饺子喽!”白雪忍不住,便空中拦截。
阿灿立即白了她一眼道:“男人说话,女人少插嘴!”
阿灿用丑陋的“三纲五常,男尊女卑”那一套,铸成一把利剑,还以颜色。白雪措手不及,暗中一刀,痛不欲生。
“白雪说得对,本来就像是饺子嘛!”我为白雪拨乱反正。
“白痴!你怎么就没有一点想像力呢?你说它的手感像不像是女人的……嗯?哈……”
阿灿色迷迷地狂笑。
白雪忍无可忍,她愤怒地拿起一个饺子向阿灿的脸轰去。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次轮到了阿灿措手不及。他毫无防范,脸部遭受重创。受袭后的阿灿,用一种呆滞的眼神看着白雪。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么?再看,再看就把你那对蚂蚁眼睛抠出来炒菜!”
“哼!好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她们明天中午十二点到。散会!”
就这样,一场“半民主”的“政治协商会议”,在白雪的“威逼色诱”下偃旗息鼓了。事实再一次证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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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会议”,战火燃尽。众将士,纷纷携倦而归。我推开自己的房门,一头栽倒在床头。
美梦伊始,我突然被手机的铃声从梦里揪了出来。
“喂?谁呀?”我困得连眼晴都懒得睁。
“傻蛋,是我。”
“哦。是湘美啊。这么晚了,有什么事么?”
“没事儿。就是睡不着,所以,也不想让你睡着。仅此而已。好了,不说了,再见。”“嘟……”电话忙音。她自己睡不着觉,所以也不想让我睡着,这是什么逻辑嘛?!五分钟后,刚刚才有了点睡意,手机又响了起来。
“喂?”我问。
“傻蛋,还是我。”
“哦,什么事?”
“没事儿。”
“嘟……”
这次她更狠,连“再见”也省略了。


第三章鼻青脸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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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天有新室友入住,更重要的是她们是女性。所以,阿灿起得非常早。凌晨五点多,就看到他瞎折腾。
他先是把正反面都穿了半个多月的袜子、内裤“杀”了,然后把它们的“尸体”埋在了床垫底下。接着又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堆长了毛的《简爱》、《战争与和平》、《论文学的阶级性》代替了他床头上的《泳装集锦》、《新婚指南》。
“阿灿,你摆那些东西干吗?”
“这不是显得我有内涵么!”
内涵?呵,快毕业了,可是阿灿现在恐怕连“普罗文学”是属于哪个阶级的都搞不清楚。也许,再过几年,这家伙就有可能闹出马克思是恩格斯的舅舅这类超级白痴笑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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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阿灿伪装得差不多了,已临近约定的时间。白雪去接她们,可是过了很久也没回来。我和阿灿躺在床上,各自在脑海中猜想着那两个女孩儿的样子。老实说,我对她们的相貌是不抱有什么幻想的。我总认为如今秀外惠中的女孩子,就像“好男人”一样,同属濒危种群。
“喂,阿灿。那两个女孩子要是来了,对你来说,会不会是一种损失?”我随口问了一句。
“损失?什么损失?”阿灿扭头问我。
“比如说,白雪不在的时候,你就不能只穿个裤头儿在屋里溜达了。”
“哦,这倒是。” 阿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不过,有所失,必有所得。万一,她们两个也有这个嗜好,我岂不是赚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了阿灿一眼,不置可否。少顷,楼下传来了白雪的声音。
“喂!死排骨……死排骨……”
“哎,阿灿,好像是白雪在叫你。”我提醒。
“叫我?”阿灿半信半疑。
“‘死排骨’这个别称,不是白雪给你取的么?再说,这屋子里瘦得像民工的,除了你之外,还有谁?”
“哼!这死丫头片子,真应该早点把她嫁出去!”阿灿一边嘟囔着,一边迫不及待地下了楼。
过了好一会儿,楼下又传来了白雪的催促声。奇怪,按常理分析,阿灿就是爬也应该爬到楼下了呀。更何况,这还是去接女孩子。他该不会是兴奋得“呜呼哀哉”了吧?我连忙起身向楼下走去。
93
当我走到一楼的拐角处时见到了阿灿。这家伙嘴里叼着一支烟,正在那里来回踱着步子。从他的表情上判断,他好像很痛苦。
“哎,阿灿。你怎么了?唉,就算是要入住的女孩子人家长得丑点,你也不至于痛苦成这个样子吧?”
“去,去,去!”阿灿把我推到一边。
“怎么了,你?”我问。
“烦!”
“烦?有什么可烦的?谁又没逼着你戒色出家!”
“那个女的……她……她……”
“她什么她啊?”我问。
“她……她是……是那个让我恶梦不绝的———‘小蝎子’!”
“‘小蝎子’?啊?!不会吧?阿灿,你该不会这么十三点吧?”
古人云: 善恶到头,终有报!阿灿这厮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爱情的账本里记录着无数个纯情少女的冤魂。今日老天有眼,他终于迎来了“魔鬼终结者”。
提到阿灿所说的这个“小蝎子”,那是一段让他不堪回首的往事。我说过,平心而论,阿灿算是一个有点“姿色”的帅哥。(尚且这么称呼他吧。)这好比是地球是圆形的一样,无论人们愿不愿意相信都是颠扑不破的。所以,一般而言,“钓鱼”对他来说是件易如反掌的事。只不过,差别在于,“鱼”的大小肥瘦和新鲜程度而已。
可是,“小蝎子”却是个例外。阿灿穷追了她近三个月,但最终还是被这只水利系的“小蝎子”踹下了爱河。阿灿很是痛苦,他黯然神伤了约半个月后,(据我所知,这是他“修补情伤”历时最久的一次)这家伙居然借着酒劲,强行夺走了“小蝎子”的初吻。(就是他请我喝“烈焰焚情”的那一夜。)
同样是强吻,他和我的下场不同。原来冷若冰霜的“小蝎子”被阿灿强吻过后,竟然变得小鸟依人起来。而且没过多久,“小蝎子”便败倒在阿灿的“马蹄”之下。
这件事对我来说,除了让人难以置信之外,更多的是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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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认为,大多数情况下,“雄性”往往都有一种“天性”,即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想要得到。可是,一旦得到了他那梦寐以求的,便会视其为“鸡肋”。男人,自然是这雄性生物中的一份子。换言之,用阿灿的“灿氏理论”阐述便是:
女人,是一把锁。男人,是一把钥匙。锁,一旦被打开。那么,钥匙便完成了它所承载的使命。换句话说,女人,一旦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奉献”给了男人。那么,她便开始了自己不幸的贬值生涯。
一般而言,如果“开锁事件”发生在另一个女孩子的身上,那么顺利的话,阿灿会在不到三天的时间里,把那把“旧锁”甩进太平洋。
然而,“万能钥匙”阿灿,做梦都没有想到“小蝎子”竟然是位胶水MM。当他对“小蝎子”感到“食之无味”的时候,原以为小施一计,就能轻松搞定。然而阿灿最后即便是抛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当着“小蝎子”的面和另一个“中场休息”的女生卿卿我我,居然也无济于事。阿灿,被彻彻底底地套牢了。
当然,有一点是要补充说明一下的。阿灿每次当着“小蝎子”的面刻意地表演一场言情戏时,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具体地说,便是———鼻青脸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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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蝎子”修理的阿灿,会甘心受辱么?当然不会。他肯定是要反抗的。不过,不幸的是,阿灿反抗的下场,是加倍的鼻青脸肿!
偶尔一次闲聊中,听阿灿说,“小蝎子”有一个帮手。那个帮手被阿灿称之为“大蝎子”。听说,“大蝎子”有一只英勇异常的狗。(后来才知道,“小蝎子”原来就是小艾。而“大蝎子”,竟然就是湘美。真是冤家路窄!)
不管怎么说,后来阿灿还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归顺了“朝廷”。不过,他告诉我那只不过是他的缓兵之计。后来的后来,他渐渐地胆大妄为,继而进一步地放肆,竟然敢不“早请示,晚汇报”。
再后来的后来,阿灿于某个暑假,借口父亲的朋友的邻居的远房亲戚家养的小金鱼死了,要去出殡为由,一去无影踪。


第三章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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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阿灿失踪以后,“小蝎子”也曾发出过一号红色“校园通缉令”,并动用了全水利系的男女“特务”全力搜寻,(“小蝎子”有这种吸引力和号召力)但无奈阿灿仿佛比常人多出两条腿,加之他的“后宫”里又有水利系的“女卧底”,所以一直以来他总是能够逢凶化吉。
“唉,阿灿,既然事以至此,你还是认命吧。”我语重心长地说完,又象征性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哎,阿灿,哪个是‘小蝎子’呀?让我也看看这位‘女神’的芳容吧。”
“头发短一点的那个。”阿灿无精打采地说。
“哦。”我幸灾乐祸地向楼门外望去,“啊?!怎么会是她们?”我一下子呆住了。
“小七,你怎么了?”
“那个女生不是……不是……小艾么?”我颤抖地说。
“咦?小七,这么说,你也认识她?”
“我何止认识她呀,她旁边的那个,我也认识。喂,阿灿,该不会是她们两个要入住我们的宿舍吧?”我的冷汗已经遍布全身。
阿灿痛苦地摇摇头,“唉,真是一代侠女,名震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看来,命中注定今天是我的死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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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句俗语说: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想,“小蝎子”都杀到了家门口,看来阿灿今天就是“跑得了庙,也跑不了和尚”了。
“哎,阿灿,你买保险了么?”我问。
“保险?什么保险?”阿灿神情呆滞。
“人寿保险!”我说。
“呵呵,小七你说得对。三个蝎子,外加一条狗,这下,我死定了。”阿灿自言自语。
“唉,咱们是同命相连呐。”我说完又拍了拍阿灿的肩膀。
“小七,你的意思是?”
“你的那个小蝎子旁边,就是头发相对长一些的女孩儿,她叫席湘美,她可是……唉,算了,还是别说了。以后有机会,我再告诉你。”我摇了摇脑袋。
“喔。”阿灿点了下头,“呵,没关系。二十年后,老子还是一条好汉!”阿灿振奋精神,自我安慰。不过,他的豪言壮语说得有气无力,这让我听着更像是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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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们彼此安慰的时候,白雪从楼口走了进来,“喂,你们两个怎么搞的?我还以为没下来呢。快过来!”
“哦,就来,就来。”
“快点!”白雪带着我和阿灿向“雷区”走去。
“哎?死排骨,你干吗总躲在小七后面?”
“没……没什么……”阿灿双手扶着我的肩膀躲在我背后,仿佛恨不得把他的那张脸别进我的皮带里。
“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白雪指只小艾和湘美说,“这是我昨晚和你们说过的那两个好朋友。她叫席湘美。法律系第一美女。她叫艾晴。水利系当家花旦。她们比你们两个小一届,你们以后可要好好地爱护她们哦。否则,我叫你们两个死得很难看。”
“湘美,小艾。”白雪转过身又指着我和阿灿说,“这两个大白痴是我的好兄弟。这头叫……”(死丫头,竟敢把我们论“头”来卖!)
“咦?傻蛋。真的是你?”没等白雪说完,湘美用一种像是看到了长着猪头的青蛙似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
“呵呵,是我。傻蛋拜见第一美女。”我双手抱拳说道。
“傻……傻蛋?你们认识?”白雪一脸的不解。
“嗯。”我垂头丧气地点点头,心说,上次就是这位“观音姐姐”差点把我给玩死。
“哦。那我给你介绍这头……”白雪转身去揪藏在我身后的阿灿。
“喂!死排骨,你装什么羞涩啊你。出来!”
“两位美女,来,很不幸地让你们认识一下他。他叫……”
“果然是你!”还是没等白雪说完,小艾便怒不可遏地说道。
“你……你们也认识?”白雪讶异万分。
“何止认识?我对他简直了如指掌。哼,乔灿,23岁,身高一米八二,体重58公斤,人马座,O型血,新闻系的大色狼!。”
“小……小……小艾……”白雪惊讶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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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小艾,好久不见,你又漂亮了许多。”阿灿满脸堆笑,但声音有些发颤。
小艾轻蔑地看了他一眼,未加理睬。
“小艾,其实……那次……我一直……实际上……”阿灿握着小艾的手,语无伦次地说道。
“咣!”
小艾把手一甩,接着用一记“闪电光速拳”扫过阿灿的脸颊。可怜的阿灿立刻“四蹄”朝上应声倒地。要不是我亲眼看到,我怎么也不会相信外表清秀的小艾,居然还有这一手。
“起来!”小艾怒令。
“咣!”阿灿刚刚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小艾又“赏”了他一记重拳。
“起来!”
这回阿灿装死。
“你这个大混蛋!”
小艾一把拎起阿灿的衣领,怒气冲冲地把他拖到了楼口外,一个无人的拐角处。不久,那边便传来了一阵阵五马分尸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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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过了四分之一又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楼口拐角处那边没有了惨叫。我正打算去楼口收尸的时候,只见小艾双手插兜,威风凛凛地走了出来。她的身后,连滚带爬地跟着一个A级“伤员”。
可怜的阿灿被“修理工”小艾修理得面目全非,我终于又看见了他那张久违了的臃肿的脸。
呵,“小蝎子”果然名不虚传!


