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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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可以作证,我们是相爱的。可是,我们注定被散落在世界的两个角落,用一秒钟的相遇去换一辈子的心痛。”这个读起来让人颇为心酸的句子贯穿整部小说的始终,它画龙点睛地道出了有情人相爱却不能相守的心酸与悲凉。
那些花朵,作为一个毫不夸张的隐喻,是小说的内核。它既可以喻为爱情之花,也可以看作生命之花。作者善于捕捉爱情生活的点点滴滴,并且从情感世界的缺口再现生活的本质,同时巧妙地运用了现代言情小说的独特手法,让读者在得到阅读快感的基础上体会一阵阵心灵的刺痛。
小说通篇延续了阿瞳一贯的语言风格,他将看似平淡无奇的诸多细节编排得如同莎士比亚的多幕戏剧,睿智而不失幽默,冷酷而不乏柔情。也许是命运的故意捉弄,温柔善良的苏菲、特立独行的林小染、多愁善感的倪虹、若即若离的安靖雪,几位性格迥异的女子分别走进了“我”的生活,于是,交织着真爱与谎言的情感故事由此产生了。《彼岸青春》不仅仅限于书写爱情,它还是一篇具有现实主义内涵的批判小说。小说本身既包容了作者客观而冷静的人生思考,又表达了对现代城市生活的拷问。进入信息时代的人们,在享受浮华的物质生活时,却掩饰不住精神上的空虚和迷茫。他们以爱情的名义互相取悦,可是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却无法真心面对自己的爱情抉择。在作者的笔下,一些平凡的人物脸谱各具特色,跃然纸上:个体书商张镇宇的惟利是图,广告公司老板何大维的圆滑世故,铁哥们儿陈晓明的玩世不恭,女同事唐娜的开朗大方,小市民杜国良的安分守己等等被描绘得栩栩如生……
《彼岸青春》,中国大陆新锐作家阿瞳的倾力之作,堪称一曲爱恨交织、婉约动人的激情乐章。它深入你的内心去探询爱情与生存的意义,他更像一根锐利无比的荆棘,直指那些在城市各个角落中四处漂泊的灵魂。
张楚 男,作家,作品发表在《当代》、《青年作家》等大型杂志,著有中篇小说《U型公路》,《蜂房》等。


相关书评《彼岸青春》:让阅读从心开始

——关于长篇都市爱情小说《彼岸青春》的评论
文 / 恭小兵
长篇小说《彼岸青春》对于我来说,仍然还是个谜。不是我读不懂这部小说,而是作者阿瞳不时穿插在作品中的那些生活意象,让我感到小说内涵有些过于深刻了。
随着中国文学的不断发展,当代很多小说家总是把自己的作品当成自己与整个世界对话的传声筒,这就难怪不少的读者在阅读《彼岸青春》时,把里面的男主人公刘瞳作为作者的翻版。或者说,作者是一种纪实性的写作,他的作品里有自己生活的烙印。  
在寻求解释的过程中,我发现,实际上阿瞳的小说就是电影蒙太奇,只有人民看得懂,我是绝对看不懂的。他的写作方式与大部分同时代的作家们有所不同,源自生活,但是超越了生活。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同时也在叙述他游离的生存状态,一些重要的事件和人物纷纷走进小说中,成为小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不断深入的阅读中,我们会发现,人性的虚伪和真诚竟然如此地成为一种透明的互补关系,在爱情的城堡之外,主人公的社会良知更值得弘扬和传承。正是因为《彼岸青春》无意中回避掉人物的高大全,也就回避掉了当前文学界的传统叙事规则;正是因为这本小说和一些市面上的主流作品存在差异,才引起了很多评论家和读者的关注。  
我一直认为这本小说的看点在于语言。作者的幽默感被文字放大,尤其是一些句子有爱情箴言的意味。口语化的行文方式给这本小说注入了很大的活力,使广大读者在享受阅读快感的同时,不知不觉地走进了一个现代人的感情生活:从伤感到快乐,从快乐到隐忍,从隐忍到真实。在这本书中,作者所书写的一些语句十分耐人寻味,比如:“上帝可以作证,我们是相爱的。可是,我们注定被散落在世界的两个角落,用一秒钟的相遇去换一辈子的心痛。”像这样简约深邃的句子,在小说中不胜枚举。作者通过一个个精巧别致的句子,就轻而易举地打动了读者。《彼岸青春》有别于一般都市背景下的爱情小说,其中一些跳跃而出的生活画面很真实,这就注定小说更容易被读者接受和认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作者巧妙地把“彼岸青春”这个词组作为感情沼泽的隐喻,是最恰当不过的了。他试图展示都市边缘人的爱情,在由浅入深的描绘中,却渐渐地回归了原味的生活。在感情交织的故事里,自然纯真的人性被最大限度地挥洒出来,成为小说不可或缺的亮点。擅长细节描写的作者对人物性情把握得很到位,故事的起呈转合颇有灵性,结局出乎读者的意料之外。
读完《彼岸青春》这本小说,我感觉到,作者对自我的生活并无太多的直接表露,他更专著于作品本身,用平实的心态和鲜活的语言专注于写作。对于一位青年作家而言,这种真诚的写作态度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恭小兵 男,80年代后网络作家领军人物,著有长篇小说《无处可逃》、《云端以上,水面以下》等。)


相关书评阿瞳,一个专注于情感狙击的文学杀手

——关于长篇都市爱情小说《彼岸青春》的评论
文 / 韩雨山
记得前几年看过一部香港电影,名字好像叫做《暗花》,其实那部电影的剧情并不复杂。但是导演挺厉害,因为整部电影都给人一种非常深邃的感觉。
当然,我并不是想表达整部影片中灰暗的影像效果产生的视觉感受,我想说的是这个导演籍由这些影像所传递出的对人生未来、命运安排的不可预知和不可抗拒的情绪,这些都让我深刻的感觉到了,这也是我能记住它的原因。当我第一次看到阿瞳的这篇小说的时候,还只是一个文学脚本,那时的名字就叫做《暗花》。后来,因为出版的原因才换了很张扬大气的名字《彼岸青春》。当然到底是因为什么,我不知道。但当时我立即确定这是一部写“杀手”或者是“江湖”的小说,因为去年流行这类的小说。但是翻开后我才发现自己错了,错得一塌糊涂,那是一本寓意深刻的都市爱情小说。但是无论是什么小说,它都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从前到后、从头至尾、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之后我笑了,因为我已开始的观点并没有太过分,这确实是一部“杀手”小说。有一种尖锐的力量暗藏在爱情的背后,足以触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使其疼痛难忍、留下深刻的鲜明的印象和伤痕,短时间内难以抹去。
阿瞳永远是阿瞳,也永远是个聪明的家伙,这部小说给人的一种感觉是他站在喧闹繁杂的街头、站在流年交错的空隙中,低头的诉说着他的情感他的生活,这不免会引起路人或者是看热闹人的同情心,但这些人的下场都是惨不忍睹的,因为他们最终都会被阿瞳思想深邃的小说所刺痛。这部小说依然延续了阿瞳一贯的手法,首先搬出来一大堆生活中平平淡淡的细节,然后在这些细节中润色,一点一点的走入真实,把读者在无形之中拉入了故事。读者走在那个故事中仿佛自己本身在亲身经历这一切,智慧的幽默和冷酷的柔情穿插在其中,让我们不由自主的时而痛哭流涕时而傻呵呵的大笑。
在阿瞳的笔下,一张张逼真的脸孔一个个风姿卓越而性格鲜明的女人,想让读者不被打动几乎是不可能的。温柔可爱小鸟依人的苏菲、个性非常的林小染、多愁善感的倪虹、神秘的安靖雪,几位性格迥异的女子在主人公的生活中来来去去、纷纷扰扰,让人分不清真爱与谎言的不同之处,这不能怪主人公,因为在他的心里很清楚他想要的爱情。也不能怪阿瞳,因为他想表达的就是这样效果。阿瞳想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浮华的物质时代,所有人都掩饰不住精神上的空虚和迷茫。他们拿出爱情,这个看似高雅的名词来互相满足,但在生活的烦乱之中,却无法真心面对自己的爱情抉择,当然这些都是无奈的。
所以说,这部小说还是一篇具有现实主义内涵的批判小说,小说本身既包含着了阿瞳客观而冷静的人生思考和深刻的思想,又表达了对现代城市生活的拷问。在这个时代中的人们,在阿瞳的笔下,一个个平凡的人物脸谱各具特色:个体书商张镇宇的惟利是图,广告公司老板何大维的圆滑世故,铁哥们儿陈晓明的玩世不恭,女同事唐娜的开朗大方,小市民杜国良的安分守己等等被描绘得栩栩如生……,这就是我们现在的社会和生活的真实。
这部小说是典型的男性小说,记得杜拉说过,纯男性小说才是真正的小说。但阿瞳的这篇小说纯不纯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的是这部小说是从一个男人的视角来审视爱情,或者可以更大的说审视生活和世间百态,像一个个破碎的玻璃碴子撒落满地,而粘和起来之后,人们才发现这就是人生。人所认识到的全部存在,只能在意识中作为对象呈现;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存在对人毫无意义。因此,这部小说的现实性实际上只针对现实在意识中的投影,把真正的现实一览无余的展示在我们面前。 现实本来流动不居,但它在现实主义的假想中被固定,变得像镜子中的反射那么简单。而现实投影更多地把有色眼镜当作自身的隐喻,目光的角度和主观性决定了现实投影的形式化。小说必须把研究形式作为意识对象化关联外部世界的首要手段。以何种方式即以何种形式与世界发生联系,应该是不同写作者风格区别的根本所在。所以在这一点上阿瞳是成功的,因为他描写的不只是爱情和生活,但别的还有什么?假如你看不到,或者是不知道,原因只能有一个,你没有认真地看这本书。
小说《彼岸青春》是阿瞳的长篇处女作,这个书名让我立刻联想到,那忧郁的青春年少,风花雪月的诗句,誓言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那些光阴故事中青春在飞扬的日子,在回忆中绚丽。而谁也不敢去触摸她,怕现实僵硬的手指把它不小心划疼。这个小说的意义我不想再瞎白话,上面的那些我只说出了我自己的认识,或者夸或者是骂都是属于我自己的观点,因为这部小说真的感动过我,曾经让我思绪万千过,这已经胜过了一切的文学意义而成为了一种真实的东西。在这时我突然想到,我们的灵魂和青春到底在哪里逃难?
人在俗世红尘中,一点点的刻薄都会招致一场精神上可怕的痛苦。因为我们无法改变这个世界,更无法拒绝这个世界。就像我们的青春,她只供我们随意的回忆翻看,而当你意识到它将无法再回来的时候,就是一种痛苦。而《彼岸青春》告诉我们:青春在彼岸,我们已经走过,回望时尽管为了那些沧桑而痛苦,但我们毕竟还可以看到那些留在彼岸的风景,只是此时岁月的河流中已经只剩下一路的风尘。
(韩雨山 男,作家,现为时代文艺出版社主任编辑,著有长篇小说《云朵飘飞昨日秋》、《淡淡的忧伤》等。)


第一章深秋的日子

1.
深秋的日子,早晨的阳光总是姗姗来迟。一片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偷偷钻进室内,落在我的脸上,来回浮动。顷刻之间,温暖的光线就像情人的手,把我从睡梦中唤醒了。
我打了个哈欠,懒懒地翻了个身,刚好看见苏菲站在床边穿衣服。她背对着我,先戴好乳罩,然后套上黑色高领绒衣。她的动作轻松自然,就像芭蕾舞演员在舞台上完成规定的舞蹈动作一样。她的下半身是完全裸露的,丰满圆润的臀部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淡黄色的光。我和苏菲谈朋友有半年多了,每次激情过后,她都习惯于先穿上衣,然后再穿下面的衣物。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先穿上衣呢?你穿衣服的顺序弄反了吧?
苏菲的回答很微妙:“我就喜欢这样穿,这和我读书的习惯是一致的。”
在上大学时,她读书就喜欢从后面读,读枯燥的文学概论如此,读古龙的武侠小说也如此。我喜欢看苏菲半裸的样子,她也知道我喜欢。所以,在有些特定的时间或者空间里,她故意让我看个够。
“亲爱的,你继续睡吧,我先走了。今天报社开编审会,如果迟到,总编又要骂了。”她吐吐舌头,一脸的妩媚。
我看看表,说:“小菲,等一会儿,我开车送你。”
她说:“哥,不用了,我坐出租车去。晚上见。”
“那好吧,拜拜。”
啵。苏菲在我的脸上轻轻亲了一下,关上门走了。
坐在床头,我把苏菲昨晚吃剩下的半个橘子全都放在嘴里,因为橘子的味道太酸,酸得眼泪差点没掉下来。阳光从窗口跳进来,明目张胆地趴在狭窄的床上,我发现自己睡不着了。于是,百无聊赖的我只好选了个折中的办法,躺在床上看书。
这本包装简朴的书,是我从图书市场买来的,书名叫《我们仨》。记得那个星期六的下午,盘腿坐在书堆里点货的老板很仗义,听说我爱好藏书,就打了最低的折扣。其实,我认识书摊老板,他是我初中同学张镇宇的爸爸。我认识他,可惜他不认识我。
张镇宇在我们初中同学的队伍里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擅长扔铅球,参加学校运动会总得第一名。别看他小个子不高,只要一到运动场就像吃了千年人参似的,铅球扔得特别远。我们班的女生们特别崇拜他,说他是全班的骄傲,我倒没觉得他哪里值得崇拜的。不就是扔铅球嘛,学习又不好,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将来步入社会能成什么大气候呢?
后来,我发现自己看人看错了,张镇宇这家伙头脑很不简单,还真成了大气候。
初中毕业后,张镇宇参加省田径队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一晃十年过去了,2001年夏天,我们初中的同学回到母校参加校庆,张镇宇西装革履地参加了全班的酒会。与初中时代相比,他的脾气改变很多,十分健谈,说话时指手画脚,吐沫星子都弄到鱼香肉丝上了。同学聚会上,他是唯一穿西装系领带的,在人群里很扎眼。大热的天儿,他整得跟政府官员会见外宾似的。无疑,特立独行的张镇宇吸引了大多数女同学的目光,成了同学聚会的核心人物。
放下酒杯,我对身边的班长悄悄说:十年没见,他咋变得这么能说呢?
因为被张镇宇抢了风头,班长很是耿耿于怀。他脸红脖子粗地说:张镇宇以前扔铅球把劲儿用在胳膊上,今天可好,把劲儿都使在嘴上了!
同学聚会结束时,张镇宇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写着“大禹文化媒体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我很纳闷,他什么时候涉足伟大的文化产业了?在中学时,他写的作文总跑题,还病句连篇,没少被同学们笑话。
张镇宇看出我的疑惑,连忙解释说,“刘瞳,我在做书商呢,你别瞧不起这个行当啊,绝对有钱赚。现在流行美女作家,你知道吗?什么时候给我介绍一个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作者,我保证给你包装出个美女作家来!”
鬼才相信他的话,倘若随便一个漂亮女人都能当作家的话,那么大街上的美女作家还不得成群结队啊!为了避免话不投机出现尴尬,我简单敷衍他几句就借故走出了门外。
有时候,生活就像穿帮的戏法,总是让人大跌眼镜。和张镇宇见面没过去半年呢,他的话就应验了。在传媒的推波助澜之下,中国的美女作家如同雨后的蛤蟆似的,一个接一个蹦达出来了。于是,一个被称之为用身体写作的时代姗姗而来,各种夹杂着冷笑和怒骂的评论把文坛搅成了一锅粥。
对于美女作家,我谈不上喜欢,厌恶更无从谈起,因为我根本就不曾读过她们写的小说。我觉得,凡事要讲道理,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离她们远点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存在价值,做人和文学创作不必强求千篇一律,否则,人生就失去趣味了。


第一章透明的心

02.
哈尔滨是我喜欢的城市之一,这里的秋林红肠和大列巴全国闻名,冬天有铺天盖地的雪,有美丽的冰灯。我喜欢北方的雪,喜欢豪爽仗义的朋友,还有那些在刺骨的寒风中仍然穿着裙子冻得直哆嗦的漂亮姑娘们。
实际上,我的生存环境并不像朋友们想象的那样好。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爷们儿单枪匹马地奔波,至今还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这多少让人觉到可怜,我自己也感到十分气馁。其实,不是我找不到,而是没有我真心想要的女人。在我的朋友圈子里,条件不错的女孩们很多,可是她们几乎如出一辙地都被生活调教得不成样子,让我打不起精神去爱。
与她们相比,苏菲显得有点与众不同。她和我一个哥们儿是亲戚,家庭条件好,而且绝对不是随便和男人胡来的那种女孩。和以前的女朋友不同,我和她在一起很塌实,这直接导致我萌生了结婚的欲望。我和苏菲谈过结婚的事,可惜,她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她说再等等,我们还需要慢慢了解对方。她的话明显有太极拳的痕迹,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弄得我左右为难的。
我对苏菲的话多少感到一丝意外,她不想和我结婚,是不是因为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呢?我试图想清楚这个问题,但是越想越没头绪。也许,女人的心思是男人无法真正了解的,你如果看得太清楚,反而会失去趣味。男女之间的关系越模糊越好,弄得太清楚,就彻底没意思了。
一天下午,我趴在公司办公区的电脑桌上,很幸福地打着盹,并且对过去和未来胡思乱想了一气。
突然,我的肚皮一阵哆嗦。唉,手机设置到震动就是不利于睡眠,硬把我哆嗦醒了。
“喂,你好。”我说。
电话那端一个男人醉醺醺地问:“牛总,你交代的事情办好了。我……”
“你是谁啊?什么牛总?我不是牛总,你打错电话了。”我果断地说,然后把手机扔到桌子上,仰脖喝了一口凉茶水。
没等我把杯子放下,手机又响了。
电话里的男人有些不高兴,他对我说:“你、你不是牛总,你为什么接我电话?还有,你凭什么摔我电话?你以为你是谁啊?”
“喂,哦,啊?我不是牛总,你又打错了。”
这个人的脑袋不是进水了吧?这么清楚地告诉他,他就是不听!我很反感那些误打电话的人,错了一次也许是误会,一错再错那可就太愚蠢了。
大约两分钟后,桌子上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我没有接,对方也没有罢手,铃声一直在响,格外的执著。
我愤怒地抄起手机大吼一声——“你烦不烦啊?我不是牛总,你打错电话了。”
“我知道你不是牛总,喊什么啊?下午有时间吗?我想去喝茶。”电话里的苏菲不紧不慢地说。
“哦,对不起,是小菲啊,我有时间,去哪里?”
“道里区十四道街有一家新开的茶吧,名叫樱木花道。四点钟,你先去找个位置,我大概十分钟后赶到那里。”
我看看表,打着哈欠说:“好的。”
在樱木花道的格子间里,苏菲点了两杯柠檬茶,很悠闲地倚靠在沙发里,一边摆弄着手机一边对我说:“哥,我找了个兼职的工作,你猜猜是什么?”
她似乎兴致不错,一脸的神秘,嘴角荡漾着微笑。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性格开朗洒脱,又不失女孩子特有的温柔。
“是你爸爸帮你找的工作吗?如果是,那一定和建筑行业有关系。”我点上一支烟,歪着头对她说。苏菲的爸爸在一家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任副总经理,给女儿安排个兼职的差事应该不成问题。
“谁说的,是我自己去应聘的,你想到哪儿去了?”苏菲的鼻子一哼,白了我一眼。
“是家教吗?你这么漂亮,当家庭教师可就太危险了。呵呵。”我故意气她,就是不往正路上猜。
“你瞎说什么啊?坏家伙!”苏菲伸手揪住我的耳朵,气哼哼地说道。
我好不容易才掰开她的手,“好,不说了还不行吗?是你要我猜的,猜不对还怨我。”
“从明天开始,我每周都要去做节目了。”
“是电视吗?”
“不是呀,是广播节目,栏目名字叫《黑色柳丁》,17925频道的金牌节目,很火暴的啊。”
“我好像听说过,节目里经常播放华语流行音乐,原来的女主播呢?”
“她啊,怀孕了。台里准备换她到幕后工作,做节目导播,然后推出一两个新人。”苏菲吐了吐舌头。
“那么说,你是最佳替补了。呵呵。”我把一条腿搭在沙发扶手上,扭头注视着窗外的夜景。
忽然,一个人影走进了我的视野里。她看见玻璃窗里的我,匆匆走掉了。我一时想不起来她是谁,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是谁呢?
苏菲在一旁喊道:“喂,你看什么呢?”
我说:“没看什么,刚才过去一个人,我好像认识她。”
苏菲有些醋意地说:“哼,你认识的人可真多,是女孩子吧。”
“哦,不是女孩子,是一个大龄妇女。”我调侃地说。
“去你的,你还认识妇女呢!骗我!”
“不骗你,她好像是我一个好朋友的妻子。”
“是你女朋友又怎样?我不会介意的。”苏菲得理不饶人,她说不介意,其实已经介意了。我一直很小心,还是不经意中打翻了她的醋罐子。
“真的没撒谎,我骗你就是小狗。”我对她起誓。
“算了,我困了,想回家。”苏菲放下杯子,理直气壮地说。
“我送你。”看她心意已决,我也没拦她。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她头也没回,推开了樱花木道的玻璃门。
我没有送她出去,即使我去送也没有用。苏菲就是这个脾气,过了今晚就好了,如果真要劝她,反而越来越麻烦。我了解她,她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瓶子,心也是透明的。


