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采女色



  我是小康之家的孩子。生于太平之世,家无衣食之忧,实在是难得的幸运。小时候还算聪明,然而决非出众;读书不怎么上心,但不至于一塌糊涂;青春期的一点叛逆,也很快烟消云散。家族中不少是从医从教的,本地方言,对医生和老师一律尊称为某“先”。我顺理成章的觉得将来可以当个“先”。化学一门惨不忍睹,当医生是没了指望,97年,从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就回母校教书,人生的道路,兜了一个圈子又到原地。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来到新加坡,继续当老师,今年年底,我将回国,还是回原来的学校。于是在册页里,画下了第二个圈子。我似乎就是永远这般在“轨道”上。
  几句话就能把我28年的岁月交待得一清二楚。平凡至极的人生,然而,踏实,安稳。
  
  关于雍容
  小时候上语文课,背诵那些作家,名某,字某,号某,笔名某,都觉得有趣。名与字是父母的期望,号与笔名,却是自己的期望了。只是从来不曾想平凡如我,竟然也有机会给自己起个名字来玩。这个机会来自网络。
  不过这“雍容”其实和“华贵”“典雅”一点不搭边,本来是一千多年前一个女孩子的名字。她叫李雍容。
  北朝乐府有一首《李波小妹歌》:“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妇女尚如此,男子安可逢!”
  据《魏书·李安世传》,广平人李波,宗族强盛,其妹雍容尤善骑射,百姓为之语曰:李波小妹字雍容……云云。
  李波家族是当地豪强,雍容简直像个武功高强的女大王。我呢,一百米最好纪录是差一秒及格,实在是太没有可比性了。起这ID,纯粹为了淘气。论坛上拍砖是常事,把人砸痛了,总有人悻悻的说:“你还叫‘雍容’呢,一点都不‘雍容’,倒像个女匪!”
  这时,我就诡计得逞地笑:“嘿,你不知道么?‘雍容’就是女匪呀。”
  
  世上一日,网上十年。现在,无论是从年龄,还是网龄来看,都该收敛狂态了。朋友们似乎都忘记了“雍容”的真实含义,我也悄悄把签名换成“雍容暇豫,娱志方外”。
  忽尔深觉这网名的好处。定Q诗云:“进退雍容史上难”,为官如此,为人也同。亦舒说,姿态难看,赢了也就是输了。我从小的家教类似。如果一生之中,无论进退,都能雍容自若,那是莫大的幸运。
  在异乡,寂寞的时候居多。能够深入交流一些话题的,总是网络上那些素未谋面的知己。有时我都怀疑,在街上,如果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喊我的名字,可能还不如喊我“雍容”的反应来得迅速。
  
  关于这本书
  出版社找上我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惊惶失措:什么什么?我要出书了?
  我对写作——不,照我习惯的说法,是弄笔——的态度是: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生活里我是比较呆的。朋友们都多才多艺,羡慕得我只有流口水的分。唯一只有这么一项算不上本事的本事,总舍不得丢掉。一旦丢掉了,恐怕就永远捡不回来了。写字,也是强迫自己思考的一种方式,使我不至于被湮灭在教参和日常琐碎中间。
  尤其是这两年多以来,我和故园的联络就是这么一条网线。白天穿梭在学校的楼道中尽职尽责完成工作,夜晚我才是自己的。写字不过是一种不可遏制的冲动,和排遣寂寞的良方。
  
  基于这样的认知,我素来不主动投稿,更不敢设想出书。
  还是感谢网络。我常常说,信息爆炸的时代,中文BBS上每日浩如恒河沙数增长的文字中,有人肯把我的东西捡出来,从头看到尾,就是对我极大的赞赏。
  现在,居然又有了机会出书,我只好再次总结:我是浅P以说囊桓鋈恕?
  
  这本书里,第一部分是随笔评论。请不要把它们当作论文,严格的说,它们连正儿八经的评论都说不上。我的观点:一切书皆是闲书。对我来说,书只分两种,有趣的和无趣的。那些文字,不过是我对自己觉得有趣的书的一点小想法而已。譬如红楼,我以为该还红楼以闲书本来面目,不要让它承载太多的“大义”,而损害了我们对它天然的亲近和最本真的阅读乐趣。
  所以请原谅我偷懒,除非万不得已,我绝少大段引用原文。我写的时候,手边常常是一本参考书都没有的。
  当然,是否乱弹,那得读者说了算。
  
  散文,都是琐碎得无以复加的一点童年回忆、亲友印象、日常遐想……多年以来,我的生活方式没有太大改变,也就没有任何惊心动魄的经历可以拿出来说。如果其间有点小趣味使你会心一笑,我就非常满意了。
  你可以看得出,其实我是不会写小说的。那三篇小说,都是“故事新编”,笔调也近于散文。我缺乏想象力和建筑师一样的结构的才能,甚至懒得去细细刻画情节,只是出于对那些遥远的故事的喜爱,忍不住用我的感觉来还原。然而它们已经和原来的故事大不一样——会惨忍得多。也许,我写的,才是真相。
  
  两篇传记,是几位朋友计划以民间之力撰写的一部文言太平天国史的一小部分。它不同于历史课本的调子,也不同于现在矫枉过正、一概抹倒的论调,或许会使你感到新鲜。不过得惭愧的说一句:我对太平天国史其实一无所知,没有朋友的帮助,是根本写不出来的。
  另两篇闲文,算是小炮仗,听个响就好。
  一些旧体诗词。它们会和你在报纸上看到的“旧体诗”有点不一样。
  祖先留给我们的诗词是汉语最纯粹、最凝练、最优雅的部分。时代使我们和它们渐渐疏离,但是固守对它们的热爱的,决不只是我一个。我遗憾自己还未能真正踏入神秘的大门。
  
  关于未来
  人总是有点野心的,出一本书在意料之外,可是出了第一本书,不免盼望还有机会出第二本,然而这是需要一点运气了。严肃的写作,是非常奢侈的一件事情,对女性尤其如此。生涯苦短,我并不确信自己能够写多少,写多久,写多好。
  但假如我有幸能够坚持写三十年,现在的一切文字都不过是“少作”。所以请原谅它的幼稚和粗糙。
  厚积薄发,是我之愿。数年积累,也不过拿出来这么薄薄一本。我写字很慢,而且常常缺少时间和精力来把一个意念变成文字,我也无法像真正的作家一样,以生命般的热情来写作。
  我能做到的,仅仅是坚持记录自己的思想,并且对自己写下的每一篇文字真诚。
  
2004年3月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节 脱衣意味着什么

在平等的性爱关系中,脱衣意味着互相的挑逗,是做爱的前奏。在不平等的性爱中,脱衣意味着对控制权的争夺。   米兰·昆德拉的小说,最关注的主题就是政治和性。其实在他看来,政治和性本质惊人的相似,都是对权力的争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托马斯对他的妻子和情人们,喜欢用一个简洁的命令:脱——“这就是托马斯的方式,不是去抚摸对方,向对方献媚,或是恳求对方,他是发出命令,使他与一位女人的纯真谈话突然转向性爱,突如其来,出人意外,温和而又坚定,甚至带有权威的口气。而且他还保持着一定距离:那时候他从不碰一下被他命令的女人。”   对托马斯来说,对女人的寻猎,是他观察世界的一扇窗口,也是他逃避现实的一种途径。他在性爱中,最关注的并非肉体的快感,而是对自我的认同。一个“脱”字,穿衣的他和裸体的女人由此拉开了距离,他陶醉于自己对面前女人绝对的控制之中。   他这种方式,甚至使他有强烈个性和叛逆心理的情人萨宾娜也心醉神迷。盖萨宾娜一面反抗任何形式的媚俗,一面又折服于男性的权威。弗兰茨使她最不满意的就是:他不能按照托马斯的方式来对待她。弗兰茨对她的尊敬反而使她觉得他缺少男子汉的气概和魅力。这看起来非常矛盾,却是异常深刻的女性心理写照。书中有一段华美而感伤的色情场面(第三章),把她自恋和受虐表达得淋漓尽致。这种感伤的笔调往往掩饰了昆德拉真实的见解:性是一种暴力,和政治并无不同。   只有一次,无往不利的托马斯遭到了反抗。“他给她下达自己的标准口令:‘脱!’她不但不服从,而且反过来命令:‘不,你先脱。’”——于是托马斯发现做爱的过程脱离了他的掌控,完全不是他想象。虽然最后“他心境极佳地告辞走了”,其实这次寻猎是狼狈的,心境极佳云云,只是自我安慰罢了,外加一点新鲜感。   昆德拉在描述这个女人的时候,使用的形容词是“她穿着便裤和白色罩衫,象一个长颈鹿、鹤,以及机敏男孩的奇怪化合体。”也就是说,她是不够“女性化”的,凡是高度“女性化”的,都应该接受托马斯的方式。      现在我们回到《金瓶梅》中来。其实市井出身的西门庆并非单纯的好色之徒,他在对一个个女人的寻猎中获得的快感,和很有理念的外科医生托马斯是相似的。   西门庆非常喜欢叫他的女人脱掉衣服,赤裸裸的跪在他面前。书中细腻的刻画了潘金莲“偷人”之后西门庆对他的惩罚,和李瓶儿自己送上门来之后西门庆对她的羞辱。其实西门庆对女人的贞节并不在意,他喜欢的本来就是妓女式的女人。他愤怒的是他雄性的尊严受到了冒犯:他竟然没有喂饱她们。于是他拿起马鞭,命令她们脱得赤条条的跪下来忏悔。   西门庆用这种方式告诉他的女人们:除了这具爬虫一样的肉体,你们什么都不是。他轻而易举的击溃了女人的意志,使她们不敢对他的权威做任何的反抗。在她们诅咒发誓尊崇他之后,西门庆随即心满意足:“见妇人……娇啼嫩语,跪在地下,那怒早已钻入爪国去了,把心已回动了八九分……”“西门庆旧情兜起,欢喜无尽,即丢了鞭子,用手把妇人拉将起来……”   这样做导致了两个极端的后果:李瓶儿本非善类,看她如何对待前夫花子虚和蒋竹山就知道了,但是从此之后她对西门庆死心塌地,取媚讨好无所不至,遭了潘金莲暗算也忍气吞声,看起来变得很善良,其实一切“人”的气性都消失了。而潘金莲呢,最后一点“人”的感情也不见了,从此她只有对性近乎疯狂的掠夺,以及对她视为对手的人的极度凶残。   衣服是社会认同的标志,有一个恶毒的骂人的词汇叫“衣冠禽兽”,可见即使心如禽兽,那件衣服还是不能不穿着的。西门庆用暴力剥夺了女人的衣服,也就剥夺了女人所有的尊严、耻感和安全感,于是剩下来的只有赤裸裸的禽兽。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2节 家庭式的妓院,妓院式的家庭

西门庆是一个商人,然而书中甚少涉及他的经商行为。他的活动,除了官场应酬,就是家庭和妓院。把家庭和妓院对比来观察,是非常有趣的。   妓院的本质是性交易场所,然而好的妓院,一定要有家庭生活所应有的一切设施。郑爱月儿的住所,俨然大小姐的闺房。“瑶窗绣幕,锦褥华P,异香袭人,极其清雅,真所谓裣啥锤,人迹不可到者也。”一切器用,也非常讲究。西门庆梳拢李桂姐,花费不小,先是给“脂粉钱”,然后“拿五十两银子,段铺内讨四件衣裳,要梳笼桂姐……拿了一锭大元宝付与玳安,拿到院中打头面,做衣服,定桌席,吹弹歌舞,花攒锦簇,饮叁日喜酒。应伯爵、谢希大又约会了孙寡嘴、祝实念、常峙节,每人出五分分子,都来贺他。铺的盖的都是西门庆出。每日大酒大肉,在院中玩耍。”事实上,从前高级妓院,要“梳拢”妓女,都是要经过一套繁琐的手续的。究其原因,越难到口的肉,越好吃。婚姻成了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配种,嫖妓反而要像现代恋爱一样郑重其事?  西门庆把妓院当作家庭,流连忘返,引起妻妾的不满。可是他自己的家庭,正是按照妓院的形式来组建的。除了“门当户对”的正室,像个老鸨,其余的妾都是以各种方式买回来的,没有银子,他就不能赎回李娇儿,包养卓丢儿,勾搭潘金莲。孟玉楼嫁给他,是因为他财雄势厚。他也把妻妾当妓女,回家见到孟玉楼和潘金莲在下棋,称赞道:“好似一对儿粉头,也值百十两银子”。他把所有在他身子底下呻吟的女人都叫做“淫妇”,他的女人们也口口声声自称“淫妇”。在西门庆的词典里面,淫妇一词,绝不是对其道德的贬低,而是对其性吸引力的赞赏。   嫖,是金钱与性的兑换,有人说,在买卖婚姻制度下,妻妾与妓女,不过是卖给一个人和卖给很多人的区别,长期的嫖与短期的嫖的区别。不过西门庆更特别一点,他对那些为他提供性服务的女人,既有长期的付费(娶或者包养),也有一次性的付费。哪一个女人哪一次性服务让他特别满意,他就会额外的给予好处。比如潘金莲,每每云雨之后,趁机撒娇弄痴,讨一件衣裳或者首饰。其余女人,也无不深谙此道。西门庆在这个时候,是特别慷慨的,几乎无求不遂。   西门庆的财富,通过官商勾结、欺行霸市,来得太容易了。来得太容易的东西就没有成就感。只有当他以财富实现对一个个女人的具体占有,把财富转化为女人们满意的呻吟时,他才算看到了自己的价值。   由此可知,为什么西门庆特别宠爱李瓶儿。除了李瓶儿漂亮温顺,充分满足了他雄性的虚荣,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李瓶儿不需要他付费,反而以丰厚的妆奁倒贴他。李瓶儿死后,西门庆表现得悲痛异常,僮儿玳安对此下了一个结论:“为甚俺爹心里疼?不是疼人,是疼钱。”玳安的眼睛不可谓不毒辣,但这不是真相的全部。西门庆固然在付费的过程中,觉得心满意足,但是这么多女人之中,独独李瓶儿对他没有企图,就显得真情实意。所以他对她也多多少少有了一点真情,而不是纯然的兽欲。   家庭和妓院不分,还表现西门庆的家庭和妓院是互相串联的。妓女李桂姐就是他二房妾李娇儿的亲侄女,李娇儿本来也是出身勾栏。非但如此,一切应酬喜事,家中都要请妓女来吹拉弹唱。西门庆升了官,李桂姐趋炎附势,拜了他做干爹。干爹干娘叫声未绝,一对狗男女已经躲到藏春邬里无所不为了。为什么应伯爵敢闯进去“且过来,等我抽个头儿着” 而西门庆对他无可奈何呢?因为按照名分,他们的行为已经是乱伦。应伯爵不过是干脆把画皮都撕下来而已。于是他的妻妾也随时得以和妓女争奇斗妍,潘金莲就拉着妓女比一比谁缠足的样式更周正,得意之情难以抑制。把家庭和妓院变成大同社会,不能不说是西门庆的创举。   在家庭中,西门庆看起来至高无上,每个女人都在期待他的恩宠。其实,包括吴月娘在内的每个女人,都把他当作猎物来争夺,满足自己形形色色的欲望,榨干他的最后一滴精血。西门庆最后就死在他培养出来的最残忍的女人潘金莲手上。吴月娘呢,也要借助巫术得到一个后代来巩固自己地位。整部金瓶梅中,最温柔的女子,反而是妓女郑爱月儿。于是西门庆一死,他的家庭就回归了妓院本来的面目,卖的卖走的走,一哄而散。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像西门庆达到这种把家庭和妓院完全打成一片的境界,但是这正是买卖婚姻、一夫多妻制度下荒唐世界的真实写照:男人们把家庭变成一座妓院,然后去妓院寻找爱情。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3节 一双得意的眼睛

王蒙在《红楼启示录》里面说,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开篇部分,对已成逝水的富贵荣华,“回味起来仍然得意”,所以借刘老老进大观园,换一双“陌生的眼睛”,用强烈的主观感受和对比,来凸现贾府高不可攀。   事实上,红楼梦的故事就是同时在两个时空——大观园和太虚幻境——中展开的。太虚幻境是大观园遥远的参照。对大观园来说,宝黛之恋和一切故拢都是进行时;对太虚幻境来说,这一切却是过去时,都是顽石经历的、已经收场了的悲剧。作者一面尽情描述着青春与诗意,爱情与欢乐,连那些丑恶诡谲的场面,也都是鲜香泼辣充满活气的,引得读者沉浸在其中;但是他一面又时不时跳出来暗示你:这都是不牢靠的、转眼消散的。那情形,仿佛进行一场美丽的谋杀。越往后面,网收得越紧,越逼进“色”下面的“空”,就越让人窒息。鲁迅先生所谓“悲凉之雾,遍被华林”,正是此意。可惜即使我们甘愿被雪芹谋杀,也无缘感受后四十回的魔力了?  所以“回味起来仍然得意”,这得意底下,尽是失意。   在金瓶梅之后,一切号称“惩淫”的小说,无不是假“惩淫”的口号,行“宣淫”之实。然而,金瓶梅作者“惩淫”的愿望是真诚的。否则,他不会把西门庆之死,描写得那么阴郁;不会把潘金莲的下场,安排得那么可怖;连他私心里最偏爱的春梅,也给了她纵欲者最自然的收场——以身殉欲。然而他的“宣淫”也是肆无忌惮的。关键就在于他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当他远远的看着自己笔下的人物,他的感情是厌憎的、悲悯的;当他贴近了看他们的时候,他又是欢喜的、得意的。   西门庆交遘时有一个特点:喜爱白昼宣淫,即使在黑夜,他也一定要点亮一盏灯,并且把它移到床头。这一点后来甚至成了他的女人们的自觉。这说明,他绝非仅仅沉醉在自身的肉体快感中。书中常常写西门庆“垂首关其……”他的眼睛尖锐注视着身下的女性,迅速接收着她们点滴的反应,以肉体真实的搏击,获得“征服”的明证,才是他最大满足之所在。   在这时候,西门庆俨然成为作者的化身,他和他一起享受着爬虫一样的女人的肉体,享受着她们对自己无所不至的献媚,享受着她们求饶的呻吟。读者简直可以察觉到那大段大段的性描写中,作者正眯着眼低声地哼哼:“其实这真的也很不错……”   有时,他又像西门庆的分身或共谋者,得意的看着床上“两个妖精打架”。金瓶梅的语言,最好的是白描,最差的是韵文,性描写也一样。但是作者在一段生动的白描之后,一定要不厌其烦的加上一段空洞的铺排,把过程再重新品味一次。他尤其喜欢用打仗的比喻,招宣府三调林太太,每用极长而极夸张的赋体。床上西门庆和林太太,就如沙场上两支军队正在惨烈的厮杀。作者分明在一旁兴高采烈的摇旗呐喊呢。   但是,等到他回过神了,他无疑又产生了意淫后的极度空虚。这时,他又记起来了,原来那些女人,都是“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伏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那样一种东西。于是他克制不住对她们的厌恨,也克制不住对西门庆的鄙夷,板起面孔来把他们都训斥一顿,把他们都摁进最悲惨的结局里头去。东吴弄珠客在金瓶梅序中说:“读 《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殊不知,作者自己,何尝不是由欢喜而畏惧,由畏惧而悲悯呢?没有“色”,又哪来的“空”。历尽诸“色”之后,才是真正的“空”。   只是无论作者是取“色”或者取“空”,在他眼里,女人都不是人。不是泄欲的工具,就是伐性的毒药。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4节 招人烦的都是笨人

金瓶梅作者的传统道德感其实是薄弱的,他选择了西门庆这样一个淫棍来做小说的主人公,摆在台面上的是批判,私心里对西门庆的行事作风,何尝没有几分认同。看罢金瓶梅,会使人产生一种感觉,作者对弱者并无多少同情之心,他对弱肉强食的社会规则,至少是不反感的。或者这么说吧:在书中,招人烦的都是笨人。因为笨,所以显得猥琐,活该一世遭人践踏。   西门庆和蒋竹山就形成了一个对照。西门庆和李瓶儿打得火热,却因为靠山杨戬被弹劾倒台,一边命人去东京打点,一边关门闭祸。李瓶儿水性杨花,一时绝了往来,经不起蒋竹山勾搭,迅速嫁给了他。西门庆投靠了蔡京转危为安后,闻说招赘之事,大怒,纠集流氓暴打蒋竹山,砸了他的生药铺,又利用手中权力,一纸伪状,使他反被打了三十大板。   按照书中的描写,西门庆对蒋竹山的优势是明显的——无论从财富、权势,还是外形和性能力。李瓶儿仓促间做出了错误取舍,是蒋竹山趁虚而入导致的,故而西门庆对他的“僭越”的惩罚是理所应当的。作者详写面对祸事蒋、李二人反应,蒋一副窝囊相,而李瓶儿非但不拿钱救他,反而破口大骂“我早知你这忘八砍了头是个债椿,就瞎了眼也不嫁你这中看不中吃的忘八!”(此前,蒋竹山就因为不能满足她的性欲而被斥为“中看不中吃,腊枪头,死王八”),转而准备和西门庆修补关系了。这既是在表现李瓶儿之无情,更是表现蒋竹山之无能。作者最后借李瓶儿之口,对西门庆说:“他拿甚幺来比你!你是个天,他是块砖;你在三十三天之上,他在九十九地之下。休说你这等为人上之人,只你每日吃用稀奇之物,他在世几百年还没曾看见哩!他拿甚幺来比你!”可以说,这正是作者真实的想法。在他看来,蒋竹山“轻浮狂诈”,妄图占便宜,自不量力挑衅西门庆这样的强者,就是取祸之道。相比之下,西门庆的黑社会行径,和公然利用国家暴力机关来镇压其商场和情场竞争对手的手段,反而没有什么大不了,甚至是一种大丈夫孔武有力的体现。   同样的,潘金莲无底洞一般的性欲是作者厌恶和害怕的,但是潘金莲的狡黠,却比孙雪娥的愚蠢更得到他的认同。孙雪娥就是一个极招人烦的人物,她的命运凄凉,却无法使人产生同情:因为她蠢,又不肯安分守己。蠢人的心机等同于自掘坟墓,她每一个试图改变自己命运或者报复他人的行动,其结果都只能使自己更加倒霉而已。你可以感觉在“激打孙雪娥”等章节里面,作者笔下甚至控制不住流露出一种施虐的快意。孙雪娥落入春梅之手,饱受摧残,又被卖入娼寮,给人的感觉好像也只有“活该”二字可说。   相比之下,聪明的孟玉楼在家庭中游刃有余,就博得作者爱怜,给她安排了一个很不错的结局(这个结局甚至是不大合理的:她嫁给比她小很多的李衙内,从此和谐美满),巧的是,孟玉楼新的婚姻里,也遭遇了一个笨人玉簪儿。作者把玉簪儿写得过于滑稽可笑,甚至不必孟玉楼对付她,她就使李衙内烦得把她打一顿撵了出去。   春梅是作者很偏爱的人物,作者为了突出她异于一般婢女,特意安排了一个秋菊作她陪衬。春梅聪慧而美貌,秋菊痴顽而丑陋,故而潘金莲一心“抬举”春梅,引为后援,春梅也没有辜负她的希望,成为她的亲密同盟,最佳拍档,有效帮助她遮掩秽行或是打击敌手。而潘金莲对秋菊则百般凌虐,随时作泄愤的工具。可怕的是,春梅对秋菊的狠毒犹在潘金莲之上。第二十九回,秋菊没有温酒,金莲叫春梅每边脸上打与他十个嘴巴——春梅道:“皮脸,没的打污浊了我手。娘只教他顶着石头跪着罢。”于是不由分说,拉到院子里,教他顶着块大石头跪着……——所谓奴才比主子更凶残,正是这样的。   但是书中对秋菊的描写往往使人感觉她是在“讨打”,比如第八十三回秋菊“含恨泄幽情”,就是一场闹剧,秋菊发现了金莲和经济的秘密,泄露给小玉,结果立即传到春梅耳朵里,告知金莲,秋菊再次挨了一顿暴打,作者对此的结论是:“蚊虫遭扇打,只为嘴伤人。”也就是说,尽管金莲的行为是可耻的,秋菊不懂分寸多嘴多舌,却更加可恶。这简直会使我们忘却谁才是受害者。整本书里面,就是有这么多笨人,他们卑下、猥琐而无聊,比西门庆和潘金莲这样具有恶的力量者,更不可原谅。   这就是金瓶梅的阴暗之处:作者在悄然消解阅读者的同情心,不动声色的将“善”的评价置换为“力”的评价,而实际上,遭受最大创伤的是美。可以说,金瓶梅里面几乎就没有一个好人,更没有一个“美”的人,人人在金钱色欲的贪婪中扭曲挣扎,直至死亡。没有了人性的光辉和人情的温暖,就不是一部真正伟大的作品。金瓶梅向我们展示了真实而丑陋的人生,却不能像红楼梦那样带给我们永恒的诗一般的梦幻与激情。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5节 欲望的黑洞有多黑

在对金瓶梅的评价中,曾有一个有趣的现象,不是指为“淫书”彻底否定它,就是绕过“淫书”,单单表扬它的文学成就,或它揭露社会黑暗之深刻。事实上,在金瓶梅问世之初,宝爱它传抄它的都是文人,而且是大文人。“文人”历来是“清高”的标志,以文人而喜欢“淫书”,总是有点说不过去,只能自命眼中有色,心中无色。比如东吴弄珠客男蜓裕把读者分为“菩萨”“君子”“小人”“禽兽”,他自己自然至少也算君子了。袁宏道?596年写给董其昌的信里,称《金瓶梅》“云霞满纸,胜于枚乘《七发》多矣”。我看到这段话时是颇感滑稽的,我不相信一个阅读者的正常感觉会把一部写市井生活的小说和汉大赋联想在一起。云霞满纸云云,形容红楼梦还自然点。袁中郎不过是试图表明金瓶梅最吸引他的是“美”,而非“淫”。   直到今天,图书馆里的金瓶梅,也是“高级知识分子”或者“高级干部”才有资格借阅的,这是他们的特权,(毛泽东曾经批示,“《金瓶梅》可供参考,就是书中污辱妇女的情节不好。各省委书记可以看看”)。十年前,我第一次看到金瓶梅是在亲戚的书架上,万历刻本影印本,十二本一套,装祯极好,附有崇祯本的插图,当时市价已在千元以上,一般人是买不到也买不起的。所以对大众来说,大抵知道金瓶梅是一本“奇淫”的“大毒草”,可是究竟怎么一个“奇淫”法,却是很迷糊的。即使在今天,出版业的自由大胜从前,色情准色情小说已产业化,金瓶梅仍然没有获得公开出版全本的权利。倒是要感谢网络,使我们轻而易举可以接触到它。除了学术网站,很多的色情网站也拿它当号召。可是,我敢保证,即使金瓶梅容易购买的程度,达到红楼梦的水准,它的受众也不能达到红楼梦那么广泛。出于对“淫书”的好奇,把它买回家的人,是很难把它从头看到尾的。纯粹对色情感兴趣的人,看《灯草和尚》之类,坊间流行的“宝贝”“隐私”,甚至日本变态色情小说,一定更容易起兴。金瓶梅毫无疑问是色情小说,但是它不是一般意义上供市民消费的“色情小说”,只有对传统文化有相当认知的人,才能够真正读懂读透它。   其实金瓶梅号称“淫书”,真正淫秽的描写在全书篇幅中只占5%左右而已,人民文学出版社曾经出过一个“洁本”,把这5%删除,它就能比红楼梦还要“干净”。可是估计愿意读《金瓶梅》的人,大抵不愿意读“洁本”,不但是著作完整性遭到破坏的不快,而且,洁本已经魅力大减。因为整本书里面的人,似乎整个人生目的,就是冲着这5%而去的。金瓶梅中的性描写,是非常生动乃至深刻的,可以说,它直击人性的丑陋和欲望的黑洞。一旦把这些性描写抽去,很多文字就变得莫名其妙。比如前面已经提到的,潘金莲和琴童私通一节,在洁本里面,你看到的是:潘金莲“偷人”,西门庆惩罚了她,打了几鞭子。这不过是豪门里平淡的一幕,你顶多知道潘金莲就是无药可救的淫荡。但是全本就不同,你看到的是西门庆、潘金莲、春梅三个主人公之间很热闹而微妙的一台戏,心理争斗尖锐凌厉,人物性格也呼之欲出,尤其是和前前后后的章节做一个关联,更有回味。   我在网上查阅时,发现网站在正文之外,又加入了“金瓶梅补删”,既然电子版并无删节,又何来“补删”?原来就是把书中的性描写都集中在一处。我不由失笑,可能电子版制作者也发现金瓶梅的色情描写对它的篇幅来说,吸引力很不够,好心的给读者提供“方便”。可是被抽离出来的性描写,也就是一段段性描写而已。只有放到整部书里面,才看得到它的价值。   比如对潘金莲这个人物,我在阅读开头章节的时候,不由对她产生了相当的怜悯。这绝非自命“菩萨”,也不是受了后世女权主义兴起后给她做的翻案文章的影响。而是感到,一开始她其实是有正常人的知觉和感情的,甚至不失天真和感性。(事实上,作者这时候对她性生活的描写也比较有节制)但是她的感情诉求遭到了粗暴拒绝,她的自尊反复遭到践踏,她的安全感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在妻妾成群还有妓女搅乎的大家庭里,她还能够有什么解脱苦闷的方式呢?于是,性成了她唯一的快乐源泉。她永远处在强烈饥渴之中,为了争夺性交的机会她不惮于把别人置之死地。你可以看到她在床上的表现越来越狰狞,直到最后可怕的一幕。欲望的黑洞深不见底,最终吞噬了他人,也吞噬了她自己。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6节 禁欲和纵欲的距离有多远

《水浒传》是所谓“四大名著”中我最厌恶的一部,我质疑它是“描写农民起义的伟大作品”,在我看来,所谓的“替天行道”,不过是一种暴民小团伙的理想。“道”的本身已经十分可疑,为了“道”,这些所谓英雄好汉更是不择手段。他们对和他们境遇相似的暴民,其仇恨程度远远超过对“统治阶级”。如果不能收归己用,就一定要将之斩草除根。比“道”更可疑的是他们的“义”。我以为他们比西游记中间的妖魔鬼怪还不近人情,更远离人性。   水浒传中我最厌恶的人物又当属石秀。翠屏山一幕可谓水浒中最丑陋的场景之一。石秀似乎纯粹是出于“义气”,才尽心为义兄杨雄摘除绿帽子,杀了“淫妇”潘巧云。即使我们现在不能谅解“通奸者死”的做法,必须承认,在他们的时代,丈夫杀死通奸的妻子是法理人情认可甚至鼓励的,以当时的标准看,杨雄并没有错。可是看完这三章,你会感觉,石秀“捉奸”的热情比杨雄还高得多。杨雄对妻子本来相当满意,不是石秀推波助澜,潘巧云未必会惨死。潘巧云出场时,按照旧小说的惯例,对她的外貌来一段铺叙。水浒传是宣扬禁欲的,有暴力而无色情,这段韵文,偏偏就带着整部小说中罕见的“荤”味,而且,这一切恰恰是从石秀的眼睛里看过去的。他的眼睛,非但把潘巧云上上下下贪婪的扫了一遍,甚至神奇到能剥去她的衣服,透视她赤裸的胴体。简单的说吧,潘巧云一下子就勾起了石秀的性欲,不幸的是,英雄石秀必须是禁欲主义者,而且,潘巧云是“义嫂”,绝无成为性对象的可能,他只能极力压制对她的欲望。结果是,他仇恨潘巧云而妒嫉杨雄,他其实是渴望破坏这个家庭的。可是他照样必须抑制仇恨和妒嫉,因为他并无妒嫉的资格。奸夫出现使他兴奋异常:他终于有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可以发泄他的妒嫉和仇恨。于是,有了这血淋淋一幕:   ……石秀便把那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杨雄割两条裙带来,亲自用手把妇人绑在树上。石秀也把迎儿的首饰都去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贱人,留他做甚么?一发斩草除根。”……那妇人在树上叫道:“叔叔劝一劝。”石秀道:“嫂嫂,哥哥自来伏侍你。”……   石秀的表现,完全是性欲被扭曲之后,以虐杀的极端方式来发泄。最后,这对异姓兄弟一起落草去了,他们通过虐杀这一富于象征性的仪式,结成了牢不可破的“义”。   现在回到金瓶梅来。金瓶梅是从水浒传中间截取一段敷衍而成,水浒传是英雄世界,而金瓶梅是世俗世界,把两个世界串联起来的人物就是武松。当武松被刺配暂时从读者视线消失的时候,金瓶梅的世界才真正展开。而武松归来复仇之时,金瓶梅的世界已经破碎了。   可能一般阅读者很少注意到水浒传和金瓶梅中的武松形象及两部书“复仇”场面微妙的不同。相比之下,水浒传中,武松的报复手段不失光明正大,而金瓶梅中的武松,却是假意要娶潘金莲,诱使她自投虎口。   水浒传中,武松杀掉潘金莲,是一刀刺入胸口,剜出五脏六腑。这是旧小说里面典型的“复仇杀人法”,因为反复出现,对读者神经的刺激性其实不高。金瓶梅的杀嫂一节,比之长而细腻,它是极度色情、暴力和血腥,令人作呕的。那个武松镇定、阴险而冷血。奇特的是,在这个时候,作者仍不忘记对金莲的性特征做描写,如“白馥馥”“星眸半闪”,这恰恰是他每次描写金莲和西门庆交媾时最喜欢用的字眼,好像潘金莲不是被屠戮,而是在享受。最后作者照例用诗词来表达他的感慨,他用的居然是“悼哉金莲诚可怜,衣服脱去跪灵前。谁知武二持刀杀,只道西门绑腿玩……”如此轻轻一钩,把杀嫂的“正义复仇”行动,和二十七回醉闹葡萄架西门庆对潘金莲的性虐待联系在一起。武松这一个对“淫妇”极端仇恨的禁欲主义者的真实面目是什么,已经一目了然了——他不过是另外一个西门庆。   禁欲和纵欲的距离有多远?不过是一张纸。它们都是背离光明的人性和正常的人的感情的。不要相信高罗佩等人的话,其实我们的文化始终没能建立起一种健康的性态度和性观念,永远在极度的压抑和极度的放纵之中摇摆。金瓶梅正是明季世风的真实写照。在今天,我们度过又一个极度压抑的时期之后,毫不犹豫的走向极度的放纵。当我们的神经在色情毫无节制的冲撞中厌倦后,不知道等待我们的又是什么?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7节 什么叫做“自然主义”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金瓶梅是一部“自然主义”的作品。不过,金瓶梅究竟怎样“自然主义”法,恐怕迷糊如我者居多。我是很反感这种把西方文学术语的帽子,强行套在中国古典作品脑袋上的荒谬做法。比如说《诗经》是“现实主义”的,而《离骚》是“浪漫主义”的;杜甫是“现实主义”的,而李白是“浪漫主义”的;《红楼梦》就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高峰”。这种生硬归类,偏偏为我们的文学批评所钟爱。   按照“自然主义”经典的定义,即:要求文学单纯记录直接印象,要求作家象自然科学家一样冷静、客观,不带感情色彩,不对所写的事与人进行社会与道德的评价。任何一个有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自然主义的理论是很难完全贯彻到创作实践中间去的。作为创作主体的人,其主观色彩不欲渗透到作品之中,根本是拔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   何况,中国小说的产生和发展,使它具有这样的特点:一,小说,尤其是白话小说,往往承担着“教化”的责任,哪怕作品的产生的实际效果恰与之相反。儒家的忠孝节义,佛家的因果报应,深深渗透到古典小说之中。第二,小说在中国,本是九流之末,巷流传的东西,就连作者对自己作品的定位也是如此。即使是命意最严肃的小说,也始终带有娱乐性质,游戏色彩。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也不例外。单这两点,就决定了,古典小说中几乎不可能产生“自然主义”的作品。   《金瓶梅》之“自然主义”,坦白地说,不过是对它令人很难接受的赤裸裸的性描写的讳称。中国人的性观念,是“说着丑,做着妙”(吕仙诗),金瓶梅非但长篇累牍的说了,而且坦率得惊人,评论者只好含含糊糊的讲,它的缺陷在于“自然主义”。然而即单以性描写而论,它也绝非“自然主义”的。它所描绘的生活,必然有现实所本。但是读者都知道,它的性描写,带有相当程度典型的男性性幻想成分。比如西门庆的性能力,谁也不会以为是“自然主义”的。作者对它的美化,甚至是一种阳具崇拜的遗痕。有人指出,二十七回出现的“赤帝当权耀太虚”具有一种象征色彩,金瓶梅正以男性力量极盛后的消亡来做结构框架的。   夏志清在《中国古典小说》中评述金瓶梅时,举了一个例子,说书中对潘金莲的身体,两处描写明显的不一致。他认为,这细节的失实,使人们对金瓶梅的描写“失去了信心”。他甚至说金瓶梅是迄今为止他所讨论的小说中“最令人失望的一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这个细节特别感兴趣,我只能说,这种兴之所至的描写,在古典小说中随处可见,更谈不上是一种失败,不足以判断一部作品的高下。就像《窦娥冤》里赛卢医出场搞笑的念白绝不会损害它作为一部优秀的悲剧的地位一样。   正统文学史在赞扬一部作品时,往往以“深刻暴露黑暗现实”作为评判的标准。《金瓶梅》受到赞扬,原因在此。然而所谓暴露黑暗现实,基本每部小说作品都多少涉及。甚至三流末的作品,都不乏生动真切的描写。这不只是因为那本来就是小说作者无法回避的生活,而且是我们的文化笃信二元并立,阳与阴,黑与白,忠与奸,贞与淫……二元斗争根本就是很多小说推动情节的力量。金瓶梅在“暴露黑暗现实”上,并没有超过其余作品太多。不同的是,它的色调几乎是完全黑暗的,光明的尾巴非常稀薄。   其实,要说“自然主义”,儒林外史比它更接近“自然主义”。儒林外史并没有鲜明的黑白对比,而是深深浅浅的灰,(正统文学史总是欣赏范进发疯、严监生的两只手指之类戏剧性的东西,其实范进为官之后,和严贡生谋夺家产等部分,要尖锐深刻得多)虽然它还是掺杂了不少戏笔,但是它写尽了庸俗无聊之生存状态。惺园退士说:“慎勿谈《儒林外史》,读之乃觉身世酬应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也正因此,我以为儒林外史是一部比金瓶梅更使人压抑的作品。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8节 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据说一本无名氏写的《嫖经》有云:“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婢不如偷,偷得着的不如偷不着的”。这话,俏皮又恶毒。孔子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其实仔细一想,何止女子如此,人的本性就是“难养”,或者叫:人心不足。所以往往不肯珍惜眼前,只知道幻想将来,追悔过往。男女两性间的感情更是玄之又玄,没到手的时候,恨不能五体投地,鲜花供养;等落入掌心,天仙也不过就那么回事。越难搭上手的,里比多积蓄越高,自然也就越有兴头。   金瓶梅中,西门庆是生命不息,寻猎不止。他的女人们,来路五花八门,妻也有,妾也有,婢也有,妓也有,偷也有。他临死之前,还记挂着尚未偷成的何千户太太蓝氏。如果不是三颗春药断送了他早被酒色掏空的性命,勾搭上蓝氏也是早晚的事情。因为凭他的财富和权势,无论哪一种,来得都容易,以至于他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书中第一女主人公潘金莲出场时,曲曲折折写足了三回,始让他们“真个偷情滋味美”,最后犯了杀人大罪,才能把潘金莲弄进门。而李瓶儿也经过一番波折,才归了西门庆。如果不是这样,情节和人物就减色不少。   张竹坡曾给西门庆淫过的女人和潘金莲偷过的男人都开了一个单子。其实,女人偷情的自由程度远远比不上男性,对比一下就知道,潘金莲和张大户、武大郎是她当妻妾的“本分”,除了西门庆,她只和琴童、王潮、陈经济有一腿,实不能和西门庆相比。其中,琴童和王潮又不过是她临时找来填补一下(西门庆流连妓院不归和西门庆死后她被卖入王婆家待嫁时),王潮尤其是过场。真正认认真真偷的,是陈经济。   这就说到万历刻本(词话本)和崇祯本的一处不同。崇祯本对词话本的回目作了大量的改动,把原先不对称的回目收拾得对称了,也更雅驯一些。第二十八回回目,词话本做“陈经济因鞋戏金莲”,崇祯本做“陈经济侥幸得金莲”,单看回目,崇祯本会给人陈经济和潘金莲勾搭成奸的印象,其实这一回两人并没有机会好上,但是,通过丢鞋、拾鞋,潘金莲和陈经济把他们的暧昧上升到彼此心领神会的阶段,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趁机成其好事了。鞋,本来就是性的符号,在金瓶梅中,鞋的意象更有强烈的性意味(“金莲”就是小脚的代称)。陈经济和潘金莲的对白,说得似都是拾鞋这件事,其实是在互相挑逗,试探,直到达成默契。本回紧承二十七回“葡萄架”而来,金莲丢鞋、找鞋、咒骂、打人,直到当着西门庆的面,宣称要把秋菊找来的宋惠莲的鞋子剁几截丢进茅厕里,暗示她总是处在强烈的性饥渴的状态里。那种仇恨和妒忌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又暗写了西门庆和宋惠莲奸情。情节紧凑,充满张力,对白干净利落,又有很多潜台词,是很精彩的一回文字。   不要忘记潘金莲的身份是陈经济的岳母,通奸罪重,乱伦罪更重。此回之后,作者偏偏延延捱捱写去,潘金莲和陈经济总是随时抓住机会调情,但是又总是没有机会得偿所愿。读者就被放在一种焦虑之中:淫而黠如潘金莲者,肯定是要千方百计偷上的。但这一切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呢?以西门庆的性格,万一发现了,比照琴童,她面临的惩罚只有更重,他们最后将如何收场?于是,延迟和期待中积蓄的张力,不断寻找着爆发的临界点。这个临界点,迟至八十回“潘金莲售色赴东床”,也就是西门庆死后,才最后到达。此后情节急转直下,奸情很快被吴月娘察觉,陈经济被逐,金莲被卖丧命。他们根本没有享受几日,就死生睽违了。因为其实作者真正要写的不是偷,而是偷不着。偷不着比偷着了还精彩。   也正因此,潘金莲在被西门庆剪了头发交给妓女踩在鞋底后,对西门庆已经毫无感情可言。虽然性的饥渴是她与陈经济通奸的主要动力,但是对陈经济她却是多少产生了点感情的。   如果说金瓶梅里的“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太猥亵,那么蒲松龄在《聊斋·娇娜》里的“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史记·滑稽列传》里淳于髡对齐威王说:“罗襦襟解,微闻芗泽”,何尝不是深明此种“暧昧”的境界之美妙,和延迟与期待带来的快意呢。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9节 母性是一种奇特的情感

金瓶梅中有一个塑造得特别真实的人物,就是宋蕙莲。不少研究者都说,她是潘金莲的影子,一如晴雯之于黛玉、袭人之于宝钗。其实,潘金莲承载了比较多的“先行概念”,作者把她挑出来作为性恶的代表,笔墨固然浓烈饱满,但也因此不免于夸张。宋蕙莲更生活化,性格的层次更丰富。如果说潘金莲是大红大黑,她就是灰色的,各种基色糅合而成的灰色。   金瓶梅中的女人对性与利的追逐,使她们都不能免于无耻。宋蕙莲也是“淫妇”,她本名也叫金莲,是卖棺材宋仁的女儿,先当了蔡通判的通房丫头,“坏了事”(通奸被发现)被逐,嫁与厨役蒋聪,又和来旺儿勾搭上了。蒋聪斗殴被杀,来旺儿央了吴月娘,娶了她,改名蕙莲。这样一个女子,自然没有任何贞洁观念可言。书中对她的描写:“这个妇人小金莲两岁,今年二十四岁,生的白净,身子儿不肥不瘦,模样儿不短不长,比金莲脚还小些儿。性明敏,善机变,会妆饰,就是嘲汉子的班头,坏家风的领袖。若说他底的本事,他也曾:斜倚门儿立,人来侧目随。托腮并咬指,无故整衣裳。坐立频摇腿,无人曲唱低。开窗推户牖,停针不语时。未言先欲笑,必定与人私。”几句韵文很是生动,我们文化对于女性肢体语言的端庄有严格要求,宋蕙莲的姿态恰是典型的“不正经”女人的姿态,有意无意撩拨起男人性欲的姿态。   和西门庆家里其余仆妇并无二致,宋蕙莲既然有才色,就不肯安分。她刻意装饰以期引起西门庆注目,她目的也达到了。西门庆很快被她出众的容貌和怪异的装扮吸引——西门庆对女人是颇费苦心的,他一眼就对宋的紫袄红裙耿耿于怀,亲自挑了一匹“翠蓝兼四季团花喜相逢缎子”给她。   西门庆勾引蕙莲的方法和对付其余女人也并无二致,“我的儿,你若依了我,头面衣服,随你拣着用。”蕙莲稍稍表示了点迟疑,就投怀送抱了。和潘金莲不同的是,她投向西门庆,动力不是性,而是虚荣。勾引家主,能极大的满足她的虚荣。“蕙莲自从和西门庆私通之后,背地与他衣服、首饰、香茶之类不算,只银子成两家带在身边,在门首买花翠胭脂,渐渐显露,打扮的比往日不同。”她用身体换来的好处,就是她成功的标志。   西门庆和蕙莲第一次偷情就被潘金莲逮个正着。金莲态度凶悍,西门庆反而一味赔笑。盖家主私通仆妇,虽然于法不禁,到底于礼有亏。金莲随即将蕙莲列入敌手。她很清楚,自己的大敌,一是温柔和顺的异类如李瓶儿,一是更风骚的同类如宋蕙莲。和李瓶儿的斗争,她长期处在劣势;和宋蕙莲的斗争,她却有一个明显的优势:主仆之别。而且她在家庭里已磨砺得相当狠辣,蕙莲却是个没有修炼成形就要变怪的小妖。书中多次描写蕙莲的无知与轻狂,二十三回她与西门庆偷了一回,出来就得意忘形—?  这蕙莲在席上,斜靠桌儿站立,看着月娘众人掷骰儿,故作扬声说道:"娘,把长么搭在纯六,却不是天地分?还赢了五娘。"又道:"你这六娘,骰子是锦屏风对儿。我看三娘这么三配纯五,只是十四点儿,输了。"   潜意识中,沾了点西门庆的“雨露”,她就自觉能与月娘等人比肩了。这种“会错意,表错情”显然很不招人待见,玉箫儿立刻声色俱厉斥责了她,提醒她注意身份,使她灰溜溜的。   她和西门庆山洞里一番闲口舌,被金莲窃听,更加重了金莲的恨意。她虽然对金莲赔小心,然而始终没有学会收敛。二十四回走百病——   那宋蕙莲一回叫:“姑夫,你放个桶子花我瞧。”一回又道:“姑夫,你放个元宵炮丈我听。”一回又落了花翠,拾花翠;一回又吊了鞋,扶着人且兜鞋;左来右去,只和敬济嘲戏。玉楼看不上,说了两句:“如何只见你吊了鞋?”玉箫道:“他怕地下泥,套着五娘鞋穿着哩!”玉楼道:“你叫他过来我瞧,真个穿着五娘的鞋儿?”金莲道:“他昨日问我讨了一双鞋,谁知成精的狗肉,套着穿!”蕙莲抠起裙子来,与玉楼看。看见他穿着两双红鞋在脚上,用纱绿线带儿扎着裤腿,一声儿也不言语。   这类小聪明、小把戏使她处处树敌,得罪了主子,又得罪了同伴。终于,潘金莲趁着来旺发现奸情,醉中讪谤之机,挑唆西门庆将之递解徐州,使蕙莲羞忿自缢。      这一部分特别有意思,金莲和蕙莲各自拿出浑身解数,在西门庆身上展开一场拉锯战。她们都利用他的虚荣,力图使他作出倾向自己的决定。高高在上的一家之主,到此却活像傀儡,被两个女人拨弄来拨弄去。乍一看,金莲和蕙莲的表现都不正常。对金莲来说,来旺儿一去,西门庆不是就可以趁机把蕙莲收房了?蕙莲地位上升显然对她不利。而对蕙莲来说,一个“淫妇”怎么对自己的丈夫还有感情?来旺儿被发配了,她和西门庆贪欢作乐不是少了个障碍吗?不是更有利于她正式列入西门庆小老婆名册么?人性的微妙恰恰在这里,前面说了,蕙莲勾搭西门庆大抵出于虚荣,她对金莲等并无多少取而代之的野心。而她对来旺儿,从不多几处描写来看,却不是没有感情的。这里面,甚至有一点母性在作怪——在她的浅薄的思想中,并不以背叛丈夫为非,反而隐隐约约期待着西门庆对她的溺爱能使她萌及丈夫。他和她才是一体的。   反过来,她对西门庆却是一种近乎孩子气的信任,她以为凭他们的关系,等于签下一份彼此心照不宣的契约:他会照顾她,始终对她好。可是说到底,她不过是微贱的仆妇,众多玩偶中的一个。她最终没有能够保住丈夫,就意味着她没有魅力,意味着她先前对自己在西门庆心目中地位的判断完全错误。这对虚荣而脆弱的她是致命的打击——   蕙莲把头摇着说道:“爹,你好人儿,你瞒着我干的好勾当儿!还说甚么孩子不孩子!你原来就是个弄人的刽子手,把人活埋惯了,害死人还看出殡的!……”   潘金莲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才狠狠下了重手,击垮了蕙莲的自信与意志,又借孙雪娥的羞辱逼死了她。金莲在一次次你死我活的斗争里面,成长了起来,越来越泯灭了人性。   道德家们每以“贞”“淫”来为一个女人定谳:贞洁的女人就是好女人,淫荡的女人就是坏女人,金瓶梅作者,则真切的写出了一个本质善良,却爱卖弄风骚;有几分野心,却缺少心计;爱慕虚荣,却身份卑微的小女子的悲剧。直到今天,我们随时都能在生活里看到这样的女人。他还让我们看到,每个人性格中的弱点,如果被对手把持和利用,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情。在金瓶梅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在狩猎,又在充当着他人的猎物。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0节 什么样的男人是烂男人

先贤实实在在的教导我们:“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民富乃可教”。换作今日流行的语言,就是精神文明必须建立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之上。但是又有“饱暖思淫欲”一说。食色性也,食为了生存,色为了繁衍,食的需要总是比色来得迫切点。一旦超出生存繁衍所需,食与色的目标是享乐,不免使生活复杂了起来。所以先贤设计中理想的社会,是人民刚好达到饱暖而还没有条件讲求淫欲,如此自然社会安定,民风淳朴,天下大同了。   当然这是对愚民的要求,对统治者自然又不同。比如皇帝,按照儒家理念,天下都是皇帝一个说模那么,银子再怎么花,也不过是从他一个口袋转移到另外一个口袋而已。但是在实践中,他必须做好“俭”的表率。所以一旦发生天灾,皇帝为了表示一下自己与百姓分忧,就会下令裁减宫中膳食之费。他也会叫自己大小老婆去养蚕织布,不许她们的衣服下摆垂到地上,等等。这种道德秀能节省多少开销大家心里有数,重要的是它所要传达的“精神”。\   对士大夫阶层呢,总的来说,就是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也就是说,没有钱,坚守清贫是高贵品德的表现;有了钱,也千万别表现得太把钱当回事,否则就是没品。王衍虽家资巨万,却连“钱”字都不肯说,被老婆逼得不行了,亦只以“阿堵物”代之。海瑞死后“葛帏敝衣,有寒士所不堪者……检箧内仅禄金一十余两,绫、纱、葛各一”,自然堪为清官的表率。总之,无论贫富,都要耻于谈钱。   可这理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又难。要手握权力官僚们都甘守清贫,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于是又有一种幻想,叫做“礼失而求诸野”。既然把儒家的理念视为与生俱来的天性,当士大夫阶层应有的美德被金钱和权力腐蚀的时候,无知识阶层反而可能保留了它们。由此产生了“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童话。   旧小说是最能真切体现中国人集体精神意识,此类童话自然在其间反复出现。《桃花源记》设计的就是一个有饱暖而无淫欲的社会形态;《水浒传》之“替天行道”,就是典型的“礼失而求诸野”的幻想,作者的用意不在于推翻制度,而在于拯救道德。《金瓶梅》之后的《红楼梦》还有“醉金刚轻财尚义”,倪二本是泼皮,放高利贷,出入赌场,专爱喝酒打架,但是有了“仗义疏财”的行动,他的形象就“高大”起来了。   但是《金瓶梅》却是彻底否定这些的。它绝不相信“清贫”一说,也绝不相信草根阶层的“道义”。它相信的是:人穷志短。它用精细刻薄的笔墨告诉你:有钱的男人虽不一定是好男人,没钱的男人却一定是烂男人。   西门庆固然是个淫虫,却不失为一个慷慨大度的男人。他大赞金钱的魔力,“咱闻那佛祖西天,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镪营求。咱只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恒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的富贵。”但并无葛郎台对金钱宗教般的狂热,他花钱的见解是:“兀那东西,是好动不喜静的,怎肯埋没在一处。也是天生应人用的,一个人堆积,就有一个人缺少了,因此积下财宝,极有罪的。”他做生意的手法虽蛮横,赚了钱后的样子却不难看。他相当遵守“金钱的道德”。比如,图声色之娱者,不能惜眷养之资,他喜欢哪个女人,就很自觉地把她“养”起来;女人们一旦得到他宠幸,吃穿住用,立即不同;撒个娇讨点什么,基本能得到满足,甚至超乎她们愿望。他无疑是妓院中最受欢迎的客人,寺庙里最受欢迎的施主。哪一次他到妓院不是撒漫使钱?官哥出生,他一高兴,就给了永福寺老和尚五百两银子。他何尝不知道他的“结义兄弟”趁食的企图,不过既然他付得起,也不妨他们占了便宜,他得了热闹,各取所需。他对那些来打秋风的大大小小官员,从来笑脸相迎,做得漂亮妥帖,非但给足了钱,还给足了面子,决不使人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和尴尬(自然这是他长远的投资)。这一切都基于——他有钱,钱多到足够他随意花销。   而秃鹫般盘旋在他周围的形形色色人等,却完全不知道礼义廉耻为何物。第一帮闲“应花子”应伯爵之奇形怪状不必说,为了博西门庆一笑,他能当众管妓女叫妈。常时节刚从西门庆那里求了十二两银子,回家就对老婆摆出一幅大爷嘴脸,他老婆也马上转了冷脸,献媚讨好。都是十足的小人轻薄。   第十二回有一段使人忍俊不禁的文字。桂姐讲了一个“只会白嚼人”的笑话,“当下把众人都伤了”,于是应伯爵领头,食客们凑份子请西门庆。菜一上来,西门庆和桂姐才动筷子,一桌酒菜已经被他们风卷残云扫个干净,还千方百计把份子钱转嫁到西门庆身上。这群人“白嚼”的水平和创意,令人叹为观止。作者在夸张的笔墨中,表达了对寄生虫极度的鄙夷。   而西门庆占有的有夫之妇的丈夫,无疑是书中最丑陋者。绿头巾素来被认为男人最大耻辱,可是他们却巴不得老婆被西门庆看上,自己从中捞取好处。比如西门庆包占了王六儿,她丈夫、绒线铺伙计韩道国祸患消弥,银两入袋,还讨得好差使。第六十一回韩道国亲自请西门庆来家,自己避过了,任西门庆和王六儿取乐——   西门庆道:“只怕你家里的嗔是的。”老婆道:“那忘八七个头八个胆,他敢嗔!他靠着那里过日子哩?”   接着两人又商量如何打发了韩道国好尽情作乐,完全把这个合法的丈夫视若无物。书中争当“忘八”者也多,金钱如此轻而易举的粉碎了道德。作者似乎只有对“无能”男子的轻蔑,对西门庆反隐隐有羡慕之意。   草根阶层如此,庙堂阶层又如何呢?第五十五回,西门庆通过管家崔谦,搭上了当朝太师蔡京,拜做干儿,从而得了一座大靠山。这段描写可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金瓶梅》的作者绝非什么“大名士”,他熟悉的是市民生活而非上流社会。权贵如蔡京者,即使再贪财,也自有其气派,绝无可能见钱眼开,凭下人几句话,就将小小清河县提刑认了干儿;见了礼物就“满面欢喜”,“多谢”不绝。那份礼单也很滑稽,和《红楼梦》一比,谁在写实,谁是从戏台想象富贵生活,一目了然。第二,但,这反过来说明,作者脑海中官高爵显者,正是这幅鲜廉寡耻的嘴脸。什么当朝太师,一样是只容易收买的秃鹫罢了。   士子的作风是否会好一点呢?不,书中表现得最滑稽的恰恰是读书人的代表:蔡状元。蔡蕴中了状元,投蔡京为假子,未选官时,就通过崔管家的推荐到西门庆家打秋风,满意而去,当了御史后还引了同僚一起揩油,同样得到了西门庆细致热情的招待,吃喝拿之外,还召妓娱乐。市井无赖西门庆官场应酬时,措辞之都雅,并不亚于蔡状元。金瓶梅的性描写绝非没有节制的,蔡状元嫖妓,一丝“秽笔”都不见。吟诗题字,“风雅”得很,然而决不因此而“干净”了,只有使人更感虚伪和恶心。“恐我不如安石之才,而君有王右军之高致矣”“恍若刘阮之入天台”“紫薇郎对紫薇花”等,比拟何其不伦,使人笑到作呕。最使人发笑的是次日早晨——   蔡御史与了董娇儿一两银子,用红纸大包封着,到了后边,拿与西门庆瞧。西门庆笑说道:“文职的营生,他那里有大钱与你!这个就是上上签了。”因交月娘每人又与了他五钱银子,从后门打发去了……   用红纸大包封着的一两银子,把状元的穷酸小气和自恋夸张,刻薄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而西门庆很“体恤”的解释,更把读书人的一切优越感扫到了地下。   传统文化是一种官本位的文化,讲究的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立言、立功、立身三位一体。而《金瓶梅》在权势、金钱、才学之中,却毫不犹豫的把好感投向了金钱。它对传统道德的破坏是惊人的,这也是它长时间难以被广泛读者认同的原因。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1节 红楼梦中的女孩子,你想娶哪一个?