第三章三只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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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现代女性比较热衷于养宠物。这说明她们天生有爱心,同时,也说明女性已越来越不愿意把情感投资给男人们。湘美和小艾是“现代女性”。所以,这次搬家她们搬来了一个“动物园”。具体包括:一只小猫,两只刚出壳的小鸡和一缸热带鱼。如果再算上湘美的那条牧羊犬,我想,我们的寝室可以卖门票了。
当我和阿灿将这些“蝎子小姐”的军备物资,全部安全地扛到位于十三楼的公寓,并帮着她们整理完卧室时,太阳已经下了班。其实,我们原本可以早些收工的。但最近这个公寓的电梯正在全面整修,所以这些东西全是由我和阿灿徒步运送的。至于那“三只蝎子”么?呵,自然是坐在阴凉的树底下,当监工喽!
“哎哟,兄弟们,辛苦,辛苦……”完工后,白雪热情地递给我们两条毛巾。
“不辛苦的,不辛苦。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为人民服务嘛!”阿灿摆摆手,一脸的轻松状。
哼,叉叉的!要不是我累得连呼吸都很吃力,我非和阿灿拼命不可。他当然不辛苦喽。凭着自己身上有“伤”,每次我扛大件行李时,他只会拿些脸盆或者牙刷什么的混场。
可尽管如此,我最后却只得到了一杯可乐。而阿灿这家伙由于嘴甜,加之认罪态度看上去比较诚恳,因此他从小艾那里乞求到了一罐“红牛”。
102
作为犒劳,“三只蝎子”请我和阿灿去吃了顿自助餐。昏天黑地般的狂吃暴饮后,深夜的回归路上,荡漾起了阿灿的鬼叫:“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逃呀逃,却总是逃不掉……”阿灿自我陶醉地唱了一会儿,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转身拖我下水。
“来,小七,你……你也和我一起……一起唱……”
“我?不行,不行。”我推辞。
“谁说不行?啊?谁说的?”阿灿开始耍酒疯。
“不是你说的么?”我指着阿灿的鼻子,“你说我要是半夜去狼窝里唱歌,能把全窝的狼给吓死么”
“我?我有说过么?哪有嘛!你快唱,快唱!你要是不唱,你就不是我的好兄弟。”阿灿威胁我。
“那好吧。可是你不能嘲笑我,你要是笑我,我就掐死你!”我恶狠狠地说。
想了半天,我清了清嗓子,最后我决定还是唱我的“保留曲目”———《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比起赵传的这首歌,我更喜欢赵传本人。因为他的长相,对我来说是一种安慰。
“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外表冷漠,内心狂热,那就是我。我很丑,可是我有音乐和啤酒……”
“够了!”我唱得入神的时候,阿灿双手合十哀求我说,“小七,你还是掐死我算了。”
“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我正唱得动情,没有理睬他。
“给———我———闭———嘴!”阿灿的话音未落,“三只蝎子”捂着耳朵痛苦地吼道。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们的周围不知何时聚集了五六位围观者。他们一会儿指指点点,一会儿比比划划。仿佛是看到了外星物种。
为了避免被疯人院的管理人员抓走,白雪和湘美还有小艾不约而同地拽着我和阿灿的耳朵一起逃跑。
马路演唱会,就这样草草地收场了。
103
“三只蝎子”在我们这个“动物园”里胜利会师以后,我和阿灿的寝室便被湘美和小艾霸占去了。她们将三室一厅的房子瓜分之后,把客厅划了一个“三八线”后赐给了我和阿灿。
阿灿对此当然表示强烈的抗议,但他的抗议被我们四比一给“否”掉了。是的,没有错。投票的结果的确是四比一。因为,见大势已去,我在表决的时候也投了赞成票。事实证明,我是“英明”的。“侵略者”们见我叛变有功,在分“领土”的时候,多给我分了七八个平方。
104
一觉醒来,已是午后。背忽然有点痛,我想大概是还没有适应睡地铺的关系。抬头看了看表,屋子里静静的。“蝎子”们大抵都去上课了。这时,厨房里突然传来了阿灿喝粥的声音,我的肚子也跟着条件反射地饿了起来。于是,我起身向厨房走去。
“哎?卖国贼,你也醒了?”阿灿抬头看了我一眼,“怎么样?卖国之后睡地铺,还习惯么?”
“喂,拜托,她们都是女人嘛。咱们绅士一点喽。”
“啊呸!”阿灿气得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女人?你说她们当中哪个像女人啊!通通都是男人婆!”
“呵,男人婆又怎么样?你敢造反?”我问。
“国土沦陷、主权沦丧,都已经是亡国奴了,我还有什么不敢的。不行,我要造反,为荣誉而战。”
“呵呵,那你岂不是约等于投河自杀?”
“就算是死,我也决对不当亡国奴!”阿灿情绪激动。以至于他说话的时候,竟把粥都喷到了我的脸上。
“呵,民族英雄。佩服,佩服……”
“哼,你这个叛徒!”阿灿特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小七你给我记住,叛徒是没有好下场的,你要趁早回头是岸呀。我一会儿就要去和那些‘蝎子’们去摊牌,你去不去?”
“切,你这家伙为什么都死到临头了,还非要拉我下水?我才不去咧。大家兄弟一场,我劝你也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有时间还是去学习学习《论持久战》吧。”我说得推心置腹语重心长。
“持久你个头咧!算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哦,对了。这是那只‘大蝎子’给你留的字条。”阿灿说着,递给我一张字条。
和我一样,在阿灿的眼里,三个女孩子通通都变成了“蝎子”。其中,白雪的生日最大,所以她很不幸地成了阿灿口中的“老蝎子”。其次是“大蝎子”湘美和“小蝎子”小艾。她们三人,被阿灿戏谑地称为“蝎子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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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吃完了粥,大喝一声,慷慨激昂地“捉蝎”去了。当然,他临走的时候,我也没忘记给他带上一瓶“跌打酒”以防不测。我目送着“反蝎勇士”的背影,心潮此起彼伏。一种“肉包子打狗”的感觉油然而生。
阿灿走后,我展开从他的手里接过的纸条看了看。湘美的字写得很漂亮,上写:
“傻蛋,今天下午四点半,校图书馆门前还钱。共计100元。已打折扣,属友情价格,不许讨价还价,不许早到,不许迟到,不许不到!湘美。钦此。”
事情都过去两三天了,我还以为她早把借钱的这档子事儿给忘了。没想到还记得这么清楚。看看表,时间差不多到了。于是我带上钱,骑上我那辆破旧的单车,向学校驶去。


第三章不宜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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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历上说,我今天不宜出行。果然,在经过一个交叉路口时,我由于闯红灯而被人民警察无情地罚款十块。而且还被迫站在马路边,当了一会儿交通协管员。直到我抓到了一个红灯以后车轮驶出了白线的替罪羊,才获得自由。就这样,当我急急忙忙地来到校图书馆,湘美已经在那里等我了。
“喂,傻蛋。钱带来没?”(没想到,她竟然用这句话当开场白。)
“哦。带了。给你。”我特不情愿地从兜里掏出钱,递给了她。
“嗯。还算是讲信用。”湘美满意地点点头,“接下来,我们履行合约吧。”
“合约?噢,对了。我还要做你三天的男朋友呢。你不说,我倒要忘了。说吧,在这三天里,你对我有什么要求呢?”
“嗯,你要哄我开心,要让我快乐,还要让我忘记周明骏。”
“哦。那我试试吧。”
“不行!一定要做到。”湘美一脸的屠夫表情。
“喔。好吧。那我们现在干吗?”
“先吃饭。然后,我们再去看电影。”
“吃饭?好啊。去哪里呢?”
“KFC喽。”她说。
“湘美,该不会又是你吃汉堡,我啃馒头吧?”
“呵,傻蛋。你偶尔也会聪明一两次嘛。”
“啊?那我自己买吃,行么?”
“不行!”
“为什么?”
“因为,合同里注明了你的伙食要由我全权负责!”
“哼。原来,你早有预谋!”
“呵,蛋蛋,和我在一起,你越来越聪明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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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混得很惨,被湘美恋恋不舍地打开“笼子”释放,已经快到午夜。印象最深的还是那顿“汉堡馒头”。湘美竟然惨无人道地让我生吞了12个馒头和4瓶可乐。其实,稍稍懂得一点常识的人都会知道馒头和饮料,特别是和含有二氧化碳的饮料混合,是会产生什么样的不良反应的。可是湘美偏偏就逼着我做了这么一件坏事。
至于和她看的那个电影,电影名字,倒是记不清了。反正,是一部很老套的什么你爱我呀,我爱你之类的“泡沫戏”。
那晚我由于肚子里收留了馒头和可乐这对“冤家”,所以从头到尾只顾着拼命地奔波于坐位和厕所之间。情节内容,几乎没怎么看到。不过,湘美的眼泪却被剧情骗得稀里哗啦,天昏地暗。当晚,我们二人齐心协力将三卷卫生纸杀得片甲不留。
散场回家的时候,湘美大发慈悲地给我买了个冰淇淋。但是我却由于乱扔纸皮,而被湘美骂得五毒攻心。她为我现场上了一堂思想道德课、社会公德课、环境保护课、食品卫生课、疾病预防课……
我精略地算了一下,如果用一个器皿接下她训话时所浪费的口水,那么至少也能养活半条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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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身心疲惫的我躺到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可是睡到半夜三更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乱响。睁开眼睛定睛一看,原来是阿灿弯着腰在床底下找着什么。
“哎,大半夜的你不睡觉。找什么呢?”我揉揉眼睛问。
“哦。小七,你有没有见过我的‘除疤液’?”
“那东西,你都好久没用了。找它干吗?”
“你看一下就知道喽。”阿灿说完,将他的那张蹉跎之脸奉献给了我。
“呀!你的脸怎么成了‘人行横道’了?”我大惊失色。
“‘人行横道’算什么?‘小蝎子’没把我的脸抓成‘蜘蛛网’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
“呵呵,这倒是。不过,你怎么混得这么惨?”我问。
“唉,别提了。我今天去和她摊牌。只不过是向她提了两个小要求,她就……”
“什么小要求,竟把你害得如此万劫不复?”我又问。
“我只不过是让她,一,退出单间,还我河山。二,和平分手,还我自由。”
“啊?!这也算是小要求啊?看来,你今天能活着回来,这已经是个奇迹了。”
“谁说不是呢。唉,想当年,我阿灿一把大刀,横扫三千弱水,那真可谓是一呼百应,风光无限啊。可是,现在我的那些红颜知己死的死,伤的伤。好不容易剩下几个命大的,现在也被那个‘小蝎子’恐吓得一见了我就跟见了鬼似的。我的苍天呐,天理何在啊……”阿灿痛不欲生。
“呵,你以前不是常说,你有纵横‘桃花岛’的月票么?这回你怎么对付不了那个‘小蝎子’了呀?”我故意揶揄他。
“‘桃花岛’的月票,我倒是有。可那只‘小蝎子’是辆计程车,月票无效的。”阿灿叹了口气又问,“小七,你说,我现在该怎以办?”
“呵呵,还能怎么办?补票喽!”我耸耸肩表示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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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我假扮湘美男友的第二天。湘美约我去了游乐场。
提起游乐场,我有两个惨痛的回忆。小时候,六一节那天,我和老妈去游乐场玩时,在坐一个电动木马的时候,我曾经从木马的背上三百六十度翻落。脑袋被砸了个大包。
另一次更惨,也是和老妈去游泳场玩,那天,她老人家居然把我给弄丢了。吓得我在门口嚎啕大哭。所以,从那时起我一直没有再去过游乐场。
那天和湘美玩得蛮开心。我们在游乐场里玩了海盗船、高空缆车、还有“蹦极”什么的。游戏,全是她选的。(全都是高危险性的。)至于费用,在湘美的倡导下,我们实行了AA制。她说,这是反性别歧视。
在游乐场,我和她就像孩子一样。不过,和她相比,我却是个胆小的孩子。特别是在“蹦极”的时候,我吓得魂飞魄散。在跳下之前,由于害怕,我向她提出了要抱着她一起跳的要求。结果,湘美白了我一眼之后,突然飞起一腿,使出“无影神脚”把我踹飞。
中饭,还是在KFC吃的。餐标,仍是她汉堡我馒头。不过,她吃到一半的时候,接到了一个电话。随后,湘美便扔下我心花怒放地闪了。临走时,我问她,电话里的那个人是谁?她说:“关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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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我一直等到天亮,但湘美没有回来。中午的时候,收到了她的电话。她约我下午五点在步行街东门相见。电话里,湘美的声音有些失落。
还是和往常一样,等我到达约定的地点,湘美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她牵着她的那只狗,静静地坐在喷泉台边。我买了两罐可乐走到她面前。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
大概过了三分钟,她开始自言自语地讲起有关她和她的爱犬的林林总总。但是湘美对昨天下午去了哪里却只字不提。
湘美说,狗的名字叫“公主”。因为这只狗虽然是棕白相兼,但它的基色还是白色。而且,它也是个“女生”。所以,湘美觉得它很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
我心中暗想,白雪公主真是不幸。她不但被湘美把容貌篡改得离了谱,而且还沦落到要和一只狗抢名字的地步。话虽如此,但实际上经过几天的相处,我觉得“公主”确实和其他的狗有些不同。它很听话,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只听湘美的话。除湘美以外的任何人的命令,在“公主”看来,只不过是人类吸入氧气,然后转化为二氧化碳从大肠排出。
比起乖巧,“公主”找遥控器的本事要更胜一筹。我们无论谁把遥控器藏在哪里,它都能找得到。(注释一下,这个“哪里”是有着严格的局域性的。如果把遥控器从我们的宿舍里拿走,并挂到美利坚合众国的自由女神像的脖子上,我承认,它找不到。)更不可思议的是,它不仅能找得到遥控器,而且还能分清哪个是用来遥控电视,哪个是用来遥控VCD和空调的。这一点,比阿灿强!