第一章枪手做到底

03.
幸福花园B座12层,傍晚时分。
我坐在张镇宇家的客厅里,忽然有一种误入歧途的感觉。他穿着花格子睡衣,整个大屁股深深陷在沙发里,俨然一副居高临下的姿势。他找我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找个枪手,帮他把那本书写完。我算摸透他的脾气了,一到孤立无援的时候,他肯定想起我来。要搁在平时,你想找他,连影子都抓不到。
张镇宇嘴巴里叼着烟,低声下气地说:“哥们儿,你帮我这次行吗?我绝对忘不了你。这本书只要进入书店,我就把钱存入你的银行账户里,一千字五十块钱,怎么样?”
我对张镇宇的话半信半疑,平时,他和朋友说话很少算数过,即使落在纸上也不保险。用他前妻安靖雪的话概括起来说,姓张的从一出生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
“我看你还是找别人吧,我最近挺忙的。况且,你出的价也太低了。”我试探着说。俗话说,无奸不商。张镇宇出的价很低,明摆着想自己多赚点儿,他这个人做书商有两年多了,每次找枪手干活,他都把稿费一压再压。
“那就七十块,你是我哥们儿,我挥泪大出血了。”张镇宇把烟头狠狠按在烟灰缸里,站起来说。他故意不注视我的眼睛,走到墙角,打开音响,右手煞有介事地打着拍子,一副自我陶醉状。我看着他扁平的后脑勺,我气不打一处来,真想拿块砖头狠狠拍下去!
“一千字稿费一百二,你先付八千块定金,其余的钱下次交稿一次付清。”我漫不经心地说。
“你说什么?我可从来没开过这个先例啊。六千行不行?我最近手头有些紧,一时拿不出那些钱。”他的嘴巴张得老大,十分惊讶。
“你看着办吧。我先走了,你考虑几天再找我。”我起身要走。
“别走呀,这不是和你商量吗?我的大才子,你怎么火气这么大呢?算了,不用考虑啦,八千就八千。但是咱们可要说好了,三个月后,你把稿子务必交给我,我和人家出版社说好的。”
“没问题,我比你讲信誉。”我说。
“够哥们儿,有时间一起喝酒。我过几天去上海参加一个书市,先摸摸行情,看有没有更来钱的道儿,咱俩是哥们儿,以后多合作几回,有钱大家赚。”张镇宇把签好的协议书和小说大纲塞在一个牛皮纸口袋里,塞在我的皮包里,然后把我送到了门口。
在我生活的这个城市里,帮张镇宇写小说的枪手大概有五六个,也就是说,长期被他剥削的文学爱好者有五六个之多。按照行规,我们几个枪手之间互相不太认识,也很少来往,但是我知道张镇宇给稿费的上限绝对不会超过一千字八十块人民币。两年前,张镇宇还是个在道外图书市场卖盗版书的小贩子,后来通过朋友关系,和沈阳书商葛文轩混到了一起。葛文轩做的图书生意挺大的,他给张镇宇一个合同价去淘书,说白了,就是做图书经纪人。谁也没想到,张镇宇干了不到两年,生意越来越大,白手起家不说,自己还另起炉灶了。这不能说张镇宇多么有能力,主要是因为现在社会上写小说的人过度泛滥。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在鱼龙混杂的互联网上,你如果想找个会写小说的人做枪手,比在大马路边上找个刮大白的外地力工还容易!
为了赶一个急活儿,张镇宇曾经在网络里招募过枪手,第一天发完信息,他就去沈阳了。后来据他讲,三天后回来看信箱,收到了八十多个写手的留言。读得他眼睛都花了。后来,在朋友聚会上,他深有感触地对我说:我靠!现在什么都值钱,就他妈文人不值钱。你知道吗?半年前,我找个枪手写武侠小说,最低给过20块一千字,他还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呢。
张镇宇以前说的话,我很少信。但是,他的这句话,我不能不信。互联网里什么新鲜事儿都有,除了制造一夜情之外,绝对是个孕育广大文学青年的地方。要我说,什么东西就怕泛滥,只要一泛滥,就他妈的不值钱了,譬如夜总会里的二人转、歌厅里的小姐、铺天盖地的网络小说以及成群结队的写手。
生活是经不起思考的。有些事情一看就明白,而有些东西越琢磨越糊涂,譬如爱情。
我和张镇宇的前妻安靖雪从小青梅竹马,直到她出嫁后的第二年,我才从单恋的苦海中爬上岸。本以为属于自己的爱情,却被别人半路抢了去,放到谁身上都要难过一段日子的。这期间,我遇见了苏菲,她的意外出现,把我的心房再一次装得满满的。事实上,我是一个感情很丰富的人,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我这种人最大的特点是:容易得抑郁症。
弗洛伊德的书,我没有看完就被朋友借走了。后来,据借书的朋友讲,他看完书就得了抑郁症,看谁都像有病,清高得不行。我猜他一定病了,而且病得不轻。其实,心理学方面的书不能研究太透彻,否则很容易跌到弗洛伊德制造的语言陷阱里。
刚认识苏菲的时候,我和她一起逛书店,买了一本精装的《钢铁是怎样练成的》,并且花费两个多月的时间强迫自己一字不漏地读完。值得庆幸的是,那本书让我的灵魂再一次出走,但不是向下,而是向上。我终于完成了一个普通文学爱好者的蜕变,成为了一个冷血的文学枪手。
从那以后,我暗自下定决心,不断地告诫自己:生活已经这样了,就不能再那样了。做枪手,一定要做到底。


第一章楚老二的情妇

04.
平时,和大多数城市居民的生活状态相同,我也在为了生存而勤奋地工作着。我所在的这家广告公司整体规模不大,公司的老板叫何大维,小个子,平头,身材短粗。由于他过于肥胖,走起路来像一个圆圆的大号啤酒桶。
何大维这会儿正在办公室里打电话呢,他的嗓音忽高忽低,好像在和报社那面的广告负责人讨价还价。我们公司刚接了一个广告订单,那个江西某药厂的推销员整天没事儿就来骚扰我们,一进公司就瞪眼珠子问我们广告什么时候见报?还要挟何老板不按时发稿,他就拒付余下的尾款。
设计部的大美女唐娜已经是第三次进去倒茶水了,她的小牛皮高跟鞋敲打在灰白色的复合地板上,发出咔咔的声响。唐娜身上的法国香水味道和司机老马身上的烟草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老马是个很专一的人,他抽了一辈子灵芝牌香烟,始终没有换过牌子。公司里的同事们对老马的气味早就习以为常,可是对唐娜小姐散发的香水味却敏感得不行,她总喜欢换香水牌子,经常把大家搞得春心荡漾的。
“唐娜,你今天真漂亮。”外联部的业务经理陈晓明故意等唐娜走过去,才突然发出了一句言不由衷的感慨。
他的话像个无形的钩子,唐娜马上转过身看着他说:“是吗?谢谢你的夸奖,呵呵。”
“你用了什么牌子的香水,我没闻出来。能告诉我吗?我想给女朋友也买一瓶。”陈晓明的话说得情深意切。他平时跑广告,嘴皮子练得特别棒,人送外号“陈大嘴”。用老马的话说,陈晓明的嘴就是一把大片刀,闲着不用也得找个人磨磨。他平时很喜欢和公司里的小女子们打情骂俏,一天不逗逗嘴,浑身就不自在。
唐娜从化妆包里拿出香水瓶子,走到陈晓明面前说:“喏,就是这个牌子,法国进口的。”
“嗯,气味不错,闻香识女人啊,唐小姐的品位就是比一般人高出一个层次。这香味闻起来就让人蠢蠢欲动的。”
“去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唐娜抢过瓶子,摇摆着丰满的小屁股走开了。
陈晓明对她的反应早在意料之中,揉揉鼻子,说:“哈哈。我说的可都是真话啊。”
唐娜没再搭理他,重新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唐娜可是个老江湖,她知道如何躲避一个男人的骚扰,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予理睬。现在这个社会环境不同于从前,白领女人越漂亮,就越容易遇到男人的骚扰,女人越理睬,男人们越是得寸进尺,如果不理睬的话,男人们往往自讨没趣,敬而远之。
多少有些尴尬的陈晓明撇了撇嘴,回头对我说:“哥们儿,你那个文案做完没有啊?客户给我打过三四遍电话了。”
我回答道:“快了,明天一大早我就把策划书给她送过去。我都不急,你急什么?”
半个月前,我们公司做了一单户外广告,委托方是南岗地下商业城的一个女老板。她叫丁薇,专门做服装品牌代理,模样长得很一般。因为业务上的原因,我和她接触过几次,感觉这个人还不错的。丁薇的身材十分娇小,雪白的脖子上总挂着一条白金项链,单眼皮的小眼睛看人时追魂夺魄的,对大多数心猿意马的男人很有杀伤力。
“我能不急吗?这个大单做下来,我的钱包可就鼓了,大家都宽绰一下嘛。”
“呵呵,薪水刚发几天啊,你又没钱了?”
“你知道吗?我新交了一个女朋友,上几次街就把钱用光了。她特别爱吃西餐,可把我折磨坏了。”陈晓明压低声音说。
“你有钱吗?先借我一千块。”
“没有那么多。”
“有多少?”
“五百多。”我翻出钱包,仔细数了数。
“五百也行,我明天就还你。”
“好吧。”
我和陈晓明的个人关系一直不错,交往五年多了,他向我借钱的次数绝对不下五十次。他有句话时常挂在嘴边上——“哥们儿,谁让你和我是好朋友呢,先不说借,我和你要钱,你还能不给啊?”
我的回答肯定是:不能不给。
1998年7月,在卡萨布兰卡酒吧里,陈晓明曾经救过我的命。那天,我喝多了,从卫生间出来,脚下一滑,不小心把手放在了黑社会头子楚老二情妇的小乳房上。那个女人像遭受了奇耻大辱,楞说我非礼她,找来楚老二为她撑腰。当时,楚老二掐住我的脖子,非要当场捏死我,是陈晓明在身后一啤酒瓶子把他打晕的。
楚老二在哈尔滨的黑道非常有名,手下几十个兄弟,都是不要命的狠角色。为了逃避楚老二的追杀,我和陈晓明连夜跑到河北省,四处晃荡了将近两年不敢后东北,后来楚老二的帮会被政府端了老窝,我们才敢回来。
据说楚老二的情妇现在跑到了北京,成了很有名气的大歌星。我后来在电视上见过她一次,嘴唇还那么厚,站在舞台上连蹦带跳的。谁也不会相信她1998年在哈尔滨的夜总会里干过小歌手,现在的她成了当红歌星,那段在酒吧里唱八首歌曲才二百块小费的日子早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滴玲玲……
陈晓明把钱揣在口袋里,刚回到自己的座位,我面前的电话机猛然间响了起来。
“喂,你好。哪位?”我低头看了看话机屏幕,这个尾数是567的号码十分陌生。
“我是安靖雪。你现在说话方便吗?”
“哦,没事。你说吧。”我关掉电脑音响说道。
“我们还是见面聊吧,就几句话的事儿,还是当面和你说比较好一些。”
“好吧,在哪里?”
“你们公司的楼下有个餐厅,下班后,我去那里等你。”
“好的。”
“再见,老同学。”她不紧不慢地说。
“再见。”
关掉电话,我坐在椅子上半天没回过神来。安靖雪找我有什么事呢?


第一章池塘里的泥鳅

和安靖雪失去联络快半年了,她离婚后一直很少在我们的社交圈子出现过,据说张镇宇给她的青春损失费有七八十万,这还不包括河畔花园的房子。周围朋友们对安靖雪的失败婚姻慨叹之余,都弄不明白她是如何从张镇宇这个吝啬鬼的口袋里掏出那么多钱的,因此,大家对她的好奇往往多于怜悯。
想起安靖雪,我不由得想起另一个老实巴交的悲剧人物。他的大名叫任怀民,和我是大学同学。大三时,他暗恋过安靖雪,曾经抱着鲜花去女生宿舍求爱,被管理员刘大妈举着扫帚撵得满走廊乱跑。
我上大学的时候,正是国内武打片盛行的年代。由于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善良的群众们把健康养生当作了生活里的头等大事。任怀民同学是个河南人,性格内向,平时少言寡语,周围朋友没几个,却对中华武术情有独衷。大学三年级,他照着武术杂志上的插图练过不下十几种拳法,最终都半途而废了。后来,他经历了刻骨铭心的失恋,情绪更加低落得不成样子。某个清晨,他孤身一人去兆麟公园闲逛,在公园门口看见很多老爷爷老奶奶打太极拳,由此深受启发,无师自通地练起了气功。一般练气功的人都会主动找师傅教,可是他不用,全靠自学成才。到后来,在所有人都不太注意的情况下,他走火入魔了。
记得那年夏天,我们几个同学在学生公寓里玩牌,任怀民自己在上铺仰脖躺着练功。突然,他从床上猛地窜了起来,大吼一声:
“同学们,我给你们买汽水去!”
说完话,他一个箭步跳上窗台,出去买汽水了。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我们寝室在六楼。
当时我们都惊呆了!谁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听见了任怀民的身体和水泥地接触的声音。只听“啪”的一声闷响,那个看似阳光明媚的中午就立刻被压抑的悲伤气氛笼罩了。他刚过完21岁生日,还没有交过女朋友,就与这个世界永别了。仔细想想,他真的很可怜。
如果安靖雪和任怀民成为恋人,任怀民就不会死了,有时候我经常这么想。但是,生活毕竟是生活,即使最平庸的生活也绝对不会掉头重来的,更何况安靖雪根本就没把任怀民放在眼里,更不能放在心上了。
安靖雪在大学时代相当疯狂,正式处过的男朋友少说也有七八个,业余生活别提有多丰富了。上大二的时候,我冒着极大的风险,用左手握笔给她写过匿名情书。不知道她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在晚自习时,她把我拽到了阶梯教室外面,说有人写情书给她,让我帮忙分析一下是谁。我当时没敢说是自己写的,因为旁边还有她男朋友,我可不想把事情弄复杂了。她当时的男朋友是学院篮球队的中锋,按照当时的体力衡量,我肯定打不过他。
由于很久未检修,学校走廊里的日光灯已经残缺不全。借着微弱的光线,我装模作样地看了看情书,对安靖雪说道:这不用分析,肯定是暗恋你的男同学写的。
安靖雪大惊小怪地问:你说这字写得像谁呢?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摇摇头说:我也猜不出来是谁,不过呢,肯定不是我。
安靖雪笑嘻嘻地说:废话!如果是你写的,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你的字比这个差多了。呵呵。
我心里说:这个傻丫头真不会说话,就是我写的,我偏不告诉你!
从那以后,安靖雪把我当成了她的铁哥们儿,和男朋友去云南旅游也拽着我做伴,可把他的男朋友气坏了。那时我年纪小,没想太多,一直被她当作护花使者,说白了,就是一个电灯泡!
我在大学的外号就是那时候传开的,在学生餐厅里,男同学们经常不怀好意地叫我外号:电灯泡。
说实话,我当时很不高兴。有一次,同学胡大伟在食堂里叫我的外号,把我气得火冒三丈,冲过去把他的鼻子打出血了。后来,再也没有人在公开场合叫我外号了,即使叫,也是暗地里叫。毕业后,胡大伟应聘到电视台当专职记者,遇见我还提起过当年的往事呢。在某个酒店的大堂里,我们撞个满怀。他刚想发火,看见是老同学,就把我抱住了。当天晚上,我们找了个小饭馆叙旧,他笑呵呵地一边回忆一边说:刘瞳,你那时候小个儿不高,出手还挺快呢。要不是女同学们拉着我,我能一脚把你踹到饭锅里去!
他的话我信,放在平时,我肯定打不过他。唉,人啊,只要恼羞成怒,能力就容易超常发挥了。我当时离滚烫的饭锅很近,倘若他踹我一脚,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胡大伟这个人性格外向,善于交际,尤其爱在漂亮女同学面前摆谱。在学院里,我和周围的同学都挺看不上他的。没想到,一晃几年过去后,他成了全市有名的大记者,整天拎个尼康F5照相机到处乱跑。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人民的儿子,永远和老百姓站在一起,如实报道老百姓的生活,是社会与百姓之间的金色桥梁。
单以人生成败而论,我很佩服胡大伟。这个家伙嘴巴说的和实际做的永远不在一条直线上,却能够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活得人模狗样的。与任怀民的偏激个性相比,他更懂得生存的技巧,像池塘里的泥鳅,三下五除二就融入了现代人的生活。