红楼梦中的女孩子,您想娶哪一个?从中也许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和爱情观。   黛玉:您重情义,肯包容。现代男性喜欢黛玉是困难的,这是一个对爱情精于计算的年代,黛玉问题特别多:体弱多病,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和她在一起,非要有很多的耐心不可。很多人以为,只有宝玉那样“娘娘腔”的人才会对黛玉陪小心,其实恰恰相反,只有真正的男人,才懂得欣赏黛玉的性灵之美——她是最纯粹的女人。选择黛玉,说明您重视精神的契合和情感的共鸣,说明您有为爱不断付出的勇气。 可是,我还要说,喜欢黛玉的人,一种可能,您的精神特别强健,足以安抚自己和对方焦躁的灵魂,这对您和您的黛玉都是一件幸事。另一种可能,您亦有几分自恋,是个完美主义者。完美者必对爱苛求,您和她之间,就会老是上演急风骤雨般的场景。更要紧的是,唉,黛玉难找啊,弄不好,只得其形,不得其神,那您可倒了大霉了。   紫鹃:啊,我恭喜您,您真是一个聪明人,紫鹃,是大观园里精神最健全的女孩子,她是那么的真诚善良,细心体贴,为人着想。所以曹公以“慧”许之。智者乐,仁者寿。黛玉思想爱走极端,她却豁达得多。她是最没有奴性的,晴雯比她尚有不如,因为晴雯努力摆脱奴隶身份,凡事争一口气,而她潜意识里就没把自己当奴隶,她是把黛玉当作自己的朋友去关怀爱护的。她的高贵气质,不逊于黛玉。   有一个说法,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就注意观察她是如何和同性朋友相处的。这是很有道理的。对朋友有义者,于爱人必不会无情。您如果真的找到了紫鹃一样的女孩子,是一生幸福的保证。   袭人:什么什么?我不会听错了吧?没错儿,您喜欢袭人,那我只好遗憾的对您说,您真没劲。袭人身上,集中着女人的奴性,甚至可以说,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李孪壬所说的:绵羊的道德。您被她的“温柔和顺、似桂如兰”迷惑了,证明您缺少智慧,亦证明您缺少征服欲——您不懂得酒逢知己、棋逢对手的乐趣。一个喜欢女奴的人,一定不会是精神上的贵族。   湘云:拜托,湘云不过是个孩子,浑金璞玉,只是灵窍未开。您别看她诗写得那么好,鹿肉吃得那么快,喝酒喝得那么疯——她根本拒绝长大,那是她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一遇事情,挥拳攘袖直上,像个侠女,其实是缺根筋。这样的女孩子,爱恨都直截了当,所以容易被人笼络,被人利用。您喜欢她?哦,您是海尔茂,喜欢小松鼠儿,小鸟儿。不过小心,您的湘云若是学会思考了,对她其实是一种痛苦;若是没学会,二十岁的时候您觉得她很可爱,四十岁的时候呢?   宝钗:呵呵,就知道您要选她!宝钗是妻子的首选,我的意思是,按择偶的标准来看,她无一不佳——健康丰艳,稳重大方,圆融圆通,带出去一定博得满场彩声。选择宝钗的您,应该是那种很有理性,善于安排生活的人。   黛玉报人以直,凤姐御下以威,宝钗则挟“德”与“术”令人归化。整个大观园无不在其笼络中。她是儒家理念和道家权术的最完美结合,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钗的学问文章早就出神入化,真正达到了大道无形大音希声的境界。以前女子在社会上无用武之地,只徒争胜于闺阁,以嫁个好丈夫、将来当上“老祖宗”为最高业绩,今日之宝钗,更会有一番作为。   娶了宝钗,您会很幸福,只不过这幸福大多是给外人看的。您和她之间,永远不可能颠倒痴狂生死以之,您们缺少爱情中至纯至美的境界。您和她在一起二十年,功成名就,生活安稳,但我送您一个词代表您那时的感受:郁闷。   或者换一种讲法: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李纨:哦,您眼光不差,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您很愚蠢。   李纨不写诗,但有诗心。苏轼妻王氏赏月时言,秋月不如春月,秋月使人凄楚,春月使人和悦。坡仙许以能诗。有诗心者,始有感悟美的可能。看大观园姐妹结社吟咏,都从李纨的裁判,不单敬她是大嫂子。芦雪庵即景联句,宝玉输了,李纨道:“我才看见栊翠庵的红梅有趣,我要折一枝来插瓶。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他,如今罚你去取一枝来。”口齿何其风韵!李纨的情趣实在是被环境掩夺了。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您若会调弦,出来的自然是动人乐音。   李纨的好处不只于此,李纨是很会过日子的。她在贾家,不声不响,安分守己,远避大家庭的一切矛盾,人称“菩萨”。第四十五回王熙凤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聒噪,却不经意的透露了李纨持家(她的小家)的精明。李纨材不足以成大事,却是小康之家的贤妻良母。   但是,如果您是因为李纨“道德上的完美”,喜欢“槁木死灰一般”的李纨,对不起,您是个超级笨蛋。   但不管怎样,选择李纨的您,是一个现实主义者。   熙凤:我对您表示赞赏!我们今天这个测验,关键不在哪个女孩子,而在于“选”哪个女孩子,您敢说您欣赏凤姐,证明您没有绵羊的道德,您乐于挑战生活。   凤姐身上,有着这个没落贵族之家最缺少的生命力,她野心勃勃,勇往直前,攫取一切自己认为应该攫取的东西。她只是倒霉,生逢末世而已,否则,她就是斯嘉丽。只有白瑞德,才敢喜欢斯嘉丽,阿希礼就敬畏于她的生命力而一再逃避,他也不配斯嘉丽,具备同样生命力的白瑞德,才是斯嘉丽的对手。贾I也不懂欣赏凤姐,他总是偷鸡摸狗,不单是好色,乃是凤姐对他产生的压力的反动。凤姐的悲哀在于她没有选择的权利,只好和贾I那样恶俗的男人捆在一起;斯嘉丽的悲哀在于她有选择的权利,可她母亲给她的清教徒和淑女教化却总和她的本性相冲突,使她看不清楚自己的选择。我们责备凤姐和斯嘉丽对金钱的狂热、对人的冷酷无情,但很少看到一个事实,即她们都缺少安全感。贾I使凤姐没有安全感,战争使斯嘉丽丧失了安全感,那是她们填补内心空虚的一种方法。不要以为是凤姐的胡作非为导致贾府事败,若是没有凤姐,贾府败得更快。   一切创世神话中的女神,都多少有点王熙凤的气质。比如苏美尔神话中的印娜娜。黛玉和熙凤们支撑着精神与物质的两极,黛玉们使这个世界美丽,熙凤们使这个世界进步。   您若把熙凤娶回家,善用其才而御之,祝贺您,您会有庸常男人没有的乐趣。且慢,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想找个能干老婆当靠山,因人成事碌碌无为的男人现在也多,您说呢?   元春:元春可贵之处,是她看得破自己的“凤藻宫女尚书”,其实“终无意趣”,养尊处优,也不过是个“见不得人的去处”。这样的女人,宠辱不惊,定有处变之能。敢于选她,您有气魄。   探春:探春有凤姐一样的本能,更有凤姐不具备的学识。所以探春身上的,发散着一种英气,如刀刃新发于硎,灼灼逼人。探春有杀伐决断之能,性严整而不可犯,凤姐对她,尚且要规避三分。凤姐为“利”而无情,探春则为“理”而无情,只要占到了“理”,她是百折不回。如果您和她起了冲突,她首先维护的是自尊,而非爱情。所以喜欢探春的人,得先掂掂自己的斤两,若是自度气不足以胜之,还是敬而远之为妙。否则,您和她在一起,一定非常辛苦,还落得她丢下一句谢道蕴的话:“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   迎春:我想不出谁会喜欢这个二木头,只好送您一句话:您真有同情心,或者您支配欲太强……   惜春:惜春最象上海人,“阿拉管好自己就行了”,是一个合理自私者。你不能欠我,我也不欠你,凡事都讲个一清二楚。国人一个毛病就是不扫自家门前雪,专管他人瓦上霜。惜春,倒是符合现代道德。您喜欢惜春,也和她有点相像吧。您要和她搞周末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家庭AA制什么的,准行。这样的夫妻关系,简单,实用,内耗少,烦恼也少。但有一条,人的感情若是也按照经济原则来制定,是很可怕的。家庭,毕竟不是一个股份公司。俗云: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惜春一定飞得最快。您也怪她不得。须知,人不可太贪婪,没有您付出一般,却要求别人付出更多的。须知,有得必有失。   晴雯:唉,我说什么好呢?晴雯就是我们常见的那种“刀子嘴,豆腐心”。没错,她会对您掏心掏肺,一腔忠诚,可是反过来,您得掏空耳朵,准备着盛下一辈子的唠叨。   晴雯总是被当作勇于反抗的典型来表扬,其实晴雯的锋芒,更多针对她的平辈。就像她的话:“同是这屋里的奴才,谁又比谁高贵了去?”生活里的晴雯,在单位和女同事结怨,在家和女邻居结怨,是平常事。更可怕的是,这样善良的女孩子,也会做出凶恶的事。您别光看着勇晴雯病补金雀裘的旖旎风光,您得瞧瞧病中的她抓过一把一丈青冷不防狠狠戳坠儿的手的光景。因为她痛恨坠儿不争气,自甘堕落。这就是晴雯们的危险——她们疾恶如仇,所以相信绝对真理,这会叫她们变得丧失温情。若是赶上文革,她一定是加入批斗老师的队伍,和“反动”父亲断绝关系的主儿。   别看我说晴雯的坏话,我还是表扬您敢选晴雯的好处——您是个温和宽厚的人。晴雯是真人,没有机心,喜怒哀乐皆出于胸臆,心地光明磊落,不懂权奸变诈,不会给人下绊儿。您要能慢慢感化她,还是很不差的,若是娶了袭人,噫,一辈子没指望。   妙玉:我为您难过,真的!您的内心和她一样空虚。妙玉的清高,实为矫情。毛病比黛玉还多,却全没有黛玉的坦荡。维持着贵族的作派,其实早已失落了贵族的精神。她很像《百年孤独》里从小以为自己要当女王的菲南达,她的小姑子阿玛兰塔学着她矫揉造作的文法,形容她是“这是那种对自己……都会恶心的女人”(对不起,不好意思打出来,请自阅)。她对那个点犀(上乔下皿,音qiao3)的得意,快赶上菲南达的金便盆了。今日的妙玉,定是城市小资,只穿某个品牌的高档时装,喝现磨咖啡,吃哈跟达斯雪糕,看《格调》《挪威的森林》,上网评《花样年华》……和她一起小资并快乐吧!   尤二姐:二姐为人,一言以蔽之:进退无据。进不能抗淫威,退不足以自保。您要是看中了二姐,嘿嘿,您的小见识儿,和贾I也差不多。这种女人,除了色相,一无所有,一辈子最好也就是只金丝鸟儿,遇上个恩主,能过几天好日子。可是她实在太没有个性,难以令人保持长久的兴趣,色未衰,爱已驰,早晚成一披头散发的小弃妇。无他,自甘堕落的人,命运也不会对她垂怜。   尤三姐:热烈鼓掌中!尤三姐者,红拂女也。知宝玉者,舍黛玉外,惟尤三姐而已矣。黛玉与宝玉有前世之盟,自幼相亲,不足为奇,尤三姐则是风尘中的巨眼。三姐身世不幸,陷于淫窟(她失身于贾珍无可讳言,程高本改动原作,将之变为“烈女”,反而大失三姐性格光彩),二姐自甘沦落,她则激烈之性未改。看她浓妆艳抹,凌辱群丑,红楼中哪一个女子有此胆色。而一旦识定柳相莲,则顿改前行,至情人也,故云:“来自情天,去往情地。”人下坠易而上行难,已在下坠之中而能毅然自拔,真英物也。红楼梦中的男子,也只柳湘莲有英雄气概,配得起三姐,可惜柳湘莲却不是李靖,白白断送了三姐的性命。   欣赏三姐的您,亦有几分燕赵之气。   平儿:平儿行事几分似熙凤,内心还是一个袭人。无缘无故捱了打,老太太传话安慰几句,就觉得脸上有了荣光。可喜者,灵气尚存,机心不重,良知未泯。选择平儿的您,是个快乐的凡人。张爱玲说的,世间总有角落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香菱:香菱是个小迷糊,楚楚可怜。您很有怜香惜玉之心,那就好好爱护她吧。只怕喜欢香菱的人,多少有几分滥情,无他,性格比较软弱,就缺少原则,容易犯无心之失。   夏金桂:前面都是先写好的,这一段专为陶勇兄而写^_^因为我初未料到尚有人喜欢夏金桂,其实仔细一想,金桂者,女中曹操,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也。才无一定之规,妙在运用得宜,甲之砒霜,乙之良药。聊斋《云萝公主》中,败家子可弃饮博无度,他老婆敢操着刀子追杀,最后硬是把浪子箍回正路,什么悍妇,直是能臣嘛。薛蟠这个“呆霸王”,无人能降,竟给夏金桂收拾得服服帖帖,能不佩服吗?惜乎夏金桂的精力不在整肃朝纲,乃在铲除异己——唉,国人的劣根性。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2节 红楼梦中丫鬟的名字

红楼梦的丫鬟,名字都很有特色。 (一)   宝玉这个富贵闲人,给丫鬟起的名字也是风流华彩,声浓色腻,无怪乎贾政要气得跳脚。像麝月、袭人、晴雯、檀云、茜雪、秋y、碧痕、蕙香、……他的《四时即事》里面的《夏夜即事》就连缀丫鬟名而成:   倦绣佳人幽梦长,金笼鹦鹉唤茶汤。   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   琥珀杯倾荷露滑,玻璃槛纳柳风凉。   水亭处处齐纨动,帘卷朱楼罢晚妆。   然而正所谓“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这些光影交射之物,本不可久。《芙蓉女儿诔》又说:“镜分鸾影,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 末了,她们或死或去,镜花水月,转眼成空,宝玉终究不能满足用她们的眼泪来埋葬自己的愿望。憔悴潦倒之际,陪伴他身边的,仅麝月一人而已。其实,连“宝玉”自己,不也就是大荒山下一块顽石,历劫历幻,终于又复归本质么。看到这些美丽的名字,真叫人悟到:十分红处便成灰。 (二)   王熙凤的丫头,是不该有名字的,最早随她协理宁国府出场的彩明,乃是个小厮。一个小丫环叫丰儿,只是过场。此外只有那些可以随时被她拉过来煽两巴掌的无名丫头了。此理甚明:她身边的丫头要有宝玉的丫头一半出色,还有活路吗?倒有一个半丫鬟,叫做平儿,倒被她倚为腹心。细想“平儿”二字甚妙,若不是深明“平”的好处,善藏拙,善走钢丝,如何能陪伴这只母老虎?小红却是恰恰相反,千伶百俐,喜得凤姐拍掌。小红不美,起码在大观园里远不够媚,所以对凤姐没有威胁。凤姐打心眼里瞧不起那些狐媚子——又恨她们。因为她的美是刚强的,在贾I这类浪荡子面前和狐媚子斗争,势必要败下阵来。对小红,她却颇点惺惺相惜。所以“小红”两个字,虽俗亦妙。招摇的,醒目的,万绿丛中一点红。 (三)   莺儿,或是黄金莺,这名字,一听就觉得风流宛转。我不喜欢宝钗的一个原因,是她对待莺儿的态度。又气莺儿好好的一个女孩子,都被宝钗教坏了。每次一看到莺儿娇滴滴的对宝玉说:“你还不知道我们姑娘有几样世人都没有得好处呢……”都要皱眉头。雪芹花了大笔墨把莺儿写得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最后不会没有给一个交待的。《冬夜既事》:“松影一庭唯见鹤,梨花满地不闻莺。”梨花者,雪花也。红楼梦常常以雪指薛。宝钗将来结局,势必孤凄。翩翩黄金莺,不知道又飞上哪处枝罚克贾令人惆怅。\ (四)   黛玉正所谓“情深不寿”者,她的丫鬟名字都从禽鸟。《葬花吟》“花魂鸟魂总难留”,花魂如黛玉者,一g净土,掩尽风流,她的丫鬟们,又是如何悲鸣着扑簌簌四散飞去?紫鹃,是贾母身边的二等丫头鹦哥改名的。紫鹃二字,甚美而甚悲,“洒上空枝见血痕”的杜宇是也。她是大观园里所有女孩子中最可亲可爱的一个。黛玉夭亡,最难过的,只得宝玉和她了。还有“雪雁”,奠雁本是古婚姻之礼,什么雁不好呢?偏偏是雪中孤雁。所以我对高鹗派给紫鹃的结局,雪雁参与“出闺行大礼”,还能勉强满意,m然深恨不能读到雪芹充满灵性的笔墨。 (五)   贾家虽然是"诗礼之族",但丫鬟们却是不读书的,比之康成文婢,那是差远了。读书较多的,反而是曾是女优的藕官芳官她们吧。此外还有一个姬妾(就是半丫鬟)香菱,本是诗书人家的小姐沦落,仰慕大观园正经主子小姐的风流,死缠着黛玉学诗,以使自己的精神重新进入贵族之列。   丫鬟们虽不读书,但是读书人的雅趣总得体现在她们身上。琴棋书画自来是文人风雅的标志。旧小说里,但凡有几本书的人家,就好把丫鬟叫做什么琴什么棋什么书什么画了。贾府亦不能免俗。贾家四艳,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是"原应叹息",她们的四个丫鬟,叫做抱琴、司棋、侍书、入画,正好凑成"琴棋书画"。妙就妙在这抱字、司字、侍字、入字,明明白白告诉你她们纯粹是为主人的风雅服务的。   抱琴仅在十八回贾妃省亲出现了一次:"又有贾妃原带进宫去的丫鬟抱琴等上来叩见,贾母等连忙扶起,命人别室款待。"看来抱琴随主人入宫后,身份也矜贵了起来呢。可惜她的主子,亦不过是个可怜的奴隶,囚禁在那"见不得人的去处",抱琴之寂寞寥落,是逃不掉的。侍书名字仅出现三次,出彩的戏是抄检大观园,遵探春嘱,领着丫头去骂王善保家的:"你果然回老娘家去,倒是我们的造化了--只怕你舍不得去!"连凤姐都笑:"好丫头,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探春性格刚强,看来侍书也学了几分,只不知后事如何。入画同样出现三次,最末也是在抄检大观园这重头戏里出场。从她箱子里抄出"一大包金银锞子,约共三四十个,又有一副玉带板子并一包男人的靴袜等物",成了抄检者无意间获得的猎物。入画辩解说,是贾珍赏给她哥哥的,面冷心冷的惜春还是立即赶走了她,并且趁势宣布和宁国府决裂。我不喜欢入画,因为她太不聪明。那些东西,决非普通赏赐,贾珍会这样慷慨给个不相干的下人吗?而入画竟然帮着藏过了。贾珍贾琏这一对活宝,就像过期的雪花膏,谁和他们沾上了,就腻嗒嗒的擦不干净。别说惜春心狠,她心里明镜似的呢。   戏份最多的是司棋。四个小姐里面,迎春是最没性格的,司棋反而是四个丫鬟中最有性格的。大家对她的故事最熟悉,我也就不多说。我并不喜欢她,第一因为她带了一帮丫头去砸厨房,虽然柳家的可恶,但,可见她不过是不幸跟了二木头,否则也是个横的。第二,还是因为她不聪明,而且品位差。玩私会后花园(又不是自己的后花园!)也就罢了,那个做工恶劣的绣春囊,真是她一生败笔。所以高鹗硬逼她做了烈女,感天动地的,我却是不为所动。或者也因为旧小说里着一类读多了,不免心肠硬了。 (六)   记得老太太有几个丫鬟吗?   老太太丫鬟的名字,自当富丽响亮。大丫鬟计有:鸳鸯、鹦鹉、琥珀、珍珠。鹦鹉、珍珠都只出现一次,估计大多数人没有注意到她们的存在。不过,请注意,袭人本是贾母给了宝玉后改名的,之前她就叫珍珠。而紫鹃本名鹦哥,也是贾母身边二等丫头。看来,很快有人顶了她们的缺,也顶了她们的名字。丫鬟嘛,不拘叫个什么名字罢了,这可是二老爷说的。   又,五十九回贾母为老太妃送灵,鸳鸯、琥珀、翡翠、玻璃一起忙着打点东西。翡翠的名字,就出现这一次。香菱咏月诗第一首有“翡翠楼边悬玉R,珍珠帘外挂冰盘”,似有意,似无意,把翡翠楼和珍珠帘对举,翡翠当是贾母丫鬟。古怪的是玻璃,第六十三回,有脂本有而程高本尽数删去的一大段文字,宝玉先把芳官改名“耶律雄奴”,又改称“玻璃”,还发了一段宏论,引起了一阵改名改装热潮,湘云和宝琴都跟着胡闹。两处相距仅仅四回书,这种自相矛盾,实在没法解释。如果从“琥珀杯倾荷露滑,玻璃槛纳柳风凉”,琥珀玻璃对举,玻璃自是贾母丫鬟。红楼梦成书和传抄过程极其复杂,留下很多漏洞,真是没办法的事。   琥珀的名字,出现过多次,不过大家也就记得有这么一个人而已。因为她不是跟着鸳鸯露个脸,就是只做点杂事,比如,平儿无辜挨了打,贾母就叫琥珀去安慰她(四十四回)。鸳鸯却是重要人物。无他,哪个当权者少得了一个身边人?帝王莫不知亲贤臣远小人(小人,不是指品格)的道理,但是谁又少得了替他打点一切,处处体贴他心意,叫他舒舒服服的小人?小人地位虽低,却是亲近天颜者。故小人得宠,窃得权柄,历朝历代,都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鸳鸯扮演的就是这样一种角色。不过她懂得低调,没有借此飞扬跋扈,而乐于与人方便。所以夫人奶奶小姐们,都敬服她三分。   我疑心雪芹叫她鸳鸯,就是为着“鸳鸯女誓绝鸳鸯偶”的回目。   别以为大老爷打鸳鸯主意只是好色。不错,大老爷略平头整脸的就不放过,但是,第一,鸳鸯并不美,起码不够美。第二,大老爷想糟踏多年轻多美丽的女孩子都没问题,最后他不是花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遮丑吗?那何必费这么大周折。大老爷的如意算盘,算的是政治和经济帐。收了贾母身边人,方便刺探情报,改善和贾母紧张关系,进而有助于提升长房在家庭中地位。另外,别忘了,鸳鸯掌着老太太的钥匙,老太太私房钱是大数目,那数目亲生连儿子都不知道,只有鸳鸯知道,也只有鸳鸯有胆子挪动。贾琏不就捞到过好处么。   所以,王熙凤不惜得罪家翁家婆(虽然她做得八面玲珑,到底还是得罪了),站在鸳鸯一边,自然也有她的目的,绝非同情她的不幸。她把持家政,如何肯放别人来争夺。   这一回书,实在是大家庭内部斗争史,甚至是历朝政治斗争史的小剪影。   大家也别错以为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是鸳鸯的保护者。不错,鸳鸯巧妙的利用贾母的威风击退了贾赦,保全了自己,但是,贾母对她,并非真心爱怜,她发怒是因为,第一,她恨贾赦竟敢暗地里算计到她头上,太不把她的尊严当回事。第二,她就明明白白的告诉邢夫人,生活上她离不得鸳鸯。老太太不让鸳鸯嫁人,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宁可牺牲掉鸳鸯的青春和幸福。   鸳鸯毕竟不双飞。可怜的鸳鸯,孤独的鸳鸯。看起来她在荣国府受到了相当的尊重,其实只因她是贾母一只忠诚的狗。   鸳鸯在续书里又被高鹗逼成烈女。贾母一死,鸳鸯逃脱不了贾赦和其余虎视眈眈的人的魔爪,被杀或被逼自杀恐怕是必然的——看邓通和和坤的下场就知道。不过续书写她先撞见秦可卿鬼魂,听了一大通莫名其妙的话,然后稀里糊涂的跟着她去,实在可笑。我当时把这段看了三遍,还是不明白高老先生想要说什么。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3节 蛊惑男人的婊子

(七)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但凡闺秀,最恨的就是婊子和戏子。盖男人最是狡诈,鼓吹纲常以稳定后方,却又何尝不知正经女人十分不可爱,哪比得上专门受训来蛊惑男人的婊子和戏子活色生香,于是婊子和戏子成了闺秀的大敌。故卫道者不论男女,对婊子和戏子都要口诛笔伐,私下里的感觉,却是很不一样的。闺秀固然瞧不起婊子和戏子可从前穿着打扮的时尚,是从行院流行到朱门的。一如今天日从巴黎流行到小县城?  婊子正该无情,戏子正该无义,那才叫做敬业。若是他们真的讲起情义来,就死无葬身之地了。红楼梦里写的婊子,只有一个云儿,唱了一支小曲,就此消失。戏子蒋玉函,不在此篇论题内。略过。只说说那群光彩照人的由女伶转行的丫鬟。   从前官有官妓,家有家妓。妓,是艺妓,以娱耳目为主的。清代大户则养戏班,贾府似乎并不好此调调,节庆都是外面定戏班,这十二个女孩子,只是为着了贾妃省亲,连同十二个小尼姑、十二个小道姑一起买了来,教习演练的。有钱有势的人家什么办不到?尼姑道士戏子,和那些猩猩毡子、湘妃竹帘并无二致,都是园子里的摆设,充排场用的。她们叫做龄官、藕官、芳官、豆官、a官、蕊官、葵官、茄官……后来因为老太妃之丧,一部分遣散回家,其余分配到各房当丫鬟(五十八回)。   注意到了没有,她们的名字都从植物。可能有人不明白,其余好说,那“龄”是什么?其实,在脂本中,第三十回的回目作“椿龄画蔷痴及局外”,椿是传说中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的奇树,是长寿的象征。另,俞平伯先生考证过,“a”是花,而不是药物的药字。   这十二个女孩子是大观园里别样的风景。第一,她们异常的美丽。第二,她们异常的天真,浑如不染尘滓的美玉。第三,她们最没有奴性而最有思想。这,自然是因为她们和大观园里面其余的丫鬟,尤其是家生子儿环境教养不同的缘故。   十二个女孩子中,最骄傲最美丽的,无疑是龄官。她的故事大家也很熟悉。龄官画蔷,是红楼中至纯净的一回文字,那色彩,那氛围,那人物,构成诗一样晶莹剔透的意境。情悟梨香苑一场,那样的孤傲,那样的敏感,那样的倔强,又那样多情,可不活脱脱就是黛玉吗?除了她的爱人,世上其余男子,原不过是须眉浊物,管他是宝天王宝王爷呢,哪肯给一分好颜色。从来最讨女孩子欢心的宝二爷居然在她那里碰了一鼻子灰,才从此识得“人生情缘,自有份定”,把所有女孩子眼泪都拿来葬他的娇纵痴想收了起来,“只好各人得各人的眼泪罢了”。   可惜她爱的是贾蔷,就是那个把她从姑苏买了来的俊俏公子,唉,在她的环境里,她还能认识谁,爱上谁?可是,贾蔷不是好东西啊,他和贾珍贾蓉这对父子关系之肮脏,早就沸沸扬扬。五十八回,龄官定在甘愿遣散之列,不知道是否悄悄随了贾蔷,此后再无交待。想来她最后不免失望夭亡,她叫“椿龄”啊,可是这浊世,如何容得下她!她美得销魂蚀骨,一如黛玉,死得凄凉惨淡,只怕也一如黛玉。   最出奇的,却是藕官。杏子荫假凤泣虚凰,“凤”,是假的,情,却是真的。这个世界上,最可贵的是真情,只要情真,即使发生在同性之间,何尝不是美丽的。藕官的真情,难道不远远胜过薛蟠贾琏之流的滥情,和王夫人宝钗的无情吗?更难得的是她不后悔,不掩饰,不阴暗,爱得襟怀坦荡。宝玉救了她,她并不表现得格外感激,但因他的庇护,“便知他是自已一流的人物”,才肯让宝玉自己去打听。她们这些柔弱的植物,在暗无天日的旮角里,互相偎依着。这样的畸人畸情,只有让人深深的同情,甚至是赞赏。宝玉不就是说了吗?“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那一时宝玉和藕官的心里,浑无主奴尊卑之别。藕官许宝玉是他们一流人物,那是一种极大的赞赏。什么人物?来自情天,去往情地的至情之人。藕官的藕,自然是取“思”(丝)之意了。龄官外形气质最似黛玉,偏偏她不肯作丫鬟,和黛玉没有瓜葛;藕官却是被分到了黛玉房中。这样的安排,难道不是有深意的吗?藕官又何尝不神似黛玉?   最可爱的女孩子,当属芳官。她像谁?她娇痴一如宝玉。众人就笑:“他两个倒象是双生的弟兄两个!”(六十三回)洗头,蔷薇硝事件,帮柳五儿走后门,这几场戏,教人笑了又看,看了又笑。注意到了没有,宝玉房中女孩子,美固美矣,哪一个是好相与的?别说是晴雯,就是秋纹碧痕等,无不尖酸刻薄得要命,小红不过递了次水,就被骂得灰了心。可是芳官在怡红院,宝玉宠溺不说,众人也一样喜欢她,容忍她,待她好,实在是芳官天真浪漫,全无机心,我见犹怜,征服了所有人的缘故。群芳开夜宴一场,她和宝玉憨憨醉卧在一起,是书中最末的轻灵之笔了。此后丧乱死亡相继,青春之乐消散如云烟。   老太太已经修炼成精,所以她对聪明可爱的女孩子,是真心喜欢的。而无疑正处在更年期的王夫人,就根本没法子掩饰她对青春和美丽的刻骨仇恨。她骂:“唱戏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当即撵出。芳官被逐,袭人是脱不了干系的。这个温柔和顺的“贤”袭人,恰恰是怡红院唯一与宝玉有染的。芳官为什么叫芳官,她本来姓花。而袭人,也是姓花的,她的哥哥就叫花自芳。那一笔钩连,隐隐透露出的消息,雪芹用笔之严冷深邃,实叫人战栗。   抄检大观园后,芳官藕官蕊官,寻死觅活要剪了头发去作尼姑。逃离了王夫人和干娘的魔爪,却又落入了智通、圆心“两个拐子”之手。这些有情有义的美优伶,真的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我想,雪芹给她们起的名字,定是含着“哀众芳之芜秽”的意思吧。 (八)   谁的丫鬟名字最俗?当然是王夫人啦。这具中年僵尸的丫鬟,自该叫做金钏、玉钏、彩云、彩霞之类。   金钏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乃是因为她投井自尽,埋下宝玉挨打的定时炸弹。又宝玉偷偷到水仙庵祭奠她,不了情暂撮土为香,郑重地占了半回文字。这个人物刻画得不算完整,却鲜明。她出场次数不少,但戏份不多,可是从二十三回和三十回来看,也是个调皮人物,甚至有几分轻佻,然而因为年轻,并不算讨厌。这样一个女孩子,在僵尸手下,结果可想而知。金钏之死,激起了轩然大波,是前半部矛盾冲突最烈者。贾环母子,可谓蜂虿有毒,不可小觑。而宝钗之冷漠无情和做人天才,也于此充分展露。   白金钏,听起来是不是很古怪?让金钏之姓白,乃是为了她的妹妹玉钏儿。白玉钏亲尝莲叶羹,又占了半回文字。对表现宝玉的性格的作用,比玉钏更多,可以说,金钏和玉钏的文字,主要都是为了刻画宝玉之“意淫”的。   彩云和彩霞并非姐妹,却常常同时出现,名字相似,形象也相近。以至于脂本中,每每把她们两个给搞混了,故事都交杂在一起(不可能两个地位如此接近的人,发生如此相似的故事)。篇幅所限,不能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只能单以“彩霞”来代。彩霞(彩云)在书中出现了近五十处,占了两回书,戏份很重。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她在王夫人房中比较有地位,三十九回李纨评点“忠仆”,把她和贾母房中鸳鸯,熙凤房中平儿,宝玉房中袭人并举,可见甚得王夫人信任。同时可以肯定的是,彩霞长得一定比较普通。前面说了,王夫人乃是专门和青春美丽为仇的。   宝二爷的地位、容貌及性格,都让他成为女孩子堆里的宠儿。大观园中,只有两个人抵挡得住他的魅力,一个是龄官,另一个就是彩霞。但是,原因却不一样。龄官爱一个人就心无旁骛,彩霞,却是不得已而求次之。书中特意从贾政的眼睛里,对比了一下他的两个儿子,一个玉树临风,一个形容猥琐。而贾环种种表现,都不愧为赵姨娘之子。但彩霞自知高攀不上宝玉,只得在贾环身上谋一个“正经出路”。   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彩霞颇为回护贾环。她只是一个丫鬟,没有什么能为,却在小处帮扶他,又冒着被王夫人发现的危险,时不时的给他及赵姨娘一点好处。红楼梦中有很多不写之写,玫瑰露事发,从众人的反应看,全家都心知肚明,单瞒着王夫人一个而已。大家庭之种种,确实十分微妙。此事后来被遮过了,贾环却由此疑心彩霞。实则他根本不珍视她,甚至已然厌倦,不过找个借口发作。赵姨娘是鼓励贾环和她交往的,赶快去打圆场。盖此人甚贪小,又嫉妒王夫人一房久矣,笼络彩霞自有更大目的,一如贾赦谋夺鸳鸯。   七十回交待了一下“彩云”因和贾环分崩,染上了“无医之症”。但是七十二回却又有了来旺妇倚势强说“彩霞”为妇,彩霞惶急托赵姨娘,赵姨娘转求贾政,顺带陷害一下宝玉,却被异声打断,下一回草草收场,再无后文。七十七回,彩云又好好的出现听王夫人使唤了。(红楼梦其实尚未完成最后修订工作,彩云彩霞的故事就是一大漏洞)。不过我们可以总结一下,王夫人房中的大丫鬟彩霞(彩云),基于现实考虑,选择了家中地位低的庶子贾环,愿意作他的妾。但贾环对其并无诚意,不过是有好过没有,占点便宜算数,没了也不当回事。而赵姨娘根本为自己打算,不会愿意为她出头,即使肯出头也没有用。她后来是夭折,还是配了小厮被糟蹋到死,结果也差不多。她并非红颜,却也命薄。她把目标定得低,举止也小心,可惜一样误了卿卿性命。比晴雯死之缠绵悱恻感人肺腑,彩霞的故事只叫人觉得阴暗压抑之极,和她的名字恰恰相反。晴雯判词:“霁月难逢,彩云亦散”,也可为她作挽。   说到此处,也该打住了。红楼一书,在给丫鬟命名时,充分考虑了她们的主人的身份地位修养,并巧妙的关联了她们的命运,深可玩味。 2003年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4节 荒唐一梦

写这样题目,未免无聊,但红楼本就是荒唐一梦,我们今日又在议论这个梦,不更是梦中之梦吗?既然是梦话,又有什么不可以拿来说拿来玩的。   一下笔却颇费踌躇,盖大观园中女孩子,几乎个个可以称得上美女,要一一写来还了得。而且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美和美是很难比较的。所以想了一个办法,约略把大观园中美女分成四类,一曰态二曰艳,三曰媚,第四类比较特别,属于不写之写、想象得之的美女?(一)态   先说第一类——立即又为难了。因为要给“态”字下个定义,要非易事。简单地说吧,这一类美女,美在其神韵。她们不一定要有完美的五官和身材,但一定具有特出的气质。   1、风流婉转林黛玉   大观园美女之TOP,无疑是黛玉。我知道立即有人举手反对,因为林黛玉型美女在今日已不受欢迎,甚至书中也从未说过黛玉最美,倒是称赞宝钗“容貌丰美,人人都说黛玉不及”。不过莫让作者骗了,红楼梦很多笔墨都是狡猾异常的。   书中凡描写黛玉之处,笔墨最是空灵,无不尽力模拟其“态”之美。事实上,作者从来未把她的五官和身段一一写来。即使是她刚出场亮相,用了一段赋体渲染(这种古典长篇的俗套,红楼梦中极少),给我们留下印象的始终只有她的眉眼。   “两弯似蹙非蹙I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就算这样的细笔描写,你也依旧不能明确黛玉的眉毛是小山眉还是新月眉,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而这对黛玉的美似乎毫无影响。   贾府众人眼中看去:“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 对,黛玉始终是一个“态度”,美而不明确的“态度”。试想十九回静日玉生香,何等旖旎的一段文字,黛玉之一颦一笑,不是第一等美人如何使得!此类文字,书中太多,只能略举几处。   一是二十六回末,黛玉到怡红院吃了闭门羹,误解了宝玉:   ……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原来这林黛玉秉绝代姿容,具希世俊美,不期这一哭,那附近柳枝花朵上的宿鸟栖鸦一闻此声,俱忒楞楞飞起远避,不忍再听。真是:花魂默默无情绪,鸟梦痴痴何处惊。因有一首诗道:“颦儿才貌世应希,独抱幽芳出绣闺。呜咽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   这不就是诗化了的“沉鱼落雁”吗?   一是二十七回葬花。葬花这一日是芒种节,也就是送花神的日子。前面先勾染了一下气氛,远远拉开,缓缓写来,直到回末才有宝玉:   ……因低头看见许多凤仙石榴等各色落花。锦重重的落了一地。因叹道:“这是他心里生了气,也不收拾这花儿来了。待我送了去,明儿再问着他。”说着……便把那花兜了起来。 登山渡水。过树穿花。一直奔了那日同林黛玉葬桃花的去处来,将已到了花冢,犹未转过山坡,只听山坡那边有呜咽之声……   听到黛玉泣诵葬花词,宝玉“不觉恸倒山坡之上”。   此节实兼写二人,虽无多一语及黛玉,但宝玉不觉恸倒于“花影不离身左右,鸟声只在耳东西”之处,正极写黛玉一哭之凄美。   又,第十六回,林如海死,黛玉奔丧回家,宝玉迎接,“心中品度黛玉,越发出落的超逸了。”须知此时黛玉是一身重孝,通体素白,又在悲戚之中,何等可怜可爱。雪芹也不明言,只用“超逸”两字,叫你自己想去就是。   然而要证明黛玉之美,不能单从宝玉眼睛里面看去。他自然认为黛玉最美的。那就换双眼睛来看看吧。鲁迅先生有句妙语,说贾府的焦大定然不会爱上林妹妹。其实不然,焦大们喜欢的美女类型只会是林妹妹而不会是林之孝家的。那道理,就如《渴望》里面刘慧芳喜欢王沪生而不会喜欢宋大成一样。   换谁的眼睛呢?呆霸王薛蟠。二十五回逢五鬼,宝玉凤姐忽然病倒,大观园中乱成一团。   ……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去: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   这段文字,在程本中被尽数删去了。大约程⒏吡轿焕舷壬觉得在紧要关头来游戏笔墨,太油滑了;又觉得猥亵,唐突了黛玉。但,妙处恰在这。呆霸王哪懂得什么性灵之美啊,可是只论皮相,他也能一眼认定黛玉好看。黛玉是一等一的美女,还用说吗?\   风流婉转四个字,正可以形容黛玉。又,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形容可卿“风流袅娜,又似黛玉”。   六十二回,探春谈及大家生日,说独独二月里没有。袭人立即说:“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家的人。”不要小看这一句话,包含了很多信息。第一,探春精明能干,人人生日皆随口报出,独独遗漏了黛玉。可见,黛玉来贾家多年,从来没有郑重庆贺过一次生日,否则探春不会没有印象。和熙凤、宝钗贺生辰的文字参照一下,冷暖自知。第二,袭人深恶黛玉,最怕她嫁给宝玉,内心排斥之情已在“不是咱家的人”一语中流露无遗。黛玉纵然孤,也是贾府外孙,按当时标准,比宝钗与贾府的亲属关系还更近呢。她住贾府,怎么也比宝钗更理所应当。探春提到宝钗时都没感觉“不是咱家的人”,袭人却恶毒地特别指出这一点。第三,这是书中唯一一次指明黛玉生日。农历二月十二日,乃是花朝节——百花之神的生日。有人很困惑为什么安排袭人和黛玉同生日。其实,袭人姓花。让她和黛玉同生日,就是为了提示花朝节。作者心目之中,大观园的百花之瘢正是黛玉啊?  又,潇湘馆,宝玉本题作“有凤来仪”,是“颂圣”,指元春省亲的。元春为了低调,赐名潇湘馆。门前翠竹千竿,凤尾森森,龙吟细细,黛玉居于此间,不是把黛玉比作凤凰么?黛玉号“潇湘妃子”,又是把黛玉比拟于娥、英这对神女。   总之,作者明里不说黛玉最美,甚至还挑剔黛玉不够美,暗地里却把一切最美丽的字眼,奉献在她身上。他描写黛玉实在煞费苦心,又要骗人上当,又怕人上当。现代人比较功利,喜欢宝钗大约是远胜过黛玉。但是红楼梦问世后,早先一百多年间,读者受骗上当的却不多,推崇黛玉的还是远远多于宝钗。   2、名士风流史湘云   湘云是红楼中呼声甚高的人物。自此书面世以来,一直深受读者喜爱,在很多读者心目中,甚至超过“双峰并立,二水分流”的宝钗和黛玉。原因很简单,黛玉多思,宝钗多谋,都属于“比较麻烦”的女孩子,和她们相处久了,不免累得慌。而“憨”湘云呢,磊落豁达,胸无城府,最易相与,自然受欢迎。   湘云出场甚是仓促,甚至没有好好交待一下她的来历。我们只知道她是史鼎的侄女,贾母的侄孙女。虽然家世显赫,却业已式微;更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   书中对湘云外貌亦不刻画五官而重其神采。   湘云年龄甚小。书中对她第一次外形的描写,却是在床上。   ……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那林黛玉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那史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宝玉见了,叹道:"睡觉还是不老实!回来风吹了,又嚷肩窝疼了。"一面说,一面轻轻的替他盖上……   书中此类“床上镜头”,每令人忍俊不禁。盖场景极诱惑,而小说人物和读者却丝毫不察,以笔墨极天真的缘故。比如宝玉闯入闺房,本礼法所禁。双美共卧,湘云的姿态实是撩人,但是宝玉偏偏一毫意淫也无。湘云“一弯雪白的膀子”只有淘气的意味,没有性的意味,比较宝钗的“雪白的膀子”大是不同。由此可知湘云的皮肤很白。但彼时贵族小姐大抵如此,也不算特出。   让读者感受湘云之美貌的则是六十二回醉卧芍药P:   ……只见一个小丫头笑嘻嘻的走来:"姑娘们快瞧云姑娘去,吃醉了图凉快,在山子后头一块青板石凳上睡着了。"众人听说,都笑道:"快别吵嚷。"说着,都走来看时,果见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穰穰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众人看了,又是爱,又是笑,忙上来推唤挽扶……   这时候,湘云嘴里还一边迷迷糊糊喊着酒令呢!   有这幅动人的花间沉醉图,湘云形象顿时鲜明起来。王蒙大赞这是书中极成功之描写,称湘云为“自然之子”。   六十三回寿怡红,湘云抽到的花签是海棠,上书“只恐夜深花睡去”,又借黛玉之口说:“夜深二字,改石凉二字。”提醒回顾前文,正把湘云比成“香梦沉酣”的海棠花。其姿容之盛,仪态之美,堪与黛玉宝钗颉颃。无怪作者安排她在咏白海棠诗时后来居上,白海棠本就是她精神之写照。   湘云最喜欢扮假小子。贾母曾错认湘云为宝玉。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参照画之意境,细加雕琢,笔墨可谓豪华到奢侈,总写群艳,中间最突出的正是湘云:   ……黛玉换上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罩了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狸里的鹤氅,束一条青金闪绿双环四合如意绦,头上罩了雪帽。二人一齐踏雪行来。只见众姊妹都在那边,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独李纨穿一件青哆罗呢对襟褂子,薛宝钗穿一件莲青斗纹锦上添花洋线番绒丝的鹤氅;邢岫烟仍是家常旧衣,并无避雪之衣。一时史湘云来了,穿着贾母与他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头上带着一顶挖云鹅黄片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又围着大貂鼠风领。黛玉先笑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湘云笑道:"你们瞧我里头打扮的。"一面说,一面脱了褂子。只见他里头穿着一件半新的靠色三镶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裉小袖掩衿银鼠短袄,里面短短的一件水红装缎狐肷褶子,腰里紧紧束着一条蝴蝶结子长穗五色宫绦,脚下也穿着鹿皮小靴,越显的蜂腰猿背,鹤势螂形。众人都笑道:"偏他只爱打扮成个小子的样儿,原比他打扮女儿更俏丽了些。"……   “蜂腰猿背,鹤势螂形”,就是个子高挑,四肢修长,宽肩细腰,正是今日时装模特儿之标准身段。配上那一身别致亮丽的行头,立于雪地之中,湘云之娇俏,可称第一。   湘云和宝玉吃鹿肉,黛玉嘲笑他们,湘云冷笑道:“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 ,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作者着力刻画的,正是湘云这种“名士”的派头,于放况不羁之中,显其妩媚风流。红楼梦中的审美倾向,是向着《世说新语》的时代回归。书中理想人物的身上,莫不体现着对晋人风神的追随。这是对在登峰造极的专制压抑之下趋于破散的人格之美的一种呼唤。   但,我对湘云并非特别的喜爱,原因却也在此。湘云身上模拟的意味太重了,那种名士派头和她的稚气不能水乳交融,可信可亲的程度反而降低。我觉得湘云的形象是越来越有生命力的,在凹晶馆联诗一回开始饱满绽放。可惜也就到了尽头,后四十回她的形象必然会再有一个提升,可惜我们永远都看不到了。续书给我们的,只是一个苍白模糊的影子。   脂批透露,大观园诸人的生活原型,以湘云最美,黛玉的原型反而比较普通。这一点特别有意思。书中宝玉和黛玉的形象成型最晚,因为寄托着作者的爱和理想,离原型反而是最远的。又,很多探佚派学者都认为后四十回原稿中湘云嫁宝玉,最后又分开了。我觉得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从前八十回看,宝玉和湘云之间,友爱甚笃,然而最没有情爱成分;宝玉对宝钗的肉体颇有艳羡之情,湘云对于他却丝毫不存欲的吸引,这从第二十一回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之间纯是好兄弟好朋友的关系。然而造化弄人,贾府事败之后,颠沛流离的宝玉和湘云,偶然相遇,于无可奈何之下互相取暖,又终于被逼离散,实在是第一等苍凉文字。我不怀疑雪芹生花妙笔会写出这样情节,但是我对学者们用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的孤证,或是从书中找到某些文字,硬是附会为湘云嫁宝玉的伏笔,却是嗤之以鼻的。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5节 探春之美

3、文采精华贾探春   第三回,林黛玉进荣国府,见到了三个姊妹,书中虽未明言,但是谁都能判定写的各是哪一个。其中“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的,不是探春又是谁?。   六十五回,兴儿嘴里透露出来的消息,探春浑名“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只是有刺扎手”,又云“老鸹窝里出凤凰”。话粗俗,却也可见探春之美是举家公认的?  以今日之流行审美,探春的鸭蛋脸和窄肩膀有点过时,但是高挑纤秀,细腰长眉,却是现代女孩子都梦寐以求的。至于一双俊眼,是怎么样一个俊法,就要你自己想象了。王观词云:“水是眼波横”,“媚”成分的多,“俊”的成分少。而探春之“顾盼神飞”,流露出来的是一种自信果敢之气。   探春和凤姐身上有着这个没落贵族之家最缺乏的生命力,一种“豹子的精神”。但探春比凤姐更美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试想海棠社结社缘起,她写给宝玉的那封信,可不就深得晋人风流。探春之气质极似谢道蕴,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精髓,能养育得出几个谢道蕴呢?“文采精华,见之忘俗”,是探春的确评。   脂批说贾府事败之日,“此人若在,诸子孙当不至流离也。”这个评语非同小可,试想,在树倒猢狲散之际,寄望于一个闺中女子来使子孙免于零替,批书人和作者对她是何等赞赏。   探春心志高远,无奈,她生错了时代。她的花签诗是“瑶池仙品”的杏花,诗曰“日边红杏倚云栽”,又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很多研究者指出,探春的结局是远嫁海外。她曾经哀叹:“但凡我是个男人,早就走出去了。”最后,她是走出了这个叫她彻底失望的家,但是,走,能走到哪去呢?还不是只能走进另一个男人的庇护之下,只留得一曲凄凄惨惨的《分骨肉》,叫人不胜唏嘘。   今日探春一定酷似亦舒笔下她自己最欣赏的那类女主人公。年轻貌美,却不以美貌为食;自奉奢华,行事低调;品位一流,浪漫无限。叱咤风云,业绩超然,使同行男士闻之色变。只是今日之探春也和当年之探春一样难脱尴尬境地,无他,太过优秀了,没有男人配得起她们。不屑攀附豪门,又不能屈就寒士,同阶级的男人则庸俗无趣。只好高贵而落寞的微笑着,等待天降奇缘来打开她们的心扉。好在她们很懂得爱护自己,永远青春不老,靓丽如昔,和狐媚子的歌后影星一起托起城市的光彩。   4、明丽辉煌王熙凤   把王熙凤列入美人榜,恐怕四周顿时嘘声四起。但是我们是选美人,不是选圣人,平心细想,凤姐何尝不是极出色的一个美人呢?   入选美人榜的闺阁弱女居多,矜持有余,气概不足。可卿香菱这两个小媳妇,美则美矣,终嫌小家子气。凤姐却是真正出得大场面的。   试看第五回凤姐第一次出场,亦是一段铺排。两府诸人,以这种方式隆重推出的,除了宝、黛这对主角,只有熙凤了: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人未至,声先闻,一登场就引得所有目光。衣饰华美,谈吐大家,风范可圈可点。虽然是做戏,可是做得叫每个人都舒舒服服,不能不说是好本事。“自幼充男儿教养”的凤姐,虽不读书,言谈却侄不俗,鲜香泼辣,走到那里,都如春风勾起一潭死水,笑声四溢?  凤姐永远是响亮的,醒目的,招摇的。凤姐之美,是闪烁着棱角锋芒的刚健之美。“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作者不讳其恶迹,亦不隐藏欣赏之情。凤姐的不幸是生于末世,配了贾I这样庸俗的夫婿,故而只能“哭向金陵事更哀”。若生于今日,还怕不是个董事长级的人才么?时常登上财经杂志彩页,妆饰靓丽得体,神情干练果决,谁见了不喝声彩:“好一个才貌双全的美人!”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6节 大众欢迎的美女类型