第三章冰冷的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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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公主”故事,我和湘美忽然陷入了无语的尴尬。在沉默了许久后,还是湘美首先打破了沉默。
“傻蛋,你不想问我点什么?”
“不。不想。”
“为什么?”
“我怕。”
“呵,怕?傻蛋,我真的有那么凶么?”
“这……”我不敢说出实话。
“说吧。实话实说,本姑娘,恕你无罪。”
“这个……其实……实际上……”
“别总吞吞吐吐的,快说!”湘美恶狠狠地说。
“其实,你一点也不凶,你很温柔。真的,你很温柔……”我本来是想说实话的,结果还没来得及说,实话就被她吓回了嘴里。
“傻蛋,你不老实哦。”湘美的话有些阴冷。
“汪!”“公主”叫了一声,它表示自己也看穿了这个谎言。我被逼得无路可逃,只好像征性地说了句:“其实,其实你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凶巴巴的。不过,只是一点点。”
“喂!我哪里有凶巴巴了嘛?!胡说八道!哼,气死我了!”
一阵狂风暴雨过后,湘美的情绪稍稍平静了下来。此间,我吓得差点忘记了呼吸。我心中暗自庆幸自己只说了一半的实话。
“喂,傻蛋,你怎么不说话?”
“你想让我说什么呢?”我问。
“我今天心情不好,我要你陪我吵架!”
“陪……陪你吵架?”
“嗯。”
“那我岂不是犯上作乱?”
“哀家免你一死!不过,陪我吵架,你不许说脏话,不许搞人身攻击,不许发脾气,不许断断续续,不许不分尊卑。”
“啊?这么多不许啊?那我还跟你吵个屁呀,我还是歇了吧我。”
“还有呢!”湘美忽然掐了我一下,“你不许赢我!”
陪湘美吵架,最终还是没能吵得起来。因为无论她骂我什么,我都低头认罪。举例来讲,她说我是猪,我便会说:“对,我是猪。还是一头蠢猪!”
又比方说,她说我是强奸犯。我就说:“我是强奸犯!我曾经在一个漆黑的深夜里,丧心病狂地强奸过一棵树!”
如此一来,湘美被我哄得前仰后合,我自然也逃过一劫。
不知不觉间,天,黑了。
湘美拉着我进了一家酒吧,她要我陪她喝酒。她喝了好多酒,我拦也拦不住。后来,我和她玩猜拳游戏故意输给她,替她喝了好多酒。但尽管如此,湘美也喝了不少酒,酒醉言多,她告诉了我昨天中午我们离别后发生的事。
原来,那个电话是周明骏打来的。他约湘美在一个咖啡厅见面。湘美接到电话后,以为是他想和自己破镜重圆。没想到,到了那里才知道,原来那个家伙竟然是让她来取走湘美以前送给他的一些礼物。而且,更可恶的是,湘美说,那些东西都是由另一个女孩子转交的。那家伙自始至都终没有出现。
喝了好多的酒后,湘美醉醺醺地告诉我,她昨天晚上是去找周明骏去了。可是,那家伙的门却怎么也敲不开。后来,好心的邻居告诉她,那家伙已经搬走了。至于搬到了哪里,却没人知道。只听说,搬家那天来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帮他打理。说到这里,我看见湘美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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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湘美昨天晚上没有找到明骏后,她又去了哪里。湘美说她去了那个海边,而且在那里哭了一夜。我心想,怪不得她今天的眼睛有些浮肿。
说到伤心处,湘美竟从背包里取出一包烟。从她吸烟的举止来看,我断定她是刚学会吸烟不久。果然,吸了一两口这后,她就被呛出了两行泪。
那忽明忽暗的烟头,让我感到格外的灼目。我一怒之下抢下了衔在她嘴中的那根烟,并把它连同桌上的那一整包一起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数脚。坦率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生气。
“傻蛋,你疯了?”湘美惊诧地问我。
“你为什么要抽烟?说,为什么?”我握着湘美的双臂用力地摇问。
她先是一怔,不过很快地便镇定了下来。
“放开我,你弄疼我了!” 湘美一把甩开我的手,“我抽不抽烟,关你屁事?放开我!”
听湘美这么一说,我的手一下子无力地从她的臂旁坠落。我的心,像是被烟头烫了一下。我不由得暗问自己,人家抽不抽烟关我什么事?我算什么?我有什么资格管她?一阵剧痛,穿过我的灵魂。
湘美此时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表情,“对……对不起……我……”
“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我生硬地丢下这句话,转身默默地离开了酒吧。
出了酒吧的门,我一直朝前走着,但我并不知道前方是不是回家的路。我只是那么不停地朝前走着走着。我用悲伤和迷惘为我导航。
一阵晚风掠过。
炎炎夏夜,突然觉得好冷好冷……


第三章凭着直觉

113
凭着直觉,我孤独地走在都市的夜里。脚步,与我一起品味着夜的忧伤。今天不是情人节,可路上的情侣却很多。他们相依相偎,看起来是那么的甜蜜。我情不自禁地开始泪流满面。
走过一台自动售货机的时候,我投币取出了两罐“青啤”,接着又晃晃悠悠地融进了人群。我看到街上的路灯很多,也很美。不过,它们却都孤伶伶地站在那里。
不知过了多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我抬头向长空望去,心中莫名地有些哀伤,我觉得整个天空仿佛都在为我哭泣。我没有躲雨,而是站在路的中央任凭雨丝挥洒在我身上,我试图让它洗去我所有的烦恼。
记不清最后是怎样走回公寓的。只记得当我走到楼口时,湘美站在那里。看她的样子,似乎等了我很久。她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愧疚的目光。
“傻蛋,对不起。刚才,我……”
我呆站在雨中说不出话来。
“傻蛋,快进来。不然,你会感冒的。”
我依旧站在那里,双腿像是注入了水泥。湘美跑进雨中用力地拽我的手,我那颗原本封冻的心,一下子袭来了一股暖流。
雨,慢慢地淋湿了她的长发。我和湘美在雨中沉默地望着对方。看着看着,凭着酒精的刺激还有一种莫明的冲动,我捧起湘美的脸庞吻了她。
也许,是出乎意料。也许,是迅雷不及掩耳。湘美的双唇被我攻陷。
味道是甜甜的,淡淡的,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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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的缓冲过后,湘美的灵魂附体。她的第一反应,是给了我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接着,她愤然地转身离去。
在外面徘徊许久,回到寝室的时候,我看见湘美在洗手间里刷牙。我知道她为什么刷牙。因为,我吻了她。
“湘美,对……对不起……”
湘闻声回过头,看了我一眼。她用一种极具杀伤力的眼神盯着我。(她在哭!)我连忙走开了。我担心要是晚走一步,她一定会把我塞进马桶连同牙膏沫一起冲走。
进门的时候,明明看见了阿灿的鞋子。可屋里却找不到他的身影。找了半天,原来这家伙正在阳台上“看鱼”。所谓“看鱼”,偷窥是也。阿灿的偷窥装备相当精良,据他胡诌,他的望远镜是瑞士产的军用高倍望远镜。
阿灿说用他的这架望远镜,看方圆一百米以内的公苍蝇,能够数得出那苍蝇嘴上的胡子是积数还是偶数。其实,此事是真是假都没有讨论的意义。因为他的这架望远镜,不是用来看苍蝇,而是用来看对楼女孩子们挂在阳台上的胸罩和内裤的。
当然,如果能够撞上牛屎大运,有时候他也能够看到女孩子们洗澡。这对于阿灿来说,是件比中头彩还要高兴的事儿。
115
单就偷窥而言,我是投反对票的。它关系到一个人的最高隐私。但遗憾的是,我早就被阿灿拉下了水,也就不便再多说什么了。
“阿灿,有时间么?”
“然也。”阿灿头也不回地说。
“吃了么?”我问。
“然也。”
“发现‘鱼’了么?”我又问。
“然也。”阿灿“工作”时,语言通常都很精炼。
“你能陪我说说话么?”
“然也。”
“阿灿,我吻了湘美。”
“然……什么?!你,你说什么?”阿灿转过身,狼容失色。
“我吻了湘美。”我强调。
“你……你吻了那只大蝎子?”阿灿问。
“嗯。”我点点头。
“唉……”阿灿叹了口气,然后慢慢地转过身将背影和屁股留给了我。他一边摇头哀叹,一边送给我一句话:“卿出于狼胜于狼,一代更比一代狼!唉,小七,你现在终于可以出道了。”
阿灿出口成“蟑”,真乃“才子”也。我告别“色狼”,回到了客厅的地铺上蒙头大睡。临睡前,我偷偷地向外看了一眼。洗手间的灯,依然亮着,湘美还在刷牙。
那灯,恍恍忽忽地照亮了我入梦的路。


