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大队是什么意思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大队是什么意思以及农村的大队是什么意思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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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队是什么意思?
农村几大队是什么意思???比如1队 2队 什么的 然后在一个大队的1、公社下面是大队;
2、大队下面是小队;
3、生产大队(简称大队),是指中国大陆农村地区在人民公社时期存在的农村基层组织。其前身为"行政村",实行人民公社制度以后,"村"过渡至大队;人民公社解体以后,恢复到原来"村"的体制。
4、大队的建制上,既是公社直接管辖的行政编组(行政区),又是生产预算单位。其下划分为生产队(习惯称之为小队),生产队直接管理农户。农民因为失去独立的生产资料和财产权力,演变成公社的"社员"。
5、一九七八年以后,由于生产的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生产队体制最先瓦解,随后冲击到生产大队。用什么体制来取代公社的基层组织呢?一些地方群众自发地组织起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得到了中央的肯定。一九八二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至此,农村基层组织生产大队的体制被村民委员会所取代。
农村的“大队”是属于什么级别?
大队是改革之前的名词,和现在的村是一个等级的
农村一队是什么意思
一大队二大队是这个意思吗?好像是为了区别而划分的界限把
农村大队收身份证什么意思?
查
农村大队属于 行政机关吗?
属于最低一级自治行政机关
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的
70年代的时候,在农村生产队,公社,大队,是什么意思?现在的大队又是什么意思
过去农村是大锅饭,计划经济,集体劳动吃饭,俗称就是农村生产队。
公社 就相等于现在的乡镇
大队就相当于现在的村、屯。
现在的大队就是村、屯啊。从大人开始一直这么叫,约定俗称就这么叫下来了。
某某大队就是说某某村。
村民委员会是不是农村的大队部
村民委员会就是农村的大队部
名字
更改了
职能组织方法
都不太一样了
什么是村大队
现在取消了
以前就是 一个村 分几个小队
还有是 几个村子合称一个生产大队
如今的名字叫 行政村
比如 王家庄自然村 张家寨行政村
那么 这个村就是以前的 张家寨大队
明白了吗
农村大队的土地法律有规定怎么分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 *** 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 *** 和县级人民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
所在大队是什么意思?
这里说的大队应该是指行政村。也就是你所在的行政村。以前行政村就叫做大队,估计这是使用了习惯性的说法。。本文地址:[https://chuanchengzhongyi.com/detail/18680.html]