(二)艳   所谓的“艳”,就是美艳,即最受大众欢迎的美女类型。   1、鲜妍妩媚薛宝钗   艳”字排行榜,宝钗无疑是第一名。宝钗就是一个标准美女。圆脸,大眼睛,白皮肤,略微丰满的身段(清代的指标和我们不同,只要看看仕女图可知。宝钗的身材彼时认为微丰,在今日是很标准的。相反,唐代认为标准的,今日该是比较丰满了)。杨慎有篇假托汉人的《杂事秘辛》,详细描写女人体,宝钗应该就是处处合乎那种标准的,正如她的思想无有一处不合乎道德。   第四回宝钗出场,就用说书人口吻评她“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第五回又有捌犯穸朔剑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第七回借介绍可卿,再以“鲜艳妩媚”许之。\   二十一回,宝玉夹在湘云和黛玉之间受气,一时以为自己开悟,写了一篇“续l箧”,中有“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之语。宝钗的“仙姿”,对宝玉何尝没有吸引呢。   又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宝钗花抽到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的牡丹花。"又注着:在席共贺一杯。此为群芳之冠……"众人看了,都笑说:"巧的很,你也原配牡丹花。"而宝玉的反应,是“只管拿着那签,口内颠来倒去念‘任是无情也动人’”。这些描写很耐人寻味。   此句本出自唐代罗隐的《牡丹》一诗: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华过此身。   可巧呢,黛玉抽到的就是芙蓉。牡丹花色花形之艳丽繁复,自非芙蓉可比。   总之,文章里面一提到宝钗,似乎无一处不努力表明,她就是公认的群芳之冠,是大观园里最美丽的女孩子。   宝钗非止容貌“鲜妍”,身段亦“丰美”,有宝玉《白海棠诗》为证:“出浴太真冰作影,捧心西子玉为魂。”正是一指宝钗,一指黛玉。又机带双敲,宝玉讪讪说:“怪不得他们拿姐姐比杨妃,原来也体丰怯热。”惹得宝钗大怒。宝玉口中的“他们”,自然不会是朋友或小厮,一来这些人不敢当着宝玉议及闺阁,二来宝玉也不敢拿到宝钗面前说。“他们”只可能是园中的姊妹,或者宝玉的丫头。可见宝钗像杨妃是众人私下的确评了。   书中对宝钗的服饰也做细描。第七回送宫花,从周瑞家的眼中看到宝钗“穿著家常衣服,头上只散挽着簪儿”。第八回比通灵,宝玉去找宝钗,看见宝钗在做针线,“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簪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王熙凤等装束华丽,宝钗则朴素得多,一是待字闺中,和少奶奶身份不同,二来也是为了突出其“德”。   可怪的是,这样一个德言容工俱全美人,第一次正写其外貌,即第八回,用的是“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看完这四句话,会叫人产生一种失落之情。美吗?美。然而俗。这样一描写,产生的效果反而是把宝钗的美降了等级。   对宝钗外形再次出力刻画是在第二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元春以这种特殊方式,择定了宝钗作为宝玉将来的妻子。宝玉仍然瞢然无察,只想到看她的红麝串。“可巧宝钗左腕上笼着一串,见宝玉问他,少不得褪了下来。宝钗生的肌肤丰泽,容易褪不下来。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   此段文字轻灵,实藏深讽。它的对文是“蒋玉函情赠茜香罗”,其间深心,由读者自己去推想了。一向藏愚守拙的宝钗,如何不懂得元春赐物的含义?她理当避嫌不佩戴才对。即使出于对皇室的尊崇,也万万不该在宝玉面前展示。离谱的是,一向最矜持、最符合淑女礼仪的宝钗,似乎浑然忘记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古礼,亲手褪下来交给宝玉,把“雪白一段酥臂”都落入宝玉眼里,叫他浮想联翩。即使不是故意引诱,其春风得意一时忘形也可知。只是这层意思雪芹又写得极委婉,说是“可巧”宝钗笼着,因宝玉发问,“少不得”褪下来。(红楼中每有这种笔墨,他到底想叫你相信什么呢?呵呵)   奇就奇这里又把第八回的描写字句,照旧搬来用了一次。雪芹是语言贫乏的人吗?以红楼梦文字之华丽来看,肯定不是。他怎么就不能够换几个更漂亮的字眼来写宝钗呢?很有可能,他就是要加深我们对宝钗的这个印象。和写黛玉时爱用虚笔不同,对宝钗他重重落了实笔,效果如何,大家都看到了。   书中又每喜把黛玉和宝钗捉对描写,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故有“黛玉葬花”,就有“宝钗扑蝶”:   ……宝钗意欲扑了来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来,向草地下来扑。只见那一双蝴蝶忽起忽落,来来往往,穿花度柳,将欲过河去了。倒引的宝钗蹑手蹑脚的,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香汗淋漓,娇喘细细……   然而葬花极性灵极维美的一段文字,写尽黛玉风流态度,扑蝶如何能与之相抗?何况还顺带讽刺了一下宝钗之心机深沉。我不能不一再地说,雪芹是非常狡猾的:)   2风华绝代薛宝琴   同登艳榜的是薛宝琴。   宝琴之美在书中纯用侧笔,笔调甚是夸张。宝琴一来,全家都轰动了。先是宝玉见到了大惊小怪一回。宝玉说:“你们成日家只说宝姐姐是绝色的人物,你们如今瞧瞧他这妹子……”可见,第一,宝钗“绝色”是公认的,第二,宝琴之美在宝钗之上。不过他说话一如此,未必做得准数。等到探春也说:“据我看,连他姐姐并这些人总不及他。”,探春的话却是有权威性的。宝琴之美,呼之欲出。   第五十回芦雪庵联句:   忽见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遥等,身后一个丫鬟,抱着一瓶红梅。众人都笑道:"怪道少了两个,他却在这里等着,也弄梅花去了!"贾母喜的忙笑道:"你们瞧,这雪坡儿配上他的这个人品,又是这件衣裳,后头又是这梅花,象个什么?"众人都笑道:"就象老太太屋里挂的仇十洲画的《艳雪图》。"贾母摇头笑道:"那画的那里有这件衣裳?人也不能这样好。"   原来前一回贾母给宝琴那件“金翠辉煌”的斗蓬,就为了用在这里。红楼梦每有诗画一般梦幻的色彩和意境,此为一例。宝琴之美,已经是神仙一类了。   然而我不把宝琴作为榜首,原因是,她来得突兀,形象也未完成。就出现的几回看,似乎安排她的出场,更多就是为了联诗的热闹,及宝、黛和解,爱语慰痴颦诸文字。也是为了带出那组有谶语意味的《怀古诗》。她的个性,反而模糊不清。可能后四十回还有出彩的戏份,只能抱憾了。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7节 放诞风流尤三姐

(三)媚   放诞风流尤三姐(尤二姐附)   “媚”者,狐狸精是也。狐狸精文学是中国特有的品种。神话传说中大禹治水娶涂山氏之女,狐狸精乃“涂山氏之苗裔也”。《搜神记》中有一组狐狸化人的故事,又引《名山记》说狐狸是“上古淫妇”阿紫所化。唐代有“无狐媚,不成村”之说(《朝野佥载》)。彼时狐狸大神雌雄兼有,民间奉之甚虔,但是很快狐狸精就为女性专属。白居易《新乐府》中一首很有趣的《古冢狐》这样写道:“古冢狐,妖且老,化为妇人颜色好。头变云鬟面变妆,大尾曳作长红裳。徐徐行傍荒村路,日欲暮时人静处。或歌或舞或悲啼,翠眉不举花颜低。忽然一笑千万态,见者十人八九迷……”这首诗乃是“戒艳色也”,结尾说:“女为狐媚害即深,日长月长溺人心。何况褒妲之色善蛊惑,能丧人家覆人国。”估计从类似观念催生了《武王伐纣平话》妲己是九尾狐狸的说法。而使狐狸精文学登峰造极的,自然是《聊斋志异》了。   “狐狸精”一词早脱离了最初的“狐狸所化”的意义了。大凡女子,异常的美貌、风骚而多情,就可与狐狸精划上等号。狐狸精不易得,只有美而能媚,将女性之魅力发挥到极致,颠覆“万恶淫为首”的社会道德的,才配称狐狸精。丧人之家,覆人之国,是狐狸精之所长,也是狐狸精命定的事业(从这点来看,聊斋里的著名狐狸精,反而是离狐狸精精神最远的,不过是男人可以偷荤又不必负责的良家妇女化身。独有恒娘,才够得上狐狸精级数)。男人对狐狸精的感受是万分复杂的,喜爱、憎恶、恐惧交织;诛伐于外,意淫于内,否则狐狸精文学如何这等昌盛呢。   在狐狸精自己,修成正果的如武者,却是少之又少。狐狸精的悲剧在于:她们非但不容于秩序,并不容于自己,结果最后往往沦为秩序的牺牲品。   红楼二尤,自然是媚榜中之尤物了。   尤氏姊妹地位尴尬,和宁国府份属亲戚,实则毫无血缘关系,纯粹是尤老娘养下的两个粉头,从嫖客贾珍那里讨生计。她们在红楼梦中迟至“理亲丧”才出场,一出场就带着阴暗的色彩。贾蓉其人,前面只有一点暧昧的表演,此时他的邪恶才真正生动起来,这段描写,实在是笔笔刺心。   贾敬猝死,尤氏接老娘来料理家务,听到这个消息——   贾蓉当下也下了马,听见两个姨娘来了,便和贾珍一笑。贾珍忙说了几声“妥当”。   遭逢大丧,贾蓉非但笑了,还是和贾珍相视一笑!其笑容之暧昧肮脏难以明言。   到了家庙铁槛寺——   贾珍下了马,和贾蓉放声大哭,从大门外便跪爬进来,至棺前稽颡泣血,直哭到天亮喉咙都哑了方住。   可是一转眼,贾蓉就“得不得一声儿”跑回了家,迫不及待去找尤氏姊妹——   贾蓉且嘻嘻的望他二姨娘笑说:“二姨娘,你又来了,我们父亲正想你呢。”   尤二姐立即“红了脸”骂贾容。贾蓉却毫无顾忌——   尤三姐便上来撕嘴,又说:“等姐姐来家,咱们告诉他。”贾蓉忙笑着跪在炕上求饶,他两个又笑了。贾蓉又和二姨抢砂仁吃,尤二姐嚼了一嘴渣子,吐了他一脸。贾蓉用舌头都舔着吃了。   一“哭”一“笑”迅速转换之间,尤氏姊妹和贾家父子究竟是什么关系,已经揭得一清二楚了。   作者又借贾琏写去——   却说贾琏素日既闻尤氏姐妹之名,恨无缘得见。近因贾敬停灵在家,每日与二姐三姐相认已熟,不禁了垂涎之意。况知与贾珍贾蓉等素有~聚之诮,因而乘机百般撩拨,眉目传情。   如此一来,连最后一丝存疑也没了。尤氏姊妹名声之坏,是早播于亲眷之间的。   尤氏姊妹之美貌,和大观园中的贵族太太小姐完全不是一类,带有更多原始的、邪恶的性质。贾琏这色狼虽然每要偷荤,但是慑于凤姐之威,多是小打小闹。但是这时候尤二姐引得他连对凤姐、贾珍吃醋的畏惧都放到一边去,不时到宁国府勾搭,并且最后竟然丧中偷娶,二姐之美貌自然不必说。   第六十五回有云:   尤二姐只穿着大红小袄,散挽乌云,满脸春色,比白日更增了颜色。贾琏搂他笑道:“人人都说我们那夜叉婆齐整,如今我看来,给你拾鞋也不要。”   第六十九回,凤姐带二姐去见贾母:   凤姐忙又笑说:“老祖宗且别问,只说比我俊不俊。”贾母又戴了眼镜,命鸳鸯琥珀:“把那孩子拉过来,我瞧瞧肉皮儿。”众人都抿嘴儿笑着,只得推他上去。贾母细瞧了一遍,又命琥珀:“拿出手来我瞧瞧。”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更是个齐全孩子,我看比你俊些。”   贾母对二姐,拉过来细看“皮肉儿”,又拿出手来看,鸳鸯再揭起裙子,正是从前挑选姬妾的规矩,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当时的笔记。大家注意到了没有,书中从未对太太小姐们的“金莲”有过描写,只写湘云穿麂皮小靴,但那是男子装束。盖贾家本是旗人,并不缠足,而尤氏姊妹是缠足的。揭起裙子是为了看她缠足是否小巧周正。她们本来就是大观园的异数。   很多人不喜欢尤二姐,包括我。从前的读者是因为她的“淫行”而不原谅她,我觉得她最不可原谅的是明明是狐狸精偏偏要扮小白兔,不计乎前,不预乎后,燕雀巢乎幕帘之上,最后葬送了自己性命。本文讲的是美女,对这些不多谈了。   高鹗对烈女有特殊嗜好。非但是后四十回努力造就烈女,对前八十回也多有改篡。三姐这个复杂而丰富的形象,险些被其彻底改造为高大全的烈女。这种改造偏偏很合乎国人的审美习惯,于是不少根据红楼梦改编的戏曲中,尤三姐更加纯洁和伟岸。   如果按程乙本提供的思路——二姐淫荡,三姐贞节,其实一推敲,就会破绽百出。柳湘莲下聘之后,心里疑惑,询问宝玉——   宝玉笑道:“大喜,大喜!难得这个标致人,果然是个古今绝色,堪配你之为人。”湘莲道……宝玉道:“你原是个精细人,如何既许了定礼又疑惑起来?你原说只要一个绝色的,如今既得了个绝色便罢了,何必再疑?”湘莲道:“你既不知他娶,如何又知是绝色?”宝玉道:“他是珍大嫂子的继母带来的两位小姨。我在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怎么不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 湘莲听了,跌足道:“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宝玉听说,红了脸。湘莲自惭失言,连忙作揖说:“我该死胡说。你好歹告诉我,他品行如何?”宝玉笑道:“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了。”湘莲笑道:“原是我自己一时忘情,好歹别多心。”宝玉笑道:“何必再提,这倒是有心了。”……   正是和宝玉的这段谈话,使得柳湘莲态度来了大转变,导致三姐羞愤自尽。程乙本给我们造成的印象是:这是一场可怕的误会,宝玉信口胡说,将三姐牵涉在内,柳湘莲和三姐,一个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不听解释,一个宁可以生命证明清白也不肯解释。如此一来,宝玉成了间接的凶手,而柳湘莲和三姐因太过自爱而害了自己。如此一来,三姐之死,简直成了闹剧而非悲剧。   二姐果然无辜,宝玉一时失言,不会不懂其间利害关系,过后能不为其辩白吗?而不会说:“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因为他讲的本是实话,无法辩白。三姐以死明志,因为她知道柳湘莲的怀疑是事实,她亦无法辩白。柳湘莲了解得越多,她的婚事就越绝望。   程本和脂本在这里出现了大量异文——   第六十五回,贾珍趁贾琏不在,到他的“外宅”去:   脂本做:   当下四人一处吃酒。尤二姐知局,便邀他母亲说:“我怪怕的,妈同我到那边走走来。”尤老也会意,便真个同他出来,只剩小丫头们。贾珍便和三姐挨肩擦脸,百般轻薄起来。小丫头子们看不过,也都躲了出去,凭他两个自在取乐,不知作些什么勾当。   程本做:   当下四人一处吃酒。二姐儿此时恐怕贾琏一时走来,彼此不雅,吃了两钟酒便推故往那边去了。贾珍此时也无可奈何,只得看着二姐儿自去。剩下尤老娘和三姐儿相陪。那三姐儿虽向来也和贾珍偶有戏言,但不似他姐姐那样随和儿,所以贾珍虽有垂涎之意,却也不肯造次了,致讨没趣。况且尤老娘在旁边陪着,贾珍也不好意思太露轻薄。   两段文字简直天差地别,谁都能一眼看出程本是强改过的。   后面用了一段粗俗笔墨写“二马同槽”,和下人的胡羼,接着写二姐和贾琏的对话,程乙本要作伪,就千不该万不该没有干脆去掉尤二姐这句话:   ——我算是有靠,将来我妹子却如何结果?据我看来,这个形景恐非长策,要作长久之计方可。(脂本)   ——我算是有倚有靠了,将来我妹子怎么是个结果?据我看来,这个形景儿,也不是常策,要想长久的法儿才好。(程本)   如果二尤和贾珍没有暧昧,二姐垂泪对贾琏说的这句话就无法解释,贾琏也不会起了吃“杂烩汤”的念头——   便至西院中来,只见窗内灯烛辉煌,二人正吃酒取乐。贾琏便推门进去,笑说:“大爷在这里,兄弟来请安。”贾珍羞的无话,只得起身让坐。贾琏忙笑道:“何必又作如此景象,咱们弟兄从前是如何样来!大哥为我操心,我今日粉身碎骨,感激不尽。大哥若多心,我意何安。从此以后,还求大哥如昔方好;不然,兄弟宁可绝后,再不敢到此处来了。”(脂本)   便往西院中来。只见窗内灯烛辉煌。贾琏便推门进去,说:“大爷在这里呢,兄弟来请安。”贾珍听是贾琏的声音,唬了一跳,见贾琏进来,不觉羞惭满面。尤老娘也觉不好意思。贾琏笑道:“这有什么呢,咱们弟兄,从前是怎么样来?大哥为我操心,我粉身碎骨,感激不尽。大哥要多心,我倒不安了。从此,还求大哥照常才好,不然兄弟宁可绝后,再不敢到此处来了。”(程本)      之所以详细的列出异文,就是要大家明白程乙本篡改的煞费苦心。可惜它给了三姐“清白”,却罔顾情节的合理性,大大折损三姐这个人物的光彩。   三姐在看穿了这对禽兽的心思之后,是怎样的表现呢?——   这尤三姐松松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却似打秋千一般,灯光之下,越显得柳眉笼翠雾,檀口点丹砂。本是一双秋水眼,再吃了酒,又添了饧涩淫浪,不独将他二姊压倒,据珍琏评去,所见过的上下贵贱若干女子,皆未有此绰约风流者。二人已酥麻如醉,不禁去招他一招,他那淫态风情,反将二人禁住。那尤三姐放出手眼来略试了一试,他弟兄两个竟全然无一点别识别见,连口中一句响亮话都没了,不过是酒色二字而已。自己高谈阔论,任意挥霍洒落一阵,拿他弟兄二人嘲笑取乐,竟真是他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一时他的酒足兴尽,也不容他弟兄多坐,撵了出去,自己关门睡去了。   “上下贵贱若干女子,皆未有此绰约风流者”“竟真是他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这才是尤三姐,勾魂摄魄的狐狸精,一个用特殊的手段反抗悲剧命运的奇女子。   程乙本对这段描写,舍之不可,勉强要“消毒”后使用,结果成了这扭扭捏捏的样子——   只见这三姐索性卸了妆饰,脱了大衣服,松松的挽个儿,身上穿着大红小袄,半掩半开的,故意露出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鲜艳夺目。忽起忽坐,忽喜忽嗔,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就和打秋千一般。灯光之下,越显得柳眉笼翠,檀口含丹,本是一双秋水眼,再吃了几杯酒,越发横波入鬓,转盼流光,真把那贾珍二人弄的欲近不能,欲远不舍,迷离恍惚,落魄垂涎。再加方才一席话,直将二人禁住。弟兄两个竟全然无一点儿能为,别说调情斗口齿,竟连一句响亮话都没了。三姐自己高谈阔论,任意挥霍,村俗流言,洒落一阵,由着性儿拿他弟兄二人嘲笑取乐。一时,他的酒足兴尽,更不容他弟兄多坐,竟撵出去了,自己关门睡去了。   失身于贾珍无疑是三姐的污点,但是和二姐极大的不同是,她有强烈的自尊,她异常地清醒,她不甘于沉沦。故而一旦识定柳相莲,就顿改前行。恰恰是这样翻过筋头来,她爱得特别深挚而热烈。因为她想要作为一个人,一个女人,被尊重,被爱。爱情对她是灵魂和肉体的涤荡,是生活全部的理想和憧憬。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一旦被柳湘莲所弃,她就毅然自尽。因为她对人世最后可怜的一点温暖和寄托,都已经被毁去了。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8节 淫断天香楼

(四)   所谓不写之写,并非完全不写,而是写法极为特别的。此榜魁首就是秦可卿。   1、风情月貌秦可卿   本来呢,秦可卿可入“媚”榜,和尤氏姐妹一争高下的。她通于公公贾珍,引诱叔叔宝玉,她也可能也和太公公贾敬有染(“箕裘颓堕皆从敬”)。凭这父子叔侄兄弟~聚的闹剧,够得上狐狸精的标准了。但是,第一,这些文字都极其隐晦。我觉得畸笏叟得意洋洋的认为雪芹是遵从他的意思删改了“淫断天香楼”诸文字,未免自视太高。删改应该是曹雪芹自己深思熟虑的结果。因为照直写去,对全书的风格和人物形象都是一种破坏,那就是《风月宝鉴》而非《石头记》了。第二,秦可卿和元春一样,都具有仙凡两重身份。她是东府小蓉奶奶,却又是太虚幻境女仙、警幻仙姑之妹,宝玉的启蒙者之一。第三,可卿行为狐媚,长得反而是娇怯怯的类型。所以还是把她列入此榜。   书中无一处直书“小蓉奶奶”外貌,但是其貌美无疑。   俞平伯先生云,秦可卿居十二钗之末,其实倒过来,她也是十二钗之首。第五回借周瑞家送宫花,暗点十二钗。此回回前诗说:   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本姓秦。   正以秦可卿代十二钗。   太虚幻境中,警幻对宝玉言道:“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许配于汝。”兼美,就是兼黛玉宝钗之美。书中形容其“鲜妍明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可卿之美,自不必说了。她当是那种娇美、惹人爱怜、诱惑人而不自知的类型。   可卿甚得全家宠爱,从金寡妇受辱一回可知。虽然是她会做人,和美貌自然也有很大关系。《好事终》一曲曰“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风情月貌的秦可卿,留下了一桩疑案和很多想象。   可卿之狐狸精事业其实出于无心。她本来是育婴堂的弃婴,养育于寒门小户(荣国府太太奶奶都来历甚正,门当户对。贾母、王夫人、熙凤不必说,邢夫人家世虽逊,却也是正经人家,况且她本来就是填房,门户低一点不奇怪。但是宁国府一贯不三不四,从尤氏秦氏可知),进了宁国府这个大染缸,夫婿轻薄儿,公公急色鬼,她又怎么能逃得过呢。如果她真是狐狸精,也不会一被撞破就羞愤自缢了吧。   2、娇憨可人甄英莲   英莲(香菱)是红楼梦中重要角色,浓墨重彩的写了好几回文字。本不该归入这一榜,但是,因为她容貌似秦可卿,又都是孤女,都无意中做了狐狸精事业,导致冯家家破人亡。所以还是放到此处。   其实香菱和可卿容貌,本是互文。书中不言说小蓉奶奶貌美,却屡次言香菱像可卿,夸香菱容貌齐整。那么可卿之美由此而出。又,如前所述,可卿本十二钗之冠,亦照应了香菱之美。香菱也是副十二钗之冠。   第四回葫芦案,借门子之口说:“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痣,从胎里带来的。”第七回送宫花,用周瑞家的说法:“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第十六回又从贾琏这个浪荡子眼中看去:“正是呢,方才我见姨妈去,不防和一个年轻的小媳妇子撞了个对面,生的好齐整模样。我疑惑咱家并无此人,说话时因问姨妈,谁知就是上京来买的那小丫头,名唤香菱的,竟与薛大傻子作了房里人,开了脸,越发出挑的标致了。那薛大傻子真玷辱了他。”引得王熙凤醋意大发:“嗳!往苏杭走了一趟回来,也该见些世面了,还是这么眼馋肚饱的。你要爱他,不值什么,我去拿平儿换了他来如何?”   眉心米粒大一点胭脂痣,是香菱相貌的唯一特征。但是如果通读全书,定能想象出香菱的可人样儿。香菱对情爱仍在蒙昧状态,薛蟠离家,她只高兴能和宝钗进园子学写诗。薛蟠娶夏金桂,宝玉为她担心,她反而生气。香菱在读者心目中就是可爱可怜的小迷糊。所以很多人都或有点疑惑,为何香菱像可卿。其实她们气质和遭遇都相似。   又,可卿和宝玉的关系,第五回梦游太虚幻境已经暗示得很清楚,而香菱和宝玉之间也有一种模糊的纠缠。香菱形象似是从《隋炀帝艳史》中的司花女袁宝儿化来。摹写这种“天真的诱惑力”,落在第六十二回情解石榴裙,香菱的娇憨和宝玉的意淫恰好凑成一处。浑不知避忌,解裙,说笑,脸红,拉手,私情的迹象十足十,当事人却懵懂无察。有人说薛蟠后来助夏金桂凌虐香菱,也有怀疑香菱与宝玉有私的缘故,这未必没有道理的。作者写香菱之无辜,或亦隐含着对可卿的同情,即她堕落的无辜。   3高贵端丽贾元春   元春在前八十回只有省亲一场戏,长得如何没有任何交代,但说元春是绝色女子,想来无人反对。所谓“才选凤藻宫”都是托词,宁荣二府还不就是靠她的美貌和祖先的余荫吃饭。省亲一回她庄严高贵的气象,处处流露,哪能不是绝色美人。   元春实际上也是警幻的人间化身。女娲、警幻仙姑、元春本是三位一体的创世女神形象(参见《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评红楼梦》),也是宝玉的启蒙者。所以宝玉入太虚幻境,初见警幻仙姑的一段,不妨看作是元春赞词:   方离柳坞,乍出花房。但行处,鸟惊庭树,将到时,影度回廊。仙袂乍飘兮,闻麝兰之馥郁,荷衣欲动兮,听环佩之铿锵。靥笑春桃兮,云堆翠髻,唇绽樱颗兮,榴齿含香。纤腰之楚楚兮,回风舞雪,珠翠之辉辉兮,满额鹅黄。出没花间兮,宜嗔宜喜,徘徊池上兮,若飞若扬。蛾眉颦笑兮,将言而未语,莲步乍移兮,待止而欲行。羡彼之良质兮,冰清玉润,羡彼之华服兮,闪灼文章。爱彼之貌容兮,香培玉琢,美彼之态度兮,凤翥龙翔。其素若何,春梅绽雪。其洁若何,秋菊被霜。其静若何,松生空谷。其艳若何,霞映澄塘。其文若何,龙游曲沼。其神若何,月射寒江。应惭西子,实愧王嫱。奇矣哉,生于孰地,来自何方?信矣乎!瑶池不二,紫府无双。果何人哉?如斯之美也!   这些词句似乎刻意让人联想到《洛神赋》和宓妃。试想“瑶池不二,紫府无双”,自然只有元春才能当之了。   元春之死扑朔迷离,是后半部的大关节。续书写她中年发福,发痰疾而死,辱元春甚矣。   这个红楼美人榜上竟没有妙玉一席之地,想必有很多人为她叫屈吧。如果有好事如我者,不妨投她一票。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9节 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1

我常常感慨当代社会“思想进步”太明显了,凡事都喜欢单刀直入,毫不含蓄,痛快固然痛快,却也把古典情怀之美破坏殆尽。不必说古典作品,连现代名家的经典之作,于我们也渐渐隔膜。比如有人批评杨绛《洗澡》的男女主人公虚伪。大约在他们眼里,这本书主题也和时下婚外恋影视片“一声叹息”之类差不多。所以最好是爱了就上床,下床就离婚,打破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才算勇敢,来那么多扭扭捏捏做什么?又比如有人说《金瓶梅》才是伟大作品,《红楼梦》只算言情读物,因为后者伤春悲秋太小市民了,甚或至于说《鹿鼎记》比红楼梦还伟大。种种奇谈,不一而足。我只能说,社会的审美情趣,整个变了。除了商业社会赤裸裸崇尚功利,还有一个原因,是文化层的断裂,传统的失落,使得暴民文学和小市民文学大行其道,贵族精神已然成为一种遥远的不可复见的东西。   请不要误解“贵族精神”一词。不是身为贵族就具有贵族精神了,或者有钱有闲者才配有贵族精神。比如《浮生六记》和《影梅庵忆语》,前者是市民阶层的生活写照,后者是贵族阶层的生活写照,可是二者流露出来的精神气质,我以为前者是贵族的,后者才是市民的——或者说,小资的。      在红楼梦的评论中,有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就是对宝钗和黛玉的褒贬。红楼梦问世之后,百余年间,虽然很多人说着黛玉的不好,但是绝大多数读者,都是钟爱黛玉的,包括那些指出她的缺点的人。到今天,情况倒了过来,越来越多人表示,不喜欢黛玉这个“麻烦”的女孩子。选择爱人,他们宁可要袭人。就好像金庸武侠小说的女主人公,最受欢迎的永远是双儿和小昭。   我不得不又费力解释一下“女奴”这个词,它不只是用来形容身份的。比如,同样是小姐,探春的气质是贵族的,迎春的气质是女奴的;同样是丫环,紫鹃的气质是贵族的,袭人的气质是女奴的。我以为紫鹃的贵族气质,毫不逊色于黛玉。      在把宝钗和黛玉来做比较的时候,有一个大的前提。红楼梦的主旨是怀金悼玉。它描绘的,是青春与美的毁灭,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每一个年轻女孩子,都是它悲悼的对象,无论她们存在什么样的缺陷,也不会抹掉她们的美丽。她们都是“水做的骨肉”,和“泥做的骨肉”“浊臭逼人”的成人的、男性的世界对立的。很多红楼梦中的人物,都不应用非黑即白的阶级斗争眼光来看待。   所以不要简单的把宝钗视为一个入侵者,木石前盟的破坏者。雪芹第一回就开宗明义,把本书和那些“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的“风月笔墨”区别开来,五十四回又借贾母之口,批判了一回“陈腐旧套”。如果宝钗只是个拨乱其间的跳梁小丑,又何以显示宝黛爱情的可贵呢?   宝钗美吗?美。和贾家三代不成器的男人敬、赦、政、珍、琏、蓉等比起来,和她的亲哥哥薛蟠比起来,她是那样高贵出尘。即使在一群出色的女孩子之间,她也是佼佼者。作者欣赏同情她吗?是的。宝钗和黛玉一样,是那些美丽、聪慧而不幸女孩子的代表,作者对她命运无限的悲悯。即使是伊甸园里的蛇——袭人,作者心虽严冷,笔却温厚,绝不会把她写成一个小丑来糟蹋她,何况是宝钗。   但是作者对宝钗和黛玉的感情又的确不同。我想引用清代龚自珍一首诗《世上光阴好》来谈这个问题。     世上光阴好,无如绣闺中。静原生智慧,愁亦破鸿蒙。     万绪含淳待,三生设想工。高情尘不滓,小别泪能红。     玉茁心苗嫩,珠穿耳性聪。芳香笺艺谱,曲J数窗栊。     远树当山看,云行入抱空。枕停如愿月,扇避不情风。     昼漏长千刻,宵缸梦几通。德容师窈窕,字体记玲珑。     朱户春晖别,蓬门淑晷同。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      定Q用极美的笔调描绘了闺中的生活,似乎人世间一切优雅、纯粹都集中在这了。红楼梦推崇的正是这种以女性,尤其是年轻女孩子为代表的优雅与纯粹,作为“成人的世界”“男性的世界”的对照。“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可不就接近宝玉“鱼眼睛”之论么?(有人可能会对这种表述感到不舒服,但是如果把它当作一种“哲学的认知”,而非生活的认知,就豁然开朗了——女孩子的美是“开辟鸿蒙”时最本初的美。《庄子·应帝王》就有一个寓言,七窍开而混沌死)。而红楼梦中,最能体现这种优雅纯粹之美的,正是黛玉。   而宝钗呢,对宝钗来说“我想”和“我应该”(本能与感情,认知与理念)几乎就没有区别,她做的一切都是“绝对正确”的。她是超越于年龄的成熟的。作者并非认为她不好,而是这种好并非他最热爱与推崇的。      红楼梦的笔墨是精细到“狡猾”的,作者往往不动声色,慢慢写去,把自己真实的见解隐藏起来,甚至是倒过来表述,如果读者不是真的热爱这本书,往往会被一些表面的语句迷惑。比如二十八回“羞笼红麝串”写道:“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不知道别人读这一段感觉如何,我小时候读到这里时,简直咬牙切齿,觉得太亵渎黛玉了,宝钗摸不得,黛玉却摸得?黛玉在我们心目中是神仙姐姐,纯然“灵”的,怎么能和肉欲联在一起?等到多读了几次,才渐渐明白,宝玉很自然的认为,黛玉就是自己将来的妻子,而对宝钗从来就没有这想法;他对她丰美的艳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再回过去看“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单纯明净得叫人伤感。才感悟到宝玉对黛玉,是一种悠远的感情,既是孩子式的、淘气的,也是知己的、深沉的。无论爱什么,喜欢什么,他都很坦荡。他的泛爱和专一并无矛盾。   雪芹写起黛玉和宝钗,总是“双峰并立,二水分流”,故意要骗人上当,又怕人上当。早先的读者上当的并不多。即使有同情弱者的缘故,更多还是欣赏黛玉的性情。然而雪芹恐怕很难想象,后世读者会用种种功利的眼光,来看待他最爱的黛玉,他心目中的百花之神。他的“骗术”成功了,地下有知,他或者十分沮丧。   关于黛玉“小心眼”“尖刻”,总是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批驳的人很多了,我觉得没有必要来一遍。我只想澄清另外一个误解,就是黛玉爱情理想的落空,得怪她自己“不会做人”,失去了长辈的爱怜,葬送了自己一生幸福。这又是典型的现代思维,喜欢什么就一定要主动出击,否则就是失败和无能。我想说的是,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宝钗会的那套,她都会。只要她愿意,即使她不能做得比宝钗更好,也不会比宝钗差太远。      我们今天对“礼”的理解是“礼仪”“礼貌”,其实在古代社会中,“礼”的范围和作用,远超于此。它是和“刑”一样,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是贵族阶层所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因为“礼”是贵族阶级的专利,平民阶层是不配承受“礼”的,对付他们的是“刑”。   对抗“礼”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等同于今天对抗法律。当然,统治阶级不可能人人守“礼”,就好像我们今天号称法制社会,总有特权者能凌驾法律之上。但是“礼”的确是具有约束力的,“礼”的真正破坏者往往躲藏在暗处,而公然挑战“礼”的,一定会遭到本阶层一致的惩罚。圣人眼中,“礼崩乐坏”十分可怕,那表示整个社会失去了伦常秩序、是非标准,是大崩溃的前兆。   “礼”本来是一种用以约束个人的行为、调剂本阶层矛盾的东西。时间越长,它那些虚伪的、不近人情的部分就越发的显示出来。可悲的是,明明是对抗人性、压抑感情的东西,后代的儒家偏偏要把它宣扬为亘古存在的、与生具备的天性。“礼”往往与“心”相违背,却要指“礼”就是“心”,“心”就是“礼”。也就是说,单单礼数无缺是不够的,还得心悦诚服的去执行“礼”,带着强烈的感情去执行“礼”。   比如,孝,其实是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行为准则,但是当晋代统治者号称“以孝治天下”时,不孝可以轻而易举成为杀人的罪名。嵇康被杀的表面理由就是他是“不孝”者的同党。那时代的人,谈话中别人不小心提起家讳(父、祖父名字),就要伏地大哭,哭得越哀痛越好,否则就被视为“不孝”。所以去做客时要很小心,事先打听好对方家讳,免得主人和客人都尴尬。   血亲还可说,女子对公婆的“孝”要求更离谱。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面甚至写到一个“不孝”的少妇被罚到地狱受苦,因为她虽然性情柔顺,忍受婆婆虐待,枕席间却对丈夫诉苦哭泣。再比如,男性公然声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非但女子当以青春和生命来殉“所天”,还要数十年心如古井,一丝波澜不起,才是最高境界。如果只为家境好、有子女而不改嫁,只能算一般般。这是怎样一种虚伪而残忍的“礼”呢?      宝玉却是不肯心悦诚服的执行这套的。宁国府书房里面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一见,就大喊“快出去,快出去!”他对“人情世故”的厌恶,可见一斑。可悲的是,这恰恰是他生存在这个阶层必需的技能。于是,他成了“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20节 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2

试看三十七回,借秋纹之口说出——   我们宝二爷说声孝心一动,也孝敬到二十分。因那日见园里桂花,折了两枝,原是自己要插瓶的,忽然想起来说,这是自己园里的才开的新鲜花,不敢自己先顽,巴巴的把那一对瓶拿下来,亲自灌水插好了,叫个人拿着,亲自送一瓶进老太太,又进一瓶与太太。谁知他孝心一动,连跟的人都得了福了?汕赡侨帐俏夷萌サ摹@咸太见了这样,喜的无可无不可,见人就说:‘到底是宝玉孝顺我,连一枝花儿也想的到。别人还只抱怨我疼他。’你们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的,有些不入他老人家的眼的。那日竟叫人拿几百钱给我,说我可怜见的,生的单柔。这可是再想不到的福气。几百钱是小事,难得这个脸面。及至到了太太那里,太太正和二奶奶、赵姨奶奶、周姨奶奶好些人翻箱子,找太太当日年轻的颜色衣裳,不知给那一个。一见了,连衣裳也不找了,且看花儿。又有二奶奶在旁边凑趣儿,夸宝玉又是怎么孝敬,又是怎样知好歹,有的没的说了两车话。当着众人,太太自为又增了光,堵了众人的嘴。太太越发喜欢了?  宝玉“孝心一动”,竟然在家里引起如此轰动,几枝花儿,能让老太太“喜得无可无不可”,让太太“增了光,堵了众人的嘴”,连带小丫头都得了好处,这恰恰证明宝玉平时就没在讨好长辈上多下功夫。他做的一切出于“心”而不是出于“礼”。可是这种“心血来潮”,并不是封建大家庭真正需要的,他们需要的是长期、规范地执行“礼”。   再看五十七回,甄家女人来贾府,见到宝玉——   四人笑道:“如今看来,模样是一样。据老太太说,淘气也一样。我们看来,这位哥儿性情却比我们的好些。”贾母忙问:“怎见得?”四人笑道:“方才我们拉哥儿的手说话便知。我们那一个只说我们糊涂,慢说拉手,他的东西我们略动一动也不依。所使唤的人都是女孩子们。”四人未说完,李纨姊妹等禁不住都失声笑出来。贾母也笑道:“我们这会子也打发人去见了你们宝玉,若拉他的手,他也自然勉强忍耐一时。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去了。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使人见了可爱可怜,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   慈爱的老太太,对她最钟爱的孙儿,竟说出失礼“也是该打死”,虽然有点场面话成分,却是她内心真实的想法:其余小节出错也罢,“礼”的大是大非问题不容含糊。同时这也是她试图再次向周围的人解释她对宝玉“不合理”的溺爱——宝玉固然淘气,并不曾真的破坏游戏规则。   第三十三回,贾政为什么毫无父子之情,把宝玉往死里打?因为他惊觉这个“逆子”是“礼”的挑衅者,将来可能会给整个家族带来极大祸患。相比之下,贾琏等人馋嘴猫儿偷腥,反而不算什么。   宝钗做人的高妙之处在那里?不仅在于她不折不扣的执行了“礼”,而且在于她让“礼”显得温情脉脉。凤姐会做人吗?会。她随时能把老祖宗逗的哈哈大笑,处在尴尬的境地时也能游刃有余,这是很高超的本领。可是她的手腕还是被人看出来,还是到处树敌,所以并非最高境界。最高境界是宝钗。她笼络人能使对方毫无察觉,如坐春风,只有感激和敬佩的份。你甚至不能指责她虚伪,因为她做人的技术甚至已经融入生命本能,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楚了。大道无形大音稀声,这是宝钗最厉害的地方,也是她最使人打寒战的地方——她还像个十余岁的女孩子吗?      那么黛玉呢?不要忘记,“礼”这玩意儿,对贵族之家的孩子来说,是自幼训练兴氐模女孩子尤其严格,黛玉也不例外?  第三回,黛玉进贾府,随邢夫人去见贾赦。贾赦忙着寻欢作乐,不愿意见她,叫人出来说了番冠冕堂皇的话,试看黛玉的反应——   黛玉忙站起来,一一听了。再坐一刻,便告辞。邢夫人苦留吃过晚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领了赐去不恭,异日再领,未为不可。望舅母容谅。”   她的表现十分得体,说话宛转,很有技巧。   黛玉是七窍玲珑的。也是这一回,贾母问黛玉读了什么书,黛玉道:“只刚念了《四书》。”黛玉又问姊妹们读何书。贾母道:“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   从贾母的话里面,黛玉立即醒悟到贾母对女孩子读书的态度(从后文可以知道,探春等都饱读诗书,不是什么“认得两个字”)。所以当宝玉问她“妹妹可曾读书”时,黛玉就调整了自己的答案:“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      这是黛玉初进贾府的情形,这一年她才不到七岁(贾雨村教她读书,她五岁,一年后,贾敏病逝,黛玉进京),已经如此伶俐。只是,她这样做的动机,倒不是为了讨好大人,而是她异常自尊敏感,怕别人说她缺乏教养的缘故。“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等黛玉再次出场,读者惊奇的发现,她的小心不见了,她开始长刺了,开始得罪人了。王蒙曾经说,大约是爱情鼓励了她。这有道理。还有一个原因大约是,她对寄人篱下非常自怜,反而不肯小心翼翼的争取最好生存。      第三十五回,宝玉挨打之后,黛玉从怡红院出来后——   林黛玉还自立于花阴之下,远远的却向怡红院内望着,只见李宫裁、迎春、探春、惜春并各项人等都向怡红院内去过之后,一起一起的散尽了,只不见凤姐儿来,心里自己盘算道:“如何他不来瞧宝玉?便是有事缠住了,他必定也是要来打个花胡哨,讨老太太和太太的好儿才是。今儿这早晚不来,必有原故。”一面猜疑,一面抬头再看时,只见花花簇簇一群人又向怡红院内来了。定睛看时,只见贾母搭着凤姐儿的手,后头邢夫人王夫人跟着周姨娘并丫鬟媳妇等人都进院去了。   王熙凤的花胡哨,如何瞒得了她呢?她如果要在长辈面前打花胡哨,难道不能吗?      以黛玉的聪明,她什么都看得破,也什么都能做得好。她在长辈面前,从来不会真的缺了礼数。不是黛玉不守“礼”,而是她不肯在执行“礼”的时候,还像宝钗那样表现出异常的热忱。换句话说,黛玉“不会做人”,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她不耐烦,也不屑于这样做。   这就是黛玉。她有最聪慧的头脑和最单纯的心灵。她一眼看穿大家族的种种“花胡哨”,但,即使她对宝钗满怀醋意,宝钗劝了她一席话,她立即检讨自己,从此对宝钗掏心掏肺。她的柔弱多病,多愁善感,然而她诗意的生活着,为美而活着,为爱而活着。她的确尖刻,小心眼,有时候就是爱攻击别人,但是知己如宝玉和紫鹃者,都愿意担待她。和她在一起,要烦恼,担忧,受气。但是,永远不需要提防她。她是“真人”,是那株世外仙草。雪芹在她身上,抒写着尘世中稀见的性灵之美,寄托对纯真人格的呼唤。      宝钗是“山中高士晶莹雪”。她的闺房,“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这正暗示着她的情趣高洁。如果再往深处想,就很有意思了。这,牵涉到审美观念的问题。   第十七回试才题对额,贾政带着宝玉和一群清客在刚建好的省亲别墅(大观园)里游玩——   说着,引众人步入茆堂,里面纸窗木榻,富贵气象一洗皆尽。贾政心中自是喜欢,却瞅宝玉道:“此处如何?”众人见问,都忙悄悄的推宝玉,教他说好。宝玉不听人言,便应声道:“不及‘有凤来仪’多矣。”贾政听了道:“无知的蠢物!你只知朱楼画栋,恶赖富丽为佳,那里知道这清幽气象。终是不读书之过!”宝玉忙答道:“老爷教训的固是,但古人常云‘天然’二字,不知何意?”众人见宝玉牛心,都怪他呆痴不改。今见问“天然”二字,众人忙道:“别的都明白,为何连‘天然’不知?‘天然’者,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宝玉道:“却又来!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于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其地,非其山而强为其山,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未及说完,贾政气的喝命:“叉出去!”   宝玉为什么欣赏“有凤来仪”(也就是后来黛玉居住的潇湘馆)而不是“杏帘在望”(后来李纨居住的稻香村)呢?贾政赞扬的“清幽气象”恰是合乎正统审美观念的。读书人渴望功名利禄的同时,也总要寄情山野来显示高洁情怀。但是,大观园这座富丽堂皇的园林中人造乡村的“朴素”,本来就是可笑的。宝玉不客气的指出了这一点,结果大受贾政憎恶。   宝钗,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她的闺房也成为她美德的展示厅,赢得了众人的赞叹和贾母的爱怜。当然,对宝钗来说,“礼”已经融入生命了,不这样反倒奇怪。不过是否会觉得,她和她的房间一样冒着寒气?   黛玉的房间又是怎样布置的呢?书中从刘老老的眼中看去——   刘老老因见窗下案上设着笔砚,又见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刘老老道:“这必定是那位哥儿的书房了。”贾母笑指黛玉道:“这是我这外孙女儿的屋子。”刘老老留神打量了黛玉一番,方笑道:“这那象个小姐的绣房,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   刘老老又说:“……如今又见了这小屋子,更比大的越发齐整了。满屋里的东西都只好看,都不知叫什么,我越看越舍不得离了这里。”   黛玉爱书,她的屋子就像个书房。她并未曾刻意摒弃什么玩物,该摆什么就摆什么。连刘老老都知道“好看”,比“大屋”(贾母居室)都好看(不要看轻这村妪的话,在书里,在曹雪芹的心目中,她都是很有份量的)。映着潇湘馆翠竹千竿,风吟细细,凤尾森森,黛玉才是真正得天然之趣者。      黛玉的花签诗是“莫怨东风当自嗟”,她有很多缺点,她最美的,是她的真,她的情。宝钗的花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她是个近乎完美的女人,惟一的缺点就是“无情”,可哪怕再无情,她也是“动人”的。宝玉因为她的一点无情而舍弃了她全部的动人,舍弃了众人眼中完美的婚姻,用永远的怀念来报答他尘世唯一知己,那为他把衰弱的生命里所有的爱都化作泪水倾洒的女子,那三生石上他亲手浇灌的绛珠仙草。   即使在雪芹的时代,黛玉这样高洁的人格也是一种理想。遗憾的是,在今天,仅仅作为理想都渐渐不被认同。如果不能理解宝玉和黛玉高贵的气质,那么的确,黛玉就是个只会哭哭啼啼的娇小姐,宝玉就只是一个娘娘腔的贵公子,红楼梦就只是一部庸俗的言情小说。   金瓶梅的受众,永远不能达到红楼梦这样广泛。但是这绝不意味着金瓶梅是比红楼梦更高深更伟大的作品,而恰恰证明了红楼梦的成功。它让不同层次的读者都能够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它有着无穷无尽挖掘的可能。你拿它当言情小说来读,它就是最美丽的言情小说;你拿它当政治小说来读,它就是最尖锐的政治小说;你拿它当哲理小说来读,它就是最深邃的哲理小说;你拿它当中国文化的入门书籍来读,它就是最愉快的教材。甚至你拿它当菜谱来读都无妨。少年读红楼是一种滋味,中年读红楼是一种滋味,待到老来读红楼,又是另外一种滋味。   迄今为止,中国文学史上,是否还有一部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给最普遍的读者,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以美的启蒙,爱的教育,和诗的幻想呢?   我并不排斥暴民和市民文学,它们自然有它们存在的理由。然而一个社会只有暴民和市民文学是可怕的,一个社会丧失了贵族精神是可悲的。我们应该致力守护最后的精神家园,重建一种从容而优雅的诗意氛围。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1节 一曲女性同性爱的悲歌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2节 女子生而愿有家