第三章醋意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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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阴沉沉的,就像我的心情。自从那次我吻了湘美之后,她已经一个礼拜没有理我了。糊里糊涂地混了一天的课,我径直回到了公寓。
屋子里,空空荡荡。在死一般的孤寂中艰难地熬过了三小时后,小艾回来了。我一见到小艾就紧张,我害怕她问起阿灿。因为,这家伙今天在学校里又惹祸了。
中午,听他们班的女同学在食堂里议论纷纷。说是阿灿这家伙因为“不小心”把手放到了一位女同学的屁股上,而被班主任“收审”了。可是,听说因为他的认罪态度不好,现在正站在系主任的办公室里面壁思过呢。
“小七,怎么就你一个人?阿灿呢?”小艾问我。
“他?哦……他在……不知道……”我吞吞吐吐地答道。
“呵,小七,你真有意思。不知道就不知道喽,怎么还‘他在不知道’?”
“哎,湘美和白雪呢?”我急中生智转移了话题。
“白雪去学生会开会了。湘美,好像去了图书馆。”
“喔。”我点点头,“小艾,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么?”
“说。”
“你们女孩子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呢?”
“这个嘛,怎么说呢?每个女孩子对其男友的审美标尺都是不同的。所以,不好说。”
“那就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么?”
“大概是要虚寒问暖不能忘,还要有鲜花和烛光吧。不过,最重要的是要真心爱她。”
“哦。哎,小艾,那你的标准呢?”
“我?”小艾白了我一眼,“喂,小七,你可不要打我的主意哦。我的眼里只有我们家阿灿。”
“啊?打你的主意?呵呵,谢了,你还是省省吧。我暂时对人生还没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情。你还是说说你的标准吧。”
“本美女的标准嘛,他要有莱昂纳多的相貌,施瓦辛格的体魄,比尔•盖茨的钱包,埃及法老的权杖。对了,还要有杨过的痴心忠肠。”小艾的眼中充满了憧憬与陶醉。
“天呐!那阿灿岂不是猪狗不如了?”
“是啊。这就是梦想和现实的差距。”小艾说。
“可是,这个差距也未免太大了吧?”
“呵,小七,这就是我们女孩子的悲哀。”小艾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好了,不要说我了。小七,说说你吧。”
“我?我有什么好说的。”
“就说说,你为什么到现在也没有女朋友吧。哎,你不会是同性恋吧?”小艾搡了搡我的肩,露出一脸坏笑。
“什么?我会是同性恋?岂有此理!用不用我吃点亏,现在就和你证明一下呢?”
“呸!你好大的胆子,小心我把你的排水系统封掉,让你做太监!哼!”
呵,敢下如此狠手,“小蝎子”果然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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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又下雨了。
我站起身,走到无色的窗前向外看了看,这雨暂时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小艾说,雨下得这么大,小美今天出去的时候好像没有带伞。她一会儿要去接阿灿,问我想不想一起去学校,顺便接一下湘美。在小艾的提醒下,我也准备好了雨具去接湘美。
到了学校的图书馆,在里面转了一圈,很快我就找到了湘美。为了避免和她正面冲突,我在一个离她不远的地方悄悄地坐了下来。
湘美今天穿了一件水粉色的T恤,下面是一条青色的牛仔裤。黑亮的披肩发被她用粉色的发带系成了两束柳丝状。她偶尔用手托着下额冥思苦想,偶尔又轻撩一下她那并未凌乱的发帘。
忽然,一只“大嘴青蛙”拿着两杯可乐在她身边坐了下来。说实话,那只“青蛙”长得比较没有营养。各部位的五官组合在一起,摆明了就是个“豆腐渣”工程。他的鼻子上还懒洋洋地趴着一副眼镜,虽说是添了几分斯文,不过,那家伙笑起来的样子实在是太让人痛苦了,整张脸扭曲得都变了形。
看见有人在湘美面前献媚,我忽然怒火中烧起来,仿佛儿时自己心爱的玩具被人掠去似的。我站起身准备挺身而出去拯救湘美于水深火热之中。其实,提到“拯救”,有句话是要挑明的。这还是有关阿灿的“圣训”。
他说,男人大抵都是这样,嘴里口口声声地喊着“剔开红烛救飞蛾”,可骨子里却是图谋不轨。这种图谋不轨虽然挂着“拯救”的正义旗帜,然而,实际上就是“拯救”出来之后便占为己有。所以说,此类的“拯救”,说穿了只不过是“弱肉强食”性的物质再分配。
“占为己有”从某种角度而言,又约等于不择手段。众所周知,不择手段,大于卑鄙无耻而小于良心发现。可见,我和阿灿一样,都不是什么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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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醋意大发地站起身时,没想到湘美竟然和那只“大青蛙”谈笑风生地一起走出了图书馆。我连忙从另一个出口飞身杀向图书馆门口,我想制造一个人工的邂逅。
不一会儿,湘美的倩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可那只“大青蛙”却仍在她身旁张牙舞爪。
“哎?湘美,这么巧?回家么?送你一程吧。”我连忙上前搭讪。
可惜的是,湘美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便钻进了那个“大青蛙”的伞下。雨幕中,只留下了我一个人失落地望着远方,望着湘美,望着那只得意的“死青蛙”。
阿灿曾经说过,一个男人若是被一个女人痛恨到了视而不见的地步。那么,那个男人不如走两条路,一,去死。二,马上去死。
对于生存还是死亡,这个问题,我总认为,人生在世,不过草木一春。生又何欢,死又何憾。可见,我虽说不是什么铁血男儿,但也不是个胆小鬼。所以,理论上讲,我具备了选择“二”的潜力。然而,只可惜,我囊中羞涩买不起马。所以,不能“马上”去死,只好就此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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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一大清早儿就去送狗了。前几天,这家伙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一只京巴儿狗,很小。我想,这家伙十有八九是想修理小艾的那只猫。用湘美的话来说,阿灿的那只小狗 也是个“女生”。但不同的是,“她”却有着一个与其性别极不相符的名字。阿灿的那位狗“小姐”的芳名是———伊莉莎白•泰森!
不错,这个天怒人怨的名字就是阿灿的创意。这个大白痴,为了给这只狗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又是翻字典,又是查名人录。最后,两只眼睛憋得直放绿光,竟给“她”起了这么一个狗屁名字。
讲起这位“泰森小姐”,同为犬类的它却与“公主”有着天壤之别。这个似乎从名字里就能看得出来。常听人说,孩子的言行,能间接地反映出家长的素质。没想到,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动物。
湘美闲暇的时候,总会给“公主”念一些什么《老人与海》、《玩偶之家》、《呼啸山庄》之类的世界名著。“公主”倒也通得人性,“她”常常会一本正经地趴在那里听,而且很少打嗑睡。
相形之下,“泰森”小姐的修养就没那么高雅了。它虽然也能常常听到阿灿的读书声,不过,它所听到的不是下三滥的黄色笑话,就是什么《红杏出墙》及《唐代十大名妓》这类的大毒草。
久而久之,这位“泰森”小姐便被阿灿同化得差不多成了半个“女流氓”!经常追着公狗发情不算,还到处拉屎拉尿。
终于,“泰森”小姐于昨日在厨房的米袋子边拉了一坨屎之后,被我们全体宿舍成员以压倒性的票数勒令“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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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走的时候,我把自己受到湘美冷落的事情告诉了他。阿灿献计,他让我买一束鲜花,再背上一根藤条去“负荆请罪”。他说,想要得到女孩子的原谅,就一定要让她感动。对此,我倒是没有什么疑虑。只不过,我放心不下的是“负荆请罪”这一条。
我想,万一湘美若是真的被我感动的要用“行为语言”来表达,那么一套“打狗棒法”抡下来,我敢保证,我脖子上面扛着的东西,肯定不会是圆形。


第四章轻舞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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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四的学生而言,快毕业了,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课上。大家有的忙着疏通人际关系,好留在这个多雨的城市;有的忙着在网上大段大段地抄袭毕业论文;还有的一副生死各由天命的样子,整天连自己都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我和阿灿基本上属于后者。
醉生梦死地混了一天。我回到公寓的楼口,肚子突然出奇的饿。
于是,我去超市买了两袋速冻饺子。拿着手里的饺子,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白雪,要是白雪在就好了,她要是在的话一定会帮我煮。只可惜,这两天白雪正在忙着找工作,要很晚才能回来。
看了一下手表,这个时间段阿灿和小艾应该也不会在家。最近一段时间,小艾对阿灿看得比较紧,一下课便会直捣新闻系“擒贼”。听阿灿说,他通常要在小艾的威逼色诱下去看电影或者逛街。阿灿虽然是一万个不愿意,但看到小艾在伙食方面还是优待“俘虏”的,便也就投降了。
估计湘美这时八成也不会在家,这个时间她通常会在图书馆里K书。回到宿舍也无事可做,况且我是个连速冻饺子也不会煮的超级白痴,于是,我转身进了一家网吧,打算在那里消磨一些时间,也好等白雪回来帮我煮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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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里的空气不是很好,到处乌烟瘴气的。我把速冻饺子寄存在网吧的冰柜里,又买了瓶雪碧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打开互联网之后,我熟练地登陆上QQ,然后又去查了查电子信箱。信箱里的信倒是很多,不过都是一些垃圾信件。这时,我的QQ里有个头像忽然闪个不停。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叫“别跑,我喜欢你”的Q友。
“别跑,我喜欢你”,是一个女孩子。和她是怎么认识的我已经忘记了。好像是在一个论坛上的BBS里认识的。当时我闲得无聊,用“轻舞肥羊”这个网名,在那里胡乱地写了一张搞笑版的《征婚启示》。“别跑,我喜欢你”是第一个主动送上门来的。老实说,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因为和她聊天的时候,我们一旦话不投机或是对某事的看法不合,她就会发来一长串的脏话K我,对我实施精神上的打击。
对于这样的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子,我也曾经想过偷偷地把她“黑”掉,可是由于我事先被她假装温情地骗得了电话号码,以及我所学的专业学系还有住所,所以一次在删除了她的Q号之后,她发来手机短信警告我说,如果我要是不把她从黑名单里捞出来,她就要半夜打电话骚扰我,让我“食无味,寝不安”,还扬言要把我告诉过她的一些糗事以及求爱信公之于众。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又把她加进了好友群里。
在我考虑是不是该隐身或假装下线的时候,“别跑,我喜欢你”的头像又连续闪了数下,同时我的手机里又收到她的一个短信,“死猪头,你要是敢假装下线,我要你好看!”叉叉的,她该不会是观音姐姐吧,连这个都能算得中。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打过去几个字算是回答。
轻舞肥羊: 咦,大婶儿,你还没嫁出去呀?
别跑,我喜欢你: 小样儿,几天不见,你的苦胆又肥了一圈!你想找S乎?
轻舞肥羊: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够死在你的手里,也算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如果有来生,如果来生里我还是我,而你还是你,我想我依然愿意死在你的石榴裙摆之下。
别跑,我喜欢你:哟 ,没想到你这几天不仅苦胆肥了一圈儿,连脸皮也厚了一层。估计防弹玻璃也不过如此吧。
轻舞肥羊: 亲爱的,你可以怀疑我的智商,怀疑我的文化水平,怀疑我的性别,甚至可以怀疑我是否缺少母爱,但是请你不要怀疑我所说的这些话。
别跑,我喜欢你: 哎哎哎,打住,快打住。你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轻舞肥羊: 亲爱的,你知道么,自从第一天见到你,我就深深地迷上了你。从那以后,每天我只做两件事。
别跑,我喜欢你: 哪两件?
轻舞肥羊: 一,呼吸。
别跑,我喜欢你: 那二呢?
轻舞肥羊: 二,想你。
别跑,我喜欢你: 酸S啦!大哥,拜托!算我求你了,闭嘴好么?我心脏不好。
轻舞肥羊: 咦,不会呀?你有两颗心,怎么还会心痛呢?
别跑,我喜欢你: 谁有两颗心呀?死猪头,小心我扁你哦!:)
轻舞肥羊: 你的确是有两颗心嘛。一颗是你的,一颗是我的。我的心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被你拿走了。你看,现在痛的,那就是我的心。因为我好久没有见到你,所以心痛。
别跑,我喜欢你: 死猪头,我不喜欢你现在油嘴滑舌的这个样子。我还是喜欢平时的那个真实的你~~:(
轻舞肥羊: 平时的我?大婶儿,我也拜托你,撒谎的时候肯下点本钱嘛!我们连面都没见过,你怎么知道平时的我呢?
别跑,我喜欢你: 谁说我不知道平时的你?!我……
轻舞肥羊: 我什么?
别跑,我喜欢你: 我……我懒得理你!
轻舞肥羊: 呵呵,亲爱的,你又调皮了!
别跑,我喜欢你: 哎,死猪头,吃饭了没?
轻舞肥羊: 还没。买了一袋速冻饺子,可是白雪不在,我不会煮。
别跑,我喜欢你: 白雪是谁?你的女朋友么?
轻舞肥羊: 大婶儿,拜托你不要乱讲话,OK?白雪是我一顶好的哥们儿。
别跑,我喜欢你: 你……你……喜欢她么?
轻舞肥羊: 喜欢也没用!人家根本就看不上我。再说了,她是我的哥们儿,我们之间的友情已经超越了男女间的私情。
别跑,我喜欢你: 死猪头,你不说,她怎么能明白呀?笨!!!!!!
轻舞肥羊: 说了也没用。没戏。哎,皇上不急你个小太监急什么?
别跑,我喜欢你: 你就是个猪头!!!哎,对了,你真的没吃饭么?
轻舞肥羊: 怎么?你想请我吃饭?
别跑,我喜欢你: 吃你个头咧!我还有事,闪了!死猪头,快点回去吧,说不定,一会儿你的那个白雪就能回来呢。
轻舞肥羊: 切,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
别跑,我喜欢你: 信不信由你!死猪头!
还没来得及回话,她的头像就变成了灰色。我看了看表,还有点时间,于是我又去了几个常去的网站逛了逛。