第一章一个美丽的托词

05.
还没下班呢,我就匆匆跑到了公司楼下的餐厅。安靖雪早已经到餐厅很久了,这让我感到很抱歉。尽管男人和女人约会没有明文规定,可是男人迟到,绝对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和安靖雪打过几次交道,我觉得她这个人办事挺爽快的。原来,她找我并没什么大事,是想找我帮个忙。她在高新技术开发区里开了一家女子健身俱乐部,万事俱备,就差开业了。她想在开业前做一些广告,找我帮她出出主意。
听完她的想法,我问她:“你怎么不找广告公司啊?像你这样宣传,效果不一定好的。”
“不用那么复杂,找你做不就行了吗?我就相信你了,你看着办吧。”安靖雪的话里透出只有好朋友才会有的依赖。
“好吧,我帮你简单写个广告计划,然后我找个人帮你联络报社和电台,像咱们这种关系,在报纸发通栏广告最低可以打到5折。说白了,就是花一块钱办两块钱的事儿。”
“怎么?你不去啊?”
“我最近在赶写个稿子,这种小事,我哥们儿去就成了。没问题,事情包在我身上了,绝对没问题。”
“那个人是谁啊?我见过吗?”安靖雪问。
“他呀,专门代表我们公司跑外联的,人不错,叫陈晓明。”
“哦,就按你说的办吧。等俱乐部开业后,我给你办一张会员金卡,你去消费,各项服务一概免费。”
“嘿,老同学,能不能不闹?我是男的,去女子健身俱乐部干什么?!”
“这你就不懂了,我们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城市女性,也不排斥男的。呵呵。”说这句话的时候,安靖雪的微笑里有些意味深长的内容。我的心忽然之间翻腾了一下,没弄懂她想表达的全部意思。
正在这时,安靖雪的手机响了。她看了看号码,没有立即接听。随后,她和我说:“就这样吧,你还有事情要办,就不耽误你的时间。这是我的名片,你明天安排那个叫陈晓明的朋友去找我。”
“好的。没问题。”我说。
“再见。”安靖雪没有和我握手,急急忙忙走了。
我结账后走出餐厅,刚好看见陈晓明从翰林科技大厦门口出来。于是,把第二天的安排直接告诉了他。陈晓明点头答应着,最后扔下一句话:“这个人是谁啊?你这么仗义去帮她?”
我说:“是我的大学同学,关系不错。”
“真的?就这么简单?”
“少废话,你就当成我自己的事儿去办!”
“好吧,不过呢,咱们有话在先啊,今天下午你借给我的那五百块钱就当车费了。大热的天,我可不想挤公共汽车,太他妈的热了。”陈晓明开始和我讲条件了,我一找他办正经事,他就讲条件。
我说:“你这家伙够狠!我算服你了。以后别和我说借钱,直接到我包里拿吧,反正你借钱从来没还过。”
“和自己哥们儿提钱,会让人笑话的。我先走了,明天早上我不到公司上班,有事打我的手机。”
“行,就当你人间蒸发了。”我拉开大厦门口的钢化玻璃门,回过头说道。
这天晚上,苏菲去电台录制节目,我打算在公司里一边加班一边等她。很久以来,我们之间仿佛有了默契,在下班时互相发送手机短信,全天候联络。如果有一天不发,她那边的电话一定会马上打过来,问这儿问那儿。或许,两个人倾心相爱的时候,互相约束也是快乐的。
事实上,我和苏菲每时每刻都感到了对方的客观存在。爱,让我们互相依恋;同样也让我们互相束缚。我们刚认识不久,苏菲给我讲过一个特别形象的爱情道理:处男朋友好比养狗,在家里可以抱着,但是到了大街上就要拴上一条绳子。否则的话,它就到处乱跑了。
在苏菲的眼里,现在那些单身的男人之所以在城市中不停奔波却没有归属感,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好女人管教,才在大街上乱跑的。最后,我终于明白苏菲所要表达的意图。她是在暗示我,她是女主人,而我是她怀里的小狗。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了,那么,我就会变成一条在大街上四处乱跑无家可归的野狗。
倘若女人学过哲学,驾御语言的能力往往超乎寻常。苏菲在大学时代学过中外哲学,这导致她闲着没事儿就用哲学的思维看待问题,或者看待爱情。
电梯在维修,我只好沿着安全通道的楼梯上七楼。我所在的新天地广告公司在翰林科技大厦的七楼东侧,隔壁的那家公司是搞家装的,老板姓高。平日里,经常有三三两两的木匠师傅们来应聘,那些胳肢窝里夹着工具的年轻人在走廊里靠墙吸烟,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南腔北调的。有时候,他们的眼睛也不闲着,四处乱瞅,对我们公司的美女们构成了潜在的性骚扰。
公司里还有几个同事在加班,和他们打了招呼后,我一头钻进自己的工作间。这时,我看见唐娜从何大维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她的头发有些乱,紧绷在屁股上的超短裙褶褶巴巴的。她看见我的第一反应是目光瞥向一边,然后若无其事地进了洗手间。
远处,何大维办公室的百叶窗拉得很严。我有理由怀疑,在刚才的时间和空间里,他们的雌性激素和雄性荷尔蒙起了连锁化学反应。我们老板与唐娜小姐的暧昧关系不止一天两天了,我们故意装作视而不见,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渐渐地,他们用于上下级汇报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陈晓明对这种事情早已经司空见惯,认识也比一般人更为深刻。他不止一次说过:饮食男女在一起,保持纯洁友谊的概率几乎为零。从古至今,我还没看见谁能将友谊进行到底呢,那些男人和女人刚开始都道貌岸然的,最后还不是偷偷摸摸上了床?!
在他的眼里,爱情是一个很美好的词汇,有些人干坏事总习惯打着爱情的旗号,其实,他们干的鸡鸣狗盗之事与爱情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爱情,已经成为孤男寡女们掩盖情欲的一个美丽托词!


第二章都是盗版

06.
“喂,刘瞳,那篇稿子写完了没有啊?我可就等你了。下月底,我去北京参加二渠道组织的图书交易会,你无论如何也得把东西写完喽。还有啊,前半部的草稿我看了,需要再往里边多加点儿床戏,越煽情越好。实在不行,我给你找一本劳伦斯的书学习学习,他妈的,人家老外写的东西就是好!喂,你听明白我的意思没有啊?喂?喂!喂?”张镇宇的声音把我耳朵震得嗡嗡的。他在大街上打的电话,都快声嘶力竭了,还怕我听不见。
我点了一支烟,心平气和地对着话筒说:“大宇,你急有什么用啊?怎么也要一周时间吧,我写完结尾的八千多字,就把小说全本交给你。还有,别让我写那些污七八糟的东西,如果你觉得不够味道,自己写吧!”
张镇宇深更半夜给我打电话的目的很明确,他有点着急了。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硬说描写网络一夜情的书能赚大钱,还硬要赶在图书交易会之前把书印出来。他没有写过小说,把写小说这件事情看得可简单了,我最烦他自以为是的毛病!不顶他几句,他说话总是居高临下的。
“喂,你怎么说话呢?我能写,你以为我还会找你呀?!下星期三,你把东西必须给我,实在不行的话,我再找个能往里加料的枪手。”
“好吧,就这么定了。再见。”没等他继续罗嗦,我就挂断了电话。
和张镇宇通过电话之后,我再也无法入睡了。低头看表,距离清晨还有大约五个小时的时间,我索性打开电脑,准备把书稿剩余的部分写完。按照小说提纲,结尾要设计一个特殊的情节,或者说把故事所要表达的整体意图说明白。我在屏幕前快速敲打着键盘,不停地把脑海中的影像转换成文字。时间过得很快,在凌晨四点钟,小说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使劲儿抻了个懒腰,然后慢慢站起来,到客厅里冲咖啡。
喝咖啡这个习惯是很久以前养成的。开始的时候,只喝一些速溶的袋装咖啡,偶尔加一些白砂糖,躺在沙发里一边看书一边喝。后来,有一段时间使用咖啡壶煮咖啡,那个水晶壶是朋友从英国带回来的,式样很精致,可惜我只用过三次,就放弃了英国绅士的喝法。不因为别的,煮咖啡实在太麻烦了,像我这样的懒人非要装作贵族模样喝咖啡,真的勉为其难。
前些日子,和苏菲在家里度周末,我曾经表演过一回。很惭愧,苏菲说我的煮咖啡技术还处于侏罗纪时代,简直难以下咽。一气之下,我又开始喝袋装咖啡了。
在喝咖啡的空闲时间里,我把小说从头到尾仔细修改了一遍,确定无误后直接存到移动U盘里。按照约定,我还有三天的时间进行后期修改,如果张镇宇催得太急,那只好原封不动地交给他。这本采用十七个被采访者口述资料拼凑的纪实小说,在我的眼里并不值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署名的。按照写手的行规,我负责拼凑故事,至于故事以外的事情,张镇宇全权负责,他非常善于控制成本和组织营销渠道,是个精明到家的书商。前些天,我在他的家里发现了一本制作精美的《红楼梦》,里面不仅配有彩色插图,连曹雪芹的画像都印得相当精致。
我问张镇宇,这书在哪买的?
他很不屑地反问道:嘿,哥们儿,我看书什么时候买过?这可是我出版的新书啊,你看看这做工、这印刷,和正版的比起来一点都不差。说实在的,除了有点对不起曹雪芹他老人家以外,我这可是为中国的传统文化传播作贡献啊。
张镇宇举着《红楼梦》的动作很像我家楼下摆地摊卖青菜的山东大哥,那个菜贩子面对路人的目光简直和他如出一辙。看谁都像买主,看见过来一个人,就高声地吆喝个没完没了。
他的胡说八道把我给气乐了。张镇宇的道理只有他自己认为是对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也没想到今天还有版税,即使想到,也不会从土里爬出来找他理论的。况且他是个惟利是图的糙人,根本不讲究诚信和江湖道义,老曹从地下爬出来也没有用的。
我很佩服张镇宇这一点,他无论做什么,都能讲出一番大道理。他善于把问题撇在一边,总觉得自己做得对,这和他当年扔铅球的道理是一样的,先扔出去再说,至于这个铅球能够扔出去多远,他根本没想。
和安靖雪离婚后,张镇宇又恢复了钻石王老五的本色,整天周旋于不同的饭局,并且和数名年轻漂亮的风流女子鬼混。没有规律的光棍生活除了使他的眼圈有些发黑之外,并没有留下太深刻的岁月痕迹,他反而自己感觉活得越来越年轻了。为了离婚,张镇宇甩给安靖雪的青春损失费加上房子大概有一百三四十多万,圈子里的朋友都知道,他是想花钱买平安。他不敢不给,安靖雪的弟弟可不是好惹的,如果他敢说个不字,安靖军就能找朋友把他的腿当场掐折!
安靖军是安靖雪的亲弟弟,外号小土豆,在哈尔滨黑道帮派里比较有名,专门干正常人不愿意干或者不敢干的活儿。他手里有一小帮弟兄,平时在夜总会看场子,偶尔也帮某些民营企业清理欠款,从中牟利。张镇宇知道安靖军的炮仗脾气,所以轻易不敢惹他,不管怎么样,能和安靖雪离婚就算烧高香了,再被弄断胳膊腿儿那也不值得。
俗话说,情场失意赌场得意。张镇宇的生意从离婚后的那一天起,忽然就时来运转了。他自己扛着书稿跑了三趟沈阳,反复这么一折腾,把压在手里的上万本盗版书都卖个干净。其中一本书还卖了少有的天价,标价才十八块,批发价卖到三十五块一本。书的名字是《萧墙内外》,三个月前他找人照着九年前的英文版本扒下来的。我看过那本制作粗糙的简装书,叙述方式过于直白暂且不说,内容的真伪也有待考证。可是因为猎奇的心理,还有很多读者愿意掏钱包来享受偷窥名人隐私的快感。那个旅居旧金山的女性作家艾蕾,早已经销声匿迹好多年了,她绝对不会想到自己的黑白照片会登在了盗版书的封面上,正被一个三流书商到处贩卖呢。
不久前,我听市文化局稽查大队的许强说过关于张镇宇的故事。一次,他带队去道外书市清理非法出版物,从地下室查到二楼,在张镇宇老爸的书摊上这么一站,吓了一大跳!《萧墙内外》那本书明晃晃地摆在书架上,旁边还挂着“三十五元不讲价”的宣传条幅。稽查大队搜查盗版书,这个秃顶老头还在这里明目张胆地贩卖禁书,这不是蹬鼻子上脸吗?!
许强还发现了一个大问题,这个书摊上的印刷品百分百都是盗版,楞没发现一本正规渠道的。许强当场下令收缴,张镇宇的爸爸不服,坐在书堆上死活不抬屁股。正争论着呢,张镇宇正好来送货。一看这阵势,“噗嗤”一声乐了。许强看不过眼,气愤地质问他:“你是谁啊?是老板吗?你还笑呢。这小说是禁书,你知道不?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敢在这里卖!走!和我去办公室说清楚。”
张镇宇当时没生气,竟然开导许强说,“哥们儿,你没有研究过历史,怎么知道是假的呢?”
许强听了张镇宇讲的道理,气得半天没说出话来。他见过很多脸皮厚的人,但是还从来没看见像张镇宇这样的。事后,许强和同志们查没全部的图书不算,还罚了款。在进行教育处理的时候,张镇宇的态度非常诚恳,发誓改过自新。张镇宇从文化局的大门口出来,的确不卖盗版书了:他自己开了个小印刷厂专门制作盗版书。得到消息,许强三番五次带领人搜查过那个小印刷厂,每次去都没查出什么不法的印刷品来。五十多米的地下室里,几个工人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在不紧不慢地印制小学生练习本,十分悠闲。
我知道他为什么查不出来,做盗版书的个体书商都有自己的套路,手里的活儿没有一个在自己家大批量印的。张镇宇的印刷厂只负责发片或者做图书小样,那些大规模的印刷早委托给附近的印刷公司了。这种运作方式在二渠道的圈子里特别普遍,行话叫“走活”。
如果光靠印刷小学生练习本过日子,那么,张镇宇早就被饿死了!
不能和他继续聊了,时间一长,容易说实话。想了想,我就把话题岔过去了。在生活里,我和许强不太熟,就算熟悉,我也不会在他面前出卖张镇宇。一个人有一种活法,我们都无权干涉。我一直觉得,做人要问心无愧,不可以和一位朋友说另一位朋友的过错,即使他有一万次对不起我的地方,我也要包容他,倘若我出于自私的角度去伤害他,那么,我岂不是和他一样堕落吗?!
一直以来,我在看着张镇宇堕落,于是我发誓做个好人。然而,我发现做好人的快乐远不如堕落的快乐更快乐。我们公司伟大而庸俗的业余哲学家陈晓明先生和我在一起吃盒饭时说过相当深刻的一句话。他说,刘瞳,你别不满足了,像你这熊样有苏菲这样优秀的女孩子爱就自己偷着乐吧。你知道现实生活中有些女孩子为什么偏偏喜欢坏男人吗?不为别的,因为坏男人有坏的资本,而好男人呢?没有资本,就只能夹起尾巴做好人啊。
那么我呢?是好男人还是坏男人?我问他。
你?陈晓明嘿嘿一笑说:你是一个放在坏人堆里太委屈,放在好人堆里又很自卑的男人。哈哈……
啊呸!
真没料到,原来我在陈晓明的眼里,我是这样的人。当时,我真想把剩下的盒饭狠狠扣在他的脸上!
很惭愧,稍微不留神,被他说到心里去了。我虽然不是一个对爱情十分自负的男人,但是,听朋友讲了关于自己的缺点,心里总会有些难为情的。


第二章意外的收获

07.
作为私营企业的小老板,在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几乎都会骄傲起来,这主要体现在平时说话的腔调变了,进而对下属员工乃至社会产生了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按说何大维这个家伙也不例外,但是他毕竟有点儿文化底子,城府又比较深,心里虽然骄傲得不行,但表面上还那么谦虚谨慎的。他这个人不是一般的聪明,简直太聪明了。
“刘瞳,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星期一的早晨,我拎着皮包刚到公司,屁股和椅子还没问过早安呢,何大维就站在门口大呼小叫的。看他一本正经的神情,我心里想:坏了,大清早的第一个叫我训话,肯定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果然,我刚进他办公室,他就把一堆资料摔到了桌子上。
“你自己看看吧,客户十分不满意这个文案。刘瞳,你是怎么搞的?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广告语要具有亲和力,要捕捉住大众的兴奋点,你看你写的什么?太文学化了,没有激情的文字怎么能唤起大众的消费欲望呢?!你也是年轻人,难道也会缺乏激情吗?”何大维的手势极具指挥家的魅力,他的声音很大,双手在空中使劲儿比划着。
可以想象得到,外面的同事们都跟兔子似的竖起耳朵听着呢,何大维的吼声让我十分难堪。在哈尔滨广告界闯荡这么多年,我还头一回遭到这样莫名其妙的训斥,何老板今天到底怎么了?
我没有吭声,侧过身体,从桌子上拿起那本厚厚的广告计划书,从前到后简单翻了翻,原来是一本金海岸美容会所的广告清样。在我的印象里,这个单子不是我经手做的。两周前,我去内蒙古出差。回来后,唐娜告诉我,她把这个单子委托给大学老师了。她的老师我以前见过,一个教授中外文学史的老教授,业余时间做兼职,捞一点外快。唐娜说她老师的水准超强,我就没有再过问。恰巧何大维也出差刚回来,他误以为是我操刀的文案,怪不得这么生气呢!
我重新把计划书放到桌面上,平静地说:“何总,这个单子不是我做的,具体细节你可以去问唐娜。退一步说吧,即使是我做的,你也没有必要发这么大的火,我做事还不至于糙到这种地步。”
“什么?不是你做的?”
“每次创意总监派工作单,我都会在计划书的执行栏里署名。按照公司业务流程,我一直这么做。你看,这本计划书上没有我的签名。”
“而且,这上面也没有加盖公司名章,又怎么会轻易流到客户手上呢?或许是哪个环节除了漏洞,客户提前拿到了未经审核的资料。”看他还不明白,我又补充了一句。
望了望我,何大维半天没说出话来。他很不自然地摸摸脑袋,“啊,这么说,原来不是你写的?好了好了,这件事情先放到这里,等我查查再说。这样的计划书简直是在砸公司的牌子,太不像话了!”
他在地板上转了一圈,轻轻打开房门,态度和蔼地对我说:“对了,地下商业街那个单子是你做的吧?广告词写得很有冲击力,那位女老板还要请你吃饭呢。今后好好干!我何大维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我把那本厚厚的计划书扔到桌子上,迎着他尴尬的笑容说道:“何总,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我先去道里新阳路的东盛集团去一趟,上周和他们公司老总约好去拿资料。”
“好,你马上去吧。哎——,老马,开我的车去。”何大维满脸堆笑地把车钥匙扔给了老马。他的凌志车很少交给别人用,可能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吧,居然给足了我的面子。
看我从经理室气冲冲地走出来,陈晓明在走廊拐角拽住我,小声问,“哥们儿,一大早晨的,何大脑袋跟你喊啥啊?出什么事情了?”
“没啥事儿,唐娜找她老师做的那本计划书被甩回来了,他以为是我干的。”
“我靠!这不是冤枉好人吗?”
“没啥事儿,我和他解释完了。你去不去道里?我们一起走吧。”
“我今天上午不去那儿,你先走吧。中午回来吃吗?我替你订份快餐。”
“先不用,如果需要,我给你打电话。”我把皮包斜挎在肩膀上,穿过走廊,心不在焉地答道。
“好吧,听你的。”陈晓明转身钻进了卫生间。
陈晓明的胃肠功能非常健康,每天上班头件事不干别的,首先是蹲厕所。他习惯性浪费工作时间的行为被何大维当场抓住很多次,受到教育很多次,他就是不改,又被当众批评很多次。最后,何大维竟然放弃追究了,原因很简单,陈晓明主动把下班时间向后顺延了半小时,算作浪费办公时间的补偿。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陈晓明的老爸是某银行的副行长,何大维有一笔200万的低息贷款到期快两年了,还没归还呢。只要陈晓明的老爸大笔一挥,再拖延一年半载的不成问题。
由于生活阅历丰富,何大维十分善于运用手中的每一粒棋子,他知道当初把我从烽火传媒公司挖到自己旗下,除了用高薪和股权做诱饵之外,最打动我的是他信誓旦旦的承诺。他说,你是最优秀的广告人,应该到最具有活力的广告公司去发展,三年内,我保证这家公司都是你们年轻人的!
三年早过去了,新天地广告公司由原来的九个人扩充到二十一人,业务量翻了五倍,然而我们手中持有的股权反而越来越少了,只占到公司总股本的一小部分。公司组建之初和他一起打天下的合伙人几乎跑掉一大半,只剩下我和陈晓明两个人还在苦撑。毫无疑问,经过反复变更股本,公司彻底变成了何大维的私有财产。陈晓明不止一次和我说过,咱们干脆出去单干算了,但是我很犹豫,不因为别的,何大维当初对我有恩,我这么拍屁股走了,以后在广告人的圈子里就会背上背信弃义的坏名声。我倒希望哪天被他炒掉,这样就可以完全解脱了。很可惜,何大维始终就是不开这个口,我又顾于情面,只好在这个公司继续待下去。
上个星期,创意总监辞职回湖南老家了。全公司的人都认为何大维隔壁的那个房间迟早是属于我的,而我并不那么乐观,在广告界摸爬滚打这些年,我知道有些事情本身存在着很多变数,凡事千万不能想当然。在生活里,很多事例表明,太乐观的人容易犯低级错误,保持一颗平常心,往往会得到意外的收获。