女子生而愿有家 ——《陈云栖》中三女性   《陈云栖》一文,从男主人公真毓生出生时神秘的预言,到男女主人公合而又离、离而又合的传奇经历,有着浓郁的浪漫情调,但它真正打动人心的,是一种对普通人——尤其是普通的女性——的人生关怀。   从前,女性除了做泥偶与奴隶,她们的感情与愿望,从来没有得到肯定与尊重。虽然儒家出于对宗族延续的关注,承认“夫妇为人伦之始”,甚至将两性关系提升到形而上的哲学高度,但一落实到个体的行为上,便是“淫”,何况出家人。尤其是女冠,女尼,一有了“淫”的思想与行动,更是十恶不赦。故而从唐传奇《鱼玄机》一直到三言二拍中的破戒僧尼,个个没有好下场。偶有例外,又极力渲染色情,如《二刻拍案惊奇》中的《闻人生野战翠浮庵,静观尼昼锦黄沙弄》笔墨猥亵,很难让人对女主人公产生好感。   《陈云栖》却表达了对这些的妙龄女子的宽容与理解。她们不是云端里的菩萨与仙人,也不是该下地狱的“淫妇”。虽无“道德的完美”,却有人性的光辉。   女主人公陈云栖栖身的吕祖庵,实为一所变相的妓院(自唐以来,女冠就常有高级妓女的性质)。“黄州四云,少者无伦”,真毓生慕名前往,一见倾心,她却谨慎的回避了,其洁身自好,与云深、云栋形成对比。当真生好不容易摆脱白、梁纠缠,与之一见时,云栖隔窗与语,先警告他“人皆以妾为饵钓君,频来则身命殆矣”,接着表白自己“不能终守清规,亦不能遂乖廉耻,欲得如潘郎者事之”,在真生立誓之后,她仍坚持“桑中之约,所不能也”。她多情而又自持,大胆而又谨慎。她不打算以青春去殉所谓清规戒律,但也不愿在这污浊的环境沉沦下去,她要的固然是“情”,更看重的却是婚姻。无可否认,她的持重有那么一点自高身价、待贾而沽的味道,但她幼丧父母,无依无靠,身处不堪之地,所有的仅是不牢靠的颜色而已,又怎能怪她小心翼翼?她的谨慎或许因为她曾有过受骗的惨痛经历(她的性格其实很天真,否则不会因真生一句戏言而始终相信他姓潘,以致生出后来种种阴差阳错)。她的立身并不高尚,她的愿望也很普通,却是那时代许多命运相似的女子共同心声。   后来几经离乱,她始终未忘情于真生,无意中竟来到他家中,真母不知她真实身份,有意将她许配给已为她相思成疾的儿子:“‘亦知我同归之意乎?’女笑曰:‘妾已知之。但妾所以同归之初志,母不知也。妾少字夷陵潘氏,音耗阔绝,必已另有良匹。果尔,则为母也妇,不尔则终为母也女——报母有日也’。”这里又一次凸现其性情:重情义而又通达。她重情,但重的不是无望的情,她守义,但不守无谓的义。毕竟她不是大家闺秀,没有那么重的礼教观念,何况她与真生所谓“婚约”,本就不合“礼”了,她的秀美可爱终于使真母打消了顾虑,娶她为媳。   如果说陈云栖嫁给真生还有几分是为了情的话,盛云眠的遭际,就更耐人寻味。云栖婚后偶遇流落江湖憔悴非昔的云眠,相对酸辛,于是伪为姊妹,携归家中。云眠“举止大家;谈笑间,练达世故”博得“既寡、苦寂”的真母欢心,云栖主动提出“欲效英皇”,云眠亦嫁真生。男子纳妾总是引起我们的厌恶,但此处云栖的行为不能以“封建道德”视之。她固是受到时代环境的暗示,男子有纳妾的自由而女子没有“妒”的权利。但文中一再强调两个孤女自幼感情极深。云栖既因自己不能理家而欲倚之为臂膀,更怜悯云眠的遭遇,希望以此改变其命运(否则,没有名分,云眠势不能久住真家),这是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是云栖的善良与胸襟。   云眠嫁真生,不是出于爱情——   告曰:“昔在观中共枕时,姊言:‘但得一能亲爱之人,我二人当共事之’,犹忆之否?”盛不觉双眦荧荧,曰:“妾所谓亲爱者,非他:如日日经营,曾无一人知其甘苦;数日来,但有微劳,即烦老母恤念,则中心冷暖颇殊矣。若不下逐客令,俾得长伴老母,于愿斯足,亦不望前言之践也。”   新婚之夜,她对真生坦言:“妾所以乐得良人者,非不能甘寂寥也,诚以闺阁之身,`然酬应如勾栏,所不堪耳……”她从来没有得到“家”的温暖,没有得到“人”的身份,于是这一点关怀就让她恋恋不去。杜丽娘的惊梦寻梦,乃是青春的觉醒,而对沦落无依的她,连青春的悲哀都太奢侈了。也许她太实际、太庸俗,但出身勾栏的微贱女子,如何能主宰自己命运,她已做了所能做的最大抗争,在她身上,何尝不闪烁着人格的尊严、人性的光辉。   明末小说《欢喜冤家·黄焕之慕色受官刑》的女主人公了凡,有几首诗写自己的心路历程,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   旋蓄香云学戴花,从今不着旧袈裟。   宁操井臼供甘旨,分理连枝弃法华。   越宿顿知鸳被暖,乍妆殊谓凤钗奢。   禅心匪为春心腻,女子生而愿有家。   可为云栖云眠二人作结。   说完了两个年轻女性,不要忘了本篇的第三位女性,真生的寡母。她刚出场,小说就交待她“庭训颇严”,她断然拒绝儿子的求肯,一度成为儿子追求幸福的阻碍,似乎是个冷酷专制的家长。但戏剧般的,又是她亲自将儿子的意中人送到他身边。当她最终知道事情始末时。只是笑着说:“我初不欲为儿娶一道士,今竟得两矣。”显示出她在亲情的温暖之下变得慈爱有人情味了。小说将近结尾处特意交待:“夫人固善弈,自寡居,不暇为之。自得盛,经理井井,昼日无事,辄与女弈。挑灯瀹茗,听两妇弹琴,夜分始散。每与人言:‘儿父在时,亦未能有此乐也。’”试想,除了蒲松龄,谁曾关注过一个盛年寡居的母亲的情感世界?   她的境界也由此更高一层:真生科场落败时,她说:“吾家虽不丰,薄田三百亩,幸得云眠经理,日益温饱。儿但在膝下,率两妇与老身共乐,不愿汝求富贵也。”在礼教的观念中,“家”不过是“国”的缩影,“孝”已经固化为一种行为的准则,几曾见这般表现母子婆媳间浓浓的亲情?   《陈云栖》的浪漫无掩于它的现实性,它的现实性也没有冲淡它的理想色彩。它体现了蒲松龄对人性深刻的洞察力,更体现了一个伟大作家所必备的对人类普遍的爱。 1999年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3节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香玉》中微妙的爱情境界   《聊斋》中众多的爱情故事,基本还是沿袭了从《诗经》开始爱情模式,即以《关雎》为代表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婚姻之爱,和以《蒹葭》为代表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理想之爱。前者又占了绝大部份,(不过,“淑女”替换成了狐与鬼,成为主动进取的一方)。国人对后嗣的关注,已然成了一种宗教情结,在《聂小倩》《花姑子》等篇表现最为突出,这种关注远超出对爱情的关注(宁采臣最缶龆ê湍粜≠唤峄椋必须经过母亲的主持;而母亲同意婚事,是聂小倩解除了她关于后嗣的疑虑。《花姑子》最后一定也要加上“送子”的尾巴)。而最接近代爱情的复杂微妙的,当属《娇娜》与《香玉》。\   《娇娜》与《香玉》的题材是容易落入“娥皇女英”的俗调的:始离终合,一夫二妇,团圆到老。蒲松龄的非凡之处,就是在传统叙述语言的制约下意外的突破了简单化的爱情模式。   1延迟与期待——“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中,孔雪笠最终娶松娘为妻,真正的女主人公却是娇娜。孔雪笠与娇娜的关系止于亲友。黄生则云:“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良友也。”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古之所谓“伦常”,是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五伦之中,前面四伦都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换句话说,就是尊卑定位。独有朋友一伦,虽然可以视为“兄弟”关系的延伸,却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将之联系在一起的,不是血缘和婚姻关系,而是对共同的“道”的追求。志同道合者,始称“朋友”。朋友的基础就是道义与忠信,“道不同,不相为谋”。儒家对朋友之道,是非常重视的。   但是“朋友之道”,仅限于男性之间。第一,女性智慧与能力既然低于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间,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亲眷间,也要刻意防闲。蒲松龄却明确提出了异性之间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说是特别的。   这种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吸引的基础上的。清代小说《林兰香》里,耿朗面对燕梦卿的劝诫,以“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来搪塞,在这里,朋友一词,决非对她品格的褒扬,而是对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对象是娇娜,吸引他的是娇娜的美貌,可惜娇娜已婚,徒留遗憾。直到娇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黄生最初也不过是出于兼收双美的心理接近绛雪,直到香玉蒙难,他与绛雪在痛失爱人与朋友的相怜相惜中,才达到了默契。   《娇娜》《香玉》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感情,不如说是近于近代观念的“爱情”。这种“友情”并不抹杀性别的特征,而是强调了性别的特征,但是又带有精神爱悦的性质,不耽于肉欲,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娇娜》结尾蒲松龄自己这样评论到:“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为什么“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传统婚姻是以“礼”的形式承认同居的合法性,以满足家族延续的需要,干脆这么说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种。个人感受不被考虑在内。所以它缺少了爱情必不可少的钟情——回应——结合的过程中重要一环:追求直至心心相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对此,解决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补充,使家族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互为妥协。但是妾往往出自贫家,教养缺乏,可以承受“欲”却难以作为“爱”的对象。于是又有了一种虽不合“礼”却合法的补充方式,那就是妓女。高级妓女受过严格的才艺训练,美丽而浪漫,有资格成为爱慕的对象,追求她们是需要花费相当的金钱、时间与精力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满足了男性寻找“爱”的需要。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历代吟咏妓女的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远远超于吟咏夫妻生活。“色授魂与”是承诺而非完成,是期待而非满足,是性交的无限延迟,是向着爱欲的顶峰的永恒攀爬,所以最富有魅力。   蒲松龄相信异性间亦能达到精神融合的境界,在妻妾、妓女之外,隐然期待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想之爱:“知己之爱”,这是很了不起的。   2娇娜和绛雪——异类女人   《聊斋》,甚至大部分明清志怪小说中的花妖狐鬼,其实不过是良家妇女的变身。她们美丽而温良,给穷书生们以性的满足,但又不需要他们负任何的责任。始乱终弃固然要遭到谴责(《窦女》),那只是对民女适用。花妖狐鬼既然神通广大,来去自如,那就一切后果自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典型的男性白日梦。礼教要求女人为了贞节要死要活,小说又要求女人为了爱情要死要活,无非都是成全了男性的私欲罢了,男性自己却可以超然物外,坐享其成。   娇娜却和《乔女》的主人公很相似。乔女拒绝了孟生的求婚,却为他打官司、抚育孤儿成人,“固已心许之矣”。娇娜把婚姻给了一个男人,却把感激、尊重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感激之心,器重之意,无疑是爱情基础。她甚至不回避这种感情,也不惮于表达出来。她恪守了礼法,但是又颠覆了礼法。   绛雪呢,作者反复突出的却是她的“无情”。作者把香玉写成牡丹花,而绛雪是忍冬。牡丹国色,香玉妩媚而爱娇;忍冬耐寒,绛雪高傲而素淡。面对黄生的追求,她选择了逃避。直到黄生表现了对香玉真挚的哀痛,她才出来安慰他。即使如此,面对黄生的抱怨,她还是表示:“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   生欲与狎。曰:“相见之欢,何必在此。”于是至无聊时,女辄一至。至则宴饮唱酬,有时不寝遂去,生亦听之。   这种“无情”乃是保持人格独立的努力。黄生后来也理解并尊重她。比起香玉的忘我之爱,这种保持自我之爱,似乎更合乎近代的观念,而远离传统。   3后神话时代最美丽的神话   总的来说,《聊斋》中的男性比起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要苍白得多。正如叶舒宪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指出的,大部分作品遵循的“三部曲”,即:“艳遇(性的满足)——磨难和变化——幸福(人生的满足)”,男性总是处在被动的、受拯救的位置,形象也就大抵苍白甚至猥琐。比如《红玉》的男主人公先是遵从父命背弃了爱情,后来遭遇惨祸,无力庇护娇妻弱子,只会对着红玉“裸跪床头”,着实令人作呕。   《娇娜》《香玉》独具一格。《娇娜》里的孔雪笠以“圣裔”的身份,却结交被视为淫邪化身的狐精,他与娇娜一家的友爱也让人感动。在他们遭雷劫“天罚”的时候,他毅然挺身而出,“逆天”而行,为了所爱陨身不恤。   前面提到,中国人对嗣续的关注,近乎宗教情结。在传奇志怪小说中,多有花妖狐鬼以法术助人飞黄腾达、为人产佳儿的情节,黄生入寺本为求取功名,但对香玉和绛雪,从来不曾有此类期待和要求。   香玉不幸夭亡,由花妖而花鬼,尚缠绵爱恋,最后又因爱而重生,这些描写美丽异常——   次年四月至宫,则花一朵含苞未放;方流连间,花摇摇欲拆;少时已开,花大如盘,俨然有小美人坐蕊中,裁三四指许;转瞬飘然欲下,则香玉也。笑曰:“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而黄生入山不返,相约死后魂托牡丹之侧,临终前,他说“此生期,非死期也”。他不再以“人”的资格为贵,宁愿化作“异物”,也要与所爱相伴——   次年,果有肥芽突出,叶如其数。道士以为异,益灌溉之。三年,高数尺,大拱把,但不花。老道士死,其弟子不知爱惜,斫去之。白牡丹亦憔悴死;无何耐冬亦死。   这和《红楼梦》里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化身为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后神话时代最美的神话。蒲松龄自己评论道:“情之至者,鬼神可通。花以鬼从,而人以魂寄,非其结于情者深耶?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人不能贞,亦其情之不笃耳。”这里的“贞”已经不是对女性单方面的苛求,而是双方对等的对爱情的忠诚。他对“情”的推崇,正与《红楼梦》“以情补天”的观念有共通之处。   孔雪笠和黄生性格迥异,一刚烈,一温和,却都是聊斋里最光彩照人的男性形象。 2003年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4节 岛上“仙侣”,人间怨耦

岛上“仙侣”,人间怨耦            ——略论《仙人岛》   聊斋很多故事,都可以做出多层次的解析。《仙人岛》一文,其表层和众多修仙得道的故事并无二致,主人公在仙人的点醒和提携之下,从热衷科名到看破世情,终于也荣登仙列。王勉就成了“地仙”,和芳云长住海岛,做了一对神仙眷属。蒲松龄照惯例加上“异史氏曰”,带着点葡萄酸的说:“地仙许携姝丽,恐帝阙之下,虚无人矣。”其实正是科举的失意,才会产生这样的白日梦。   然而深一层,却是揭示了男尊女卑制度之下,“强势”妻子和“弱势”丈夫的结合带来的婚姻困境。   王勉和芳云这对“才子佳人”的仙岛岁月,是否幸福呢?   王勉自视甚高。崔道人劝他修仙,他“念己才调,自合芥拾青紫,富贵后何求弗得”;跌入海中,被明救起,他夸称:“我中原才子,偶遭狼狈”;见了芳云之父文若恒,就自吹“某非相欺,才名略可听闻。崔真人切切眷恋,招升天阙,自分功名反掌,以故不愿栖隐”,使文若恒肃然“起敬”。然而偏偏就在芳云绿云两个小女娃的笑声里,被打回原形。小说描写他在人前沾沾自喜的展示才艺,吟诗作对,高诵八股,自弹自赞,却被绿云和芳云几句嘲谑,弄得嗒蝗羯ァ5鹊胶头荚瞥苫椋“又视洞房中,牙签满架,靡书不有。略致问难,响应无穷。王至此,始觉望洋堪羞。”“中原才子”,不过尔尔。好在能够听从芳云的劝告,从此不复写诗,作为藏拙之道,总算有了一点自知之明。\   其才如此,其德若何?与芳云的婚姻,使他一下子由地登天,什么都有了。于是开始饱暖思淫欲,打起了侍女明的主意。“两情益笃,时色授而手语之。芳云微觉,责词重叠,王惟喋喋,强自解免。”聪明的芳云借着对《孟子》“独乐乐”数语句读的歪解含蓄警告了他,他还是趁着芳云出门,“急引明,绸缪备至”,以至于身染怪疾,大遭芳云嘲笑。王的才子风流,不过都是文人无行。   按照小说的描写,芳云在身份、美貌、才华上都远远胜过明。王勉在新婚之际,还如此急巴巴当了馋嘴猫,很让人不可理解。但是仔细一想就明白了,芳云的优秀使他产生了搓折感和焦虑感,在她面前,他常常无地自容,而在明面前,他又可以扮演“中原才子”,恢复他良好的自我感觉。蒲松龄显然深刻的了解男人心理,所以故意使王勉的偷荤狼狈异常,做为巧妙的讽刺。   对着这样一个伧俗的夫婿,芳云却似乎没有任何不满。她对他的种种荒谬,不过是点到即止。她的父亲仓促决定了她的婚姻,她就把这婚姻当作是“夙分”安然接受了下来。幸运的是,王在重回人间目睹家族零替之后,终于有了精神成长的迹象。“然故人偶至,必延接盘桓,忠止于平时。”所以他们重归仙人岛之后,大约向安徒生童话一样“从此快乐的生活下去”了。   地仙芳云有“法力”,有家庭的支持,人间的女子,却没有这样幸运了。双方生活理念相差过远的婚姻,本来就很难保持长久的幸福,而在男尊女卑的时代,一个女子,如果其才华与能力,超过自己的夫婿,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社会对女性的定义,就是比男性低一等。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有才能,还把这种才能展示出来,就要被视为牝鸡司晨。男性非但不会表示欣赏,甚至不能够做最低限度的容忍。有能力的,就千方百计打压之;没有能力的,就千方百计反动之。前者如《林兰香》耿朗对燕梦卿,《兰花梦》中许文卿对松宝珠。后者如本篇之王勉,《红楼梦》贾琏对王熙凤。燕梦卿“上而朝廷,下而奴隶,中而族党姻亲,莫不重之爱之”,松宝珠自幼充男儿教养,出将入相,屡建奇功,却始终不得丈夫欢心。即使她们处处谦抑,甚至不惜自污来讨好丈夫,最终还是被凌虐至死。耿朗和许文卿的骄狂轻薄,如出一辙。小说真切的告诉我们,一个女子,无论有多么大的才能,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功的参予了社会活动,在家庭之内,她们仍然是绝对的弱者。丈夫掌握着她们的幸福乃至生命。他们利用“夫为妻纲”的“伦常”来压制女性,使之产生自虐的心理,最终自信心崩溃,作出彻底的自我否定,以达到他们可耻的胜利。   贾琏之流,则热衷于偷鸡摸狗,寻找和妻子截然不同的对象来发泄自己的压抑。《儒林外史》写得最为现实,鲁编修一念“爱才”,仓促招赘,鲁小姐自幼在父亲教养下,热衷八股,蘧公孙却是风流自赏,两人的婚姻一开始就说不出的别扭。结果鲁小姐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而蘧公孙只好把他“诗才”放在侍女双红那使用,不想双红私逃,引来一场祸事。作者不动声色写来,鲁小姐固然迂腐可笑,然而更可笑的却是蘧公孙。使人笑过了之后,又有说不出沉重。   两种情形并非判若秦楚,而是很容易互相转化的。当一个男人暂时不能压制妻子(比如妻子娘家势力比较大),他多半会采取第二种方式,一旦情势扭转,很自然的就换成第一种方式了。凤姐最后的结局就是被贾琏所弃,“哭向金陵事更哀”。   回到《仙人岛》来,蒲松龄明明对芳云很是欣赏,但是结尾的“异史氏曰”也忍不住说“彼妇之口,抑何其虐也!”。芳云的聪明和尖刻都是男性很难接受的。仙家岁月永恒,《仙人岛》的故事是没有时间性的,日常生活是虚化的,他们永远在对弈饮酒中过日。如果把芳云和王勉打回人间,他们只怕不会是一对仙侣,而大有可能成为怨耦。   即使在今日,男女平等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社会对男女两性的“角色期待”也始终不同。女性找到一个在某些方面(经济基础、学历等)比自己弱的伴侣,双方都会承受很大压力。这种压力甚至足以使婚姻生活变质。所以这篇小说,至今看来还是很有幽默感。 2003年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5节 绵羊的胜利

我的少女时代,陪伴我长大的消遣读物,先是琼瑶,后是亦舒。现在的女孩子,说起琼瑶,基本是隔膜与鄙夷的,她们称她为“琼瑶阿姨”甚至“琼瑶奶奶”,看琼瑶小说是没有品位的表现。不过我读书素来只管有趣,并不计较品位。很烂的书,也有很好的读法,鲁迅先生说“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实在可以当作绝妙读书论。事实上,琼瑶和亦舒对当年的我影响均等。从琼瑶那里,我学会了不能当什么样的女人;从亦舒那里,我知道了什么样的女人是聪明女人。虽然,聪明往往不能增加女人的愉快,聪明过头了,就丧失了很多肤浅的乐趣。聪明也不能你帮助逃过命运的陷阱。但权衡一下,做个聪明女人,总好过做个蠢女人。   琼瑶的小说和金庸的小说一样,满是中国人的生存哲学,当然,琼瑶有一种将一切矛盾庸俗化的非凡本领,她笔下矫揉造作的温情足以使成年人满身鸡皮疙瘩,至于孩子,早就老练狠辣,照样不吃这套。不过琼瑶有限的思想,却和传统精髓一脉相通,如果不计较拙劣的情节与文笔,打字缝里看去,还是可以看到很有趣的东西的。比如:绵羊是如何打败豹子的。   李孪壬在《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中,论具有“绵羊的道德”的袭人辈,是如何无声的谋杀具有“豹子的精神”的宝、黛。琼瑶小说里,就经常出现一只作为入侵者的“绵羊”。绵羊化,与其说是一种道德,不如说是一种生存智能,一种在庸俗社会生存的智能。在崇尚中庸圆滑的文化里,豹子是难以生存的,进退自如的只能是绵羊。琼瑶“纯情世界”,亦是现实世界的微缩。      为了避免使大家倒胃口,我不准备直接引用小说原文。我不看琼瑶有十多年了,这些都是小时候的印象,或者偶尔陪妈妈看电视剧攒的零碎,搬出来,也许会有点不确切了。   绵羊的最大特点是温顺,因为温顺,所以显得十分忠诚。琼瑶非常喜欢小绵羊,她总是给小绵羊安排凄凉的身世,非凡的美貌,和高度的自卑。然后,一个男人从天而降,充当她的保护者。当然,这个男人必须有高贵的身世,非凡的英俊,和高度的自命不凡。本来这是一个“优势互补”的最佳结合,但是如果就此结合了,小说也就写不下去了。   于是这个拯救者身边,被安排了一只豹子。是的,真是无可奈何,豹子竟然比绵羊优先。绵羊只得充当入侵者。当然,琼瑶并不把绵羊视为入侵者,她不可思议的认为豹子应该而且必须和绵羊好好相处。她并非没有意识到这对女性何其不公,但是由于男主人公的“完美”,使这种不公变得可以容忍(这一点和亦舒对照特别有趣,亦舒是断然不能容忍豹子睡在羊圈里的蠢行,她小说的男主人公,也大抵自私猥琐,完美的只有外星人)。在琼瑶看来,豹子不愿意接纳绵羊,未免不够善良。而绵羊在豹子爪子下混日子,则绝对可怜。于是她笔下,绵羊轻而易举就占领了道德制高点。   面对入侵者,豹子的第一个反应,是愤然捍卫自己的地盘。绵羊无论从身体或者智能,都不是豹子的对手。绵羊的伎俩是尽量展示自己的忠诚和委屈,唤醒男人的英雄主义情结,鼓动他们代替自己和豹子斗争。《梅花烙》堪称经典。梅吟雪,就是一步一步的征服了从丈夫到公婆到全家上下的心,而那个公主,则一步一步被隔绝,被孤立,被全家所厌弃。当然,琼瑶是不肯承认绵羊的狡诈的,她把公主写得十分残忍,不值得同情;又安排梅吟雪的身世,使全家对她都负有“原罪”,更重要是的,梅吟雪非常非常驯良,“薄命怜卿甘作妾”,驯良就是她的武器。虽然小说的结尾被写成悲剧,但是胜利者显然是梅吟雪。终身孤栖、永远忏悔的是公主。   问一问男人为什么喜欢绵羊而不喜欢豹子,其实道理很简单。大多数男人并不懂得棋逢对手的乐趣,绵羊温顺乖巧,绵羊可以无条件的认同他,崇拜他,“增加他的高度,衬托他的威仪”。当他面对豹子和绵羊时,并不以绵羊入侵为非,还要责备豹子不肯分出地盘来的。如果他不能够把他的绵羊捧到心目中应有的地位,一定是觉得是豹子欠了他的情。   《还珠格格》里紫薇,是又一只厉害的绵羊。她用一个“情”字,爱情,亲情,友情,把周围的人一网打尽。不肯进入这张网的,就成为网中人共同的敌人了。比如皇后。事实上,最后她也乖乖的往网里面钻了,因为非如此无以生存。再有,当紫薇面对晴儿的“威胁”的时候,她的姿态就是柔弱的,以退为进的。事实上,这一招屡次被证明是绝对有效的。   《烟雨蒙蒙》似乎倒了过来,依萍充当了入侵者。但是掳获了猎物之后,她一样得和平庸而善良的如萍斗争,来守护她的爱情。最后的结局是:如萍死了。于是男人躲起来忏悔去了,依萍则必须为自己不妥协“不善良”,负出惨痛的代价。   琼瑶小说里面,还有一种主动引羊入室的豹子。《碧云天》里的女主人公(名字忘了),出于怜惜,收留了自己的学生,关怀照顾她。她不能生育,居然想出了“两全其美”的办法,让丈夫把她收为小妾。结果,她眼睁睁的看着属于自己的丈夫和家庭慢慢变成别人的,听着丈夫把对自己说过的肉麻话对别人重说一次。她忍无可忍爆发了,于是绵羊出走,她却后悔不已。她甚至觉得是绵羊把丈夫“让”给了她。小说的结尾,是全家人一起深切的怀念绵羊。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大约十三四岁,也觉得煞是荒唐。琼瑶的庸俗就在这里:她一定要调和豹子和绵羊,一定要豹子为自己薄待了绵羊而忏悔。      古龙却是拆穿了小绵羊的把戏的。在《武林外史》中,朱七七和白飞飞形成了有趣的对照。热情、坦率、倔强的朱七七不停吃亏,遭人误解和陷害,而温顺、柔弱、无助如同羊羔的白飞飞,随时得人宠惜,无往而不利。谁能想到凶残的幽灵公主,就是纯洁的小羊羔?她失败之后,还能轻松地把一代大侠沈浪给耍了一把。羊羔的力量,委实不可小觑。      看红楼的人,都觉得王熙凤对尤二姐太狠毒。但这问题的实质,是贾琏有错在先,尤二姐自甘入套。而且凤姐对聪明女孩子很是欣赏,对平儿也有些感情,并非完全不能容人。但是她的本能告诉她,她最大的威胁,决非和她一样出众的豹子,而是尤二姐这样的绵羊。贾琏的智慧,只配欣赏绵羊。如果不是尤二姐太不聪明,且先有了道德的巨大缺陷(悔婚,失身),而凤姐又充分利用了家族的资源的话,谁死在谁手里,那可难说得很。但是凤姐并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绵羊的入侵照样把她的生活撕裂了一个大口子,并且埋下了后患。   琼瑶小说里的豹子都是笨豹子,亦舒最欣赏的,却是聪明的豹子。她们不屑于像绵羊一样低头企求恩宠,坚忍独立,叫男人又敬又爱又怕。而一旦遭遇绵羊,她们骄傲得连斗争都不肯,忙不迭撤退,重新开始生活。虽然受伤不浅,好在生命力顽强,总能自己舔净伤口。感情丢了,保住自尊也是好的--当然,不是不辛酸的。   绵羊却也有危机,盖她们奴性太重,精神卑微,缺乏咀嚼,久之不免遭人厌弃。亦舒的小说,常常安排男主人公在放弃豹子选择绵羊之后,回过头来想起豹子的好处。当然她决不会让豹子因此回心转意,不过是使男人显得更加猥琐,叫豹子骇极而笑,坚信自己逃离的正确而已。      真正成功击退绵羊的,不是豹子,而是狐狸。我想,很多女孩子一定和我一样,看到《聊斋志异·恒娘》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愉快。争夺男人的斗争本来是非常无趣的,但是一只狐狸精让这一切变得异常有趣起来。她用她对男人心理深刻的把握,指导一只笨豹子成功狙击了小绵羊。她竟能如此轻快地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叫人窃笑不已。当然,如果你再细想下去,这战利品有多么猥琐,而女人非得变得狡诈无情才能保护自己应得的一切,又是何等悲哀。这愉快,不免要降低不少。但是,比起绵羊横行,总是稍微好一点吧。   当然,琼瑶小说设计的时代背景中,妾的地位卑微,被嫡室凌虐是常态;女性被男性凌虐,也是常态。以柔弱求生存是代价最小的选择。她的笔下,并非没有反映真实。亦舒笔下的现代城市小资,思想与姿态自然大不相同。我只是借此来说明:什么叫做“绵羊的道德”。      豹子和绵羊的斗争,决非仅仅在两性之间存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一个故事,一个书生在深山里读书,鬼想驱走他。书生胆气很壮,绝不相让。鬼虽然花样百出,也对他无可奈何。于是扮成他的祖姑,教训他不好好读书应举,却整日和鬼斗,有负祖先的期待。书生觉得有理,就离山回家了。到家一问,根本没有这个祖姑,非常愤怒,决定再次入山和鬼斗到底。这时候一个朋友劝他:“鬼不得不幻化来骗你,就是已经怕了你了,既然他们怕了你,你又何必去呢?”书生这才作罢。纪昀于是感慨道,鬼虽然有企图,说的却是正理。书生的朋友说的是诡词。正理不能阻止的,诡词却可以,由此“则悟消融刚气之道矣”。绵羊的道德之精髓,就是“妾妇之道”,以男子而行妾妇之道者,无不善于“消融刚气”于无形。豹子一旦陷入绵羊阵里,最苦恼的是,精神意志再坚定,也根本找不到对决的机会,而是被包围起来,慢慢消瘦无力,乃至死亡。我们的文化表面崇尚阳刚,内在却充塞着阴柔之气。虽以儒家道德为号召,骨子里行的却是道家权谋之术。刚性的人格,显然比奴性的人格更不容易存活。绵羊式的狡黠,是一个早熟的民族从绵延不断的苦难中总结出来的普遍生存准则,是长时间充当奴隶被烙下的精神创伤,所以特别使人感到悲哀。   既然豹子和绵羊的斗争每每失败,那么能够扳回一局的只有狐狸了。看看明朝杨继盛辈如何死于严嵩之手,而徐阶如何扳倒严嵩,就能深刻理解这一点。也因为如此,我们对豹子充满了悲悯和尊敬,而只好对狐狸表示欣赏和感谢。 2003年11月17日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6节 娜拉出走之后怎样?

注意一位不知名的朋友在我主页上留言,留下一个地址,我回访,由此第一次参观了天涯社区新推出的blog,又从友情链接进入另一本blog,那的链接里,有个名字吸引了我:竹影青瞳。 去天涯已近四年,大部分时间潜水中。天涯“同性之间”版块,只怕是国内第一个“主流”网站中以同性恋为主题的版块了吧?不过那个版块起先色彩还比较含糊,倒像是女孩子天然的亲昵到“真正的同性恋”之间的过渡。后来,就渐渐就“专业”起来了。我对自己觉得有趣的东西,素来百无禁忌,所以偶尔也去溜达。它的风气其实比舞文弄墨等要好,颇有几个出色的作者。 然而就是这个尺度很开放的版块,有个女孩子却老是被骂被封,那就是竹影青瞳。好奇之下,翻出了她一篇小说。看后忍不住大笑。她驾驭文字的能力不错,而结构的能力比较差,出彩都在那些放肆的细部: 『竹影累得全身都是汗。她说:“你这女人真够贱的。叫这么厉害。”我说:“你不贱么?”竹影说:“我也贱。”我说:“就光我们俩贱么?”竹影说:“女人都贱。”我说:“就光女人贱么?”竹影说:“人都贱。”我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我实在没有办法不赞同她的观点。这句话,斯文一点来讲,不过是孔夫子的“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其实仔细想想,难养的何止女子与小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恰是人性普遍的弱点。只是她表达的方式坦率得让人受不了而已。 于是我觉得她被封挺冤枉的,天涯风气所向,很多小说谈“性”赤裸的程度与她不相上下,往往还得到推荐,她却激起了最大的“义愤”。我以为,她真正刺痛人的,不是性,而是尖刻,而这恰恰是我欣赏她的地方。 不久前还有个木子美,竹影青瞳和她的风格其实有点像:不给别人留半分余地,也就不给自己留半分余地。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7节 混乱的时代

机灵的天涯我们无疑处在一个极混乱的时代——或者就叫做“礼崩乐坏”。新道德与旧道德都让人无所适从。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然,作为人,总有一些底线不当逾越。 然而大前提是:男性首先必承认女性对身体和感情自决的权利。说自律,也应该是对两性平等的要求,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苛求。 我私心里以为,文明社会当有宽容之精神,在不危害他人的情况下,即使别人的生活选择和自己完全不同,亦须尊重其选择的权利。何况,我一直觉得,这未尝不是社会之进步——哪怕是痛苦的进步。木子美和竹影青瞳能够快乐张扬的时代,比她们要被乱石砸死的时代,无疑要文明得多。恰恰是对历史上女性曾遭受的最惨无人道的凌虐和压迫的深刻认知,使我坚信这一点。 所以我欣赏她们那种坦荡到绝决的态度。无论从“态度”(“态度决定一切”,赫赫)到文笔,我以为她们胜过卫慧九丹之流的。 天涯是非常机灵的一个网站。在别的网站纷纷升级系统提供各种花里胡哨的功能的时候,它能忍得住四年不换极丑陋的首页,保持最简单的页面框架,反而成为自身特色。当木子美带动了全国性的blog热后,它不动声色的推出了天涯blog,并很快引导其成为一种流行。只要看看每日新增blog数量和blog文章数量就知道了。比如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没有干脆说“日记”,而是很自然的用“blog”,事实上,我在拥有类似网络日记本已达数年,但从来就没有想到要管日记本叫“blog”——给我日记本空间的网站也并没有想到。如果说上海是一个善于领导生活潮流的优秀小资城市,那么天涯无疑是一个善于领导网络潮流的优秀小资社区。它成功的使我们在这里忘记了“日记”,而齐齐的使用“blog”。 竹影青瞳的blog出现还不到10天,点击已逾两万,在我开始写这篇文章时,是十四万八千。作为一个私人空间,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注:这个数字不确了,就在我写完这篇文章的当日,北青周刊登出的竹影青瞳访谈,被各大网站争相转载,点击数一日飙升至百万)。原因很简单,竹影青瞳的每则日记,不管是散文小说还是诗歌,都配发一张照片。有的,负跏侨裸的。相比之下,她一贯的文风,与那些“做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之类的标题,反而不算什么了。\ 天涯的机灵又体现在这里:开始时,他们默许了这些裸照的存在,当这本blog点击迅速超过十万的时候,管理员不动声色的一举删除了那里的所有图片。我不相信这是“舆论”的压力,而是——他们要的效果已经达到了。 这十四万八千次里面,有我的数十次。我的动机很简单,好奇。不过当我约略浏览完一部分作品之后,我感到一种深切的怜悯。 怜悯这个词,似乎带着居高临下的味道,其实不是,是我同样作为女性,对女性自身的命运的怜悯。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8节 大脑永恒的躁动

性阀值弗洛伊德努力使我们相信,人的行为很大一部分是动物性本能的驱动。说起来,我们的身体对食欲与性欲的应激方式其实很像。粗茶淡饭足以养生,家常畜禽足以果腹,但人还是要吃野物,什么都敢吃,变着花样吃,吃出SARS也在所不惜。如果世间真有龙肝凤髓,也一定会有人千方百计弄来吃掉的。这哪是生理需要,根本就上升为精神性的贪婪了。性欲也同,满足肉身的高潮并不困难,困难的是解决大脑永恒的躁动。动物饥渴则饮食,发情则交配,绝不会有人这样麻烦的。所以不要把贪食与好色归咎于我们的肉身,而应该该归咎于过分发达的大脑\ 人类对色情是永不厌倦的,但是对色情的形式是很容易厌倦的。农夫和老婆热炕头也就满足了,帝王们却往往有匪夷所思的癖好。西方性学有一个名词“性筏值”,也就是能够引起性冲动刺激程度。人很容易陷入一种恶性循环里:无休无止追求性刺激——性筏值升高——寻找更高的刺激。帝王自然比普通人有“理由”和有条件这样做。 我们的社会离开上一个禁欲时代并不太久。七十年代末期,一本名叫“少女之心”的手抄本陪伴很多人度过躁动的夜晚,正统文学作品里有一小段含糊的暗示就足以使人浮想联翩了。据说九十年代初最早上互联网的人的动力都来自浏览色情网站,对着几张小图片就能激动得流鼻血。现在少女之心即使正式出版,读者只怕会很诧异:这就是传说中的“淫书”?太小儿科了吧。在论坛贴图区,常有老网虫对别人贴的日本色情图片表示不屑一顾:他们说,不好看。不要怀疑这句话真诚,他们是真的以为不好看。经过无数标准化色情图片的考验以后,一切已然变得十分乏味。当虐恋电影能以艺术的名义公开放映,当A片能以性教育的名目坦然观赏,当自拍能以展示真我的名义公然放送的时候,还能怎样? 所以我们的社会,每隔一段时间,一定要挑出一个新的牺牲,来供给大家娱乐的需要。不幸被选中的人,大抵很以自己的特立独行自傲。事实上,“人”是很容易消失在他的形象背后的,米兰·昆德拉告诉我们,不朽是一种陷阱。关心海明威阳痿的,远远多于关心他的作品的。卫慧的一本《上海宝贝》,把她用一个滑稽的姿态定格在世纪之交的文坛上。多年以后,人们大抵再也没有兴趣去看这本书,也不会在乎一个有血有肉的卫慧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肯定记得“美女作家”的恶谥,和“湿了”的名言。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9节 不可容忍的挑衅

木子美  木子美的存在,构成了一种不可容忍的挑衅。她真正的危险,不是性,而是剥掉温情脉脉的“爱”的脸皮,嘲弄了社会性的虚伪。在封建时代,对付这样的女人,就是把她拖去浸猪笼;在商业时代,则是把她变成一个庸俗的色情符号,把她交给全社会意淫,那么她的挑衅就自然被消解了。消灭其肉体和意淫其肉体,其本质都是消灭她作为一个“人”的存在。多少人一边兴高采烈的看着木子美“实录”,一边大骂“无耻”,最了不起的是把她的照片贴出来骂,“真丑,白给我也不要。”一个木子美,可以同时满足全国人民的窥淫欲、道德感和虚傩模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娱乐事业啊。\ 当时我就在想,木子美的出名一定会变相鼓励女人们争先恐后掉进陷阱,让自己成为“无差别肉体”中的一员,到时候,又会出现什么花样呢? 不出所料,天涯的博客发展到了“图文并茂”,接下去,大约会发展到活动影像上网了吧,只要有网站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与空间。 无休无止的性刺激哄抬了全社会的性筏值。色情小说不稀罕了,稀罕的是肉体与肉体搏击的“真实记录”;色情图片和小电影不稀罕了,稀罕的是这样的“看图写话”。璩美凤在光碟事件后出了本书,幽怨的说:“如果你浏览过我的身体,请你关注我的心。”浏览身体的同时,还能附赠灵魂,无疑更使人兴奋。这决非真的关注了灵魂,而是增加了浏览身体的乐趣而已。日本女优美则美矣,然而毫无灵魂。男人最喜欢是大家闺秀式的娼妓,和娼妓式的大家闺秀。娼妓式的娼妓,吸引力并不持久。恰恰是有才华又有点姿色的“才女”,才能如此卖艺又卖身,满足“更高层次的色情追求”。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0节 人体艺术的价值极限

人体艺术的价值极限  时代在毁坏一切优雅与从容,使得男男女女面目狰狞,急急忙忙掠取各自所需。恩格斯说丈夫找情妇和妻子偷情,是一个苹果的两面,没有这一面就不会有那一面。   可是苹果的另一面不是好吃的。以偷情来对抗偷情,以放纵来对抗放纵,并无胜算。平等和自由不是这样的一种东西:男人包二奶,女人也能养小白脸;男人能嫖,女人就能脱;男人能夸耀性能力,女人就能主动展览自己的躯体。 竹影青瞳说自己的照片是艺术而非色情。然而多么艺术的人体作品,都不可能脱离色情,没有色情,就没有人体艺术。她也承认来看她blog的人多数是被照片吸引来的,不过又不以为这有什么了不起。坦率的说,脱离了她的照片,竹影青瞳的文字不如木子美“吸引”人。因为木子美是在实践,而竹影青瞳是在自恋。无论自恋的文字有多么漂亮,能够提供的终究有限。 她并且努力使肉体升华,也就是说,为肉体争得和精神一样的地位。 同样的努力并不始于她,劳伦斯等人早就尝试过了。劳伦斯甚至把阳具当作神物来颂扬,可是他的文字并不见佳,充满了紧张感,因为他对自己的主张也不能真正确信。   其实,无论怎样为肉体追加精神,肉体也始终就是一具肉体。这样的努力,最终不免至于无聊。   竹影青瞳的文字天赋其实是被浪费了。她的文字比较芜杂,有本色的尖刻,也有刻意的晦涩,就日记本里面的看起来,在反复书写此类题材之后,已然有枯竭的迹象。我多看了几篇以后,印象就远不如初看时鲜明了。对一个有文字天赋的女孩子来说,是很可惜的。 当然,文字在我们的时代不过是游戏,本来也不必承担什么道义。人生愿望各有不同,对文字的愿望也各有不同,这终究是她个人的事情。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1节 嗤之以鼻

性解放然而我对那些一边浏览竹影青瞳的身体一边骂人的道德家固然嗤之以鼻,对那些借此赞同“性解放”,以为是“女权主义”的兴起的标志的“社会学家”们,却要保持高度的警觉。 性解放的真实含义乃是争取对自己身体的自决权利,追求纯粹的性快乐,不再将婚姻、繁殖、金钱等作为性交许可证或者性交目的。 按照道理说,性解放对女性意义更大。因为男权社会男性享有的性自由本来就比女性大得多,合法的形式是多妻制,“合理”的补充是情妇和娼妓。但是无一例外的,法律和道德都对女性的婚外性行为加以严惩。女性追求性快乐甚至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 中国古代,丈夫可以当场杀死通奸的妻子而不必付任何法律责任,而回教法立国的国家,至今还能以投石酷刑来对付"淫妇"。即使在家庭之内,女性同样既不能说"不",也不能说"要",她仅仅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和一具被动接受男性欲望的肉身。性对她是义务而非权利。古来深宫大宅,无不浸透了女人的眼泪。把女人从种种悖逆人性的苛法酷刑中解放出来,无疑是一种进步。 性解放的受益者然而,讽刺的是,性解放的最大受益者,却是男性。确切的说,是中间阶层的男性。对于特权阶层,性解不解放他们都是自由的,中间阶层却由此前所未有的以最小代价在婚姻之外获得性享受DD女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看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好,你情我愿,平等互利。不幸的是,男女生理上的特质,使得性的绝对“平等”无法实现。男性决不会因为一夜情而受孕、流产蒙受身心巨创,而女性感染不洁的概率是男性数倍。不过,受骗的女孩子哭哭啼啼找上门去要求为腹中胎儿负责,至少是二十年前苦情戏的内容了。当今男性是不吃这一套的:谁叫你自己不当心?你肚子里的血块和我有什么关系?甚至连陪着去医院"解决"都不肯,就此人影不见者也多。女性付出的代价是无法索偿的,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因为大家都"解放"了,自己做事自己负责。      东方社会的男性更卑鄙一点。那些热衷于一夜情的男人,和那些要求妻子是处女的男人,往往是同一个。道德的绞索往往还是专门对着女性的脖子抛下去。于是女人不仅丧失了矜持,还丧失了道义。   换句话说,性解放使男性充分的享受了权利而轻而易举逃避了责任。它使得女人变“贱”了。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2节 另一个陷阱

另一种自由·另一个陷阱米兰昆德拉在《不朽》里提到有这样一部中世纪小说:商人破产了,债主让他的女儿在他面前赤裸身体来抵债。纯洁虔诚的女孩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以后允诺了,最后在无法承受的自我谴责中死去。 米兰昆德拉说,不要以为它是在揭露富人的为富不仁,这是一本让人透不过气的色情小说。它告诉我们,女人的胴体曾有这样的魅力:它可以抵消大笔的债务,可以引发和死亡一样强烈的性冲动。而天体海滩上到处晃动的乳房,却毫无魅力可言。   今天,男人买点书报影碟或者鼠标一点,就可以意淫女人鲜活的肉体与“灵魂”。 女人们获得了“自由”:出卖自己的自由。 那么多人在寻求着最有特色的卖点,其结果是,将女性整体变成了可供消费的无差别的肉体。女人们得到了“自我”,又泯灭了“自我”,从一个陷阱里爬出来,随即又掉进了另外一个陷阱。可悲的是,这一切即使不是自觉的,至少都是自愿的。 陷阱,无处不在这样的陷阱何止于性。女性经过艰苦的斗争,争取到了工作的权利。曾经有不少被解放出来女人以能和男性干同样的工作为荣,她们的努力甚至受到国家政权的表彰。荒诞的是,女性的生理特点,使得一些工作中的“男女平等”成为事实上的不平等。女子求职在今天,也仍然受到歧视。 而且,女性的社会责任增加了,家庭的责任却并未减少。社会对一个“好女人”的基本定义从来就没有改变,反而增加了新的要求。男人中间不会分出一个“男强人”类别,却有一个词“女强人”来嘲讽那些工作出色却在家庭婚姻中失败的女人,可是反过来,照样不会有人同情“金丝雀”和“黄脸婆”。于是女人只好把自己训练成八爪鱼,工作家庭样样兼顾,还得小心打理自己,努力青春靓丽活力无限。如此咬紧牙关不敢懈怠,最后便宜了谁了?便宜了男人。亦舒对笔下的男性讽刺已经足够多,这个时代的一些男性却比他们还要堕落。 美狄亚的台词:“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什么时候,女人才不会挣扎逃离一个陷阱之后,又纷纷掉进另外一个陷阱呢?我的耳边总是响起鲁迅先生的问题:娜拉出走以后怎么样? 然而,我们是回不去了。我们不能回到中世纪古堡中,重新把自己严严实实的藏起来。我们也不能放弃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经济的独立是人格独立的保障。 不能回去,唯有前行。我宁愿把今天的一切看作是进步的代价。我宁愿相信今天的乱相是对数千年不合理制度必须的反动。钟摆在剧烈的来回震荡之后,终于能停留在一个代表和谐与平衡的点上。两性间什么时候能够建立一种相对和谐的关系呢?不再“不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了东风”,不再是征服、反抗、压迫与斗争,而是互相关爱、互相体谅、互相理解? 2004年2月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3节 我的白居易集