第四章一夜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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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吧出来,已经快到九点了。回到宿舍门前,我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忽然发现兜里的钥匙不异而飞了。我想大概是在食堂里吃饭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于是,我只好敲门碰碰运气。
敲了半天,门终于开了。开门的是湘美。她今天的脸色看上去很苍白,而且,面颊湿淋淋的。把门打开后,她还是照例没有和我说一句话便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屋去了。
我把速冻饺子放进冰箱,本打算回铺就寝。然而一种强烈的不安迫使我轻轻地推开了湘美那虚掩的房门。眼前的景象令我大吃一惊。湘美的房内烟雾缭绕,地上凌乱地倒着七八个啤酒瓶和无数个似灭未灭的烟蒂。她正在紧捂着被子蜷缩在里面,豌豆一般的汗珠布满了她的额头。那些汗珠聚到一起,拉着长长的弧线弯弯曲曲地流到她的腮边。
“喂,你没事吧?”我问完了这句话立刻就后悔了,因为这是一句废话。
“……”湘美无语。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她的额头。很烫手。据保守估计,至少也应该在三十九度左右。多余的话,我没有再讲。我连忙背起湘美向门外跑去。
我想,湘美的意识还是清醒着的,她知道背她的人是我,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她不停地反抗而且还捶着我的后背,闹着要我把她放下来。或许,是身体虚脱的关系,她捶打我的力度很微弱。似乎,我用“捶”字来形容,本身就是对这个动词的一种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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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这是一个多雨的城市。在这里,终日霪雨连绵。刚才从网吧回来的时候,还没有下雨,转眼就大雨滂沱了。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湘美依旧吵闹不停。
“够了!你闹够了没有?你现在这个样子,放你下来,你能走么?”我平生第一次对女孩子大喊大叫。
“我是死是活,不用你管。放我下来。”
“好!放你下来,你走吧,你走啊!”我把湘美放下来对她吼道。
湘美是一个性情刚烈的女子,她骨子就有一种不服输的基因。她倔强地朝前走了几步,可是没有多久,她就倒在了雨泊中。我箭步如飞地跑过去扶起她,不料,却被她一把推开。
“不用你管!”
听到她如此寒心的话,我真恨不得就这么丢下她不管。但是我知道,我说服不了我自己,更说服不了我的心。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我问。
“你做了什么,你自己最清楚!”
“不错。上次是我不对。我不应该那样失礼。但那件事真的就不可原谅么?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
“你想怎么样,那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湘美,我不知道你以前的那个周明骏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可单从他毫无理由地和你提出分手又另结新欢来看,我觉得他是一个薄情寡义的混蛋!他不值得你这么催残自己的灵魂和肉体。那个混蛋,他不配!”
“够了!你给我闭嘴!!你有什么资格这么污辱他?”湘美怒视着我。
“是的,我的确没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可是,湘美,既然梦醒了,为什么还要强迫自己活在梦里?你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另一份感情呢?湘美,你难道真的不明白么?不,我想你是知道的。只不过,你一直在逃,一直在跑。这就是为什么?好吧,席湘美,我现在告诉你,我喜欢你!请你不要再跑,不要再逃避,好么?也许这对你而言,有些突然。”我顿了顿说,“可是,不管多久,湘美,你给我记住,不管多久,我都愿意等你。我要和你在一起。”
言毕,我蹲身背起湘美向医院走去。奇怪的是,这次湘美没有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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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诊断结果出来了,湘美患了重感冒,高烧三十九度。不过,由于送得及时,她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但医生说为了确保病人的安全,湘美要留院观察一晚。
我办完手续,来到湘美的床前。起初,她的目光呆滞,似乎在想着什么。见我过来,她便佯装入睡闭上了眼睛。
“湘美,医生说你调养一下就会好的。你不要多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知道,你现在不想见我。OK,我走了。你多保重。明天,我们会来接你。”我说完站起身向门口走去,可就在我关门要走出病房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地从身后听到一个低弱的声音:“傻……傻蛋……谢谢你……”
“咚!”门关上了。
与此同时,我热泪盈眶。是的,我哭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流泪的理由。如果没有记错,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一个女孩子而哭泣。但我没有让她看见一滴眼泪,哪怕是一滴。我知道,如果你是真心的爱一个人,就不应该在你所爱的人面前,看到你为她流泪,那泪水对她而言,是一种无法抹去的伤痕。
一夜之间,我仿佛懂得了成长的滋味,懂得了眼泪的味道。


第四章屡败屡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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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湘美出院了。医生说,回去后要注意调养。我们四人把她接回了宿舍,湘美的神情和脸色看起来好多了。阿灿完成任务后,还想讨杯茶喝,所以赖在湘美的屋子里不肯走。
“喂,小美刚出院,她需要静养。你还喝什么茶啊?出去!”小艾不满地说。
“哎,这一路,我很辛苦哦。讨杯茶,不为过吧?”阿灿说。
“你,真的想喝?”小艾阴森森地问。她的表情,像是要在茶里下砒霜。
“不……不喝了……”敬酒不吃,吃罚酒。阿灿立刻吓破了苦胆,退了出来。我也担心死于非命,随后而出。
中饭过后,我主动要求留下来护理湘美。此言一出,立刻招来了“蝎子”们的白眼。她们的表情中荡漾着“监守自盗”的疑虑,但是最后看了看“公主”在身边,她们也就没有再说些什么。
按照小艾的嘱托,我煎了一碗汤药给湘美送了过去。她接过碗时,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但欲言又止。煎完了药,我捧着一本书,倒在外屋的地铺上昏昏欲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公主”的舌头舔醒了。湘美站在身后。
“湘美,你怎么……”
“我怎么了?”除了昨日的那句“谢谢”。这是自“冷战”以来,她心平气和地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医生说你要多休息,可你怎么起来了?”
“躺在那里闷,就起来喽。”湘美说完耸了耸肩。
“可是……”
“没关系。刚才喝了你煎的药,又休息了一会儿,现在好多了。”
“哦,对了。傻蛋,有没有兴趣下一盘?”湘美从身后拿出一盘跳棋。
“下棋?”我问。
“对啊。怎么?你怕了?”
“呵,怕你才怪。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好,赌注是什么?”湘美问。
“一次十块!”我说。
“我从不赌博。”她说。
“那赌什么?”我问。
“赌……赌……对了,就赌脱衣服吧!”她想了半天,投下这么一枚硕大的“原子弹”!
“什么?脱……脱衣服?”我大吃一惊。
“嗯!”湘美斩钉截铁。
127
做梦也没有想到,湘美的棋技竟是如此高超。我们在棋线上你来我往地斗了大约十分钟,我的外套和衬衫就已经双双阵亡了。可是她的衣服却纹丝未动。
“哈!傻蛋,你又输了!脱吧。”
我的额头挤满了土豆那么大的汗珠。“啊?还脱啊?”我说。
“当然喽,你想赖皮?”
“不是。可是,再脱,可就剩内衣了。”
“你又不是女生,怕什么?脱!”
十五分钟后。
“哈!傻蛋,缴枪吧!脱!”湘美再次欢呼雀跃。
我光着上半身,听到她的这句话下意识地捂了捂裤带。
“还要脱么?”我问。
“你说呢?”她显得很得意。
“可是,我的衣服已经脱光了。”
“那就脱裤子喽!”
“啊?但是,我要是脱了,那多有伤大雅啊?”
“呵,算了吧你。你都混到半裸的地步了,还雅个屁。脱吧!哈……”
最后,我的外裤终究难逃一死。(幸好,我穿了条四角内裤。)
穿着底裤,我重回战场。这是生死攸关的一局,所以我下得格外小心。可是,我越是小心,输得越惨。
前几局,我至少还能与她抵抗一番。可是这一局,我不到五分钟,便被她杀了个鸡犬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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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傻蛋,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呢?”湘美洋洋得意。
“你总不会连这条底裤都不放过吧?”我说。
“呵呵,可是,你总归是输了呀。既然输了,你就要受罚。”
“我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可罚的?不玩了。”
“喂!你说我肯不肯?”
“那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大义凛然。
“呵,看你这么可怜,底裤就不要脱了。不过,死罪可赦,活罪难逃。罚,还是要罚……”
“怎么罚?”我问。
“有了。就这样吧。嘻……”湘美狡黠地一笑。
随后,她从洗手间里拖出了一个大浴盘。然后又盛来一瓢水。
“你……你……你想干什么?”我毛骨悚然。
“傻蛋,我们来玩个‘小豆子,快发芽’的游戏吧。”
“什么‘豆子发芽’?我不明白。”
“就是说,谁要是输了,谁就要蹲在这个浴盘里当‘豆芽’哦。”
“那要是赢了呢?”
“扮农夫浇水喽。”
“啊?我不干!”
“那你就脱底裤!哼!”
被逼无奈,我选择了“豆芽游戏”。可是,让我生不如死的是,在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里,我这颗“豆子”已经发了五次“芽”。
我像是一尊雕像似的蹲在浴盘里,屡战屡败,却又被逼屡败屡战!
129
时光,在岁月的长河里匆匆流过。一个月闪电般的过去了。湘美对我的态度较之以往,虽温和了许多,但我仍然不曾在她的眸中看到爱的电流。她还是那样喜怒无常,忽冷忽热。日子,还是那样无聊透顶,忽阴忽晴。
上午,收到了白雪的一个电话。她说她又为我牵到了一根“红线”。我踌躇不定,不如何去何从。无奈之余,只得又去阿灿那里讨教一番。阿灿答曰: “宁可错杀三千,决不放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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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我要在今天下午六点,手持一份《现代女报》于学校对街的那家咖啡厅门前,等一位背着白色背包的长发女生。
据说,她叫华莎。哲学系的。虽然,这个华莎的相貌还是个未知数。但单从她的这个名字来看,我猜大抵不会是一个背着白色背包的“白发魔女”吧。但愿如此,我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除了报纸之外,在白雪的挑唆下,我们之间还定下了两句接头暗号。这个暗号是,她问我:“同学,你的《现代女报》卖么?”
我则要答:“我们家有向日葵!”
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白雪让我回答的这句话,和那位女生的提问有什么关联。有时候,我常想,也许这就是女孩子的天性吧。古灵精怪且让人琢磨不透,像雾像雨,又像风。