第二章不是有意的

08.
在北方,随着天气渐渐转凉,城市里的人群从衣着上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大家对季节的变换早就习以为常了,但是追求时尚的女人们更换衣服的速度往往比其他人慢了半拍。秋风渐起,苏菲还穿着夏天的衣裙,我劝她去买一些换季的衣服,她就是不听,结果没多久就感冒了。
在电话里,苏菲的声音因为身体虚弱变得有气无力的。她说:“阿瞳,我难受死了,你在干嘛呢?好几天抓不到你的影子。”
“你怎么了?感冒啦?”
“嗯,重感冒,有两三天了,头疼死了。你也不在乎我,能不疼么?!”苏菲像一个被惯坏的小孩子,在电话里,她也不忘和我撒娇。
“最近我们公司的事儿太多,我给你打过电话,总没人接,我还以为你出差了呢。怎么样,好些了么?”
“我一会儿去看你吧。”我站在的位置靠近街道,声音有些嘈杂,连忙把手机调换到另一个方向。
“不用了,我老爸今天在家呢。”苏菲小声说。
苏菲的爸爸对我有些成见,去她家里总是不冷不热的,所以,我很怕去她家里。每一次晚上和苏菲约会,我宁可在她家楼下等着,也不上楼。苏菲的童年很不幸的,母亲在她五岁时因病去世,从小到大,她在姥姥的身边长大。姥姥家在杭州,她现在还记得姥姥教的刺绣手艺,一针一线绣的花花草草真是惟妙惟肖。直到大学毕业时,她才重新回到哈尔滨。然而,爸爸打算让女儿出国留学,前后征求过几次意见,苏菲就是拗着不去。因为这个缘故,苏菲的老爸把气都撒在我的身上,对宝贝女儿却毫无办法。
我想了想,无奈地说:“那好吧,等你感冒好了,我请你吃饭。”
“就吃饭那么简单啊?你还要带我去江边,有很久没有去看江了。唉——”
“别叹气,乖,多喝些热开水,感冒很快久好了。你想什么时候去看江都可以的,我陪你。”
“哼,你不陪,有个俊男会陪我的。”
“谁啊?呵呵。”我被她的话气乐了,顺着她的话题说下去。
“唐僧啊,还能有谁?小心眼的唐僧!”
“哦,原来是它啊。它太胖了,上次去你家,它赖在沙发上不走,赶它走,它还冲我汪汪叫。”
“哈哈,唐僧最爱逛街了,周日晚上我带它上街遛弯儿,它看见别人家的小狗就冲过去套近乎,拽都拽不住。”苏菲一提起唐僧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唐僧是苏菲养的一条短腿小狗,浑身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整天贪吃贪睡,胖得快走不动路了。苏菲给它起名可费了很大周折,前前后后反复换了五六个名字总觉得不妥。后来,我找到陈晓明,希望他能为这条胖狗起个好听一点的名字。当时,他低头看了看,拍拍小狗的脑袋,随口说:这条小狗又白又胖的,干脆就叫它唐僧吧。
从此以后,我和苏菲一起逛街总喜欢牵着它,每次叫它唐僧就给块骨头,慢慢地,它就习惯了这个名字。狗和人不一样,有骨头就高兴,它可不管你叫什么,只要有好吃的就行。
“唐僧在干什么呢?”我大声问道。我的话引起站台旁边一位女孩的注意,她在等公共汽车呢,被我说的话吓了一跳。她用很奇怪的眼神瞄了我两眼,在旁边嘀咕了一句:真有毛病,还猪八戒呢!
她的声音虽然很低,但还是被我听到了。我连忙转身,走到站台的另一端。
电话里,苏菲继续谈她的小狗,“它啊,除了睡大觉还能干什么?你总也不来,唐僧早把你给忘了。”
“等你病好后,我们仨一起去江边玩吧。”
“好啊好啊。”
“小菲,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说再见好么?”我飞快地看看表,快五点钟了。
“为什么这样急啊?还没聊完呢,怎么你说停就停啊?”她轻轻咳嗽着,抱怨地说。
我继续劝她说:“一会儿还有事情要办,今天就聊到这里吧。乖,听我的,好吗?”
“嗯,哥哥,那就这样吧。亲你一下。”
“按时吃药啊,感冒很快就会好的。”
“知道了,你都说过一万遍了。”苏菲依依不舍地放下电话。
手机屏幕上显示“通话结束”的字样后,我关掉了手机,紧跑几步,登上了刚刚进站的75线联运汽车。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我来到苏菲家的楼下,那里有个花店。在花店的冰箱里,我选了五枝含苞待放的百合花,匆忙写下苏菲家的楼层号码,交给了花店老板。她的女儿送花刚回来,看我焦急的样子,笑着说,“放心吧,我马上给苏菲姐姐送过去。需要我帮你捎句话吗?尽管说。”
我不好意思地说:“不用了,她肯定知道是我。”
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我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给苏菲,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每对恋人都曾经说过的那三个字:我爱你。
汽车刚驶过两站地,苏菲的短信已经回复到我的手机里。打开短信,上面显示出七个字:花很美,我也爱你。
我和苏菲从刚认识开始,经常互发短信聊天,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习惯。即使坐在江边的长椅上,我们背靠着背,也会相互发短信玩。苏菲是个唯美主义者,她更喜欢通过含蓄的表达方式说情话,她的心地十分单纯。刚认识那段日子,我很奇怪她为什么会喜欢我?我的相貌一般,家庭条件也一般,所从事的职业更一般,她有很多理由选择最优秀的男孩子做朋友,可是她凭什么喜欢我呢?面对近在咫尺的爱情和天使一样的苏菲,我第一次感到了不自信。
直到有一天,我们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在回家的路上,我鼓起勇气问到她这个问题时,苏菲竟然感到很可笑。她双手抱住我的胳膊,一边摇晃一边说:哥,因为我喜欢你啊。
“就这么简单吗?”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
“当然了,我说的喜欢就是爱,难道你不爱我么?”
她的问话让我为之一怔,然后我磕磕巴巴地回答道:“当、当然爱、爱你的。”
看我拘谨得不成样子,苏菲几乎笑得喘不过气来。后来,她忍住笑说,“傻瓜,我把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你,怎么会不爱你呢?”
“你、你给我什么东西了?”
“你、你真坏!不和你说了。”苏菲羞红的脸颊像深秋里的苹果。
忽然,我想起来了。尴尬中,我搓着双手说:“菲儿,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真的很对不起。”


第二章皎洁的月光下

在皎洁的月光下,苏菲被我气得差点哭出声来。为了将功补过,我只好请求她原谅,弯腰背起她,走过了三条长长的街道。在我宽阔的背上,苏菲居然睡着了。那个夜晚,是我第一次背着女孩过马路,也是我第三次感受到爱情的甜蜜与温柔。
上个月,我刚和朋友们过完自己三十一岁的生日,回想过去的匆匆岁月,全心全意投入恋爱大概有三次,前两次都以失败告终。面对单纯的苏菲,我突然想到的是,这一次我们的爱情能够坚持多久?我无法给自己一个准确答案,因为爱情是最难以捉摸的东西。在这个纷纷扰扰的红尘世界里,爱情,已经成为一个庸俗而花哨的潜台词。它几乎无所不能,它可以被拿去掩盖一切,包括爱情的伤口,还有那些游离于道德之外的情感。虽然我很惧怕爱情中间搀杂虚假的情愫,可是,我还是很庆幸和苏菲成为恋人,如果可以,我想和苏菲生活一辈子,那么,我们就会彼此相亲相爱,像所有幸福的爱情故事一样,爱到天荒地老,爱到白发苍苍。
大二的时候,我经历过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女主角的名字叫庄文静,她比我小一届。说来也很凑巧,我和庄文静之间的罗曼史,要从一瓶水果罐头谈起。
我从小就爱吃水果罐头,这个不大不小的爱好后来被我带到了大学校园。在宿舍里,那些摆放在床底下的空罐头瓶,都是吃完水果罐头留下的。我每次把吃剩下的罐头瓶清洗得很干净,然后整齐地摆在床下面,在我的潜意识里,每一样东西都有价值,看似没有用的空瓶子,也许将来会有用的。
很多同班同学偶尔会找我要瓶子,有的用来盛水,有的女生用瓶子种些不知名的花。因为这个爱好,我有很多志趣相投的朋友,庄文静就是其中的一位。庄文静和我认识的地点很有意思,我们是在便利店买水果罐头时认识的。
那天,庄文静正把手伸向货架上的一瓶黄桃罐头,还没等她手落下来呢,从对面伸过来的一只大手先把罐头拿走了。透过货架上的空隙,她发现对面的男孩子正尴尬地看过来,她慌忙躲开,到相邻的货架上寻找。糟糕,居然没有了。
往日里,这种水果罐头在货架上塞得满满的,真奇怪,怎么会脱销呢。庄文静失望地深吸一口气,转身往回走。这时候,她忽然看见那个毛手毛脚的男生正在出口等她。这个男生就是我。
“给你吧。我的宿舍里还有。”我说。
“不了,谢谢你。”她转过身要走。庄文静不喜欢和陌生男生说话,学院里那些自以为是的情圣们给她脑海中留下的印象特别坏,她很烦他们中世纪的求爱方式。看似非常浪漫,其实很土,土得掉渣。
“给你吧。”我说完话,先走了。我走的速度很快,带着有些尴尬的表情。
庄文静在收银台的旁边楞了半晌。然后,她付了款,把那瓶黄桃罐头放在了背包里。
这是我和庄文静第一次见面。后来,我们见面了很多次,都喜欢回忆第一次见面时傻乎乎的感觉。
教学楼旁边的梧桐树很老了,叶子黄了又绿,绿了又黄。四年的光阴匆匆过去,我和庄文静的爱情却走到了尽头。爱情这东西很奇怪,谁也无法说清楚为什么就会彼此厌倦了,到最后,即使在一起,也找不到了话题。
拍毕业照的那个黄昏,我们两个人都提不起兴致,相约跑了出来。在校园角落的长椅上,我们礼貌地互相依偎着,都没有说话。夕阳的光辉透过树木的缝隙落在他们的身上,温暖而琐碎。
后来,我们约定在两年后再见上一面,就在分手的地方。这个约定是庄文静最先提出来的,当时,我满脸疲惫地笑了笑说,行,听你的。
分手的那天夜里,我喝了很多酒,爬到宿舍楼的天台上唱歌,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同学和生气的校长。我那天心里很生气,校长比我还生气。校长很生气地给我记大过一次,我不但没有怨言,还客气地对校长说:谢谢你,校长。
毕业后的几个月里,我始终在马不停蹄地找工作,换过不同的方式来生活:当过光荣的小学教师、卖菜的小贩、地产商人的司机、物流公司的送货员。最后,他选择了一个更加适合自己的职业:自由职业者。
傻瓜都知道,所谓的自由职业者就是没有固定职业的无产者。
一天黄昏,在回家的路上,我在街遇见了大学同学高强,这个在大学里经常偷吃我水果罐头的家伙,从奔驰600上面跳下来,一下子就拥抱了我。高强很兴奋地请我吃饭、请我喝酒、请我在车子里欣赏帕瓦罗蒂的嚎叫、请我到最有名的海鲜坊谋杀了五只大闸蟹。
喝醉酒后,我情不自禁地和高强坦白了初恋的约定,想让他帮忙出个主意。
高强托着腮帮子故作深沉地说:“在生活的某一瞬间,你会不经意地想起一个人,但是你无法确定她是否想你。你越说不在乎,其实,你还是在乎的,你在骗自己。”
我十分纳闷地问:啥意思?
高强很兴奋地说:我的意思你还不明白啊?去啊,男人嘛,说话一定要算数的。
好吧,说去就去。我咬咬牙,暗自下定了决心。
去约会的夜晚没有月亮,天上的星星只有几颗。我为了给多年未见的庄文静留下一个光辉形象,除了穿好西服系上领带之外,还煞有介事地在胳肢窝里夹了个硕大的皮包。坐在校园的长椅上,我对所有经过身边的女士行注目礼,真不知道多年未见的美女庄文静会是什么样子了,我的心脏里像揣着个喝醉酒的小兔子,嘭嘭直跳。
庄文静!
庄文静终于出现了。
她的形象给我的心灵造成了很重的创伤,确切地说,庄文静的体形就像个大号啤酒桶,头发剪得很短,如果不是自我介绍,我都快认不出来她了。下面的互相握手以及交谈变得非常简单,两个人以最快的速度结束了盼望了两年的约会。在短短的时间内,我还昏头涨脑地接受了庄文静的传销。那是一条镀金的奥地利钻石项链,标价一千三百块,看在老朋友的面子打了八八折,其实,顶天就值他妈的二十块!
最后,我觉得连道别的礼貌用语都显得分外生涩了。出于礼貌,我还是送昭君出塞般的把肥胖的庄文静推上了姗姗来迟的末班车。汽车启动的那一刻,我仿佛完成了一项历史使命似的长吁了口气,在树丛里拽出自行车,急匆匆地赶回了家。
躺在沙发上,我终于想明白了:有些感情适合放在罐头里。把情感收藏起来,封存或者埋葬。既然分手了,回头还有什么用呢?!
为了忘记庄文静,我重新投入到了生活的怀抱,开始了新的生活。如果不是陈晓明告诉我真相,恐怕我这一辈子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切都吴大为导演的。那个搞传销的胖女人并不是真正的庄文静,只是一个蹩脚的群众演员,出场费才两百块。她和庄文静长得太像了,除了臃肿的肚子和大屁股,几乎什么都很像。
我和庄文静约会的那天,庄文静在另一个长椅上一直等我到深夜。后来她遇见了高强,开着奔驰的高强比失约的我更有说服力。半年后,她鬼使神差地嫁给了高强。
像所有悲伤的校园爱情一样,我们的爱情就这样悲伤地画上了句点。不能怪庄文静,是我记错了约会的地点。这能怪谁呢?教学楼的两个侧面都有长椅,周围郁郁葱葱的灌木都是一样的。
有时候,错过也需要巧合,尽管这种巧合对我而言是残酷的。
高强把庄文静骗到手之后,举家南迁,搬到了深圳。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庄文静,尽管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喜爱吃水果罐头,可是,已经感觉不到初恋时甜蜜的滋味了。
随着日子的流逝,庄文静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影像日渐模糊。我需要借助长时间的回忆才能依稀记起她的模样:微微上翘的嘴巴、俏皮的单眼皮、迷离的眼神和让人心疼的孩子气。在我的记忆里,有些爱情故事是注定要用一生来珍藏的,永远不必再提起,也永远难以忘记。这就是我的初恋,每次想起来,心里就十分难过。
和苏菲谈朋友以后,我很少想起从前的一些伤心往事,也许甜蜜的爱情把那些忧伤的情愫覆盖住了。为此,我很感激苏菲,是她改变了我的生活。


第二章因为爱

09.
一场秋雨过后,树上那些深绿色的叶子并没有如期落下,它们紧紧簇拥在一起,互相取暖。而路中央的草地却过早地枯黄了,有些被行人践踏过的草地,裸露出了大地的颜色。
草丛中,那块插着的“我还小,别踩我”的警示牌倒伏一旁,它没有能够阻止住匆匆过往的行人,这个城市的过街天桥比较少,大部分行人必须绕很远的路走上天桥到达街的对面,一小部分行人为了节省时间,选择了更加简单危险的跨越。他们开始时只有几个人,后来走的人多了,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变成了一大群。甚至有一位常年横穿马路的人大代表,在某次人大代表会议上提出了在此地修建过街天桥的提案。提案洋洋洒洒几万字,支持者寥寥,最后的结果是不了了之。
我在各个不同的街道横穿马路不下十余次,每次都安全到达街道对面,这无疑助长了我的侥幸心理。
国庆节期间,大概是10月3号的下午,为了给苏菲买条她喜欢的纱巾,我再一次在学府路的大街上横穿马路。这一次,我与死神擦肩而过。
在学府路的中央,交通部门摆放了一块连着一块的水泥路障,半米多高的路障对于匆忙赶路的人根本没有起到阻碍的作用,反而产生了一种跳跃的诱惑。我想都没想,在高速行驶的车流中寻找着缝隙,按照以往的经验,躲过左面行驶的汽车并不难,难的是来到马路中央后必须赶在右面的汽车还没来之前穿过去。慢一步,那就要在中间的水泥路障旁边等了。
我抓紧背包,瞅准机会,穿过半条马路,飞身跃过水泥路障,在下一辆汽车来临之前,到达了对面的步行街。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堪称完美。可是,在我还未来得及转身的刹那,忽然听见身后一声巨响,而且伴随着很多行人不约而同的尖叫声。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以至于在汽车发出刺耳的急刹车声中,我的身体仿佛被人向后拽了一把,生与死之间恍若隔世。
我下意识地回过头,看见了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悲惨景象。马路旁边,一台捷达牌出租车横亘在路面上,车前的机器盖子有个大坑,风挡玻璃粉碎,距离它不远处,一个身背双肩挎包的女孩子满身鲜血倒在地上,头颅里正汩汩地流着白色的脑浆。
我顿时惊呆了!
在街对面等待过马路时,我注意过她的。她当时站在我的身后,有几次,我要冲过马路都被高速行驶的汽车吓回来了。她站在一旁还冲我友善地笑了笑,没有说话。看她的样子,有二十一二岁吧,大概刚刚参加完毕业实习,手里拎着厚厚的文件袋。我在公司里见过和她一样单纯的应届毕业生,满脸的稚气,一身抱负。他们往往递给你一份制作精美的自荐书,然后毕恭毕敬地问你——你们这里招聘应届毕业生吗?大部分时候,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我的回答会让他们感到很失望,但每次他们都会客气地说,谢谢你。
站在车水马龙的马路旁边,我当时想:她大概想回学校交实习报告吧。
在那一刻,还没有来得及细想,我已经抓住了穿越街道的机会。我并没有意识到,她竟然也选择了同一时间穿越这条马路。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宁愿和她一起在马路的对面等下去。
肇事司机被吓呆了,双手抱头,蹲在死者的面前。他试图救她,然而一切都太迟了。围观群众中有的在责骂司机,有的在相互打听事情的经过,有的拨打了110。事故现场聚集了黑压压的人群,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现场的,作为一个现场目击证人,萦绕内心的愧疚让我无地自容。
事情发生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没有对任何人讲过这个秘密。在心灵饱受煎熬的那些日子,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每一次和苏菲过马路,我牵她的手心都会汗津津的。苏菲不止一次笑话我胆子小,还责怪说:“走过街天桥干嘛?那么远。我好累啊,你背我!”
面对她的责怪,我无法解释事情的原委,只好说:“小菲,这样过马路太危险了,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好吗?”
“哼,你从前还带着我横穿马路呢。最近怎么学乖了啊?你说,你说嘛。”苏菲不合时宜的撒娇,总会把我弄得骑虎难下。我没有正面回应她,只是轻轻地笑。我不可以说出真相,也无法把心灵的痛楚与她一起分担,我不能。
如此反复几次,苏菲也就习惯了,每次和我手牵手过街,她必定选择走斑马线和过街天桥。因为爱,我越来越怕失去她了,哪怕她受到一点点伤害,我都将悔恨一生。