我的白居易集,92年印刷,简装,青色,封面上只有“白居易集” 四个字,书脊上印着“古典文学普及文库”。藏书的人是讲究书的版本的,我不是。这几个字,就注定此书不登大雅之堂。它是岳麓书社一系列的“普及文库”里的,读高中时陆陆续续买下一些。公平的说,岳麓这套,虽然都是白文本,校勘排印却不差,至少我很少发现错误。不似现在很多新出版的古籍,一看就叫人闹心。   我对它的态度十分不恭。吃零食和入睡之前,手里习惯抓本书,它也是此类之一。看到哪比较有趣,随手就折起来。这么厚的一本,被我抓来抓去,折来折去,居然历经多年不散,也算是奇迹了。相比那本被高高供起来,差点没有洗手焚香翻阅的精装《杜诗镜诠》,它的待遇实在菲薄。   一样的,我没有刻意背过白居易的诗,幼年时出于炫耀与人打赌背长恨歌琵琶行,和念书时应付考试而背者除外。被折的几页还会被很愉快地翻出来看,看完,又翻过去了。   一个雪后的清晨,王献之醒来,呵了呵手,漫不经心在一尺见方的丝绢上写下“鸭头丸故不佳明当必集当与君相见”十五个字,叫人送去给朋友。千余年后,这方尺牍被尊为“鸭头丸帖”,历代无数收藏家的印鉴和有名或不太有名的文人官吏的题字,密密麻麻的凑在后面,成数丈长卷。   一个当代的书法的练习者无可避免面临这样的窘境:每件传世作品,每位书家,都对他构成一种绝对的压迫——无论是学习,或是突破。在二王的时代,书法之美虽然也是刻意锤炼始能达到的境界,却是始终是生活,一种日用而不觉的东西。   唐人在诗歌创作上,也享有这种自由。魏晋间人的成就受到普遍仰慕,却远不是压迫。诗歌尚且缺乏一种绝对权威的范本,大家很平静的分别表述自己。诗歌的语言,和日常并不脱节;诗歌的格律,无非是可以天然感受的节拍。看到在那些文采富赡的唐传奇里面,仙妖鬼怪都忍不住脱口“秀”一回,而举子们厚厚的“行卷”可以被灶媪拿来引火,你就会明白,“诗”在这个时代,是多到可以浪费的东西。   喜欢白居易?给个理由先。这个理由就是,白居易是最不刻意写诗的诗人。   也是一个清晨,秋寒初起,白居易在纸上写下《梦得卧病携酒相寻先以此寄》,叫人送去给好朋友刘禹锡,然后带上一壶酒,慢慢向他的家里走去。   病来知少客,谁可以为娱。日晏开门未?秋寒有酒无?   自宜相慰问,何必待招呼。小疾无妨饮,还须挈一壶。   在白居易集里,这是鲜受注意的一首,因为它实在是太平凡,平凡得和每日抬起头看得见的日头一般,可是在我一边吮着零食一边翻看的时候,却觉得松弛而温暖,为这样朴素可爱的友情。   我忍不住想象刘禹锡每次接过这样一张的诗笺的情形。上面的字一定不会很工整,几分潦草几分疏懒,他大约是眯起眼睛会心地微笑了罢,尽管笑容渐渐透出沧桑。   相比之下,白居易写给元稹的诗,常常痛苦得有点歇斯底里,看得人色变心颤。有时,我更乐于读一读那些淡而醇的作品。   《寄张十八》   ……   经旬不出门,竟日不下堂。同病者张生,贫僻住延康。慵中每相忆,此意未能忘。   迢迢青槐街,相去八九坊。秋来未相见,应有新诗章。早晚来同宿,天气转清凉。   而以下两首五言之蕴藉,其实足以回击对白居易诗作滑易的批评。   《问刘十九》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友人夜访》   檐间清风簟,松下明月杯。幽意正如此,况乃故人来。   “朝上东坡步,夕上东坡步。东坡何所爱,爱此新成树。种植当岁初,滋荣及春暮。信意取次栽,无行亦无数。绿阴斜景转,芳气微风度。新叶鸟下来,萎花蝶飞去。闲携斑竹杖,徐曳黄麻屦。欲识往来频,青芜成白路。”(《步东坡》)   不是心中已经到达真正平和的境界,是写不出这样的诗来的。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正统文学史中总要和《秦中吟》《新乐府》对立起来,说宣扬地主阶级情趣,表现出思想中消极落后一面云云。我得承认闲适诗的大部分成就不高,相似的题材被反复表达之后,带来只能是单调。我也总以为文人们过分热衷于渲染安贫乐道知足常乐,使之无可避免成为诗里庸俗的流行符号。但我还是每每被他笔下的“庸俗”生活所打动,换句话说,他的庸俗叫我十分愉快。   《食笋》:   此州乃竹乡,春笋满山谷。山夫折盈抱,抱来早市鬻。物以多为贱,双钱易一束。置之炊甑中,与饭同时熟。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每日遂加餐,经时不思肉。久为京洛客,此味常不足。且食勿踟蹰,南风吹作竹。   我重视对一首诗的“阅读初体验”,那表示你在不经缜密思考前,一首诗最直截打动你的力量所在。“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是好却不出奇的比喻,读到此尚觉平平耳。最后一句却叫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于是想起李商隐的《初食笋呈座中》:“嫩箨香苞初出林,於陵论价重如金。皇都陆海应无数,忍剪凌云一寸心。”我爱李商隐一如爱一个不知世故屡屡受伤的孩子,比起白居易,他活得委实太痛苦。   还有一次我忍不住笑出来,是看到文集中元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的《奏陈情状》,白居易自请调任京兆府判司,理由是“资序相类,俸禄稍多”,可以奉养母亲。此事新旧唐书本传中皆有记载,可能是要表彰孝道吧。其实在他自己,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后世人可能很难理解这一点。韩愈《教子诗》就遭到很多理学家怒斥,其实他也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   洪迈《容斋随笔》记录了他读白集的一些零碎感受,其中就说到白诗喜纪年。白居易往往随手把自己年齿写入诗章,甚至不避琐屑。读他的诗,简直就能把他的年表勾勒清楚。他还把自己每任官职俸禄多少,也写进去。   洪迈觉得有趣,但他没有说为什么觉得有趣。我想,对白居易来说,诗和日记差不多吧。他并不经常刻意写点什么流传后世,而是习惯性的用它来记录的生活。诗对他就是“日用不觉”的。这必然造成一部份诗作面目之平庸——见过篇篇精致的日记么?篇篇精致的日记,一定是用来发表的行货,而不是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诗的语言无疑需要锤炼,但是我以为“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未免小家子气,且有远离诗作为“心声”的本质的危险。   宋代以后,由于权威范本的确立,你可看到,诗论首先关注的是何种的风格门径,“气味直逼老杜”“似中唐”“有晚唐风韵”……每首诗就此被定格在一个框架内,挣脱不开。在古典时代彻底逝去之后,今天写旧体诗的人,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回归那种纯朴的“诗生活”的境界。   所以我以为“元轻白俗”之讥,对诗来说,轻足以为病,俗却不然。白居易之“俗”,使人亲切。只是白居易的七律,看了确实叫人打呵欠,乃是这种体裁自身森然面目使然——白居易把它们写得和顺口溜似的。   历宦多年,白居易渐渐把生活分成两部分:朝廷的,自己的。他也把诗分得很清楚:给世间的,给自己的。他做自己本分的事,有遗爱于百姓,还总是惭愧自己素餐,“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类似的话在诗集里反复出现过,你没有证据怀疑他的真诚;他也不准备再扑上去作力挽狂澜状,武元衡一事,已经叫他付出了不小代价。他并非怯懦的人,只是看不到牺牲的价值。好比投入一潭死水的石子,顶多荡一圈涟漪而已。“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从来都是文人的自作多情,即使狂放如李白,沉郁如杜甫,也始终看不破诗人梦幻在狰狞政治面前真实的地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入世出世的游戏,文人百玩不厌,但难能到白居易清明的境界。   早岁从旅游,颇谙时俗意。中年忝班列,备见朝廷事。作客诚已难,为臣尤不易。况余方且介,举动多忤累。直道速我尤,诡遇非吾志。胸中十年内,消尽浩然气。自从返田亩,顿觉无忧愧。蟠木用难施,浮云心易遂。悠悠身与世,从此两相弃。   (《适意二首其二》)   他从此和他的环境疏离。他记住周围的热闹其实和他并无多少关系。有人批评白居易在“甘露之变”后作的两首诗大有幸灾乐祸之意,实在是太不了解他的为人和心态了。   所以也不要全信《与元九书》里的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写“给世间”的诗和“给自己”的诗的时候,立场和感觉是截然不同的。这主张仅仅对“给世间”的诗有效。比如他屡次抨击“郑之夺雅”,对流行音乐简直是深恶痛绝,可是全集中,粗粗一算,描绘音乐的有三十余篇,乐器有琵琶、芦管、琴、筝、阮咸、筚篥等等;《听歌六绝句》都是当时流行曲,其中不乏胡乐胡音。诗中无不体现对音乐相当高的鉴赏力和喜爱之情。   历来争论《长恨歌》主旨到底是批判还是同情,原因或许也在此。以他对“重大题材”的热爱,这原本准备“给世间”的,自然要“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但是写着写着,他却回归了自己的心,演绎成了“伤逝”之情——人活着,不就是这样一个渐渐弃绝所爱的过程吗?帝王妃子的风流遗恨,离普通人生活太过遥远,但,不是每个人都感受过刻骨铭心“失去”的悲哀吗?正所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我想,这转变,对《长恨歌》,是一件好事。   与长恨歌齐名的《琵琶行》,其主题乃是“失意”,即所谓“天涯沦落”、今昔盛衰之感。洪迈在《容斋随笔》里曾经提到,白诗中尚有一首《夜闻歌者》:“夜泊鹦鹉洲,江月秋澄澈。邻船有歌者,发词堪愁绝。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独倚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如真珠,双双堕明月。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一问一沾襟,低眉终不说。”此诗场景和《琵琶行》极相似,洪迈怀疑,或皆白公假托以为身世之感。我觉得,以唐代风气开化,本事不能断其必有或必无,但洪迈提供了一种思路:歌女身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间的寄托。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那么,又何以安抚身心的憔悴呢?   这就是《长恨歌》和《琵琶行》引起无数人共鸣的原因。它们所描绘的,正是人生普遍而永恒的境遇。   《秦中吟》和《新乐府》属于“给世界”的诗,素来被视为他成就的最高代表。这些诗语言的浅白通俗,却是经过刻意锤炼了。不过,同样真实生动地记录与批判社会,感人力量,却要逊色于老杜“诗史”。这不仅是功力和风格的问题,杜诗作于颠沛流离之中,他就在他所描绘的悲惨生活里,而白居易却是用“第三只眼睛”来冷静的观察这一切,所以不免有点疏离。“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手法,可谓利弊参半。我最喜欢《上阳白发人》《井底引银瓶》《卖炭翁》三首,是诗人与主人公心理糅合最成功者。   白居易集中还有一部分很可爱的,是一百道判词。我第一次翻阅的时候,就先看标题,猜猜他的观点如何,再接着往下看。我惊讶的发现,他的很多观点居然和今日的法理道德相去不远。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是一个相当理性而宽容的人,虽然他不可能超越他的时代。后来发现洪迈一样注意到了判词,他说和这一比,张|风靡一时的《龙筋凤髓判》简直差太远。虽然我没有读过《龙筋凤髓判》,却很有点“所见略同”的得意。节录一例:“得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怒不许”,判曰:“诚鞠育之可思,何患难之不救。况不安尔室,尽孝犹慰母心;薄送我畿,赎罪宁辞子荫?纵下山之有怒,何涉屺之无情?想《]q》之歌,且闻乐有其子;念《葛》之义,岂不忍庇于根?难抑其辞,请敦不匮。”   鲁迅先生说,看选集是受了选家的骗。尤其是伟大的诗人,若是只看若干名作,实际上是无法体会他全部的精神风貌的。   二零零年八月三十日,家中托人将《白居易集》千里寄来,时匆匆搬家,线路暂不通,无法上网,深夜读白居易集写下。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4节 堕河而死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   幼年初见这十六字古辞,尚不能尽解其意,已觉如中雷殛,咬着指头愣愣多时,想哭又哭不出来似的。   多年以后,摊开一本乐府诗集:“《箜篌引》者,朝鲜津卒霍里子高妻丽玉所作也。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首狂夫,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於是援箜篌而歌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声甚凄怆,曲终亦投河而死。子高还,以语丽玉。丽玉伤之,乃引箜篌而写其声,闻者莫不堕泪饮泣。丽玉以其曲传邻女丽容,名曰《箜篌引》。”那时一直想,如果公无渡河一曲依然传世,究竟是怎样一种盘旋天地间的悲怆的声音?琴师手抚此曲,曲终一刻,是否会控制不住,把膝上的琴一掷而裂,起而痛哭?      最近,又翻出全唐诗,从头看起。   看诗的时候,总在深夜。夜是有魔力的,一切细微的感觉,在这个时间里,都会被放大,放大。坐在那儿,那些美丽的精魂,轻轻咬噬着你的心。静静的听着心里小小的声音,与那一朵朵精魂撞击,揉合……有一种悲欣交集的温柔。   重温本来是很功利的。目标明确,专为补充点养料。所以当作功课来做,订好计划,每日四卷,走马观花即可。也顺带做点笔记,将来或者用得上。初时犹可,越往下,如入神山仙岛,眼前美景变幻无穷,愈入愈奇,愈奇愈入,徘徊良久,竟不忍舍之而去。我遗憾的想,即使照原来计划,也至少半年才能通读一遍,现在,可能永远都完不成了。浮生碌碌,坐在那里慢慢读诗,是何其奢侈的一件事情啊。此念一生,心志大灰,索性放过自己,读多少算多少也罢。      于是慢慢爬行到19卷,又与“公无渡河”重逢了。   由茫远而切近,由模糊而清晰,从前的感觉一点一点回来,又添了全新的滋味。刹时明白了多年以来激动着我的究竟是什么。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   它的主题,乃是疯狂与死亡。在讲求中庸的中国文化里,如此明确的以疯狂与死亡为审美对象的,就格外使人颤栗。   是的,死亡。命运的陷阱,死亡的冲动。波涛在前,命运已定,前进就是死亡,却依然蹈死而不顾。这种执著,缘自于强大到疯狂的人格力量,命定要做无望之极的抗争。   这四句话——   公无渡河:劝诫。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不能渡,不该渡。渡河就是死亡。所有的人,甚至渡河者自己,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公竟渡河:质疑。为什么渡河?既然一切的理由皆告知渡河的荒诞,为什么竟然还是去了?到底是什么超越了死之恐惧的力量,令他毅然而行?   堕河而死:结局。渡河导致的死亡。这个悲剧,甚至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他服从任何一个不渡河的理由。但是一千个不渡河的理由也不能战胜一个渡河的冲动,悲剧又是注定要发生的。   将奈公何:追思。悲剧发生了,后来者哭泣呼喊,也无力遮挽,无法改变。结果又回到原来困惑上:为什么渡河?究竟是什么驱使一个人急急奔赴死亡?   答案只有一个:强大到疯狂的人格力量。   我们已经习惯于庸常和合理的人生,即使常常遭遇莫名的伤害和挫折,也希望这个世界始终井井有条。具有强大人格力量者,却往往拒绝接受这种庸常,时刻想游行于秩序之外。于是,我们把他们和疯子等量齐观。渡河,正是一个凝固了抗争的极致和死亡的瞬间的意象。   不是每个人都会试图去探求和解读它,但是几乎每个人都能直截感受到它的冲撞。      明白了这一层,再回过来看唐人之作。   唐代同作此题的有五人:李贺、李白、王建、温庭筠和王睿。依乐府旧题并不一定要依从原意,不过这五人所作,都是歌咏本事的。      公乎公乎,提壶将焉如。屈平沉湘不足慕,徐衍入海诚为愚。公乎公乎,床有菅席盘有鱼,北里有贤兄,东邻有小姑,陇亩油油黍与葫,瓦W浊醪蚁浮浮。黍可食,醪可饮,公乎公乎其奈居,被发奔流竟何如?贤兄小姑哭呜呜。   李贺迅速抓住了此题的核心:不可以渡河的理由,有很多很多。包括理智上,亦知道渡河是“愚行”。生活看起来正常不过:不仅有物质的满足,甚至有情感的寄托和精神的愉悦。但是他仍然弃“正常”如蔽履,自甘求死而不求生。   或者,就是《白马啸西风》的最后一句话说的:“那些都是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李贺把古辞的四层意思,都极到位的表达了出来。他一贯的风格是夸张而浓烈的,但是这里他没有浪费一分才力,连多余的修饰也无,好似破门直入,哀哀拉住了逼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以长短句式交错,一口气读下来,直堵得人欲狂哭狂喊而不能。      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吼万里触龙门。波滔天,尧咨嗟,大禹理百川,儿啼不窥家。杀湍湮洪水,九州始蚕麻。其害乃去。茫然风沙,被发之叟狂而痴。清晨径流欲奚为,旁人不惜妻止之,公无渡河苦渡之。虎可搏,河难凭,公果溺死流海湄,有长鲸白齿若雪山。公乎公乎,挂骨于其间,箜篌所悲竟不还。   李白所作,自“黄河”以下到“九州始蚕麻”,论气势磅礴,尚在李贺之上。他似乎想用一种“大历史”的背景,来增加渡河的悲壮色彩。单就描写而言,是成功了,这本来就是李白的经典笔法,无人能与之匹敌。但是,也就因为这样的描写太经典了,放到李白哪一首游仙诗里都可以,反而削弱了主题。才高之人,往往舍不得收敛自己的才华,非要把自己最擅长的那一路拿出来。好在他到底没有忘形,还是在追问:“洪水已息,太下太平,一切都很好,为什么还是要渡河?”于是到了结尾处“公果溺死流海湄,有长鲸白齿若雪山。公乎公乎,挂骨于其间,箜篌所悲竟不还。”这一意象,就极具震撼力了。      与二李相比,王建的笔力明显较弱。   渡头恶天两岸远,波涛塞川如叠坂。幸无白刃驱向前,何用将身自弃捐。蛟龙啮尸鱼食血,黄泥直下无青天。男儿纵轻妇人语,惜君性命还须取。妇人无力挽断衣,舟沉身死悔难追。公无渡河公自为。   和前两首杂言不同,王作是齐言。“幸无白刃驱向前,何用将身自弃捐”,“幸无”“何用”,这样虚字太软了,力量大减。对“渡河而死,其奈公何”这一场面的表现,也不如李贺之真切,李白之奇崛。不过他换了一个角度,仍然在苦苦追问渡河的原因。“公无渡河公自为”,最后归结于个人意志和自我选择的结果。但是他说到“悔”,就错了,如果有一丝一毫的“悔”,渡河这一激烈行为就彻底没有发生的可能。      温庭筠作,又更逊色一点。   黄河怒浪连天来,大响AA如殷雷。龙伯驱风不敢上,百川喷雪高崔嵬。二十五弦何太哀,请公勿渡立裴回。下有狂蛟锯为尾,裂帆截棹磨霜齿。神锥凿石塞神潭,白马趁凵赤尘起。公乎跃马扬玉鞭,灭没高蹄日千里。   其实,他的手法和李白是一样的。也就是由远景摄入,拉近到渡河一刻,然后及渡河之后事。他的描写不可谓不好,但是并不是高度个性化的。“请公勿渡”已经大大折损了语势,最后“公乎跃马扬玉鞭,灭没高蹄日千里”把死亡的惨同,消解为成仙的高蹈,似乎想另开一层境界和遐想,却几乎把悲剧色彩全数抹煞。      王睿之作,已游离了主题。   浊波洋洋兮凝晓雾,公无渡河兮公苦渡。风号水激兮呼不闻,提壶看入兮中流去。浪摆衣裳兮随步没,沉尸深入兮蛟螭窟。蛟螭尽醉兮君血干,推出黄沙兮泛君骨。当时君死妾何适,遂就波澜合魂魄。愿持精卫衔石心,穷取河源塞泉脉。   王睿试图作“将奈公何”的文章,索性换掉了主角,把渡河者之妻推到前台。把渡河者的命定悲剧,偷偷转化为对坚贞的颂扬。语调舒缓,与音乐不类。整首诗写得很悲切,很漂亮,但缺少了那种强烈的、直截的冲击。      所以,这五首里面,当推李贺为第一,李白第二,王建、温庭筠次之,而王睿最差。诗词之高下,虽无一定标准,到底还是有标准的。   可是,论直面惨淡淋漓,到底还是那十六个字: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      于诗之外,复浮想联翩。世上每多荒谬事,看上去稍微多一点理性,就能避免,偏偏是绝大才智之士,往往蹈之。如果他恰好又处在能够影响很多人命运的地位,不免带来极大灾难。我们的文化,称之为“劫数”。这些人就是“应劫而生”,往往必须以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来完成此劫。所谓在劫难逃,正是此意。小时候读史,总是不相信历史可以如此荒谬。因为觉得以普通人智慧,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居然最终导致流血、战争、杀戮,生灵涂炭。历史学家可以从时代的方方面面,来告诉我们这是多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但不管说得如何圆满,其中似乎总是有一种荒谬的东西在推动之。当然,也可以说时代挑出这样性格的人,把他们推到了浪尖上。但,这,还是“劫数”。   遥遥想见千余年前苻坚“渡河”的那一刻……曾那么多人告诫他,不可以渡,不应该渡,然而谁也不能阻止他的步伐。他麾师南下的一刻,俯仰天地,内心是否充满了一种极度的快意?甚至即使预知身死国灭的后果,这种快意竟也不会有减轻丝毫?人生几回到此?疯狂,就疯狂吧。  对不住,我说的不是历史,我说的,只是——诗。  2003年11月3日  一入职僦执海偶拈数瓣亦清芬。 谁教两处成深感,付与当时渡水人。


散文第35节 停云

“霭霭停云,魇庇辍0吮硗昏,平路伊阻……”雨天,陷在椅子里,呷一口茶,随手翻开一本《陶渊明集》,第一篇便是《停云》:“停云,思亲友也。”   这正是一个“霭霭停云,魇庇辍钡拇喝铡4禾炖吹锰早。窗台上那株水仙,还没来得及开花,已被暖气熏昏了头,傻乎乎的站在那儿。   “静寄东轩,春醪独抚。良朋悠邈,搔首延伫。”   阿景的眼睛象小月亮。老虎的小手胖乎乎,直如猫爪子上的肉垫;总是噘起嘴,嘟嚷道:“我很无辜的!”。麻雀笑起来喉底咯咯咕咕。等阿亮出门会活活气死——无论你有多急,她永远慢条斯理的把头发抿得一丝不乱才抬脚。海燕走起路来总是裙幅微摆,如若贵妇。芹菜总和我吵架,因为彼此太了解,有次我们在教育学院,她说:“看!”我的眼睛才刚扫到被随意丢在传达室门口台阶下一块雕刻着花纹的石鼓,便脱口而出:“天那!你真想把它偷走?!”两人一起骇笑。   椅子转了一圈,吱吱响。胖啦。   能不胖吗?那时我们几个吃的饭只盖过饭罐底,酷热时,连走两步去食堂也懒,宁可饿着。回家便不同了。可小叶还是那么纤瘦,让她妈妈很没成就感。   那时什么都缺。缺电,学校一天只送三四小时的电,给应急灯充充电还行,插根电热棒就能让整座楼跳闸,舍监马上气势汹汹的冲上来了;缺水,冬天断断续续给水就该谢谢天了,一到夏季,要么从一楼甚至其他系拎上五楼,要么等到半夜两点,凌晨5点又没了。人人一个桶,倒扣个盆,走廊上一溜排开,每天睡醒,总可以听见有人哇哇叫:“怎么就剩这么么点了?!”“苦旱”时,桶是藏床底下的;缺钱(当然现在也缺),老伊姆偷偷绕过纠察,把每个宿舍门推开一小缝,神秘的叫:“鸡腿茶叶蛋要不要~~”六角一个的蛋啃得津津有味,鸡腿却是奢侈的享受了。   那时什么都抢。因为挤。抢着进教室,抢着进食堂,抢着进开水房(那儿的水从没开过),抢着进TOEL,抢着进浴室,抢着上公共汽车,抢位置洗衣服……学校整个儿在山包上,每天爬坡下坡。我走起路来永远一阵风,男朋友说简直没法和我散步。   现在哪能不胖。      “停云霭霭,时雨鳌0吮硗昏,平陆成江。有酒有酒,闲饮东窗。愿言怀人,舟车靡从。   东园之树,枝踉偃佟>褂眯潞茫以怡余情。人亦有言:日月于征。安得促席,说彼平生。?  煲粥。收线。时间:21分56秒。300卡不收附加费,周末半价。一切都经过周密计算,非如此不可。然而,薄利多销的把戏,邮局一月赚我不少。妈妈又在旁唧咕,然而打长途已成了一种心理需要。我是一条涸辙之鲋,渴望说话如渴望水。   有茶有茶,闲饮东窗。可没人坐下来陪我喝杯茶,大家都忙。永远承诺下一个假日会来看你,永远保证就快给你写信。然而有一个约定可以相信——谁第一个出嫁,大家都参加她的婚礼。这话第一次说时引起一片哄笑,那太羞人,离我们太遥远;最后一次说时认真而感伤,那是女孩们马上要跨过的一道门坎。芹菜悲悲喜喜,总算得遂心愿,安心等着“执子之手”,而大姐姐为了“他”,已是第三次考研了——女孩的青春,“烤”得起几回?她早说,一定要做我们的伴娘,我却不希望如此啊。   青春的故事将如何结束?人生的故事还将如何演绎?   恍惚回到我们的校园,我们的宿舍。那许多个夜晚,熄灯之后,粉色的床帘拉上了,手电筒亮起来,我这夜猫子,正奋笔疾书(抄笔记,赶作业,快考试了),一抬头,看到有的床帘上映出两个,三个甚至好几个影子,低语轻笑,闲话女儿心事;一瞬间,周遭的一切似乎都离我很遥远,好象是掉进另一个时空,回望这一切。那时我总想,许多年以后,我一定会一遍一遍回想这一幕的。   走廊里有人轻声欢叫:“水来了!”抛下笔,拉开帘子,直奔浴室,哗哗的流水如我们的笑声……   “翩翩飞鸟,息我庭柯。敛翮闲止,好声相和。岂无他人?念子实多!愿言不获,抱恨如何。”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 1999年


散文第36节 女人和电脑

这个题目本来应该叫“姑姑、我和电脑”。   自从有了电脑,我和姑姑的关系忽然亲密了很多。这不,我们把近来摸索出的新“技巧”拿来交流,不知不觉在她家又呆了一个下午。其实,我们的感情一向就很好,小时父母上山下乡,将我留在爷爷奶奶身边,那时姑姑还没出嫁,自然就担起照料我的责任。我记得,我吃饭格外怕烫,姑姑喂我的时候,总是把一瓢羹饭菜含一下,再送进我嘴里。就本地的说法,我会因此越长越像她。她带我出去的时候,也总有人开玩笑说,我长得不像爸妈,倒像她。后来姑姑有了自己的家庭,我也长大了,自然不会像小时候黏着她了。但自从四个月前我买了电脑,姑姑很快参考业呐浔敢猜蛄艘惶ǎ我们忽然不再像长辈晚辈,而变得像朋友。\   我一一调出姑姑的文件,修饰页面,炫耀我的排版技术,发现了一个名为“旧屋”的文件,问道:“这是什么?”姑姑的脸忽然红起来,现出小姑娘似的忸怩不安。我大为好奇,敲开一看,是一篇散文,只写了一点点。假如姑姑的本行就是弄笔,那也不足为奇,可姑姑的工作与文学风马牛不相及,更叫我诧异的是,就那开头几句话,落笔颇有大家风范,姑姑没有机会受过高等教育或专门的文学培养,她的生活繁重劳累,她也几乎没有时间自修,我只能说,这是一种天分,很高的天分。这也且不说,单那笔调,那韵味,充满诗意、梦幻、惆怅,和我印象中姑姑的生活全合不拢。   我没有告诉姑姑,我曾经写过同样的题材,我们的感触惊人的相似。我没想到那座充满我童年幻想的老屋对姑姑竟有同样的意义。人到中年的姑姑,也有不为人见的少女般的诗情。      姑姑在我的印象中就像一朵朴素安详的小花。她的长相并不出众,尤其比起漂亮的二姑;爷爷的六个孩子她排行夹在最中间;据她说,小时候她是个胆小的孩子——我想,这种情况的孩子,一定是大家庭中最被忽视的一个。妈妈说,可惜了,姑姑书念得好,但从前一只“铁饭碗”远远比受教育有用,所以她很早就顶替爷爷进了邮电局工作,当时还很受羡慕,因为这种机会,一般是留给儿子的。然后是结婚,生子。这是和一般女人没什么两样的人生之路。姑姑是个贤妻良母。现在,她和姑丈工作都是社会公认收入高而体面的,她刚搬进一套很不错的新居,她的女儿就要读高中了。她的生活没有波澜,平平无奇,不乏幸福。   我对姑姑的新认识是从电脑开始的。我发现姑姑对“自己的电脑”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很快的,她就习惯用电脑来处理许多事务,并运用到工作中去,那天去她单位找她,发现她在指导别人呢。她的接受能力超出我想象。   她说,不知为什么,一打开电脑,就有说不出的高兴。   我们对电脑的感受和男人不同。对他们来说,电脑无非是一种工具,只有速度与性能的差别。袁枚说:“书非借不能读也。”我恰恰相反,电脑非自己的不能用。其他的电脑也仅仅是工具,而打开自己的电脑,就会有一种隐秘的欢欣。我的屏保是曹操《观沧海》中的四句:“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电脑展示的是我独有的世界,我和“她”之间进行的是双向的交流。这种感受,在夜深人静之际越强烈。我没有特意去参加电脑培训,常常一坐几个小时,把每个窗口敲开来看一看、试一试,实在不行了赶紧撤退,真闹出问题了就试着自己解决,再不然还有销售商呢。我享受的就是这一过程,至今我的基本操作都是这样学会的,似乎也不需要如何突飞猛进。   电脑也是爱我的。从前写东西,从不留底稿,自感制造文字垃圾的缘故。又常常脑子转得飞快,笔跟不上,涂抹得一塌糊涂,当时如不完成,几天后自己也不知所云,搁在那很快又丢了,现在想来,是遗憾。电脑体谅我大几岁后敝帚自珍的心情,无论我写得多乏味,多混乱,都替我好好收着,等我心情好的时候,“她”就提醒我,嘿,再想想,再改改。不知不觉,几个月内积了数万字的东西。我写什么只是出于“写”的意念,纯为自娱,发不发表也并不在意。我没有特意练指法,惭愧得很,至今我还不会盲打,坏习惯养成,就很难纠正,但我同样不在意,只要抓得住我的意念就行。写好了,把它们编起来,时不时看一看,好似和自己心灵对话,惬意之极;朋友来了,也不妨出而献之。还有,我的一位父执提醒我,老师像蜡烛,说着是好听,点着点着就没了。是的,“写”也是强迫自己保持敏锐思维,不至于若干年后萎缩成只会熟极而流的教书“匠”的方法。   当我和姑姑谈起这些感受时,姑姑眼里发光,她说,她也是。有时翻出很久很久以前的文章,简直不敢相信是自己写的,自结婚后再也没有闲情坐下来,要操心的太多了。有了电脑之后,一些感觉忽然又回来了——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和她聊天,年龄和阅历的鸿沟被轻而易举的填平,因为我们都是爱电脑的女人。   无论怎么提倡男女平等,现实中女性承受的压力,就是比男性重。比如,一个男人结婚了,当父亲了,在众人眼里,他成熟了,更能信任了;女人呢?她的锐气已折,她有拖累了,她不能专心工作了。前些天,一位老教师善意的提醒我,我如果想教高中,评职称,就要迟结婚,因为学校的女教师很多因为在关键当口恰恰结婚怀孕而至少拖上一两年。晚婚虽是我本意,却不能不让我感慨之极。   不要说社会的看法,就女人自身来说,我们比男性更容易陷入琐屑庸常之中而不自觉,尤其是浸淫传统较深的女人。我们常会被做个幸福的小女人的幻象所骗,思维永远围绕丈夫子女展开,永远在吃午餐时想着晚餐煮什么菜,永远和灰尘油垢作着无休止的斗争……当然,这也是生活必须的内容,但如果当作全部,其间渐渐失去的是自我。电脑将我们从琐屑庸常中解放出来,带我们进入一种自由的境界。这不是逃避,像有些男人沉溺在游戏或网络中不可自拔。我们生活实感比他们强得多,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空间的开放而非萎缩。   我最喜欢姑姑就是:她不过是个平凡的女人,但她绝不庸常。在这样的年龄,她仍然有冲劲、有激情、有梦想。将来我当然也要走平凡女人的那条路,我希望二十年后我可以像她。   写好这篇文章,我又要到姑姑那去了。我要把我的新作拷一份给她,还有几张新买的光盘借她看——人生难得是分享。 1999年


散文第37节 初恋

幼时妈妈一个朋友的孩子常来家玩,比我小几个月,“莹姐莹姐”甜甜的叫,唯我马首是瞻。邻居总拿我们取笑,说是一对儿。有一次又说,我不忿,斥道:“是又怎样?”然后转向他,“我们走,别睬这帮无聊的人。”拉着他的手扬长而去。四围哄然。后来他随母亲去了外地,去年春节又见到了他,呀,拖鼻涕的小男孩成了这么大块头,进了银行工作,踌躇满志,和他母亲一般能说会道,还是左一个莹姐又一个莹姐叫我。我微笑,什么叫似水流年,就是这了。   念小学,班主任找上门来,提醒父母注意我与某某男生的问题,父亲唯唯,不动声色转移了话题,把他打发走了。我躲在阳台上发笑,这大约是唯一一次获得父亲支持的记忆。不想转学到泉州后,居然收到他的来信,拆开一看:哗!——现在,他大约是当爸爸了吧?      那时父母调回泉州了,我也就随着换了学校,初一已过了大半学期,只得插班。“那天同学哄传,新来一漂亮女生,都跑出去看,他稳如泰山坐在位置上,准备带上眼镜,可是镜片掉了下来,他就举起镜片,眯着眼看你。”念大学后某次聚会闲聊,好友忽的说起,忍俊不禁。我大笑,看起来,独我一个人不知道。   初一初二几乎没和他说过话。一开始当寄读生,感觉自然很不好,山区学校,和省重点没法比,时间又仓促,第一次大考乌七八糟。好在越小适应能力越强,很快和班上同学厮混熟了。在德化呆了三年,自知染上了城里人瞧不起的地瓜腔,索性不说方言,我的普通话比一般本地人说得都好,他们到毕业还不知我也是地道泉州人。成绩也赶了上来,开始有了嚣张资本。正是最无法无天的年纪,三天两头班主任打电话叫家长。妈妈后来抱怨,你们那老师,刚毕业一小女生,就老练得很,为着你闯祸,害我总要和她陪笑脸。   他那时成绩很好——比我略好一些,当过班长。印象里他性子端方古板,戴个眼镜,整一个少年老成。我的刁蛮,却是出了名的。后来换座位,他就在我周围,打交道就多了起来,有一次夜自修,不知怎么惹了我,当即把一把纸屑丢进他后颈。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团支书曾找他谈话,说他是下一个的发展对象,叫他不要与我打闹,“影响不好”。我先是一愣,继而羞愤交迸。(我想我对政治的厌恶,大约从这时候起吧:))狠狠剜了他一眼,拂袖而去。      不久他居然成了我同桌,我厌恶的瞪着他,发誓成绩一定胜过他,否则不与他说话。于是前所未有的用功,下课还跑到小花园背单词,好友摸着我额头说:“病了你?”他几次想和我说话,都被我目光逼得咽回去。奇怪的是,期考不进反退,我大怒,可见用功是蠢事,把英语书一掷,从此故态复萌。更奇怪的是,他退得比我更厉害,我居然还是赢了他,只是殊无快意。他忽然委屈的说:“都赖你,都赖你,我整天都想着怎样和你说话。”我失笑,算是原谅了他,从此和平共处。   他的数学很好,我只算普通,他常找点偏题怪题来,用激将法,逼我演算,看我坐立不安,以为乐事。可是到了语文小测,他就没有我早读时突击背下全篇出师表的本事。有次小测正可怜巴巴的暗示我“帮助”一下,班主任一脸恶作剧的表情站在他后面,老半天不吱声,我的第六感早已察觉,只是无法可想,最后他终于转过去,着实吃了一吓。   他下棋是高手。我忽然也动了兴致,他准备教我,只是很为难,家里肯定是不成的,在教室里公然对弈,定会遭来议论。那日下午大扫除,都很卖力,而后交换了一个眼神,分别溜走,到了文化宫,池塘边,树阴下,石桌石凳,他掏出一小盒子,两片铁板夹着嵌着磁石的小棋子。他告诉我最基本的走法,我就莽莽撞撞的下开了,很快把局面弄得一塌糊涂,无处措手,他就把棋盘翻过来,让我走他的一边。这方法让我觉得很有趣,看着他一次次把自己逼到穷途末路,而且任由我悔棋。   四周人影晃来晃去,却又感觉很安静。一时都不自在起来,偶尔低低的说一两字。末了一声“再见”,飞速跑开。      那时我们的教室在一座两层的红砖楼里,旁边是一棵很大的龙眼树,前面有个用长石条砌作围栏的小花圃,其实就一些杂草和两株瘦弱的桃花。我们下课到那玩,捉了蜗牛回教室看它们在桌上爬。男生总是耐心的等蜗牛探出头来,一刀切下触角。我最不待见,总要冲过去喝止。有一次,后坐的男生又掏出刀子,他忽然说:“别这样,真残忍。”他那死党,瞪大了眼,然后冲我喊:“瞧见没有,以前他和我们玩得一样起劲,现在就要这般假惺惺。”我嗤之以鼻,他却一下子涨红了脸。   有天大发脾气,把书一本本丢到地上,对他不理不睬,他不明所以,我自顾回家吃了饭,又来晚自修,瞥见他坐在最后一桌,苦着脸背单词,诧异得很。走过去一看,他赌气道:“还不是你,下午单词总背不出,叫老师留到现在。”接着追问:“到底为什么生气?”我歪着头笑道:“我已经忘了。”他的表情,好似活吞了一只青蛙。   就这样我们成了同学口中的一对。班主任又一次找上门来。我躲在一边,等她一走,恨恨的对妈妈说,什么都别教训我,明天起,再也不和他说话。妈妈转述:他的寡母哭诉,“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原来他两个姐姐,是不算数的,我心想。立即有一种近乎恶毒的快意。   着实冷落了他几天。不过那年纪,到底还不懂得记仇。      转眼中考将至。那三天过得很绵长悠闲,没有老师在,把桌椅搬到龙眼树下,凉风吹来,吵闹嬉戏,丢纸团,课本下面压本唐宋词选。就在那三天里,发现一个女生忽然对我态度极不友好,原因是暗暗喜欢了他。笑得眼泪都掉了出来。   我们都考得很好。我还是赢了他。终于是出了一口气。      毕业晚会的时候,隔着烛光看着他,忽然流下眼泪来。到底是多愁善感的年纪。   初恋的岁月就这样过去,初恋必须是没有后来的事。 2000年


散文第38节 父亲和我

我和父亲是天生的冤家对头,据弗洛伊德说,女孩子天然就有一点恋父仇母,我却是坚决的颠倒过来,恋母仇父。他们父母当得最轻松,上山下乡在德化呆了二十年,我出生不久,一场重病回泉州治疗,从此呆在爷爷奶奶身边,直至八岁,推干就湿喂饭灌药,是奶奶姑姑的事,大灰狼小白兔到西游水浒,是爷爷的事。多年里我是这大家庭唯一的一个孩子,小时又漂亮,除了最小的叔叔有点吃醋之外,人人宠爱,家境虽不宽裕,倒也小公主一般。父母除了寄生活费,一两月来看我一次,幼儿园放假了,也接我去德化住几天,小孩最难带的日子都没沾边。不过从小就和妈妈难分难舍,据她说,像他们这样把孩子往家里一丢的不少,没多久孩子都不认得爹妈了,只有我,她一出现就哭着要妈妈抱。这我因为太小是不清楚了,但每次她来了又走,我都哭得快背过气去,却是记得的。而父亲来的时候我除了怯生生叫声“爸爸”之外,视之漠然。说来也奇怪,那么小就觉得他太严厉不可亲近。爷爷比他更像定义中的父亲。   我和父亲第一次结下仇怨应该是我进幼儿园后的第一个暑假,爷爷托人从上海给我买了一辆三轮童车,我去德化“度假”,还巴巴儿给我捎上。那时德化还很穷,纵使在县城里,拥有童车的孩子也是屈指可数,我非常得意的整天在厂房和宿舍之间的空地上闯来闯去。有一天父亲忽然心血来潮锻炼我的胆量,命令我骑车从厂门前的大斜坡下去,我几乎当场吓昏了,因为德化是山区,厂子就在山腰,那斜坡在一个孩子眼里,真是宽大高耸得不像话。我拼命摇头,最终他丧失了耐心,把我连人带车推了下去。结果可想而知,我直直摔了出去,连翻几个跟头,哭嚎着找妈妈去了。其实没真摔着,鼻子小小乌青而已,只是怕到了极点,躲在床上哀哀痛哭,父亲凑过来,我恼恨的背转过去,他也极为气恼。妈妈回来了,我哭得更厉害了(现在想起来都有点诧异,其实那时是有夸大伤情以加重其罪的意思的,可见千万别相信小孩的天真,很小的孩子都有自己的心计的),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支着耳朵听妈妈将他好生埋怨了几句,心里得意得很。想来这大约也是父亲觉得孺子不可教也的开端。   后来想想和父亲搞得如此别扭,根源在小时聪明外露,以至于人人以为我是个天才,他对我抱过高的期望,偏偏性情急躁,教育的方式过于随心所欲,我的臭脾气又百分百像他,终于不可收拾。      其实幼时的我是非常崇拜父亲的。他唯一不对劲的,就是他是我父亲。   父亲是极聪明的人,我的心智性格,大多遗传自他。假如不是那荒谬的年代使他中断学业,又被两次掠走上大学的机会,他的前程或许未可限量。他是个医生,然而当年就靠着速成的酒量和若干酸不溜秋的诗句,博得儒雅却嗜酒如命的外公欢心,把妈妈拐骗走的。他写得一手好字,刻得好印章,三四年前的一天,他写腻了字,忽然提笔画了一株大白菜挂在墙上,惹得我和妈妈背地里狂笑不已。自此自学画起来,那些特意从省外购来的宣纸惨遭大劫,妈妈擦抽油烟机专用这。还别说,一个月之后,我看到他随手搁着的一张小品,葫芦上立的一只小鸟,居然颇有笔墨趣味;废纸堆里抄出一只猫,形态比例满不是那么回事,可是那狡黠的神态,几乎可以说是——像他,也像我。我笑得直不起腰,拿回自己房间,准备裱糊起来,后来忽然不见了,妈妈说,他嘀咕道:“那简直是败坏我的名声……”大约是他偷走撕掉了。现在又非那时可比了。他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画出来难免随心所欲,可我敢担保,有些有很高技巧的人,未必有这样的活泼机趣。   父亲脾气极孤傲倔强,文革时好似有点小传奇,我听他们谈笑,总没弄清楚就是。然而自幼所见,所谓狷者有所不为,一肚皮不合时宜,大约就是他这样。起码我是很以他的品格为傲的。朋友圈里,他是最受欢迎的人物,只要有他在,抚掌谈笑,满座风生,那些伯伯叔叔们的男孩子,自小就很崇拜他,围着听他神侃,甚至长辈,比如一位患老年痴呆的婆婆,只要一见他来,就开心得不行。   然而在家里,他却不是这样的。他绝对是个大男子沙文主义的猪。他高兴的时候,会把妈妈逗得喷饭,但也会眨眼间开始破口大骂,要是开始没由来的沉着脸,无论你对他说什么,连眼皮都不会动一下。他骄狂到吃饭的时候敲敲碗表示该给他添饭了(他有喝酒后吃饭的习惯),妈妈就忙不迭的跑去厨房。哪怕有时锅就放在他手边,他还是敲碗示意,让妈妈绕一个圈子去给他添,吃过饭之后就看电视,等我们收拾好桌子,他又敲敲桌子表示该为他沏好茶送过来了,妈妈偶而没听见,这边已经咆哮起来了。种种可恶,不一而足。可怜我妈妈,年轻时何等勇毅,婚后居然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毫无怨尤。不是他的家人,自然是看不到这一幕的,我对他的怨恨,是自小就开始了。      记忆中不是没有温馨的画面的,极幼时绝无仅有的一次,他趴下去给我当马骑,我快乐得尖叫,妈妈说那时他常把我托在肩膀上带我出去玩,我却非常诧异,因为印象里只有爷爷常常这样做,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然而我是很怕他的,妈妈的亲吻柔软芳香,我渴恋得不行,可他靠进我,一股烟味就传过来,随即脸上被胡子狠狠扎了一下,我就大哭逃避,也不知道他是否曾经尴尬气恼。早先在德化住平房,只得一间屋子,后面靠着山搭了一间小的,做厨房,也放一张小床,大抵是放杂物的。至今我依然留恋那种大而无当三面围绕上有顶棚的大床,偎依着妈妈沉沉睡去的感觉真好,然而那时我不肯睡中间,一定要妈妈把我和他隔开。有时我喜欢的阿姨来家里,我就很热情的邀请人家住下。阿姨就开玩笑:“那你父亲怎么办呀?”我毫不犹豫地说:“把他赶到厨房去。”成了众口相传的一个笑料。小孩子是口无遮拦的,大约也伤了他的心吧。      这些记忆都零碎得很,而且完全不能确定时间。稍大时又有一个笑话。孩子好像都喜欢问自己从哪来,和一般人无二致的,妈妈回答我,垃圾堆里捡来的。我知道那是欺骗,奇怪的是后来不知怎的就懂得了,很自然的接受了,除了对那么大的婴儿如何取出来稍有困惑之外。并且知道这个过程妈妈必须吃苦。有一次又有人问我:“更爱爸爸,还是更爱妈妈?”(孩子毫无例外都接受过这类其实是非常阴险的盘问),我毫不犹豫的说:“更爱妈妈。”那人还接着追问:“为什么?”我说:“因为我是妈妈生的。”这时父亲冲了过来:“你就不是我生的?”我非常害怕,舌头却坚持说:“当然不是。”父亲气歪了鼻子,冷笑道:“好,好,你不是我生的。”我急的又要哭了,那时语言能力太有限,实在无法解释清楚此“生”非彼“生”,我坚决要维护妈妈的“地位”,又为着自己亲口说不是父亲生的而内疚,那时隐约懂得这话会伤害人的,但又真的委屈莫名,终于是嚎啕。现在想起来,这些事情有的很难用情理解释的,或许父母子女间,也有缘分在内?虽然都是无知,却真的一点一点种下了隔阂吧。   他总是公开表示对女孩的厌恶和对男孩子的喜爱。我忘不了有一次生日,他有了几分酒意,指着我对客人说:“她是中秋出生的,倒霉是个女的,要不我一定大大请客。”我当时愤怒的冲上去,结结巴巴的喊:“什—么?什么!”他乜了我一眼,说:“就是,就是!”那大约是我第一次比较深的“心灵受伤”印记。   他自己喜欢逗弄小动物,却对我和小猫小狗亲近深恶痛绝。有次好像是爷爷奶奶都出门了,家里只剩我和他。他命令我不许给那只小猫喂饭,任我哭求也不答应。小猫被饿了两天,偷偷从桌上叼走了一小块鱼,他立即顺手抄起拖把砸了过去,小猫惨叫一声逃走了,我追下去,发现小猫蹲在楼梯口,鼻子流了很多血,黄绿色的眼睛里闪烁着不能置信的神情,我一把抱着她惊恐万状的坐在楼梯上哭。这一幕,直到现在还如在目前,我和那时一样不能明白为什么。   我被爷爷娇宠,是全家人的骄傲,独有父亲对我,百般不顺眼,只要我做的事,必然为他所不喜。八岁那年离开爷爷到父母身边,爷爷不舍,每周都要打一个电话——那时医院只有传达室有一部手摇电话,每次都要分做两次打,先让人去叫父亲,再打来一次通话——千叮万嘱,不可打我吓我。我知道这些已经是爷爷去世多年以后了。然而父亲对此阳奉阴违,他觉得应该磨去我的娇气。(好像极小就被他用皮鞭打过,可能真的受了很大惊吓,手臂上种痘留下的疤痕,我固执的以为是皮鞭留下的印记,无论妈妈多少次斥责我胡说也不能修正我的看法)。   我确实是娇气的。爷爷对我要求很高,但他一直在游戏中教我学习,所以从不以为苦。我入学早,还记得一年级时,老师布置写生字,其实那些字我早就认得了,要求密密麻麻抄满两张五百格的作文纸,我既觉没必要,又感害怕,才开始念书,就这样?抄着抄着,又开始失声痛哭。爷爷安抚我,说陪着我,然后他把那个没有灯罩的壁灯扭过来一些,让桌子更亮堂,他坐在藤椅上看书,我渐渐安定下来,一边抄,偶尔抬头看他,他也正慈爱的看着我……多年以后,想起这一幕,仍然鼻酸。很快的,双科成绩总是一百,当班长,六一节上台发言,一年级暑假去北京参加夏令营,等等,假如不是入学原本就改了户口簿,爷爷原希望我再跳级的,我猜想他那时一定也矛盾,他知道我有余力,但也知道“天才”儿童的苦恼,不愿意我有超出年龄的负担。我后来一直后悔那个可能改变了我一生的决定——我太爱妈妈了,想在她身边生活,这件事末了所有人都让我自己选择,奇怪那时我怎么这样有主见。爷爷是很伤心的,然而他说:“孩子总是依恋妈妈的。”他送我的那一天的情形,我永远永远也忘不了。我想,如果我一直在爷爷身边,爷爷或许更长寿,我的性格光明的一面或许会更多,和父亲的关系或许也不会那么僵。   我想,父亲把我接去,是担心我变成那类在祖父母身边被溺爱得无法无天的小东西。可是他却没有想到,以他的方式,我的娇气非但没有戒除,我们之间的感情却走样了。


散文第39节 一无是处

我自小就练字,爷爷自己写自然没有父亲的水平,他教我也不过是描红,但入学之前,我就可以悬腕写一手虽说不上水准但已经相当端正的楷书了。父亲却不屑于教我,唯一有一次,兴之所至,忽然走过来看,我战战兢兢的写了几笔,头上已经挨了若干爆栗,总之得出结论,我根本一无是处。他把笔往桌上一拍,就走了。我从此兴致大坏,再也没有坚持下去。   那时我已上三年级,除了远方的爷爷,每周一个电话,没有人关注忽然换了个环境的我是否适应。妈妈总不忘在橱子里给我备一袋橘子,可从没有问过我是否开心。在她眼里,小孩子是不应有心事的。我的成绩还是很好,但不再有成就感,因为万一不上95分,铁定挨打,妈妈的鸡毛掸子是毫不留情的。而喜滋滋的回去签名的时候,父亲总是扫一眼卷子,冷笑道:“这样简单,难怪混了满分,满脸都是骄傲。我看你这次考好了,下次就未必。”我就懒懒的到一边去了。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那样优秀,好像真的很笨,什么也做不好,又怀疑无论我怎样做,都不能使他满意。这想法令我极为沮丧。   吃饭的时候,他永远不笑。我贪吃多夹了一筷子菜,他就斥责我自私;妈妈煎一尾喷香的小鱼放在我面前,他就大骂妈妈宠坏我;所有的不是都要在饭桌上来清算,比如考卷签字,从此吃饭成了我最难捱的时间。   “他的脸,活像在冰库里的一块黑铁”,我对最好的朋友抱怨到,并且为自己的幽默大笑。“我的胃病,就是那时候种下的。”妈妈埋怨我饮食不规律自找苦吃,我振振有词。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最可怕的辰光到来了。我渐渐的不怎么怕打,丢了钢笔呀,考坏了呀,难免挨打,之前怕得要死,真被妈妈狠狠揍过一顿了,痛虽痛,却知道这件事算是揭过去了,倒有如释重负之感。父亲似乎敏感的发现了这一点,从此他几乎不再打我(其实他原本就较少打我,只是打起来必定比妈妈打印像深刻得多而已)。只要我做错了事,他就不和我说话(斥骂和命令除外),直到我做了一件可以稍加弥补的事,才有几天霁色。然而我让他总是失望比满意多,所以他不和我说话的时间,从两三天渐渐的变为一两月。我陷入了极度的恐惧之中,因为那时我们从妈妈工作的厂区搬到了医院宿舍,妈妈很忙,很多时候家里只有我和他对着。小时候是活泼到近乎顽劣的,这样沉寂真是从不能想象。   我开始小心翼翼的讨好他,同时更加的自弃。我想不出亲生父亲如此不喜欢我的理由,一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破天荒的,有一次我考出了前所未有的74分,我趴在教室里哭了一中午,最后同学把我送回家,理所应当的捱了一顿揍,父亲阴沉了脸告诉我:下次没有95,不要进家门。放学时分我沿着熟悉的河边小路走着,想着自己的命运。我对自己已然全无信心,我还是不能相信总拿两个一百的我会考出这种成绩。脑子里回荡着父亲的那句话:“不上95就不要再进家门!”我想,再考砸了,大约只好从这跳下去了,心里有点悲壮的感觉,似乎隐约知道这可以叫他们痛心懊恼,可心里到底是怕的,就想最好的办法是妈妈刚好经过这把我救起来,但又知道怎会有这样凑巧的事。   可巧的是,爷爷来了,这一住就是很久。他的到来使我前所未有的欢快。我知道父亲唯一怕的人就是爷爷,把我赶出家门,在爷爷眼皮底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不久后的考试,我又拿了两个一百,不,一百二,还有附加题。我喜滋滋拿回去给爷爷看,示威似的拿给父亲签名,他又是一声冷笑:“你这种人,不逼一逼你,就拿不出一点好样来。”      那时爷爷曾经几次因高血压中风而住院,写这篇文章时我忽然领悟到,很久不爱出门的爷爷颠簸这一趟是有深意的。   爷爷又像小时候一样,黄昏时分,带我出去散步。这次他对我讲了很多话,中心意思是好好努力。他对我说:“爷爷或许只能看到你念完初中了,以后……”后半句话没讲出来。那是我人生里第一次知道了生离死别的恐慌,我紧紧揪着爷爷的袖子,说爷爷你要看着我上高中,上大学(那时我想不出比大学更遥远的是什么),像要与遥远而未知的力量无力的争夺。爷爷不再说话。没想到,爷爷连我初中毕业也没有能够看到。   爷爷走后,我的生活还是那样。所有讨好他的努力并无效果,缄默的时间越来越长。有一次妈妈出差,我们一句话也不说在一个屋檐下呆了三天。   后来我转学回泉州,已经是初一下学期了。我已经成了一个孤僻的孩子。爷爷不久后离世,我受到了极大打击,多年来指引我生命的灯塔(姑且让我借用这俗气说法吧)一时熄灭了,我更觉得生命统统没有价值。我哭得太厉害,谁见了都恻然说她爷爷没有白疼她,然而谁也没有听到我抽咽的是:“爷爷,和我回去吧,要不,带我走吧。”爷爷出现在我梦里,我欢喜的跟上去,说的也是这句话:“爷爷,带我走吧,我不想呆下去了。”爷爷似乎叹了口气,我就醒了,懊丧得不行。然而我是胆小的,终究没有走这条路。   那时他还是一样,不停的嘲笑斥骂我。我的无助无措渐渐变成一种仇恨。是的,当年我确实是恨他的,非常恨他。我猜想这种仇恨其实是保护自己的本能,把他视作敌人,一个试图不停伤害我的人,比视作原本应该让我像其他孩子拥有的关爱的父亲,会使我好受一些。我不再希求爱,这令我忽的轻松了。我开始搜寻他的缺点,以证明“你也不怎样,有什么资格说我”。而且我慢慢把这仇恨扩展到周遭。我感觉自己像被抛弃的杂物,无人真正关心我的快乐,又像屋顶的野草,自己无奈的生长。我的脾气越来越怪,在家里整日不发一言,饭碗一放就往学校跑,那时我会追打着男生跑遍半个校园,吵架时随手扇人一耳光,上课看武侠,从来不背单词,不做练习,公然和英语老师对峙,但成绩还是不差,居然没有遭到严厉惩处。那时我还很为此自诩:班里像我这样念书而能有这样成绩的绝无仅有,证明我的天资确实是一流。后来想想那不过是一种逃避,因为我不能经受失败的打击,所以索性不肯付出努力。没有人发觉我那时其实是很危险的心理状态,他们各忙各的。我不知道我最终没有变成所谓坏孩子,是我性格比较软弱,不敢坏到底,还是爷爷以前给我的教育,始终给我留下了阳光的一面。后来有一天,好像黄梅雨季节一过,天气忽然晴朗了,我走出了青春期最难熬的日子,心境开始平和。仇恨其实也是一种很容易厌倦的感情,我不复仇恨他,只是转成了淡漠。我习惯了我们之间的冷战,“现在他要是忽然和我说话,我还会很奇怪呢。”我曾对好朋友如是说。      之后的日子真是平淡无味。我不过是个普通的孩子,平平淡淡的一路读到了大学,普通的大学,然后工作。   时至今日,我和他,已经有十几年几乎没有说过话了吧。      亲友都对我说,他是关心我的,举了许许多多的例子,我却还是漠然,父女之间有爱是自然的,纵使我最仇恨他的时候,也仍是爱他的,难道我需要他们证明他爱我么?我需要的不只是这样啊。长大了,我能够理性一点来看待我和他之间发生的一切了。我诧异的发现,极宠爱女儿和孙女的爷爷,对儿子却是非常严厉的。父亲的前半生,是被命运摁在那儿的,有太多的梦想没有实现吧,所以在我身上寄予的希望也高。我多少继承了他的聪明,可惜恰恰少了坚忍和勇毅。所以他从爷爷那学来的激励的方法,在我身上完全起了反作用。我对他的怨恨,很多又来自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我总是想如果他对我温和一点关怀一点耐心一点,我会比现在优秀。可是一个人的成功与否,最终只能责备自己,责备父母是最没有道理的。   我曾经自嘲,他给了我怎样的影响呢?第一,他使我成为一个坚定的“女权主义者”,他使我明白,可以把所有的感情交给一个男人,却绝对不能交出自己的自由和自尊。第二,他教会我,生命中可以苛求的只有自己,不要希求爱和怜悯,有了伤口自己躲到角落里去舔。只要敢对自己狠,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待感情随时都可以狠得下心来。第三,他使我对自己的不满有了一个倾泻的出口。      大学时,有了个男朋友。他简直是父亲的反影。我知道父亲很讨厌他,其实我自己也不欣赏他,不过我执拗的逼得家里默许了。那时我简直有点得意,因为高高在上的父亲,最终是拿我没有任何办法,这种战争,他有输无赢。我和那人在一起了四年。我对他体贴的时候不逊色妈妈对父亲,暴烈的时候比父亲对妈妈还要恶劣十倍,后来我清楚的知道,我对他有感情,但我从来没有真的爱过他,爱的基石是尊重与平等,我和他之间没有。在全家人都接受了他的时候,我平静的和他分手了。   后来妈妈悄悄的告诉我,父亲松了一口气,他一直担心我若和那人结婚,以后会离婚。不知怎么,我有点鼻酸。其实,我和爸爸之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了解。      有一段时间,我常会感到一丝恐惧。我的身上流着他的血液,我的性格,我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采取的方式其实和他极其相似。我对自己的状况,和他对我一样不满意,我不知道,我是否重演我幼年的一切。虽然我自己是从事教育的,我的理智告诉我哪些方式不可取,可三年的工作经历令我知悉在学生身上真正去实践教育的理论的困难。养育一个孩子的责任过于重大,你不知道环境将对他产生怎样的影响,甚至自己无意中的一个举动,一句话,竟然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   这么多年我们不是没有过改变这种状况的努力。大学时有一回他给我来了信,这是他第一次试图用平等的态度和我交谈,我很兴奋的回了信,却从此没有下文。现在我明了,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始终会这样了,将来我为人妻为人母之后,可能会改善,却不会有根本的变化了。那不是黄日华递过一盒金日心源素喊一声“老爸我爱你”就能解决的。表达爱是需要学习的,我们能够彼此学会表达爱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就好像狼孩在一定年龄以后再也无法掌握语言。      现在我真的爱上了一个人,他也许不知道,我爱他的一个原因是,和他在一起,我渐渐消解了不少戾气,和他在一起,我深深的感到了倾心去爱一个人的幸福。其实我始终在感情上把自己保护得太好,要我能够这样的爱,是大不容易的事。可是我和他的感情,却很难被周围的人理解。这个星期六,我必须要面对面的和父亲谈这件事,我的爱情,我的婚姻。可以想象那一刻的尴尬,我和他,等于是一生从没有过交流。这些日子百念翻涌,许多的记忆逼迫过来,忍不住写下这些的文字。我们俩都太过骄傲固执,我猜不到结局是什么。 2000年