第四章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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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点左右,果然有人从我的身后拍了拍我肩膀。
“同学,你的《现代女报》卖么?”
“我们家有……!”我本能地回了一下头。但是一张邋遢的脸将我嘴里的“向日葵”三个字吓死了。
这个女孩儿,穿了一件古铜色的外衣。头发虽然很长,却被她盘得像个家庭主妇。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她居然戴了一副厚得像两枚公章的粗条黑框眼镜。我不禁对她的父母肃然起敬。我在想,她们居然把自家的孩子,“制做”得如此不负责任!
“哎,你就是小七吧?”
我想否认,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被她挟持着进了咖啡店。
“你叫何七,是么?”
“哦。”我淡淡地回了一句。
“我叫华莎。很高兴认识你。嘻,你知道么?你的名字很折磨人哦。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么?”
真不愧是学哲学的,不仅戴得眼镜像,就连提出的“八卦”问题也像。
“原因很简单。”我说。
“哦?什么原因?”
“因为,老妈说,‘英雄脚臭,好汉屁多。’取个烂名,好养活。”
“哈……那……那……那为什么不叫何八或何九?”那个叫华莎的女孩子捧腹大笑起来。
“因为,何八何九叫起来更让人痛苦。”
“哈……”她笑得很突然,差点把我屁股底下的椅子吓哭。
“嗯。够爽快!我喜欢。来,我们干杯!”她说。
活了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咖啡当成酒来干杯的。
“啊呀,真是搞不懂那些洋鬼子,他们怎么就爱喝这种鬼东西呢?小七,来,我们换啤酒吧。”
还没等我缓和过来,她已经叫来了五罐啤酒(易拉罐装)。更让我瞠目结舌的是,她竟然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搞定了三罐。
我望着眼前的这位酒桶妹妹,暗自叫苦不迭。
132
痛苦地陪着那个叫华莎的女孩子喝了N(N大于10)罐啤酒之后,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了。阿灿和三只“蝎子”正在打纸牌。看样子,阿灿被“蝎子”们修理得很惨。他的额头前贴满了长长的白色纸条。上面还有题词:“我笨!我猪!我白痴!”我指着满头纸条的阿灿说道:“咦?这是谁家的拖把?”
三只“蝎子”莞尔一笑。阿灿大概是输傻了,他竟然没有还击。
“哈!”突然,阿灿鬼叫一声,像是谁抢了他的饲料,“我赢了,我终于赢一次了。”阿灿欣喜若狂。
他一边从额头上扯下一张纸条,一边漫不经心地问了句:“哎?小七,什么时候回来的?”
“哦。刚才。”我说。
“听说,你今天又去‘钓鱼’了?”
“哦。”
“唉,小七,别难过。胜败乃兵家常事。别伤心,别伤心。”这家伙似乎用脚趾都能想得到我今天约会的结果。
“呵,这次你错了。”我说。
“切!”众人对我的回答不屑一顾。
“喂,请你们不要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毕竟是一代美男嘛,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我又说。
“切,臭屁王!”
一大片唏嘘之声争先恐后地钻进我的耳朵里。
133
我想,在爱的世界里,我是个不幸的人。而有阿灿这样一个朋友,使我变得更加不幸。第二天,我和他在一门选修课上不期而遇。课还没上,他老早就占领了最后一排邻门的那个位子。阿灿说他如此厚爱最后一排座位是有原因的。
一,坐在后面,视野开阔。可以将所有的美女一网打尽。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到众美女们那若隐若现的胸罩吊带。
二,坐在后边,偷吃东西不容易被人逮到。
我又想,阿灿是个宁死也不肯从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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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上到一半,阿灿这厮这回又搞出了校报的头版头条。事情是这样的。
课间,教授问“沙文主义”的概念是什么?不知什么原因,整个课堂竟无一人举手回答。此时,阿灿这家伙竟然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手。教授自然对他大加先赞赏了一番。可谁料,他被点名回答问题的时候,回答的居然是:“老师,我憋不住了。”言毕,这家伙扯了两页笔记纸拼命地朝厕所杀去。我猜,大概是他上课的时候,偷吃了太多的烤白薯。罪有应得!
教授听后,大跌眼镜。
135
我说过,阿灿这家伙是我的“扫帚星”。只要和他在一起,我一定会走霉运。这一定理,在中午再次应验。
中饭时,我接到白雪打来的电话。她说昨晚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送回宿舍的“酒桶妹妹”今天晚上还要在老地方见我。闻此噩耗,那顿中饭我吃得一蹋糊涂。我不知道饭粒是被我从嘴里,还是从鼻孔里送进去的。
阿灿得知有人竟然会约我,大感意外。那神情仿佛是看到了一仓积压许久的烂货,被人高价收购了。
136
晚上的约会,我打算带上阿灿以防不测。这样一来,万一,我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这家伙至少还可以帮我收尸。而且,必要时,我可以把他扔出来勾引华莎。
阿灿对于我的邀请自然是满心欢喜,能和女孩子见面,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况且,他对这个“酒桶妹妹”还充满了许多好奇之心。比如说,他非常想知道这个在他看来既没有眼光又不知死活的华莎到底是何尊容。


第四章花坊快刀手

137
坦白地说,晚上的约会我是来摊牌的。也就是说,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赴华莎的约。进了咖啡厅,没多久就看见有人冲我们招手。
“嗨,我在这儿。”一个女孩子向我们招手。(后来才知道,她竟然就是华莎。)
刚坐下来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来她是谁。华莎今天化了妆,她的那张脸突然被她“治理”得像牛奶一样的白。而且,还白里透红。
华莎今天没有戴那副厚得像公章的眼镜。上次被她盘得像家庭主妇般失败的头发,这次竟然变成了乌黑飘逸的披肩发。
更让我难以相信的是,她的举止也忽然变得格外的端庄优雅起来。总之,这次的华莎与上次的那个“酒桶妹妹”判若两人。
“喂,小七。难道说,这位就是你说的‘苦瓜D’?老兄,不会吧?你的嘴巴也太挑剔了吧?”阿灿贼眉鼠眼地挡着嘴巴小声说道。
“她上次,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侧身附耳低语。
“哎,小七,你们在聊什么呢?”华莎问。
“啊?!呵呵,没……没什么。哦,对不起,忘了给你们介绍了。”我说。
“我叫乔灿。乔灿的乔,乔灿的灿。”
“敢问,姑娘尊姓大名?”阿灿色迷迷地问。
“小姓华,华莎。多多关照。”
“噢,久仰久仰,幸会幸会,失敬失敬。”阿灿一边做着铺垫,一边图穷匕现地伸出手来准备握手“揩油”。
“喂,阿灿,你刚才从洗手间里出来的时候,好像只解手,没洗手哦。”我说。
我的这记闷棍,把刚要与阿灿伸手相握的华莎,吓得将手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直接和咖啡杯握手去了。
阿灿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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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有没有搞错?我什么时候去洗手间了?”阿灿兴师问罪。
“你有没有搞错?今天是你来相亲,还是我来约会?常言道,朋友之妻,不可欺。你总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先来后到?哎,你以为这是在菜市场买菜啊?常言也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这是怕你浪费宝贵资源嘛。”
我和阿灿由于分“赃”不匀而剑拔驽张。
“咦?你们两个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能告诉我么?”华莎说。
“哦。没……没什么……”我和阿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是这样的。小七,上次我酒后失态,害得你亲自送我回宿舍。这次,我请你喝酒,算是报恩。以后,我们两清了哦。”
“何必这么客气呢?呵……”我腼腆地挠了挠头。
“啊呀,华莎同学,果然是豪情万丈、义薄云天呐!佩服,佩服!不知,华同学能否赏个薄面,这顿让我来作东?全算是和您交个朋友吧。”阿灿说。
“哎呀,那多不好意思啊。”华莎摆摆手。
“哪里,哪里。荣幸之至,荣幸之至。只是……”阿灿故弄玄虚。
“只是什么?”华莎问。
“只是,我有句话,不知当讲否?”阿灿说。
“请便。”
“华同学,虽然豪情万丈、义薄云天。但是你不觉得你很残忍么?”阿灿故计重演。
“哦?是么?”华莎的眼中掠过一丝不解和不悦。
“是啊。华同学,你婀娜娉婷又有如此花容月貌,全世界的女孩子若是见到了你,那她们该多么的自卑啊?说不定,她们还会由于自卑过度,而失去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哦。对她们而言,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么?”
“哦?是这样子么?呵呵,真的是这样子么?哈……”华莎中了阿灿的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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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灿恶斗了几个回合,他很轻松地就把我踢下了万丈深渊。阿灿很不仗义地把原本是主角的我,打入了配角的十八层地狱。套用一句电影中常用的“角儿名”。我从“男一号”,一下子变成了“路人乙”。而且,更可悲的是,我这个“路人乙”正在向“路人丙”大踏步靠拢。
或许,带着阿灿赴会是我最大的败笔。真可谓“引狼入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阿灿这匹多情的“狼”,轻易地便骗到了华莎的电话号码。而且,这家伙还居心叵测地把人家给灌醉。
看来,阿灿今晚是要大开杀戒了。
140
阿灿一向以“花坊快刀手”自居,并以此驰名情场,傲视群“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阿灿见华莎大醉,这家伙便趁火打劫请人家去“蹦迪”。不晓得华莎怎么了,她竟然乖乖“受擒”。就这样,酒吧里,孤苦伶仃地剩下了我一个人。阿灿这个家伙,竟然连窝边的草也不放过,真是可恶!但更无耻的是,这家伙口口声声说要作东请客,可是,走的时候居然连酒钱都没付!


第四章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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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满腹的熊熊怒火来到了宿舍楼口,却在花圃台前意外地见到了湘美和她的“公主”。
“喂,傻蛋。”湘美叫我。
“哦,是你呀。什么事?”我问。
“过来。”
“喔。”我低着头向她走去。
“什么事?”我又问。
“给。”湘美从背后掏出一个苹果递给我。
“给我的?”
“嗯。”
“要钱么?”湘美把我的警惕性训练得非常敏锐。
“一百万!”她说。
“哦,这么贵?可以打个折么?”我煞有介事地说。
“少来啦!你到底要不要?”
“你没在这个苹果里投毒吧?”我说。
“切,小心我K你。”湘美有些生气。
“好好的,干吗要K我?”我问。
“因为你十恶不赦!”
“我哪里有十恶不赦了嘛?”我又问。
“你说,你今天是不是和女孩子赴约去了?”
“嗯,去了。”
“谁让你去了!?”湘美怫然作色。
“想去就去喽,我又没卖给你。”
“哦?是么?那你看看这是什么?”她举着一张纸在我的眼前晃了晃。仔细一看,原来是我和她签定的那份“临时男友租赁合同”。
“哦,是那张合同啊。呵呵,不过,我想那个已经过期了吧?”
“过期?呵,傻蛋,你有写过日期么?”
“轰!”我宛如大梦惊觉。真不愧是学法律的,居然让她钻了这个空子。
我扫了一眼,果然合同的落款处并未署明年月日。
惨了,这下我岂不是一辈子都要饱受奴役之苦?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呐!
142
“湘美,那你想怎么样?”我问。
“不想怎么样。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无权发表任何议论。从即日起,你是我的了。未经我批准,严禁与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异性接触。”
“湘美,你这又是何苦呢?既然你不能接受我,又何必这么折磨我呢?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吧。”
“喂,你不是有说过,你会等我么?”湘美说。
“哦?这么说……这么说……你……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恭喜你,傻蛋!经过本姑娘的认真考察,从今天起,你被荣幸地收编为我的实习男友了!”
“啊?实……实习男友?”我瞠目结舌。
“嗯。”她点点头。
“可是,从今天起,我既不能和十岁以上的女孩子说话,也不能和四十岁以下的女性接触。损失如此惨重,有没有什么补偿呢?”
“为了排除有‘虐待动物’的嫌疑,本姑娘特许你牵我的手。不过,只限于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其他日期,除情人节、国庆节外,一律无效!”
说实话,这些规定虽然刻薄是刻薄了一点,但总是聊胜于无的。
143
阿灿常说,女孩子们在他的眼里是一只只小绵羊。我是很忌妒他这只“狼”的。特别是他有着一个永远也不会缺少羔羊的“羊圈”。他的这个“羊圈”,虽然大都是用玩世不恭的谎言编成,但一只只无知的小羊却一路执著地冲进这个“羊圈”,拦都拦不住。
相比之下,我的“羊圈”大部分倒是用良心与坦诚栅成,可是“圈子”里却连根羊毛都没有。即便偶尔会有一两只羊“误入歧途”,但“类型”无外乎两种:
一,瞎羊。
二,丑得能把狼吓死的羊。
这就是我的悲哀。
是的。我的悲哀。
144
照理,华莎这只“羊”,是应该划进我的“羊圈”的。这是一个不用嘴也能说清楚的问题。然而,无奈的是,华莎经不住装修豪华的“阿灿牌羊圈”的诱惑,最终还是成了阿灿众多羔羊中的一只小羊。
阿灿真不愧是“花坊快刀手”,就在和华莎相识后的第二天,我就看见“狼”牵着“羊”的手,在繁华的胜利路上游荡。
三天后,我又看到“羊”和“狼”在学校食堂门口热烈拥抱。
到了第五天,我已经看见阿灿爱情的旗杆上,高高地飘扬着一张崭新的羊皮。似乎没费吹灰之力,阿灿的“屠羊计划”便顺利得逞。
五天,在短短的五天里,阿灿又欠下了一笔“血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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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阿灿和那只爱喝酒的“绵羊”如胶似漆。他们终日神出鬼没,不知在酝酿着什么世纪风暴。而小艾,这两天也不知在忙些什么,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如此一来,阿灿和小艾这两人竟没有了吵架的机会。日子过得倒也相安无事。
至于我和湘美,在我的“女权高于一切人权、主权”的政策感召下,她终于英明地决定将周六和周日也纳入了我的“牵手日”。
我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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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胜利背后,我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现在,“睡觉”这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对我来说,却成了件奢侈的事情。因为,从湘美和那个周明骏分手之后,她就患了“夜间失眠狂想症”。
具体来说,就是只要她心血来潮,那不论是凌晨几点,她都会把我吵醒。(不排除暴力手段。)然后,她就会让我陪她到楼下数星星,或者,限我在五分钟内给她买来一包糖炒栗子吃。
最近一段时间,事态变得更加恶化。电视台也不知道在搞什么“飞机”,一到半夜三更总会放一些马术比赛。湘美受到启发,所以常常在我美梦正酣的时候,把我绑架到她的卧室当马骑。
我暗想,还好电视台只是高抬贵手地放了一些马术比赛。要是哪天编导心情不好,播上一段拳击比赛,那我可就惨了。