第二章不可捉摸

10.
星期一的早晨,这个城市的公交车都会分外的拥挤。那些陈旧的车厢里塞满了急于赶路的上班族,每位乘客必须很努力地抓住车厢里的横竿,才能保持身体的平衡。他们保持了最原始的城市生存状态,为生存而活着,工作卑微,逆来顺受。
伟大的女售票员坐在靠后门的座位上,她们中间的大部分人对“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早就麻木了,她们把干瘪的零钱口袋挎到脖子上,左手拿票,右手找钱。还不时地腾出左手,奋力拍打着车厢板,高昂地喊着:“车快进站了,闪开啦、闪开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嘭嘭嘭……”
作为普通老百姓,陈晓明和我在不同的场合探讨过平民生存的意义。他的脑袋仿佛是一架连续拍摄中的老式照相机,对市井生活尤为关注。前些天,他还因此获得了某报纸的新闻线索奖。具体情况是这样的,陈晓明在街道旁边寻找客户所在的公司地址,被一条废弃电缆绊了个大跟头。他趴在地上没有马上起来,直接拨打了报社的热线号码。很快,记者们火速到达现场。在记者朋友的亲切关怀和启发下,陈晓明对某通信企业的乱挖乱建进行了现场批判。后来消息见报了,陈晓明十分意外地受到了市民们的关注,还有幸上了电视访谈节目。
我看过他在电视上的表现,表情很放松,开始说话头头是道的,最后就语无伦次了。这不能怪他,是朋友们恶作剧的结果。录制当天,他出人意料地穿上了西服,浅蓝色衬衣,还配着红领带,装扮得像在参加婚礼似的。记得当时节目录制现场有部热线,我们公司的同事们事先得到消息,争先恐后地拨通了那个号码,向嘉宾陈晓明同志提问。其中要数唐娜的问题最有意思,她的问话绝对出人意料,几乎把陈晓明弄翻在录制现场。
在电视访谈节目快结束时,电视导播将观众电话切入了现场。女主持人笑容可掬地说:“下面,请嘉宾回答一些观众的提问,这位观众,请讲。”
唐娜问:“主持人你好,我想问嘉宾几个小问题,可以如实回答我吗?”
电视画面上,陈晓明肯定听出来是唐娜的声音,脸上憋不住乐。他稍微停顿了一下,嘴唇颤抖地说:“不用客气,这位观众,你问吧。”
唐娜:“请问,你是如何被电缆绊倒的?”
陈晓明:“我在走路,脚绊在电缆上,一不留神就摔倒了。”
唐娜:“这么说,你是一不留神摔倒的,你有女朋友吗?”
陈晓明:“这个问题可以不回答吗?”
唐娜:“不可以。你只需要回答有或者没有。”
陈晓明:“没有。”
唐娜:“好!可以确定,你没有和女朋友结伴走路。那么,你一个人走路为什么不小心呢?”
陈晓明在辩解,“那条电缆绊倒我,和女朋友有关系吗?”
唐娜:“当然有关系啊,你当时一定东张西望了,别否认,让我按照这个思路分析下去!你如果看见了电缆,就会绕过去,这是生活常识。可是,你说没有看见。好!你没看见电缆的原因是什么?”
陈晓明的额头出汗了,他强忍住怒气说:“没什么原因,我根本没注意啊。”
唐娜:“OK!问题出来了。你为什么没注意呢?是什么东西转移了你的视线?你当时在想什么?”
陈晓明语无伦次地说:“喂,这和、和你有关系吗?”
唐娜:“和我没关系,和你有关系啊,请回答。”
陈晓明实话实说:“我当时什么都没想,真的。”
唐娜:“OK!答案终于找到了。你刚才的回答说明你大脑一片空白,是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被电缆绊倒的。在意识模糊的状态下,即使一颗小石块都会绊倒你。对了,你有先天性昏迷症吗?”
陈晓明满脸汗水,傻乎乎地说:“我真的没有昏迷!是被电缆绊倒的!你、你才有……”
突然,电视镜头拉近,陈晓明被彻底切到画面之外,节目主持人在关键时刻切断了声音和画面。电视屏幕上出现一组广告画面,最后,主持人再一次笑容可掬地说:“各位观众朋友,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倾听百姓声音,直击事件现场。明天同一时间,我们再见!”
电视节目结束还没到十分钟呢,陈晓明就打电话找我,劈头就问:“哥们儿,你在哪呢?我找你有事。”
估计他在出租车里,发动机的噪音很大。
我说:“什么事啊?不能明天说吗?”
他气乎乎地说:“不成,我快被唐娜这个小妖精气死了,她在电视节目里捣乱!”
我故意装作不知道,问:“什么时候?”
他说:“刚才啊!就在刚才的电视节目里!哥们,你在哪呢?电话里怎么还有人唱歌呢?”
我说;“我在台北1+1吃饭呢,你过来吧。”
“都有谁啊?”
“你过来吧,没有生人,你都熟。”
“好,我这就到。咱们哥俩今天多喝点酒。”他答应得很干脆。
他并不知道,我们公司的几位好朋友正在酒店等着他呢。那天是陈晓明的生日,我们想给他一个惊喜,事先没有告诉他。让唐娜冒充观众打骚扰电话是司机老马出的馊主意,玩笑确实开大了点儿,几句话就把陈晓明带沟里去了。
进入酒店的包间,陈晓明顿时明白了怎么回事,弄得哭笑不得。那天大家都很高兴,陈晓明也挺激动的,喝了不少白酒,被唐娜送回了位于开发区的家。陈晓明的爸妈在南岗高新技术开发区给他单独买的房子,一百多平米的房子里就他一个人住。我怕他喝多了闹事,分手后打他电话,总没人接听。后来,具体情况谁也不知道了。第二天早晨上班,陈晓明和唐娜前后脚进了公司的大门,按照市内路程计算,他俩这一辈子也没有相遇的可能。看着他们不尴不尬的表情,我一摸脑袋,心里说,完了!翻开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历史,关于酒的教训还少吗?从古到今,英雄豪杰被酒和美色弄迷糊的不计其数,陈晓明就是圣人也会春心荡漾的,更何况他从来不是圣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忽然想起了那天晚上的故事,于是问陈晓明事情原委。没想到,他脸红脖子粗地急了,指着天棚说:“没有,你知道我的为人,她扶我上的电梯,进门后把我扔到沙发上,她自己睡的床。第二天早晨,如果我不敲门叫醒她的话,她还抱着枕头睡呢!”
我只顾低头笑,没有说话。
陈晓明看我不出声,只好双手一摊,耸耸肩说:“你不信我也没办法,再说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更何况我没那个想法。”
和陈晓明一起混了差不多五六年,我清楚他的脾气秉性,他说没有做的事情一定不曾做过,我对他有把握。至于唐娜,我没有过多的了解。但是我觉得,那种眼睛里风情万种心里藏着三山五岳的漂亮女人是万万不能碰的,谁碰了,弄不好就要沾包!
唐娜做人比较聪明,她在人们面前摆出的形象绝对淑女。然而,在淑女外衣下,却隐藏着一颗永不安宁的心,不仅站在这山望那山高,还对任何东西都充满了无穷的占有欲。生活里,这样的女人往往是最为可怕的。你无法猜测到她人生旅行的目的地在哪里,她装满了爱情蜜糖的内心里爱的到底是谁,她在你的视野里永远是模糊的,或者说不可捉摸的。


第三章恋爱的女人

11.
女人一旦恋爱了,最大的变化是她的母性基因经常被过度激发,把照顾男朋友作为己任。伴随两个人感情的逐步加深,苏菲在我的生活里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她十分喜欢对我的生活进行课外指导。譬如,洗发水牌子,袜子的颜色,每晚睡眠不能低于五小时,亲吻时睁眼睛是不礼貌的,喝菜汤不可以吧嗒嘴,诸如此类。
渐渐地,广告公司里的同事也注意到我的变化。陈晓明到山东威海参加秋季广告年会,和2008年北京奥委会委托的一个广告机构洽谈合作项目。他出差的时间不过两周,一回到公司,就对我的变化表示出少有的惊叹——
“嘿,哥们,几天没看见你,怎么帅成这个样子了?”
“别闹,我从来就没帅过。”
“是不是当领导了?”陈晓明压低声音问。
“没有,那个位子我想都没想。”
“那你打扮这么讲究干什么?”
“小菲的姑姑在南岗果戈里大街开了一家外贸服装店,上周末,她非拽我去买东西。出口转内销的服装便宜。呵呵。”
“这件衬衣不错,是纯棉的吧?”
“是,你喜欢,我送给你一件。”
“太好了。嘿嘿。我就等你这句话呢。”
“哥们儿,晚上有时间吗?”他把手机插到卡座式充电器里,抬起头问我。
“干什么?”
“我从威海带回来一箱螃蟹,今天去我家吧,一起喝点。”
“今天没时间。明天吧。”
“明天怎么行?那螃蟹再放一天可就不新鲜啦。什么事这么重要啊?马上推掉。告诉你啊,你不去我可不答应啊。”
“小菲让我陪她逛街,还有唐僧。”
“你马上通知她,说我回来了。干脆,你们俩一起去我家吧,把唐僧也带着,那条大胖狗,我有日子没看见了,怪想它的。”
“我和小菲先商量商量。”我不好推辞,只好给苏菲打电话。
“别嘴巴里小菲小菲的叫着,我是外人啊?她也是我妹妹。你就说晓明哥找她吃饭,她肯定会去!”陈晓明胸有成竹地说。
“她说去就去,但是唐僧不能吃海鲜啊。”我忽然想起来,唐僧也要去,而陈晓明家里不养狗,需要预备一些狗食。
“喂唐僧火腿肠吧,我的冰箱里有火腿肠。”
“那好吧,我们六点半准时到你家。”我望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离下班时间还早这呢。
陈晓明和苏菲是表兄妹,记得他以前和我提起过父辈之间的亲属关系。十多年前,他们家从伊春市搬到哈尔滨,苏菲还在外地上学呢,两家人平时来往不多,但是逢年过节经常在一起相聚。自从他知道我和苏菲处朋友,没少提醒我:“苏菲是我的小妹妹,不行欺负她啊,至于其他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心里说,谁敢欺负她呀,她不欺负我,我就烧高香了。
刚开始,我知道苏菲是他表妹,本想打退堂鼓的。慢慢接触几次后,发现苏菲和他的脾气秉性截然不同,陈晓明有的缺点她都没有,陈晓明没有的优点她都有。我将这些心里话对陈晓明说了以后,他很不屑。他说,爱情就是让人鬼迷心窍,你老实点儿,拿我比什么劲儿啊?我陈晓明身上的优点多如牛毛,随便拽出一根来,够全公司的年轻人学习半年!你信不信?
在公司里,陈晓明最喜欢装扮成老同志,尤其喜欢手把手教导新来的女同志。唐娜刚来公司的时候,和陈晓明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每天中午吃完饭,必定趴在电脑前切磋麻将。联众游戏大厅的麻将游戏实行积分制,为防止互相熟悉的网友在一起作弊,凡是IP地址相同的电脑不能坐同一个桌子。陈晓明鬼点子多,微机联线不走局域网,挂在北京某医科大学的代理服务器上玩。他们彼此互相提示糊哪一张牌,几天下来,战果十分显著。唐娜到公司这两年,和陈晓明的私人关系特别好,原因就在于此。
六点二十五分,我和苏菲抱着唐僧准时来到陈晓明的家。这幢坐落在南岗区昆仑商城天顺街的高层建筑距离龙塔比较近,建筑风格无从考证,庭院里的汉白玉雕塑类似于欧洲风格,与整座楼宇的外墙装饰又不太统一。按照哈尔滨当前的消费水平,住高层建筑的人都是有钱人,每平方一块五的电梯费再加上水电煤气电话费和物业费,一个月下来少说也要七百多块,这个数字,一般普通老百姓根本承受不起。
我来陈晓明家的次数也不多,顶多三四次。他爸妈的家我以前经常去,道里区那些老式的住宅楼虽然旧一些,可是富有人情味,一个大院的邻居关系相当和睦。陈晓明的奶奶还健在,他爸妈陪着老人住在道里老房子,把新房子交给陈晓明住。奶奶七十八岁了,整天盼孙子快点结婚,陈晓明连女朋友还没有呢。老人家心里着急,看见他一回就唠叨一回,把陈晓明吓得轻易不敢回家。
乘电梯到十四层,电梯门一打开,就看见了陈晓明家的大门。他知道我们来,事先打开了防盗门。唐僧闻到了从门缝里飘出来的菜香,“噌”地从苏菲的怀里蹦到了地面上。
“唐僧,回来。”苏菲大喊。
她怎么喊也没有用,唐僧平时被她惯坏了,根本不听话,一溜烟儿先钻进了屋子。它的生活哲学有别于人类,怎么开心怎么来,撒起欢儿来绝对奋不顾身的。唐僧直奔厨房,咬住陈晓明的裤脚,一顿献媚。它的亲密动作博得主人的喜爱,陈晓明随手丢下一根火腿肠,好嘛,这个享乐主义的胖狗马上叼起火腿肠跑到客厅去用餐了。
“唐僧,不许在地毯上吃东西,你听见没有?”陈晓明冲着胖狗大喊。
全身放松正准备用餐的唐僧被他吓了一跳,愤怒地呲了呲牙,飞快地转过身,消失在沙发的后面。
“来,先坐一会儿吧,螃蟹还得蒸几分钟,我先做了两个凉拌菜。哎,苏菲,你喝红酒吗?我有一瓶窖藏20年法国干红,你一定要尝尝。”他一边示意我和苏菲坐到沙发上,一边把餐具放在饭厅的玻璃桌上。
为了打发时间,我坐到沙发上翻看报纸。苏菲到了新环境,好奇心大盛,趿拉着拖鞋四处溜达。她对陈晓明家的室内装饰十分感兴趣,站在书柜前摆弄上面的陶瓷玩偶,兴奋得像个小孩子。


第三章就是她!

在客厅里,除了布艺沙发和茶几,最显眼的摆设要数整面墙的书柜了。陈晓明平时酷爱藏书,他这个嗜好由来已久,虽然很多书买回来一页都没读过。他买书的目的更偏重于人前背后的炫耀,在朋友们的惊叹声中,他心情会变得很熨贴。上百种图书被当作了纸家具,既张扬了主人的学问与爱好,又让房间里充满了淡淡的书香,这倒是个附庸风雅的好办法。每次来他家,我的心里经常倍受煎熬,他的藏书里至少有十几种是我踏破铁鞋至今无法买到的。陈晓明知道我有据为己有的打算,故意把书放在最高一层,还反复强调说,哥们,你怎么看都可以啊,千万别想拿走不还。你学问比我大,我书比你多,这才能扯平呀。
陈晓明在生活里并不小气,他很久以前许愿说,等苏菲和我结婚了。他就把书柜里的藏书全送给我,作为他妹妹的嫁妆。我把他的话当玩笑和苏菲提起,苏菲一听就跳了起来,不高兴地说:这个坏表哥,他原来许愿给我一套组合音响的,这么快就变卦啦?我找他算账去!
我当时劝她别找陈晓明算账,她偏不听。最后的结果是,陈晓明信誓旦旦地找到我,发誓说他将来一定把组合音响和书柜都送给他妹妹,男人说话不算数,那就不是男人。
看来,苏菲真有办法。她发起小脾气来,连刀枪不入的陈晓明也抵挡不住的。
唐僧吃完火腿肠,从沙发后面跑了出来。它伸着舌头四下看了看,又连跑带颠地钻进了厨房。它可一点儿都不把自己当外人,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了。不大一会儿,唐僧从厨房里叼了一根黄瓜出来,迅速跑到落地阳台的角落里。在家里,苏菲没事就喂它黄瓜吃,唐僧对这种水分多口感还不错的食物非常喜欢,仅次于猪排。
这时,陈晓明端着一大盆热气腾腾的螃蟹从厨房里走出来,对我说:“螃蟹熟了,来来来,看我做菜的手艺如何?”
“蒜蓉蒸羔蟹还需要什么烹饪手艺啊?随便找个中国人都会做,基本不用智商。”
“哥们,你就不能夸我几句吗?总和我抬杠!”他哈哈大笑。
苏菲伸手拿螃蟹,被烫到了,在一个劲儿地吹手指头呢。看我们互相打嘴仗,就在一旁说道:“你俩不累啊,在公司掐不够,回到家还掐。你们谁来开瓶子?我要喝一点点酒。”
她吮了吮手指,用筷子把螃蟹从中间撬开,神情专著得像一个拆卸玩具的小孩。
陈晓明打开法国干红,然后将软木塞重新塞住瓶口,上下摇晃了几下,分别倒进三支高脚玻璃杯。他的动作优雅而熟练,颇有绅士风度,与平时判若两人。陈晓明在哈尔滨上的大学,一到放暑假就跑到学校附近的酒吧打工,他并不缺钱用,更多的是为了迎合自己的喜好。在酒吧里,他负责调酒的活儿,练就了一肚子的酒学问。
“来吧,先喝一点点,这东西很爽口的。”陈晓明端起杯子,一边轻轻摇晃一边说道。
那边,苏菲尝了一小口,点头说:“谢谢晓明哥,螃蟹的味道不错。”
其实,我对红酒涩涩的味道不太习惯。听苏菲说不错,连忙附和着说:“哦,是不错。”
刚才还在厨房里忙活得满头大汗的陈晓明,一旦坐下来,又恢复了本来面目。他吃螃蟹的速度很快,坚硬的螃蟹钳子放在嘴巴里一咬,轻易就咬开了。苏菲看他爱吃,把十几只螃蟹的钳子全掰下来,放到了他面前的盘子里。
平日里,苏菲的酒量在我之上,在自己家里不敢喝,到了外面我又不好劝她不要喝。一会儿的工夫,她左一杯右一杯喝了接近半瓶多红酒,小脸蛋儿变得红扑扑的。我有几次想劝她,看她开心的样子,赶紧把话咽下了肚子。
“阿瞳,有话你就直说,你看我干什么啊?”苏菲看看我,端着酒杯明知故问。
“你喝酒喝多了,胃会很难过的。”我说。
苏菲笑了,说:“没事儿,去年我过生日,自己喝了一瓶。你怕我喝多啊?放心,今天不用你背我回家。”
“我不背你,谁背你?”
“这话我爱听,还是你背吧。告诉你,我喝多了爱磨人的啊。你呀,要小心了。”苏菲醉眼迷离地说道。
很快,她喝光杯子中的酒,嘱咐我和陈晓明慢慢吃,自己走进卫生间去洗手。她在前脚刚走,胖狗唐僧沙发后面跑了过来。它的肚子鼓鼓的,看情形早就吃饱了,仍然围着桌子转圈。它十分好奇地趴在陈晓明的脚上嗅了嗅,被刺激得直打喷嚏,然后一溜烟儿跑出去好远。唐僧打着响鼻,悻悻地进了客厅。
看四下无人,它连滚带爬上了沙发,把脑袋放在两条前腿上打起了盹儿。这个懒惰的胖狗,吃饱了就睡,真是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啊。在心里,我发出由衷的感叹。
晚餐后,趁苏菲去厨房清洗餐具的空闲时间,陈晓明和我到阳台吸烟。他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忽然问:“你觉得和小菲在一起快乐吗?”
我不假思索地说:“很快乐。”
“是真心话?”
“是的。”
“这我就放心了。她的个性很单纯,和你挺般配的,好好待她。唉——”陈晓明拍了拍我的肩膀,深深吸了口烟。
我对他的感慨感到很奇怪,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说实话,我挺羡慕你们的。”
“你也处个女朋友吧,老这么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我喜欢一个人,你认识。”
“谁?”我的好奇地问。
“你猜猜。”
“我猜不出来,你说吧。”
陈晓明掐灭烟头,耸耸肩,一字一顿地说:“打死我也不说。”
面对三缄其口的陈晓明,我的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一个人来。这个女人有足够的魅力吸引住他,但是她会重新燃烧爱情之火吗?她找寻了一生的幸福却屡受挫折,早已经不相信爱情了。
我伸出食指,在玻璃窗上写下那个女人的名字。陈晓明眯起眼睛说:哥们,公司里的朋友总夸你聪明,原来你不是聪明,简直是太聪明了。你猜对了,就是她!
原来,他喜欢的女人是安靖雪。