散文第40节 菲薄的纪念—给外祖父

外祖父走了。   本是预料中事。一年多以前,他中风濒绝,虽然抢救了过来,然而绵辍病榻,一切需人料理,不能说话,不能进食,全靠鼻饲。渐渐的,皮肤就像一层灰黯的蜡,蒙在突起的骨头上。上次离家,已然有一种预感,这一去,恐怕再不能相见了。前些日子,母亲说外祖父不幸患上褥疮,伤处血肉淋漓。后来又说,父亲去看过太平间,因为非常时期,各医院都如临大敌,提早安排,免得万一措手不及。网络电话上母亲和我谈这些时,两人的语调都尽可能的平静。其实都明白,与其在病榻上长受磨折,实不如早去为解脱。   万物有生必有死。生命不过是朝着死亡的路上走,先是别人的,然后是自己的。逝者已矣,生者还是要挣扎着活下去,直至自己的那一日到来。于是,只有节哀。然而理论只是理论,丧亲之痛,永远不能准备好,也永远不能习惯。昨日一经证实此讯,心口如受巨杵猛撞。年来每觉世味日薄,大有诸法断灭之意。事到临头,痛苦仍出诸意料之外。      半夜躺在床上,抓着话筒,时而抽泣,时而控制不住大哭大咳,腹内气血翻涌,似都要狂喷而出。直至双目尽肿,只一点一点渗出泪来。那头,他断断续续的安慰我。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并无法安慰。   先前打了一个电话给母亲,她正在灵堂里。一听到我的声音就呜咽,说,好好照顾自己。这里事情多,不能多说了,就过去给你外祖父烧纸。此刻我远在千里之外,出入又受限,无法回家奔丧,亦不能陪伴安慰她。两头对泣,但助她悲戚而已。所以忍泪无话。   又遇到表妹,专在等我。她也被关在千里之外的学校中。说在网上给外祖父建了一个灵堂,让我去看。有几张照片,是外祖父过最后一个生日时拍下的。看了又泣。照片里大家都著艳服,厅中摆放着大篮鲜花,红绸挂壁,喜气洋洋。外祖父也穿了套崭新的唐装,表妹、二姨偎着他的脸,笑靥如花。只是外祖父坐在轮椅内,双目深陷,毫无神采,全然和周围一切疏离。这个生日,大家都有预感,特意隆重的为他庆祝一次罢了。表妹说欲写篇祭文,竟不知道从何写起。她说:“爷爷那么渊博,可是我们对他了解那么少……”我们凄然对视——虽然只是用聊天工具在说话,那一刻真是这种感觉。久后我说,留给我来吧。      回想起之前探病的情形。其实,外祖父早就不能认出我了。每有人来,他依然直直躺在病榻之上,目光涣散,似全不在意。但有时忽然会激动,大哭流泪;又无法发声,只成抽搐。大家害怕他呼吸受阻,都过去劝止。目睹此节,心下哀悯不已。只是我外表素来淡淡,每次只坐在他床边,轻轻抚摸他枯槁的手臂,小声念诵心经经文,祈求他平静安乐。而后默默离去。我去得甚少,实在是不孝。我是怕见到这一幕的。一去辄连日不欢,虽然情绪一点都不流露出来。   一年多以前,外祖父被抬进医院时,我也不在身边。母亲电话里说,抢救之中,不知能否捱过今夜。时当春节,闻此倍觉凄凉。呆坐良久,提笔狂抄了一遍金刚经,直至凌晨三点,一面抄一面哭求:“救我外公!”第二日,母亲告诉我,前半夜情形不好,后半夜却渐渐转危为安了。医院因大舅父的情面,调集了全医院最好的大夫施术。然而抢救过来以后,外祖父就一直是那个样子,直到如今离去。算起来多受一年磨折尔!我信金刚经愿力甚坚,过后每每自责,是否我祈求有错,何如苦求令他免受些痛苦。      为此还曾和父亲有一番争论。我和父亲平日很少说话,但借助网络文字反可深谈。父亲是医生,素来理智,他说外祖父那种情形,救不如不救,没有质量的生命,要来无益。他说:“将来我若是如此,你切记不可以救我!”我说子女之心,何忍于此。况且外祖父神智已经不清明,谁都没有权利代他决定是活下去重要,还是活着的质量重要。就我看去,外祖父对生命还充满了留恋,虽然他无法表达。在子女,只有尽心而已。若此论一开,倒成了推诿责任的借口。待到后来见外祖父病榻之苦况,又知母亲阿姨们看护外祖父,劳萃不堪,又听闻外祖母曾心疼的责备子女:“你们当初何必救他!”我只能痛苦地承认父亲的话终究是真理。   十二岁那年,祖父突发脑血栓,弃我而去。当时受到极大打击,深感人生无常。祖父和父亲的想法如出一辙。他常说,走一定要快,断不可拖累子女。祖父太清醒太达观,末了竟真如他所愿,却成了我们终身憾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每一念及,莫不痛彻骨髓。只是外祖父此番拖了一年多,我其实也没有多尽到一份心意,弥增愧怍。      外祖父的一生深具传奇色彩,他在菲律宾长大,是菲共党员,参加过旅菲华侨抗日支队。可惜我对他的这段历史了解太少。只记得约十年前曾在一本国外杂志上看到一张大彩照,是外祖父正燃香拜祭他的战友。大舅父和母亲都在菲律宾出生。五十年代各国掀起排共浪潮,外祖父携着妻子儿女,毅然归国。   外祖父相貌极清俊儒雅,他的五个子女总不及他。大舅父年轻时可称英俊,两个阿姨亦曾是泉州城里出名的美人,但都少了他那份书卷之气。我曾经见过他和我外祖母的大幅结婚照。还有一张全家合影,小舅父大约刚出生。他穿着西服,方形脸,带着黑框眼镜,微微而笑,英气出于眉宇。即使到了暮年,那轮廓始终都在,然而瘦了,并且一直的瘦下去,瘦下去。   相片中外祖母不如他好看,然而也端庄秀丽,尖尖的瓜子脸,小小的嘴抿着,似笑非笑。我很奇怪摄影师技术怎么这样好,印象中彼时黑白照片里人物都是身材臃肿,神情呆板的。或者是因为他们俩都漂亮,难得的一对。   我猜想他们在菲律宾的生活是好的,因为外祖母的脸上有一种恬静满足之意。母亲也留有一张小时的照片。穿着一件有很多小褶子的公主裙,绷着一张小脸,严肃地坐在一张宽背藤椅上。一看就知道,那是南洋。      他们是回来了。起初似乎很受礼遇。外祖父学识渊博,英文甚佳。建国之初,人才难得,当时偌大泉州城竟找不到一个专门的翻译,一有涉外事务,都请他去帮忙。据说他的水平比省里派来的翻译还高。有段时间外祖父被借调到公安局工作。母亲偶尔会说,外祖父太端方正直,若是他愿意,举家去香港不过是举手之劳。我听了心想,外祖父当时定然以重归父母之邦为乐,又怎么会想到这呢?   然而又说菲共是修正主义,于是外祖父忽然成了阶级敌人,被关了起来。   这些片段,都是小时听大人谈天时零碎攒起来的。我们家的规矩,大人说话时小孩不得插嘴询问,而且常常听了一半就被撵走,所以始终都不能清晰的前后串起来。


散文第41节 岁月风霜

母亲是外祖父的子女中最平凡的一个,性情却极似外祖父之温厚善良,又多了一份坚忍勇毅。有一次她偶然说起,外祖父刚被关押时,都不允许亲属见面。她翻过墙去看她,看守瞧见了,不忍为难她,装作不知道。外祖父看到她来了,很惊讶,拿了包子给她吃,坐在一旁呆呆看着她。那时她只有十余岁吧。后来外祖父在德化的穷乡僻壤间辗转关押,每一次外祖母和母亲都能迅速打听到消息,追了进去,先扒车,不能坐车的地方就走长长的山路探望他。她的一对好友曾经认真的对我说,外祖父当时几次想自尽,假如不是她们一直坚定地用这种方式守护着他,早就无幸。但是母亲自己不喜欢说这些,所以我还是不能完全讲清楚。想来不是监狱,否则看守再宽容也不能任她进出。只是又想不明白被移来移去的道理,对付文弱的外祖父何至于此。   外祖母从清丽的少妇,成了严苛的家长。我自小很畏惧她。慢慢明白那段时间她一人支撑家庭,何等艰辛。岁月风霜,足以改变一个人。   再后来,自然是放出来了,所谓的落实政策。小舅父不久去了菲律宾,印象中从那时起外祖父和外祖母就轮流在菲律宾和国内居住。      我很长时间在外地读书,各自来来去去之间,和外祖父相处的时间并不多。我极少看到他发脾气,对小辈都非常温和。即使老了,他的笑容依然是动人的。他很喜欢父亲,因为父亲每次去都会陪他喝酒,说笑话逗得他哈哈大乐。   外祖父嗜烈酒。自幼见惯父亲以酒如命,倒也不以为异。有一次朋友满座,母亲劝他们少饮,父亲冲她嚷:“还敢说,都是被你害死了,本来滴酒不沾,就为了娶你回家,只好硬着头皮陪老丈人喝酒,起初吐了几回,后来也喝上了。”众人大哗,母亲站在一旁傻笑。父亲又说,外祖父喝酒最可怕,不挑,劣质酒也可,下酒饭菜都免了,一仰脖一杯就下去了。我听了骇极而笑。   但我自己极少看到外祖父这样喝,因为外祖母顾惜他的身体,管得严。外祖父每顿饭要酒喝时都像孩子一样,偷偷看她脸色,频频要求:“再一点,再一点。”外祖母是要生气的,多半不许。但是爸爸若在,总说:“不要拘束他,慢慢喝,能喝多少?越喊,他越急着下肚。”外祖母就不出声了,任他们喝酒谈笑。酒大多是母亲为他买的。   又听说父亲当年遵照祖父指示,要把母亲娶回家,除了喝酒外,讨好老丈人的另一途是写诗。两个人各涂满一个小本本,见面了就拿出来,互相吹捧一番。不过此事却无法证实。因为我从未见过外祖父诗作,问父亲,他一口咬定从来没有写过。      从前外祖父一家长时间租住在西街东西塔下一座典型闽南风格的红砖白石大宅内。宅子很大,前后有三进,一个长石铺成的院子,有一棵极高的鸡蛋花树,两边各有一个月亮形砖砌拱门,进去各是一排厢房。背后还有一个花园。我常常想大宅主人的先世是有些来历的。外祖父一家住在正屋右侧的一座内,有一间小厅和三间房间。门口有个葡萄架,外祖母还养了一些小鸡。野葡萄极酸,但是很好吃。天热的时候就在葡萄架下乘凉聊天,过年又可以在院子里放烟花。那座大宅给了我很多想象。      读中学时,有段时间他们一直在国内住着。那时已经搬到百源清池畔了,我和父母住在老屋子里,离他们很近。每天晚上,母亲都会穿过夜市去看他们,陪外祖母坐着,听她唠叨——真的,除了母亲,谁都没有这本事的。我也常常随母亲一起过去。外祖父总是坐着,很少说话,手里拿着书——他的书越买越多。除了喝酒,看书似乎是他唯一的乐趣。我常常想,他是很寂寞的。   母亲责怪我英文学得太差,曾请外祖父帮我补习。我听着他的口音有点茫然(我的入门老师一口惠安腔英语,我痛恨英文又是一以贯之的),他也挠头不知道如何教起,所以很快不了了之。   但是他的藏书我是爱看的。聊斋志异,太平广记,唐人小说,清朝野史大观,资治通鉴……至今我对历史的态度依然不恭,因为从来都和小说掺着看。外祖父不反对我动他架子上的书,每次都看到餍足。我们都是拙于言辞的人,各自抱了一本书就可以半天不言不动。书的扉页都有一个小小印鉴,似乎是父亲刻的,还有外祖父的签名。我一见都有种亲切之感。   有一次他忽然和我说了很多话,温和的问我学习和生活的情形。说了什么现在不记得了。因为这是极罕有的事情,当时我甚至是不自在的,吱吱唔唔应了几句。我素来不懂讨大人喜欢。告辞的时候,他送我到门口。为了安全,铁门都是随手锁上的。他那天似乎特别不舍得我离开,隔着铁门,不住挥手,又对我一笑。我愈加惶恐,慢慢退走,忽然就掉下泪来。那笑容,我至今还看得见。   路上我又一次想,外祖父真是太寂寞了。子女都到了中年,各有一头家要操持。外祖母性子又太严厉了些,整日对牢了他絮叨。他似乎也有一些朋友的,可是还是寂寞。心里难过得很。      他的记忆力渐渐不好,买酒买书的时候总是多给钱,出门常常忘记回家的路,兜很多圈子才走得回来,后来刚拿过的东西忘了放哪,饭桌上有什么菜吃过就不记得了。我们都以为是年老时正常的现象。现在想起来,真是太不警觉了,如果早点发现这是老年痴呆症的征兆,外祖父病情也许不会加重得那么快。好朋友听到我说起时,惋惜地说,很多患老年痴呆症的人,都是年轻时绝顶聪明者。我叹息无话。   他开始生活在自己世界里。喜欢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看书,家人要一再哄骗,才肯开门。一开门,已赌气背过身去。这个任务常常是母亲来完成的。还有要哄他换衣服、理发、洗澡。慢慢的不能认人。亲戚朋友来家里,他们就带到外祖父面前,问他那是谁。外祖父脸上总是浮起一个天真而茫然的笑容,似乎努力回想不得,最后终于负气放弃了。我每次都觉得这很像一个残忍的游戏。终于有一天,我假期回家,他认不出我了。母亲问他我是谁,他看着我笑,一直笑。我心口猛地缩紧了。   我是内疚的,我陪伴他最少。他始终认得出母亲。还有父亲,依然可以把他逗的哈哈大笑。   他的脾气越来越固执,总是拒绝吃饭,要人劝了多时,才勉强吃下一点。一不留神,就自己走出门去,惊动全家人四处找。我有时候想,他那样善良,从来不忍伤害甚至违拂他人,恐怕这一辈子只有病中才像孩子一样恣意吧。有一次吃饭时我拉他的手,柔声劝他多吃一点,他甩开我的手,喊:“去,去去!”好像受惊的小兽。我茫然无措,只好逃走,觉得自己太无用。      出国前办理手续的时候,有次去看他,身边带了表格。那天他的情绪似乎很好,母亲说,你把表格拿出来,给外祖父过目,看看是否填写妥当。我遵命取出,交给他。他笑,似乎很努力的一字一字看着,半晌抬起头来,还是茫然的笑。我和母亲对视一眼,明白他已经完全认不出他熟识的语言了,都是心头大震。   我心想,他也不看书了吗?从前他买书回来时多么高兴啊。   外祖父在菲律宾时,房子长期无人居住,都遭了白蚁。我奉命陪母亲去收拾的时候,看到满室霉尘,外祖父的书胡乱堆放着,心头真是万般凄凉。偷偷截留了几本,其余都送到舅父家去。后来又帮表妹整理了一次,她和我对着一堆对我们全然无用的英文原版书,一齐叹气。外祖父之子孙,都不算太没出息,然而不能克继书香,真是有愧。   我到新加坡才两三月,就听到外祖父中风的噩耗,直到如今病逝,未曾多尽到一份孝心,此时来写这些,倍觉文字之飘忽无力。      母亲说,外祖父是突然性的呼吸衰竭,走时没有太大的痛苦。只是亲人都不及赶到,只有她、二姨、三姨丈陪伴在身边,外祖父定是不舍子女,双目久久不暝,她走过去,轻轻抚了两次,才将之合拢。   外祖父出殡时,小舅父一家都还在菲国,我和表弟表妹都不能归家,大舅父又有要事很快要离开。但葬礼很是隆重,虽然是非常时期,亲朋故旧仍纷纷涌来,花圈挤满了整个灵堂。很多人慕其风采,思其为人,至于涕下。外祖父生经坎坷,死尽哀荣,令人感慨万千。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就是这样子吧。   姨祖父为赋诗一首:运厄才奇世所希,丹心赤子永难移。铮铮风范今尤在,长忆洋山一布衣。诗虽不甚佳,状外祖父之生平则确。   外祖父走时,泉州大雨倾盆。出山之日,天气却格外晴朗。托体山阿,寄魂水浔。外祖父抛却这副拖累了他的形骸,想必风神俊朗,一如昔日。想起他天真温厚的笑容,心中酸痛不已。匆匆写下这些文字,作为菲薄的纪念。惜乎存留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抱愧抱憾。   表妹说,外祖父曾经亲笔写了一个小传,等舅母整理出来会传给我们。有此传在,可略补我之遗憾了。 2003年


散文第42节 妈妈逸事之 血统问题

回家休假时,妈妈笑说:“你老爸对我说:‘哼,女儿和你再亲,也没写过一篇《我的妈妈》,她可是写过《我的爸爸》的!’”我大乐。   其实老爸这话绝对有误。平生第一篇作文,就是《我的妈妈》。那应该是我读小学一二年级,假期在德化时的事情。有一天老爸忽觉有必要给我加点功课,就命令我写篇“作文”。我呢,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做作文(似乎是三昙恫耪式教“作文”的),拿起笔就写:“我的妈妈有一双棕色的大眼睛,我看了看爸爸,又看了看自己,我们的眼睛都是黑色的。我常常想:为什么妈妈的眼睛是棕色的呢?”后面又说了什么,记不得了。写满肆秸胖健=桓老爸,他哈哈大笑,拿去给人看,所有人一起笑,笑得我非常困惑。这篇经典作文过了好几年才不被提起。\r   妈妈的眼睛颜色的确比较浅,外公一家又是从南洋回来,长大后想起这件逸事,再看看妈妈的眼睛,我有点怀疑她是否纯正汉族血统。然而所谓的汉族血统,早就绝无纯正可言。尤其是家乡泉州,曾经的世界最大海港之一,有些异国商人,比如阿拉伯人,来此定居。于是连带我的血统都有点问题了。这个怀疑又从男朋友那里得到证实。有一次他看着我,忽然说,你的眼睛是棕色的,不是黑的啊。我瞪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又瞪着他——他的血统确凿会比我纯正一点?——果然我的眼睛颜色,又比他浅一点。这个发现使我狂笑。他不怀好意的说:你肯定有点蛮族基因。      小时候,公认的,我一点不像妈妈,五官完全是老爸的翻版。有一次幼儿园一个小朋友很愤怒的对我说:“我妈妈讲,你的睫毛是刚出生时就剪过了的,再长出来,就会又长又翘。”背上这么一个假冒伪劣的罪名,我自然大喊冤枉。回去问妈妈,妈妈证实绝无此理,总算放了心。直到有一天,发现老爸的睫毛也长而且弯,才完全放弃把自己睫毛弄直的打算。妈妈的睫毛却是直的,颜色也浅。有一次她假装生气:“一点都不像我!不是我生的!”我忽然觉得很内疚:怎么可以不像妈妈呢?寻找了半日,最后讨好的说,我的脚长得和她一模一样!(嘿!真的,我们都是脚食指特别长,和别人不一样!)   据他们说,我像老爸会比较好看,所以私下里也颇以为得计。然而有一条我极端不满意的,就是皮肤也和老爸一样黑。天知道这对我打击有多大。妈妈的皮肤很白净细腻的。妈妈时常得意的对我说:“谁叫你?谁叫你长得像你老爸,黑乎乎。”这“黑乎乎”三个字,用闽南话念起来,特别打击人。呜呼,无法可想。   不过长大以后,我似乎越来越像妈妈。这一点又从周围的人嘴里得到证实。可是妈妈总是说我小时候漂亮,越长大越丑。咿,这不是说她自己吗?      因为在南洋出生,妈妈比她同龄人多留了不少幼时的纪念。很多的照片都可以讲一段故事呢。她那时候太上像了,简直似小童星,常常穿着打了小褶子的白裙,严肃的抬着一张小脸。看得我哈哈大乐,真不敢相信自己是照片里那个小女孩生下的。十八九岁二十余岁的照片却傻,穿着军服,拖着两条大辫子,张着大大的眼睛,脸上那颗痣都好像要突出来似的。我以为妈妈最好看是在三十几岁,脸容清秀,身段苗条,虽然态度始终有点拘谨。   妈妈看上去远比她实际年龄年轻。在她三十岁到四十余岁这段日子里,时光好像在她身上停滞不前。连带我都迷糊起来,觉得十几年间,生活似乎没有什么太大变化。我的同学,以及后来的同事,见到她时常常惊叹:“哇,你妈妈真年轻啊。”今日她看起来,也不似五十几岁的人。我一贯赞同早婚早育,私心里希望我的孩子将来也能享受我当年的得意。无奈命运总是和人开个小玩笑的。妈妈打扮得也很利索,多年来她最喜欢穿牛仔裤——想想吧,有一个五十几岁还能把牛仔裤穿得很有型的妈妈是什么感觉!除了现在有点发福,妈妈的腿纤长,穿牛仔裤真的是很好看。我自以为体型算不错了,妈妈却还嘲笑我腿短,有一次真比了一下,哼,比我矮好几公分的妈妈,腿居然和我差不多长。她才该去学跳舞呢(我二姨是舞蹈教师)。妈妈说,她当年参加泉州的体操比赛,得了第五名的。   我是在意妈妈永远年轻的。妈妈的化妆品都是我买的,她什么好的都用不惯,永远素面朝天。一瓶芦荟胶,整个秋冬往脸上擦擦就成了。妈妈的白发不多,不敢去外面的理发店染发,因为有过敏纪录。我就挑选一种染发剂,试用过,证实安全了,从此自己动手为她染发。妈妈乖乖坐着,让我摆弄上半小时,之后我检查成果,得意自夸:“技术蛮好!”染一次可以顶个半年,刚好等到我下一次回家。前几日,妈妈和我用雅虎通时说,她去理发店洗头,那个小伙子说有一小处染得不够均匀,我对着摄像头龇牙咧嘴,表示愤怒。妈妈大笑。   有这样一个年轻的妈妈,我简直没法子不相信自己也有年轻的基因呢 。


散文第43节 妈妈逸事之 笨妈妈

我总是叫她“笨妈妈”。妈妈属于那种特没想法,单纯得不得了的人。   妈妈对待一切机械的东西都有点恐惧心理。我买电脑及上网已多年,试图培养妈妈对电脑的感情,结果花了整整一年才使她相信:死机和重新启动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很多次在外忽然接到妈妈的电话,大惊小怪的喊电脑不知道怎么了,你赶紧回来吧。我告诉她重新启动,实在不行,切断电源也可。她总是不放心的追问:“怎么样重新启动?不要紧吧?不会坏掉吧?”我一到家,她就夸张的比画着:“刚才真把我吓坏了!”   我是没有耐心的人,总是以为妈妈天经地义要很快学会一切看起来最简单不过的事情。教了几次不会,就急得跳起来:“笨妈妈!”   虽然如此,妈妈刚刚学会笨拙地捏鼠标,就能玩起空档接龙,以及后来的蜘蛛纸牌了。这很快成了她闲暇时的消遣。我对一切电脑游戏有天然的厌恶,嘲笑她拿电脑做这样低级工作。妈妈有点不好意思。久后,她居然学会紫光打字。虽然拼音使她苦恼非常,边打边看键盘,速度慢得惊人。有一天她主动提出,帮我把大学毕业论文底稿输入电脑,当作练习。我大笑。此后,她真的一字一字的输入了两三千字,虽然始终没有完工,我也着实表扬了一番。   老爸的性子和我一样急,如果听不懂我的讲解,就怪我讲不清楚;如果听懂了,就怪我这么简单的也讲,简直是侮辱他的智慧。他接触电脑比妈妈还晚,领悟得却快得多,像模像样的用起WORD,PS等等,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的使用,统统不在话下。相比之下,我还是叫妈妈“笨妈妈。”      因为出国工作,网络成了我和家里最主要的联系方式,临走之前,我对妈妈来了一番“恶补”,成效卓著。她学会了收发邮件,去新浪网看体育新闻,上联众打游戏,用MSN和雅虎即时通讯。于是每个晚上她必定坐在电脑前,开启视频和语音,和我唠叨上半小时,批评我把房间搞得那么乱,晚上又乱吃东西,等等。当然,遇到一点小问题,比如接收一个文件,她还是大惊小怪,喊老爸来处理。这时我和老爸都皱起眉头:“笨!”   妈妈就傻笑。   老爸和我一样,常会自作聪明把电脑搞得一塌糊涂,或者四处乱逛,不小心招惹了病毒,他就一口咬定是妈妈去联众打游戏被撕诹恕B杪栉薮又帽纾对我诉苦。我道:“胡说!”以妈妈对电脑的敬畏之情,弄坏电脑概率极低。叫她别理睬老爸咋咋呼呼,继续玩她的?     笨妈妈在联众只玩一种游戏,就是斗地主。每斗必输,乐此不疲。有一天她很不好意思的对我说,我帮她注册的账号,负了好多分,没人愿意和她玩了,能不能注册一个新的?我笑得不行。回家时果然重注册。没几日,又负了上千。我眉头一皱,指使男朋友:“去,去联众陪妈妈打牌,把你的分都输给她!”男朋友遵命找到妈妈搭伙,不一会儿,雅虎传来妈妈的惨叫:“怎么可以啊,他的牌太好了,我转眼输了几百分了!”我教训男朋友,他无可奈何的说,你妈妈不懂得和我配合啊!这样吧,我有一个账号积分不少了,给她用可好?我告诉妈妈,妈妈害羞的说:“不用了,我不懂得换账号登陆……”   于是笨妈妈就只好继续在联众寻觅和她输得一样惨的牌友了。   为了给她多几种消遣,我四处寻找简单的小游戏,尤其是flash格式的。时不时传过一个给她。有天传给她一个华容道,对她说:“慢慢玩吧,我过了六关了,懒得继续了。”第二天一上线,她就兴奋的告诉我:“我十五关全都过了!”我很纳闷,自己试了一下,始终在第七关就被卡住了。这样的情况此后屡有发生,我忽然发现她大有天分。原来笨妈妈比我聪明着呢。对此,妈妈谦虚的表示:“你不像我退休了有时间可以整天研究……”   妈妈玩游戏上瘾,老爸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看来,将来家里非得有四台电脑不可呀!


散文第44节 妈妈逸事之 傻妈妈

妈妈非但笨,而且傻,这是我和老爸一致结论。基本上,我和老爸都不是好人,心思多多,怪话多多,每每妈妈就成了我们欺负的对象。   有段时间老爸狂喜欢朝天椒,总把所有的菜都弄得很辣,辣得我和妈妈连声抗议。有一天,他端来他的招牌菜之一红烧猪蹄,我们尝了一口,一齐丝丝叫。妈妈抱怨:“怎么搞的,和你说不要做得这么辣了嘛!”老爸气呼呼的,眼珠一,忽然板起脸说:“我一点辣也没加,是你买的不对,谁让你买四川猪蹄的?”妈妈困惑地盯着那盘猪蹄:“不会吧……那个卖猪的,明明和我说是本地猪肉,经过检疫的啊……”我和爸爸楞了三秒,笑得东倒西帷B杪韪加莫名其妙。等她终于反应过来时,脸涨得比红烧猪蹄还红。这个“四川猪蹄”的笑话,一时在亲戚朋友间流传甚广。\   我是懒人,因为懒的缘故,对体育并无太大兴趣。妈妈却对一切赛事兴致很高,尤其喜欢球类运动,又尤其喜欢足球。每到世界杯,据说女人怨声载道。我们家却是相反的,平时牢牢掌握遥控器的老爸,也不得不让出来。妈妈最狂热支持巴西队,我唯一一次半夜爬起来看球,就是陪她看巴西队一场半决赛。不幸的是,巴西队输了,弄的妈妈好不伤心。妈妈对中国队也是一片愚忠,中国队叫她伤心却简直是一定的,好在还有女足可以安抚她受伤的心灵。妈妈看球极投入,激动处就大呼小叫,看久了,有时也得意洋洋的评论几句。爸爸对此嗤之以鼻。妈妈很容易弄懂了一些简单规则,可是她一直把“角球”当作“脚球”。用普通话还可藏拙,闽南方言这两个字发音却是截然不同的,有次她喊:“出界了,罚脚球!”刚好被老爸听见了,又成了傻妈妈长久流传的笑料。所以爸爸蔑称她为“伪球迷”。伪球迷就伪球迷吧,一点都不妨碍她看球的乐趣。除此之外,妈妈也是姚明的追星族,常常上新浪体育查找姚明的一切新闻。不过妈妈挺讨厌据称是万人迷的贝克汉姆,球迷男友表扬她趣味纯正。      我和老爸基本不看电视剧。万一哪天看了一会儿,大抵是专挑败笔出来讪笑:这剧本编得多粗糙,情节多不合情理,演员多矫揉造作……总之一句话DD垃圾!妈妈偏偏就喜欢追垃圾电视剧。天知道,到这年纪了,她还单纯似孩子,随时要被感动,哪怕是最蹩脚的表演,都能叫她掉下泪来。哪部电视剧叫她哭得最利害,她对它的热情也最高。于是老爸又增加了一项乐趣,在她看电视剧的当儿,时不时观察她的表情,每到煽情之处,就调侃她:“嘘,要哭了,要哭了,噢,真的哭了!”妈妈早就红了眼圈,还要一边不好意思的分辩:“没有,没哭!”这样的小喜剧,几乎每日上演。有时候我也收敛刻薄,试图陪她看一会儿。可是那一锅粥的剧情越看越糊涂,妈妈就试图对我解说前后情节,她说上半天,我就更糊涂了,末了还是放她自己去哭哭笑笑好了。   我从小抓起一本书,一坐半天,不言不动,唯独脸上表情丰富,旁若无人。这是大人和朋友多时的笑柄。据他们讲,我看书入迷的时候,就是在我旁边高声讲我的笑话,我也是毫无反应的。如果推醒我,我抬头看人,一脸茫然。   原来,这傻气自有由来的。      自从来了一次新加坡,妈妈对钱的观念都“混乱”了。   她来探望我之先,我就重点告诫她,一块钱新币,就是一块钱,不要把每样物价都换算成人民币,否则我会被气死的。这个告诫完全无效。无论是和我去吃饭,去超市买日用品,还是逛街,甚至搭巴士,妈妈都会发出响尾蛇一样的丝丝声:“好贵啊!”当她注视着一种商品,眼珠子一动不动的长达半分钟时,我知道她正在脑子里飞速的把价格换算成人民币,并且和国内作比较,之后大抵又要发出惊叹。我又好气又好笑:“拜托,老妈,这是新加坡,你这样算法,还叫不叫我活啦?”   新加坡地铁和巴士售票是智能化的,人手一张“易通卡”,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入站,或者上车时,用卡轻触读卡器,出站或者下车时,再触碰一下,就能支付正确车资。妈妈对那玩意儿有紧张感,总是怕下车时忘了触卡(那样就得付全程车资)。有一次她自己出去,误把我的卡也带在包里,等于支付了双倍车资,发现以后,我极力安慰她不过是几毛钱的事情,她还是懊恼了多日。   等我回家,情况就倒过来了。说真话,我在新加坡并不觉得物价贵,一是坡人平均工资和物价之比,二是习惯了两块钱可以吃顿饭或者乘地铁横穿城市。回国却觉得物价高昂得不得了。和妈妈去超市,看到十块钱一罐的酸奶,我嫌贵,妈妈说:“怎么会啊,才两块钱新币,买吧买吧。”我笑:“妈妈,你在新加坡算人民币,回国算新币,真是不让我活了啊。”正赶上季末打折,我试穿了一双鞋,挺满意,还是嫌贵。妈妈冲过来说:“不会啊,才四十块新币。要不多买上一双带走吧?”我当场昏倒。   有这样隽语无穷的傻妈妈,实在是不开心也不成。


散文第45节 妈妈逸事之 小资情结

老友喵喵总是批判我满脑子小资意识,我明白他大抵是出于妒忌,就宽宏大量原谅了吧!仔细一想,我的小资意识——我自己以为并非正宗的小资意识——其实肇始于妈妈。   我是异常幸运的,自幼在父母羽翼之下,他们虽有艰难的时候,却从未让我受过窘迫之苦,清淡的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所以长大后,我对生活对金钱的态度都相当健康和豁达。他们教会我无须羡慕别人丰裕的物质,却要在自己可能的范围内,尽量享受细节之乐。      妈妈算不得心灵手巧的那类。从前老爸讽刺她:“说给我打一件毛衣,去年夏天打到今年冬天,估计明年都穿不稀!甭杪杈秃炝肆场2还回想起来,小时候不少衣服是妈妈亲手做的。有一件藕荷色毛衣,从念小学穿起,长大后添上线,翻过两次,至今还能上身,算是个小小奇迹。冬日穿出去,别人说:“哇,手织毛衣啊。”还特受羡慕。一件黑色的裤子,妈妈又用几块碎绒布,拼成两只小鹿,缝在裤腿上,似乎是她从一本书上学来的——都是一点点温馨的记忆。\   我家从前的被套,都是缎面的,是父母结婚的纪念。旧了,但是仍然很好看。我尤喜一幅墨竹配淡天青里子的。每次妈妈收了洗净的被面,就摊好里子,铺平棉絮,跪在上面,一针一针缝上缎面。虽然很快就要拆洗,妈妈还是把针脚纳得非常匀齐,我就赖在被子上,摩娑着缎面,舒服极了。也帮她拉拉被角部分。缝好以后,我立即钻到被子底下去,享受松软的阳光的气息。   后来还有一幅浅紫的棉被套,我至今纳闷妈妈何处买来,一放屋子里,整间房间都弥散着清甜的香气,洗涤多次也不消散。尤其是和上妈妈的气息,就更好闻了。妈妈身上有种特别的芳香,那甚至成为我“辨认”妈妈的标志之一,妈妈睡过的枕巾和被套,我的鼻子是能认出来的。偶尔妈妈出差,我是非得抱着她睡过的枕头才能入睡。因为贪恋这种香气,每到睡觉的时候,我都像一只鳗鱼一样,紧紧的黏在妈妈背后,贪婪的吮吸着。妈妈被我弄得很痒,就把用力我弹开:“去,去!”那简直是幼年最失意的时刻之一。   长大后和妈妈一起睡的时间少了,个子比妈妈还高,也没法玩鳗鱼游戏了。不过抱着妈妈的胳膊,感觉着妈妈的气息,还是令我格外安心。      在德化的时候,我家厨房香飘十里,常有人闻香而动,带瓶酒,或者抓样野物,敲开大门,添上碗筷,坐下来喝酒聊天。这自然归于老爸烹饪技艺之高超。相比之下,妈妈只会做一些小菜。有一种小肉鱼,不过几毛钱,妈妈在鱼身上划两刀,炸得金黄香脆,再淋上几滴酱油,给我这只馋猫独享。回想起来真是无上美味。真的,我到哪都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鱼了。佛手瓜切成细丝,一点盐,一点糖,锅里一过,清甜无比。还有咸菜,妈妈总是很耐心的撕成细丝,切碎,加一点辣椒一炒,配粥真是妙极了。妈妈做的苦菜汤也是一绝啊。现在每次回家妈妈问我想吃什么,我都表示:“咸菜!还有苦菜汤!”   回泉州后,八九年间,我们居无定所,甚至一家人挤在两间破屋子里,上面漏雨,下面泛潮,真是苦不堪言。直到搬到现在的住所,条件才改善。无论在哪,妈妈始终把屋子收拾得整洁非常,橱桌纤尘不染。男朋友去我家时,惊叹家里的煤气灶用了七八年,还能这样光洁。我虽然懒散,然而从小耳濡目染,养成一套习惯,做起家务来,却也不差。      我是一个顽固坚持生活方式的人,多年以来,生活虽然发生了很多变化,心境却没有受到太大扰动。有妈妈在,时间似乎都变慢了。   毕业后回原来中学教书。妈妈永远问我:“上课了啊?”“就去晚自修?”而我下了班也很少在外逗留,总是急急回家,怕妈妈等。有什么事情也要提前打电话告诉妈妈。有时会迷惑起来:一切似乎和我念书的时候没有两样啊?   和妈妈逛街时,兜里空空,一毛钱都不带,买上一堆东西,守在一旁等妈妈付账,十分得意。选衣服的时候,妈妈不满意的,照样一票否决。   像只小老鼠,在家里窜来窜去,开开橱子,开开冰箱,四处寻觅零食。随时胡搅蛮缠,大喊大叫,一高兴,就在妈妈脸上吧叽亲一口。还是和从前没有两样。   我在恋爱上的任性,自己吃尽苦头,也让妈妈烦恼无穷。然而她总是体谅我的。有次赌气对她嚷嚷:“我要马上结婚,马上!”妈妈不满地说:“急什么啊,你还这么小!”我失笑:“老妈,你像我这么大时,女儿都两岁了。”妈妈愣了一下,自己也笑了,似乎有点不能相信的样子。好吧!既然我在妈妈眼里始终是孩子,我也就心安理得地潇洒下去。   虽然我一直叫她笨妈妈,其实,我永远不能走出她的羽翼之下,并且因此而快乐。 2003年


散文第46节 相对小资之远庖厨

朋友总是以“小资”目我,令我十分委屈,怎么就小资了我?顶多,也就是相对小资而已。写下这组文章自嘲。    孟子曰:君子远庖厨。听起来那么有点虚伪,不过古之所谓君子,乃是“民上”,远庖厨是不可沾染杀心的意思。至于小女子,本分就该洗手做羹汤,又远庖厨,自然是小资罪状之一了。   从小甚是畏忌腥膻,不敢碰生肉,更别说手起刀落,杀鸡宰鱼了7堑如此,爸妈在厨房忙碌的时候,若是叫我帮忙,比如把鱼的内脏拿去垃圾堆丢掉,我也要愁眉苦脸掩住鼻子,套两三层袋子,两个指头稍微捏住一角,离身体远远的,飞快地抛出去。连清洗好的形野锩ψ按放冰箱,我也要把头扭过去的。为此每每被妈妈痛骂。菜市场自然是不去的,单是那味道就会叫我干呕,胃都扭作一团。七八岁时一次,胆战心惊跟随妈妈进去,一抬眼猛地看到有人正把一笼麻雀一只只抓出来,活活拔毛,十余秒就成肉红色一团,扔进一个盆子里。愣了一会儿,当场大哭,呕吐。多年以后想起来还是翻胃。从此不敢吃鸟类之属,比如鸽子。\r   如果真的这样善良,就该禁断肉食了,可惜又不行,还是不免贪口腹之欲。所以远庖厨的真正理由是:破坏食欲。      念初中时,有次回家,路又堵了——学校门口横着一条很窄的巷子,放学时我们一拥而出,加上行人,常要堵上的——竟有人用三轮板车拉了两头牛经过。我脚尖点地,支撑着自行车,忽然脚背一凉,水滴滴上去的感觉,低头一看,呀,是牛的眼泪,非常大,一滴一滴溅落到地上。以前虽然也听说过牛被送去屠宰场时会哭,但亲眼所见,却是另外一回事。异常大而温和的眼睛里,满满的泪水,渐渐溢出来,落到地上……忍到家里,终于还是哭了,从此不敢吃一口牛肉。   其实自幼家人就不给我吃牛肉,但从那以后是自觉的。这个说起来也怪,泉州有一风俗,家中长女忌食牛肉,所以大姑姑和我都不吃。我曾经问过大人为什么,他们也不知所以然。以至于我产生了很不好的联想,是否长女曰巫儿为家主祠的远古遗风(见《汉书·地理志》)。年前去山西平遥玩,平遥牛肉是出名的,在街上餐馆吃东西,千叮万嘱不可以加牛肉。那时精神有点涣散,又饿,把菜饺子一口吞了半个下去,忽然惊觉,叫过老板,果然饺子里面放了牛肉,气得脸都青了。所以我想起平遥就小小怨怅。   看的人肯定奇怪:既然从未吃过,又怎么会知道是牛肉?但我的确是知道的。小时候一场大病,险些失聪,好在奶奶用针灸挽救了我,后来听力虽然正常,却不算好。喜欢躲在被窝里看书,眼睛更是早就近视。据说人的感官间有微妙平衡,作为补偿,我的鼻子舌头似乎格外的刁。小时候妈妈就笑着说我是狐狮鼻。那是方言,大抵是说嗅觉太敏感了点吧。   爷爷曾经从乡下拿了几只兔子,钉了笼子让我养,那笼子上下两层,像个小柜子,里面铺了草。我每日都要和兔子嬉戏,拿了萝卜喂它们。最多时好像有六只兔子。有一天爸爸来了——那时他在德化上山下乡,偶尔回泉州。晚上我从幼儿园回来,桌子上多了一盘肉,我吃了几口,觉得不对,问是什么,答曰猪肉。我还是觉得不对,猛地一想,跑到兔子窝去看……这件倒霉事自然又害了我。   倒霉事非止这一桩。幼时(三五岁?)吃过很多田鸡,就是青蛙。因为我体质虚弱,经常生病,爸爸就弄了田鸡,熬汤给我喝。那时候德化田鸡到处是,农民一串串抓了去卖。我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汤熬得很白很浓,放点姜丝,味道极佳,肉也细腻香甜。似乎是很见功效的,我渐渐健康起来。可是有一次,爸爸正在杀田鸡,叫我过去看,示范给我剁下田鸡头以后,脚还会动,还把田鸡胃翻出来,说这东西会吃蚊子,胃里都是。可想而知,我从此拒绝喝田鸡汤,爸爸被我的不知好歹气歪了鼻子。爸爸极善烹饪,朋友羰桥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会拿我家来叫他处置。记得最清楚的是一只可怜猫头鹰。我不幸又经过屠杀现场,吐得天昏地暗。猫头鹰血腥气极浓,闻过一次可以恶心十年的。那只猫头鹰很漂亮,我开始还逗它玩,出去一趟回来它已尸横就地。于是我对所谓“野味”都深恶痛绝之?     总之无端被弄出了很多忌口,大抵只吃猪鸡鸭鱼,还有一样喜欢的,是虾蟹。海边自然是不乏此物的。可是有一年,吃火锅开始流行烫活虾,虾丢进滚汤里面,还会蹦得老高,掉在桌子上,壳已然红了。大家就拿筷子摁住来烫。我经过一次,对虾的食欲也减了若干。可恨纪昀这老东西,居然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面大谈蟹有多可怜,害我有段时间对着妈妈端上来的红蟹迟疑了很久。可见精神上的庖厨也不可近。   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说起,他建议我吃点鳄鱼海星之类面目狰狞的东西。我挺自惭这种虚伪行径的,也许将来有一天真的会戒断荤食呢。朋友愤怒地说:“像我这样的革命人民从不忌口”,“您吃田鸡时我在啃山芋呢”。——想起来能忌口也是一种幸福。      爸爸偏偏以诱骗强迫我和妈妈吃我们不敢吃的东西为乐。比如妈妈最怕葱蒜,他就要在菜里放葱蒜,利用别的香气掩住,然后哄妈妈吃。妈妈嗅觉也灵,一点点还是闻得出来,不肯吃,爸爸就要跳脚。我忌口更多,他就把种种伪装成猪肉。可我还是吃得出来,一沾就吐掉,所以挨了很多打骂。有次入家门就闻到一股怪怪的香味,就知道今日准有谁又拿了什么来,结果饭桌上果然端来一碟东西——爸爸把它弄成泥状,和鸡蛋姜丝一起炒,异香扑鼻。他叫我吃,说是兔子肉。我说兔子肉我不吃。他大发雷霆,叫我一定要吃。不得已,含着眼泪拈了一点进嘴巴,立即就吐了,说绝对不是兔子肉(至于是什么东西我不说,总之,爸爸是个医生,当时我们就住在医院宿舍,对门是妇产科护士,自己想吧)。大哭。妈妈看不过去了,说不喜欢吃就算了,爸爸随手揍了我一下,算是放过我。这东西他吃了很多,好在这是唯一一次他心血来潮逼着我吃。   那是在我读三年级到五年级之间发生的事。德化还是个宁静的小山城,生活水准还很低,都不舍得花钱在吃上面。爸妈工资亦微薄,但是他们却说不可以委屈了自己。朋友们都说我家厨房香飘十里。于是他们若是嗅到了什么味道,就挟瓶酒,敲开大门。妈妈添上碗筷,他们就坐下来和爸爸喝酒。我那时常提个小篮子,下楼帮他们买啤酒,一个篮子能放六瓶啤酒,等他们喝完了,再下去把瓶子退了取回押金。有时也打点地瓜酒,或买点下酒的零食。至于他们吃的我却大抵不敢碰。喜欢的就是一种小肉鱼。妈妈在鱼身上划两刀,炸得微微金黄,然后淋上一点酱油,我配饭西西索索吃了下去,意犹未尽。至今都觉得是无上美味,并且很奇怪这种鱼极其普通,后来也吃,但总没有那时候留在舌尖上的美妙感觉。   有了这样会做菜的老爸老妈,我更乐得远庖厨。何况做饭是一件烦心事,和每日打扫灰尘一样,提醒你人生有多么重复而乏味。于是早早对男朋友声明:将来绝对不下厨房。美滋滋的设想,早晨醒来,就有人把一罐热气腾腾的红茶和甜饼送到床边;晚上回来,又有人做好菜等我。他狡黠的说:“行,那你出钱,咱们每餐都出去吃。”可见终究逃不过下厨房那天。   现在自己在新加坡,只能吃街饭了。上次回国,妈妈硬是叫我带上一个小小的电炖罐。半年掉了十斤肉,嗓子又老是不好,她委实心疼我。为了不辜负妈妈,开始研究煲汤。前天有生以来第一次把一个半熟的猪心放在砧板上斩成片,居然没有反胃,站在那略觉感慨,这也算是一种进步了吧。 2002年


散文第47节 相对小资之饮花露

我略能饮酒,虽喜茶胃却有点禁受不住,所以小封不起来的;对咖啡倒是全无兴趣,本来也不犯小资。偏偏喜欢花,撞上了小资的流行,也写一篇来认罪。   不知餐花起于何时,不过《离骚》就有“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唐代《酉阳杂俎》及《博异记》都载崔玄微帮众花精躲过封十八姨之患,花精“各裹桃李花数斗,劝崔生服之,可延年却老。愿长如此住卫护等,亦可致长生。”结果“至元和初,玄微犹在,可称年三十许人。”《醒世恒言》里面有一篇《灌园叟晚逢仙女》,当出自宋旧本,或者有更早文言小说为底。灌园叟也是“日饵百花,渐渐习惯,遂谢绝了烟火之物……不数年间,发白更黑,颜色转如童子”?  我对花开始感兴趣却绝非为了做神仙,只是贪吃。幼儿园的小朋友摘了一朵花给我,教我吸吮蜜汁——至今不知道那是什么花:大红色,喇叭形,五瓣,花蕊探出来,末端作五个圆形的分叉,深红色,毛茸茸的。无端的觉得它叫美人蕉。散学回家的路上,和百源清池一带,栽了不少。我们恣意选取那些半卷的,啪的整朵扯下来,去除花萼,放到嘴边一吮,真是清甜无比,然后随手一丢,再扯下一朵……于是满路狼藉。这花的生命力似乎很强,居然经得起我们摧残,照样开了又开。      和对荤物百般禁忌相反,我从来不惮于品尝各种奇奇怪怪的植物。八岁那年到了德化,那是个小山城,整个县城只有一条大街贯穿,从头走到尾估计不会超过半小时。此外多是小路,去学校就可以绕过一个矮矮山包抄近路的。多年以后我常常梦见自己气喘吁吁的奔跑在那条路上,不知道怎么一拐,就拐回了泉州西街东西塔下外婆家的庭院里,穿过红砖砌成的月亮型拱门来到后院厢房外,两旁都是青石台,摆满了夜来香,满院芬芳。久之梦中也知是梦,只是心情极为安适,每每不忍醒来。   ——扯远了。只说我新的小伙伴们在山路上跑得飞快,而我连小陡坡都要小心翼翼扶住树枝草根慢慢滑下,结果遭到她们一致的嘲笑。我还极怕虫蛇,其实城关里蛇是罕见的,但经过树林时,她们会忽然指着前方,大喊一声“蛇”,以赚取我的尖叫为乐。当我发现改变这种困境的唯一方法时,我开始在小路上撒腿就跑,跑得比她们都快;谁说有蛇,我就硬着头皮凑上前去看。于是她们认可了我,开始带着我在附近小山包出没,教我挖“白石”,摘些东西与我分享。回想起来,那终究不是深山老林,特别奇怪的东西也没有。记得有一种树,很像枫树,叶子有一种特殊的清香,沁人心脾,但不能吃。能吃的是一种矮矮的爬在地上的,茎长而柔软,三角形的叶片背后有极细的绒毛,她们教我把叶子卷起来,放进嘴巴里嚼,酸酸甜甜,很是馋人。我记得住名字的是映山红,春天驾云亭周围满是,我们摘了一大捧一大捧,吃到一吸气牙齿都酸。野生的草莓却是极难得的,回忆起来有流口水的意思。她们告诉我另一种个头较小色泽偏黄的叫“蛇莓”,吃了会中毒的。      有种小草叶片三瓣,每瓣都是心脏型,花紫红色,都被细长的茎托着,几十茎作一簇。夏天里一蓬一蓬随处乱长。我们常常扯一大捧叶子,挑选茎特别壮的,拔掉一小段,拉出里面的筋,再把其余部分去掉,这样就是一条筋连着最上面的叶片了,然后各持筋的尾端,把两片叶子缠在一起,一拉,把对方手里的拉断了而自己的不断,就赢了。我们扯啊拉啊,乐此不疲。这叶子和花都能吃,一样酸酸甜甜的味道,叶子更涩一点。然后我们发现了它的根部像个指头大小的萝卜,或者说像人参,拔出来以后洗干净,往嘴里一丢,又脆又甜,竟是远胜过花和叶。于是到处搜寻“小萝卜”,并且很快总结出经验,越是肥沃的土里,小萝卜越粗大。后来竟能一眼看出哪一蓬下面有没有萝卜,大还是小。每次去挖,谁刨出一个特大的,都会起一阵惊叹羡慕。把花叶扯掉,只留下小萝卜,然后一起跑到离学校不远的县政府大院后门边的水槽去冲洗,分享战利品。有一个雨天,我们发现人家的一块菜地上居然满是,泥土又黑又软,太容易挖了。欢呼一声,四处散开,使劲的拔,最后主人出来了,才急急逃走。不过主人似乎并不砸馕颐锹野涡÷懿罚只是怕踩坏了菜。我至今还纳闷他为什么往田里种那个。\r   种种乐事都在三年后了结。我在泉州闷闷地,渐渐把德化回忆成了世外桃源,几乎忘了那时因为淘气挨过妈妈多少鸡毛掸子。      长大后再也没有这类暴殄天物的行动了,哦,不,还有一回,九九年去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登上黄冈山顶,在弥漫的烟雨中,眼前骤然出现一大片的金针花,同行的五个人都惊呼起来。我从来不知道金针花盛开的时候竟然是这样美丽,以前见过晒干的金针菜皱巴巴的样子罢了。不过我们也没有怜香惜玉之心,咔嚓嚓在花丛里拍了一些照片以后,人手一个塑料袋,开始疯狂的采摘,带回去炒了吃了。最后一朵花消失在筷子下,我不无遗憾的想,再吃到这样“集天地之精华”的美味的金针菜,恐怕是很难了。      大二那年暑假,去了桂林。桂林自然多桂花,在一座清真寺里,满寺桂花香气,有一包包的桂花出售,细看每粒桂花的花托都含着一点嫩绿,花色也金黄姣美,显然是刚采摘下来晒干的,比外面商店里卖的新鲜得多,于是卖了一包。回去后找了个黑底描金蝴蝶的锡罐密密的封起来。每次不过取出一点点放壶里,沸水一冲,一过滤,倒出来的嫩黄微碧,香气四散,心神为之一舒。那一小罐后来好像整整喝了一年呢。   于是开始热衷于搜罗各种饮用的花。玫瑰茄色泽紫得发黑,冲泡后是酽酽的紫红色,极酸,所以要加一点冰糖,往冰箱里放一会儿,过后拿出来,酸和甜两种味道在舌尖上交战,夏日里饮用是极妙的,据说还有降血脂的功效。冬日里捧着一杯玫瑰茶,花香和热气一起扑上脸颊,单单那颜色,也叫人爱煞。紫罗兰每次只需一朵,略放一放,花的紫色就全到了水里,是很清淡的一种甜。不过只能冲一次,第二次就没有味道了。茉莉晒干了以后香气已经走样,用以窨制茉莉花茶是一回事,单独冲泡并不见佳;白梅花捧在手中芬芳沁人,喝起来也不是很好。牡丹半朵即可涨满一壶,花瓣吸了水,鼓胀起来,在壶中飘动,煞是可爱。刚入喉品不出什么味道,喝着喝着渐渐觉得别有一番风情,可以反复冲泡多次。芍药比之略逊,无怪乎只能“与君为近侍”了。   去年到五台山,台怀镇的餐馆很多,难得的是整条街做的菜味道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难吃。唯一可去的是一间素菜馆,虽然贵得惊人。就挑些便宜的点。每次坐下,服务员就端过来一个玻璃杯,一朵金莲花在杯子里上下沉浮,把杯子卧在手心,慢慢呷上一口,一边听着电视里的梵唱,心情甚好。金莲花清火去痰,加上一点盐,那种淡而远的味道,不自己品尝是不知道的。   这些喝法并不讲究,真正的小资是去咖啡馆喝花茶的吧。据说人参花、杭白菊、枸杞掺在一起叫“绿色森林”;牡丹花、金橘花又配成了“国色天香”,和调配鸡尾酒一般。而我只是简单享受它们带给我的一点怡然的心境而已。      常说茶是为“君子之交”准备的,那么,花呢?花是为和你分享内心花园的密友准备的。最爱薰衣草,这绝对不是受了小资电影的影响,只是爱那令人心神宁定的悠远芳馨之气。出国前到厦门和最好的朋友告别,她带我坐一间书吧里。那是一座旧洋楼一层改建的,很窄小,五六张桌子,或谈天,或看书,或做功课,或上网,还有带笔记本来打游戏的。都压低了声音,自成世界。如果不摇一摇柜台上那个铃铛,是看不到老板的影子的。听说周末会放映一些电影,我们去的时候不是。叫了一壶薰衣草,透明的壶里,飘散着明媚的紫色。面前两个小杯子里各有一片柠檬,一冲上去,紫色霎时变成了可爱的粉。时已深秋,风一直从门口匆匆跑过。我们就着那壶茶坐了一个晚上,琐琐絮语,那些关于我们流逝的青春与生命的话题。      朋友听到这里,愤怒地说:“难怪您的小说老是喜欢写花妖狐鬼,都是喝那些花草茶喝出来的!”“难怪我的小说您最喜欢那篇《花开剑鞘边》——我要把那个养蜂女改成养猪女,打倒小资!”我笑吟吟的打开一个新文档,写下“相对小资之饮花露”。 2002年