第四章阿灿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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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牛作马或者扮演靶子是件痛苦的事情,但我却不敢有一点点的抱怨。因为,莫说是一点,我就是有半点抵触情绪,湘美便要对我威胁加恐吓。其实她的手段也不见得高明到哪儿去只不过是“老三样”而已。大体如下:
一,修理我。
二,不理我。
三,自虐。
这些手段虽说是“土”了点,但对付我却绰绰有余。这三招中,第一招,我已经应付自如了。因为,我和阿灿从小在白雪的摔打下成长,所以早就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
第二招嘛,我也渐渐地适应了。她若是不理我,多则半个月,少则三两天,我一定能哄得这个傻丫头“凤颜大悦”。
最有威慑力的,要算是这第三招了。湘美一旦自虐,通常一个礼拜不吃东西。由于这招的成功率高达500%,所以她屡试不爽。
据营养学人士分析,人若是绝食一周会虚脱。但奇怪的是,湘美绝食竟然能绝出“容光焕发”。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鬼丫头白天假装绝食,晚上偷偷“十全大补”。
但我始终没有让她的这个小诡计“穿帮”。我担心,要是真的把秘密揭露,自尊心极强的她,一定会碍于面子弄假成真。要知道,我是真的很爱很爱她的,我绝不能让她受到一点伤害,哪怕是一丁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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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宿舍里,这两天最反常的要算是白雪了。
按常理,我是她的好兄弟,找到了准女友,她应当高兴才是。可不知怎么的,她最近变得郁郁寡欢不苟言笑。而且,有时她还会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特别是对我,她动辄便要雷霆万钧。
每次发脾气的时候,白雪的眸中总会欲盖弥彰地洒落一种“文字”。我虽然努力地试过去诠释它,但白雪的心过于深邃,所以,我终究未能破译。
一时间,满屋子的人被她弄得人心惶惶。阿灿说,白雪的“更年期”提前了。可我却并不那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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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又在胜利路上见到了阿灿和华莎。这次是在一家电影院门前。他们俩个看上去依然是甜蜜得要死。华莎还紧紧地挎着阿灿的胳膊,见到了我她很主动地向我打招呼:“哎,小七!”
“哦,是你们啊。”我有点尴尬地说道。
“小七,最近还好么?白雪有没有给你介绍新的女朋友啊?”
“呵,还好,还好。”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其实,我觉得你也是个不错的男生。关于这一点,小七,你和白雪形容你时的样子有点不同。呵呵,如果不是有阿灿在,我说不定会真的追你哦。”
“呵,是么?哎,白雪是怎么向你形容我的样子的呢?”我不好意思地转移话题。
“呵,她说你的头发,像煮烂了的方便面。你的眼睛,一只像黄豆,一只像绿豆。你的鼻子,像被人拍碎了的蒜头。你的嘴巴,像用胶水粘起来的台湾香肠。总之,比鬼丑……”
“白雪在你面前,就是这么形容我的么?哼,这简直是在诋毁我在人民群众中的伟大光辉的形象嘛!不,这是恶毒的人身攻击。这是在向世人所知的真理挑衅。哼,真是岂有此理!”我义愤填膺。
“哈哈哈哈,你……你还有形象么?我怎么从来不知道啊?白雪的这番评价,真是……真是经典,经典的很呐!哈……”阿灿捂着肚皮像是要笑死的样子。如果我再说一个字,我敢保证,不论我说什么,他一定会捂着肚皮满地打滚。
“哎?这就怪了。如果真如你所说,那华莎你为什么还会如约来见我呢?”我问。
“看样子,你是不相信我的话喽。实话告诉你哦,可能在我之前见你的那些女生都是和我一样,只是因为要帮帮忙,救救火而已。”
“帮……帮忙?救火?”我大为不解。
“嗯。白雪她说……”华莎说了一半,突然捂住嘴,“呀!差点犯了大罪。呵呵,小七,不好意思,我答应过白雪,不把这件事说出去的。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我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别人越是说了一半的话,我越是想把它听完。于是,我追问华莎她刚才要说的另一半话是什么。只可惜,华莎只对我说了一句:“其实,你并不孤独,幸福,就在你身边。你不要总是跑!”之后,便死活不肯多赏一个字。就连阿灿出面求情,她也依然雷打不动。
接下来,在说了一些简短的话语之后,我和阿灿还有华莎便分行其道。在路上,我一直翻来覆去地想华莎对我说的那句话。但我资质驽钝加之又不解风情,最终还是未能破解其意。
“其实,我并不孤独?幸福,就在我身边?我不要总是跑!”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奇怪的言语,奇怪的女生。
150
回到宿舍,家里只有小艾一个人。她正在给阿灿整理衣柜。小艾先是把为阿灿洗好的衣服取下用熨斗烫平,接着又喷了少许男士香水后整齐地放入了阿灿的衣橱。小艾的这一系列动作做得极其连惯自然。
其实,了解小艾的人都知道,小艾表面上是个泼辣无羁不注重细节的女孩子,但现实生活中的她,则是一个连阿灿皮夹子里的钞票,都要熨平了才让他用的细心女孩。但阿灿总是抱怨小艾过于整洁。在阿灿看来,凌乱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本色生活。
见我进来,小艾习惯性地问了句:“小七,我们家阿灿呢?”
“哦,他……我……我不知道……”
“呵,小七,为什么我每次问你阿灿的行踪,你总会吞吞吐吐呢?”
“是啊。为什么你每次问我他的行踪的时候,他总是在犯错误呢?”其实这原本只是我的内心读白,可是我一着急嘟囔的声音大了点,不幸被小艾听到。
“嗯?小七,你说什么?”
“啊?没……没……没说什么呀。我说什么了么?”
“你刚才没说什么吗?”小艾揪住话茬儿不放。
“哦。说了。我是说,我是说……”
“说什么?”
“我是说,小艾,如果有一天,阿灿有负于你,你会怎么样呢?我重申一遍,我是说‘如果’。”
“呵,不会的。他答应过我同样的错误,他不会犯两次。我相信他。”
“可是,他若是犯了呢?我是说,‘如果’。”
“如果,真是这样。你猜我会怎么样呢?或者说,你希望我会怎么样呢?”
“我希望,希望那时你能原谅他。”我小声说。
“嗯?小七,你是不是在向我暗示什么?或者,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呢?”小艾皱起眉头,敏感地问道。
“啊?没……没……”我极力辩解。
“是不是,我们家阿灿本性难改,又……”
“没有!绝对没有。我刚才不是说过,这只是‘如果’么。”
“真的?”小艾狐疑地问。
“真的!”我用力地点点头。
“呵,我就说嘛,阿灿不是那种人。都怪我不好,我不应该怀疑他的。唉,我真是……”小艾说完转身走进阳台又洗起了衣服。衣服,大多数都是阿灿的。小艾洗得有些吃力,她偶尔会停下来将滑落到眼前的发帘撩回耳边,然后顺便再捶捶后背。想必,她是做了一个下午的家务。
阳光,悄无声息地透过玻璃窗流进了小艾的洗衣盆里。洗盆里的水层,折射出一环环光纹倒映着小艾那张清秀的脸庞。她那双沾满肥皂泡的手,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明亮柔滑。
我想,这就是幸福吧?阿灿的幸福!


第四章别跑,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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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想,人也许从骨子里就有一种喜欢嚼舌头和递闲话儿的毛病。这种毛病,在战争时期体现在叛徒和内奸身上。在和平年代里,则体现在“新闻人”的身上。在新闻系里,阿灿和华莎的绯闻,“犹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白雪,似乎也听到了什么风声。午后,她叫我到操场边的樟树下给她一个“交待”。当我到达那里的时候,我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约十分钟。白雪一见我便劈头盖脸地大骂了一顿。
“你这个人到底有没有时间观念?明明约好的时间为什么迟到?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谋财害命,这你知不知道……”
说实话,我不知道白雪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另外,关于“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这一句话,我仿佛是在哪里听过。不过,却从来没有把它当真。如果真如白雪所说的这样,那我想我和阿灿所犯的罪死一万次都不够。
阿灿说过,当女人发疯一样地发火时,愚蠢的男人往往会跟着发火,平庸的男人往往会解释,聪明的男人,则会保持沉默。对此,我选择了后者。果然,忍受了短时的台风之后,白雪渐渐冷静了下来。
“喂,死猪头,你怎么不说话?”
“因为我插不上话。”我实话实说。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让你说话喽?” 白雪突发冷箭。
“没有,没有。都是我嘴笨,与你无关的。”我低头装出一副可怜相。
“就是嘛!我什么时候不让你说话了嘛。对了,说,死排骨和华莎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我问。
“不要装疯卖傻!”
“我真的不知道。”
“华莎,是我介绍给你认识的。她怎么会被骗到那个死排骨手里了?”
“你既然知道是被阿灿骗到手里的,又何必问我呢?”我在装出可怜状的同时,又摆出了一副无辜状。
“小七呀小七,你……你让我说你什么才好?送到你嘴边的肉,你也能丢掉。真是,唉,气死我了!”白雪皱紧眉头,“对了,小七,这件事,小艾知道了么?”
“白雪,你今天出门的时候,看到阿灿了么?”我反问。
“看到了。怎么了?”
“他的五官还齐全么?或者说,他的五官还长在应该长的地方么?”我说。
“废话,难不成,阿灿的鼻子还会长在屁股上?”
“呵呵,你想啊,要是小艾知道了这件事,你说阿灿的鼻子有没有可能会被她打到屁股上?”
“哈哈哈哈,这倒是完全有可能。那就这样,这件事先不要让小艾知道。然后,你想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摆平这件事。”
“我?就我?呵,我怎么摆平啊?”我问。
“你怎么摆平,那是你的事。反正,事情由你而起,你总是要对得起小艾吧。再说,谁让你是阿灿的死党了?改造和挽救工作还是你做比较适合。”
“可是……”
没等我把话说完,白雪打断,“可是个屁!就这么定了。”讲完,白雪便扬长而去。可过没多久,她又走了回来特神秘地问我:“哎,小七,华莎她有没有跟你提起过我什么?”
“提起过你什么呀?”我问。
“比如,我曾经告诉过她的一些关于我的隐私。”
“你的隐私?切,你告诉她的隐私,她怎么会告诉我?”
“真的没有?”
“没有。”我点点头。
“喔,那就好,那就好。华莎这丫头,还真是位久经考验的好同志啊。”白雪满意地点着头。
“不过,前两天她倒是对我说了句很奇怪的话,我正要问问你呢。”我说。
“奇怪的话?什么奇怪的话?”白雪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她说,让我好好想想那个‘别跑,我喜欢你’是谁。还有,说什么,其实我并不孤独,幸福,就在我身边。哎,白雪,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么?对了,她怎么知道我有个网友叫‘别跑,我喜欢你’呀?是不是你告诉她的?”
“切!我没你那么三八。哎,死猪头,华莎说的这句话,你真的不明白?”白雪带着一种试探性的眼神问我。
“我明白———才怪!”
“真的不明白?”白雪又问了我一次。
“不明白。”我摇了摇头。
“哼,不明白就算了。死猪头!”
白雪说完气呼呼地大步离去,只留下了我一个人独自在樟树下迷茫地看着她的背影。