第三章意外的电话

12.
星期三的上午,张镇宇意外地打电话说,八千块钱的稿费已经存进我的银行卡里面了。他的话语中掩饰不住欣喜,我问他怎么这样高兴呢,这家伙在电话里哈哈大笑,气喘吁吁地说:那本书卖得真他妈的快,往书摊上这么一撒,你猜怎么着,没到半个月呢,都卖光啦。
我问:你印了多少?
张镇宇说:首印六千册。我正在加印呢,估计再出一万也挡不住。你放心吧,余下的稿费,我黄不了你的。朋友嘛,细水长流。
我说:行,你看着办吧。
他继续说:什么看着办啊?以后我们还会合作的。今天你有时间吗?我组织一个饭局。有几个南京的朋友来黑龙江玩,我准备安排他们吃顿饭。你来认识一下,以后可能还有合作的机会。刘瞳,你可要知道,他们都是大老板啊。嘿嘿,还有个小妞,人不但长得漂亮,据说还热爱文学。
我说:好吧,我有时间一定去。
他说:就这么定了,在六福楼308包房。晚上6点开始,你可别迟到。我还要去印刷厂看看进度,没事我挂了。
我放下电话,忽然发现陈晓明站在我身后呢,吓了一大跳。
“晓明,有什么事?“我问他。
“没什么事,今天下午安靖雪的女子健身俱乐部开业,请我们去捧场。呵呵,晚上还有个酒会。”他晃了晃手里的请柬。
“俱乐部叫什么名字?”
“伊莎梅尔,法国味道的店名,怎么样?够洋气吧?”
“还成,勾魂夺魄,还挺暧昧的。呵呵。”
“你到底去不去啊?说准喽,我也好给她回电话。”
“我不一定有时间,你去吧。”
“什么不一定啊?你给个痛快话。去还是不去?”
“争取去吧。你帮我买件礼物,算咱们俩的,人家开业是喜事,不能空手去看热闹。”我掏出钱包,点了五百块钱递给他。
“这么少,你让我买什么啊?”陈晓明嫌钱少,赖着不走。
“呵呵,你添一些就够了,给你多少是多啊?”
“好吧,以前欠你的那五百块钱我可就不还了,她的房间里缺个板台,嘿嘿,我下午去买个板台,当礼物送给她吧。”
说完话,陈晓明抓起我桌子上的烟,大步流星地走出门口。我早晨刚买的一包烟,还没抽几支呢,全被他拿走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只好求助唐娜,向她要烟。唐娜翻了翻抽屉,说:我也没有了。
我说:那我出去买吧。
她想都没想地说:抽烟还用买吗?
没等我回答她,唐娜拿出钥匙进了何大维的办公室。何大维出去参加市里的民营企业家年会了,没在家。唐娜从他的橱柜里拿出来三盒玉溪牌香烟,自己留下一盒,剩下的两盒都塞给了我。她看我不好意思接,小声解释说:“他的烟你不抽,这不是把自己当外人吗?等他回来,就说招待客户了。”
还是唐娜脑筋转得快,我心安理得地接过烟,回到座位上。手指间的烟还没抽到一半呢,何大维就从外面打过来电话,让我马上赶到瑞达汽车城,那里有个销售进口车的老板约好和他谈广告业务。他在开会一时走不开,打手机找陈晓明又没打通,只好临时找人当差,派我去和甲方谈协议。
“他要做户外路牌,先谈清楚委托年限,具体价格不要松口,等我回去再商量。”何大维叮嘱道。
“没问题。”我回答得很干脆,谈协议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个信心我有。
“刘瞳,你知道陈晓明这小子去哪儿了吗?我打他手机总掉线。”
“他刚才还在公司,可能手机坏了吧。现在大街上流行彩屏手机,他还用那种老式的摩托罗拉328,何总你也知道,他的手机以前摔过,信号一直不好。”
“哦,原来是这样。”
“我如果看见他,就让他回电话给你。”我说。
“不用了,你把事情办完,直接发短信告诉我就行了。”
何大维撂下电话后,我长出了一口气。最近,不知道怎么搞的,公司的广告定单越来越多,大家几乎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我还好,把手头的活儿都突击做完了,有空闲时间可以帮陈晓明做一些事。前几年做业务员的时候,每天工作12个小时,虽然赚的钱很少,但是却十分的充实。人可真不能闲下来,一闲下来往往会变得疏懒,变得无所事事了。
在纷繁复杂的人生旅途中,每个人都无法同时赶赴两个约会,当然了,我也不能。
陈晓明在伊莎梅尔女子健身俱乐部的开业酒会上没有看到我的影子,于是打电话问我为什么不去?我当时正在开车,告诉他马上就到。其实,我和他撒了谎,把车子停在六福楼的门前,先和张镇宇的那帮朋友打个照面。
张镇宇把我介绍给在座的朋友时,颇费了一番心思,他硬说我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高才生,学识渊博才华横溢,七十年代的先锋派年轻作家,平时什么事都不做,专门为他写稿子。介绍到最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是在拿我垫底,变相抬高自己得身价呢。顾于面子,我不好拆穿他,就由他胡说八道了。
在我的对面,果然有一位相貌出众的女子,她递给我的名片非常简洁,上面只有孤单单的一个名字,在名片的右下角是个手机号码。她叫林小染,单眼皮瓜子脸,皮肤白皙,笑起来,嘴角有一对小酒窝。
林小染说话声音轻声慢语的,“哦,原来你叫阿瞳,我听朋友们提到你,都说你是个快枪手。久仰大名,以后有机会一起合作。”
“哦,这是我的电话,常联络。”我无法拒绝来自陌生女性的恭维,伸出手和她握了握,然后把自己的名片双手交给她。
晚餐的气氛在张镇宇的带动下,场面比较热闹,大家互相畅谈或彼此敬酒,好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席间,陈晓明的电话再一次打过来,他终于生气了。我借口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办,和桌子周围的新朋友告辞后,准备奔赴下一个约会地点。张镇宇出来送我,眼睛眯成一条缝,话里有话地问:哥们,今天聚会没白来吧?我以前就说过,我的朋友都不是等闲之辈。嘿嘿。
我冲他笑了笑,算作回答。
由于喝酒过多,张镇宇的舌头都短了。他又嘀咕了几句,我也没听清楚具体内容。他把我送到楼梯口,自己手扶着肥胖的肚子,三步一晃地进了包房。


第三章踹门事件

很多年来,和朋友约会,我一直很少迟到。所以,偶尔迟到的时候,朋友们都很意外,有时他们甚至无法容忍。陈晓明经常迟到,他们倒是习以为常了,偶尔守时反而得到大家的夸奖。
当我赶到安靖雪的伊莎梅尔女子健身俱乐部的时候,剩下的客人们已经寥寥无几。陈晓明看见我的头一句话非常粗俗,他小脸绷得很紧,悄悄地说:靠!你以为你是大明星咋的,来赶午夜场啊?
我说:这不来了么,瞧你那样!
还没等他继续反驳我呢,安靖雪走了过来。她的打扮明显有刻意模仿CCTV央视主持人李修平的痕迹,上身穿尖领白衬衣,外套小开领职业女装,下身配上深咖色的一步裙,圆润的大腿上还裹着一层藕荷色的丝袜,脚上是一双细高根镂花小皮鞋。
我深吸一口气,半天没说出话来。她的打扮散发着十足的女人味,不用琢磨,在此之前,她肯定把整个酒会的男人都打动了。别看我是后来的,同样对她的女人味无法抗拒。
“刘瞳,你贼眉鼠眼地看什么啊?”安靖雪看见我,一张嘴就直来直去。
“老同学,你打扮得太有气质。”
“你怎么迟到了?走,去我的大HOUSE看看。还有,今天晚上多亏你的哥们儿了,酒会的布置都是陈大哥一手安排的。怎么样?够漂亮吧?”
“嗯,是不错。你可能不知道,我这哥们儿特别内秀,对于他来说,安排个小酒会跟玩似的。他呀,最拿手的不是这个。”
“哪是什么?”安靖雪奇怪地问。
陈晓明最怕朋友夸他,尤其是我。他在旁边慌忙解释说:“你别听他的,我没可那么厉害。呵呵。”
“快说,他最拿手的是什么?”安靖雪越来越好奇了。大多数女人都这样,你越不说,她越想知道。
我从桌子上拿起酒瓶,故作惊讶地自言自语:“酒会太高档了,这瓶红酒真少见,在哪儿买的?”
“你快说啊。”
我倒了一杯红酒,慢慢地转回身,面对他们两个人说,“这个哥们儿最拿手的是烹饪和调鸡尾酒。你以后想组织PARTY,尽管找他帮忙。我保证,他是本市最好的西餐大厨。”
陈晓明被我夸奖得快不行了,在一边傻笑。安靖雪一点都不含糊,马上说:“那就这么办,等以后我想开Party,直接找他帮忙。”
“陈大哥,你说行么?”
“没问题,只要你说句话,我肯定来帮你。”陈晓明的回答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已经没有推卸的余地了,索性主动应承下来。在这之后,安靖雪去送客人,陈晓明看着我苦笑不止。我虽然给他和安靖雪未来的亲密接触埋下了伏笔,但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在陈晓明长达十几年的爱情生涯里,从来没有主动追求过女孩子,一般情况下都是女孩子追他,所以,他每次看见安靖雪就油然而生一种手捧美人鱼却无从下手的感觉。
因为长得还帅气,从初中二年级开始,陈晓明的桃花运就没断过。骨子里的叛逆性格,决定了他对爱情的忠实程度没有底线,也没长性。据他的大学同学讲,陈晓明在学校的风流韵事足够写一本厚厚的爱情小说。我问陈晓明,是不是真的?他的回答理直气壮:我也不想那样,她们偏偏喜欢那样,我只好那样了。
他到底哪样了,我不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很有女人缘。
举个最实际的例子吧。连我们公司楼下卖油条的孟大妈都喜欢他,谁到楼下买油条都短斤少两的,只有陈晓明买油条例外。不管陈晓明要不要,孟大妈总会多给他两根,还外加一大碗原汁豆浆。到后来,连公司里的司机老马都忿忿不平了,他也总去买油条,孟大妈从来没多给他半根。唐娜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也不声张。每天拽着陈晓明下楼买油条,还蹭他的原汁豆浆喝,长期坚持不懈,把漂亮的小脸蛋儿喝得又白又胖的。
其实孟大妈的目的只有一个:想把女儿许配给陈晓明。她求唐娜帮忙当说客,唐娜大包大揽应承下来,屡次开导陈晓明未能得逞。自从孟大妈的企图暴露后,陈晓明受了强烈的刺激,早晨上班总设法绕过孟大妈的油锅走。他见过孟大妈的宝贝女儿,模样长得还不错,体形一级棒,在省艺术学校教授学生拉大提琴。她除了高度近视,没别的毛病。陈晓明对近视眼的女孩子有一种畏惧感,估计他有初恋后遗症吧,当年那个追过他又甩掉他的小女生就是个骄傲的近视眼。
说实话,两个男人陪一个女人喝酒这项活动挺害人的。客人都走光了,我们仨人还在喝。两个小时后,安靖雪还没喝够呢,先把陈晓明喝多了,我发现自己又不小心做了电灯泡!
后半夜,我开车把安靖雪送回家,然后送陈晓明。从安靖雪家的楼梯口出来,我刚钻进汽车,背后突然伸出来一只大手,重重拍在我的肩膀上。
“刘瞳,你就不能先走啊?大好的机会被你一搀和,就这样浪费掉了!”陈晓明没有喝多,居然目光炯炯地质问我。
“停!闹玩可别下死手。你今天想借酒劲儿碰她,她能从窗户把你扔下来!你把安靖雪想得过于简单了,只要她愿意,你做什么都没问题。如果她没心情,你想碰她一个手指头都困难。”
“这么厉害?”
“不是厉害,她表面上很开放的,骨子里比任何女人都保守。一次失败的婚姻伤得够重了,你要爱她,就别伤害她。她最恨男人借酒撒疯了,你以后小心点儿吧。”
陈晓明对我的话有些不以为然,摇下车窗,说道:“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弱点,我就不信安靖雪没有弱点,无懈可击。”
“她和你一样,都是狮子座的,谁先吃掉谁就要看本事了。哈哈。”我开车闯过一个红灯,开足了马力,车子像箭一样驶上二环路的高架桥。
靠在后座里,陈晓明把烟头弹出窗外。他想了想,没有继续说下去。生活中,我们的脾气有很多地方非常相似,都喜欢在找不到答案的时候保持沉默。两个朋友在一起聊天,保持片刻的沉默,往往是最好的表达方式。互不打扰,又互相明了对方的想法,彼此不用说得太清楚,心里却异常清楚。或许,这就是朋友间的默契吧。
真奇怪,看到自己的好朋友和安靖雪谈恋爱,我的内心里竟然萌生出一股酸溜溜的滋味。喝醉酒的人,最怕见风。我摇摇晃晃把车子开到小区的楼下,锁车的时候还清醒呢,可后来走到家门口就忽然不行了。
我扶着楼梯爬上楼,拿钥匙开门,怎么捅咕都是白费。钥匙是插进去了,就是开不开门,气得我朝着防盗门狠踹了两脚。两声巨响过后,防盗门竟然自动开了,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我一个人住,怎么门会从里面开了呢?
我正琢磨呢,从里面出来一位大哥。他冲我喊道——“你他妈的有病啊?深更半夜踢俺们家的大门干什么?!”
我定睛一瞧,这不是我家楼上的马哥嘛。平时,我们经常在一起打麻将,关系挺不错的。他在街道派出所上班,和前妻离婚后,娶了一个比他小十四五岁的姑娘,这大半夜的,怎么跑到了我的家里呢?
我磕磕巴巴地说:“不、不对呀,你跑、跑到我家来,还、还骂我啊?”
穿着大裤衩子的老马站在大门口,指着门上的牌子气呼呼地说:“刘瞳,你好好看一看,这是七楼,你家在六楼。你走错门了。”
我揉揉眼睛,抬头一瞧,真走错门了。
“什么菜啊?把你喝成这样?!”
“赶紧回家睡觉,别站在这里打饱嗝。要不是你小子喝多了,我今天让你爬着回家。”他搀住我的胳膊,把我送到家门口,嘴巴里自言自语地说道。
我当时没有道歉,具体说什么话,后来都忘记了。几天后,我专门请马哥全家吃饭,算是道歉。在一起吃饭时,马哥还和我磨叨呢。他说,他们家的大门这是第一次被人踹,那两声巨响,把他老婆的心脏病都快吓出来了。还真没想到,平时老实巴交的人,喝醉以后竟干大事呢。
从那次踹门事件以后,我接受了教训,很少喝醉酒回家。即使喝多了,我也数着楼梯找到自己家。无论如何不能再踹人家的大门了,丢脸不说,还影响安定团结。万一遇到不熟悉的邻居,那可就麻烦大了。


第三章超乎寻常的预感

13.
每天早晨起床,我必须做的事情有三件:查阅手机短信、穿衣服、洗脸刷牙。我和苏菲有过约定:谁睡得晚,谁就负责道晚安,即使不住在一起,也可以随时看见对方的问候。
一天清早,我在翻阅苏菲的三条短信内容后,发现有一个陌生短信在手机的未读文件夹里——

凉爽的秋风从窗口鱼贯而入,我赤脚站在地板上,不禁打了个寒颤。
没有细想,我把林小染的短信从手机文件夹中删除掉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她既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抗拒感,内心又充满了好奇,感觉怪怪的。
那次聚会后,林小染和我一直没有联络。在同一个城市里,我们都属于独来独往的人,在此之前,我对她一无所知。她找我做什么呢?我的眼前忽然浮现出林小染模糊的影像——她穿着浅蓝色的牛仔裤,暗条纹的纯棉衬衣,右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镂空指环,一边喝啤酒,一边十分优雅地吸着香烟。
想了解一个女人的心理活动,可以采取的办法有很多种,其中有一个办法是最简单的:看她的眼睛。
然而,在那次短暂的聚会上,我从林小染的目光里根本无法了解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当我注视她的时候,她会迎着我的眼神看过来,目光深邃而坚定,既不害羞躲避,也不游离。她的嘴角始终挂着浅浅的微笑,仿佛蒙娜丽莎一样的微笑。我出神地看她三次,她用同样的眼神回敬我三次,最后,我探询的目光像离开海岸线的潮水悄无声息地退却了。从目光的交流中,我猜测到林小染不是水性扬花的女人,然而,她绝对是一个可怕的女人。因为她懂得捕捉男人的心理,她善于吸引男人的注意,她知道在不同的男人面前摆出何种姿态最能打动人,所以,她是可怕的。
记得那天晚上,我中途和张镇宇的朋友们告别,林小染和我握手时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动作。在松开手的瞬间,她用纤细的中指在我的手心勾了一下,微笑着说——“阿瞳,认识你很高兴,再会。”
她说话的语速不紧不慢,既不失礼貌,又恰到好处。看似简单的道别,却让我为之一怔,本来平静的心顿时乱成了一团。
从那一刻起,我忽然萌生出一种超乎寻常的预感:也许,林小染是有备而来的。
作为参加那天晚宴的唯一的时尚女性,林小染给男人们留下的印象颇深。她当着男人的面说,在中国作家里,她只崇拜王小波。她还说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会不朽的,就语言魅力而言,王小波堪成中国的伯尔。而就文学精神来讲,王小波又很像英国的劳伦斯,惊世骇俗的劳伦斯死的时候刚过四十四岁,和王小波惊人的相似。
我读过王小波的书,但是很抱歉,我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去崇拜他,尽管他在小说中呈现出来的游戏精神、想象力和超现实的反讽风格是我无法企及和超越的。我读王小波的作品,完全出自一个读者的角度想去和他接近、去交谈。事实上,王小波的出现非常凑巧,与中国文坛多年以来到处弥漫的酸腐、矫情、偏执、玩世不恭和无病呻吟等等文风形成鲜明的对照。或者说,他格格不入的作品是一根刺,除了带给广大读者们突如其来的阅读快感之外,还有那么一点刺痛!徘徊在王小波用喜剧语言搭建的迷宫里,我们常常觉得平民的粗俗和放肆是一种赤裸裸的真诚!
就在林小染用她优美的女低音诉说对王小波的崇拜时,张镇宇非常意外地说了一句话。他的话让所有在座的朋友惊讶无比,瞠目结舌。
张镇宇放下啃到一半的鸡大腿,满面红光地说,嘿嘿,你们谈论的王小波是那个写《白银时代》的大高个儿男人吗?他给我写过稿子,我们是铁哥们儿!他绝对是个天才!
傻瓜都能听出来,他在胡说八道。
他的话很让我很没面子。作家王小波不可能给他当过枪手,他们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况且王小波刚出道的时候,张镇宇这个家伙还没入行呢。他吹牛也不看看场合,想到哪儿说到哪儿。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宁愿没参加这个饭局,他说话也太离谱了。我想,林小染的心情和我差不多,她也是张镇宇邀请来的陪客。她的小脸憋得通红,半天没说出话来。
那天晚上,所有参加饭局的人基本达成了共识:只要喝多了的,张镇宇也会成为天才!


