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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若有进展,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

    型投资产品。

    2. 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

    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

    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1、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2、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4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罗富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3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罗富丽,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4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行政专员,现任公司后勤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富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1、 提名邓文先生、唐璐女士、于志勇先生、吴学军先生、沈松林先生、胡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提名吕先锫先生、陈祥贵先生、李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人选,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3月3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邓文,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成都市粮油食品厂技术员、成都东风面粉厂助理工程师、成都市金牛区财贸办主任科员、成都市金牛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人员、成都市天味食品厂法人代表、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天味商贸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天味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裁。

    2. 唐璐,女,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成都市军通通信公司文员、成都军星实业有限公司主管、西南网景信息服务中心主管、西南网景印务制版公司总经理、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天味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四川天味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3. 于志勇,男,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成都无缝钢管厂技术员、成都市委办公厅秘书、成都金泉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成都市新时代经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四川天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行政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4. 吴学军,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成都旺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区域主管、产品专员、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渠道专员、成都六里店连锁便民超市市场督导、四川天味实业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5. 沈松林,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完美(中国)有限公司集团人力资源主任,雅居乐集团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正荣集团人力资源副总经理,香港合能集团人力总经理,领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6. 胡涛,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西安麦得法药业有限公司质量保证员,西安皓天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认证主管,陕西正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技术总监、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中心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吕先锫,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曾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审计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教育审计学会会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陈祥贵,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二级教授,研究方向为食品营养与安全。曾任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四川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专职教授。

    3. 李铃,女,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授薪合伙人。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担任成都市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4. 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39,322,712.0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43,932,271.21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9,485,971.90元,减去2021年度已分配的红利157,611,110.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7,265,302.51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4,181,6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709,08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20.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 2021年度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调味品行业发展面临不小挑战,公司业绩存在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数较高的压力。2020年受疫情影响,下游需求爆发式增长,但在后疫情时代,受调味品短期需求疲软、竞争加剧、新渠道分流带来的价格扰动等因素影响,存在渠道库存维持较高水平,业绩增长低于年度经营计划的情况,调味品企业相继采取一系列增强动销以及提升产品新鲜度的措施,使渠道库存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行业形势仍不乐观。

    (二) 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处于转型升级、持续变革时期,面对终端消费恢复不及预期,高基数、高库存、高费用投放等因素影响,及对疫情和后疫情时代影响的评估和论证不够充分,给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司当前需进一步强化内源积累,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以应对外部经营挑战。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553.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59.94万元,同比下降49.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188.61万元,同比下降60.53%。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需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四)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是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未来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等多个因素而做出的合理安排,以确保未来对投资者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继续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营运,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及完善产业生态链,进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现状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战略需要。针对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公司已从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等多方面对此作了必要的解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1.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天味食品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天味食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8,596,4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999,98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09,9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1,689,99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验资报告。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129,024,606.99元,加上以前年度已投入金额5,328,349.45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34,352,956.44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321,848,970.93元(含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377,358.49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净额34,134,578.57元及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1,200,000,000.0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投资品种: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

    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

    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

    品进行全面检查;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单位:元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保荐机构意见

    1) 天味食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 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味食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综合考量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天味食品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天味食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8,596,4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999,98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09,9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1,689,99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调整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3月调整为2023年3月;调整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11月调整为2023年11月。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投入,并已部分投产。但由于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全部条件,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资金使用情况,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3月。

    2. 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0元。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造成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完成用地指标等内部审批流程和招拍挂程序,公司和成都市郫都区相关职能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协调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的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拆迁及场地平整,预计2022年完成相关手续。成都市郫都区川菜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安排相关部门为公司办理或协调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在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后,取得上述建设用地将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实质性法律障碍。虽然2021年调味品行业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仍然具备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积极协调安排项目用地审批进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根据目前进度,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将“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1月。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予以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为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对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家园”)预计与关联方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航佳”)、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科”)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味美”)在2022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与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一起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天味家园与四川航佳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金额为含税数。

    注2:四川航佳自2021年11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表中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021年11-12月数据。

    (三)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长春路西三段13号

    注册资本:8,231.58152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认购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航佳”)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比例为17.70%,并向四川航佳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四川航佳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 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盛场镇社区13组

    注册资本:3,4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其他通用设备及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加工、修理;应用软件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特种设备生产;货物进出口及其他无需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

    博怀”)和公司管理层持股平台海南九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海南九川”)以自有资金受让成都海科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成都海科4.95%的股权,海南博怀、海南九川持股比例为4.35%、0.60%。同时,海南博怀向成都海科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成都海科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 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78号23层238、239、240号

    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小餐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投资”)以自有资金认购浩天味美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06,666.67元,瑞生投资持股比例为23%。同时,瑞生投资向浩天味美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浩天味美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浩天味美的实际控制人李浩杰、金国兰夫妇亦是“李想大虾”的创始人,在本次增资前,李浩杰先生已提交办理其申请和注册的与“李想”、“李想大虾”相关的全部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至浩天味美全资子公司的手续。同时,浩天味美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与全部在营的“李想大虾”门店重新签署加盟协议和品牌授权使用等协议,以保证以新的主体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李想大虾”与公司以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原料采购、设备采购和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经各方确认,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 执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 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二期)开班仪式在京举行