第四章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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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角度来讲,阿灿究竟会在小艾和华莎之间选择谁,这本来与我是无关的。那纯粹是他自己的破事儿,我是无权过问的。但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和华莎谈一谈。不为别的,只为对得起阿灿,对得起小艾,同时,尽一个好朋友应尽的义务。
谈话的地点,我选在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清茶店。茶店的名字很是古怪,叫“空巢”。其实,与其说这是个茶店,倒不如说它是家书店,因为小店的中堂里摆了一个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的大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
小店里很干净,水晶一样的落地式玻璃橱窗被擦拭得如同汉白玉一样毫无杂质。即便是像今天这样一个充满阳光的日子,上面也看不到一点灰尘。
今天是周五,阿灿下午有一堂毕业前必需要补考通过的必修课。我趁机约出了华莎。与我和阿灿的习惯不同,华莎向来很准时。当我抵达那里的时候,她已经坐在一个偏西的位子上很淑女地品着清茶。偶尔,她还会转头望着窗外的梧桐树发呆。
华莎今天穿得是一件带着白色翻领的桃红色的T恤,一双镶着仿彩钻的高跟凉鞋与她的雪白色长裙搭配得相得益彰,增添了几许前卫和妩媚的气息。也许是因为窗外的梧桐树下站着一位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她没有看到我已经站到了她面前。
“呵,究竟是梧桐树上,长满了钞票呢?还是梧桐树下,有个帅哥呢?”我问。
“啊,小七,是你呀。哎,你怎么才来啊?”华莎转过头来微微一笑。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呵呵,树上既没有钞票,树下也没有帅哥。”
“那你在专心致志地看着什么呢?”我问。
“我是在‘听’。”华莎说。
“听?听什么?”
“听一种声音。”
“听什么声音?”我又问。
“听童年和岁月擦肩而过时,啜泣的声音。”
“听起来,好深奥哦。”我说。
“小七,你知道么?我的童年是在外婆家的农村度过的。那里有我很多儿时的回忆。记得,外婆家的家门口有一棵树,不过,不是梧桐树。是……对了,你猜,小七,你猜猜看是什么树?”
老实说,华莎的这个问题在我看来问得有些幼稚,或者,可以说是有点荒唐。我又没有去过她的外婆家,我怎么会知道她外婆家的门前种得是什么破树呢?
记得阿灿说过,当女孩子们的浪漫细胞被激活的时候,通常是会提出许多相当浪漫的问题的。而这种“相当浪漫的问题”在男生们看来,大抵都是些相当愚蠢的问题。其愚蠢度,甚至不亚于痴人说梦和胡说八道。不过,聪明的男人是不会大煞风景地道出其真实的想法的,而是会和她一样地将这个愚蠢的游戏进行到底。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回答给她一个更加愚蠢的答案。
“我知道,我知道!”我故意将自己的嗓门儿提高了N分贝。
“什么树?”她问。
“你外婆家的家门口,种了两棵树!”
“两棵树?不对啊,明明是一棵树嘛。”华莎说着皱起了眉头。
“不对,就是两棵树。”我说。
“好,那你说说看,是哪两棵树?”
“一棵叫,歪脖子树。一棵叫,村上春树。对吧?”
“啊?哈……”华莎先是一愣,接着,很快便发出一连串笑声。
“小七,你……你可……你可真逗!”华莎笑过了头,而且还笑出了一种惯性,难以刹住,引得旁人纷纷投来怪异的目光。
“嘘!”我将食指放在唇前,示意她降低音量。
“呵……”华莎很配合地将口用手捂住,不过,仍然窃笑不止。
我此行的本意,是来告诉湘美关于阿灿和小艾的关系,并尽量劝说她放弃阿灿。不料,本该严肃的气氛被我搞得仿佛是谁中了两份儿六合彩似的。
一时间,我竟不晓得从何说起才好。


第四章杀气腾腾

153
在情感方面,我渐渐地对阿灿的《灭花宝典》产生了某种依赖感。在这个问题上,我开始喜欢并习惯于用他的思维考虑问题。我知道,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但在我学会用更好的方法解决情感问题之前,我决定剽窃到底。
说到阿灿的《灭花宝典》,他虽然很少正式地坐下来对我传授什么精髓,但细细想来,阿灿平日里对我曾经说过的一些话语便是他的“宝典”的真谛。
而现在,面对不知从何下口这个问题,我自然又想到了阿灿从前对我所说过的话。他说,在和女孩子提出一些比较尴尬的问题之前,最重要的是要做好“暖场”工作。阿灿所说的这个比较尴尬问题,包括要和女孩子告白、和女孩子拍拖、和女孩子道歉。当然,也包括要和女孩子分手。既然是要劝人家分手,我想情形应当与阿灿所说的和女孩子说Bye Bye相差无几。而刚才无意中制造的一个小笑话,此时也正好是符合了阿灿所说的“暖场”的前提条件。看来,现在是到了要转入正题的时候了。
“嗯,华莎,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请便。”华莎下意识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你觉得阿灿怎么样?”
“他?挺好呀。怎么了?”
“没什么。你能说得再具体点么?”
“这也没什么具体不具体的啊。我就是觉得他挺好的。”
“那比方说哪方面呢?”
“哪方面?呵,哎呀,反正,我觉得他哪儿都好。”
完蛋了!我原本是想根据她所陈述出的阿灿的优点,相对地编造出一条具有毁灭性打击力的谎话,破坏阿灿在她心目中的高大形象。不想,阿灿在她的心里是如此的完美。看来,是我低估了阿灿这家伙的表演才华。
“华莎,他在你心中真得是这么完美么?难道说,就没有一点不足之处?”
“话倒也不能这么说,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他能够比现在更胖一点。”
“哦,这样啊。华莎,其实你不知道,他之所以这么瘦,是因为……”
我刚想为阿灿的“骨感身材”编造一个吓人的理由。比如说,他这么瘦,完全是因为他小时候得过病。甲肝、乙肝、丙肝、丁肝什么的,什么吓人,我打算说什么。如果情节需要的话,我甚至打算把“艾滋病疑似患者”这个重磅炸弹也纳入编造这个故事的题材范围内。不料,没等我把话说出口,华莎把话一转,说道:“不过,瘦一点也好。这样一来,睡觉之前他抱着我的时候,我就可以数着他的排骨入睡了。我觉得,数他的排骨入睡,一定会比数小羊睡得快哦。”
天呐,没想到阿灿的排骨在华莎那里居然还能有催眠的功效。看来,在华莎的眼里连阿灿的排泄物都很有可能成为珍宝。
“华莎,如果有一天让你离开阿灿,你会怎样呢?”
“除非我死!”华莎的回答,比我想像的要更加干脆利落。我注意到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非常严肃。我想,她是认真的。
“那如果阿灿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会离开他么?”
“不会!”
“就这么简单么?”我问。
“当然不是。呵,我会先把他杀了,然后,我再了结自己。”
“呵,华莎你真幽默。”
“幽默?我可是认真的哦。”可以听得出来,华莎与小艾虽同为女子,但她们处理事情的方式和方法却是大相径庭的。
由于连续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杀气腾腾的,所以我打算重新再寻找一个突破口。然而,华莎的洞察力却丝毫不亚于小艾,她似乎已经察觉到了什么。
“小七,我们是好朋友么?”华莎无厘头地问了一句。
“干吗这么问?”
“你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
“呵,这还用问么?当然是了。”我说。
“那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想对我说。”
“呵呵,我会有什么事啊。没有,没有的。你不要多心。”
“不对。我觉得你今天请我来,决不会是喝清茶这么简单。说吧,是什么坏消息?”华莎连是个坏消息都能算得出来,真是令人佩服。
“呵,我真的没什么事。就是想请你喝杯茶,就这么简单。你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不。我的第六感从来没有错过。而现在,直觉告诉我,你在骗我。”
“我可是从来都不会骗人的哦。”我故意把语气加重了一些。
“呵,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本身就是在骗人。”华莎的表情开始变得异常严肃起来。她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只刺猬在高度警觉时竖起的尖刺。
“华莎,有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其实,没有哪个男人是完美的。阿灿,他也不例外。当然,我也一样。”
“的确如此。这个,我也知道。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从不苛求他什么。”
“华莎,看来,你还是没能明白我的意思。其实,事情是这样的。阿灿,他……”
“不!小七,你什么都不要讲。千万不要讲。不要。求你了。就让我相信他是完美的吧。哪怕是用欺骗的。”
“可是华莎,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你应该知道欺骗毕竟是一种谎言,是一种痛。既知如此,你又何必呢?”
“小七,你不是女孩子,有些事情,你不会明白的。”
“你的内心世界,我或许真的无从知晓。但作为你们两个的好朋友,有些话我真的不能不说,也不得不说。其实,阿灿,他……”
“够了!小七,我先走了。谢谢你的清茶。”华莎说完起身便走。
我连忙站起身追了过去,可是当我追到门口的时候,我却被服务生拦住了去路。
“对不起,先生,您还没……”
当我从收银台结完账再跑出那间清茶店时,发现华莎并没有走得太远。于是,我奋力地追了上去。


第四章“口是心非”的人

154
“华莎,等一下,等一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华莎身后拉住了她的胳膊。
她停了下来。可是,当我再进前一步的时候,我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那一滴滴泪水,划过她略施粉黛的脸颊,留下了两道湿润的泪痕。华莎没有再继续说什么,她只是用那双热泪盈眶的眼睛,看了看我握着她胳膊的手。她的确无须再说些什么。我情不自禁地放开了她的胳膊。随后,华莎转身消失在了茫茫的人群之中。
在华莎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思维意识一直处于一种休克的状态。那种难以言表的感觉使我的脑海呈现出一片空白地带。我只觉得华莎刚才的那个眼神是那么地具有穿透力。它就像是一枚梅花针似的刺痛了我的视觉神经,乃至我的中枢神经。那种痛,是一种恒定的阵痛。那种痛,只缘于一个眼神。
为此,我像是一个稻草人似的,在那个马路边站了半个下午。
一动未动。
155
与想像中的一样,那天阿灿回来的很晚。看他的神情仿佛有些沮丧。我问他话,他什么也不说。他像是雕塑似的坐在地铺上。看到他这副虽生犹死的样子,我也不禁忧伤起来。不知不觉,我们两个就这样坐到了天亮。
“小七,我们喝酒好么。”阿灿神情呆滞地说了一句。
“喔。那我们就去楼下那家通宵营业的烧烤店吧。”
156
屋外,天空一片灰蒙。
大概是时间的缘故,店主的生意有些冷清。我们的到来,无形中给小店和店主的表情增添了一丝生机。不过,阿灿那副丢了百万巨钞似的神态,使得店主有种热脸贴到了冷屁股上的感觉。很快的,店主脸上的那丝“生机”也死掉了。
悲伤,原来是可以传染的。
157
我和阿灿谁也不说话,我们只是低着头不停地喝酒。喝酒,对于我们来说似乎也转换成了一种语言。不过,这种语言的寿命是比较短暂的。没过多久,阿灿酒后多语的毛病再次发作。他开始说话,并告诉我说华莎昨晚去找过他。这个,我早有预感。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问。
“不知道。”
“可是,事情总是要有个说法的啊。”
“说法?什么样的说法呢?”阿灿问我。
“华莎她知道你和小艾的事情了么?”我说。
“我昨晚都告诉她了。”
“她怎么说?”
“她说她不在乎。”
“她怎么会这么说?”我感到不解。
“老实说,我也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小七,我该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常说自己是‘情圣’么?”
“这种事情,还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阿灿说罢,将半瓶啤酒一饮而尽。
“旁观者清,也要分什么事情。这种事儿,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反正,你自己的路,自己走。早些上岸吧。”阿灿听后,微微点了一下头。
接下来,我们又喝了好多瓶酒,也说了好多话。但究竟说了些什么都已经记不得了。我只记得在阿灿的坚决要求下,最后是他买的单。这对于我来说,又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158
不管怎么说,最后我们两个还是平平安安地回到了宿舍。其间,不曾闹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这在我看来,至今还是个不可思异的事情。因为,那天我们两个所喝的酒足有二十几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最后我们喝到了连一米以内的人都分不清是男是女的地步。
其实,那天发生的事情,在现在看来,有好多都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小艾和湘美还有白雪平常是最痛恨烟酒的人,按常理,酒醒后我和阿灿一定会死得很难看。但不知为什么她们这次竟然会如此一致地“大赦天下”。
听白雪说,那天晚上,即便是阿灿有好几次差点把冰箱门打开朝里面小便,小艾也只是说了句“放水的地方错了”,之后,便没有其他的过激行为。甚至,小艾在阿灿酒醒后,一面给他泡解酒茶喝,一面还用温毛巾给那厮擦脸。
159
事情,往往就是这个样子。对于大多数女孩子们而言,她们都是“口是心非”的人。在她们外表冷漠的背后,其实包裹着一颗与生俱来的母性的柔善之心。特别是对于一个她所深爱的男子而言,虽然她平时会“左右开弓”地对待他,但在其内心深处却是对那个人关怀备至的。这就是中国女性所特有关爱方式。含蓄而不张扬,内敛却又恒久。这一点,在小艾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显现。
只可惜,与中国女性的这种关爱方式不成正比的是,中国的男人们多数是秉承了西欧男子的那种华而不实的关爱方式。他们经常会把“爱”字挂在嘴巴上。“爱”,在他们那里俨然成了胡子的寄生体。随时可以生长出来,也可以随时将其刮掉。
应该说,如果提高到民族的高度,中国男人的爱与中国女性的爱是相反的。他们往往是外表狂热,可内心深处所藏匿的潜台词却与中国女性们所抱定的信念,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很不幸的是,阿灿就是这“大部分”中的一个。但我总以为,有那么一天他还是会醒悟的。只是,不知道当他醒悟的那一天,他的“幸福”是否还会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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