散文第48节 相对小资之濯沧浪

最亲近水,又最怕水。   我是长孙女,爷爷爱若掌珍。一出生就被抱去算命,说我五行缺火,于是爷爷在名字中放了一个“莹”字,命令大家写我的名字须用繁体。至今不说我父母,叔叔姑姑写“莹”,上面都作两“火”字的。稍大以后,爷爷厉禁大家带我去水边,恐怕是忌讳把仅有的一点“火”给浇灭了吧。有次四叔带我到浮桥边戏水,回来被狠狠数落了一番,从此无人敢再?  偏偏从小最喜欢玩水。洗澡时呆在大澡盆里就不肯出来。老屋下面有一口水井,那时候每夜听爷爷讲西游记,总觉得井里有个神秘的世界。井很深,井壁都是青苔,正午时分阳光射入井底,有一处折射出来,青碧湛然,我总是想象成聊斋里水晶界尺那一类的东西。知道自己想法一定被大人斥为荒谬,也不说,只是每日中午必到井边看看,恨不能下去寻宝。   楼上楼下几户人家用水都靠这,井边常有人提水洗衣服。我似乎很小就懂得打水,也在那里装模作样的洗洗小手帕之类,因为是爱劳动的表现,爷爷并不反对。夏日中午井水清冽甘甜,我们几个小孩子提桶水上来,先把头探进去喝一口,再把水往胳膊上腿上浇,舒服极了。不过让当医生的奶奶看了也是要说的,会得风湿。井的四周总是被我们冲得干干净净,还会指责有的在井边洗衣服的大人没道德,不该不留神让水滴溅到井口。搬离老屋之后,有一次偶然进去,那口井竟然已经浑浊不堪。大约都用上了自来水,无人珍爱它了吧。回家后偷偷哭了一场,心想,井也有自己的生命,遭到这样对待,一定很难过的。现在,估计井已经被填上了。   因为不能像其他小朋友去河里游泳,我就没心没肺的希望来场大水。从爸爸口中知道他小时候泉州有过一场洪水,把一楼都给淹了。我心想若是水能漫到二楼,就可以坐在厨房的阳台上玩水,比如折很多纸船放出去,该多好。还可以把伞倒过来,像朵花,坐在里面,在水里漂流。或者竟然能够得到一条小木船,简直是人间极乐。      不得到水边玩的禁令,在我去了德化以后还是被严格执行。可是那条小溪,恰好与去学校的路平行。放学回家,小朋友一说“走溪边”,我是很难抗拒这种诱惑的。大部分地方水深只及膝盖,单单在里面趟来趟去,也是极其惬意的。还有小朋友在那洗头发。所以很小就直截感受到在夕阳下小溪里飘扬一头长发的浪漫之处。最好玩的却是抓小鱼和摸“白石”。我比她们要格外小心,别说在水里洗头发了,衣服若是溅湿了,妈妈的鸡毛掸子不是闹着玩的。而且得掐准了时间。妈妈对学校几点放学、走到家要多久记得特清楚,晚过十五分钟,她可能就骑上自行车去学校找我了。越是这样,小溪对我越是说不出的蛊惑。总有掩饰不过的时候,挨了许多打骂。有次小伙伴们用石子围起一道小水坝,舀干了水,捉住了很多小鱼,慷慨地分给我一玻璃罐(就是那种装糖水鸭梨的)。我兴冲冲带回家去,一边发愁如何和妈妈解释鱼是怎么来的。妈妈居然没有问,还帮我把玻璃罐摆好,和我说只怕养不活。果然,不到三天,鱼就陆续死光了。我很扫兴,这时妈妈却忽然想起,厉声问我是否又去溪边了,我无法狡辩,鸡毛掸子即时落下。这“秋后算账”真是屈得很。   三年前,随父母途经德化城关,那条溪全然成了污水沟。听说它的上源山区里发现了小金矿,山民都用氰化钠洗金砂。城关也已经和全国每一个乱糟糟的小城镇并无不同。生命里的伊甸园,就是这样被一一毁去的。      中考之后那个暑假,到鼓浪屿,住在妈妈好朋友家里。妈妈曾在最困难的时候帮助过她,他们不许我叫叔叔阿姨,而一定要称“姨”和“姨丈”才亲。家里又是两个男孩子,分别比我大两岁和四岁。于是我深获宠爱。姨和姨丈都是受人尊敬的医生,屋里书籍成堆,姨丈还娴于钢琴和小提琴,两个哥哥一人学一样。我在那里快活得要命,独占一间小房间,不必做功课,睡懒觉天经地义,醒过来就看基督山恩仇记,听两个哥哥练琴,连说傻话都有人饶有兴致的围着我。每日黄昏,两个哥哥就陪我去海边。我套个救生圈,舒舒服服的躺着,他们就抓着救生圈把我推啊推,推出老远,再送回来,遇到一个小浪头打过来,兴奋得尖叫。或者在海滩上捉小螃蟹捡贝壳。晚上小哥哥还为大家煮方便面做点心(那时只有一种沙茶味“即食伊面”,就是厦门出的),据说这是他的绝技。确实我也没吃过比他煮得更好的,面条又滑又韧。   鼓浪屿是一个清幽的所在。岛上连自行车不见的。随处可见合抱的树木,红白两色的建筑不少是昔年华侨从南洋回来建造的。有些树木就穿过人家的屋顶伸向天空。我一直想不明白究竟是树在屋里长大了穿破了屋顶,还是屋子本来就绕着树建的,两种似乎都没道理,但是人家就是任由树这样长着。清晨走在林间,可以听到鸟鸣声杂着叮叮咚咚的琴声,据说岛上一半人家是有钢琴的。      我在那并没有学会游泳,仍是不折不扣的旱鸭子。长大后这条禁令自然不存在了,和表弟妹去浮桥边游泳,或是去游泳池,始终是套个救生圈自得其乐的泡水。他们都是游泳高手,有次看不过我那样子,忽然一起向我扑过来,抓起水底的沙子使劲抛,我满头满嘴都是沙子,狼狈不堪,只差没有哭喊求饶,丢尽长姐颜面。大学时体育要考游泳,十五米而已。我居然不靠救生圈就能浮起来,可是始终不会换气。索性一口气憋过十五米,大功告成。   虽然这样笨,却一如既往喜欢泡水。抓着池边慢慢沉下去,身体漂浮起来,觉得水里一片光亮,身体说不出的轻松。那个夏天几乎天天跑泳池,皮肤泥鳅般黑亮,舍友们讥笑我若是只换泳装不下水,倒蛮像个游泳健将。      旅行时见到水,也是忍不住肭捉的。桂林山水甲天下,漓江两岸的山是真美,漓江水给我的印象却不佳。可能因为游江前下过大雨,水有些浑浊,迥非我想象。游船又随意往江里抛杂物污水,看得眉头直皱。武夷山九曲溪却是名不虚传。坐竹排沿九曲溪而下,别有仙境非人间?  真的为水小小犯了一次险,是大二时去闽侯十八重溪。当时进山得趟一段溪水、走一段山路,一重比一重深,总共十八段,所以叫“十八重溪”,我们不知好歹,五一去时正当雨季,走到第十重,暴雨倾泻下来,溪水暴涨,被困在山上一天一夜。   那时走的还不远,雨一下,当机立断,马上撤回第九重。十八溪大约开发还未久,条件还简陋,只有九重溪有几间木屋供人休息。木屋虽已被瓜分,好歹租下了茅草棚子里一张桌子,有个坐的地方。有些游客还浪漫到坚持到溪边搭帐篷露宿,最后浑身湿透,狼狈而来。半夜茅草棚子已无立锥之地,最迟来的人只能挨着棚檐,湿漉漉坐在泥水中。小小一个棚子挤了几十上百人,开始还打起精神说笑喧哗,后来只听到一片重浊的呼吸。我彻夜无寐,眼望着深黯的山峰上闪电一下一下劈下来。   老板趁势大发横财,往棚中一坐就收十块,一小碗稀粥卖到五块钱。吃得两顿,同去的一个男孩子嘟囔道:“再这样下去,我们举菜刀起义好了!”   好容易熬到第二日下午,导游入山领我们出去。不能涉水,导游就用镰刀硬生生开出一条山路,我们跟在后面走。路非常陡而窄,不时有水流冲下,人一个挨一个,只有跌跌撞撞往前,不能后退,也不能摔了,因为人就在你下面,一摔就会撞倒一片。我们五个人可能在靠前的位置,我爬过一座山头时往后一看,那边的才刚刚要往上爬呢,一条长龙,也真是蔚为壮观。经一处峭壁,路窄得几乎容不得两脚并立,忽然听到背后传来惊叫,心胆俱裂。后来才知道是有人背包掉下去了。也有不少人主动扔掉行囊——去玩的很多是学生,锅和卡式炉都带上了,此时小命要紧。在雨水泥浆里爬滚了四五小时,四重溪宾馆的灯光已然出现在对岸。所有人都欢呼起来,但面前是无论如何绕不过的河道,只能用一条粗绳横过溪两岸,人扶着绳子,硬趟过去。水非常急,已然没过胸口。我觉得快不能呼吸了。被水一冲,站立不稳,死命抓住绳结,一步一步捱过去。简直不能相信这就是入山时只没过脚踝的那条溪!导游喊女的先过,男的轮流拉绳子,保护其他人。我们三个女孩子过河以后,还留下来帮忙拉了一阵,居然就有不少男的一到对岸就跑。   就在那时我们几人失散了,我和一个女孩子被人往前带。神志已有些迷糊,只顾往上爬,猛然反应过来时,就剩我俩站在——一条瀑布上。一路行来,对水已然麻木,但那是一条真正的瀑布,我们自己都不知怎么爬上去的。好在没多久,同去的男孩子找到我们,把我们拖了下去。   宾馆四围一片静谧,没有经过这样恐慌的人是不知道那一刻轻松的感受的。我们到的时候是九点多,直到快十一点还有人陆陆续续到来呢。宾馆已接到通知紧急接待我们。我把一桶热水兜头浇下,换上干松的衣服,灌下一大盆姜汤,再啜上几口稀粥,真是无上享受啊。那一夜滑稽热闹,工作人员的制服都被取来供我们更换,不过自然女装居多,结果男生们只得长裙曳地,袅袅娜娜在大堂走来走去。很多人还拍照留念呢。人太多了,怕出什么意外,我们被集中在一间会议室里住宿,桌子拼起来放中间,女的就当陈登,男的就当许汜,每人分得半张席位,两百人挤在一间。大约因为同脱大难的缘故,平时的人与人之间的戒备冷漠暂时消失了,谁看谁都顺眼。有人还裹在被子里打喷嚏发抖,已然吹嘘起一路经历来了。我很快睡得天昏地暗。   说来好笑,第二天就放晴了,假如我们耐得住在山上再呆一天左右,水一退,就可循原路出来,不必吃这番惊恐,但我们可一点也不后悔。回去前赶拍了几张照片,有一张在船上,天空明媚之极,五个人都笑得灿烂异常。   现在听说十八溪已经有路直接通进去,不必涉水了,这样的经历,别人换嵊辛税伞?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太湖、九寨沟、天池、黄果树……慕之久矣。一愿有钱,二愿有时间,三愿有好的玩伴。最盼望的,还是天地间能多留得几处晶莹透亮的水,以慰我心。 2002年


小说第49节 若得山花插满头

题记:不是爱情,而是战争。改写自《阅微草堂笔记》中一则故事。   (一)   我叫椒树。其实我叫什么无所谓,因为我是个妓女,我早已忘掉自己的姓名。据说这份职业会辱没先人,我的确应该忘了它才对。况且我七岁那年,那个被称为爹的人,把我卖了出去,几经转卖到了这,我和他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的关联,自然也没有理由记住他的姓氏。椒树,这个拗口的名字,不过是那帮读书人酒后戏谑时起的,“椒树、椒树,嘻嘻。”他们白痴一样的嬉笑着,我不动声色的微笑着。有什么关系呢?名字不过是一种符号。   于是他们就这样叫我。   假如真有命运的话,我这样的人,就注定要在黑暗的角落里绽放妖冶的花。偶尔想起那个把我卖出去的男人时,我心平气和,没有一丝怨愤。十七年的生活已经令我领悟到,在这个世界上,女人总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被卖出去。假如没有被卖到这,我也会像一朵瘦弱苍黄无人留意的野菜花,在饥饿中默默挣扎至成年,然后被卖给一个陌生的男子,躺在他的身下,听着他粗野的喘息着,从我身上毫不留情的犁过去。然后无尽的操劳和每年莫名其妙降临、又常常立即死去的一个个孩子,令我在几年之内枯萎、风干……卖给一个男人和卖给许多男人,没有本质的区别。   于是我顺从的在鸨母的调教下妖冶的绽放了。我是感激她的,虽然我仅仅被她当作众多的摇钱树之一,我还是不能不承认,她是很敬业的,起码比我所谓的父亲对我更为尽职。这个年代这个阶层的女人所应当掌握的技巧,都一一获得了她的传授。每当我若无其事的斜偎着楼头的立柱,指尖轻触栏杆,垂下一条手绢,阳光从我身侧投射到街上,总有男人从容的或匆忙的、胆怯的或肆无忌惮的抬起头来眯着眼看我。我知道,我是蛊惑的,一如光影中摇曳的罂粟。   (二)   那个狐狸精叫椒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她不动声色的落在几袭花枝招展的衣裙之后,似乎对周围的喧闹不以为意,而当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一剪秋水无畏而坦诚的直射过来。我见多了那类女人,她们的脂粉遮不住的眼袋的浮肿,浑身绽放的风情掩不了糜烂的气息,职业的微笑里闪烁着攫取的渴望;偶尔一些初流落风尘的瘦弱的雏儿,兔子一样惊慌躲闪,除了招惹我们的讪笑和王八的皮鞭之外,毫无用处——我们还没看够家里那种乏味的东西么   可是她不一样,她的目光里有微妙的迎合,还有一丝难以觉察的嘲弄,好像无声的问:“我是你的,可你敢么?”刺激得男人的征服欲一下子就膨胀起来。我嗅到了她的与众不同,一如猎犬对着一只狡黠的猎物的顿时兴奋起来。其他人不会深刻的察觉这一点,因为他们都只是皮肤滥淫的蠢物,不懂得尤物是怎样的,而我是真正的才子,一个注定要飞黄腾达的人。   如果要说她流露出来的精灵般的气质像谁:苏小小。   (三)   无论我多么习惯酒桌的腾腾雾气里的粗野笑声,习惯走廊两侧一格一格相对如兽笼的房间里的喘息,羞耻心,鸨母从小教我完全抛弃的东西,也会忽然在一瞬间把我压倒,尤其是十四岁那一年那一夜的痛楚,化作无休止的噩梦缠络,梦中,我向着无底的黑洞中急速的坠落、坠落……惊醒时,脸颊和身上都是细细密密的水珠。对抗着噩梦的唯一办法,就是让精神飞离自己,居高临下的观察周遭的这些生物。   我最终得出结论:这是一种虚伪的生物。在青楼中,仍是区分阶层的,这是一家高级的寮子——既然已经将自己出卖,那么理所应当卖得好些。来的除了乡绅,很多都是家境优裕而附庸风雅的读书人。因为按大清律,官员是不许挟妓的,所以他们去找忸怩作态的优伶和相姑(你看,法律和他们一样虚伪)。而这些士子,他们不敢令自己的妻室增加智慧与性感,赞美她们因无知而生的贞节,却又无从忍受她们的乏味而逃向我们;他们在文章里唾骂道德的堕落,然后苍蝇一般聚集在我们周围。听听他们剥下面具后的谈吐,你就会明白道德是和她们的女人一样苍白乏味的东西。   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说起“道德”。为了更好的了解他们,我渐渐的学会看他们写的书,而且懂得倒着看。但我不看同性写的书,那都是些可怜的受骗者,说着满嘴的昏话。   我渐渐成为这里的艳帜,我的智慧帮助了我,那是超出了鸨母传授的经验的东西。男人的欲望不得满足会愤怒,满足得太快又会轻忽;把握不住进程令他们沮丧,完全把握住了就是厌倦的开始。所以,欲拒还迎是一种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的最大技巧。他们喜欢引诱贞节堕落以证实雄性的魅力,又喜欢拯救堕落的贞节以标榜雄性的优越,他们最喜欢娼妓似的大家闺秀和大家闺秀似的娼妓。我在满足他们的性欲的时候,从不忘记满足他们的虚荣。当我刻意养成一点落落寡合而非孤芳自赏的气质,楚楚可怜而又洒脱大方的谈吐,加上一点所谓的才艺的点缀,成为艳帜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我决心在极短青春里纵情风月,精心的从经过我的每一个男人身上优雅的敲下些什么,等赚足了赎身的银两之后,买座屋子,就可以独自生活。当然,那得等我老了,老得没有了欲望,或只能接触肮脏得令我恶心的男人。我对此时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他们把我当作玩物,焉知我也把他们当作玩物。每隔一段时间,他们会定出“群芳谱”来评议我们的头发皮肤乃至下体,列出状元榜眼等名色来猥亵他们热衷的科场,焉知我们也常聚在一起嘲谑他们在床上的表现呢。偶尔会一些很年轻很干净的男人,更能够令我兴奋,真真假假的喜欢上几个月,弄点哭哭笑笑的游戏,过后很可回味。至于鸨母欺骗新来的女孩儿们,抓准机会,挑个好人家“从良”,就是去充作姬妾,那不过是由无数人的玩物又归作一个人的玩物,变化仅仅是更不自由而已;还有那些半老的妓女,带着一点钱财找个干瘪的底层男人嫁了,换得“某门某氏”名分,将来可以刻在墓碑上。但如果我有钱,何必替自己捧出个大爷来伺候?只是我也明白,男人是不会容许我这样低贱的女人靠着肮脏的银子摒弃他们的存在而舒适的生活的。   但我可以暂时不必想这个问题:我还年轻。   (四)   我试图多接近那狐狸精,可是我囊中羞涩。“从来资格困朝绅,只重科名不重人。”我虽中了一任乡试,两次会考却都在孙山之外,又不肯纳银选官——也纳不起,只得蹉跎。我知道自己断非池中物,终有飞黄腾达的一天。家里的那黄脸婆,已经开始给懒懒的嘴脸看了,将来我也给她一个马前泼水!北里游冶,乃是才子必修的功课,她懂什么。我只好在他们到妓院会文的时候,凑了过来,或是跟着豪绅,打打秋风,权且当个篾片,随他们耍我、笑我、嗔我、厌我,我安之若素,韩信尚受胯下之辱呢。老鸨和这些小娘么,见风使舵,也跟着不阴不阳的来几句。有眼无珠的东西,不识韦皋是贵人,嘿嘿,这笔帐,自然有讨回来的时候。   奇怪的是这狐狸精从来没有流露出这样的神色。她对我和对任何人一样,若即若离,不冷不热。我注意到,每一次在她一颦一笑,逗得满座神魂颠倒的时候,似乎还有另外一个她冷冷的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也看着她自己。   认识她愈久,那种紧绷绷的欲望愈加强烈。   独独对着她,我居然自惭形秽了。   (五)   我注意到了他,那个落魄“才子”,穷孝廉。他是满座嘲谑的对象,因为他总是来这蹭吃蹭喝蹭嫖,人到了蹭嫖的时候,也真比被嫖的还落魄了,应伯爵似的,全无廉耻——我们娼家所谓廉耻,自然是以银子衡量的,掏不出银子来的,就是最无耻的。他一般总是笑,可有一次我无意中转过身去,忽然发现他的眼底有阴戾的鬼火扑腾,一闪又消失了,不觉一惊。   所以我对他总是客客气气的,人在江湖,总得留一分相见的余地。   这日午后,那群小蹄子又无事可做的聚在一处耍笑,把瓜子皮吐得满处乱飞。不得已,我放下看一半的书。但我已经很懂得隐藏自己的轻蔑,不与小人作对,这是我的原则。一个新来的丫头片子,忽的提到了他,鲜红两片薄唇上下翻动,笑得前仰后合。也许是午后的阳光有点燥热,令我一时烦躁起来,冷冷的说道:“你怎知此人真是穷骨头一世不得发迹?”小蹄子们一起放浪的笑了起来。先的那个说:“是是是,那你对他好点,将来他发迹了,三媒六聘,八抬大轿,迎你回去做夫人。”我不由有几分气恼,低笑道:“看着吧。”   我忽然想玩一个游戏,若世间真有造物,那它真是昏愦不堪。让我在他身上来玩一次造物的把戏,或许我做得更好。   (六)   椒树忽然对我热络了起来,我又惊又喜。揽镜自照,只觉镜中的那个人玉立渊持,比往日自是不同。没想到,风尘之中果然有识英雄的巨眼。她是红拂女,我就是李靖;她是苏小小,我就是鲍仁。   只要安排得开,她开始主动招呼我单独去闺房小酌。她已是此处的艳帜,老鸨也要让她三分,虽然十二万分不情愿,但椒树从不得罪其他重要客人,也不曾误了为她大把大把的搂钱,只好由着她。我一发的感激涕零,那些都是她的衣食之主,她是不得已和他们应酬的,我却无可供奉妆台,足可见她对我乃是一片情意。   每当她掩上门,转身对我妩媚的一笑,我已是神魂俱荡。她的聪慧简直无法言说,更妙的是她善于倾听,任我絮絮不止,她长长的睫毛垂下,无限耐心和乖巧,偶一顾盼,却是霎时光彩流溢,好似说:“嗯,我都明白的。”哪怕彼此一句话也不说,也是好的。她斟酒的姿势无比优雅,准准溅落在眼前细白瓷的小盅里,一丝不溢,而后放到我胸前,静静的看着我,我不觉中已是一饮而尽,每每至于沉醉。   她赏识我啦,她赏识我啦,每次回到破旧的屋檐之下,我都有一种忍不住要欢呼的冲动。旁人的冷眼嘲谑,再也算不了什么。我对着落满尘灰的桌案和灯檠,忽然有了漫卷诗书喜欲狂的激情。   我,我,我要征服她,我一定要彻底的征服她。   (七)   我忍不住笑出声,当我难得能把自己独自反锁在房间里的时候。这个傻瓜,我不过对他稍稍假以辞色,他就激动得要哭出来。他还以为我是真喜欢了他,真把他当成了马周郭威呢。我会爱上他么?不会,永远不会。我的心早已如冰似铁,我清晰的知道,这世间没有女人真情的容身之处。可怜的杜十娘啊,真是第一等愚昧的女子,她难道真是爱上了李甲吗?不是的,她只是一意从良,以为非如此不能完善“道德”,以为非如此不能过“正常”的生活,挑李甲这懦弱的东西来做“终身可托”的主人而已。一旦发现所托非人,只该速速壮士解腕,却把自己的身体和珠宝一起沉入江底,蠢材,蠢材。   唉,她是绝望了——若不抱希望,又岂会绝望?   又据说李娃拯救了一个人才,得到的报偿是当上了夫人,哈哈,这也能信?古来有情有义的嫖客,只得一个王三官。他中举回来得知苏三已被卖掉,第一句话问的是卖作正妻,作偏妾,听说是妾,就暴怒痛骂王八不仁。丫头在一旁说嫁了还疼她做甚,他不语落泪——他是真疼她怕她受苦啊,哪怕她不是他的了。这是才是爱,不是攫取和占有。他去考试的那一刻,只是为了做官能把她找回来,他不嫌弃她……可是这又能怎样?他还不是要屈从周围。两不嫁娶的誓言,终究是落了空。可怜苏三出了囹圄,入得门去,口称“奶奶”下拜,“奴是烟花,出身微贱。”……椒树宁可坦然冶荡下去,也断不做这样丑态。   我知道他这两日在转着什么念头,更令我发笑。然而我装作不懂。这一样本事,是万万不能没有的。男人最恨拆穿他们心事的女人,而是希望你无限崇拜他们。   (八)   终于又等来了一个夜晚。几句笑谑之后,椒树忽然正色道:“秋闱之期不远,你没有一番打算么?”这算是戮到了我的痛处,我强笑道:“家无担石之储,还提什么进京赶考。”椒树默默地开了一个小匣子,取出几锭银子,递给我,说:“拿去,聊充膏笔之资,和家中的薪米。”我铁青了脸,哆嗦起来,既是感激也是仇恨的盯着她。她坦然的回望我,僵持了几秒,然后她笑了,似嘲笑我也似自嘲:“懿妇失节,不如老妓从良。你将来考中了,不也就‘一床被遮过了’么?谁记得你找妓女拿过钱?老婆孩子饿得嗷嗷叫,不见得比这更光彩。”我嗒然若丧。她趁势将银锭轻巧的递在了我手里。   我拿走了。管他的,她的话虽刻薄,却也有道理,英雄不怕出身低,等我为官一方手握权柄的时候,谁人敢议论过往。何况她不过是渐渐落入觳中的猎物,终究是属于我的,将来多宠她一点就是了。   回到家,我把银子轻蔑的丢在那黄脸婆的面前,她黯淡的眼睛就放出光来,然后默默的拾了起来。我哈哈一笑。一种尖锐的刺痛使我迫不及待的想做点什么。


小说第50节 黑暗的角落里

(九)   我又一次笑出声,因为他看到那几锭银子时那种仇恨得要喷出火来的神情。拿着妓女的夜合资读书养家,把他仅剩的良好感觉全扫到了地上?那为什么终于接过去了?因为我给了他可以接受这种施舍的理论。可怜的人。   我又一次印证了,世界上本无什么原则,有的只是条件。人是多么善于自欺的动物呵。   (十)   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椒树和我浅酌几杯之后,忽然温柔的一笑:“今晚,就留下来吧。”而后静静的低下头去。我的血液一下子全冲上上来,不能置信的看着她,我犹豫着,既欲立即扑过去把她压在身子底下,又有一种冲动,想去跪在她的脚边,以至于一时竟动弹不得。她把自己掩在粉色的半透明的幛子之后,轻巧的褪去了纱衣,就让它沿着颈背后那道优美的弧线滑下来。我看到了她的侧影,窗外的那颗不知什么名字的树开花了,散着浓郁而怪异的馨香。月光从窗子透进来,蹭得她的肌肤晶莹透明。我想要说几句俏皮话:“‘月明林下美人来’,殊不知月下美人裸裎肌肤最值得细细玩赏呢。”只是喉咙干涩,咕噜一声,到底没有能够说出来。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微笑。我迫不及待的迎了上去。   我筋疲力竭的瘫在她身上,哦,她的身躯柔韧而温暖,恍若地母,可承载人生一切苍凉。我忍不住又去吻她饱满的胸膛,她轻笑了一声。我忽然伏下去,象孩子一样的哭了。她似乎明白我在想什么,轻轻的抚拍我,亦如对一个孩子。   良久,我大声说:“椒树,你等我,我一定……”她伸出了纤细的手指,轻轻按在我唇上,不让我说出来。也罢,等明天吧。我心满意足的沉沉睡去。   (十一)   她坐在镜子前面梳掠着如云的鬓发,容光照人,不可逼视。我痴痴的看了很久。直到她喊我过去,又从小匣子里取出一包银子。我感激的说:“椒树,你等我,我一定会功成名就,给你赎身,把你接回家——我发誓!”然后我紧紧扳住她的胳膊。我本来以为她会嘤嘤哭泣,靠入我的怀里,可是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嘲弄的光芒,慢慢的说:“娼家最不值钱的就是誓言,我十四岁开苞,妈妈就告诉我,谁信诅咒发誓,谁天诛地灭。”我顿时怔住。   松开手,咽了咽唾沫,我又说:“椒树,你是苏小小,慧眼识人,我就是鲍仁,我不会辜负你的……”,她打断了我的话:“我是苏小小,你是鲍仁?等你金榜题名,回来风风光光的葬我?”她轻笑一声,又道:“我不想当苏小小,我活得很有滋味,不必上天成全——除非你七八十岁登第,那也许赶得上。”我狼狈万分的说:“不不,我说错了,椒树,我不开玩笑,我一如意,就把你接回家。”   她起身,走到窗前,拂开帘子,清晨的风透了进来。她回过头来,又笑了,神情愈发不可捉摸。“接我回家?做什么?你当了官,明媒正娶,八抬大轿,迎我当夫人?”   我又怔住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原本以为,收录后房,有我的宠溺,就是她最大的福份了。这个女人竟然想当正室?犹豫了片刻,我结结巴巴的说:“椒树,我们是不同的,如果你想,我……”   她不客气的打断了我:“我想?你想,我还不想,那算怎么回事呢?找人家夸你不忘恩义,竟然慷慨大度到娶一个妓女?”我无言以对。   “何况椒树天性冶荡,必不能做良家妇。弄到那不见天日的后院幽闭一世,椒树情何以堪?”我讶异的抬起头来,她嘿嘿一笑:“除非你学韩熙载的‘自在窗*’,你能么?”   不对,太不对了,这一幕全部不是我的想象。昨晚我怀抱里的那只羔羊,转瞬成了这凌厉逼人的狐狸。我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青。   她忽然换上温和的口气说:“你不必多想,我资助你,是不信你象那群小蹄子嘴里一样一辈子没出息。你成了名,我自然是高兴的。与其结爱成仇,何如各留不尽余地,做日后怀想呢。”   她把鬓脚垂下的几丝乱发抿了上去,一边说:“吴大少爷今天来接去游湖,我走了。”   我呆呆看着她袅袅的走了出去,想起“最是五更留不住,向人枕畔著衣裳”之句,恨得一掌击在茶几上。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转念一想,我不由得笑了。这不过是一时耍笑而已,她就不怕自己暮去朝来颜色故,门庭冷落鞍马稀么?她这样优雅的女人,不可能甘心嫁做商人妇的,除了我,什么是她最好的归宿?我不信她对我无所求,她只是还拿捏不定而已——我会让她求我的!关键的关键,是秋闱只许成功不能失败,扬眉吐气,尽在这一刻了。我不觉捏紧了拳头。   *注:南唐韩熙载,后房姬妾数十房,室侧建横窗,络以丝绳……旦暮亦不禁其出入,时人目为“自在窗”。或窃与诸生淫,熙载过之,笑而趋曰:“不敢阻兴。”或夜奔客寝,客赋诗,有“最是五更留不住,向人枕畔著衣裳”之句。   (十二)   苏小小?是,把青楼的美发扬到了极致的,就是苏小小。她太聪明,对于她,青楼就是净土。然而她宁愿自己二十岁以前死,把这当作上天对她最好的成全,证明她还是害怕,因为容貌是她取悦于男人的资本,失去了这资本她毋宁死。然而若是彻底不为男人而活,容貌亦没有价值。千秋身后名,不如眼前一杯酒。我不是苏小小。   赎身?以恩结爱,是最凄凉的幻想。我不会这样傻。我只有自己。   (十三)   那两株特意移来的花树的香气熏染了整个夏日黄昏的院落,我独自坐在树下,啜饮着一小壶茶。谁都知道这时候是绝对不能来打搅我的。那浓郁而怪异的馨香,使我沉浸在许多年前那个夜晚,浮荡着莫名的感伤。   “老爷”,管家小心的喊了一声,我恚怒的抬起头来,“阿福回来了。”   我震了一下。“叫他过来。”   “怎样?”   “老爷……”   从他的表情我已经知道了答案。十二年了,每一年我派出的家人总是在一个固定的日子出现在她面前,也总是问她同样的一句话。她也总是一成不变的回答,我想象得到她脸上一成不变的讽嘲的笑容。   羞辱和懊丧袭来,令我遍体针扎一样难受,随手把滚烫的茶盅砸向阿福,他被浇了一头,惊惶的曲着身子。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挥手让他走开。   是后悔了。十二年前,我第一个想与之分享狂喜的就是她,然而我硬生生刹住了脚步。我知道所有屈辱已告终结,我将从此扶摇直上,我的身份已和她判若云泥。出于莫名的骄傲和快意,我慢腾腾的回乡祭祖置业访友,直到赴任之前,才命令心腹抬着小轿,带上两千两银子,去接她。谁想,家人回来的时候满脸古怪的神情。原来她在众人簇拥下走出,只随手拨弄了一下银锭子,一声轻笑:“恭喜你家老爷。从前些许小事,何必放在心上。至于赎身之议,再不必提起。若是他实在过意不去,就当放债吧。我前后共借给他一百一十三两银子,就收十倍利息好了,余下的八百八十七两,你带回去。”轰动全城,传为笑谈。   我恨极了这狡猾的女人。当下只能匆匆赴任去了。从此后,无论浮宦何处,每年我都准时派人去问她同样的一句话。那是我在远处提醒她:又是一年过去了,你又老了一岁,这条路走不长了,还是老实的顺从我吧。我很有耐心的和她展开拉锯战,她的音容体态在我记忆中渐次模糊,如果说一开始还是出于对她难以割舍的欲望,后来就纯粹成了一个目标:得到她,占有她,蹂躏她。当我从尔虞我诈的明争暗斗,觥筹交错的虚伪应酬和鸡毛蒜皮的无聊庶务之中暂时挣脱出来,深夜一片静寂,这念头每令我几欲疯狂。我终于是明白:假如不能征服这个女人,堆砌的功名利禄,对我都不再有意义。年岁愈深,心中愈是透彻。   这么多年我不是没有懊悔过,假如那天我就此奔她而去,也许一切会有所不同,这念头怎样令我焦灼,不敢去触碰。然而因为那一天我没有亲自去,从此也就无颜亲自去了。况且我又疑惑,这同样无法打动早成了精的她。我只好无奈的把这场战争持续下去,幻想等她年华渐老总有害怕心软的一日。可我又怀疑真如我所愿后该如何对待她。   我陆陆续续听着家人的报告:椒树哪年被评为花魁,哪家公子为她散尽万金……直到十二年后,渐渐门庭冷落。没有想到,她依然如此坚定残酷的粉碎了我的梦想。   我等来了机会,衣锦还乡。站在城外高山上俯瞰,十二年浑如蕉鹿一梦,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我屈服了,我决定避开众人,悄悄去找她。   (十四)   故人来访?我浮起浅浅的笑意,我们的“故人”太多,无从记忆……我知道,我的风月生涯到了该画上句号的时候了,我并无遗憾。过些日子,悄悄离开脂香粉腻的小巷,到故乡虎丘寻一处幽静之处,开始漫长的余生。我留恋的巡视小小的庭院,一片寂寥。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繁华散尽,正该如此。此外,没有什么值得记忆的东西。   ……是他?纠缠不尽的十二年,远处始终有他的眼睛,忽闪忽闪,只是他竟然自己来了,略略出乎我意料之外。隔着晃动的珠帘,烛台映照着十二年岁月刻下的沧桑,他沉静的坐在那儿,浑不似当初的跳脱。一时有些踌躇,末了又自嘲的笑了。有相见的必要么?我迅速的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命人拿出去给他。   或许,现下有他在,可以使我不受打扰的生活。这是他唯一能给我的“报答”。他会懂得我的意思。   (十五)   帘子底下缀着的珠子丁丁作响,此外再也没有任何的声息,我困惑的拿起那张薄薄的花笺。只一眼,我的泪终于流了下来,我知道,我始终无法征服这个桀骜的女人,多年以来我一直把她当作我的猎物追捕,希望把她驯伏得绵羊般温顺的蜷在我脚边,但现在我可以用强力来占有她,却永远无法达成这个梦想。她施舍给我而我无法回报的恩情成了对我强有力的嘲弄,我只有背负着这个嘲弄,一直的背负下去。她将终生占据我的心灵,我忽然重新涌动了那种特异的温柔的情愫和对她的膜拜,一如那天晚上,我孩子一般的伏在她胸膛上哭泣。   为什么我曾经愚蠢的坚持想把她变成必将被我厌弃的庸常女人?这样不是更好?那种欢喜而又凄凉的感觉支撑着我哆嗦的走了出去。   (十六)   隔着帘子,我看着他的身影渐远渐去。这是他为官以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找我。   帘子底下坠着的珠子丁丁作响,梨花木桌子上,那张纸斜斜的搁着,有一滴水痕化开来。一滴酸楚忽然也在我心头化开,不,不是懊悔或遗憾,这是我所能选择的最好的结局。只是忽然想起许多年以前的那个夜晚,他伏在我的胸口上哭泣,一如孩子。   我把它揉作一团,轻轻弹了出去。那上面只有淡淡的两行墨渍。“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窗外,那株花树又开始纷纷扬扬的下落。秋天到了。我知道,这场战争,终究是我赢了。   虽然多少有点凄凉。 2001年


小说第51节 龙女

(一)   在亡命狂奔的途中,我一次次的回想我美丽的家乡,我的劫比罗伐堵,那麋鹿优游的地方。那流淌的清泉,茂密的树林,四时不断的鲜花瓜果,七宝积成的宫殿,都宛如昨日梦中的昙花凋零。   释迦族的圣人啊,您可曾听到劫比罗伐堵在呻吟,您的族人在哭泣。我和其余三个年轻勇士领起的孤军,还是抵挡不住比毗卢择迦王汹汹而来的铁骑。宗亲怕受连累,竟然比敌人抢先一步把我们从家乡放逐了。我们含着男儿泪,互道珍重,分出国都,跋涉千里。我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日没有好好吃过一餐,好好睡过一觉了。   我疲累得再也走不动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脱离了残暴的毗卢择迦王的魔爪。   一只大雁忽的振羽而下,停在我脚边,徘徊不去。   我又惊又喜,试探着走过去,拂摩它颈上光滑的毛羽。它抬起头,温和的看着我。我不由得一阵凄楚。它对我拍打着翅膀,似乎要告诉我什么。我试探着跨上它的背,它载着我,稳稳的飞了起来。   我一阵晕眩。   世尊,是您派遣这灵鸟来搭救我的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它俯冲直下,停在一个云影变幻的大池边上,随即又拍拍翅膀飞走了。我迷惑的用衣袖遮住阳光望去,四围丛林莽莽,悄无人声。   我实在太累了,不顾一切的躺到一处树荫下,转眼沉沉睡去。 (二)   我,上军王,乌仗那国高贵的主人,此刻正奔赴通往拘尸那揭罗的路上。闻说世尊即将在娑罗树间入涅,我,释迦族的后裔,理所应当要分取一份舍利来供养。   当年毗卢择迦王兴兵扫荡劫比罗伐堵,残忍的消灭了圣族,他自己也遭到了可怕的报应。我的父亲,释迦族的王子,曾领军抵抗,却被软弱的族人放逐,被神雁领至蓝勃卢山龙池,和我的母亲——池龙之女结下因缘,并借龙王神力,成为乌仗那国主。   当我在高高的战车上,为自己的血统骄傲的时候,头又一次剧烈的痛起来。据说我和我的子子孙孙,都会永远患有这种可怕的头痛。这是我父亲一个过失种下的果报。   这一疾症事先毫无征兆,突如其来的剧痛,几乎可以使我失去一切判断力。然而我必须强作镇定,不能够让国人知道我随时会在某一个时刻会陷入婴儿般脆弱。   多年以来,我掩饰得很好。然而即使在健康的时候,想到头痛的困扰,淳酒妇人美食都化为无趣,更不必说雄视天下的梦想。   我脸色苍白的扶住车门,紧紧皱着眉头。   解除这道可怕的咒符的方法,是虔诚供养神圣的舍利。非但如此,乌仗那国地处边远,如得佛力蔽佑,周围的敌国都会肃然起敬。   我知道,八大国国王都守候在世尊周围,他们肯不肯将至宝舍利分给我呢?想到这里,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三)   我是蓝勃卢山龙池龙王之女。   我每每感到困惑,身为龙女,这是什么样的因果呢?   我们龙族,广据江河,呼风唤雨,法力强大,富有珍宝,又是佛经的守护者。除了迦楼罗恶鸟是我们的仇敌,我们几乎是长生不死的。   可是,我们的形体却是肮脏的,没有脱离畜道。天自然有理由看不起我们,阿修罗对我们也颇为轻蔑。人的生命是那样的短暂和卑微,可是他们也觉得我们可怕。何况……我还是龙族女子。男子是八宝金身,女子是五漏之体。   看,我是娇贵的公主,可是又身为卑微的龙种。我实在不能不为今世投生的因缘感到困惑。   佛说众生都有佛性。我知道族中有一龙女,在灵山向佛祖献上一颗等价于三千大千世界的宝珠,转眼转为男身,往南方无垢世界成佛说法去了。诸大菩萨说,那是顿悟。   我知道自己悟性太低,也不去奢求。我只喜欢自由的生活。   我常常偷偷跑出龙池,幻化为人间最美丽的女子的形象,四处优游。每当在龙池边上梳掠长长的秀发,我简直迷恋上了池中的影子。那是我吗?那不是我吗?   我是快乐的吗?我不知道。      这一日,我又赤足蹦蹦跳跳绕过池畔的野花,去林中寻找梅花鹿玩耍,忽然看到前面树荫下,卧着一个人。我略略一惊,平时,这里少有人迹,乌仗那国人都知道这是龙池,不敢搅扰我们的宁静。我走过去一看,不由痴住了。   那个年轻人……   他的衣衫褴褛,他的头发揪结,他的容颜憔悴,都掩不住他那高贵的气质。他俊美得好象被梵天的怒火焚毁、又在人间重生的爱神。都说出身圣族的阿难尊者貌美,我看,也许比不过眼前的人儿。   龙族早就纷纷谈论着劫比罗伐堵遭到浩劫的传闻,我的神力一下子就感应到,他就是那个流亡的圣族之子。   连续的逃亡一定使他心力交瘁。他睡得真沉,脸上有一种婴儿般的纯真。可是他的眉心却皱着,打着一个结。我忍不住伸出手指,想把它揉平。且慢……我这样做,不是比摩登伽女还要坏了吗?他会惊醒,呼叫,并且鄙夷我吗?我缩回了手,长时间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   他依然沉沉睡着。他的美使我满心喜悦。我终于忍不住俯下身子,轻轻吻了吻他的额头。 (四)   在沉沉的酣梦里,鼻端忽然飘过一阵香气,熟悉得似幼年偎依在母亲身边,她的身体散发的馨香。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接着又有柔软的花瓣撒落在我的额头,带着温热的气息。我有点惶惑的睁开了眼睛,面前出现了绝美的一张脸庞。   她看到我醒来,似乎颇为惊慌,白玉一样洁净脸庞霎时渗出珊瑚的红。我扶坐起来,她犹豫着后退了几步,于是我更清楚地看到了她。我该怎样来诉说她的美呢?      我在藤蔓中看到你的腰身,   在惊鹿的眼中看出你的秋波,   在明月中我看到你的面容,   孔雀翎中见你头发,   池水涟绮中你秀眉挑动。      我顿时忘记了饥渴与疲劳,温柔的注视着她:“美丽的姑娘,你缘何亲近我这落魄的旅人?”我忍不住抓住她柔软的小手,把她拉到身边,吻下去,吻下去……   她羞涩的挣脱了,对着我深深一礼:“尊贵圣族王子,感激您的眷顾,请原谅我的一时忘形。父母有严格的管束,我不能……”   “山谷杳冥,你的家又在那里?” (五)   我是阿难。   这一天清晨,我随世尊入城中乞食回来,吃过饭,洗漱了,收好衣钵。世尊结跏趺端坐,寂然无话。我也随之在一旁入定。久后,世尊忽然张目微笑,对我说:   “阿难,具备四神通的人,尚且能延长自己的寿命。如来有大神力,难道不能延长自己的寿命吗?”   我茫然不解。   世尊再三解说,见我还在苦苦思索,微微一笑,随即沉默不语。   魔王忽然到来,劝请佛入灭。世尊说:“往昔于尼连禅河侧,已应允了你。如来将于三个月后入涅。”魔王欢天喜地回归天宫。   大地震动,天鼓响起,空中回荡着唱声:如来不久当般涅。诸天人众,突然听到这声音,全都悲痛哭泣。   我大惊,求世尊哀悯众生,再住世一劫。   世尊温和的对我说:“阿难,你听过天人师的话有改易吗?”   “世尊,天人师言出无二。”   我忽然领悟了世尊出定后那番话的含义,不由懊恼闷绝。   “阿难,不须悲苦。有为之法,尽皆如此,一切合会,无不别离。”   世尊对我说偈言:   一切有为法 皆悉归无常   恩爱和合者 必归于别离   诸行法如是 不应生忧   我知道世尊入灭无可劝阻了,伏地大哭。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世尊反复对众生说法。我们都像即将失去慈母的婴儿一样,流泪倾听,多有于佛前当即得道的。   其余的时间,世尊恒久沉默着。我们都不敢打扰他。   有一日,世尊忽然对我说:“如来入灭后,有自称乌仗那国国王上军的人,前来求取舍利供养,记得,到时候,将舍利分给一份。”   我低头道:“是。”   乌仗那国王?那是什么人?韦提希子阿^世王等,都争着供养舍利,到时候也许还会刀兵相见呢。我深怀忧虑,但是不敢多问。   世尊微微一笑:“恒河沙数佛世界,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六)   当年,我父王,释迦族之子,在神雁指引下,遇见幻化的池龙之女,两相爱悦。但是,龙女以先世恶业,堕此龙身,人畜殊途,不敢亲近。   我父亲由是发愿,以他累世所积福德之力,使龙女举体为人。   圣族之子,福泽厚重。他的誓愿随即应验:龙女脱离恶趣,转成人身。   龙女以此深恩厚爱,誓言相报。龙王也感念他,更看重他圣族身份,将他迎入龙宫,举行盛大隆重的仪式,将龙女嫁给了他。并且赐给他龙宫的神剑,助他成为乌仗那国国王。龙女也因此成为王后,安享人间富贵。   由此说来,我是释迦族亲近支派,世尊的旁支后裔。   ……该死的头痛!……我的脸色瞬间又转为苍白。   忽然,大地震动,天鼓自鸣。四大海水,波浪翻倒。须弥山王,自然倾摇。狂风奋发,林木摧折,箫索枯悴。   我看到种种异像,浑身发抖:世尊入般涅了!   来不及了!来不及亲见世尊,求他慈悲了!   空际中,忽然又散落曼陀罗花、摩诃曼陀罗花、曼殊沙花、摩诃曼殊沙花,天乐阵阵。对了,一定是诸天留世尊肉身,作七日七夜的最后供养。   听说摩诃迦叶还在铎叉那耆利国,闻如来入灭,和五百比丘,兼程赶来。他没有到来之前,肉身必不会举火。这么说,我还有时间……   快,要快。 (七)   “父亲,父亲!”我提起裙裾飞奔过宫殿的台阶,扑到在父王膝旁,喘息不已:“父亲!我成了人了,我是人了!”   父亲神色古怪的看着我。   “真的,真的,他让我变成人了。我,是人了!”我激动得语无伦次。我低下头看着自己,还是这身衣裳,还是这个幻化的外形……不,不是幻化的了,因为我已经成了人。这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情啊!   从此以后,我不必在池边梳头时,爱慕着水中的倒影,却记起自己原本丑陋的形体,烦恼得用石子打散了镜面。   父亲终于以他数百年的智慧,明白了是什么叫他的幼女失态至此。他也流露出惊喜的神色。毕竟,脱离畜道,对龙族来说,须有绝大的功德,才能达成。   “父亲,我喜欢他!”我大胆抬起头,哀恳的看着他:“他是高贵的圣族子弟,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他了。他发愿用他累世积累的福德,助我转体成人。情重恩深,义不能负。把他留下来,求求您了!”   “女儿,我明白你的感受。不说他对你有极大恩情,以他圣族的身份,也足以得到我的敬意。只要你喜欢,我会把你风风光光的嫁给他,让你们从此在龙宫里快乐的生活下去。只是……”   “父亲,不要‘只是’,没有什么‘只是’!”我兴奋的站起来,在大殿里转了一个圈子,“他给了我新的生命,从现在起,我是他的了。我一生一世爱他敬他,他也会一生一世的爱我的!”   父亲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携着我的手,升上池面。


小说第52节 亡命天涯的旅人

(八)   我从一个被逼亡命天涯的旅人,变成了龙宫的娇客。   龙王用盛大仪式来迎我入龙宫,并将龙女嫁给了我。   我们住在庞大的龙宫一角,夜明珠将这里照得灯火辉煌。平时,除了服侍的仆婢,龙宫的人都尽量不来打扰我们。   注视着水晶床珊瑚枕上的妻子,我常常想,即使是天女沙恭达罗,还是爱神之妻,都没有她的美丽。她的皮肤娇嫩得好象夜明珠的光线都会把她灼伤,她那圆润的乳房,好似在水池里嬉戏一双小象的头。比她的美丽更使我心满意足的,是她的温柔。她把我当作她的主人,她喜欢婉转缠绵,偎在我膝边,仰头看着我,那目光里满是崇拜感激之意。   龙宫里有一株玉树,粗可合抱,通体莹彻,只有中心淡黄,叶子是碧玉。花开满树,落下的时候,铿然作响,捡起来一看,好像玛瑙雕琢而成,闪闪发光,非常可爱。我常常和她流连在树下,听树上几只异鸟嘤嘤鸣唱。   一切都很完美。   可是我无法忘记这是龙宫。虽然水族都尽量不出现在我眼前,看到他们的奇形怪状的时候,我还是不由得一阵紧张厌恶。我总是忍不住想,在我们所居这一角,月明珠的光线之外,黝黑的池水里,有多少鬼怪影影踵踵往来。   我是思念劫比罗伐堵了。   我虽不说,她却明白常常出神的我在想什么,神色黯然。我抚摩她的秀发,久不言语。   “和我走好吗?”   她欲言又止。   龙王忽然来到这里。我看到的他,是一个威严又慈爱的老人——不知他真形,又是如何?   他对我说:“我宠惜幼女,请您不要舍此远行,即使离开龙宫,也选择就近居住吧。我会让你广有疆土,称王尊号,总领臣民,世世代代延续你的王国。”   我又惊又喜:“这,是我不敢想象的。”   龙王颔首,取出一把精光四射的宝剑,放在一个V子里,上面盖上龙宫独有的珍贵白郏交给我。   “去见乌仗那国王,国王看到有远方的人来纳贡,一定会亲自接见你。用宝剑刺死他,就此篡位,据有他的国家,不是很好吗?”   我接过剑,心底有一丝迷茫。这,是否太不光明正大了?然而……      我高高的举起宝剑,对冲上来的卫兵说:“龙宫至宝,神龙亲授,斩杀不服!”   他们畏惧我的神武,全都匍匐在地。   我仰天长笑。   一切初定。我备好仪仗,返回龙宫报命,迎接亲爱的妻子,欢欢喜喜住进了乌仗那国宫殿。 (九)   这个秘密困扰了我们多时。   我虽然已成了人,可是恶业未尽。每当我快乐得失去警觉的时候,头顶会伸出一个龙首。   虽然绝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人,一个美丽非凡的女人……但是,想想这情形吧。   当我惊醒过来,龙首也自然缩回不见。   这时候,他总是离我远远,不言不动,脸上流露十分奇怪的神气。我心如刀绞。   我轻轻偎依着他,他抚摩我的肌肤,却回避我的目光。   我觉得对他不住。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惩罚我?   我只能用加倍的温柔和婉来补偿他。   偶尔回龙宫省亲,父亲见我悒郁不宁,追问我发生了什么,我只能强颜欢笑。这叫我如何启齿呢?   父亲担心的看着我:“女儿,你幸福吗?我们最关切的,是你是否幸福。”   “父亲,幸福是很奢侈的东西,我只能说,我不是不快乐的。”我低下头答道,“我已然得到了我所爱的,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乐于承受。”   “那么,他呢,他是怎么想的?”父亲的声音变得有点严厉。   “我不知道。我只能说,他也不是不快乐的。”我想起了很多很多……神情不由也有点奇怪了,“他把王国治理得很好,臣民敬畏他,他很满足。”   父亲还是看着我。那一天,他携着我的手,升上池面,去见他的时候,也是这样看着我的。我把头埋得更低了。 (十)   我知道我很卑鄙,我怀有这个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   是,在我发愿使她转为人身之后,她就成为了人间最美的女子。自从离开龙宫,借助龙王神力,我轻而易举的获得了乌仗那王位。我的国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我的王后美貌无双,她还给我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一切似乎都完美无缺。   除了……那个龙首……   我知道,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归功于她。我也知道,这不是她的错。甚至她因此满怀内疚,用加倍的温柔来弥补。   但是我仍然惊恐,并且厌恶。一次一次,我告诉自己习惯它,接受它,都没有用。   我将那把龙宫宝剑放置在床头。   终于有一日,我们欢好之际,那个丑陋的龙首又一次在她的快乐里出现。我忽然忍无可忍,抓过宝剑,一把斩下了它。   她惊痛而惨呼,不能置信的看着我。   我想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是有点狰狞。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做?”她血流如注,神色狂乱。   “我不能再忍受了!我快发疯了!每次看到它,你想想我是什么感觉!去掉了它,一切都会好,你原本是这样完美!”   “我知道,你爱我这个身体,你也无法改变你对龙首的厌恶。”她凄然说,“可是,它和我本来就是一体,无法分开。你始终是高贵的圣族,我始终是卑微的龙族。”   我哽咽不能语。   “我将死去。”   “不,告诉我你不会,我只是去掉了一个累赘而已。”   “我说了,它和我是分不开的。你亲手切下了它,也就亲手终结了我的生命。”她喘息着,在血泊中挣扎。   我惶惑的抓住她的手,猛烈的摇晃着:“不!”   “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她的痛苦似乎随着生命的流逝而减弱,脸上的神色逐渐平静,“这个秘密压在我心头这么多年,令我常常辗转反侧,焦虑不宁。”   我惊讶地看着她。   “现在,我不说也不行了。”她再次挣扎着坐起,攀住我的胳膊。她的眼睛比任何时候都大而明亮,充满了说不出的悲伤和怜悯,“这里,不是什么乌仗那国的王宫。”   她示意惊讶的我不要打断她,继续说下去:“即使龙族有强大法力,我们也不能随意扰乱人的生活,会遭到严厉的报应的。当年你厌恶龙宫,父亲可怜我,用他的法力帮助我结成这个幻境……”   “什么?什么?这是幻境?”我狂喊了起来:“不可能!”   我抬头看了看金碧辉煌的宫殿,大臣呢?士兵呢?宫女呢?庶民呢?他们都到什么地方去了?这里当然是乌仗那国的王宫,我是国王。   “是的,这是龙的大法力结成的幻境。我死之后,幻境也就随之消失了。”她用尽最后的力气,轻轻说,“我不想欺骗你,我只是……我只是希望你快乐……”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阖上了眼睛。   我颓然瘫倒在地上。甚至来不及伤痛。   远处,传来了波涛的怒吼,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 (十一) 我终于在世尊入灭后第十五天赶到了。   虚空之中,八部众都在哭泣,泪水汇集成骤雨,不停流下。   “我等从今谁为归依,犹若婴儿失于慈母。三恶道迳日就开阔,解脱之门方巨重关。一切众生,沉沦苦海。亦如病人远于良医,又似盲者失所牵导。我等既去无上法王,烦恼之贼日见侵逼。”他们齐声吟唱着。   摩诃伽叶已归,亲看举火。七日七夜,宝棺融尽,诸天降雨灭火,拾取舍利。   八国王为了争夺舍利,险些发生一场恶斗。徒卢那说:“世尊在日,教我们行慈悲之事,如何在世尊涅后,为了舍利而起刀兵呢?”于是劝各方收起战阵,均分舍利。   我抢到众人之前,恭敬作礼,乞求将舍利分与。   “那里跑来的野种,世尊舍利何等尊贵,我等分割方定,你休生妄想!”八国王一齐道。   “你们敢侮辱我!我的父亲是释伽族后裔,我应该分得一份舍利!”我将父母的故事,原原本本的对众宣示。   他们轻蔑的眼神刺伤了我。我的头又剧痛起来。按着剑的手,抖个不休。   正僵持间,阿难尊者越众而出,神色凝重,对八国王说:“世尊涅之先,曾经嘱咐我,若有一自称乌仗那国王上军者,来求取舍利,务必分与。”   诸天发出赞声,证他所言为实。   八国王面面相觑。他们终于同意将舍利匀出一份。   我感激的将舍利郑重放置在七宝装饰的白象之上,对阿难尊者深深一礼,率众而行。   一出门,我忽然发现,困扰我多年的头疾,豁然而愈。 (十二)   诸弟子目送上军王欢天喜地的押着白象,走了出去。   摩诃迦叶转过身来,问我们:   “阿难,你号称多闻第一,可知道上军王求取舍利之因果吗?”   我惭愧的说:“不知。”   “木连,你神通第一,可知道上军王求取舍利之因果吗?   “不知。”   “舍利弗,你智慧第一。可知道上军王求取舍利之因果吗?”   “不知。”   这时,须菩提微微一笑,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乌仗那国地处边鄙,诸国不屑与之并列。上军王有妄诞之疾,常苦头痛。他把自己当成释迦族后裔,龙女之子。其实本无逃亡的圣族之子,亦无蓝勃卢山龙池龙王之女……”   我惊讶之极:“你是说,世尊早就知道……那为何又……”   “世尊灭度一切众生,此等大悲悯胸怀,岂是你我所能及。”   摩诃迦叶道:“如是,如是。上军王如愿得到舍利,若能虔诚供养,弘扬我佛法,何尝不是一件美事。”   在场众人,都合十赞叹。 (十二)   据《大唐西域记》载,在乌仗那国的瞢揭厘城西南六七十里的大河东,有@堵波(佛塔),高六十余尺,是上军王所建。大河边上,有块大石头,形状如同一只大象。当年上军王用大白象背负舍利归来,到了这里,大象忽然倒地而死,变成石头。上军王就在它旁边建了佛塔。 (十三) 据后人考证,《大唐西域记》关于上军王的传说都不可信。佛经中关于佛涅及八王分取舍利的记载中,都没有提到乌仗那国,甚至上军王这个名字,也从未在佛经里出现过。上军王和龙女的故事,显然是个神话传闻,很可能是乌仗那国佛教信徒所造,并被玄奘游经该国时所闻。      一切有为法 皆悉归无常   2003年10月