    2019年5月6日上午,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北京市12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的"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二期)研修班开班仪式在京举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监事长李大进、12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西部12个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的64名研修律师参加了开班仪式。仪式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谢红生主持。

    仪式上,李大进监事长代表市法援基金会、代表张学兵理事长对12家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捐助表达了谢意,向来京参加研修的64名律师表示了热烈欢迎。他指出:为扶持西部兄弟省区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西部地区法制建设,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12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继续组织开展了这期西部律师研修班,并为这期研修班制订了具有系统性、前沿性、实用性的培训计划,对于帮助学员掌握现代执业理念,适应社会环境变革,提高素养,提升执业能力和水平都十分有益。他希望参加研修的律师:一是要迅速调整自己的角色,珍惜机会,虚心学习,把这次研修作为提高业务能力的"加油站";二是要从平时繁忙的工作状态转入到学习状态,静下心来,踏实学习,广泛交流,切实做到学各方智、交各方友;三是要严于律己,充分展示出我们西部律师的良好形象。

    仪式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松律师、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晓鸣律师代表12家承接研修律所充分肯定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并表示:各所对"西部律师研修计划"都非常重视,提前为本次研修工作做好了充足准备,通过"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的开展,使首都律师与西部律师进行双向交流的好机会,从而更真实的了解整体律师行业,为缩小东、西律师行业地区差别,贡献一己之力。

    来自甘肃省的李灏律师代表研修律师在发言中表示: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西部律师渴望更多的机会能走进知名律所,学习先进的经验,拓宽视野,提升业务能力。作为本期研修班班长,他承诺:倍加珍惜这次学习机会,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素养,让律师职业之旅走得更坚实,更精彩。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行政合伙人石金兰、君合律师事务所人事部主管王璐璐、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燕、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姜筱萌、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青松、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研、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晓鸣、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行政人事总监程爽、国枫律师事务所业务主管部授薪合伙人焦新哲、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俊涛、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传锴、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汪冬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开班仪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1年6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2,994,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49.916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7,695,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24.6881%。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5,29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25.2281%。

    4、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8)及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1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关联股东饶陆华先生、黄幼平女士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关联股东饶陆华先生、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追加2021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王道海先生、刘标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熊晓建先生、黄幼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张文女士、丘运良先生、谢华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陈晔东先生、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1年6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概述

    鉴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提交的《关于拟放弃控制权的告知函》,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提前换届。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饶陆华先生向公司出具了《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饶陆华先生承诺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承诺自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王道海先生、刘标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熊晓建先生、黄幼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张文女士、丘运良先生、谢华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1,685,29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王道海先生、刘标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熊晓建先生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提名及构成等情况,经审慎判断,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变更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国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46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三、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饶陆华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40,57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7%;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41,68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如因司法拍卖、司法强制过户等原因导致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饶陆华先生放弃表决权承诺对受让该等股份的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饶陆华先生所持股份被平仓或强制执行等不直接影响公司已选举董事的任职,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仍将保持公司控股股东地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拟放弃控制权的告知函》,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提前对第七届监事会进行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后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产生。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杨军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杨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简历

    杨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企业高级律师,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高级经理,中国基础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及投资部负责人,熊猫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风控管理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全体监事确认收到该通知并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5日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陈晔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21年6月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陈晔东先生、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杨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陈晔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从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晔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科长,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副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乾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晔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确认收到该通知并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5日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刘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审计委员会:丘运良先生(独立董事)、张文女士(独立董事)、李才均先生,丘运良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刘标先生、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黄幼平女士、张文女士(独立董事),刘标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文女士(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独立董事)、谢华清先生(独立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张文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谢华清先生(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独立董事)、王道海先生,谢华清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同意聘任曾驱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聘任蔡赟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剑先生、桂国才先生、林训先先生、江记君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马剑先生、桂国才先生、林训先先生、江记君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马剑先生、桂国才先生、林训先先生、江记君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熊晓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幼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黄幼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黄幼平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黄幼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

    办公传真:0755-

    电子邮箱:huangyouping@szclou.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22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6月5日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古文女士、张小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古文女士、张小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guwen@szclou.com、zhangxiaofang@szclou.com

    1、王道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计财部部长、董事局秘书,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远致投资(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远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道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标,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拥有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联合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深圳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孙慧荣,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高级职员、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地平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慧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才均,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CFA,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学专业。曾任重庆北碚职教中心会计教师,重庆颜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副部长,深圳市环水投资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才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熊晓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北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财务部部长,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织金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信贷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熊晓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黄幼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迄今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幼平女士持有公司6,01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高级会计师,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中心总经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丘运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注册委员会特邀专家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丘运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谢华清,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曾先后就职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恒通程律师事务所,2007年4月至今在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谢华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曾驱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数学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5年在武汉710厂任职;1996年参与创立公司,为公司创始人之一,1996年至2003年10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3年11月至2004年9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10年9月在深圳深宝电器仪表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顾问;2011年10月至今在公司担任首席技术专家。

    截至本公告日,曾驱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蔡赟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深经理,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高级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投资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蔡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古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任职于公司审计部,2012年9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古文女士已于2013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古文女士持有公司35,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13、张小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18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小芳女士已于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张小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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