第三章杜国良的婚礼

14.
大多数身体健康的男人,在漂亮女人面前都有或多或少的表现欲望,这和雄企鹅的求偶心理大同小异。在白雪皑皑的南极,企鹅喜欢把巢穴建岸边的岩石上。骄傲的雌企鹅到了发情期会以一种独特的方式选择配偶,哪只雄企鹅拣的石子多就和谁交配。可以想象,成千上万只雄企鹅到海岸边拣石子的困难程度,它们追寻爱情的过程充满了劳顿和艰辛。
在亲戚朋友们的祝福声中,我的朋友杜国良结婚了。他打扮得像一只雄企鹅,白色衬衣、黑色蝴蝶结、瘦弱的身体上罩着一件租来的燕尾服。
杜国良在哈尔滨市某大型国有企业上班,最近单位刚改成股份制公司。他是二级钳工,新婚妻子是三级钳工,他的爸爸妈妈在退休前也当过钳工。他的爷爷属于当地人,奶奶是最早的那批上海女知青,他们全家三代人都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斗过,或者正在奋斗中。
说实话,参加杜国良的婚礼让人心酸。由于家境并不富裕,为了省钱,他的酒席是在厂区职工食堂办的,那个食堂的屋顶距离地面足有五六米高,估计食堂的前身是个废弃厂房,经过改造后变成了劳动人民吃饭的地方。宴会的圆桌上铺了层薄薄的塑料布,十四道凉菜热菜不分主次地堆在一起,围坐的人们有的认识,有的根本不熟,大家都是冲着两位新婚朋友来的,尽管有些拘谨,但是依旧彼此保持着友善的微笑。
苏菲和我一起去参加婚礼之前就打过退堂鼓,她说身体不舒服。她说:“哥,你自己去吧,我想一个人待着。”
“杜国良是我的好朋友,从小一起长大的光腚娃娃,他结婚,说什么我也要到场。小菲,你也一起去吧,学习学习,将来我们结婚时,也好积累一些经验。”
“哈,谁和你结婚啊?想的美!”
“你啊,还能有谁?呵呵。”我搂着她的肩膀说。
苏菲看我没有自己去的意思,只好答应下来,“好吧,我先换件衣服,你在车里等我。”
五分钟后,苏菲高高兴兴地下搂,我开车和她一起来到了杜国良的婚礼现场。在大厅靠左面的角落里,有两位老人负责登记礼账,桌上放着两个盘子,里面盛的是红双喜香烟和水果糖。我剥开一块糖塞到苏菲的嘴巴里,让她先在旁边坐一会儿,然后,从钱夹里拿出五百块钱交给记账的老人。他惊讶地瞄了我几眼,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刘瞳,文刀刘,瞳孔的瞳。
“你是前院老刘家的三小子吧?怎么?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王大爷啊,记得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时间真快啊。你爸妈还好吧?你回家一提开解放汽车的王卫国,他们肯定能想起来。”
我有些手足无措地说:“王大爷好。”
“你小的时候特别淘气,现在长大了。模样也变了。”
“王大爷,我给您点支烟吧。”旁边还有交钱的,我岔开了话题。
“行啊!这孩子,就是会来事儿。”
“王大爷,您先忙着,我过去看看朋友。”
“你去吧,呵呵。”王卫国挥挥手,微笑着说。
在靠近典礼台的地方,苏菲趴到我耳边问:“那个人是谁啊?看见你眉开眼笑的,是你家亲戚吗?我怎么没见过。”
我说:“他是我们家的一位老邻居,叫王卫国,以前开大解放的,我都快不认识他了。”
“哦,是这样啊。用我们记者的话说,这叫沧桑巨变,物是人非。你不认识他也正常,二十几年的变化很大的。”苏菲看我不开心,依偎在旁边开导我。
“没什么,就是挺突然的,看见他以后,想起了小时侯。呵呵。”
苏菲没有继续我的话题,忽然指着前方说——“快看!新娘来了。”
这是我第三次看见杜国良的未婚妻,前两次在地下国贸城的女人街看见她的时候纯属偶然,当时杜国良搂着她的腰,她的腰太粗了,只能搂一半。她的长相一般,算不上漂亮,长得挺魁梧的。我说的魁梧绝对没有贬低她的意思,一个女人干钳工没有力气简直不可想象,有力气靠饭量,饭量大就会身体强壮,身体强壮后就看起来魁梧了。新郎新娘在大家的掌声和欢呼中走进来,他们像一对牵线木偶,脸上挂满喜悦的微笑。
其后的婚礼程序如同所有的婚庆现场一样,没多少差别,唯一的花絮是,新郎杜国良的脚绊到新娘的裙摆上,一个踉跄,险些当场跌倒。围观的群众们忍不住哈哈大笑,各种嘈杂声响成了一片。
苏菲对婚宴现场的气氛不太习惯,简单吃了几口,就拽着我的胳膊央求我回家。我说再等等吧,新郎新娘还没敬酒呢,提前走不礼貌。她从我的口袋里掏出车钥匙说,你在这等着吧,我自己先到车里打个盹儿。
我看看表,抱歉地说,好的。我最多十分钟就出去。苏菲伸手拽了一下我的耳朵说,好吧。
她绕过三四张桌子走到门口,打开车门,上了汽车。
这时,我的手机忽然间响起了铃声。电话里,一个陌生的女人问了一句什么,由于声音太嘈杂,我没有听见她说的话。
我跑到僻静处,对着手机问:“对不起,我在参加婚礼,你刚才说的话我没有听见。你是谁啊?”
“我是林小染。”
“啊,你好、你好。”
“今天有空吗?我想找你谈件事儿。”
“我在外面参加婚礼,恐怕今天没有时间。”
“那就等你有时间吧,反正我也不急。”
“电话里说吧,到底是什么事儿?”
“还是见面谈吧。过几天我们再联络,你先忙去吧。再见。”林小染非常聪明,先挂了电话。或许听出来我在敷衍,她顺水推舟地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从她的说话声里很难听出来有不高兴的情绪,我站在原地重新回拨她的手机,发现她已经关机了。
参加完杜国良的婚礼,我开车把苏菲先送到了报社。新闻部的蔡主任找她回去核稿,据她讲,部里的人手不够了,找苏菲加班。如果不赶快把稿子定下来,一版非开天窗不可。苏菲在新闻部工作不到半年,蔡主任又是她的直接领导,这个忙肯定要帮。
我们原打算去和平电影院看电影的,这下子计划全泡汤了。
在报社门口,我问苏菲,“中午没吃饭,你饿了怎么办啊?”
苏菲眨了眨眼睛说:“那我就饿着吧,反正你也不管我。”
我说:“小菲,你在这里等着,我去买一份肯德基套餐,从这里过去三个街口有家连锁店。”
“算了,哥,我不饿,刚才是逗你玩呢。”
“真的假的?”
“真的,呵呵。”
“别费心了,就是真的饿了,我的工作间里有泡面,简单吃一口就可以了,用不了那么麻烦的。”
“好吧,照顾好自己。”我搂住她的头,靠到肩膀上。
“哥,今天晚上不用来接我了,我们蔡主任有台车,她的驾驶技术比你还好呢。拜拜。”
“嗯,拜拜。”
目送苏菲进入电梯后,我慌忙跑到走廊尽头的卫生间里。上帝啊,刚才差点憋死我了,中午在婚礼上喝了两瓶啤酒,还没到半个小时呢,都转换成液体排泄物了。方便之后,我的身体得到一阵轻松,在洗手池旁,我梳理完有些凌乱的头发,吹着口哨走出了卫生间。
外面的天空阴云密布,市气象台预测今天白天有中到大雨。他们的预报经常不准,导致那些走在大街上的人们虽然拎着雨伞,却成了多余的物件。带伞的人希望大雨赶紧下,那些没带雨伞的人摆出无所谓的样子,只是脚步比平时更加急促了。


第四章新疆很美

15.
生活在都市快节奏中的人群,都或多或少患有星期一综合症,两天周末假期过后,我不仅没有感觉到心情放松,反倒在周一上班高峰时,感受到无所不在的压力。在每个遭遇红灯的路口停车,我都能够看见一辆或多辆公共汽车载满了乘客在那里,车厢里的人们面无表情地挤在一起,像铁盒罐头里的沙丁鱼。
我刚到公司,就听见有人在高喊我的名字。
“刘瞳,你可来了。何总到处找你,好象事情挺着急的,你快去吧。他在办公室呢,还有一个女的。”司机老马看见我从外面进来,大声说道。他的秃头在日光灯下泛着青光,让我遥想起敦煌莫高窟涂了油彩的泥罗汉。
“我一会儿就去。”我放下早点,对老马说。
“你还是快去吧,他都急了。”
“哦,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么急?”
“我也不知道。他找你不在,找陈晓明也不在,自己在房间里拍半天桌子了。”
“路上塞车,我也没有办法。这要是挤公共汽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来呢。”我一边说一边取出记事本去了何大维的办公室。
何大维的办公室门开着,我进门就问——“何总,你找我有事?”
在何大维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一个女人,她背对着门口,听见说话声后转过身来。咦,这不是林小染吗?她怎么会在这里呢?
“你好,刘瞳。我们又见面了。”
“哦,你好。”面对她主动伸过来的手,我显得十分被动。
何大维在旁边惊奇地说:“林小姐,原来你们认识啊?看来我不用介绍了。”
林小染说:“何总还是介绍一下吧,我们刚认识不久,不是很熟。”
“哦,刘瞳是我们公司的创意总监,年轻有为,松景轩楼盘推广等大型策划都由他一手操作的。”
何大维示意大家围着茶几坐下来,“林小姐这次来到我们公司,可是带着大项目来的啊。她负责海润家园的销售推广,正找广告代理商呢。”
“刘瞳,很抱歉,上次没有和你介绍我的职业。我在海润建工集团担任市场营销部执行经理,主要负责海润家园的楼盘营销工作,我们计划在哈尔滨找一家广告公司合作,共同促成海润家园的广告推广。”林小染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到我的手里。
拿着名片,我匆匆扫了几眼,她还叫林小染,只是身份突然变了,把我弄得不太适应。毫无疑问,她是一个拥有双重身份的女人,在我还没有与她熟悉之前,她已经变换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身份,一个是业余作家,另一个是职业白领。凭直觉,我很难想象她还有多少个面具,然而可以预见的是,她来我们公司的目的绝对不仅仅是洽谈业务的。因为,我发现她并没有携带相关的楼盘资料,她如此匆忙地找到我们公司,是来找我的。
她这样如影随形地四处找我,到底想干什么?!我的心在猛然之间像被人用手狠狠攥住,又突然松开了。
“像这种业务,我们公司经常做,林小姐尽管放心,凭我们公司的实力,做这个项目绝对没问题。”何大维插话说。
“我今天来,主要想了解一下贵公司的业绩,另外,我通过市场调查,知道你们公司的刘瞳先生是行业内的策划高手,所以说,我这次是慕名而来的。”
“没关系,大家认识了,以后就是朋友。有什么要求尽管说,项目佣金绝对不低于12个点。”
“何总,您误会了。我并不是那个意思。”
“呵呵,我随便说说,呵呵,不误会不误会。”何大维看我一直不出声,在茶几下踩了我一脚。
我忍住疼痛放下茶杯,对林小染说:“林经理,你看这样好不好?你先把海润家园的一些资料交给我们,比如楼盘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消费受众和园林规划等等,我组织策划小组先做一个简单的整体方案出来,请你审定,如果你觉得可行,我们签署正式广告委托合同。然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OK,我下午派人把资料送过来,具体细节等方案初稿定下来之后,我们再逐步推敲。下周三九点钟,我在海润集团等你们。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我们电话联络。”
林小染说完话,站起身和我握手告辞。她忽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刘瞳,第二次见到你,才发现你个子蛮高的嘛。”
“惭愧,我还没到一米八呢。”我说。
“你的意思,我一米六八要更惭愧了?”
何大维带着我相当热情地把林小染送到翰林科技大厦的门口,像护送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林小染发动汽车左转上了中山路,绝尘而去,转瞬之间消失在视野之外。
在乘电梯上楼时,何大维感慨万千地说——“刘瞳,原来你们认识啊,哈哈,看得出来,她对你有点意思。这么小小年纪开宝马轿车,一定大有来头。以后你可要多努力啊,就当公私兼顾了,把这个项目拿下来。哦,对了,最近两天怎么没看见陈晓明呢?他再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我可要炒他鱿鱼了。刘瞳,我和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啊?”
“何总,我真的刚认识林小染,先做项目吧,至于其他的都是题外话。陈晓明这两天请病假了,他的假条托唐娜交给你,唐娜没和你说起吗?”
“好象没有,我怎么没有印象呢。”
“他的咽炎病犯了,说话都困难,在家里躺两天了。”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晚上下班后,你和唐娜代表公司去看看他。你要不说,我还以为他无故旷工呢。”
“行,我晚上去看看他。”
这时,电梯门开了,何大维先迈出了电梯。忽然,我想起早晨带的文件袋忘在车子里了,连忙按下电梯楼层键,重新来到一楼。在停车场,我收到一条林小染的短信息,约我星期六去吃西餐。我站在阳光下犹豫了片刻,写下短信告诉她:好的,星期六联络。
两分钟后,她的短信如期而至,是一个用标点符号做成的笑脸。她的短信和苏菲的短信间隔不过两秒钟,苏菲的短信很长,告诉我已经到达新疆了。还说新疆很美,不要想念她。
我怎么会不想念她?苏菲每次出差,都会把我的想念掏空的。这一次的想念反而更加沉重,我真的怕一转眼把她的爱弄丢了。


第四章即将被开瓢的状态

16.
上帝可以作证,整个下午,我的耳朵差一点被唐娜温柔的声音整麻木了。她一口一个“刘总监”,把我叫得心里百花齐放的。何大维在中午吃工作餐的时候向大家公布我担任公司创意总监,然后下午就没影了。他最近总不在公司里坐班,听说在和几个朋友炒地皮呢,哈尔滨市政府计划搬迁到松北镇,江北那一大片荒地顿时成了肥肉,有头有脸的人物们都想趁机来上一口。何大维很有经济头脑,他看准的事情,肯定有钱可赚。
何大维前脚刚走,唐娜和设计部的同事就开始帮我搬家。从我的办公区到创意总监的办公室也就十二三米的直线距离,我的东西并不多,她们搬了大概二十多分钟。这其中还包括唐娜要我出钱她亲自到楼下买可口可乐和糖果的时间,她给客户发传真的时间以及拆卸电脑造成短路四处找人换电源保险的时间。
什么事儿就怕没完没了。整整一个下午,唐娜和同事们像商量好似的,都嬉皮笑脸地叫我“刘总监”,谁能受得了这个热情啊?!
后来,我对她说:“小唐,你别叫了,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她说:“好!老刘,在哪儿?”
我说:“清滨路上有一家名叫燕川美食轩的川菜馆,我以前和朋友去过,那里的菜品和环境都不错,服务也不错。”
她说:“好啊,你做东大家一定去。”
我说:“那就这样,我先去定餐,你组织公司的朋友五点十分到,我在燕川美食轩的大门口等你们。”
“一言为定。”
“就安排一顿饭,我不用发誓吧?呵呵。”我说。
“那倒不是,我是怕你最后打退堂鼓,这样吧,干脆叫上你的女朋友,大家一起吃个团圆饭。”
“她有采访任务,到新疆乌鲁木齐出差了,要到月底才能回来呢。”
“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采访?你也放心啊?”
“不是她一个人,还有她们新闻部的蔡主任。她说是个系列报道,关于失学儿童的题材。如果没别的事儿,我先走了。”
唐娜很聪明,看我拿起挎包要走,忽然问我:“刘瞳,我们刚才一个劲儿叫你刘总监,是不是把你叫烦了?要不,你不会这么急着请大家吃饭吧?”
我把皮包斜挎到肩膀上,十分诚恳地对她说——“烦倒不烦,但是,忍无可忍。”
直到我走出公司门口,还能听见唐娜咯咯的笑声。她就是这样,永远的乐观主义者,一个十分寻常的小笑话可以快乐大半年。陈晓明对她的评价比较中肯:唐娜性情乖张,但很单纯,她的性格有些像男孩子,你给她一点阳光,她就使劲灿烂;你给她一棵小草,她就拼命浇灌。
和大家的猜测正好相反,唐娜与何大维之间并没有任何暧昧关系。她说过,何大维这家伙对我有企图很正常,他平时看见漂亮小姑娘就兴致勃勃的,但是他绝对不敢动手动脚,否则我就让他的脑袋开瓢!
唐娜向来说一不二,她的话不由得我不信。现在,我反而为何大维担心起来,依照他贪财好色的性子,他的大脑袋随时都处于即将被唐娜开瓢的状态。


第四章结婚的欲望

17.
人生里,有些相遇是你无法逃避的。我发现,和林小染面对面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至少她的热情和美貌不令人反感。
星期六的晚上,林小染和我坐在米兰相约西餐厅的小方桌旁,第一次为了半公半私的友谊共进晚餐。这是一家新开的西餐馆,位于道里步行街不远处的街面上。或许这儿的幽雅环境更能衬托林小染的美丽,悬挂在屋顶正中的欧式吊灯把温柔的光映在她的脸上,水粉色的墙壁把用餐者内心深处最保守的柔情都激发了出来。用餐的前半阶段,我被坐在桌子对面的天使惊呆了,发现自己竟然失去了思考或表达的能力,只能默默地注视着方格台布上摆放的白瓷餐具发呆,或者机械地嘬饮面前的一大杯冒着小气泡的苏打水。我和侍者要的是柠檬水,可能我的手指太粗吧,在指向酒水单的刹那,侍者误解了我的意思,拿了一杯索然无味的苏打水。
我怀疑林小染吃西餐的姿态有表演的成分,她用不锈钢叉子叉起一块菠萝,忽然笑着说,“刘瞳,原来你是左撇子啊?惯用左手的人都很聪明。”
“我用右手的。”
“哦,一般人吃西餐都喜欢左手叉,右手刀。”
“我习惯这样用餐具,方便。平时我很少吃西餐,因为总吃不饱。”
“为什么吃不饱呢?不适合你的口味吗?”
“也许吧,我吃五谷杂粮吃惯了。”我的笑非常的不自然。
苏菲不止一次提醒我喝汤不要吧嗒嘴,被林小染一打岔,我忘记闭嘴了。在随后的大约五分钟时间里,我一直在喝汤。结果可想而知,我发出的动静把临桌的两对情侣都吧嗒得没食欲了,他们不时地望过来,用目光表达着心里的不快。
“他们看什么啊?”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缘故,莫名其妙地问林小染。
林小染笑得浑身直哆嗦,她强忍住笑说:“你喝汤的动静太大了。”
“怎么了?”
“吃西餐,用勺子喝汤。你端碗喝,还发出那么大的动静。”
“喝汤怎么可以没有声音?有声音才有滋味。”
“哈,你这个逻辑很怪啊。”
“不信你试试,真的。”
“我不试。”
“你不试,又怎么知道喝汤发出声音的快乐呢?”
“哈哈。真没想到,你连喝汤也这么在行。”
“喝汤的乐趣就在于有滋有味。你知道为什么老一辈人为什么喜欢穿千层底的布鞋吗?”
“为什么?”林小染放下了餐刀。我的提问引起她的好奇,她像个想知道答案的孩子似的歪着头问。
“因为舒服。按照自己的脚做的布鞋最舒服,所以,老一辈人才是真正懂得生活的人。不像现在有些时尚的女孩子,为了穿漂亮的鞋子,把自己的脚挤得够戗,也不换一双鞋子。”
“哈,有一点道理。”林小染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脚。她的脚上穿着一双高筒的鹿皮靴子,在靴子与黑色皮裙之间露出一截腿部被藕荷色的丝袜包裹着,十分的性感。
“你看什么呢?”她在明知故问。
“哦,没、没看什么?”我被她问得措手不及。
“你这个人一点儿都不坦白,呵呵,你分明在看我的腿。”她的话丝毫不留情面。
“呵呵。很漂亮。”
“在大学校园里,我的好朋友们都夸我的腿漂亮。”林小染大概对别人的赞美早就习惯了,显得非常自信,甚至有些当仁不让。
我忽然想开她玩笑了,缓缓地说,“我是说你的靴子很漂亮。”
“哈,你在撒谎!”她说话太大声了,惹得不远处那对小脑袋像鸳鸯似的粘在一起的情侣猛地分开,向我们投来惊诧的目光。
我连忙低声说:“和你开个小玩笑,请不要介意。”
“谁介意了,我也是在说笑啊。。”
和一个聪明过人的女孩子聊天,还是小心为妙。我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傻乎乎地继续吃东西,并且故意放慢了说话的频次,和她聊起彼此的工作。原来,她在海润集团做市场营销部经理有三年多了,平时喜欢写小说,偶尔也客串一下四格漫画的作者。她还喜欢旅游,喜欢收藏蝴蝶标本,喜欢看几米漫画绘本,喜欢驯养宠物小猫小狗。
林小染一提起宠物,我忽然想起来苏菲临走时交代我给唐僧买狗粮的事情,坏了,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呢?
这时,林小染低头看了看表,说:“刘瞳,今天就不占用你太多时间了。我到集团还要处理一些事情,你家在什么地方?我开车送你吧。”
“不用了,我有车,就在外面。”我趁林小染弯腰拿风衣的机会,转身去吧台结账。那个穿白衬衣黑色马甲的女领班微笑着告诉我,同桌的小姐已经结账了。
我尴尬地走出餐厅,在门口看见林小染正在发动汽车。她看见我出来,笑眯眯地说:“刘瞳,有时间电话联络吧,我先走了。再见。”
站在台阶上,我和她挥手告别,说老实话,心里挺不舒服的。除了苏菲之外,我很少赴约和别的的女孩子单独吃饭,而且头一次就被女孩子提前买单,真够丢脸的。
晚上八点十分,我开车到了苏菲家的楼下。
当我爬上楼梯,拎着一袋子狗粮敲开门时,刚好苏菲爸爸不在家。勤劳的小保姆看我来,问有事吗?我说没事,看看唐僧。站在门口,唐僧像看见排骨似的,冲我一个劲儿地摇尾巴。这个小资产阶级的胖狗,以为我又拿排骨慰问它呢,这个热情啊,就甭提了,把口水都弄到我皮鞋上了。
我摸了摸唐僧胖乎乎的脑袋,它才松开我的裤脚。我下到一楼,它还在楼上汪汪叫呢,几乎把我感动了。苏菲出差前,反复告诉我不能喂唐僧排骨,她说,你看唐僧都快成猪八戒了,都是你喂的。
这能怪谁呢?不喂唐僧排骨,它能对我这么热情吗?!我暗想。但是,苏菲的话不无道理,唐僧再继续吃排骨,绝对有向猪八戒看齐的趋势,还是让它适可而止吧。
由于黄昏的时候下了一场阵雨,夜晚的空气里弥漫着落叶和泥土的芬芳味道。回家的路上,我摇下车窗,打开车载音响。路旁的霓虹灯在不停地闪烁,景物在飞速倒退,周传雄那忧伤的歌声扑面儿来——
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
开着新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有离开自己的感觉
唱不完一首歌,疲倦还剩下黑眼圈
感情的世界伤害在所难免,黄昏再美终要黑夜
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
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
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句离别,爱情进入永夜……
我和苏菲都喜欢听周传雄的歌,和苏菲第一次去麦乐迪量贩式KTV唱歌的时候,我唱的就是这首《黄昏》,那天夜里,苏菲喝醉了,她在旁边拍手尖叫,还撞翻了卡台上的啤酒瓶子。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喝醉的样子,被她狂野的表情吓坏了。后来,我们反复唱着《黄昏》,直到她渐渐清醒。
那天夜里,她说了很多话,包括她的初恋,她的少女时代,她的理想和未来。我没有想到,苏菲会主动告诉我那些属于她自己的秘密,很显然,她把我当作了最亲近的人。而我所能给她的,只有更多的爱恋和包容。她从来没有问过我的过去,她说不想知道,她只在乎现在的爱是不是真实的。
我一直觉得亏欠苏菲很多,如果当初就遇见她,世界也许会全部改变。可是,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了,一个曾经沧海的男人,会一生一世爱一个女人吗?我会抵挡住诱惑吗?我无法回答自己的问题,正如我无法预知未来的生活是怎样的。苏菲很聪明,或许这就是她迟迟没有答应我求婚的原因吧。我们在爱的路上一同行走,却难以跨越那段看似咫尺的距离;我们执著于爱情,却试图逃避婚姻的枷锁;我们一直在追寻幸福的意义,却离幸福的城堡越来越遥远。我们到底怎么了?我们会将爱情进行到底吗?
等苏菲回来,我们就结婚吧。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我想结婚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