闲文第53节 忠王世家

忠王李秀成者,梧州藤县人也。父世高,母陆氏,生秀成及弟明成。家素寒微。幼从舅父读,粗知字义,长随父母种山帮工,计日而食。后入拜上帝会,太平天国辛开元年,义军过藤县大黎里,秀成投至,从上永安,时年二十八。   癸好三年二月,金陵既克,东王杨秀清拔为右四军帅,守太平门外新营。八月,调为后四监军,于仪凤门外高桥把守。十月,即同翼王入皖安民,归春官丞胡以晃节制。以机警矫捷、秉直任苦,特受倚重。助守庐州,旋镇和州、太平郡,进位十八指挥,复升殿右二十二检点?  乙卯五年,加地官副丞相。春,随燕王秦日纲救镇江,与清军大战于高资、汤头,解镇江之围,旋破清军江北、江南大营。丙辰六年七月,天京惊变,东、北王死之。三河告急,秀成把守桐城,保固安省,晋地官正丞相。招捻军张乐行、龚德树等来归,号百万之众,以功封合天侯。丁巳七年正月,与陈玉成部大破桐城围敌,连克舒城、六安、霍邱。四月,翼王率部出走,国中无人,夏,天王乃命合天候李秀成为副掌率,与正掌率赞天燕蒙得恩、又正掌率成天豫陈玉成共掌朝政。玉成秀成同握兵符,提调军务。   时天王专任安、福,秀成见国乱纷纭,主暗臣昏,遂上书,请择才而用,整肃朝纲,明正陟罚,依古制而惠四方,求主礼而恤民下,宽刑罚,轻赋税;仍重用翼王,不用安、福。天王怒而革其爵。秀成仍切谏,痛陈天下之大势。廷臣同谏,乃复其职。   十一月,镇江被围,率本部自六安州东下,救吴如孝部回撤。十二月,清钦差大臣和春复立江南大营于孝陵卫,长壕百三、四十里,连营百三十座,号“长城”,且从容困天京。戊午八年二月,东北门被围,南门亦将被围。自请出京调兵解救。诏下不准。秀成见事急,乃至朝门击鼓,乞重议。天王悟,如所请。翌日,突出东门,昼夜奔赴芜湖。时清军势大,李世贤兵屯宣城,秀成谋之,令牵制江南,自进江北,以交通天京。三月,选精兵五千,半由芜湖渡江,半由东梁越西梁,会师含山。不意清军先陷和州,遂领兵急救之,夺昭关,顺流而下,破清军军营廿馀,克复和州,乘胜取全椒、滁州、来安,以分江北大营之兵势。未几,敌援亦至,连战不利,退守来安。四月,又退归全椒。   天京围更急,秀成欲会通京、浦,以安人心。乃由全椒下江浦大刘村,将取道桥林,进军浦口。清江北大营饮差大臣德兴阿自浦口调集马步军万馀迎战。太平军败绩,退屯汤泉。秀成及数骑回全椒,行文各镇,会谋枞阳。遂与陈玉成约南北分兵合击,玉成由潜山过舒城,取庐州,下滁州,秀成亦由全椒指滁州。时天王设五军主将,封秀成为后军主将,进爵合天义。八月,与玉成会师乌衣,大败德兴阿。次日,又败援军于小店,直下浦口。玉成攻其前,秀成袭其后,清军大乱。遂破清江北大营,斩首万级。京围既解,人心乃安。十月,又与陈玉成救皖,战于三河,全歼湘军李续宾部。   初,李兆受投秀成,联络捻众,颇立功勋,而扰民滋事,中心不安,遂叛。且以书劝秀成降,为天王截获。是时,秀成镇浦口,天王尽封船只,不准李部一人过江者数十日。秀成窘,然不为所动,回书斥李。天王乃帛书“万古忠义”赐之,封忠王。此九年冬之事也。   和春经营江南大营,深壕广寨。天京贮粮无多,浦口又困。秀成回京力奏,天王始允其调兵以救。去浦口始三四日,城外营盘八座,卡十馀座,悉为湘军攻破,九洲要塞又陷,天京势危。秀成以敌兵雄寨坚,对决必不胜,而湘军军饷出苏、杭、赣、闽间,若奇袭杭州,撼动苏浙,彼必分兵往救。可乘其势单,回军急击。庚申十年正月,自芜湖发兵七千,从安吉小径昼夜赴杭。二月,亲领前军千二百五十人破杭州外城。和春接警,即命骁将张玉良领江南大营精兵,兼程往救。秀成见其入彀,乃新造旗帜,遍插城头,以作疑兵。张玉良惑之,复恋杭城金帛,不肯发,秀成已暗扑建平,合众急攻江南大营。清副帅张国梁不能御,三月,荡之。天京围解。遂一鼓而下常苏。和春走死,国梁丧生。东南大局,为之一新。   苏州既克,四境不宁,秀成乃躬自安民。乡民操戈逐之,随从尽皆失色。秀成蔼然,循为解说,民皆悦服。三日各乡安堵,七日吴县、长洲清宁。由迩及远,不战自抚。乃建苏福省,苏州遂为首府。苏南田赋本重,捐税繁多,民不聊生。秀成奏减之。又重工商,重建阊、胥,复减各卡关税,船来日多,交易日盛。故秀成居姑苏,苏南富盛如故。   六月,洋枪队陷松江,犯青浦。秀成往救,大败之,华尔狼狈。获洋枪二千,大炮十余门,前膛洋铁炮百门,船数百。七月,再克松江。攻沪,扫荡九里桥。忽风雷震动,暴雨如注,人马皆不得站立,且内应无功,遂止。冬,天王命秀成为南路统帅,与英王、侍王等分兵进武昌,以解安庆围。十月,右军主将刘官芳破羊机岭而入,占黟县,去祁门曾国藩老营仅六十里。曾大骇,至立遗嘱。以敌情不明,未攻祁门,仍从羊机岭退出,入浙江。曾大侥幸。


闲文第54节 尔膺重任

辛酉十一年自正月至四月,由玉山深入赣境,叠克吉安、瑞州等城,进至湖北武昌县。五月,北路英王等西进乏力,复受英人之绐,侍王、刘官芳等各部亦挫,清湖北巡抚胡林翼发兵阻之,军饷复被夺。乃退守赣中,接应李世贤军。八月,回师铅山河口,翼王部将童容海、吉庆元等以军二十万自桂来投。乃令李世贤取浙东,自领大军南下,十一月,克复杭州。先是,苏南多降卒,多团练,多枪船匪帮,秀成概抚之。时永昌徐氏联络熊、李等,预谋叛乱,而苏州守将陈坤书以扰民惧祸,逃往常州,天王思分忠王兵势,乃封陈坤书护王,众建诸侯,以少其力。此滥封之渐也。   天王又命秀成取上海。秀成照会外夷,令毋助清为虐。是时,北京条约连署,外夷齐助清军。壬戌十二年三月,连陷嘉定、青浦,进犯太仓。自松江至上海,连营百余座,皆有其军把守。四月,秀成大破洋兵清兵于太仓,踏敌营三十余,获洋枪洋炮不计其数。追亡逐北,斩法将卜罗德于奉贤南桥,困嘉定,败援军,下青浦,生擒常胜军副统领法尔思德,百余营寨,一时破散。常胜军瑟缩松江城内。是时洋人望帜披靡,军威大盛,上海破在旦夕。   时曾国荃犯天京,数十日内,自安庆陷芜湖、巢县、无为、运漕、和州、东、西梁山、太平关,抵秦淮河,驻雨花台。天王一日内颁诏者三,令秀成即刻撤兵回援。秀成以湘军新到,不欲撄其锋,拟自苏浙解粮,源源济京,依托坚城,缓缓图之,俟其气竭,乃一举歼之。天王大怒,再诏严责:“三诏追救京城,何不启队?尔意欲何为?尔膺重任,知朕法度否?若不遵诏,国法难容!令莫仕暌专催起马,启奏朕知!”秀成无如何也。六月,召补王、堵王、襄王、首王、来王、奉王等计议,会于建平,欲集侍王、护王等十三王,合力救天京。初,天王颇疑外臣,欲强枝弱本,拔秀成、玉成部多人为王,以分其权。秀成令不能行。乃颁《会议辑略》饬众曰:“如欲奋一战而胜万战,须联万心而作一心。”遂交割苏、浙之权,送老母家眷回天京为质,抒天王之疑忌。复张榜安民,并剿灭枪船水匪,以靖后方。乃于八月,分兵二路,一由秣陵关,一由板桥善桥。九月,围雨花台。曾国藩为之心烂胆碎。然湘军有水师,弹药补给易,得久持。太平军须陆运,十月,天渐寒而冬衣不至,天京又无粮,强攻四十日,功败垂成。   天王乃欲进北攻南,以解天京围,强令秀成弃南岸之敌而渡江攻北。秀成不能争。时常熟已叛,湘军临城,不得已,留一部牵制清军,自率大军,于十三年二月渡浦口。至六安州,皖北兵灾不已,青黄不接,无粮可购,军中既乏粮,以草果腹,死者相继。仓促南返。适逢江水暴涨,清军以船炮截击,太平军死亡枕籍,九洲要塞,以此丧失。此一役,秀成折兵数万,精锐丧半。天国失九洲及江北,湘军乘虚又克雨花台,天京围困渐成。   既归,众怨沸腾,天王不得已,加真忠军师,留守天京。先是,秀成北征,清李鸿章淮军合戈登洋枪队,自上海连陷太仓、昆山、吴江,犯苏州。左宗棠湘军合法人常捷军,自赣取金华、绍兴,围富阳,迫杭州。苏、杭各将日日飞文前来。秀成屡奏,请救苏、杭,皆不准。爰至八月初,复以老母为质,始得出京。苏州水道纵横,旱道虽畏洋炮,尚足抗衡;水师木船,难敌洋船铁艘,以是败绩。秀成亲出阊门,屯扎马塘桥,取犄角势,暂保苏州。欲回天京,面陈迁都之策,正计议间,郜永宽、汪安钧等畔杀苏州守将慕王谭绍光。初,秀成先察之,曰:“今主上蒙尘,我亦不能留尔等。若有他心,我乃国中有名之将,何人敢包我投乎!” 郜等咸曰:“王且宽心,我等万不负义。自幼蒙带至今,敢有他心!若有他心,不与王共此数年苦。”秀成以相从多年,不忍诛之,遂养此变。   十一月,苏州既失,秀成在马塘桥,闻之即上常州;无锡又失,乃暂扎丹阳。李世贤兵屯溧阳,劝其往,别作他谋,秀成不从,轻骑连夜回京。次日,上殿启奏,分剖大势,力主让城别走。天王震怒,严责之,犹跪而苦谏:“曾九得雨花台,绝南门之道;得江东桥,绝西门之道;得七瓮桥,今东门外安寨,掘深壕,屯重兵,则粮道断绝。京中人心不固,俱是朝官,战兵无有。老者多,少者多,妇女者多,费粮费饷者多,若不依臣所奏,灭绝定也!”天王又严责云:“朕奉上帝、天兄圣旨下凡,作天下万国独一真主,朕之天兵,多过于水,何惧曾妖者!朕铁桶江山,无预尔事。尔既畏死,欲外逃,任尔;欲在京,任尔。勇王掌朝,幼西王出令。有不遵者,诛之!”秀成曰:“乞一刀杀我,先死殿前,以明我志,免受后日之辱!”天王仍不从。含泪而出朝门。次日,天王自知其过,赐龙袍以安其心。秀成召部众千余,自是守城一月有余。甲子十四年新正,欲出京,阖城男女流涕相挽,遂止。时常州、丹阳、嘉兴诸城皆陷,坐困城中,力不能及。   初,京中粮将绝,秀成奏之,天王云:“合城俱食甜露,可以养生。”咸曰甜露安可食。天王乃身自食之,饬众遵行。城内穷家俱向秀成哭求,秀成忧急。七八月之间,尚有银米,令暂将穷家民户以及各穷苦官兵之家,开册给付,以救其生。造册者七万余;十二月,钱米都尽,苏、杭又失,京城困紧,力不能持。秀成发家存米谷赈饥民,又变卖妇女首饰充军资,亦不济。洪家私党犹潜谮之。天王责以不谙国体。秀成密令开城门,准百姓出城逃生,十数万之众以此得生。不意洪姓所用守门之粤人,杀百姓而取其财,秀成怒,斩杀数人,乃止。   天王又令出入俱用天父天兄上字样,军称天军,民称天民,国称天国,营称天营,兵称御林兵。恣行封赏,至一城王爵者两千七百余,天王府老阍卒亦侧其列。封王既多,无可改移,乃头上加三点以为“小王”。众更不服,多有他图,人心遂离散无涯矣。   二月,湘军合围之势成。天王仍疑忌之。政事俱交洪仁达提理,城门要隘亦其发人巡掌。己则不问军民之事,闭深宫不出。凡接奏,辄言天说地。国事糜烂不可救,而城外之兵日日逼紧,守营守城,俱无人可用。妻舅宋永祺劝其降,事发,补王莫仕暌囚之。疑愈重,旦夕防之。四月,天王病重。天王之病,因甜露起,又任病任好,不好亦不服药,且喜食冷,最好油煎蜈蚣。廿一日,遂死。长子洪天贵福登基。时军粮已绝,兵又自乱。曾国荃沿城开垅,不能处处防之,神策门连被放倒二次,城不可守。   六月初五日,秀成知城破在即,夜袭曾部先锋朱洪章大营未果。初六日午时,清军以火药轰塌城墙,破紫金山龙颈,一拥而入,太平军不能敌,将士多死之。幼主并两幼弟奔朝门,抱秀成问计。秀成含泪别母,欲护幼主上清凉山暂避。于初更时分,假作清兵,突袭太平门缺口,得脱者千余人。分之为二,让坐骑于幼主,令前队护之急走,自领后队以抗追兵。血战一昼夜,马不能行,与众相失,至曙,只身走入方山顶破庙。   时方山之贫民知天京陷落,伏于山,思掩执天朝官兵取利,然一见秀成,尽皆流涕下拜,重匿之破庙中。遂取珠宝分赐之。秀成不肯剃发变装以逃,曰无以对我将士。另有奸民陶大兰贪鄙,风闻之,亦来分润,两造喧哗,为清军侦之,遂为所执。山民杀陶大兰及捕秀成之亲兵,投案自承,曾国藩义而遣之。   秀成至,曾国荃深憾于雨花台九十日之攻围,挺身离座,持锥乱刺之,势若狂犬。流血淋漓。秀成神色不变,大呼曰:“曾九!各家做各家事,何须如此!” 赵烈文探之,问将来之事。秀成曰:“有死而已。顾江南江北,数十万部众无可归依,得以尺书遣散之,则九泉无憾,欢乐归阴矣。”   曾国藩犹深惮之。时方酷暑,囚以木笼,中纳小桌,令做供状。秀成乃忍死,思有以垂诫后世,奋笔疾书,叙天朝立国丧乱之前后,凡八万言,十日而成。劝曾宽赦将士,收为己用。列天朝乱政者十:曰扫北败亡,曰临清州之败,曰湘潭之误,曰东王与北王自相残杀,曰天王与翼王君臣相忌,曰不信外臣,曰主不铨政,曰封王太滥,曰不用贤才,曰立政无章。书至“如知……”,斩决令至,乃掷笔叹曰:“人事已尽,死可无憾。”解往刑场,谈笑自若,作绝命词十句,付监刑者庞省三,叙尽忠之意,从容赴难。年四十二。   秀成既殉难,湘军于其余部,多给票遣散。清律谋逆罪至重,不问首从骈戮之。秀成之功大矣哉。   论曰:秀成于天朝诸王中以谋略称,曾国藩屡恨指其狡。观其救镇江、解京围,两破江北江南大营,多谋之名,良不虚也。其谋不成,实天数不回,屡梗于洪某。而持危扶颠,尽心效死;开城门以放百姓,让骏马以护幼主,挟湘军以全部众,其忠义仁爱,有足多者。夫慷慨成仁易,从容就义难,观其于酷暑之月,忍遍体之伤,囚系木笼,十日而成八万言,中述天朝十乱,甚有理致,其尤难者,岂足为玷邪?又何必哓哓争其为真降、假降也!


闲文第55节 忠王世家后序

余作忠王传,本因前人而成,无足观者。然最不解者,乃纷纷以畏死让王。呜呼!王真畏死邪?   洪某待王,不过厩中一马:战则乘之,暇时可充庖厨。即驱策之际,犹鞭之、轭之、陷之,使不尽其材。王之志不可申,王之谋不得用,王之令不能行。王功高百僚,位列分茅,竟至出城求战,老母为质。甚矣,王之辱。虽死可也。   王岂不能死?观其恸哭金殿,死志早萌。顾念此三寸残基,一城民命,不能不忍死再战。金陵既破,盍不可死?以五尺之孤尚在,又不能不忍死一搏。爰至不肯剃发变装,终辱于伧夫之手,锥伤被体,血肉淋漓,盍不可死?犹汲汲于部众,切切于将来,复不能不忍此数日死。人事已尽,始从容就死。王之死生,固有重于泰山者。且天朝崩解,招降无益,王之敌必不贷王,以王之智,宁不知?每念王笼中十日,辄泫然欲涕,不信竟有人以畏死让王!若但以一死为烈,则洪仁达死呼天父不已,祀之可乎?   天朝猛士如云,然与天朝共始终,一身荷担天朝之荣辱功罪者,王一人而已。   传成,索志于陶君。览之悲慨,补记于末。 2003年


闲文第56节 列女传

洪宣娇者,广西桂平紫荆山人也。本黄权政之女,嫁与萧朝贵为妻,随夫入拜上帝会。秀全初至萧朝贵家,言及丁酉升天之梦。宣娇性机敏,乃云丁酉年亦曾有一长者告之,后十年,一人来自东方,教汝如何拜上帝,汝当真心从之。秀全大悦,遂以宣娇为上帝之女。杨秀清闻之,亦认宣娇为妹,改姓杨。遂为亲眷。杨秀清、萧朝贵旋代天父天兄传言。既定位次,以耶稣为天父长子,秀全为二兄,云山三兄,秀清四兄。而朝贵以妻宣娇故,不称“胞”,独称“帝婿”也。   宣娇既号帝女,颇自矜,每与朝贵冲撞,又大言天帝托梦。秀清患之,乃于平在山托言天父下凡,做诗严责云:“天父开言清口讲,发令易飞木儿房;先堤旎娇为贵,因何无仅逞高张?天父发令为一女,不遵天令乱言题;若是不遵天命者,任从全清贵杖尔。奉天诏命尽势打,乱言听者不留情;乱言讲者六十起,听者亦杖六十尔;已醒即道要尔好,不醒反说天父诗。”宣娇乃慑服。\   上帝会既谋起事,口号云:“男学冯云山,女学杨宣娇。”朝贵借天兄下凡,改为“女学胡九妹。”壬子二年,西王萧朝贵中炮,薨于长沙城下。宣娇自后无闻,或亡于丁巳七年之前。   宣娇以上帝之女,天王之妹,西王之妻,天位崇隆,不识者多以为秀全亲妹也。又传宣娇性风流佚荡,先与石达开有私。然云山谋国,为媒嫁与朝贵。复通于秀清,以嫉傅善祥故,勾连韦正,谋杀东王与傅善祥。倾而悔之,又杀北王。后随国舅赖汉英隐于香港。皆野史漶漫之词也。      苏三娘者,随夫姓苏。一说本姓冯,不知真伪。广东高州人也,一云广西灵山人。业酒肆,夫苏三,营质铺。己酉年,苏三揭广义堂帜,起兵于乡里,次年为团练所害。苏三娘张帜报夫仇,跨马横刀,与团练战,败回。至横山,合二千余人西走,抵武宣台村,投太平军。后随罗大纲部转战,癸好三年同入镇江。乙荣五年嫁与罗大纲,自后无闻。   苏三娘美英姿,勇名素著。灵山同里者龙启瑞,系清状元,起团练抗太平军,尝赋《苏三娘行》,讽当道官吏皆无男子气,中云:“猩红当众受官绯,缟素为夫断仇首。两臂曾经百战余,一枪不落千人后”。美之甚矣。      胡九妹者,广西人也,陈宗扬之妻。或云胡以晃之戚属。道光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一,天兄降于胡以晃家,慰勉之,劝会众修好炼正,遂云:“男学冯云山,女学胡九妹”。又题诗一首赠九妹云:“妇人看见胡井水,久记清净正煲茶;山凫大小树无贱,红花一朵在人家。”   大军入天京,陈宗扬积劳封秋官又正丞相。胡九妹封女丞相,入东殿理事。时军中分男行女行,严别之,虽夫妇不得相见,违者重罪。宗扬夫妻私会者屡,为东王府女官、秀清之戚某察之。宗扬大恐,欲诱奸之,以弥其缝。事发,秀清托天父下凡治之,夫妇皆受刑死。      伏善祥,一名傅善祥,金陵人也。貌美而性聪,有文才,年二十余而未字。癸好三年,太平军入城,分男行女行,遂入女营。时各王府择女子识字者为书手,命蒙得恩主试女营,而善祥夺魁。遂入东王府,为女簿书。东府文书,多归批判。女子应试,亘古未有,世人异之,遂有女状元之目。   先是,天朝执“防妖”之见,诗书俱燔之,藏者罪至于死。甲寅四年正月二十七日,东王假天父下凡,召翼王、北王,各候、相并内外正职朝官齐聚,告以“毁尽古书,转无以为劝惩之助”。复召伏善样,命书曰:“千古英雄不得除,流传全仗苗中书。”书毕,命善祥阐隐发微。善祥曰:“夫英雄之人,是蒙我天父将一点真灵,授之其身。故生而徇齐,长而敦敏。入则尽孝尽弟,出则真忠报国。至性不移,顶起纲常,维持风化。盖其生也有自来,其升也有所往。魂归天堂,名留人间。虽千古万年不能泯没。故我天父鸿恩,命将千古流传之书,不可毁弃。又有圣旨,凡系真心忠正的臣僚传述,总要留下也。小女愚昧妄解,末识有当圣意否?求天父赦罪教导。”天父然之。自是,书禁稍驰。   善祥既特蒙东王恩宠,渐骄恣。每轻广西老上帝会众,斥为乡愚,遂得罪多众。甲寅四年末,东王为挫其锐气,遂借吸食黄烟小过,枷号责打。事毕,仍回东府理事。自后无闻。或云,乘间潜出东府,不知所归。或云,谏东王以防北王之变,东王不纳,变起,殉焉。好事者又云善祥有宠于东,洪宣娇嫉之,遂合北王谋害。东王死,善祥为宣娇所逼,自焚于火,小说家言,益悠缪矣。      卞三娘者,广西人。率健女数千从征,皆矫健善战。永安溃围,与有力焉。从征至广西,进言于天王,当悉众自汉水北进河南,直取中原。天王善之,而东王属意江南。集众会计,天王暗助卞三娘,侃侃与东王争。既不能决,东王不得已,托天父下凡,决意东下。卞三娘愤其言不用,遂率本部回粤东,不知所终。   论曰:人皆曰天国倡男女平等,然观其诏书,乃有“妻道在三从,勿违尔家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之句。遂至纵横十四载,巾帼而书名者无几。大员妻不止,而龙凤合挥,翻成求凰奇货;大妹名无数,致万千红颜,泯乎甲乙丙丁,岂不悲哉!   而三娘义勇,威名乃传乎雠寇;善祥聪悟,播恩已惠及诗书。虽寄任无凭,信用不终,亦足泽极当时,名传身后也。   卞三娘等,驰骋尽命于国,而语焉不详;洪宣娇辈,力乱怪神于家,而渲染者众。伏善祥诚可传者,而歧语纷纷,多涉猥屑,好事者无行,一至乎此,可嗤复可叹也。胡九妹恭谨勤劳,竟横死无辜,念乎是时江东数十万别家女儿,能不为一挥长泪?   噫!此传寥寥数人,叙其事复多不能始终;然断羽流光,亦足令巾帼生色矣。   (论系陶勇君所加) 2003年


闲文第57节 天王本纪之总论

呜呼,秀全尊号“天王”,天国之兴,微其之功;天国之亡,真其之罪。虽援例为立本纪,能毋讥乎?   渠本一乡间塾师,累试不能登庠序者。识鉴本低,干谋复寡。半生抑郁,潜滋腾渊之想,一梦荒唐,漫兴逐鹿之思。四乡辏辐渐成,小子慎焉;天下苦秦久已,吾子勉之。观历代开基之君,碌碌如是者固鲜;然天朝忠勇谋国之士,如云如雨,渠若修身俟命,犹不失因人成事,为一太街主也?  无如渠根薄而性嚣,岂能救乎!那邦村中,袍服赫赫;石头脚上,后房嘤嘤。政事已托天父,家务每劳天兄。逮及定鼎,基业稍拓,鸟喙早突于长颈;清妖未G,狼步终随乎鹰瞻。东殿之死,翼殿之去,固有其所自;虎兕出于柙,又谁之罪欤?遂令金陵城内,血沁街巷;大渡河边,魂化鹤猿。人心离散,天数可知。灭国之祸,虽后此数年;败亡之征,实已兆当日。   盛业之衰颓,诚难推渠一身;朝堂之乱命,莫不经此一人。诗矜圣明,先王之失德有说;法号平等,后宫之受辱何词?隔绝怨旷,民能安堵?燔焚诗书,士可归心?天位独尊一脉,滥封如此;王爵殆满三千,亘古不侔。扶弱枝作根本,视股肱如寇仇。明珠投雀,真怜六安之败?蹇驴寄重,肯悔雨花之失!有此一端,足令倾覆,况周备乎。纵英王有勇,忠王足谋,又乌能救其弊哉。围城九重,犹唱天神兵将;危垄四陷,仍夸铁桶江山。其昏也至此,悲夫!   噫!甜露可食,能堪九肠辗转?天父可恃,何为一病膏肓!虽然,身死危城,真侥幸也。城破之日,复不知何丑态向人。彼巍巍踞金龙殿者,实贻天国百代之羞也。   然闭门揖鬼,宁失国而不失笑;当众咽糠,虽欺人而未欺心。纵身死国灭,尸骨为灰,有此一善,亦不能不存之也。 2003年


闲文第58节 有所诗记

所诗者,碧聊之清谈室也。本余所请造,为六艺、流觞亭晏集嘉宾之所也。清谈室多恶趣,若有所诗则不然。何哉?以诸君子之德馨也。   诸君如梁上燕子,自去自来。余与梅庄则乐持洒扫,倚门倚。斯室本可语音,然多置之。喵喵燕垒莼鲈诸君,学究天人,每与接谈,真胜读十年书也。若伯虎兄至,即开麦。盖其箧罗名曲甚丰,时出以飧众。余素驽钝,未通乐理,不知美恶,惟问惬乎心脾不。一曲眨曰某曲可,得再闻乎?或曰某曲不可,得更之乎?彼亦不答,然片刻后,PS声起,即心之所欲也,更为解说。余窃感之。梅庄性卞,每一议论,则噪而争之。或奋袖刨贴,久不出一言,忽长笑而起,声如老鸹,必惊众踬蹶而后已。及见其人,则一淳厚君子也。犹记某夜,强喵喵法语诵波德莱尔之《阳台》,再四请之,然后可。U坎之声发于室,而喵喵夫人吃吃笑于侧,众皆抚掌绝倒。蓼烟美而娴,诗琴两绝;又有飘茵豌豆伉俪,琴箫合鸣,众拟之笑傲江湖。得聆雅乐,能不耳性暂聪乎。燕河胡僧,突来高咏;郁庵江湖,鳞爪偶见。余不能一一举之矣。独余惭无才技,微笑默坐而已。漏四下,始尽欢而散。古人宴酣之乐,或亦不过如是?   时序奄忽,生计迫人。喵喵远赴绝域,日差颠倒,竟不得一至。飘茵豌豆,或偕隐于仙岛,芳踪难寻。兰之娇语,久矣不闻;鱼雷谐谑,或从此稀。间来恶客,扰人清明。惟二三子,风流不替,余心稍慰。然身在尘寰,忧患实多,欢愉日减,常恐扰攘廛间,竟不复得一寄兴之所。深夜怀诸良朋,乃为之记。 2002年


闲文第59节 结癸未诗草序

余幼好诗。始牙牙学语,先大父即口授词章,命余诵之。年五岁,家人每于客前,强余吟《木兰诗》,以资笑乐。年渐长,耽之不去。虽眼界未开,凭心去就,过目不忘者亦众。犹记塾中,师朗朗授夷文于台上,余潜默小词于桌下,屡受呵斥,卒不改。手抄碎纸,殆过百数。复有同窗性癖如余者,与赌背诗词,嘻笑相炫。一生读书之乐,未有如此时也。   然余始敢弄笔,迄今无过四五载。初,苦无明师,音韵格律皆未通,亦不敢出以示人。后于网上得亲众才人,始渐悟。惟天资既陋,勤力更乏。多已不能,佳复何有。虽略受虚名,恒怀惭怍。故随作随置,任其飘散。人皆有结集,或一年一结,或一月一结,或一社一结。从余索之,则曰无有。   余每曰:女子学诗,先易而后难。何哉?少年女子,性情天然近诗,定Q所谓“高情尘不滓,小别泪能红”也。故风花雪月,随心成境。哀愁喜乐,涉手生情。然情词不可溺,溺则味渐减;灵性不可恃,恃则气渐薄。久之字句圆熟而真意渐丧,卒至于无聊。   年二十五,自誓曰:当焚花散麝,濯尽小儿女之态。如不能,终生不复作之。由是搁笔。   逮至年来,机缘偶合,如禅关一破,灵窍重开。始歌求合事,意切合时。存稿既多于昔日,遂不能不结此一集。冯妇再作,贤者应哂;敝帚自珍,友人或谅。 余于集中,每叹诗多而词少,古体多而近体少。盖余性躁急,不乐受拘束,遂不能沉心静气,倚声作慢词。私心揣之,于诗浑穆有增,于词风流稍替。怅怅然付之无如何也。余又曰:为诗者,野气不可无,野战不可常。余,习野战者也。此一集,亦戒于既往,期以将来。 2003年


闲文第60节 旧体诗词(一)

题漓江九马画山(1994年) 万山攒翠一江开,远见九马横空跃壁来!人言本是天厩种,曾从扈驾舞衔杯。傲骨不甘任驱遣,一朝解辔逝如飞。雷曹霹雳追难及,造父缰丝勒不回。于今隐壁间,巨舫轻舟与流连。我自闽越飞象郡,闻之欣然止水湄:上者虬龙曲,局促不得施,扬蹄裂巨石,起作中夜嘶。旁者奔罅隙,双耳峻竹批,止步却斜睨,犹若惊鼓鼙。下者脱障泥,低头但饮漓江水。指慊山逸兴飞,对此美景堪一醉。笑尔工似不工意,举船抬眼尽茫茫。几人博得探花号?我今亦作状元郎?注:当地民谣:“画马山,山画马,问你神马有几双?数出七匹是探花,能数九匹状元郎。” 永遇乐(2000年) 久待野云孤飞信。忽寄稼轩《永遇乐》词(检校停云新栽杉松戏作,时欲作亲旧报书,词笔偶遇大风吹去,末章因及之):“天也只教吾懒”。乃戏填此。 雁杳鱼沉,催租频至,来去勘遍。竹槛停云,天涯占梦,寂寞无人见。忽惊三鼓,拍门报复:“天也只教吾懒”。霎时嗔、花枝碎担更听纷飞如霰。 沉吟不定:《褰裳》寄与?效汝倒翻笔砚。人影憧憧,六凿相攘,何事关心眼。云山望断,觉惆怅,但恐韶华有限。还来就、春风蛱蝶,依人缱绻。 拍门:OICQ叫。 一萼红(2000年) 放孤舟。遇沙鸥问我,我亦问沙鸥:绿芷含荣,白O盈把,忽忽不似清游?歌《缓缓》,钱王去后,自悠,留与后人愁。漫s波光,渐移烟树,几处停眸。 长忆山间旧舍,想桂华如昨,叶落西丘。打点疏狂,拊收梦枕,年来慵赋登楼。算未抵、秋莲芯苦,休辜负、柳眼意绸缪。多少离怀别绪,且付江流。 春愁(2000年) 芳草绵绵动远思,刺桐枝上欲燃时。依稀小语酣中见,散乱啼痕觉后痴。携梦有情停青雀,枕流无意理容姿。竺峰月下如相问,记取今生未展眉。 Q绝词(2000年) 人世茫茫隔烟水,偶然飞倦偶栖止。夺席才调信纵横,能令公愠公复喜。谈锋谡谡未为奇,郁怒清深不自持。但驱春潮回肺腑,不著文字亦成诗。郑重一投金错刀,此心比玉尤坚牢。早见菱花辞粉黛,应怜宝奁弃兰膏。高天素月随圆缺,高楼灯火次明灭。夜夜幽怀空沈结,啼尽清泪应啼血。佛言孔雀为痴虫,爱挈h忧苦俱来。独不辞堕此业,与君潭边清影共徘徊。枝上黄莺声渐老,落花满阶愁不扫。镇日帘栊思悄然,朝晖暮霭多草草。整顿笈囊向天涯,细数行期暗生嗟。壮志堪为凌云竹,相思傥化断肠花。忍抛一纸长书彻,语语能令愁怀k。掩卷低眉无处说,似闻哀弦作帛裂。君心固皎皎而若云,妾意亦皓皓之如雪。纵茕茕以遥思,终耿耿而长诀! 十六夜泛舟泉州西湖记所见(2001年) 放船凌波去,待月露沾衣。当空扫闲雾,俯首但清辉。屿作龙脊出,灯成蛇阵围。四座欢声绕,一栏f戾滋。回望洲渚外,纸鸢复依依。 悼黄万里 其一 涓滴无由补大川,悲歌谁赋暮云寒。我云世味年来减,一阅遗篇一泫然。 其二 款款谈经仍五鹿,铮铮折槛少朱云。书生挟策真何济,信史他年自有文。 其三 高峡一梦出平湖,谁计流民眼底枯。留得残山兼剩水,升平歌吹沸通衢。 其四 海晏河清奔大同,从来“三代”重歌钟。盘肠检点脂膏满,争道神功胜禹功。 其五 奉节爆破日作 长安肥马正逡巡,白帝高楼已滓尘。牢落除阶新病起,山川满目向秋堙。 翻作孟庭苇《乘风乘月乘忧去》 谁遣心涛夜半听?逐云伴月不分明。春心易入愁中老,烛泪多从醉里倾。偶幻惊鸿来有意,旋为星翳散无声。天花拂袂著难去,寥落何辞过此生。 雨后 星岛终年酷热,惟岁末一两月间,遇雨则微凉。 一雨西楼夜气凉,推窗闲啜碧樨香。我家霜节君家雪,别有清愁在望乡。 侠客行 时当六月岁甲首,骁骑践尸尸横走。殿上金龙腾烈焰,此身甘弃非我有。本在洞庭湖上住,薄田数亩营家口。早岁都知世事艰,父亡母病荡无守。十八学得剑术成,壮怀岂甘老户牖。洞庭一夕怒潮来,版筑茅檐霎时朽。湖畔人家尽哀声,官府不恤吏豺狗。仰天长啸出门去,故冢惟余半死柳。茶陵古道何伶仃,三更骞纳偃诵小d阳城外涂中卧,闻有一军号太平。齐挥刀戟驱清妖,长发红巾俱勇剽。愿庇弟兄姊妹常饱暖,上帝高居绛节朝。妙高峰上旌旗织,霜刃从兹为君试。但求黎庶无啼痕,不屑云台记姓字。魁星楼下尸如堵,楼上将军忙拜舞。土偶何辜作粉齑,骆侯失计张侯补。火炮震天弦响急,青砖濡血云梯湿。手把青霓若豹螭,须臾已向墙头立。兵气一时虽如虹,城门百战苦无功。八十一日西王死,又从翼王发江东。江东羽檄纷纷下,半壁山前铁索红。驰驱仄径清霜里,决战烟波苇荡中。貔貅十万横津渡,诱向湖心难相顾。快蟹长龙如曝鳖,三板惊飞作野鹜。夜夜轻舟湖上驶,敌船彷徨忿欲死。劫来旗舰入营中,哗笑争传玉扳指。落星喜看月初高,渐觉心潮逐浪涛。最是侍郎魂欲碎:舷边春深风怒号!一闻电师皆辟易,五十七郭俱入囊。策勋亲拔为总制,舆图尊定小天堂。指顾幽州成冰雪,萧墙一坼如天裂。野色徒销烈士魂,江流半是冤人血。天书充栋墨犹新,翻覆于今竟何说。往往六军窃有言:宝刀擗作犁儿铁。翼王提师定天京,旋走蜀山路杳暝。百炼金石犹毁烁,霜刃消磨可闻声?刁斗悲风旋不定,匣光冷对一灯青。岂是鼙鼓催人老?觉来双鬓已星星。福王安王能希旨,朝堂不复见天子。满城斜封三千王,昨夜阍卒新侧此。五月翼王渡泸水,残筏漩荡泸水腥。萧萧白草埋战骨,似言天地终无情!战局一溃不可收,将星长恨殒寿州。北进南攻折翎翮,东怀西顾无人迹。江南江北锋镝唳,战云如血孤城闭。胡不归独善此身?慷慨未忍违初誓。鏖战忽忽已经年,弹粮难继战甲穿。城中罗掘余鼠尽,宫里诏传甜露鲜。甜露犹能充饥腹,可堪百姓食人肉。曾九麾兵迫九阍,御沟浪翻血出漉。地崩山摧电掣空,幼主仓皇出深宫。天父天兄今何在?回首金田梦始终。肯教南冠泣楚囚,肯教簧夜窜山谷。宁并秣陵为飞灰,魂兮归绕洞庭木。五千烈烈N|去,一地嘈嘈鸷鸟喧。虎踞龙蟠无余气,土花漠漠围颓垣。生前浩气贯云天,身后声名薄一纸。毁誉滔滔谁管得?请君试问长江水。 *据康浩明小说《曾国藩》中康禄故事改写。 公无渡河 哀翼王也 公无渡河!鸱枭格磔窥人笑,老鸦漩里蛟魅多。阴崖腥风}败草,浊流寒彻雨滂沱。朝不见京阕,暮不闻阳阿。欲济有舟楫,奈此滔滔何!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公化猿鹤?公依嵯峨?遂令百代之仁人,哀哀号恸演作歌。 陈玉成妻歌 陈玉成妻无数,此其一也。陈败于庐州,为苗霈霖赚,槛送胜保,死于延津。妇为胜保嬖,有盛宠。未几胜保得罪戍边,审者以妇为贼属,强夺以为己妾云。 生长明妃里,素肌灿流霞。郎据红鬃马,遥指妾如花。虎帐何巍峨,珠帘是妾家。秋操闻咤叱,冬雪暖笙琶。长跽结紫绶,俳徊待鼓笳。延津竟折剑,菟丝愿太奢。郎性秉霜雪,妾质非松华。出槛惟觳觫,招魂无楚些。忍泪重匀粉,低眉半解枷。倏忽无半载,被组复南衙。补服新恩主,歌舞旧生涯。耿耿孤灯照,沈沈暮云遮。一叶黄而殒,微躯委虫沙。何如太平世,傍户种桑麻!妾造薄命册,郎登英灵车。重泉如相见,掩面长嗟呀。 无题 夺我唇上朱,唾壶之凝泪。遗我五云笺,靥上之颜色。长夜复长夜,茫茫如初劫。前尘不可看,来日不堪说。 送陶勇兄再赴西非 谁置路,欲成锦绣文。侧座聆清发,对语见真淳。明珠报知己,羁怀始一申。来生岂可问?约为兄弟亲。人事本无常,约为儿女姻。网际遥相望,一粲洗风尘。君行西之极,我滞南海滨。彼昼我之夜,乡愁万里均。男儿存远志,藉草亦华茵。颠颐求口实,进退俱逡巡。客中送君去,惆怅及残春。何日昆仑下,山花漫车辚*。 *与陶勇、礼云、孟涛诸兄约来年同游北疆。 悼外祖三首 中宵证远讯,愦若闻惊雷。壮岁多忧患,暮齿遭摧颓。一朝委尘蜕,司命竟谁裁!念母弥凄恻,长歌未缓哀。异乡难足礼,薄醴与薄斋。 感矣中年至,万般迫体来。悲欢能自主?去住尽成灰。寤擗急添烛,渊思彻夜台。持经坚愿力,永避蛇与虺。泉下应能语,恍惚识謦咳。 凭窗思故里,终风卷阴霾。碧水支寒镜,荒山摇蒿莱。时疫行路绝,凄凄乏亲偎。元孙难扶榇,客子空徘徊。已作鸿暝去,愿化鹤归来。


闲文第60节 旧体诗词(二)

丽人行 车鸣乌噪带斜阳,廛肆灯火已煌煌。半褪唇朱眉黛薄,纷纷仕女尽残妆。行人疾步色嗒然,似有尘浊透夏裳。我亦其间蝼蚁者,所念无过菜蔬也。忽来丽人遮道翼,言有灵丹驻容色。年岁与我伯仲间,螓首雪肤最可怜。转盼嫣然殷勤荐,娇声沥耳足清圆。惯听番女啁啾调,面目黧黑若鸠盘。以卿好音兼好貌,使我袋中破吝悭。灵丹于我都何益?韶华渐次成书册。百年瞬息结空花,犹爱皮囊累行役。顾影茕茕况如今,妆成更教谁与惜。此语语卿当不解,凭卿妩媚说高策。闻有少年泛海涂,爷娘须养弟须扶。LL终日寡言语,小姑独处卅载余。论亲论尊皆无有,还家几变成刍狗。劳瘁仍不异昔时,春心并同草木朽。游女南来梦翩迁,岁糜饼金作明蠲。学书学艺两不定,滞无可用归不甘。尚多慈母伴娇子,抛家别夫趋此间。房金束修交催迫,碎裂香巢只等闲。有人柳巷坐调笑,城中漫传龙女号。车菩矶嗬崆岬?洛纸新传添酒料。或有嫁得土生儿,骨轻眉立气嗤嗤。一饮一啄在人手,爨下十年声已微。欲说薄命我不如,尔来感此屡唏嘘。卿兮我兮宜相贺,能以蜂劳养此躯。我心久已倦行路,他乡纵好不须慕。从来有味是清欢,闲坐南窗瞻雪兔。卿闻我语毋生疑,卿能乐此卿安住。街头一别难再逢,各守前程休回顾?祭翼王辞 时翼王殉难一百四十年也 维仲夏之懿月兮,草木莽其荣滋。 V始鸣而登黍兮,调笙竽与埙篪。 感时序之奄忽兮,百四十而有年。 酌清泉以代酯酒兮,撷畹兰K乎王前。 何天时之欢褓猓河伯怒彼威灵。 厥百战亏一篑兮,成竖子之休名! 有遗爱于百姓兮,纷谣王其未死。 岁迢迢思不替兮,当正直而为神。 魂蹇蹇而归来兮,或夜览其山河。 望高楼之巍连兮,蔽鄱阳之万舸。 江流之永截阻兮,仍翻腾以兴波。 惟郢路之遥远兮,听骖风鸣玉珂。 哀民生仍多艰兮,疫鬼复其灶。 纵拈香而修洁兮,愁浩淼兮余敢告? 忧碑碣之漶漫兮,故老口耳之s沈。 疾毁誉之翻覆兮,孰秉持其公心? 鹪鹩恃其舌巧兮,哓哓颇溷下智。 思为王作美传兮,嘉立国之初志。 众诚殷其嘱余兮,虽笔拙而敢辞! 愿同心而毕其役兮,重礼王之灵祠。 有所思 我不常思君,一年或一度。思君竟如何?飙然起雾。肝腑翻腾无已时,使我声息不能吐。此心未到四禅天,镜花月俱消绵。花不知水水知花,杳杳冥冥向天涯。陌上清风过绿O,少年心事吹作尘。纵使相逢当掉臂,忍看风霜没天真。莫相思,从今以往,勿复相思。 雨后乘地铁出行 檐石留残雨,枝头挂晚晴。窗收平野绿,袖结蓼花明。素志犹能合,幽怀不可倾。桥河同晋水,风里动盈盈。 滨海艺术中心观《不死之飧宴》 大道青天出,谁独向幽冥?酆都门叠叠,复何处穿行?是处冢垒垒,往来俱巫灵。尸衣c玄色,肤苍似泥汀。人肉其可祀,人骨散醢青。身命悬一线,治柰鸲嗲椤K令合欢酒,翠然漾血腥。玫瑰如匕首,斜贯于胸膺。有床深渊陷,白褥裹伶仃。翩然双凫影,欲挽终无征。世间尽走肉,滚滚埃雾生。为泣下者谁?悲息不可听。砉然灵关破,穹隆起一星。我死即埋我,缤纷落红英。 《不死之飧宴》,现代芭蕾舞剧。新加坡舞蹈剧场与日本H. Art Chaos舞团合作演出,导演大岛早纪子,领舞白河直子。 无题 十年心力尽消磨,U似天L过薜萝。遥念潮音东海上,辙中之水已无多。 哀东海 闽都三山临东海,水碧天青饶鱼虾。闲牵麻绳补渔罟,偶踏蛎石过银沙。是处渔村多海客,每以番银愧邻宅。放船归来岂觉贫,高低剧谈心不获。东海之东有鳌岛,日月双潭明珠好。灯火楼台夜未闻,笙歌院落春来早。中有胜兵号荣民,最惜渔家女儿身。娶得女儿娇如花,厚将聘资畀外家。父母兄弟皆蒙荫,珠环翠绕夸福奢。女儿孤身离乡土,隔此一水即天涯。翻见荣民垂垂老,咳擤涕沫似飞蚤。子生为主母为奴,白眼尤多情尤少。朝啼暮哭只思乡,思乡试向阿爷诉。爷说家中新上梁,如此恩义不宜忤;新屋虽得八九间,婚女何颜中久住?守彼块肉安彼心,佳儿他年倚亦足。黯然吞声忍沉沦,独不见东海年年溺鲛人?苎衣已逐暮涛去,龙胶何计续其魂!昨日户籍令新来,一十一载许列忝。羞与拖儿抱女赴街边,乞将身等番人检。有女皆畏容颜槁,我祷苍天惟速老。怀中岁岁复年年,长是春宵短是眠。寄语家乡诸女伴,慎勿降志辱身来此间! 静女 为湘潭案作 湖湘有静女,盈盈态自姝。舞袖双飞蝶,清歌一索珠。初为稚子师,几曾识霜雪。轻捷过鹿麋,《紫云》横吹彻。何处浮荡子,见之心为折。旦日遣良媒,夸称家世烈。摇摇荡子心,哓哓媒妁舌。纤指绕绢丝,低头终不说。出入随车鞍,行止仍有节。谁人欺暗室,唾手素裳裂。朝见枝上花,凋残委泥屑。阿母骤闻耗,惊绝踣尘埃。踉跄狂奔至,拊床大悲摧。遍体斑痕紫,焉不费疑猜!何速荡子去,何迟县尉来。言:“本无他事,苒弱自为灾。城东看举火,早去早便埋。”阿母控不已,仵作劳断趾,一检言喏喏,二检言唯唯。三检犹有词,四检波澜诡。可怜坚寒铁,锁此冰雪魂。眼见沉渊底,高义起荜门。传书投天阙,侃侃细与论。大江南共北,何处不喧喧。天视我民视,天听我民听。咻咻来鬼蜮,尚忍污其名!汉时有庶女,衔冤莫能白。一号悲风生,天雷为下击。我不问天雷,萧何三尺律。魂依短松岗,岗上明月出。 无秋之秋 重阳已过,人皆出咏秋篇什,余居苦炎之地,二年不识秋风矣。强咏之,名曰无秋之秋。余做诗过耗心力,两日内得此三篇,决意封笔逮至年尾。自保计也。 其一 天涯明月老羁心,远梦凄凉或可寻。橘病久疏乡里问,劫波犹认故人琴。长怜碧树摇芳果,想象金风过棘针。独立苍茫归不得,抟沙欲写复沉吟。 爰宅于兹,半载矣。日经行处,则有佳树,满挂异果,心脏其形,粉靥其色,谛视之,光泽如蜜蜡。无人择取,纷然杂落丛草间,竟不识其何名也。    其二 琉璃窗渐薄初阳,未许偷安恋醉乡。幸有清音来午后,不堪瘴雨满歌场。萧条聊煮麦冬水,零落争收云锦裳。埋骨中原无隙地,依稀眼底是秋凉。 小恙久不瘥,卒为生涯之累。年来又数以事激荡,弥增其瘁。友人屡谓余痴,余亦自知其病,而终不能改。    其三 抢攘廛间一饱难,归思每动倍阑珊。知君沧海横飞苦,顾我中宵坐忘关。不遣凄声随雾鬓,终分愁色到眉弯。依前娓娓屏间语,闻道苍生泪又潸。 “抢攘廛间一饱难”,定庵句。 反行路难 谁谓行路难?大道入云天。道旁蒲柳翠,好鸟鸣其间。新楼争出耸,杂花最可怜。复有青青草,来伴濯濯泉。冠盖何络绎,巧笑亦嫣然。信美非我有,踟蹰未敢前。四海皆王土,惟乞保一橼。一橼亦不少,风雨其中老。榻上爷娘呼,榻下儿女恼。扑满虽常空,腹幸能饱。匹夫无璧能为殃,城中寸土等金量。破橼残瓦不足惜,等闲瑶阙遍帝乡。移关刻日徙家去,爷啼女泣俱惶惶。敢充刁民劳贵趾?偿金无处置半床!世上如今稀虎豹,何期深夜有豺狼。梦犹未觉身尤在,断梁斜卧败垣场。风雨如晦,官道如砥。驱向市中行,不容立锥死。 别后作 外子将北归。先一日,约以不送,免凄心肺。四更,中觉桌椅轻磕,知其将行,唤至床前,阖目挽其颈而泣下。外子性悫,无以相慰,终怆然舍之而行矣。余以衾蔽面,复沉沉睡去。梦中得四句,今始足之。 清晓微闻声,哽咽不能语。来日苦无多*,离恨犹如许!交手摩君衿,涕泣零如雨。白鸟越苍溟,翩翩自来去。谁堪五载间,辛苦吾同汝。有酒不可倾,有梦不可咀。环佩长泠泠,榴裙空楚楚。人海结深恩,汗漫期为侣。温Q于眼波,缠绵于肺腑。百感终郁沉,默然如石础。北望何沆Y,塬上春将煦。孤灯此夜心,花开须重数。 *来日者,余对彼言:人生百年,瞬息空花。得与厮守者,越一岁则减一岁,越一日则减一日,越一时则减一时,谁复能忍此离别。余于诸务尚豁达,独于“情”字极贪鄙,宜乎受此磨折也。 有感 竹千竿,鸿蒙谁所营?枝枝如蕴秀,叶叶尽含情。朝来饮霜露,暮去吐华菁。一一存世味,怜子太聪明。俗夫斫其稚,将以充鼎烹。踵踵风流士,亦止狎其形。终风狂且暴,零落不忍听。信美诚为罪,举目诛伐声。劫火能销烁,禅心或可成。祝祓霾圹底:不死重有灵!节向云间用,根从地下兴。期子春光里,无使负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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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2005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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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燃起不灭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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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8 1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