第四章好消息传播得更快

一直以来,陈晓明都属于那种感情投入特别不认真的人,总在河边站,偶尔湿湿鞋。但是这一次,我察觉到,他整个人都陷进去了。
中午,在公司的小会客室里,陈晓明和我一边喝茶一边闲聊。当时我们在侃意甲联赛,忽然,他十分诚恳地说,“哥们,我和你咨询一件事儿,你可要说实话啊。”
“什么时候我和你不说实话了?什么事?你说吧。”
“我和她谈了。”
“谁啊?”
“安靖雪啊。”
“你说话总是说半截,你谈什么了?”
“一天晚上,我说喜欢她。她当时没正面答应,也没拒绝。你说,她是不是默许了。”陈晓明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大口。
“不是默许,她在犹豫呢,这个时候,就看你和她的缘分了。我敢保证,至少她不烦你,呵呵。”
“你这话等于没说,我和她肯定要继续好下去。”
“她离过一次婚,伤还没好利索呢,你给她一些了解你的时间。慢慢来,别太着急。”
“好吧。我听你的。”
外面有人喊陈晓明接电话,他掐灭烟头,跑了出去。
我绕过会议桌,站在宽大的玻璃窗前,向远处眺望。在视野的尽头,有一个风筝在天空里飘摇。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一片萧索。也许对安靖雪最初的爱还在作祟吧。我仍然没有忘记她,对她的感情就像飘摇的风筝,看似遥不可及,却有一根白丝线牵挂着。这个世界上,单恋是最为苦楚的爱情,一方心怀爱慕,而另一方毫无察觉,爱情马车还没有出发,就陷入了左右为难的泥潭。在爱情没有表白的前提下,我为此所做的一切都显得毫无意义,甚至可以说,所有的关注都是徒劳的。我并未走进安靖雪的感情世界,她的爱与伤痛都需要自己一个人承担,而我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祝福。
其实,我内心很清楚,这些廉价的祝福是无关痛痒的。安靖雪的幸福现在与我无关,将来也与我无关。想到这些,我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心情反而轻松了一些。人就是这个样子,当无法左右一些事情时,就应该把自己从中剥离开,彻底地剥离开。事实上,我已经在这样做了,虽然做得还不够彻底。
会议室的门口正对着走廊,公司里的人进进出出特别忙乱,最近的业务几乎排满了,每个人都像上紧了发条的闹钟在紧张地奔波着。何大维在门口看见我,用抓着手机的手对我晃了晃,说:“刘瞳,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海润集团那个策划书写完了没有?”
“初稿写完了,还在修改。我刚和林小染电话沟通过,她对广告词提出了修改建议,需要重新提炼提炼。”
“要快,争取明天上午把合同签下来。”
“何总,我知道了。”
“这单活儿非同寻常,如果和海润集团成为合作伙伴,那可是抱了金佛脚啊。哈哈。有了钱,把你那台老爷车也换了吧,年轻人嘛,开辆新车多气派啊。”何大维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的话非常具有煽动性,每次开员工大会,他都连发誓带许愿的,一到关键时刻总是很少兑现。
我看着他笑了。可能我的笑过于勉强,何大维的眼睛眨巴半天,莫名其妙地问:“刘瞳,你笑什么?”
忍住笑,我对他说:“没笑什么,何总,这合同还没签呢,你就开始带领我提前消费了。呵呵。”
何大维尴尬地挠挠脑袋,说:“哈,刘瞳,你真幽默,没听出来我在激励你啊。男人嘛,没有人生目标怎么可以呢?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一无所有,能开展到今天这个地步,靠的就是胆子大,敢于去拼去奋斗!你想想,你这么年轻,以后挣大钱的机会还很多,将来发达了,不要忘了我何大维啊,毕竟一起奋斗过,绝对有感情。我看那个林经理挺不错的,好好把握啊。嘿嘿。”
“何总,我和她真不太熟,这单生意还是要靠咱们公司的实力,其他的外部因素是不能左右的。”
“小伙子,好好想想自己的未来吧,有时候飞黄腾达只有一步,错了一步就错过了一生。”他的个子比我矮,像长辈似的拍我肩膀比较费劲,于是,他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颇有感触地说。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也许在何大维的眼里,所有的人际关系都有可利用价值。当年和老婆结婚,被何大维称作人生的一大转折,他的岳父当时担任某市财政局的局长,何大维就是靠老岳父的关系倒腾政府批文赚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他的脑袋够灵活,瞅准了广告业的机遇,自筹资金注册了新天地广告公司。当初,整个公司里里外外就他一个人,可是没出半个月,他靠着三寸不烂之舌四处挖人,把公司的四梁八柱都配置齐了。论口才,何大维与央视的名主持李咏绝对有一拼。唐娜曾经正面评论过何大维,她说,如果何老板的个子再高一尺半,就有出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可能,他至少比安南秘书长会办事吧,你瞧瞧安南那窝囊样,顶多就是一个小科长的水平。
“何总,你对我期望太高了。”在何大维面前,我表现出了一个下属应有的谦虚。
“我相信你能行,你就一定行!我何大维从来没有看走过眼,林小姐对你有意思,我都看出来了。哈哈。”何大维压低声音说道。看我站在那里没反应,他嘿嘿一笑,转身进了经理室。
望着他肥胖的背影,我感到十分可笑,本来很简单的业务往来,在他眼里变得复杂多了。他觉得林小染的突然出现是带有目的性的,可是谁会为了接近一个人拿着上百万的项目开玩笑呢?她不过是个部门经理,神通再大,也大不过海润集团的总经理吧。和林小染正面接触过两次,对于她的背景,我并不在意。况且和她沟通时也没有谈及这些题外话,给我的印象中,她乐于张扬自我,做事很有主见,并不像那些靠父母关照的富家大小姐一样专横跋扈为所欲为。
我回到办公室,根据林小染的修改意见把海润集团的整体策划书重新修改了两遍。在我的桌子上,有个速递公司送来的邮件纸箱,是苏菲从新疆乌鲁木齐寄来的。里面除了苏菲写的卡片之外,还有一块刺绣挂毯和两大包葡萄干。
正当我翻看卡片的时候,唐娜像小蝴蝶似的带着浓郁的香味儿进来了。
“嗨,刘瞳,你在翻什么呢?”
“朋友从新疆邮来的葡萄干,你尝尝。”
“还没看出来,你这么老实的人,在新疆还有女朋友啊。”唐娜的眼睛一亮,她看见了苏菲写在纸箱上的名字,酸溜溜地说。
“是我女朋友,她去新疆出差了。”
“我怎么不知道你有女朋友,保密工作做得很隐蔽嘛。还有什么好东西,我先看看。”
“还有个挂毯,新疆产的手工艺品。”
“哦,是不错。”她嚼着葡萄干,捧起挂毯,饶有兴趣地看了又看。“这块毯子是手工做的啊,没有商标,一看就知道是手工编织的。现在的少数民族工艺品大多数用机器织,像这种手工挂毯可不便宜啊。”
“她一定很漂亮,看你神魂颠倒的样子,我就猜出来了。呵呵,不打扰你了,葡萄干很好吃,我替你品尝品尝。”
“你爱吃,就都拿去吧。”我把纸箱里的另一袋葡萄干递给她。
唐娜摆摆手说,“你女朋友千里迢迢邮的东西,还是自己留一些尝尝吧。以后有时间,我请你那位女朋友单独吃饭,我想看看他的样子,你不要拦着不让见啊。”
“等她回来吧,她这个人很好的,在报社当记者。呵呵。”
“我知道她好啊,要不,你怎么会这样牵肠挂肚的。什么时候喝喜酒啊?提前通知我一声,我全程陪伴,义务当她的伴娘。”
“结婚的事儿,还不一定呢,将来再说吧。”
“算了吧,谁不知道你啊,逮到好吃的就不松口。还是结婚吧,现在的好女孩可不多了。呵呵。”唐娜关上门,走了出去。按照她的脾气,我有女朋友的消息不到明天就会传遍全公司的各个角落。唐娜什么都不错,就是嘴巴没有把门的,不仅坏消息传播得快,好消息传播得更快。


第四章无法逾越的墙

19.
我一直觉得,那些不期而遇的爱情,是我们掌心里的刺!
在生活里,我们不小心遭遇的爱情,常常充满了偷欢的刺激。可是,出轨的爱情,到最后的滋味却并非那么美好。在甜蜜过后,在温柔背后,深深隐藏的往往是无法割舍的痛楚,是一种刻骨铭心的刺痛!
和苏菲认识之前,我曾经和一个女人谈过恋爱,当我们以爱情的名义彼此缠绵时,她在我的怀抱里很不合时宜地告诉我,她已经结婚了。当时,我们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她的表白把我吓得坐了起来。
“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线。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
“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彼此相爱,我们都需要对方。”
“你在说什么?这样做是不道德的。”
“我只想要爱情,爱情可以超越道德。”
“我们这样做,对他不公平。”
“他有他的快乐。两地分居这些年,他早已经背着我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我们都知道,只不过都没说出来而已。”
“为什么不离婚?”
“他不同意离婚,他舍不得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我,他希望无限期拖下去。”
“你呢?”
“我无所谓。只要你愿意,我随时都会来陪你。你可以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可以去结婚,我不介意,我会像影子一样陪着你。你要我,我就属于你。”
我有些懵了,这个叫倪虹的女人说的话对我的内心造成一种无形的压力。她的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太离奇了。
从那次以后,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总感觉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们。可是她的身体和亲吻却像一块磁石,吸引着我不能自拔。她是个很善于把握男人心态的女人,无论是在酒吧的沙发上,还是她单独租的公寓里,她如火焰般燃烧的激情总能把我的欲望点燃。她是个尤物,即使在书城这样正规场所,我也能感觉到来自她身体里的一种咄咄逼人的性感。
她的职业和她的性情简直是格格不入。倪虹在海岸书城做会计,用她的话来概括,她是一只寻找笼子的鸟。她上班的大部分时间里与数字表格打交道,晚上回家面对空荡荡的房子,自己和自己说话。那个没有丝毫感情基础的老公在海南经营房地产生意,常年在外面东游西荡的。倪虹和父母在哈尔滨生活,她的小妹妹在北京的某家外资企业打工,至今孑然一身。
倪虹的美貌和特殊的家庭背景导致她的业余生活经常被好色男子骚扰,她表面上冷若冰霜,几次给对方还以颜色,时间一长,那些心怀不轨的男人们自讨没趣,都退避三舍了。她也落得了清净,每天上班下班,过着朝九晚五的平淡生活。
我和倪虹的相遇纯属偶然。有一天,我去海岸书城买广告类的工具书,去会计室开发票时,正遇见她在挪动一个大铁皮柜子,她瘦弱的身体摇晃了半天,柜子也没挪动。我走上前去,帮她把柜子搬到墙角,就这样,我们认识了。短暂的交流中,我们聊起了天气变化、村上春树和海边的卡夫卡,在临走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和写在日历上的电话号码。仔细想想,世界上的很多爱情奇遇都是必然的,也许,我和倪虹的爱情在很久以前就预约好了的。我们能够在一起的原因,很大程度归功于我们生理和心理上都十分需要对方,而对方恰巧在同一时刻突然出现了。所以说,这是个阴差阳错的奇迹。
爱情这东西,很多时候是没有规律的平行线,或许我们不约而同地来到了那个不被人注意的红色交叉点。我们相互取暖,我们彼此纠缠,我们的爱情滋长在并不可靠的情感河床上。
倪虹比我大两岁,因为年龄的缘故,她在很多时候对我有种过分迁就的心理。她甚至为照顾我的情绪,把公寓的卧室墙壁涂成了粉红色,记得我和她在华梅西餐厅吃西餐时说过喜欢粉红色。在春意盎然的床上,她更喜欢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纯洁的天使,雪白的睡袍下,白皙的肌肤透出少妇特有的弹性和热力。做爱时,她宛如一个喷火女郎,与白天冷若冰霜的小会计形象简直判若两人。在低声细语中,她不加掩饰地放纵自己,因兴奋发出的娇喘和压抑的叫声把我彻底征服了。有些女人的娇媚是天生的,她们的身体如同柔软的蜜糖一样,具有超凡脱俗的甜味和吸引力。平日里,倪虹的眼睛里始终被一层水雾笼罩着,而她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更加令我着迷。她和我在一起的时间里,最喜欢用嘴唇拨弄我的耳垂,她不止一次说过,如果能吃掉它就好了,胖胖的耳垂多好吃啊。
刚开始和苏菲交朋友的那段日子,我和倪虹的关系渐渐疏远了。她和我见面的次数逐渐减少,偶尔约会,也变得匆忙和简单。对于男人身上的气味,倪虹特别敏感,她甚至能嗅出苏菲用得香水是什么牌子。她会开我的玩笑,问我干嘛用这种香水啊?尽管她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我仍然能感觉到她无奈的情绪。在粉红色的公寓里,她没有责怪我,整个人反而变得更加热烈了。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告诉她自己在处女朋友。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笑着说,哈,恭喜你啊,你有两个喜欢你的女人了。
和许多情人不同的是,倪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我爱你。她更像一个善解人意的姐姐,她会很乖巧地在上班时间发短信给我,每次留下的话都是短短的问候,或者直接告诉我:我想你。
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我试图离开过她。可是,我发现这只是徒劳。她并没有分手的意思,她的理由简直无懈可击。她说,“我们没有契约关系,我也不会干涉你的家庭,我只是喜欢你,难道喜欢也不可以吗?”
“可是,我们不会有结果的。”我试着说服她。
“我不想要什么结果,我只想有一个人喜欢我。”
“你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而且、而且你的条件很好,可以再找个好男人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好男人?我这一辈子不可能再结婚了。不要骗我了,如果你厌倦我,可以离开我,现在就离开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知道,我也知道你喜欢我,才这么说的。她漂亮吗?”
“她、她和你一样漂亮……”
倪虹的眼睛里仿佛蒙着一层细细的水雾,“都怪我不好,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你。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你。”
“我……”
“别怕,我不会和她分享你的爱。只是喜欢,不会有太多的压力的。你去寻找幸福吧,只要你记得我喜欢你,就足够了。”她的话不象在说服我,更恰当地说,是在骗自己。
我想这一切终究会结束的,即使倪虹不愿意承认,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即将结束了。有些爱就仿佛是一条死胡同,走到尽头才发觉前面已经没有路了,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墙。


第四章苏菲的表哥

和苏菲刚认识的头两个月,我陪她逛商场都快把腿溜细了。苏菲逛商场基本等于闲逛,我非常的不理解她到底想要什么,反复的挑选,在每件欣赏的服饰前停停走走,却很少掏钱把喜欢的衣服买下来。或许,她的心理和大多数女人是相似的,当拥有很多选择的机会时,反而犹豫不决了。我和她恰恰相反,想买什么东西,直接就买了。
一天下午,苏菲在松雷商厦三楼女装部的更衣室里试衣服,我百无聊赖地站在货架旁边喝饮料。这个工夫,一个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忽然响起——“刘瞳——”
我扭过头,很意外地看见了倪虹。她手里拎了三四个纸袋,微笑地注视着我。在一个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遇见她,我有些尴尬。
“啊,你好。这么巧,你也来买东西吗?”我的问话很没水准,属于明知故问。
倪虹说:“很久没逛街了,顺便给我妈妈买一双软皮的休闲鞋,还有两件衣服。你呢?陪女朋友逛街?”
“她在那边换衣服,真巧。”
“不是巧,是这个世界很小。呵呵。”她笑了笑,习惯地把眼睛迷成一条线看着我,继续说:“很久没见到你了,你瘦了。”
“这些日子公司特别忙,我……”
“我知道,不要说了。”她伸出左手,把我衣服上的一处灰尘掸落掉。她的动作非常轻,没有丝毫的不自然。
“你的脸色不太好,好好照顾自己。”
“我知道了,你也是。”
“我很好,再见。”倪虹踏上滚梯,滚梯在运动,她瘦弱的背影在逐渐缩小。我站在那里没有动,在滚梯走到一半的时候,她终于回过头,望着我说了一句话。看她的口型,我知道她在说:我喜欢你。
我朝她摆摆手,眼看着她的身影被人群淹没。我深深呼出一口气,重新回到了苏菲试衣服的地方。苏菲正穿着一件衣服在镜子前左看右看呢,看见我回来,十分得意地说:“阿瞳,你看这件衣服好看吗?”
“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很漂亮。”
“你说好,我就买下来了。”苏菲递给我一张银联卡,“我想搭配那条羊绒长裙,一定很般配。阿瞳,你去帮我付款,我再挑一挑尺码。”
“我包里有钱,不用你刷卡了。”我把银联卡塞到她的手里。
苏菲说:“那不好吧,我们刚认识这么久。”
我把钱交给旁边的导购小姐,装作很认真地说:“我认识你表哥很久了,算在他的账上,总可以吧。”
苏菲说:“呵呵,这个主意不错,他还欠我好几顿肯德基呢。大赖皮,总说自己忙,没时间请我吃饭。哼,等我有机会找他算账!”
“他真的很忙,我替他请你吃肯德基,你选地点。”
“好啊,去南岗邮局旁边的那个连锁店吧。”苏菲笑得像一朵迎风开放的玉兰花。她非常喜欢吃肯德基快餐,说老实话,如果不是为了陪她,我才不去那个排队点餐的地方。
自从知道我和苏菲处朋友之后,陈晓明就很少和我借钱了。有几次,他还主动问我钱够不够用,不够就说话。那段日子,他完成了两个合作订单,直接在财务室拿到了提成,手里有些零花钱。然而,五天后,我和他商量换部手机要用钱,他竟然口袋空空了。
我问他:我记得你有四五千块钱呢,这么快就花光了?
他的回答十分干脆:我几乎每天泡在酒吧里,都消费了,你怎么不早说啊。喏,我还有三百多块,都给你得了。我声明一点,钱太少,很不好意思,以后你不用还了。
我没有要陈晓明的钱,那三百多块够他坚持到月底就不错了。他只抽三五牌香烟,光买烟的花销每月就五百多,平时经常弄得入不敷出。但是,陈晓明比一般人聪明,他有时候找唐娜一同干私活,靠设计服装商标能捞点外快。很多商场里的服装商标就是从他们手里诞生的,被缝在各式各样的成衣上,冒充名牌货。
陈晓明和苏菲的做事风格完全不一样,我甚至怀疑他们是否真有血缘关系。陈晓明为人做事玩世不恭,而苏菲是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在她的眼里,生活永远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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